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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管理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01-05 20:02:10 查看人数:56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管理制度

第1篇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管理制度

l、公司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识别的目的是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员工法律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2、公司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识别的途径主要有网络、培训、上级的各种规定、新闻媒体、报纸等国家认可的有效途径:

3、对已识别出的法律法规在员工中熟知程度通过试卷、知识竞赛、有奖问答等多种形式做以跟踪调查,每年初始,作为首发文件;

4、法律法规的普及需做到涉及所有层面的员工;

5、法律法规的普及以培训、电视宣传、会议、报纸等多种形式进行;

6、对法律法规的识别应做到及时、有效、可靠;

7、建立法律法规的识别、评审、更新等相关制度;

8、识别的有效法律法规应包括: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法规、国家行业标准、规范性文件及其他要求等;

9、须确保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获取的渠道畅通、及时、有效;

10、须将安全法律法规融入公司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中;

11、对员工培讽工作应融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相关内容;

12、有效建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识别、获取、评审等更新制度,并逐一落实。

第2篇 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制度

为了使公司能够及时识别和获取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做到安全生产有法可依,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责任部门

1.1 总裁办负责识别和获取安全生产的综合规定、设备安全等方面的规定。

1.2 生产部负责识别和获取消防安全、劳动保护、工伤管理及职业卫生等方面的规定。

1.3 储运部负责交通安全等方面的规定。

1.4 视项目而定,项目负责人负责项目建设安全方面的规定。

2获取方式

总裁办要建立获取安全生产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有效途经,主动的、经常性的参加政府部门、行业协会或团体组织的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活动,定期通过数据库、服务机构、媒体、网络等形式获取国家的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规定,并将获取的规定进行识别和定期更新,确保当前使用的规定是有效的。

3法规贯彻落实

各责任单位将获取的规定要认真保管,及时组织相关单位、部门人员进行宣传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守法意识,规范安全生产行为。此外,有关部门还要将公司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传达给相关方。

4符合性评价

公司每年组织一次对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进行符合性评价,消除违规现象和行为,从而确保公司和从业人员相关方能够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安全生产和开展业务活动,对于不符合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要及时做出标识和处理。

第3篇 识别、获取、评审、更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的管理制度

1.2.2负责将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传达给员工,并遵照执行。

1.2.3负责制定本单位、部门的安全操作规程。

2.程序

2.1获取途径

2.1.1安全管理小组通过标准化信息网、新闻媒体、行业协会、政府主管部门及其他方式查询获取国家的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

2.1.2办公室收集整理上级部门的通知、公报等。

2.1.3各单位、部门从专业或地方报刊、杂志等索取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应及时报送安全管理部进行识别和确认并备案。

2.2登记与识别

2.2.1根据公司生产、活动和服务过程中所有的危险、有害因素,结合法律法规的最新内容及版本,识别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

2.2.2根据本行业特点,识别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

2.2.3安全管理小组组织相关部门对获取和识别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组织评审确认,报公司分管领导审核批准,并编制《适用的法律、法规清单》。

2.2.4安全管理小组及时将最新版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传达给相关方。

2.3更新

2.3.1当现行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更新时,应重新及时识别。

2.3.2安全管理小组每年进行一次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的获取、识别、更新工作。

2.3.3当生产过程中的危险、有害因素发生变更时,应及时进行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的重新识别。

2.4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发放、实施、检查与符合性评价。

2.4.1安全管理小组及时将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中的重要内容进行摘编,并下发到相关部门、单位。

2.4.2各部门单位要组织学习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并在安全标准化运行中严格遵守,各部门单位培训学习情况记录于安全例会台帐,班组学习情况记录于班组活动记录中。

2.4.3安全管理小组每年一次对贯彻安全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现象要组织相关部门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安全管理小组负责建立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符合性评价记录。

2.5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

2.5.1安全管理小组负责编写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下发到各单位、部门及班组,各级人员应严格执行。

2.5.2各单位、部门应根据工艺、技术、设备特点和原材料、辅助材料、产品的危险性编制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下发到班组,岗位人员应按照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2.6评审和修订

2.6.1安全管理小组每年一次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对颁发的制度文件进行评审,对不适宜性文件及时进行修订。

2.6.2当发生事故时,工艺、技术、材料等发生变更时,各部门、单位应及时对各种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修订,确保适用性和有效性。

2.6.3新修订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应及时发放到岗位,保证各岗位的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是最新有效文件,原文件收回统一作废。

第4篇 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政府其他要求的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使本公司认识和了解与其活动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并将这些信息及时传达给从业人员和相关方,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规范安全生产行为。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获取、识别、更新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并建立台帐。

3.职责

3.1安全管理部门

负责安全法律法规、标准与其它要求的收集、识别及更新并建立台帐,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识别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进行符合性评价。

负责向各部门宣传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

负责制定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负责法律法规、标准及本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发布

3.2公司各部门

获取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应及时传递到安全管理部门。

负责将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以及其它要求传达给员工,并遵照执行。

负责制定本公司、部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负责传达给员工,并遵照执行。

4.程序

4.1获取途径

安全管理部门通过标准化信息网、新闻媒体、行业协会、政府主管部门及其他方式查询获取国家的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

总经理部门收集整理上级部门的有关安全生产的通知、公报等及时送交安全管理部门。

各部门从专业或地方报刊、杂志等索取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应及时报送安全管理部门进行识别和确认并备案。

4.2登记与识别

根据公司生产、活动和生产过程中所有的危险、有害因素,结合法律法规的最新内容及版本,识别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

根据本行业特点,识别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

安全管理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对获取和识别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组织评审确认,报公司分管领导审核批准,并编制《适用的法律、法规清单》。

4.3更新

当现行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更新时,应重新及时识别。

当生产过程中的危险、有害因素发生变更时,应及时进行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的重新识别。

安全管理部门每年进行一次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的获取、识别、更新工作。

4.4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发放、实施、检查与符合性评价

安全管理部门及时将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中的重要内容进行摘编,并下发到相关部门、单位。

各部门要组织学习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并在安全标准化运行中严格遵守,各部门培训学习情况记录于安全例会台帐,班组学习情况记录于班组活动记录中。

安全管理部门每年一次对贯彻安全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现象要组织相关部门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负责建立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符合性评价记录。

4.5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编写公司的安全规章制度,并下发到公司各部门,公司各部门要组织全体人员学习并严格执行。

公司各部门,应根据本部门特点制定适合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实施细则,下发到车间和班组,各级人员应严格执行。

公司各部门,应根据本公司工艺、技术、设备特点和原材料、辅助材料、产品的危险性进行危害分析,在分析的基础上编制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下发到车间和班组,岗位人员应按照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4.6评审和修订

安全管理部门每年一次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对颁发的制度文件进行评审,对不适宜性文件及时进行修订。

当工艺、技术、材料等发生变更时或发生事故后,安全管理部门和公司各部门应及时对各种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修订,确保适用性和有效性。

修订时应填写《文件更改审批表》,注明原因及更改内容,经分管安全副总经理批准后进行修订。

新修订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应及时发放到岗位,保证各岗位的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是最新有效文件,原文件收回统一作废。

第5篇 识别、获取、评审、更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认识和了解与我公司生产活动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并将这些信息及时传达给从业人员和相关方,规范安全生产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

1、安全生产科负责对各部门各途径识别和获取的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进行汇总报分管安全负责人批准后转发至相关部门;每年组织一次“获得适用的安全年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文件”符合性评审会议;负责公司级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文件”项的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整改方案的审批、检查和验证。

2、各部门负责不定期获取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识别其适用性,追踪新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并及时交安全生产科备案;负责“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文件年度执行情况报告”

3、安全生产科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汇总清单后,负责文件的发放。选择适合本公司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并定期更新。负责编制公司“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文件年度评价报告”

4、各部门对本公司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及时进行宣贯,传达给相关方。

三、内容:

1、获取渠道和时机

1.1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通过官方网站、行业报刊、数据库和中介服务机构、媒体及上级有关部门等渠道获取。

1.2地方性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从各级安全生产监督行政管理部门获取。

1.3企业各职能管理部门通过上述渠道以走访、电话、传真、信件、会议等方式获取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同时建立必要的联系;

1.4企业各职能管理部门通过阅读和整理有关报刊收集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登记在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获取记录表上,并及时传递到安全生产科备案。各管理部门对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进行适用性判定,报主管公司领导审批后,立即实施。安全生产科适时调整企业适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清单;每年在符合性评审会议前整理一次企业适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清单,保持所使用的法律法规处于最新状态。

2、识别适用性

2.1安全生产科根据公司的特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识别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适用性,并每年进行一次评审工作。

2.2安全生产科将各部门获取的有关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中的适用条款对从业人员和相关方传达。

2.3当现行的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更新时,应重新对相应的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进行识别。

3、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管理

3.1各部门应对本部门获取和识别的安全标准妥善保管。

3.2安全生产科应对各部门已获取和识别的安全标准和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进行汇总,建立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档案,并监督检查各部门的执行情况。

3.3安全生产科应将适用的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及时转发给相关部门,相关部门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宣传和培训,并传达给相关方。

3.4安全生产科应将过期或作废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文件及时收回并进行管理。

4、符合性评价

4.1各部门于“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符合性评价会议”前将本部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文件年度执行情况报告”递交给安全生产科。

4.2由安全生产科及管理部于“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符合性评价会议”前,编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文件年度评价报告”

4.3主要负责人应每年组织一次对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进行符合性评价,评审“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文件年度评价报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文件年度执行情况报告”。消除违规现象和行为,从而确保公司和从业人员相关方能够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安全生产和开展业务活动,对于不符合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提出不符合项整改要求。

4.4各部门对评价出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文件” 不符合项提出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整改方案。

4.5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文件” 不符合项提出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整改方案进行审批、检查和验证。

4.6各部门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文件” 不符合项进行纠正、整改。

4.7各部门制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文件”保持或持续改进的计划。

第6篇 石料厂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其他要求管理制度

1.目的

为确定本厂生产经营或业务活动中,适用的安全标准化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建立识别、获取这些法律法规及要求的渠道,确保所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为最新版本,提高员工和相关方的法律意识,规范安全生产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2. 职责与分工

2.1安全科:负责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的获取、识别、确认、更新,并将识别确认的法律法规纳入标准化体系。负责本厂员工法律法规意识调查、法律法规培训计划制定实施、法律法规传达和监督执行。

2.2相关部门:各部门、班组及时宣贯、遵守与本部门、班组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将有关要求传达给员工和相关方。并负责将本部门适用的法 律法规条款贯穿于所有生产活动或工作过程。

3. 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获取和确认管理

a.法律法规是指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国务院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

其他要求是指国家、地方、行业或上级主管单位制定的有关标准、规章制度以及公司内部的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等;

b.建立获取、识别与更新的程序。明确获取的途径、识别、确认和更新的方法、途径及责任人员,确保确认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适用、融入管理体系,并作为体系运行的管理依据;其中,法律、法规的获取途径如下:

--上级发文、转文;

--报刊、杂志登载;

--会议获取;

--从法律、法规、标准、其他要求发行处获取;

--通过政府机构、行业协会、中介服务机构等获取;

--上网查询;

--其他渠道。

c.本厂安全科至少每半年一次,通过各种方式获取最新的安全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及时评审更新《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确保法律法规的适宜性。

法律、法规的识别和确认方法如下:

a.安全科根据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要求及本厂相关部门、收集的信息,编制我厂通用的《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作为本厂各部门进行识别和执行的基本依据。

b.全体员工结合自己的职责和工作内容进行识别,确认适用本部门、班组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目录、内容(部分适用的法律法规应转化到适用的相关文件)。

c.已确认的适用于本厂安全标准化体系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应发放到各有关部门和班组,以便做好安全标准化工作。

4.员工法律法规意识的识别提升

a.通过《员工法律法规意识调查表》对员工的安全法律法规意识进行识别;

b.针对员工对遵守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重要性,及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义务的认识结果,制定培训计划,并组织落实,使员工了解安全标准化有关法律法规的内容和基本要求,提高本厂员工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意识。

c.通过召开会议,主要负责人可以对国家、行业、地方政府下达的相关法律法规内容进行讲解,使本厂全体员工认识到法律法规的重要性。

d.采用员工向安全科借阅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书籍、安全科对国家、行业、地方最新的有关规定的法律法规进行公告以及编写本厂的安全手册发给在厂的每一个员工,使全体员工认识到法律法规的重要性,满足员工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需求。

e.安全科将确认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向各相关部门、班组进行培训、传达、分解。

f.各部门、班组要按照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组织进行安全标准化管理的各项活动,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g.通过管理评审、内审或日常监督检查等形式对相关部门、单位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确认。

h.安全科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员工对法律法规的识别和遵守情况,并通过《员工法律法规意识调查表》,对员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意识的识别和提升情况进行跟踪。

5.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融入的规定

a.将识别确认出的法律法规作为制定安全标准化体系的依据,纳入到各项管理制度中;

b.通过考试、调查问卷等方式对员工法律法规的融入进行了解。对于达不到要求的加以提升,直到达到要求为止。

c.主要负责人可以用谈话、问话等方式来和员工进行法律法规有关知识的沟通,从而掌握员工对法律法规的融入情况。

d.各部门、班组将本部门、班组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采取会议、宣贯、培训等形式,落实到相应部门或岗位,并传达到相关方。

6. 相关记录

《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

《教育培训计划书》

第7篇 获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管理制度

为了及时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管理制度,现规定如下:

一、此项工作由与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有联系的专职安全员负责,由其具体联系。

二、根据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及时到政府部门或相关的发行部门取得,或者通过互联网,查找最新的安全标准,我公司与同行业的单位也有畅通的联系,通过他们也可以互通有无,及时更新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现有渠道:

省、市及地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省、市及地方安全生产协会;

国家、省、市及地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上数据库;

为本公司服务过的评价机构、咨询机构;

通过互联网或其它相关媒体。

三、本公司现已取了得各级政府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网站及联系办法。可及时获得有关的通知、文件及相关综合性的书藉。

四、本地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定期组织安全工作管理会议,在会议个传达国家有关安全方面的最新消息,最新资料。

五、获得相关的最新法律、法规后,将在最短时间内传达到相关的承包方和供应方。

六、通过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培训的方式,将所获得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时传达到全体从业人员;公司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岗位操作规程及时发放到相应岗位,由公司综合部负责具体的发放。

七、以上安全法律法规标准由安全员和综合部负责定期与有关部门联系,在更新时能及时获取。应每年进行一次符合性评价,由经理、安全标准化负责人、综合部人员进行。

八、各部门应认真学习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综合部负责组织、生产车间及各班组积极参与,并应按照法律法规对照公司现有情况进行认真检查。

第8篇 识别和获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管理制度

1 总 则

1.1 目的 :为建立获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的渠道,及时识别和获取出适用于本公司活动、产品及服务中所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并保持更新,制定本制度。

1.2 制定依据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规范》、《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

1.3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国家、地方、行业颁布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例、办法、标准及其他要求的识别和获取。

2. 职责分工

2.1 综合管理部负责识别和获取适用于与本公司活动、产品、服务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并传递到综合办公室备案,经审批后实施(纳入企业管理文件或直接贯彻执行)。

2.2 其他专业职能管理部门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的识别和获取,并传递到综合管理部备案。

2.3 综合管理部负责对全公司通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等文件的登记、发放,发放方式包括以企业文件形式发放、原文发放和其他形式。

2.4 各专业职能部门负责对本专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等文件的登记、发放,发放形式同第五条。

2.5 综和管理部负责组织对从业人员进行企业适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宣传和培训,安全动力部及其他专业职能部门配合实施,提高从业人员的守法意识,规范安全生产行为。

2.6 涉及企业相关方的管理部门负责将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及时传达给相方,传达方式包括纳入合同、纳入“一书一签”的发放、制作成宣传资料及其他方式。

3.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的获取

3.1 获取的内容:

3.1.1法律:全国人大颁布的安全生产法律,如:刑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

3.1.2法规:国务院和市级人大颁布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

3.1.3规章:国务院各部、委、局和市级人民政府颁布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1.4标准:国家、地方和行业颁布的安全标准;

3.1.5国际公约:我国已签署的关于劳动保护的公约;

3.1.6其他要求:各级政府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规范性文件,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地方和相关行业有关的安全生产要求、非法规性文件和通知、技术标准规范等。

3.2 获取渠道:

3.2.1各级人大、政府颁布的法律、法规、条例、办法及其他要求的获取渠道是全国人大公报、国务院公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其他有关政府职能部门;

3.2.2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获取渠道是各部、委或标准化组织等;

3.2.3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获取渠道是各上级主管部门;

3.2.4还可以与咨询机构等部门联系;

3.2.5通过互联网下载;

3.2.6报刊、书店、等渠道。

3.3 获取方式和时机

3.3.1企业各职能管理部门通过上述渠道以走访、电话、传真、信件、会议等方式获取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同时建立必要的联系;

3.3.2企业各职能管理部门通过阅读和整理有关报刊收集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登记在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获取记录表上,各管理部门对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进行适用性判定,报主管厂领导审批后,立即实施。综合管理部每年整理一次企业适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清单,保持所使用的法律法规处于最新状态。

4. 适用性识别、传达和更新

4.1 适用性识别判定依据:

(1)企业活动、产品、服务要求;

(2)所属行业;

(3)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要求;

(4)相关方有关要求。

4.2 各职能管理部门根据本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品或服务中的危险、有害因素和安全生产的特点,对获取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进行适用性判定,将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登记在《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清单》上,并将适用的条款摘录到清单上,经主管厂领导批准后实施。

4.3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传达:

4.3.1各职能部门将审批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传递到综合管理部;

4.3.2综合管理部及时将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清单及有关内容予以印制,然后文件管理程序要求的发放到本公司有关部门;以厂部文件形式传达执行的,由综合管理部按文件管理程序要求进行。

4.3.3各单位将适用于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进行传达贯彻,确保每位职工按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执行。

4.4 各职能部门应随时掌握与本部门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最新信息,如有换版、更改等情况及时向综合管理部传递。

4.5 为使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保持最新状态,各主管部门每年确认、登记、摘录获取的最新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填写《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更新清单》,经企业主管厂领导批准后,发放给相关单位。

4.6各单位对作废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及时标识,对新颁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及时补充。

5. 执行检查与符合性评价

5.1 综合管理部每年至少一次组织对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的情况进行检查和符合性评价,消除违现象和行为,并保存定期评价结果的记录。

5.2 符合性评价要符合公司规定的具体操作程序,

6. 附 则

6.1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6.2本制度由综合管理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第9篇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识别/获取/符合性评价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获取、更新、识别适用于本公司的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并将这些信息及时传达给各单位和从业人员,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规范安全生产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对安全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的获取、更新、适用性确认及传达。

3 职责与分工

3.1安环科负责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识别、获取和传达,并建立相关台帐、记录。负责组织各单位对执行情况进行符合性评价,编制符合性评价报告。

3.2公司内各单位均有义务向安环科提供相关的安全法律、法规。建立法律、法规清单,并将其对从业人员培训、告知。

4 内容与要求

4.1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其他要求的识别、获取及符合性评审

4.1.1安全管理人员应主动、经常地识别与本公司安全生产活动相关适用的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如通过各级政府、媒体、网络等方式获取信息,每周至少一次登陆各级安全网站查阅有关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其他要求的最新信息并识别其适用性。

4.1.2通过到市、县安监局等相关单位或书店购买、网站下载、培训教材整理等渠道及时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

4.1.3对获取的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其他要求进行登记(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清单),存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书库。

4.1.4当获取的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其他要求发生修改或更新时应及时对以前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更新。

4.1.5安环科将新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及时传达给各单位。

4.1.6各单位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应将新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及时对从业人员进行宣传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守法意识,规范安全生产行为。

4.1.7安环科负责每年至少一次对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进行符合性评价,对不符合性进行原因分析,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消除违规现象和行为。对于新近实施的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应在实施之日前进行符合性评审。

5 相关记录

《法律法规清单》

《法律法规文本数据库》

《定期更新记录》

《文件发放记录》

《培训记录》、《告知书》、《宣传材料》

《法律法规符合性评价记录》

《法律法规符合性评价报告》

《不符合项整改记录》

第10篇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识别和获取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及时获取国家和政府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标准,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标准,熟悉和掌握法律法规知识和规定,是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标准得到贯彻落实,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规定了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标准的识别方法和获取途径以及对获取的法律法规的管理、更新以及应用,适用于公司各个分厂和部门。

第三条 公司安环部、办公室负责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标准的获取与识别以及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宣传贯彻。

第四条 其他各部门负责与本部门职能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的收集、保管、评估以及更新等工作,并列出本部门获取的法律法规清单。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教育培训,切实保证本部门每一个员工能及时掌握最新的法律法规,为正确的、法制化的工作方向和思路提供保障。

第五条 公司安环部负责对获取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的建档保存工作,对于更新的法律法规登记时进行更新。

第六条 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标准的获取主要采取书籍购买、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和天津市安全生产信息网网上等形式获取,并对获取的法律法规进行条款内容识别,适用的法律法规按程序上报总经理。

第七条 新购或者网上新获取的法律法规必须进行符合性评价,评价有个相关部门完成,出具评价报告。

第八条 各部门对新购置或者网上新获取的法律法规必须进行分类登记建档,及时对法律法规清单进行跟新和废止删除。

第九条 安环部主管安全部长对新获取的法律法规必须认真学习、熟练和掌握法律法规条款内容,结合公司实际,制订学习、宣传和贯彻法律法规的计划,并下发文件落实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

第十条 公司安环部和办公室负责对国家和地方政府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标准进行整理、登记和建档,对已经废止或者不使用的法律法规进行删除,并送交档案室存档。

第11篇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识别和获取制度

1.目的:

为了获取、识别、更新适用于公司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确保公司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与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合规性得到及时评价和更新。为公司制定安全生产方针、目标、指标提供法律依据。

2.范围

适用于公司获取、识别、更新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工作。

3.管理职责:

3.1公司总经理或分管安全副总经理负责对公司已确认的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审批。

3.2行政部负责对公司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使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及相关要求的收集、整理、更新、登记、发放及归档管理。将信息传递到各相关部门并确保实施。

3.3生产部门负责组织对公司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符合性进行检查和评价。

3.4各部门负责收集、识别适合于本部门法律、法规,组织本部门的员工参加培训学习,并有完整的培训记录。将相关信息及时沟通。报生产部归档。

4.工作程序

4.1获取范围

4.1.1有关的国际公约。

4.1.2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及条例。

4.1.3行业规范、标准。

4.1.4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4.2获取的途径

4.2.1从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消防部门、行业上级主管部门、印刷行业协会或团体、认证或咨询机构等渠道获取。

4.2.2从能够提供此类信息公共出版物、专业报刊、杂志、专业网站等渠道获取。

4.3工作步骤

4.3.1生产部门将《适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评价表》和《信息发布登记台帐》下发到各部门。

4.3.2各部门通过走访相关部门、电话咨询、查找相关资料等方法,将本部门和分管业务所适用的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要求,按表格要求填写完整并交回生产部。

4.3.3生产部门进行汇总、整理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适用性确认,最后形成公司适用法律法规清单提交安全管理者代表审批。

4.3.4生产部门将经安全管理者代表审批的公司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下发到各部门,各部门遵照执行。

4.3.5生产部门负责从专业网站上下载适用法律法规电子版本并共享在公司局域网上,以便相关部门、人员获取,参照执行。

4.4适用法律法规的管理及传达

4.4.1所有部门必须保存有适用法律法规及要求的具体内容(文本或电子版),以便学习、掌握及遵照执行。

4.4.2各部门必须将适用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传达到相关岗位、人员及相关方,可以采用组织集中学习、发参考资料、抽查考试、发宣传手册等形式。

4.4.3各部门在提供服务和执行合同前,应向相关方传达有关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相关信息。

4.5法律法规的更新

4.5.1生产部门组织各部门根据公司区域内危险源、安全风险、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变化,每年组织一次评审,判断新获取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是否适宜,评审后发布公司当年度《适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

4.5.2对于已经获知的新颁布的法律法规,最迟自实施之日起更新并执行。

4.5.3各部门要保持需遵守法律法规及其他安全生产要求的信息为最新。

第12篇 纺织公司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进一步规范识别、获取、更新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保证公司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有效性,根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等要求,特制订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与公司有关的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其他要求,及时更新,并将这些信息及时传达给公司员工和相关方,以便严格遵守,消除违法行为和现象。

3. 职责

3.1安全办负责识别和获取适用于与本公司活动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

3.2设备部负责识别和获取安全设施管理、用电作业安全、设备安全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设备设施报废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

3.3总经办负责识别和获取工伤管理、文件和档案管理、安全教育培训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

3.4财务部负责识别和获取安全生产费用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及其它要求; 、

3.5生产部、设备部负责识别和获取相关方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及其它要求;

3.6其他专业职能管理部门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的识别和获取;

3.7安全办负责对全公司通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等文件的登记、发放方式包括以公司文件形式发放、原文发放和其他形式。

4.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其他要求的获取

4.1 获取的内容

4.1.1法律全国人大颁布的安全生产法律如刑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 。

4.1.2 法规国务院和省级人大颁布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 。

4.1.3 规章国务院各部、委、局和省级人民政府颁布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4.1.4 标准国家、地方和行业颁布的安全标准

4.1.5 国际公约我国已签署的关于劳动保护的公约

4.1.6 其他要求各级政府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规范性文件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地方和相关行业有关的安全生产要求、非法规性文件和通知、技术标准规范等。

4.2 获取渠道

4.2.1 各级人大、政府颁布的法律、法规、条例、办法及其他要求的获取渠道是全国人大公报、国务院公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其他有关政府职能部门

4.2.2 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获取渠道是各部、委或标准化组织等

4.2.3 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获取渠道是各上级主管部门

4.2.4 还可以与咨询机构等部门联系

4.2.5 通过报刊、书店、互联网等渠道。

4.3 获取方式和时机

4.3.1 公司各职能管理部门通过上述渠道以走访、电话、传真、信件、会议等方式获取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同时建立必要的联系

4.3.2 公司各职能管理部门通过阅读和整理有关报刊收集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登记在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获取记录表上并及时传递到公司生产部和安全办公室。各管理部门对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进行适用性判定报主管领导审批后立即实施。安全办每年整理一次公司适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清单保持所使用的法律法规处于最新状态。

5. 适用性识别、传达和更新

5.1 适用性识别判定依据

5.1.1 公司活动、产品、服务要求

5.1.2 所属行业

5.1.3 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要求

5.1.4 相关方有关要求。

5.2 各部门根据本单位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危险、有害因素和安全生产的特点对获取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进行适用性判定,将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其他要求登记在《适用的法律法规清单》上并将适用的条款摘录到清单上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5.3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传达

5.3.1各职能部门将审批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和其他要求清单传递到公司安全办。

5.3.2安全办及时将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和其他要求清单及有关内容予以印制然后按文件管理程序的要求发放到各部门,各部门的执行由单位办公室按文件管理程序要求进行。

5.3.3各部门将适用于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和其他要求进行传达贯彻确保每位职工按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和其他要求法执行。

5.4各部门应随时掌握与本单位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最新信息如有换版、更改等情况及时向公司生产部和安全办公室传递。

5.5为使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保持最新状态各部门每年确认、登记、摘录获取的最新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填写《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更新清单》经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后提供给公司生产部和安全办公室。

5.6各部门对作废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及时标识对新颁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及时补充。

6.符合性评价

公司应每年组织一次对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进行符合性评价,消除违规现象和行为,从而确保公司和从业人员及相关方能够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安全生产和开展业务活动,对于不符合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要及时做出标识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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