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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电站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9 查看人数:99

z电站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制度

第1篇 z电站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制度

电站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制度

为充分发挥社会舆论和群众监督作用,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预防我站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称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是指生产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危险状态物的、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二、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难以排除的隐患。

三、举报形式

举报可采用书信、电话和当面举报等方式,也可以委托他人举报,提倡署名举报(电站安全生产领导举报电话: ,手机: )。

四、奖励标准及办法:

1、按照国家有关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严重程度确认标准,奖励举报人金额从50~1000元不等,具体奖励金额由电站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确定。

2、同一内容如有多人举报的,则只奖励第一位举报人,根据举报时间确定。

五、举报人举报的情况应具体明确,包括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安全生产事故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名称、地点、行为时间和行为人等。

六、对举报人举报的每一起事件,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将认真地组织核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防止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同时有关举报资料绝对保密。

七、对情况属实的举报,局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将及时回复举报人,并按规定给予奖励,同时按财务管理制度完善相关手续;对诬告和怀有恶意的不实举报,将作严肃查处。

八、受理举报的工作人员不及时核查举报事项,督促相关责任人采取措施进行整改,造成严重后果的,根据有关规定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责任。

九、本奖励制度从发布之日起执行,并由电站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2篇 水电站专项勘探工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乌东德水电站专项勘探及配套工程消防安全管理,贯彻“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人身和财产的安全,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本着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自负其责的基本原则,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此规定适用于乌东德水电站专项勘探及配套工程所有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三条 消防管理包括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防火检查巡查;安全疏散设施;消防安全值班;火灾隐患整改;易然、易爆物品;义务消防队;燃气和电器设备的检查管理等。

第二章消防安全责任

第四条 各参建单位项目负责人是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分别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和实施、组织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 各班组长为本班组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对本班组的消防安全负责,履行下列职责:

(一)将生产、检修工作和消防安全统筹安排,逐级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明确各岗位的安全职责和责任人,指定各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简称安全员),安全员应对各单位负责人负责;

(二)教育员工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属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应按有关规定严格管理;

(三)结合实际,建立健全保障本单位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四)进行消防安全巡查,制止违章行为,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一时不能消除的隐患,应采取有效的措施,确保安全,发现重大隐患应及时报告;

(五)完成单位上级领导和本单位领导交给的的其它有关消防安全工作。

第六条各参建单位与员工签订的消防安全责任书由各单位留存备查,

第七条公司员工(员工、实习人员、临时工、施工人员等)应遵守安全行为规范,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第三章消防安全管理

第八条设立消防安全管理机构,在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领导下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监督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

第九条各班组指定的消防安全员,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条下列部位是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应当按照本规定,实行严格管理:

炸药库、变电站、油库以及其它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或造成较大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部位。

第四章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管理

第十一条单位应经常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第十二条 各单位应对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教育;

第十三条 特种作业的员工,依照规定应接受培训,持证上岗。

第十四条 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内容包括:

(一)有关消防法规、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二)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三)报警、扑救初火灾和逃生自救的知识、技能;

(四)明确本岗位消防安全职责、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第五章防火巡查和检查

第十五条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应当由各单位指定的安全员进行每日防火巡查,非重点部位每月巡查一次,巡查的内容包括:

(一)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二)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三)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

(四)人员在岗情况;

第六章其它消防安全检查

第十六条 各单位应当保障疏散畅通、安全出口畅通。严禁下列行为:

(一)占用疏散通道;

(二)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三)消防安全疏散标志被遮挡、覆盖;

(四)其它影响安全疏散的行为。

第十七条 员工应爱护消防设施,保障消防栓和灭火器不被遮挡圈占,消防器材不被挪作他用;安全员发现消防器材有损坏和丢失的应及时向主管各单位报告。

第七章火灾隐患整改

第十八条 各单位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及时予以消除。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主管各单位或安全员应责成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

(一)违章进入生产、存储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的;

(二)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

(三)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通道畅通的;

(四)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五)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六)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七)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第十九条 各单位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应逐级上报,提出整改方案,由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人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各单位、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第二十条 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单位应当落实消防措施,保障消防安全。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存在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产、停止作业进行整改。

第二十一条 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各单位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案。

第3篇 变电站的安全管理制度

目的

为了规范电力管理,促进变电站的运行管理水平提高,保证供电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各高、低压配电房安全管理工作。

引用文件

本制度依据国家和电力行业的有关法规、规程、制度等,并结合变电运行管理的实际而定。

术语和定义

电力行业的有关法规、规程、制度等术语和定义。

一次设备:指运行的高压部分设备。

二次设备:指控制、信号、计量、测量等设备。

灭火器:电器灭火器应该选用co2灭火器。

两措:运行措施和事故防范措施。

职责

站长职责

1、站长是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站工作。

2、组织本站的政治、业务学习,编制本站年、季、月工作计划,值班轮值表,并督促完成、落实全站人员的岗位责任制。

3、组织本站安全活动,开展季节性安全大检查、安全性评价、危险点分析等工作。参与本站事故调查分析,主持本站障碍、异常和运行分析会。

4、定期巡视设备,掌握设备运行状况,核实设备缺陷,督促消缺。并按时提报各种报表。

5、做好新、扩、改建工程的准备工作,组织或参与验收。

6、检查、督促两票、两措、设备维护和文明生产等工作。

7、主持较大的停电工作和复杂操作的准备工作,并现场把关。

技术管理职责

1、监督检查现场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参加较大范围的停电工作和复杂操作的监督把关,组织处理技术问题。

2、监督修试计划的执行,掌握设备的运行状况。

3、负责站内各种设备资料的收集、整理、管理、建立健全技术档案和设备台帐。

4、负责组织编写、修改现场运行规程。编制培训计划、完成站内值班人员的技术培训和考核工作。

5、制定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并监督执行。

值长职责

1、值长是本值的负责人,负责当值的各项工作:完成当值的设备维护、资料的收集工作:参与新、扩、改建设备的验收。

2、领导全值接受、执行调度命令,正确迅速地组织倒闸操作和事故处理,并监督执行倒闸操作。

3、及时发现和汇报设备缺陷。

4、审查工作票和操作票参加验收工作。

5、组织做好设备巡视、日常维护工作、审查本值记录。

6、组织完成本值的安全活动、按规定组织好交接班工作。

副值职责

1、在值长的领导下对设备的事故、障碍及异常运行进行处理。

2、按本单位规定受理调度命令,向值长汇报,并填写倒闸操作票,经审查后在值长的监护下正确执行操作。

3、做好设备的巡视、日常维护、监盘和缺陷处理工作。

4、受理工作票并办理工作许可手续。

5、做好运行记录,保管好工具、仪表、钥匙、备件等。

6、参加设备验收、站内安全活动,执行各项安全技术措施。

管理内容

a、安全管理制度

b、交接班制度

c、巡回检查制度

d、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e、运行分析制度

f、场地环境管理制度

g、技术管理制度

h、操作规程

维修人员及干部上岗均应遵守要害场所的管理制度。维修人员工作完毕后,应填写好检修记录,值班员签字后方可离去。

以上规定必须认真执行,对不负责和造成事故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严重给予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第4篇 变电站安全防范管理制度

1、 变电站时要害部位,必须有要害场所管理制度并严格管理。

2、 要害人员必须持有上岗证,未经许可非工作人员严禁入内。

3、 站内外必须有完整畅通的排泄设施,必须装备壁雷设备。

4、 本站所有防护用具,作业用具齐全,性能完好,必须与电压相匹配。

5、 严格执行模拟操作制度,监护操作制度,严禁带电作业。

6、 加强防火工作,配齐消防器材(严禁配备泡泡灭火器)工作人员须懂得消防常识,会使用灭火器。

7、 严禁在高压线路下堆放易燃易爆物品,杂物,不准建筑架棚。

8、 提高警惕,恪尽职守,发现事故隐患,事故苗头要积极排除并及时报告。

第5篇 水电站定期安全巡视检查制度

1.巡回检查:有交接班检查,班中检查,定期检查,特殊检查四部分组成,各车间应根据各自的特点对巡回检查作出具体的规定,制定巡回检查路线图(或巡回检查表),明确检查的设备、项目、周期,对检查结果应认真记录在值班记录簿上。

2.交接班检查:应根据运行方式的变化进行全面而有重点的检查对上班变动过的系统和操作过的设备及存在缺陷的部位尤其进行认真仔细的检查,对设备检修的状况和安全措施要及时掌握。

3.班中检查:应按运行规程的规定进行全面系统彻底的检查,防止漏项。

4.定期检查:各车间应具体明确的规定检查的设备、项目及时间、周期、运行人员应按规定认真执行。

5.特殊检查:除按运行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外,在特殊情况下:如设备存在重大缺陷,特殊运行方式,自然条件恶劣等,应加强对设备的检查,并应按临时规定的措施及有关领导的指示及要求执行。

6.设备系统发生严重故障,除按规程的规定进行及时的检查处理外,还应对可能波及的其他有关设备及时进行有针对性的特殊检查。

7.巡回检查人员必须由责任值班人员执行或监护值班员进行,不得由实习人员,徒工或其它人员代替。

8.巡回检查时应随时携带必要的工具和用具(如电筒,听棒和其它检测工具等),检查中应认真细致,根据设备运行特点看、听、摸、嗅和试。但必须执行安全规程,注意设备及人身安全。

9.为了掌握、监视设备运行状况,及时发现异常和缺陷,对运行及备用设备,应进行定期和特殊巡视检查,并在检查中发现缺陷及时消除缺陷。

(1)巡视周期。电厂运行设备每二小时巡视一次,特殊巡视按需要进行。

(2)电气设备定期巡回检查项目内容:

1)注油设备油面是否适当,油色是否清晰,有无渗漏。

2)瓷绝缘子有无破碎和放电现象。

3)各接连接点、触点有无过热现象,发现异常运行情况时,查看电压、电流及继电保护动作情况。

4)变压器及旋转电机的声音、温度是否正常。

5)变压器的冷却装置运行是否正常。

6)电容器有无异音及外壳是否有变形膨胀等现象。

7)电力电缆终端盒有无渗漏油现象。

8)各种信号指示是否正常,二次回路的断路器、隔离开关位置是否正确。

9)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压板位置是否正确。

10)仪表指示是否正常,指针有无弯曲、卡涩现象;电度表有无停走或倒走现象。

11)直流母线电压浮充电流是否适当。

12)蓄电池的液面是否适当,极板颜色是否正常,有无生盐、弯曲、断裂、泡胀及局部短路现象。

13)设备缺陷有无发展变化。

(3)、锅炉运行设备定期巡回检查内容:

1)水轮机检查:水位是否正常,汽压是否稳定,特别要检查、压力表、水位计、温度计、警报器、等所有安全附件是否安全、准确、灵敏、可靠,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操作台上的值班员及值班长,以便引起注意或采取措施,并记入缺陷记录本内。

2)检查调速器情况,注意负荷,检查辅机设备的运转,有无异常现象。

(4)风机检查:

1)电动机及风机轴承温度;

2)油位和冷却水量;

3)内部无磨擦声,地脚螺丝和连螺丝;有无松动;

4)引风机和送风机的振动情况;

5)调整机构是否完好良活;

6)电动机电流正常;

7)设备周围清洁无杂物,照明良好。

(4)特殊巡视项目:

1)大风来临前,检查室外设备的周围有无杂物,防止杂物吹上设备;大风时,注意室外软导线风偏后相间及对地距离是否过小。

2)雾、雨、雪天过后和雷电过后,检查瓷绝缘有无放电痕迹,避雷器、避雷针是否放电。

3)夜间熄灯巡视,检查瓷绝缘有无放电闪络现象、连接点处有无过热发红现象,巡视时应遵守安全规定。

4)巡视高压配电装置一般应两人一起进行,经考试合格并由单位领导批准的人员允许单独巡视高压设备。巡视配电装置、进出高压室时,必须随手把门关好。

5)巡视高压设备时,不得移开或越过遮栏,并不准进行任何操作;若有必要移动遮栏时,必须有监护人在场,并保持下列安全距离:

10kv 及以下0.7m

35kv 1m

6)高压设备的导电部分发生接地故障时,在室内不得接近故障点4m以内,室外不得接近故障点8m以内。入上述范围的人员必须穿绝缘靴,接触设备的外壳和构架时,戴绝缘手套。

7)巡回检查中应同时进行设备整洁工作及检查润滑油,调整冷却水等设备维护工作。

10.巡回检查中发现设备缺陷时,应按《设备缺陷管理制度》要求执行,加强监视,设法消除,防止事态扩大,同时应向班长报告,对威胁运行安全的问题,应立即报告班长和专业主管,发现缺陷及处理情况和措施应详细记录缺陷记录本,由专业组长通知检修班组,将通知时间做好组长记录,并向接班人员交待清楚。

11.班长接班前应对机电的主要设备和系统进行一次全面而有重点的检查,掌握其运行方式和运行工况,并应了解运行情况及参数合格与否等。

12.各岗位设立巡回检查记录本,并按巡回检查周期定时填写。

第6篇 水电站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为保障国家财产和人生财产安全,确保普梯电站能安全、可靠、经济地运行,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各级领导、全体员工一定要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切实抓好抓实。

一、电站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兼职),并由站长负总责、分管安全的副站长亲扑克抓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组织对事故的调查处理。附领导小组人员名单于后。

二、安全领导小组要做好电站的安全保卫工作,防止电站的设备、物质被盗;搞好安全宣传,增强安全意识,并经常深入(大坝、升压站、厂房等)生产实地认真检查、督促,发现安全隐患及时组织人员处理,避免事故的发生。

三、以“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为主题,采取口语、标语、墙报等形式,大力宣传安全生产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达到共同提高安全意识和增强责任感。

四、严格操作规程、加强扩范措施,全站人员、各生产班组都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水电站运行规程》和本站制定的典型操作票等操作规程及规定按章行事、做到安全生产。

1、为了保证安全生产、防止疲劳连续上班,禁止本大班人员互相调班、代班,否则,造成的安全责任由当事人负责。

2、每逢单月10号、双月20号对1#、2#水轮发电机组上导、下导、水导轴油位、调速器油位进行检查,对油位下降的部位必须加注油,对调速器等转达动部位必须加注润滑油。每逢单季度前一个月10号、双季度前一个月20号对行车加注润滑油等进行一次维护。

3、发电运行中,若机组停机处冷备用时,对应的调速器必须锁定,开机发电之前,对应的调速器必须解锁。

4、停机下机坑排除刹车等故障前必须拉开对应机组断路器的相应刀闸并经验明确无电压挂好接地线后方可下机坑工作。

五、全站人员务必提高警惕、克服麻痹思想,注意防火、防盗和防止坏人的破坏活动。

六、安全事故一旦发生要及时采取有效的急救措施,积极妥善地处理,遇设备和伤亡事故及时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报告(伤亡事故限24小时内报市安委会),并查明原因,属责任事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七、定期对安全工具件的送检和试验,对不合格的工具件必须更换。

八、安全生产实行一票否决权,遇责任事故发生,将取消年终先进班组和先进个人的评选资格。

第7篇 变电站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认真贯彻消防工作条例和有关部门颁发的消防制度,并制定消防措施。

2.变电站消防器材的设置应符合消防部门的规定,每月定期检查一次消防器具的放置情况并清点数量,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站长每年应定期组织人员学习消防知识和本站消防器具的使用方法,做到人人会用。

4.全站人员应熟知火警电话及报警方法。

5.站内消防器具放置要便于使用,不得随意挪动,要做到随用随补。

6.变电站电缆夹层应无杂物和易燃、易爆物品,夹层内不许乱拉、乱接照明或其它电源明线。电缆竖井、室外电缆沟进入电缆夹层和通往主控室的孔洞应用防火材料封堵严密。

7.电缆沟至高压配电室、端子箱和机构箱的孔洞应封堵严密。在电缆沟与电缆夹层、高压配电室入口处和重要交叉口各侧加防火隔墙,并有明显标志。

8.室内及室外设备区,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因检修需要时,应做好防火、防爆措施。

9.主变压器和储油设备区、主控室、配电室、库房附近均应设有消防设施,放置地点要有标志。

10.电容器室、蓄电池室应有消防设施。

11.蓄电池室、电缆夹层门上应有“禁止烟火”标志。

12.站内消防设施应定期进行试验检查,并有消防部门认可的合格证。

第8篇 某变电站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认真贯彻消防工作条例和有关部门颁发的消防制度,并制定消防措施。

2.变电站消防器材的设置应符合消防部门的规定,每月定期检查一次消防器具的放置情况并清点数量,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站长每年应定期组织人员学习消防知识和本站消防器具的使用方法,做到人人会用。

4.全站人员应熟知火警电话及报警方法。

5.站内消防器具放置要便于使用,不得随意挪动,要做到随用随补。

6.变电站电缆夹层应无杂物和易燃、易爆物品,夹层内不许乱拉、乱接照明或其它电源明线。电缆竖井、室外电缆沟进入电缆夹层和通往主控室的孔洞应用防火材料封堵严密。

7.电缆沟至高压配电室、端子箱和机构箱的孔洞应封堵严密。在电缆沟与电缆夹层、高压配电室入口处和重要交叉口各侧加防火隔墙,并有明显标志。

8.室内及室外设备区,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因检修需要时,应做好防火、防爆措施。

9.主变压器和储油设备区、主控室、配电室、库房附近均应设有消防设施,放置地点要有标志。

10.电容器室、蓄电池室应有消防设施。

11.蓄电池室、电缆夹层门上应有“禁止烟火”标志。

12.站内消防设施应定期进行试验检查,并有消防部门认可的合格证。

第9篇 水电站定期安全巡视检查工作制度

1.巡回检查:有交接班检查,班中检查,定期检查,特殊检查四部分组成,各车间应根据各自的特点对巡回检查作出具体的规定,制定巡回检查路线图(或巡回检查表),明确检查的设备、项目、周期,对检查结果应认真记录在值班记录簿上。

2.交接班检查:应根据运行方式的变化进行全面而有重点的检查对上班变动过的系统和操作过的设备及存在缺陷的部位尤其进行认真仔细的检查,对设备检修的状况和安全措施要及时掌握。

3.班中检查:应按运行规程的规定进行全面系统彻底的检查,防止漏项。

4.定期检查:各车间应具体明确的规定检查的设备、项目及时间、周期、运行人员应按规定认真执行。

5.特殊检查:除按运行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外,在特殊情况下:如设备存在重大缺陷,特殊运行方式,自然条件恶劣等,应加强对设备的检查,并应按临时规定的措施及有关领导的指示及要求执行。

6.设备系统发生严重故障,除按规程的规定进行及时的检查处理外,还应对可能波及的其他有关设备及时进行有针对性的特殊检查。

7.巡回检查人员必须由责任值班人员执行或监护值班员进行,不得由实习人员,徒工或其它人员代替。

8.巡回检查时应随时携带必要的工具和用具(如电筒,听棒和其它检测工具等),检查中应认真细致,根据设备运行特点看、听、摸、嗅和试。但必须执行安全规程,注意设备及人身安全。

9.为了掌握、监视设备运行状况,及时发现异常和缺陷,对运行及备用设备,应进行定期和特殊巡视检查,并在检查中发现缺陷及时消除缺陷。

(1)巡视周期。电厂运行设备每二小时巡视一次,特殊巡视按需要进行。

(2)电气设备定期巡回检查项目内容:

1)注油设备油面是否适当,油色是否清晰,有无渗漏。

2)瓷绝缘子有无破碎和放电现象。

3)各接连接点、触点有无过热现象,发现异常运行情况时,查看电压、电流及继电保护动作情况。

4)变压器及旋转电机的声音、温度是否正常。

5)变压器的冷却装置运行是否正常。

6)电容器有无异音及外壳是否有变形膨胀等现象。

7)电力电缆终端盒有无渗漏油现象。

8)各种信号指示是否正常,二次回路的断路器、隔离开关位置是否正确。

9)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压板位置是否正确。

10)仪表指示是否正常,指针有无弯曲、卡涩现象;电度表有无停走或倒走现象。

11)直流母线电压浮充电流是否适当。

12)蓄电池的液面是否适当,极板颜色是否正常,有无生盐、弯曲、断裂、泡胀及局部短路现象。

13)设备缺陷有无发展变化。

(3)、锅炉运行设备定期巡回检查内容:

1)水轮机检查:水位是否正常,汽压是否稳定,特别要检查、压力表、水位计、温度计、警报器、等所有安全附件是否安全、准确、灵敏、可靠,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操作台上的值班员及值班长,以便引起注意或采取措施,并记入缺陷记录本内。

2)检查调速器情况,注意负荷,检查辅机设备的运转,有无异常现象。

(4)风机检查:

1)电动机及风机轴承温度;

2)油位和冷却水量;

3)内部无磨擦声,地脚螺丝和连螺丝;有无松动;

4)引风机和送风机的振动情况;

5)调整机构是否完好良活;

6)电动机电流正常;

7)设备周围清洁无杂物,照明良好。

(4)特殊巡视项目:

1)大风来临前,检查室外设备的周围有无杂物,防止杂物吹上设备;大风时,注意室外软导线风偏后相间及对地距离是否过小。

2)雾、雨、雪天过后和雷电过后,检查瓷绝缘有无放电痕迹,避雷器、避雷针是否放电。

3)夜间熄灯巡视,检查瓷绝缘有无放电闪络现象、连接点处有无过热发红现象,巡视时应遵守安全规定。

4)巡视高压配电装置一般应两人一起进行,经考试合格并由单位领导批准的人员允许单独巡视高压设备。巡视配电装置、进出高压室时,必须随手把门关好。

5)巡视高压设备时,不得移开或越过遮栏,并不准进行任何操作;若有必要移动遮栏时,必须有监护人在场,并保持下列安全距离:

10kv 及以下0.7m

35kv 1m

6)高压设备的导电部分发生接地故障时,在室内不得接近故障点4m以内,室外不得接近故障点8m以内。入上述范围的人员必须穿绝缘靴,接触设备的外壳和构架时,戴绝缘手套。

7)巡回检查中应同时进行设备整洁工作及检查润滑油,调整冷却水等设备维护工作。

10.巡回检查中发现设备缺陷时,应按《设备缺陷管理制度》要求执行,加强监视,设法消除,防止事态扩大,同时应向班长报告,对威胁运行安全的问题,应立即报告班长和专业主管,发现缺陷及处理情况和措施应详细记录缺陷记录本,由专业组长通知检修班组,将通知时间做好组长记录,并向接班人员交待清楚。

11.班长接班前应对机电的主要设备和系统进行一次全面而有重点的检查,掌握其运行方式和运行工况,并应了解运行情况及参数合格与否等。

12.各岗位设立巡回检查记录本,并按巡回检查周期定时填写。

第10篇 变电站安全防护制度

1 变电站安全防护制度可分为倒闸安全防护,作业安全防护和巡视安全防护。

1.1 倒闸安全防护:执行调度命令和变电站倒闸作业制度。

1.2 作业安全防护:

1.2.1 配电所进行检修作业时,工作执行人或配电所值班员为检修作业的安全监护人,时刻在场监督作业组成员的作业安全,除全所停电或邻近带电作业,工作组员不超过三人,且无偶然触及带电设备可能的作业外,工作执行人不得参加具体作业。

1.2.2 当作业人员较多或作业范围较广,可以设两个及以上工作组,由工作领导人负责统一指挥作业和总的作业安全。每个作业组可以设一名工作执行人,加强作业监护。

1.2.3 雷电时禁止在室外设备及与其有电气连接的室内设备上作业。

1.2.4 遇有雨、雪、雾、风(风力在五级以上)的恶劣天气时,禁止室外带电作业。

1.2.5 高空作业时,作业人员要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在作业范围内的地面人员也必须戴好安全帽。

1.2.6 使用梯子作业时,登梯人员要先检查梯子是否牢靠,梯脚要放置稳固严防滑移,人字梯要有限制开度的拉链。使用时,梯子放置的位置要保证梯子各部与带电设备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且有专人扶梯。金属梯子下部梯脚应有防滑胶垫,梯子上只允许一人进行作业。

1.2.7 在配电所内搬动梯子或长大工具、材料、部件时,要时刻注意与带电部分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10kv 为0.7m,35kv 为1.0m)。

1.3 巡视安全防护:

1.3.1 巡视时不得进行其它工作。

1.3.2 当一人单独巡视时,禁止移开、越过高压设备的防护栏或进入高压分间。

1.3.3 雷雨天气不要求巡视室外设备,若必须巡视室外高压设备时,必须穿绝缘靴、戴安全帽,并不得靠近避雷针和避雷器,且注意与带电设备的安全距离。

2 安全防护用品、用具的管理:

2.1 部门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的制订和修改,对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数量、质量及使用等进行监督检查。

2.2 必须根据作业性质、条件(空气中的氧含量、毒物种类、浓度等)、劳动强度及有关技术标准,正确选择和采用合适的防护用品和器具。

2.3 防护器具不准超出防护范围进行借用:

2.3.1 不准用过滤式面具代替隔离式面具。

2.3.2 严禁使用失效的防护器材。

2.3.3 严禁用防尘口罩(带换气阀)代替过滤式防毒面具。

2.3.4 使用防护器具人员必须经过培训,熟知结构、性能,使用和维护保管方法。

2.4 建立防护用品和器具的领用记录,各种防护器具应定点存放,应派专人保管,建立台帐,并按班交接。

2.5 定期校验和维护

2.5 运行人员要对个人劳动防护用具的完好、维护保养负责,定期进行检查,公用劳动防护用具应定期进行检查做好记录。

2.6 防毒面具等用后清洗,至少两个月检查一次,滤毒罐要称量检查,面具进行气密性试验。

2.7 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必须按规定用途使用,不得改作他用或变卖。

第11篇 变电站安全工作会议制度

变电站运行人员应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工作中严格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积极开展反事故斗争,做好防范措施。为了强化安全工作和安全教育,变电站站长应每月主持召开一次变电站安全工作会议。内容:

1.学习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文件、规定、事故通报、快报等。

2.学习各单位安全生产经验。

3.对人身、设备安全情况和本站或本班的安全工作进行总结分析,找出存在问题,提出下周(或今后)安全工作整改措施。

4.检查落实安全整改措施。

5.有针对性地进行反事故演习活动。

6.每次安全日活动,参加人应亲自签名。学习内容,讨论情况和制定的措施等应简明扼要地记录。

第12篇 电站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整改制度

电站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整改制度

安全检查是搞好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其基本任务是:发现和查明各种危险的隐患,督促整改;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安全检查的内容分为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和日常检查。

1、安全检查活动,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内容和具体计划,并建立相关安全检查台帐。

2、必须建立由电站领导负责和有关职能人员参加的安全检查组织,做到边检查,边整改,及时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

3、综合检查由电站领导、安全管理负责人、班组长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以查思想、查领导、查纪律、查制度、查隐患为中心内容的检查。电站(包括节假日检查)安全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一般于每月下旬检查);班组安全检查每半个月不少于一次。

4、专业检查应分别由安全管理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每年至少进行二次,特别是汛前检查,主要是对重要电气设备和水工建筑物、起重机械、厂房建筑、安全防护用品以及防火防爆等进行专业检查。

5、季节性检查由安全管理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主要有汛中、汛后检查和对防洪、防火、防职业危害和地震后等进行预防性季节检查。

6、日常检查由安全生产管理负责人和岗位工人巡回检查。生产工人上岗应认真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的班中巡回检查。

7、各种检查均应编制相应的安全检查表,并按检查表的内容逐项检查。

8、各级组织的检查结果,对查出的隐患都要逐项分析研究,并落实整改措施。

9、对严重威胁安全生产但有整改条件的隐患项目,应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做到定项目、定时间、定人员限期整改。

10、电站无力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应书面向有关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

11、对物质技术条件暂时不具备整改的重大隐患,必须采取应急的防范措施,并纳入计划,限期解决或停产。由于某些原因不能立即整改的隐患,应逐项分析研究,做到定具体负责人、定措施办法、定整改时间;凡是自己能够解决的问题,不得推给别人。

12、各级检查都应将检查出的隐患和整改情况报告有关部门,重大隐患及整改情况应由安全管理负责人汇总并存档。

z电站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十二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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