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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责任制度:主管生产副总经理(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9 查看人数:53

岗位责任制度:主管生产副总经理

第1篇 岗位责任制度:主管生产副总经理

(一) 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上级机关的有关安全、防火、交通、卫生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条例、指示和本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二) 结合公司特点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检查指导各级有关部门执行情况。

(三) 组织有关人员,定期召开安全会议,总结经验教训,制定防范措施,解决施工生产中出现的各种不安全因素。

(四) 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负有直接领导责任。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承包生产工作的同时,要列入安全生产工作内容。

(五) 负责组织季度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工作,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按照“三定”(定措施、定时间、定人员)的原则,抓落实,确保安全生产。

(六) 在编制生产计划时,同时负责编制劳动保护,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在安全生产基础上组织好均�生产,注意职工的劳逸结合。

(七) 负责职工安全教育,搞好特殊工种的安全技术培训和各级领导安全知识的培训工作,不定期地举办安全技术知识培训班。不断提高有关人员的安全技术素质。

(八) 每半年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委员会,全面研究安全施工并提出具体实施方案,并对各级领导执行与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情况进行考核,督促各尽其责,保证安全生产。

(九) 公司施工现场发生伤亡事故,应立即亲临现场组织有关人员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调查事故情况,分析事故原因,研究防范措施,讨论主要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并督促职能部门尽快上报事故调查报告书。

(十) 每年总结和交流一次安全生产经验,对有成绩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以及预防重大伤亡事故有突出贡献的人员,要及时给予表彰,由于违章指挥或违章操作造成重大伤亡事故的单位要及时召开现场会议,共同吸取教训订出预防措施,对其主要责任者按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第2篇 某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和岗位责任制度

××物流有限公司负责人××,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组长:×××,成员:×××、×××、×××。组长×××主抓安全运输操作,落实安全运输活动。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守法经营,落实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组织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2、道路运输经营者负责经营许可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李瑶琴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3、聘请符合道路运输经营条件的驾驶人员,并与驾驶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将责任书内容分解到每个工作环节和工作岗位,职责明确,责任分清,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4、积极参与各项安全生产活动,设立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5、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6、建立营运车辆维护、检修工作制度,督促车辆按时做好综合性能检测及二级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第3篇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岗位责任制度

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按照国务院、省、市人民政府先后下达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中要求各级政府、政府各有关部门中各级领导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的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市局机关各级领导干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岗位责任制。

一、 指导思想和岗位安全责任制考核六项原则

(一)安全责任制的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技术标准以及省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防范安全事故的一系列指示精神,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进一步加强对本系统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在局机关全面推行各级领导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岗位职责,坚决遏制各类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为交通各项事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安全责任制考核六项原则

1、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对本系统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的原则;

2、其他各负责人对分管业务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的原则;

3、谁未履行安全监督管理职责论谁负责的原则;

4、谁审核、审批、发证,谁检测、审验签字盖章谁负责的原则;

5、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市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6、安全责任事故处理,必须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

二、局长(兼安委会主任)岗位安全职责

1、交通局局长(兼安委会主任)为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局机关和直属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总责。

2、认真执行国家、上级和交通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加强对干部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3、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机构,配齐专职管理员,并确保每年不低于30万无用于安全管理工作。

4、负责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全系统各级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检查并考核同级副职和所属企事业单位正职安全生产责任制、一岗双责制落实情况。

5、负责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委会或安全专题会议,研究和解决安全生产监管中的重大问题,部署重要工作及活动,并制定市局“特大安全生产险情及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6、负责督导各级各单位对重大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实行安全“三同时”。

7、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管理)评估(评价)和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奖罚兑现。

8、组织对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和发生特大事故及时汇报制度。

三、市局领导干部岗位安全职责

(一)分管安全工作的副局长(兼安委会副主任)安全职责

1、协助局长或受局长委托抓好全市交通系统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对局直企事业单位及贫乏的科室所承担的安全生产监管负主要责任。

2、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上级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及时纠正在生产过程或行业监管中失职和严重违章行为。

3、受局长委托主持召开局安委会会议或交通系统安全例会,专项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及时解决安全生产监管中的较大问题,组织开展安全重大活动。

4、组织制定、修订和审批市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规章制,、标准、办法、安全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

5、组织实施安全培训、教育和安全专项活动,进行安全工作考评,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6、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督导有关科处室进行专项“治理整顿”,监督完成市局和上级下达的“事故隐患”的整改。

7、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对系统内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进行调查处理,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并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8、督导市局各科处室认真履行好各自的安全监管职责,建立健全有关记录、报表、台帐及文件档案资料。

9、凡全市交通系统发生的特大生产险情或事故,按照职责分工,立即启动“市局特大生产险情及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以下简称市局应急预案),受局长委托或带领分管科处室负责人前往处置。

10、按照上述安全岗位职责,制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在当年工作安排中逐条落实。

(二)分管交通专业管理处室的副局长(兼安委会副主任)安全职责

1、协助局长中受局长委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抓好分管工作中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对所分管的专业管理处室所承担的安全监督管理负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上级和交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及时纠正分管的专业安全监督管理中违章和失职行为。

3、负责召开分管处室安全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和监管形势,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组织开展安全专项整治活动。

4、组织制定、修订分管处室的安全监管规章制度、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

5、督导分管的专业处室,认真履行好各自的安全监管职责,建立健全涉及安全的记录、报表、台帐及文件档案资料。

6、按市局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要求或根据工作需要,带领分管处室进行安全大检查,督导有关科室和单位对所查出的安全事故隐患及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7、所分管的业务单位发生特在安全事故,按市局“应急预案”要求,带队或委托分管处室负责人带队前往救援和处理。

8、按照上述安全岗位职责和市局“年度安全工作要点(意见)”,在当年工作安排中逐条落实。

(三)分管公路管理的副局长(兼安委会副主任)

安全职责

1、协助局长或受局长委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全市公路路政、工程施工、养护所承担的安全生产监管负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上级和交通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技术规范、制度,及时纠正公路部门严重的安全违章和失职行为。

3、会同市公路局局长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委会会议或公路部门安全专项会议,分析安全形势,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和监管中的较大问题,部署开展安全重大或专项活动。

4、协助市公路局局长制定、修订和审批市公路局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标准、办法和安全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

5、督导全市公路系统建立安全管理机构,配齐专(兼)职人员,落实安全专项经费,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一岗双责”制、安全培训、教育及检查制度。

6、督导完成市交通局和上级下达给公路部门“事故隐患”的整改和公路系统内重大交通事故、一般厂务事故的调查处理,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并及时向交通主管部门和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7、督导市局分管科室和市公路管理部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的记录、报表、台帐和文件档案资料。

8、凡全市公路系统发生特大生产险情或事故,督导公路部门立即启动“应急求援处理预案”,带领分管科室负责人协助公路部门负责人前往求援和处理。

9、按照上述安全岗位职责和市交通局年度“安全工作要点(意见)”,在当年工作安排中逐条落实。

(四)分管党群工作的局领导(兼安委会副主任)安全职责

1、协助局长或受局长委托,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抓好党群工作中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对政工科、工会等科室所承担的安全监督管理负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上级和交通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及时配齐安全科(处)长、安办主任和安全业务技术人员。

3、对局直企事业单位职工,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遵章守纪教育,监督检查基层单位劳保用品的质量和定额及时配发,监督检查职工劳动环境、作业条件等情况。

4、对局机关和局直企事业单位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进行“三同时”安全监督。5、以安全工作业绩作为考核干部政绩的重要依据,凡发生特大责任事故的一律实任“一票否决制”,并对事故的有关领导实行责任追究,严肃处理。

6、督导企业认真落实国家劳保方针、政策和制度,维护职工的佥权益。

7、督导党群部门认真履行好各自折安全监管职责,建立健全有关安全监督的记录、报表、台帐及文件档案资料。

8、凡局直单位发生一次4人以上因劳动卫生、环保或食物中毒等重大险情事故,按市局“应急预案”要求,带队或委托工会主席前往救援和处理。

(五)分管稽查、局办公室、计财、法规科的各有关局领导安全职责

1、协助局长或受局长委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抓好好管业务工作中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对分管的科室所承担的安全监管负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上级和交通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及时查处在道路交通运输中超员超交通违章和执法检查中的失职行为。

3、负责组织制定完善机关(宿舍)安全用电、消防、小汽车安全管理办法,加强对机关锅炉房、汽修场所、仓库、档案室、通信机房等消防安全管理。对机关基建工程项目的承包单位、施工单位的资质把关,签订相关安全合同,落实安全“三同时”规定。

4、对市局出台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从有关法律法规角度进行质量把关,对机关各行业管理处室安全监管、交通安全执法提供法律指导和监督。

5、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法规和规定,足额保证安全专项经费的投入。认真监督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保证金、风险抵押金的缴纳和奖罚兑现。

6、督导交通稽查支队和分管科室,认真履行好各自的安全监管职责,建立健全有关安全工作的记录、报表、台帐及文件档案资料。

7、凡全市交通系统特大生产险情或事故或机关及家属院发生安全事故,按市局“应急预案”要求,带队或委托科室负责人前往救援和处理,并及时做好后勤保障及善后处理等项工作。

(六)工会主席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上级和交通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教育职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

2、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企业(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的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

3、对企业(单位)新、改、扩建工程项目进行“三同时”安全监督,并依法行使工会组织的建议权。

4、凡局直单位发生职工一次4人以上因劳动卫生、作业环境问题中毒或食物中毒等重大险情事故,按市局应急预案要求,随同有关局领导或带队前往救援处理。

5、参与重特大责任事故调查处理时,有权依法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要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机关各科、处、室负责人安全职责

(一)安全科技科科长(兼安委会办公室主任)安全职责

1、向局长、分管副局长和局安委会负责,并负责安委会日常工作、接受上级安全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2、认真执行国家、上级和交通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和制度,对本系统的安全负有指导、监督和考核的责任。

3、组织、联络、协调和安排局安委会各成员(科、处、室)完成安全监督管理的具体工作和局领导临时交办的任务,并按时向局安委会、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4、负责起草市局或安委会有关安全监管制度、标准、规定、办法、意见、报告和指导性安全文件。

5、协助分管局长做好安全宣传教育等重大活动、会议的组织、协调、联络和承办工作,并负责起草局主要领导在全市交通系统安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及市局安全总结、考核资料。

6、负责带领市局专家组成员对全市交通系统安全管理评价、安全生产状况评估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监管考评工作,并及时向市局和上级有关部门提报考评情况资料。

7、负责对基层安全科、处长、分管负责人等有关人员的岗位安全培训和全系统安全研讨、安全专项活动的具体组织、协调、实施、总结、借鉴,推广先进经验。

8、负责汇总统计全系统安全生产情况,定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结合上级要求,及时提出工作意见和措施。

9、负责建立健全市局安全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标准、办法和工作必备的各种原始记录、报表、台账及文件档案资料。

10、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管理)大检查,做到有方案、有实施、有总结汇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签发《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单)》,督导责任单位(部门)限期完成整改。

11、遇到重大厂务安全、特大道路交通行车事故,按市局“应急预案”要求,随局长或分管局长前往处理;工作需要,按省市有关部门要求,参与系统内外重特大生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二)局办公室主任安全职责

1、向分管副局长和局安委会负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所管理的人员、设施、设备车辆安全负责。

2、认真执行国家、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省厅、市局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认真做好局学中政会议涉及安全生产管理内容的会议记录,并建立健全相应的安全会议、检查、机关安全管理制度及文件档案资料。

3、每季度至少一次对机关办公楼、通信设施、锅炉房、配电室、车辆保修场所、档案库、仓库和机关宿舍区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整改。4、做好所管理的车辆、人员安全管理,责任到人,认真进行考核奖惩,预防机关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5、遇有局机关安全事故,协助分管局长及时处理;遇有交通系统特大险情及事故,按市局“应急预案”要求,积极协助局长、副局长做好通信联络、后勤保障和机关秩序稳定工作。

(三)市运管处处长安全职责

1、向分管副局长和局安委会负责,按照“管行业、审批运政许可证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本部门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

2、认真执行国家、上级和行业交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章制度,对全市交通系统运政管理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有指导、监、考核和奖惩的责任。

3、定期召开本部门安委会(安全领导小组)会议或道路交通“春节”、“五一”、“十一”重大节假日前或上级临时交办任务前的专向会议,制定方案,及时解决安全生产监管中存在的问题,部署、组织实施好安全运输等重大活动。

4、负责起草、修订运管处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办法、业务管理规定和指导性安全文件,内部实行纵到底、横到边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5、负责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行业管理规章制度,指导各类运输业户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审查,严把各种营运车辆“市场准入关”,对各汽车客运站实行“安全监督”,积极构建长效安全管理机制。

6、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化学危险品运输”、“客、货运输”等专项治理整顿,督导按期完成本部门、市局和上级下达的“事故隐患”及不安全问题的整改。

7、负责汇总统计全市交通运输企业和城市出租车及行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情况,定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按要求上报专项安全工作总结,并强化行业安全监管的措施。

8、负责建立健全本部门(安办)安全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标准、办法和安全工作必备的各种原始记录、报表、台帐及文件档案资料。

9、负责本部门人员、设施、设备、车辆的安全管理,责任到科室和人员,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10、遇有特大道路交通行车事故,按市局“应急预案”要求,随分管局长或受局领导委托带队前往救援处理。工作需要,参与本系统内重特大道路行车责任事故的调查处理。(四)市航管处处长安全职责

1、向市政府和局长、分管副局长、局安委会负责,按照“管行业,审批许可证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本部门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

2、认真执行国家、上级和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章制度,对全市水上航政管理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有指导、监管、考核和奖惩的责任。

3、负责起草、修订航管处水上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标准、办法、规定和指导性文件。实行纵到底、横到边水上交通安全生产责任制。

4、定期召开本部门和水上交通安全会议,研究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及时解决安全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方案,组织开展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治理整顿等重大活动。

5、负责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规章,指导基层港监部门健全完善水上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严把船员适任关、船舶技术状况关、浮桥质量和承载关。

6、定期组织开展水上交通运输安全大检查,督导航运和浮桥公司按期完成本部门、市局和上级下达的“事故隐患”及不安全问题的整改。

7、负责汇总、统计全市水上(包括浮桥、码头)航运企业安全生产情况和专项工作总结汇报,及时提出工作意见和措施。

8、负责指导并建立健全市水上安全监管部门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标准、办法和安全工作必备的各种原始记录、报表、台账及文件档案资料。

9、负责本部门车辆、设备、设施和人员的安全管理,责任到人,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10、遇有重特大水上交通事故,按市局、市政府“应急救援预案”,随分管副局长或受局领导委托带队前往救援处理。工作需要,参与本市水上特大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

(五)交通稽查支队队长安全职责

1、向分管局领导和局安委负责,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本部门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监管负责。

2、认真执行国家、上级和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章制度。对全市交通各级稽查部门业务范围内的安全负有指导、监管、考核和奖惩的责任。

3、负责起草、修订交通稽查部门安全监管的规章制度和指导性文件,内部实行纵到底、横到边的安全管理责任制。

4、负责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管理、稽查规定,对全市交通机动车违章和超员超限及黑车、黑线、黑班、黑户进行查处,并按要求及时汇总、统计上报交通稽查专项工作总结、报表等。

5、定期召开本部门交通稽查安全会议,研究分析安全管理形势,及时解决在安全监管中存在的问题,按上级要求,开展“治超打黑”专项治理整顿等重大活动,积极构建长效安全管理机制。

6、负责建立健全本部门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工作必备的各种原始记录、报表、台账及有关文件档案资料。对本部门所管理的人员、车辆、设备、设施的安全负责,预防种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7、遇有交通系统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按局领导要求,积极参与救援处理。

(六)驾培处处长安全职责

1、向分管局领导和局安委会负责,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严把机动车驾驶员“考核、颁证关”。

2、负责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安全驾驶常识,并按要求认真组织驾驶员参加安全培训,未参训或考核不合格人员,不得颁发“从业人员资格证”。

3、负责起草、修订驾培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指导性文件,健全驾驶员培训必备的各种原始记录、报表、台账及有关文件、档案资料,并按要求汇总、统计上报驾培报表、资料和专项工作总结。

4、对本部门所管理的人员、车辆、设备安全负责、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七)维修行业管理处处长安全职责

1、向分管局领导和局安委会负责,按照“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全市交通机动车检测站和汽车修理厂家资质负责。

2、负责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监管的规定,起草、修订有关维修行业管理、机动车检测站指导性文件,严把“资质审查关”和“机动车技术性能检测关”。

3、负责建立健全全市交通维修处(所)行业安全监管必备的各种原始记录、报表、台账和有齐全完整、符合资质审查条件的(包括安全条件)档案资料。

4、对本部门所管理的人员、车辆、设备安全负责,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并按要求汇总、统计上报维管检测有关报表资料和专项工作总结。

(八)规划基建科科长安全职责

1、向分管局长和局安委会负责,按照“谁审查(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本科室业务管理的工程安全监管负责。

2、积极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督导新建、改建、扩建的基建和其它工程项目实行安全“三同时”,健全安全监督管理必备的记录、台账、文件及档案资料,并按要求自查和统计上报。

3、对本科室所管理的人员、车辆、设备安全负责,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4、凡公路工程施工、养护、运营方面发生特大险情或事故时,按市局“应急预案”要求,随局长或分管局长前往求援和处理。

(九)政工科科长安全职责

1、向分管领导和局安委会负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局直企事业单位、从业人员劳动保护、职工教育培训及涉及安全生产管理的有关工作负有安全监督的责任。

2、积极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行业管理规章制度,审报审批干部、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制定、修订市局劳动保护管理规定和指导性文件,并定期进行监督检查。

3、负责对局机关有关科、处室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审查把关,确保质量,配齐人员。

4、按照局党委决定,对发生特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单位、部门、会同有关科室,实行“一票否决”,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5、凡局直单位发生一次4人以上因环保、职业卫生或食物中毒等重大险情事故,按市局“应急预案”要求,随分管领导前往救援和处理。

(十)财审科科长安全职责

1、向局长、分管领导和局安委会负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市局专设安全基金、活动经费和上级安全奖励金负有资金保证和财务监管的责任。

2、认真执行国家、上级和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和管理制度,按规定每年年初提取不低于30万元安全经费,用于安全责任制奖罚兑现、先进表彰奖励、安全教育培训、召开会议、开展专项宣教活动以及局安办专项通讯办公设备配备等,做到专款专用。

3、负责与局每年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羽的单位、部门、个人安全风险抵押的缴纳和对上一年度的安全责任书考评后的奖罚兑现。

4、凡发生特大安全事故或机关重大安全事故,按市局“应急预案”要求,积极协助有关科处室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十一)法规科科长安全职责

1、向分管领导和局安委会负责,对市局制定出台的安全管理规章、办法、标准从国家法律法规的角度进行质量把关。

2、负责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监管规定,起草、修订有关交通执法文件,审核颂发有关证件和安全执法标志服。

3、监督、指导全系统交通执法和会同安办共同做好安全执法检查。

4、凡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按市局“应急预案”要求,积极配合有关科处室做好有关法律法规方面指导、支持工作。

第4篇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岗位责任制度

一、公司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公司总经理和主管安全的副总经理对公司的劳动保护和建筑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劳动保护和建筑安全生产政策、法令和规章制度;

2、定期向公司职工代表会报告公司安全生产情况和措施;

3、制定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等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保证体系;

4、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问题;

5、组织审批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实话;

6、定期组织安全检查活动;

7、对员工进行安全和遵章守纪教育;

8、督促公司各级干部和员工做好本职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9、总结与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10、主持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并督促实施。

(二)公司技术负责人对公司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施工的安全技术负领导责任。

1、在组织编制和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2、负责提出改善劳动条件的项目和措施,并付诸实施;

3、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教育;

4、及时解决施工中的安全技术问题;

5、参加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技术鉴定意见和改进措施。

(三)项目经理(工地负责人)对承包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1、在项目施工过程中,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结合项目特点,提出有针对性的安全管理要求,严格履行安全考核指标和安全生产奖惩办法;

2、认真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管理的各项措施,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施工项目安全交底制度和设施、设备交接验收使用制度;

3、领导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定期研究分析承包项目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及时清除安全隐患,并加以督促解决;

4、发生事故,保护好现场,及时上报,并认真吸取教训。

(四)专职安全员对所管工程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1、贯彻执行国家、政府部门关于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法和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做好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2、负责安全保证计划过程落实,针对安全管理中出现的新问题,对安保计划进行相应的修订,上报批准后执行。

3、负责施工现场的大型机械和中、小型施工机械的安全检查和检验。

4、负责检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设备,制定整改和防范措施。

5、负责检查临边、洞口安全防护。

6、负责检查脚手架的搭、拆和使用安全。

7、负责职工违章作业查处。

8、严格执行三级动火审批制度。

9、经常深入基层和现场,掌握安全生产实施情况,指导基层单位安全技术工作,调查研究不安全因素,提出改进措施。

10、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并向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安全情况。

11、参加审察施工组织设计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12、进行工伤事故统计、分析和报告,参与工伤事故的调查和处理,提出整改措施。

13、制止违章作业,遇到严重险情,有权暂停生产,并报告领导处理。

14、对违反安全技术劳动法规的行为,经说服劝阻无效时,有权越级上告。

(五)施工员对所管工程安全生产负指导直接责任

1、组织实施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对施工现场搭设的架子和安装电气、机械设备等安全防护装置,都要组织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

3、不违章指挥;

4、组织工人学习安全操作规程,教育工人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不违章作业;

5、认真监督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发生工伤事故立即上报,保护现场,参加调查处理。

(六)班组长要模范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领导本班组安全作业。

1、认真执行安全规定,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2、班前要对所使用的机具、设备、防护用具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改进措施;

3、组织班组安全活动,开好班前安全生产会;

4、发生工伤事故要立即向工长报告。

(七)工人

1、认真学习,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模范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积极参加安全活动,认真执行安全交底,不违章作业,服从安全人员的指导;

3、发扬团结友爱精神,在安全生产方面做到互相帮助、互个监督,对新工人要积极传授安全生产知识,维护一切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具,做到正确使用,不准拆改;

4、对不安全作业要积极提出意见,并有权拒绝违章指令;

5、发生伤亡和未遂事故,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

二、公司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生产、技术部门

1、编制下达施工计划时,同时提出相应安要求,在检查月、旬生产计划的同时,检查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

2、贯彻安全第一的思想,生产服从安全,不得冒险违章指挥作业;

3、对改善劳动条件,减轻笨重体力劳动、消除噪声、治理尘毒危害等情况,负责制定技术措施,纳入计划,优先安排;

4、以安全生产的全面观点编制施工计划、施工方案、负责解决施工中的疑难问题,从技术措施上保证安全生产;

5、对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施工方法要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和操作规程;

6、会同劳动、教育部门向职工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参加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因素提出技术改进措施,并检查执行情况;

7、参加伤亡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针对事故原因提出技术措施。

(二)机械动力部门

1、制定安全措篱,保证机、电、起重设备、锅炉、变压容器安全运行。对所有现用的安全防护装置及一切附件,经常检查其是否齐全、灵敏、有效,并督促操作人员进行日常维护;

2、新购进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出厂合格证及技术资料必须完整,使用前要制定操作规程。对严重危及职工安全的机械设备,应会同技术部门提出改进措篱,并付诸实施;

3、负责对机、电、起重设备操作人员,锅炉、变压容器的运行人员定期培训,考核并签发合格证,制止无证上岗;

4、认真贯彻执行机、电、起重设备、锅炉、变压容器的安全规程和安全运行制度。对违章作业人员要严肃处理,发生机、电设备事故要认真调查分析。

(三)财务、材料供应部门

1、按国家规定要求和实际需要,提取安全技术措施费和其它劳保用品费用,专款专用,负责拨给职工安全教育所需宣传费用。

2、供施工生产使用的一切机具和附件等,在购入时必须有出厂俣格证明,发放时必须符合安全要求。采购劳保用品必须答合规格标准。

3、负责采购、保管、发放和回收劳动保护用品,并向本单位劳动部门提供使用情况。

(四)公司安全部门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法规与条例;

2、经常深入基层,指导下级安全技术人员的工作,掌握生产情况,调查研究生产中的不安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3、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新工人、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教育培训,考核、发证工作;

4、组织安全活动和定期安全检查;

5、进行工伤事故统计,分析和报告、参加工伤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6、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遇有严重险情,有权暂停生产,并报告领导处理;

7、对违反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法规行为,经说服劝阻无效时,有权越级上告。

(五)劳动、人事、教育部门

1、根据公司实际、本备、选拔工程技术人员,会同有关部门对施工技术、适宜于是人员进行遵章守纪教育;安排好公司安全教育、劳动保护课程,做好新工人入场安全教育;

2、将安全教育纳入职工培训计划,负责组织职工的安全按技术培训和教育考核;

3、负责对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根据上级有关规定修改和制定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实施细则;

4、严格审查和控制上报职工加班、加点,做好防寒防署,降温工作,以保证职工工资劳逸结合和身体健康;

5、对违反劳动纪律,影响安全生产者应加强教育,经说服无效或屡教不改的应提出处理 意见;

6、参加伤亡事故调查处理,认真执行对责任者的处理决定,并将处理材料归档。

(六)宣传、保卫消防部门

1、大力宣传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教育职工树立安全每一个的思想;

2、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安全防火教育,开展群众性的安全生产和安全生间竟赛活动;

3、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安全大检查,狠抓事故苗头,消除治安灾害隐患,重点抓好防火、防爆、防毒工作;

4、抓好安全生产宣传报告工作,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宣传安全生产的先进事迹和好人好事;

5、对已发生的重大事故,协同有关部门组织抢救,查明性质;责任事故由有关部门处理,对性质不明的事故要参与调查,对破坏和破坏嫌疑事故负责追查处理。

三、该责任制度于二0一0年八月一日起执行。

公安局技侦大楼及附属楼项目部

二0一0年八月一日

第5篇 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度

××物流有限公司负责人××,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组长:×××,成员:×××、×××、×××。组长×××主抓安全运输操作,落实安全运输活动。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守法经营,落实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组织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2、道路运输经营者负责经营许可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李瑶琴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3、聘请符合道路运输经营条件的驾驶人员,并与驾驶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将责任书内容分解到每个工作环节和工作岗位,职责明确,责任分清,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4、积极参与各项安全生产活动,设立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5、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6、建立营运车辆维护、检修工作制度,督促车辆按时做好综合性能检测及二级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第6篇 岗位责任制度:生产工人

(一) 牢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积极参加安全竞赛和安全活动,接受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交底,服从安全人员的指挥。

(二) 认真学习和掌握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及有关方面的安全知识,做到不违章冒险作业。

(三) 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和安全设施工具,服从分配,不无证进行特殊作业。

(四) 随时检查工作岗位的环境和使用的工具、材料、电气、机械设备,做好文明施工和各种机具的维护保养工作,发现隐患及时处理或上报。

(五) 发生事故或未遂事故,立即向班组长报告。

(六) 工人有权越级报告安全生产的一切情况,任何人不得打击报复或扣压合理意见。遇见严重人身危险而无措施保证的作业,工人有权拒绝施工。同时立即报告或越级报告有关部门。

(七) 对新工人要积极传授安全生产知识,维护一切安全设施和护具,做到正确使用,不随便拆改。

第7篇 支架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度

一、必须遵守有关矿山安全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维护矿山企业的生产设备、设施。

二、必须依法接受专门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严格执行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和交接班制度。

三、非支架工不得擅自操作支架,未获得操作证的支架工不准独立操作支架。

四、支架工要熟悉掌握支架的全部液压系统及工作原理,准确、迅速、无误地操作。

五、支架工上岗后,必须集中精力,对支架的各个部位每班都要认真检查,当班出现地问题当班处理,处理不了及时汇报。

六、要及时清理支架内和面溜电缆槽内地浮煤、矸石、杂物,保持清洁。

七、精心维护保养支架液压系统,做到管路系统及阀组无漏、串液现象。

八、经常检查支架的支护状态,对咬架、倒架、前后错落、蹬空或压死等应及时处理,保证支架有效支护顶板。

九、降移架时应发出警告再操作,按规定距离随采煤机作业及时移架,发现支架有问题,应及时处理。

十、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认真填写设备运转记录。

第8篇 水泵工巡回检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制度

一、值班人员对本机房所有设备、设施应每隔二小时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检查,对异常情况应采取相应措施,应向调度室、值班人员汇报的应立即汇报,并认真细致的填写巡回检查记录。

二、巡回检查主要内容:

(一)检查仪表

1、电压表:读数可在额定电压变动-5%至+10%的范围内,相间电压不平衡程度不超过5%。

2、电流表:电流表读数不应超过电动机额定电流值±5%,三相电流中任何一相电流与三相平均电流相差不应超过10%。

3、真空表:动作灵敏,示值正常,能起监视作用。

4、温度计:电机最高温度不超过60℃。

5、压力表:动作灵敏可靠,示值准确,读数应在相应水泵钻牌值范围之内。

6、频 率:频率范围42-50hz(指三泵房变频柜)

(二)检查水泵、电机

1、检查水泵、电机各部位运行是否正常,有无异常音出现,振动产生。

2、检查填料函的温度和滴水是否正常,一般清水季,泵端滴水不成线。

3、检查电动机外壳温度和机组轴承温度是否正常。

(三)检查闸阀是否完好,有无漏水现象

(四)检查配送电设备

1、查看各线圈、触点和连接线接头处有无松动、冒烟、跳火、发热等现象,以及有无烧伤痕迹和焦臭味。

2、检查变频柜温度,听其是否有异常音现象,看操作盘有无特殊字符出现,若发现特殊现象,可先停机,后汇报调度或车间值班人员(三泵房)。

(五)检查其他辅助设备

1、检查真空泵机组有无漏水、漏气现象,有无管路堵塞现象,不正常立即处理。

2、检查潜污泵运行是否正常。

3、检查电动葫芦控制按钮是否正常,钢丝绳有无卡塞缠绕现象及纲丝绳完好状况。

4、检查起闭机是否正常运行(一泵房)。

(六)检查取水廊道(河道)和清水池

1、检查取水廊道(河道)冬季浮冰、夏季洪水及河水水位变化情况,特别在冬季、洪水季节应不定时经常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调度和车间值班人员(此条适应一泵房)。

2、检查清水池进水处人孔浮冰集结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调度和车间值班人员(此条适应二、三泵房)。

(七)其他检查

1、检查机房设备、区域卫生。

2、检查仪表井、闸门井有无积水(二泵房)。

3、检查热电厂闸门完好及水表是否正常(三泵房)

第9篇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岗位责任制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车辆安全管理,明确各级领导和各职能部门的责任,保证运输经营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总经理为运输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车技部经理为安全管理工作第二责任人,负责涉及安全管理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办领导交办的安全管理工作,负直接安全管理责任;各部门负责人按“一岗双责”要求,对本部门许可事项和安全管理负直接安全管理责任,各部门员工对本人主办的工作负安全管理岗位责任。

第三条 公司实行全员安全工作责任制,全体员工必须在各自岗位对保证运输安全负责。

第四条 公司总经理的职责:

1、对公司运输安全负全面领导责任。

2、审定运输安全计划,有重点地解决重大隐患。

3、每月最少主持召开一次运输安全会议,分析运输安全形势,不断完善运输安全措施。

4、及时研究解决运输安全方面的重大问题。

5、检查指导运输安全工作。

6、负责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7、对运输安全工作中的好人好事进行表扬、奖励与处分。

第五条 车技部经理的职责:

1、车技部是总经理在运输安全工作中的助手,负责督促、检查、汇总情况,并做好协调工作。对职责范围内因工作失误而导致的事故负责。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运输安全的政策、法令、规程、标准和规章制度,并经常检查贯彻执行情况。

3、负责制订、修改运输安全工作计划、措施。

4、负责组织各种运输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有权限期整改。

5、负责组织运输安全的宣传教育工作,并对受训人员进行考核。

6、参加各种运输经营会议,提出安全方面的建议、要求。

7、参加运输车辆事故的现场勘察、调查、分析、处理、索赔。

8、每月组织召开一次运输安全形势分析会,查找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措施。

第六条 车技部安全员职责:

1、宣传和贯彻政府颁发的安全法规、条例、规定和公司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措施,定期组织安全学习,抓好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

2、制订单位安全工作计划和安全防范措施,组织各项安全活动和安全竞赛,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做好各阶段的工作总结,并及时收集、统计、整理有关资料;

3、处理运输事故,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事故善后和结案工作,同时做好事故车辆的估价、预算和索赔工作;

4、负责事故登记、里程统计、安全奖罚等安全业务,做好营运证、养路费、牌照税的经办工作;

5、办理公司领导委托和交办的其他运输安全组织管理事项。

第七条 片区责任人的职责:

1、对责任片区的运输安全工作负领导和管理责任。

2、情况全面掌握责任片区车辆的数、质量情况和驾驶员情况。

3、每月至少到责任片区进行一次安全检查,组织进行一次安全教育。

4、对责任片区的运输安全事故进行调查,提出处理意见。

第八条 驾驶员的职责:

1、遵守交通法规和操作规程,抵制违章行为,维护交通秩序,确保安全行车。

2、积极参加各项安全学习及活动,提高安全行车意识和技术水平。

3、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服从调度指挥,按时、按质完成运输任务。

4、遵守车辆管理和保修制度,自觉做好车辆“三清例保”工作,保持车辆、轮胎、附属装备、随车工具的整洁及车牌、证件齐全和完好。

5、熟悉车辆性能,熟练驾驶技术,学习先进经验,掌握行车规律,努力完成各项技术经济指标。

6、服从安全管理人员的指挥和检查,接受上级布置的有关任务和培训。

7、不断改进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树立良好的驾驶作风。

第九条 押运员的职责:

1、全面了解国家和地区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的法规和规章。

2、熟悉所押危险货物的性质、特性以及预防措施和急救手段。

3、掌握危险货物运输的操作规程和安全要求,熟悉危险货物运输过程中的交接、承运、托运、单证、单据及办理有关手续的规定。

4、掌握危险货物的包装标志、包装要求,对不符合拒绝起运。

5、了解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运输设施、装卸设备的技术状况和安全系数,确保危险货物运输、装卸的安全。

6、了解危险货物运输、装卸的过程、注意事项和安全要求。

7、掌握危险货物运输、装卸、保管过程的消防知识和预防措施。

8、熟悉危险货物运输、装卸、保管过程的劳动保护、现场急救等医疗常识。

9、危险货物运输过程中出现问题,应在零时间内向公司报告,不得隐情不报或迟报。

第10篇 砂石洗沙厂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

第一节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劳动纪律,培养员工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提高员工队伍整素质和企业的管理水平,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公司沙厂所有在职员工。

第二节  员工基本行为准则

第三条  遵守作息时间,按时出勤,按时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会议。

第四条  工作时间,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工作积极认真,注重效率。

第五条  遵守公司纪律和安全文明生产制度。

第六条  遵守国家和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七条  爱护公司财产。

第八条  文明、诚信、团结、友善。

第三节  违反考勤纪律的处罚

第九条  无正当理由迟到、早退,每次罚款50元。三次以上(含三次)开除出选厂,停职辞退。

第十条  对旷工的处罚:

(一)员工不得无故矿工,矿工一天,罚款200元;

(二)员工无故矿工超过3天者,停职辞退。

(三)如遇在岗员工请假,下一班必须替班,如若不服从安排,按矿工处理,一天罚款200元,情节严重者停职辞退。

第十一条  对虚假考勤和出具假病事假证明的直接责任人,第一次罚款100元;第二次罚款500元,第三次停职辞退。

第十二条  员工每月请假不得3天,同一岗位不能两人同时请假,如有特殊情况请长假者需向领导申请批准。

第四节  违反岗位纪律的处罚

第十三条  在上班期间若脱岗、串岗,一经发现,罚款50元,睡岗第一次罚款100元,第二次罚200元,第三次停职辞退。

第十四条  在厂员工不得酒后上岗、岗上饮酒,一经发现罚款500元;第二次停职辞退。

第十五条  在厂员工不得喝酒闹事、打架斗殴、谩骂他人,拉帮结派、挑拨离间,破坏团结,如有违反,第一次罚款100元,第二次罚款200元,第三次停职辞退。

第十六条  在厂员工必须讲究卫生,个人卫生及住房卫生不清洁者罚20元,岗位设备卫生不清洁者罚30元,班组区域卫生不清洁者罚50元并由当班人及班组成员共同清洁当班卫生。

第十七条  员工在工作当中,因人为原因造成机械设备故障或损毁,视实际情况,按设备修理价或更换价的30%-50%赔偿。

第十八条  在厂员工如故意损坏设备设施、盗窃公司财物者,一经发现按原价10倍处罚,情节严重着给予辞退。不服从管理,威胁、辱骂、打击报复者,一经发生罚款200元,如有不服或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九条  有管理责任的管理人员,如对其发现的违纪行为不予制止,未尽管理责任,将按违纪人员同等处罚。

第二十条  现场负责人、组长、班长调度不当、玩忽职守、欺上瞒下违章指挥造成损失者,根据实际情况处罚,严重者调离岗位交公司处理。

第二十一条  挖机司机、装载机司机必须按操作规程及班长的要求操作,不得违规作业。如有违规操作和不听指挥,视情节轻重给予20至200元罚款。

第二十二条  洗沙工必须按操作规程及班长的要求操作,给料数量、设备油量等均按规定要求作业,如不按规定要求操作,玩忽职守,视情节轻重给予20至200元罚款。

第二十三条  电钳工在作业时,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要爱护配件、节约材料、认真细心、细致查修,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或上报,并做好记录工作,如未按要求操作,造成配件损坏或者发生事故,配件按原价赔偿并视情节轻重

第五节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有管理责任的管理人员、当班班长,如对其发现的违纪行为不予制止,未尽管理责任,将按违纪人员同等处罚。

第二十五条  病假、事假、婚假、丧假、产假等按公司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章  洗沙厂领导岗位制度

第一节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促进生产,合理协调全厂生产,提高全员劳动生产率,保障全厂职工利益,促进生产发展,公司全面实行岗位责任制度,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洗沙厂所有在职员工。

第二节  洗沙厂负责人岗位责任制

第三条  全面负责洗沙厂的安全生产、工艺流程、设备运行、消防安全、人员管理、组织纪律、成本核算等工作的组织指挥、管理协调。努力提高管理水平,以最小的成本生产出最多的合格产品,围绕公司利润最大化、实施制度化、规范化、人性化管理,打造洗沙厂和谐团队。

第四条  实施公司的年度、季度、月度生产计划,努力完成生产任务。撑握生产洗沙质量,控制生产节奏,使公司产品增产增收。

第五条  领导开票收款员、库房主管、班长,安排并考评其工作。合理搭配和平衡生产人力。抓好厂领导班子工作,消灭内耗,团结一心谋发展。

第六条  每周主持召开厂务及安全生产会议,传达通报公司指示、安排厂内工作、分析生产状况、员工状态,及时解决问题。每月、季主持召开月度、季度工作会议,总结评述生产任务完成情况,制定切实措拖,确保次月、下季生产工作任务完成。完成公司下达的临时性工作任务。

第七条  努力学习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领导能力。爱岗敬业、忠诚企业,不滥用职权。操守职业道德,不作假公济私、有损企业利益的事。

第八条  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职责,制定和实施《洗沙厂重大突发事件紧急预案》和《洗沙厂职业病危害的预防》,为员工创建安全、文明、卫生的劳动环境,确保不发生人身伤害和职业病危害。

第九条  保守公司技术和商业机密。

第二节  库房主管岗位责任制

第十条  每天按指定时间完成填写库存报表及采购申请工作,要求标明物品的名称、数量、单价、规格、库存量、申购量等内容。

第十一条  严格检验入库货物,根据有效到货清单,与采购员一起准确无误地核准物品的数量、质量等,方可办理入库手续。

第11篇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岗位责任制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车辆安全管理,明确各级领导和各职能部门的责任,保证运输经营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总经理为运输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车技部经理为安全管理工作第二责任人,负责涉及安全管理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办领导交办的安全管理工作,负直接安全管理责任;各部门负责人按“一岗双责”要求,对本部门许可事项和安全管理负直接安全管理责任,各部门员工对本人主办的工作负安全管理岗位责任。

第三条公司实行全员安全工作责任制,全体员工必须在各自岗位对保证运输安全负责。

第四条公司总经理的职责:

1、对公司运输安全负全面领导责任。

2、审定运输安全计划,有重点地解决重大隐患。

3、每月最少主持召开一次运输安全会议,分析运输安全形势,不断完善运输安全措施。

4、及时研究解决运输安全方面的重大问题。

5、检查指导运输安全工作。

6、负责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7、对运输安全工作中的好人好事进行表扬、奖励与处分。

第五条 车技部经理的职责:

1、车技部是总经理在运输安全工作中的助手,负责督促、检查、汇总情况,并做好协调工作。对职责范围内因工作失误而导致的事故负责。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运输安全的政策、法令、规程、标准和规章制度,并经常检查贯彻执行情况。

3、负责制订、修改运输安全工作计划、措施。

4、负责组织各种运输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有权限期整改。

5、负责组织运输安全的宣传教育工作,并对受训人员进行考核。

6、参加各种运输经营会议,提出安全方面的建议、要求。

7、参加运输车辆事故的现场勘察、调查、分析、处理、索赔。

8、每月组织召开一次运输安全形势分析会,查找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措施。

第六条车技部安全员职责:

1、宣传和贯彻政府颁发的安全法规、条例、规定和公司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措施,定期组织安全学习,抓好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

2、制订单位安全工作计划和安全防范措施,组织各项安全活动和安全竞赛,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做好各阶段的工作总结,并及时收集、统计、整理有关资料;

3、处理运输事故,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事故善后和结案工作,同时做好事故车辆的估价、预算和索赔工作;

4、负责事故登记、里程统计、安全奖罚等安全业务,做好营运证、养路费、牌照税的经办工作;

5、办理公司领导委托和交办的其他运输安全组织管理事项。

第七条片区责任人的职责:

1、对责任片区的运输安全工作负领导和管理责任。

2、情况全面掌握责任片区车辆的数、质量情况和驾驶员情况。

3、每月至少到责任片区进行一次安全检查,组织进行一次安全教育。

4、对责任片区的运输安全事故进行调查,提出处理意见。

第八条驾驶员的职责:

1、遵守交通法规和操作规程,抵制违章行为,维护交通秩序,确保安全行车。

2、积极参加各项安全学习及活动,提高安全行车意识和技术水平。

3、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服从调度指挥,按时、按质完成运输任务。

4、遵守车辆管理和保修制度,自觉做好车辆“三清例保”工作,保持车辆、轮胎、附属装备、随车工具的整洁及车牌、证件齐全和完好。

5、熟悉车辆性能,熟练驾驶技术,学习先进经验,掌握行车规律,努力完成各项技术经济指标。

6、服从安全管理人员的指挥和检查,接受上级布置的有关任务和培训。

7、不断改进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树立良好的驾驶作风。

第九条押运员的职责:

1、全面了解国家和地区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的法规和规章。

2、熟悉所押危险货物的性质、特性以及预防措施和急救手段。

3、掌握危险货物运输的操作规程和安全要求,熟悉危险货物运输过程中的交接、承运、托运、单证、单据及办理有关手续的规定。

4、掌握危险货物的包装标志、包装要求,对不符合拒绝起运。

5、了解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运输设施、装卸设备的技术状况和安全系数,确保危险货物运输、装卸的安全。

6、了解危险货物运输、装卸的过程、注意事项和安全要求。

7、掌握危险货物运输、装卸、保管过程的消防知识和预防措施。

8、熟悉危险货物运输、装卸、保管过程的劳动保护、现场急救等医疗常识。

9、危险货物运输过程中出现问题,应在零时间内向公司报告,不得隐情不报或迟报。

第12篇 生产工人岗位责任制度

(一) 牢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积极参加安全竞赛和安全活动,接受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交底,服从安全人员的指挥。

(二) 认真学习和掌握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及有关方面的安全知识,做到不违章冒险作业。

(三) 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和安全设施工具,服从分配,不无证进行特殊作业。

(四) 随时检查工作岗位的环境和使用的工具、材料、电气、机械设备,做好文明施工和各种机具的维护保养工作,发现隐患及时处理或上报。

(五) 发生事故或未遂事故,立即向班组长报告。

(六) 工人有权越级报告安全生产的一切情况,任何人不得打击报复或扣压合理意见。遇见严重人身危险而无措施保证的作业,工人有权拒绝施工。同时立即报告或越级报告有关部门。

(七) 对新工人要积极传授安全生产知识,维护一切安全设施和护具,做到正确使用,不随便拆改。

岗位责任制度:主管生产副总经理(十二篇)

(一) 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上级机关的有关安全、防火、交通、卫生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条例、指示和本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二) 结合公司特点组织有关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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