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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人员安全生产上岗到位管理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9 查看人数:43

管理人员安全生产上岗到位管理制度

第1篇 管理人员安全生产上岗到位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规范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上岗到位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职责,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上岗到位管理。

3职责

3.1公司总经理对各级管理人员上岗到位管理负领导责任;生产副总经理受总经理委托管理安全生产工作。

3.2安全监察部是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上岗到位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上岗到位标准的制定,以及对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上岗到位行为日常监督、检查、通报和考核工作,对公司各级管理人员上岗到位管理不善负管理责任。

3.3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应按照岗位责任制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执行本制度要求,对未能执行制度导致的安全生产事故负直接管理责任。

4工作内容、要求与程序

4.1管理人员安全生产上岗到位标准

4.1.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到位标准(见表1)

表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上岗到位标准

序号

上岗到

位人员

上 岗 到 位 内 容

要求

备注

1

总经理

(1)参加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发电事业部月度安全分析会

每月一次

(2)参加公司月度安全分析会

每月一次

(3)阅批上级安全文件、事故通报

三日内

(4)新投运机组启停,a级检修启停

参加

(5)巡视生产作业现场

每月一次

(6)听取各部门工作汇报

每月一次

2

生产副总经理

(1)参加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发电事业部月度安全分析会

每月一次

(2)主持公司月度安全分析会

每月一次

(3)机组启停,abc级检修的启停

参加

(4)阅批上级安全文件、事故通报

两日内

(5)巡视检查生产作业现场

每天一次

(6)夜间巡视生产现场

每月一次

(7)重大操作、重大作业项目

每次

(8)听取生产部门工作汇报

每天一次

(9)审批公司安全和生产有关计划、文件、报表

两日内

3

经营副总经理

(1)参加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发电事业部季度经济运行分析会

每季度一次

(3)参加公司月度安全分析会

每月一次

(4)巡视生产及作业现场

每月一次

(5)组织抽查劳动、值班、工作纪律或夜间查岗

每月一次,检查有记录

(6)听取所分管部门工作汇报

每月二次

4.1.2公司中级管理人员到位标准(见表2)

表2公司中级管理人员到位标准

序号

上岗到

位人员

上 岗 到 位 内 容

要求

备注

1

安全监督部经理

(1)参加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发电事业部月度安全分析会

每月一次

(2)参加公司月度安全分析会

每月一次

(3)组织公司及本部门安全活动

公司每月一次、本部门每周一次

(4)巡视检查生产现场

每日一次

(5)夜间巡视检查生产现场

每周一次

(6)机组启停,abcd级检修启停

参加

(7)组织抽查劳动、值班、工作纪律或夜间查岗

每月两次,检查有记录

(8)组织或参加有关事故调查

3日内报出

(9)有关重大项目作业或操作

全过程参加

(10)审核或批准技术措施、安全措施和试验方案

2日内

(11)根据职能组织有关检查(抽查)

每月一次,检查有纪要

(12)有关安全文明生产活动、安全教育培训及职业安全健康等工作的计划、总结和费用审批

3日内完成

(13)组织召开部门早会、晚会

每天一次

(14)天气恶劣时主动坚守或赶到工作岗位

到位

2

设备工程及维护部经理

(1)参加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发电事业部月度工程、生产例会

每月一次

(2)参加公司月度安全分析会

每月一次

(3)组织本部门安全活动

本部每周一次

(4)巡视检查生产现场

每日一次

(5)夜间巡视检查生产现场

每周两次

(6)机组启停,abcd级检修启停

参加

(7)组织抽查劳动、值班、工作纪律或夜间查岗

每月两次,检查有记录

(8)组织或参加有关事故调查

3日内报出

(9)有关重大项目作业或操作

全过程参加

(10)审核或批准技术措施、安全措施和试验方案

2日内

(11)根据职能组织有关检查(抽查)

每月一次,检查有纪要

(12)有关安全文明生产活动、安全教育培训及职业安全健康等工作的计划、总结和费用审批

3日内完成

(13)组织召开部门早会、晚会

每天一次

(14)天气恶劣时主动坚守或赶到工作岗位

到位

3

设备工程及维护部副经理

(1)参加或组织本部门安全活动;

每周一次

(2)巡视检查生产现场。

每日一次

(3)机组启停,abcd级检修启停

参加

(4)参加或组织抽查劳动、值班纪律或夜间查岗

每月一次,检查有记录

(5)组织或参加有关事故调查

3日内报出

(6)有关重大项目作业或操作

全过程参加

(7)审核技术措施、安全措施和有关试验方案

2日内

(8)根据职能参加或组织联合检查(抽查)

检查有纪要

(9)参加部门早会、晚会

每天一次

(10)天气恶劣时主动坚守或赶到工作岗位

到位

(11)夜间巡视检查生产现场

每周两次

4

运行部经理

(1)参加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发电事业部月度生产例会

每月一次

(2)参加公司月度安全分析会

每月一次

(3)组织本部门安全活动

本部每周一次

(4)巡视检查生产现场

每日一次

(5)夜间巡视检查生产现场

每周两次

(6)机组启停,abcd级检修启停

参加

(7)组织抽查劳动、值班、工作纪律或夜间查岗

每月两次,检查有记录

(8)组织或参加有关事故调查

3日内报出

(9)有关重大项目作业或操作

全过程参加

(10)审核或批准技术措施、安全措施和试验方案

2日内

(11)根据职能组织有关检查(抽查)

每月一次,检查有纪要

(12)有关安全文明生产活动、安全教育培训及职业安全健康等工作的计划、总结和费用审批

3日内完成

(13)组织召开部门早会、晚会

每天一次

(14)天气恶劣时主动坚守或赶到工作岗位

到位

5

运行部副经理

(1)参加或组织本部门安全活动;

每周一次

(2)巡视检查生产现场。

每日一次

(3)机组启停,abcd级检修启停

参加

(4)参加或组织抽查劳动、值班纪律或夜间查岗

每月一次,检查有记录

(5)组织或参加有关事故调查

3日内报出

(6)有关重大项目作业或操作

全过程参加

(7)审核技术措施、安全措施和有关试验方案

2日内

(8)根据职能参加或组织联合检查(抽查)

检查有纪要

(9)参加部门早会、晚会

每天一次

(10)天气恶劣时主动坚守或赶到工作岗位

到位

(11)夜间巡视检查生产现场

每周两次

6

非生产部室经理

(1)参加公司月度安全分析会

每月一次

(2)根据职能组织或参加有关检查(抽查)

每月一次,检查有记录

7

非生产部室副经理

根据职能参加或组织有关检查(抽查)

每月一次,检查有记录

4.1.3公司一般管理人员到位标准(见表3)

表3公司一般管理人员到位标准

序号

上岗到

位人员

上岗到位内容

要求

备注

1

(1)参加公司月度安全分析会

每月一次

(2)参加本部门安全活动

每周一次

(3)巡视检查生产现场

每日1-2次

(4)机组启停,abcd级检修启停

参加

(5)编制审核安全生产专业报表

按安全生产管理程序办理

(6)参加抽查劳动、值班、工作纪律或夜间查岗

检查有记录

(7)参加有关事故调查

3日内报表

(8)有关重大项目作业或操作

全过程参加

(9)审核技术措施、安全措施和有关试验方案

2日内

(10)根据职能参加联合检查(抽查)

检查有记录

(11)参加部门早会、晚会

每天一次

(12)天气恶劣时主动坚守或赶到工作岗位

到位

2

非生产部室管理人员

(1)根据职能参加有关检查(抽查)

检查有记录

4.1.4重大操作、作业项目生产管理人员到位标准:(见表5;表中“z”代表组织;“c”代表参加)

表5重大操作、作业项目生产管理人员到位标准(运行)

到位人员

工作内容

机组正常启停

机组紧急启停

锅炉安全门定砣

其他安全门定砣

机组c检冷热态验收

机组c检后部分试运

机组c检后启动

机组a、b检后部分试运

机组a、b检冷热态验收

机组a、b检后启动

公用系统a检验收

公用系统a检后启动

主设备技更改项目验收

主设备技更改项目投运

500kv母线停、投运

10kv、6kv母线停投运

机组特殊方式运行(如低负荷)

机组恶劣天气运行

锅炉打焦子、事故放灰渣

厂用电运行方式

异常

厂内输煤单侧皮带运行(无备用)

清理煤斗堵煤蓬煤

总经理

生产副总经理

c

c

c

c

c

运行值长

z

z

z

z

z

z

z

z

z

z

z

z

z

z

z

z

z

安全监察部

经理

c

c

c

c

c

c

c

c

c

c

c

c

c

c

专工

c

c

c

c

c

c

c

c

c

c

c

c

c

c

c

c

c

c

c

c

c

c

设备工程及维护部

经理

c

c

z

c

z

c

z

z

c

c

c

c

c

c

z

副经理

c

c

c

c

c

c

c

c

z

c

c

c

c

c

c

c

c

c

c

c

专工

c

c

c

c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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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c

c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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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c

c

c

c

c

运行部

经理

c

c

c

c

c

c

c

c

c

c

c

c

c

c

副经理

c

c

c

c

c

c

c

c

c

c

c

c

c

c

c

c

c

c

c

c

专工

c

c

c

c

c

c

c

c

c

c

c

c

c

c

c

c

c

c

c

c

c

c

续表5重大操作、作业项目生产管理人员到位标准(检修)

机组抢修

主要辅机抢修

汽轮机扣大盖

汽轮机吊转子

发电机抽装转子

锅炉吊盘验收

500kv变压器吊芯

10kv、6kv变压器吊芯

设备带压堵漏

厂内输煤系统换皮带

水源地主线停运及恢复

机组a检前后效率试验

机组大型试验

a检后电除尘加压试验

停工待检点质量见证点

影响负荷缺陷处理

主要设备修后

传动试运

总经理

c

c

c

c

生产副总经理

c

c

z

c

c

c

c

c

c

运行值长

z

z

z

z

安全监察部

经理

z

c

c

z

z

z

z

c

c

c

c

副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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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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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c

c

c

c

c

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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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修专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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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c

c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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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c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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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c

c

c

c

c

运行专工

c

c

c

c

c

c

c

c

c

c

安全专工

c

c

c

c

c

设备工程及维护部

经理

z

c

c

z

z

z

z

c

c

c

c

副经理

c

z

c

c

c

c

c

c

c

z

c

专工

c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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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c

c

c

c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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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c

c

c

c

c

运行部

经理

c

c

副经理

c

c

c

专工

c

c

c

c

c

c

c

c

4.1.5生产现场和有关重点部位管理人员上岗签到要求

表6生产现场和有关重点部位管理人员上岗到位签到要求

签到簿设置地点

签 到 人 员 及 时 间 次 数

集控室

公司副总经理、通辽检修、河一检修经理或副经理、安全监察部经理、设备工程及维护部经理或副经理、运行部经理或副经理每周签字不少于两次;检修公司专业专工、公司生产部门专工每周不少于三次。

电除尘器值班室

公司副总经理、通辽检修、河一检修经理或副经理、安全监察部经理、设备工程及维护部经理或副经理、运行部经理或副经理每周签字不少于一次;通辽检修、河一检修专业专工公司安全监察部专工、设备工程及维护部燃脱、电气、热控专工每周不少于两次;运行部锅炉专工每天不少于一次,电气、热控专工每周不少于三次。

输煤值班室

公司副总经理、通辽检修公司经理或副经理、安全监察部经理、设备工程及维护部经理或副经理、运行部经理或副经理每周签字不少于一次;通辽检修公司专业专工、公司生产部门燃脱、电气、热工、安全专工每周签字不少于两次。

油区值班室

公司副总经理每周签字不少于一次,通辽检修公司经理或副经理、公司安全监察部经理、设备工程及维护部经理或副经理、运行部经理或副经理每周签字不少于两次;通辽检修公司专业专工、公司生产部门燃运、安全专工每周签字不少于三次,电气、热工专工每周签字不少于一次。

氢站值班室

公司副总经理每周签字不少于一次,通辽检修公司经理或副经理、公司安全监察部经理、设备工程及维护部经理或副经理、运行部经理或副经理每周签字不少于两次;通辽检修公司专业专工、公司生产部门化学、安全专工每周签字不少于三次,电气、热工专工每周签字不少于一次。

脱硫值班室

公司副总经理每周签字不少于一次,通辽检修公司经理或副经理、公司安全监察部经理、设备工程及维护部经理或副经理、运行部经理或副经理每周签字不少于两次;通辽检修公司专业专工、公司生产部门燃脱、安全专工每周签字不少于三次,电气、热工专工每周签字不少于一次。

化水值班室

公司副总经理每周签字不少于一次,通辽检修公司经理或副经理、公司安全监察部经理、设备工程及维护部经理或副经理、运行部经理或副经理每周签字不少于两次;通辽检修公司专业专工、公司生产部门化学、安全专工每周签字不少于三次,电气、热工专工每周签字不少于一次。

1、2号炉汽包

公司副总经理、通辽检修、河一检修经理或副经理、安全监察部经理、设备工程及维护部经理或副经理、运行部经理或副经理每周签字不少于两次;检修公司专业专工、公司生产部门专工每周不少于三次。

4.2管理人员安全生产上岗到位管理要求及考核

4.2.1上岗到位签到簿由安全监察部统一印刷,运行部定期发放管理,各级管理人员如实记录上岗到位情况,安全监察部定期进行检查。

4.2.2 已明确规定检查有关生产岗位及重点部位的管理人员,在各岗位设立的《管理人员上岗到位签到簿》上签字,各部门管理人员按照表6要求上岗到位,并提出检查意见。

4.2.3各部门管理人员夜间值班,除了按照本规定执行外,还应到集控室签到。

4.2.4为保持本制度持续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公司各部门及时将本部门执行该制度的情况及意见等信息反馈给安全监察部,以便及时修编完善。

5支持性文件和相关记录、图表

5.1支持性文件

5.1.1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则》

5.1.2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监督规定》

5.1.3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则实施细则》

5.1.4公司《安全生产监督规定实施细则》

5.2附件

5.2.1制度执行情况反馈意见表(见附件一)

附件一

制度执行情况反馈意见表

制度

名称

通辽霍林河坑口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员安全生产上岗到位制度

制度

编号

第2篇 安全生产人员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保障员工的健康和安全,规范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以便推动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国家、地方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和消防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安全管理人员的日常管理。

(三)规范性引用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四)管理要求

1.公司安全管理人员管理规定

1.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决策;

1.2参与制定并督促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

1.3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制止和查处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1.4发现事故隐患,督促有关业务部门和人员及时整改,并告知本单位负责人;

1.5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推广安全生产先进技术和经验;

1.6参与本单位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的安全性能检测及事故预防措施的制定;

1.7参与本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的审查,督促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使用;

1.8参与组织本单位应急预案的制定及演练;

1.9协助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对事故进行统计、分析;

1.1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第3篇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管理制度

1目的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保障员工的健康和安全,规范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以便推动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国家、地方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和消防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安全管理机构的设置和安全管理人员的配置。

3编写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

4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

4.1公司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

4.1.1安委会作为公司安全生产方面的最高领导机构,全面统筹、协调公司的安全管理。

4.1.2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以公司总经理为主任,公司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 产的第一责任人,公司厂办负责分管责任。

各单位负责人为安委会成员,是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安委会的组成如下:

主 任:总经理

副主任:厂办

成 员:设备科科长、质检科科长、财务科科长、仓管管理员、果奶车间车间主任、利乐车间车间主任、超净车间车间主任、

党员代表、工会代表、职工代表、女工代表。

4.1.3安委会职责

4.1.3.1审查公司安全工作计划和实施。

4.1.3.2审查公司重大安全生产技术项目。

4.1.3.3安全生产投入情况。

4.1.3.4研究和审定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事项。

4.1.3.5督促落实消除事故隐患的措施。

4.1.3.6决定安全生产方面的其他重大事项。

4.1.3.7其他方面

4.2公司厂办 4.2.1厂办是安委会的常设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4.2.2厂办应配备不少于两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2.3厂办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4.2.3.1监督、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参与公司安全生产决策

4.2.3.2参与制定并督促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

4.2.3.3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制止和查处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4.2.3.4发现事故隐患,督促有关业务部门和人员及时整改,并报告公司负责人。

4.2.3.5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推广安全生产先进技术和经验。

4.2.3.6参与公司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的安全性能检测及事故预防措施的制定。

4.2.3.7参与公司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的审查,督促劳动防护用品的

发放、使用。

4.2.3.8参与组织公司应急预案的制定及演练。 4.2.3.9协助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对事故进行统计、分析。 4.2.3.1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4.2.4人员要求 4.2.4.1高中以上学历,具备5年以上基层管理工作经历。 4.2.4.2必须经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4.2.4.3工作认真作风正派,忠于职守,适应行业安全管理的需要。 4.2.4.4熟悉国家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及饮料行业安全规章制度,具备饮料生产、电气、机械、设备、交通、防火等方面的知识。

5管理要求

5.1安全生产委员会

5.1.1确定公司安全生产工作重点,组织各项安全制度的贯彻、落实。

5.1.2组织开展重要的安全检查和活动。

5.1.3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专题会,分析和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确定解决方案。

5.1.4搞好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5.1.5建立、健全安全机构,支持安全工作,指导公司的安全生产。

5.1.6负责对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事故结案后,研究决定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5.1.7公司其他重要安全工作

5.2厂办

5.2.1在公司安委会领导下开展工作。

5.2.2制定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参与编制公司安全技术措施与计划方案,经批准后组织

实施。

5.2.3经常深入现场了解掌握安全生产情况,查找安全隐患;制订隐患排查、治理方案。

5.2.4配合公司培训主管部门开展安全学习、培训。 5.2.5监督现场的作业安全,在责任范围内签发危险作业许可。

5.2.6定期进行安全生产考核。

5.2.7做好事故处理工作,组织专题事故分析法,对事故责任者进行处理和教育。

5.2.8开展应急管理工作。

5.2.9监督特种设备的运行管理工作,并督促设备科组织特种设备的定期检测和年检工作。

5.2.10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组织和复审工作,确保持证上岗。 5.2.11开展职责范围内和主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6记录

《安全生产委员会任命文件》

《安委会安全专题会议纪要》

《杭州哇哈哈集团吉安生产基地安全管理网络图》

第4篇 施工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工人是本岗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在本岗位作业中对自己、对环境、对他人的安全负责。

2、认真学习,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积极参加各项安全生产活动,认真执行安全技术交底要求,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虚心服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监督、指导。

4、发扬团结友爱精神,在安全生产方面做到互相帮助,互相监督,维护一切安全设施、设备,做到正确使用,不准随意拆改,对新工人有传、带、帮的责任。

5、对不安全的作业要求要提出意见,有权拒绝违章指令。

6、在施工作业中,要做到“三不伤害”:不伤害别人、不伤害自己、不被别人伤害。

第5篇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教育培训制度

第一、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内容

针对教育和培训层次和工作性质分别进行,管理人员的重点是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操作者的重点是遵章守纪、自我保护和提高防范事故的能力。

1、组织辖区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员、特种作业人员(简称“三类人员”)相应的安全教育培训,保证“三类人员”持证上岗。

a)、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的强制教育培训,树立安全生产观念、提高安全生产意识,主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经培训考核合格发放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

b)、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员。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的安全管理知识、管理方法培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经培训考核合格发放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员《安全资格证》。

c)、特种作业人员。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要执行gb5306-85《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按国家、省、市各级和企业规定进行本工种专业培训、资格考核,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上岗作业。

2、督促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各企业拟定从业人员教育培训计划,聘请有培训资质的培训机构定期组织教育培训,建立教育培训档案。

a)、新工人(包括合同工、临时工、学徒工、实习生)必须进行公司、厂级和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及安全技术知识、设备性能、操作规程、安全制度、严禁事项及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

b)、特殊工种人员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要经过本工种的专业安全技术教育。

c)、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施工和调换工作岗位时,对操作人员进行新技术、新岗位的安全教育。

第二、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学时

1、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2、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3、企业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4、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企业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能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第三、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形式

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必须经过考核合格后,做到持证上岗。安全管理人员是企业安全的主要指导人员,必须进过专业考核后持证上岗。从业人员是安全教育的重点对象,在安全教育过程中必须让其认清工作的危险性和安全性,必须经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作业。

1、安监局按照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负责组织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复审考核安全培训。结合国家、省、市各级安全政策组织专项安全教育培训。

2、督促、指导各行业主管部门加强所属监管领域及企业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督促、指导、检查企业加强三级安全教育工作,做好台帐档案规范管理。

三级教育的要求:

a)、三级教育由企业的安全、教育、劳动、技术等部门配合进行;

b)、受教育者必须经过考试合格后才准予进入生产岗位;

c)、每一名职工必须建立职工劳动保护教育卡,记录三级教育、变换工种教育等教育考核情况,并由教育者与受教育者双方签字后入册。

3、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按照《安全生产法》规定,企业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教育,采取有效手段督促、指导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经安全培训考核持证上岗。

4、特定情况下的适时安全教育

a)、节假日前后;

b)、节假日加班或突击赶任务;

c)、工作对象改变;

d)、工种交换;

e)、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施工;

f)、发现事故隐患或发生事故后;

g)、新进入现场等。

第四、教育培训效果检查

对安全教育与培训效果进行以下方面检查:

1、检查企业的安全教育制度。检查企业是否制定了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是否制定了年度教育培训计划,按照计划组织落实,并建立了档案。

2、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年度培训。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按照各级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是否参加了安全强制培训,是否安排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年度培训,持证上岗。包括企业内部的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培训学习。

3、检查三级教育制度及工作落实情况,特别是新入厂工人和转岗工人教育培训。刚进企业的新工人是否接受入厂安全方面的基本教育培训,调换工种的工人,必须按规定进行岗位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准上岗。主要检查企业对新入厂工人和转岗工人的考核记录。

4、检查安全教育内容。通过查看安全台帐记录,检查三级教育制度、企业职工隐患辨识、岗位操作规程、安全劳动纪律、教育培训考核的落实情况。

5、不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规定,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殊工种工作人员一律严格考核,按国家有关规定持职业资格证书上岗;职工必须全部经过培训合格后上岗。凡存在不经培训上岗、无证上岗的企业,依法停产整顿。

第6篇 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管理人员资质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公司对各个部门、各类人员至每个职工所规定的在他们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工作应负责任的制度。

公司已根据各个部门、各类人员的不同职责范围,制定了安全生产责任制,现已成为完整的制度体系。为使责任制的落实,做到时时处处的安全生产工作都有人切实负责,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办法:

(1)本办法依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及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制定。

(2)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个部门、各类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的考核。

(3)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4)各部门、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必须落实到位,并实行一级对一级负责,实行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各部门、各类人员自签订之日起,安全生产责任开始生效。

(5)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实行分级考核的办法。即:公司经理负责对公司各部门、各类人员、工程项目经理考核;工程项目经理负责对项目部各个部门、各类人员、作业班组长考核;作业班组长负责对本班组工人进行考核。

(6)安全生产责任考核采用日常考核与安全检查同时进行,公司每季、分公司每月、工程项目每周、班组每天进行。考核结果实行逐级审查,逐级上报。

(7)每次考核结果作为公司评优、晋升、奖金评定、降级、处分等重要参考依据。考核共分三个等级、即: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对于部门考核,部门内每次考核全部人员称职,该部门为称职;部门内每次考核有30%人基本称职,70%人称职该部门为基本称职;部门内每次考核有50%不称职,该部门为不称职。每次考核均应填写考核统计表。

(8)奖罚

a.年度内每次考核都称职的部门、个人都可以入围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评比,职务晋升,奖金等级的评定。

b.第一次考核基本称职的部门和个人,公司除对此进行批评教育外,并要求限期达到称职。到期考核仍然不称职的部门和个人进行罚款(部门领导罚款500元,部门内不称职的每人罚款300元),并提出警告处分。

c.第三次考核仍然不称职的部门领导,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撤职、调换岗位、降级使用、扣发全年奖金或加倍罚款。

(9)由于责任过失造成伤亡事故或重大经济损失者,除追究其个人责任和经济处罚外,直到追究刑事责任。

第7篇 学校从事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1、从事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包括纯净水生产加工人员)上岗前必须到市疾病预防控制部门进行健康检查,合格并取得健康证者方可上岗,工作时要佩戴或随身携带健康证。

2、从业人员每年定期体检,合格者领取当年的健康证,健康证超过一年者,视为无证。

3、本制度执行责任人每年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并掌握结果,发现“五病”人员,及时调离岗位。

4、本制度执行责任人要定期检查从业人员持证情况,如有关部门检查时,发现无证上岗人员,除追究无证上岗人员责任外,还要追究本制度执行责任人责任。

第8篇 特种作业人员生产管理制度

1.凡属国家规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如:电工、电气焊工、登高架设工、塔吊起重工、信号工、急救人员、机械操作工等工种),必须按国家建设部规定要求持证上岗。

2.特种作业人员,除应接受三级安全教育外,还应接受特种作业人员的专门针对性的安全教育,严格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经有关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后凭操作证方可上岗操作。

3.特种作业人员由企业每年进行一次复审教育和参加体检,由企业安全部门负责进行考核,自发证之日起定期到发证机关进行复审考核。

4.工种发生变化时,应经企业安全有关部门同意,进行备案,一般工种转变为特殊工种时,应接受特殊工种安全技术教育,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5.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要责任心强,熟悉本工种业务技术和本工种安全知识和检查标准与操作规程,不冒险蛮干,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保存好自己的上岗证件,如有丢失及时汇报。

7.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遵守以上管理制度及公司规章制度。

第9篇 从业人员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一、 培训时间:从业人员上岗前。

二、 培训对象:全体从业人员。

三、 责任人:本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四、 培训内容:

(1) 安全生产思想教育,学习各项安全法律法规;

(2) 熟知本单位安全生产的各项规定、组织机构设置及职能;

(3) 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维护方法;

(4) 熟知本场所各重点部位及其岗位职责;

(5) 熟练掌握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

(6) 参加消防、救灾等安全生产演习、演练;

(7) 其他与岗们职责相关的安全生产知识。

五、 考核:对从业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六、 要求: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纪录至少保存2年。

第10篇 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一、从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

二、严格遵守公司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积极参加安全消防活动,学习安全消防知识和灭火技能。

三、熟悉所经营的危险化学品的品种、性质、特点、防护及应急措施

四、爱护和正确使用安全装置和防护用品。

五对擅自拆除安全装置或违章作业而造成的事故和经济损失负责。

六、从业人员在经营危险化学品是必须先检查对方是否有危险化学品销售资格,化学品是否有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包装是否完好,使用期限是过期。

七、从业人员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法规,违规操作,将依法追究责任。

八、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前必须认真检查岗位安全情况。

九、下班前对工作场所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

第11篇 专职职业安全卫生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公司有关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政策,监督检查公司各部门的执行情况。

(二)编制烧结厂职业安全卫生技术措施计划和职业安全卫生工作计划,并负责贯彻落实,按计划和上级要求开展各种职业安全卫生活动。

(三)参加制订完善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参加修订、审查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四)配合综合办做好三级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复训工作,配合组织部、工会办公室做好职业安全卫生宣传工作。

(五)经常开展职业安全卫生巡查工作。发现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及时制止,发现特别不安全的情况,有权先令停止生产,并及时报告领导研究处理;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及时下达事故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并及时报告领导。协助领导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和专业性、季节性的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督促有关部门整改,对其中需要采取技术措施的重大问题,协调有关部门研究解决。

(六)参加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三同时”会审,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引进技术改造、大的修理工程项目的方案审定、设计审定、竣工验收和试运转工作,督促劳动防护设施和主体工程按“三同时”原则执行。

(七)及时收集、积累职业安全卫生资料,为领导及时提供职业安全卫生资料。

(八)按“四不放过”原则组织对轻伤事故的调查处理,参加重伤以上事故的调查处理,对造成伤亡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负责如实登记、统计、报告因公伤亡事故。参加设备、火灾等各类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

(九)制订保健津贴发放标准及制度。按照有关规定,组织编制烧结厂劳动保护用品、清凉饮料发放计划,并负责对劳动保护用品的质量验收。督促有关部门及时按标准发放,教育员工正确使用。

(十)负责对烧结厂兼职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员进行业务指导;做好烧结厂职业安全卫生竞赛、评比工作。

(十一)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女工特殊保护工作。

(十二)日常工作中严格按照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开展工作,积极推行安全科学管理方法。参加安全技术科学研究,总结推广职业安全卫生科研成果和先进经验。

第12篇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学历执业资格准入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全省煤矿从业人员素质工程,尽快提升木瓜煤矿从业人员整体素质,根据晋煤劳发【2022】1166号、晋煤培发【2022】1224号、山西焦煤发【2022】748号及***劳发【2022】704号文***公司推进煤矿从业人员“人本安全、培训教育、素质提升”工程实施方案要求,经矿“干部上讲台、培训到现场”领导组和安委会成员会议讨论,特制定本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学历和执业资格准入制度:

一、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业学历及专业职业资格准入

(1)煤矿企业“六长”和副总工程师

准入标准:煤矿企业“六长”(包括煤矿矿长、生产矿长、安全矿长、机电矿长、总工程师、通风区队长,下同)和副总工程师必须具备煤炭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包括煤炭专业证书班所取得的学历,下同),必须具备煤炭主体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包括注册安全工程师,下同),其中,总工程师必须具备煤炭主体专业高级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达标时间:到2023年底全矿“六长”和副总工程师专业学历和专业技术职称全部达到准入标准。

奋斗目标:(1)专业学历:到“十二五”末,本矿“六长”和副总工程师具备煤炭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达标6人,研究生学历达标1人。(2)专业技术职称:2023年底,矿六长”和副总工程师具备高级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达到15%以上;到“十二五“末,矿六长”和副总工程师具备高级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达到25%以上。

(2)煤矿企业其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准入标准:煤矿企业其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除矿“六长”和副总工程师外其他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具备煤炭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必须具备煤炭主体专业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包括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

达标时间:(1)专业学历:到“十二五”,矿其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业学历达到准入标准。(2)专业技术职称:到2023年底,矿其它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业技术职称达到准入标准。

奋斗目标:(1)专业学历:到2023年年底,矿其它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煤炭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达到50%以上,本科以上学历达到20%;到“十二五”末,矿其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煤炭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达到30%以上,大专以上学历达到60%以上。(2)执业资格:2023年底,矿其它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达到30%以上;到“十二五”末,矿其它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达到40%以上。

二、保证措施

1、研究生学历(学位):按照吕梁山公司和集团公司统一组织的学历提升班,有计划、有目标、持续性地、分专业、分层次做好相关人员的选送工作,按时按标准达到准入条件。

2、本、专科、中专(高中、技校)学历:按照吕梁山公司和集团公司统一组织的学历提升班,分专业、分层次、分批次,对照各类人员标准,按照两级公司计划指标,严格培养方向,严格培训人数,统筹推进本矿职工的学历提升工作,按照既定目标按时达到准入标准。

3、专业技术职称:按照两级公司的安排部署,利用现有培训教育阵地,依托地方有资质的相关部门,不定期开展计算机专业知识和英语培训;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依托集团公司技术中心大力开展各类科研课题攻关及技术创新工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论文发表、荣誉获得搭建平台创造条件,依托集团公司组织人事部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创造良好地外部环境。

4、已达准入标准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集团公司相关岗位津贴标准给予兑现。

5、对现有安全生产管理岗位的人员分批次,分专业进行学历和执业资格选送培训,对不参加培训人员和经培训未取得资格证的人员建议劳资、组织人事部门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解聘下岗。

6、下一步劳资、组织人事部门严格按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学历和执业资格准入条件聘任竞争上岗。

三、相关规定要求

1、矿“六长”和副总工程师学历和执业资格提升工作由矿政工科按照各自学历和执业资格准入标准,拿出计划方案,由培训科与集团公司职教中心联系,按照集团公司统一安排进行培训。

2、凡列入学历和执业资格提升的人员,必须按照矿统一安排进行培训学习,如果不参加培训学习或培训后仍拿不到有效证件,按照集团公司要求进行再培训。

3、矿其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除矿“六长”和副总工程师外)由政工科按照各自学历和执业资格准入标准,拿出计划方案,因本人无故不参加培训或培训后仍拿不到有效证件者,责令限期按计划规定达到标准,再培训费用自理。

4、政工科在选拔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时,将学历和执业资格准入标准作为重要依据和基本条件,今后提拔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符合准入标准的,追究政工科科长责任。

培训科

2023年2月

管理人员安全生产上岗到位管理制度(十二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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