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1为保证药品经营行为的规范、有序,确保药品经营质量和
服务质量,依据《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2药店负责人对营业场所卫生和员工个人卫生负全面责任,并明确各岗位的卫生管理责任。
3应保持营业场所的环境整洁、卫生、有序,每天早晚各做一次清洁,无污染物及污染源。
4货架及陈列的药品应保持无灰尘、无污损,柜台洁净明亮,
药品陈列规范有序。
5营业场所环境整洁、地面平整,门窗严密牢固,物流畅通有序,并有防虫、防鼠设施,无粉尘、污染物。
6保持店堂和库房内外清洁卫生,严禁把生活用品和其他物品带入库房,放入货架。个人生活用品应统一集中存放于专门位置,不得放在药品货架或柜台中。
7在岗员工应着装整洁、佩戴脚卡上岗,勤洗澡、勤理发,
头发、指甲注意修剪整齐。
8每年定期组织一次全员健康体检,凡直接接触药品的员工
必须依法进行健康体检,药品验收和养护人员应增加“视力”、“色盲“检查项目,并建立健康检查档案,对患有传染病,皮肤病及精神病的人员,应及时调离工作岗位。
9健康体检应在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
验的项目内容应符合任职岗位条件要求,体检结果由人力资源部存档备查。
10严格按照规定的体验项目进行检查,不得有漏检行为或替检行为。
第2篇 酒店康乐场所馆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酒店康乐场所(馆)环境卫生管理
1、场所(馆)内禁止吸烟,设置明显禁烟标志和专门吸烟室。吸烟室安装独立通排风装置,并保持通风良好,空气清洁。对顾客吸烟要劝阻,吸烟室外不设置烟缸。
2、营业场所室内外环境整洁、美观,地面无果皮、痰迹和垃圾。墙面、挂图、壁灯干净无尘。
3、场所内的卫生间地面必须保持干燥洁净,便池、马桶、面盆必须随时清理干净,台面、镜面、烘手机必须干净无尘。
4、营业场所内及包房应加强自然通风,保持机械通风设备的正常运转,机械通风设备按卫生要求定期清洗过滤设备,保证室内足够的新风量。
5、定期采用有效的方法对场所(馆)进行消毒处理,并建立消毒档案,记录消毒时间、操作人、消毒液种类及浓度等信息。
6、游泳池的消毒,定期检查消毒用品的浓度,确保有效消毒。定期清洗,保持游泳池清洁,无异物。
7、定期检修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正常运行。
第3篇 工地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一、严格执行《通州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通州市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规定》。
二、现场临时设施、施工机械、临时水池、施工道路必须按施工总平面图规定的位置布置,不得随更改。
三、施工材料及周转材料、周转设备要有计划进场,都按总平面布置图布置,对于纸巾灰或水灰等材料要堆放到有围栏或砖砌池内。
四、落地灰要每天清理,建筑垃圾及钢管头要集中堆放,暂时不用的周转设备、钢管、扣件等应专人随时回收,并管理好现场停放的机械设备。
五、现场排水沟要有坡度并及时清理沟底,以保证雨水和施工用水的及时排出。
六、水磨石浆水要经过过滤池和流水沟,以保证浆水不进入市政管道。
七、工地环境卫生(包括材料堆放、厕所、食堂场地清洁等)采取分片包干制。
八、现场办公室、仓库、更衣室做到内外整齐,玻璃干净,门前清洁,确保专、兼管理人员完成各自范围内的室内卫生。
第4篇 工地文明施工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一、工地上建筑材料分类堆放在各区域指定地点,分规格、型号堆放整齐,挂牌标训,记录齐全,帐物卡相符。
二、成型钢材及钢筋要分类堆放整齐。成品、半成品等要分类按规格堆放,应有防雨、防潮、防火措施。
三、坚持文明施工,班组必须做到“随做随清、工完料清、场地清”保持场地整洁。
四、工地道路畅通、平整、整洁,建筑材料和建筑垃圾不乱堆乱放,随时清理,无散落物。
五、工地上电线线路按标准架设,严禁私拉乱接,机械设备应定人使用、保养、清理,配电箱加锁。
六、各工种、班组,在各施工区域应设专人负责打扫清理,保持施工现场清洁整齐。
七、保持施工场地排水系统畅通,雨后及施工用水及时排出,确保施工场地无大面积积水;
八、整个施工现场卫生、场容场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
第5篇 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导语:城市的市容是很重要的,下面小编整理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欢迎阅读!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道路和公共场所清扫保洁管理工作,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城市道路和公共场所是指城市建成区的车行道、人行道、街巷、桥梁(立交桥、高加桥、隧道、人行过街天桥等)、地下通道、广场、停车场、公共绿地和各类车站、机场、码头、市场以及文化、体育娱乐等活动场所。进行城市道路和公共场所清扫、保洁管理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在城市道路和公共场所活动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城市道路和公共场所清扫保洁的监督管理。省、自治区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道路和公共场所清扫保洁的监督管理。城市人民政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道路和公共场所的清扫保洁管理工作,并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 城市道路和公共场所的清扫、保洁工作应当与城市道路和公共场所的建设、改造相协调。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把城市道路和公共场所的清扫、保洁所需经费纳入城市维护建设资金使用计划,并根据需要,每年适当调整。
第五条 城市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不断改善道路和公共场所清扫作业条件,积极开展机械化清扫,有条件的城市要对道路、公共场所地面实行水洗和建立进城车辆清洗站。在炎热季节,适当组织对重点道路实行洒水、降温、压尘。并与有关科研单位进行协作,对城市道路清扫、冲洗、除雪机械化等技术进行研究和开发。
第六条 城市道路和公共场所清扫、保洁、应符合国家规定的,城市道路清洁质量评定标准》和《城市主要公共场所环境卫生质量评定标准》。
第七条 城市道路和公共场所清扫保洁管理实行专业管理和群众管理相结合,并按下列规定分工负责:
(一)城市主、次干道、桥梁、地下通道、广场等公共场所,由环境卫生专业单位清扫、保洁。
(二)城市其它道路(含街巷、居住区内的道路)由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清扫、保洁。
(三)城市中的所有单位均应按照市政府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划分的卫生现任区、自行负责清扫、保洁。
(四)飞机场、各类车站、停车站、隧道、体育及文化娱乐等公共场所的规定用地范围和卫生现任区及公园、风景点的门前道路、广场和公共场所绿地,由各主管单位负责清扫、保洁。
(五)集贸市场、商亭、摊点(流动商贩)的经营场所,由经营管理单位或经营者负责清扫、保洁。
(六)城市水域的码头、装卸作业区的专用道路和场地,则使用或管理单位负责清扫、保洁。
第八条 城市中的所有单位和市民,应按照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划分的卫生责任区,承担扫雪等义务劳动。
第九条 负责清扫、保洁责任区的道路和公共场所的单位,应当配备足够的垃圾容器和运输工具。
第十条 城市清扫的垃圾、冰雪,应当运到指定的堆放场地。
第十一条 凡从事城市道路和公共场所经营性清扫、保洁和进城车辆冲洗等经营性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向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资质审查,经批准后方可从事经营性服务。单位或者个人承担的责任区的清扫、保洁工作,可以委托环境卫生专业单位或者经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资质审查批准的,从事城市道路和公共场所经营性清扫、保洁和进城车辆清洗等经营性服务的企业代办。委托代办双方应当签订协议,并认真履行各自的责任。
第十二条 城市中的单位和个人,必须维护城市道路和公共场所的清洁,并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随地吐痰、便溺、不乱丢烟蒂、纸悄、瓜果皮核及各类包装等废弃物;
(二)不在道路和公共场所堆放杂物;
(三)车辆运载散体、流体物资时,不准沿街撒落;
(四)凡是在道路和公共场所作业产生的废弃物、渣土等,必须及时清除,并运到指定地点。
(五)施工现场的运输车辆禁止夹带泥土,保持道路清洁
第十三条 城市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监察队伍或检查人员,负责对各单位(包括环境卫生专业单位、服务经营公司)、个人分工负责的道路和公共场所清扫、保洁、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十四条 城市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设立道路和公共场所清洁监督岗、监督电话和举报箱,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反映和举报违反环境卫生管理法规行为的权利。
第十五条 城市政府对在道路和公共场所的清洁保洁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第十六条 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监察队伍或检查人员对违反本办法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赔偿损失、罚款等处罚。
第十七条 防碍道路和公共场所清扫、保洁作业人员正常工作和监督检查人员执行公务、侮辱殴打清扫、保滞人员或监督检查人员,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由公安机关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八条 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及环境卫生专业单位的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不履行职责,或由于监督检查不严,造成道路、公共场所脏乱,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建设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6篇 k小学班级环境卫生制度
第一小学班级环境卫生制度
一、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搞好学校环境卫生。实行划片责任坚持每周一大扫、一日三小扫。并作好检查、记载、评比。
二、教室内要做到“十要”,室外要做到“五无”、“六不”。
“十要”是:地面、门、窗、黑板、讲台、卫生角要干净,桌椅要整洁,墙壁要无灰尘和蜘蛛网,宣传资料要统一张贴,要经常开窗换气。
“五无”是:无垃圾露放,无果皮、纸屑、口痰,无洼地积水,无蚊蝇孳生地,无乱写乱画笔迹。
“六不”是:不得随意上游泳池、滑梯、屋顶等处玩耍,不准在沙坑内玩沙,不准攀摘盆花、损坏花台,不准用硬物在墙壁、柱头、瓷砖、玻璃等处刻划和乱写乱画。不准在走廊和过道上踢球、不向墙壁上掷球。
三、搞好学校环境的绿化、美化。
四、每天冲洗厕所,每周作一次消毒处理,做到无蛆、无蝇,力争无臭味。
第7篇 x办公室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一个企业的办公室,企业为营造一个好的办公室办公环境,更加树立起企业的形象,对于办公室的室内卫生,个人卫生等,都要制定各方面的卫生管理制度。以下是详细的办公室环境卫生管理制度范本,仅供参考。
为营造一个整洁有序的办公环境,增强干部职工对单位的责任感和归属感,推动单位日常工作规范化、秩序化,树立机关工委的形象,现制定卫生管理制度。
一、室内卫生
1.保持门窗干净、无灰尘、玻璃清洁透明。
2.墙壁、天花板清洁,无蜘蛛网。
3.窗台、花盆干净,不摆放杂物。
4.沙发、茶几保持干净,无灰尘、无污迹。
5.茶具清洁、摆放整齐。
6.垃圾篓摆放好并及时清理,无溢满现象。
7.电脑、空调要干净,无灰尘、污迹,下班或离开前要关机。
8.烧水壶、暖瓶、打印机、文件柜等摆放整齐,表面无污垢、无灰尘等。
9.电线走向要美观、规范,不可接临时线。
10.办公桌上只摆放必需品,其它物品放入抽屉,暂不需要的收回到柜子中,不用的及时清理掉。
11.办公文件、票据分类放入文件夹、盒中,并整齐摆放到一角。
12.柜内物品,如书、盒等摆放整齐,标签要统一、美观。
13.办公用品,如笔、尺、订书机等用品收入柜中。
14.分发的书、报要及时分发,并摆放整齐。
15.室内每天至少打扫一次,废品要及时清理。
二、公共区域卫生
1.按时打扫楼道、楼梯、楼梯扶手、窗台、暖气线及管道等公共区域的值周卫生。
2.室外卫生要按时清理,不留死角。
3.管理好“责任花”,科学养护,保持花盆的干净。
三、个人卫生
1.不随地吐痰、不随地乱扔垃圾。
2.下班后要整理办公用品,摆放整齐。
3.检查门窗、断开电源。
4.衣容干净整齐。
第8篇 施工现场环境卫生与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1现场环境卫生管理
1.1施工区卫生管理
为创建舒适的工作环境,养成良好的文明施工作风,保证职工身体健康,施工区域和生活区域应有明确划分,把施工区和生活区分成若干片,分片包干,建立责任区,从道路交通、消防器材、材料堆放到垃圾、厕所、厨房、宿舍、火炉、吸烟等都有专人负责,做到责任落实到人,使文明施工、环境卫生工作保持经常化、制度化。
1.2环境卫生管理措施
1.2.1施工现场要保持整洁卫生,场地平整,各类物品堆放整齐,道路平坦畅通,无堆放物,无散落物,无黑臭,无垃圾,有排水措施。生活垃圾与建筑垃圾要分别定位堆放,严禁混放,并应及时清运。
1.2.2施工现场严禁大小便,发现有随地大小便现象要对责任区负责人进行处罚。施工区,生活区有明确划分,设置标志牌,标牌上注明责任人姓名和管理范围。
1.2.3卫生区的平面图应按比例绘制,并注明责任区编号和负责人姓名。
1.2.4施工现场零散材料和垃圾,要及时清理,垃圾临时堆放不得超过3天,如违反本规定要处罚责任区负责人。
1.2.5办公室内做到天天打扫,保持整洁卫生,做到窗明地净,文具摆放整齐,达不到要求,对当天卫生值班员罚款。
1.2.6职工宿舍做到铺上铺下整洁有序,室内和宿舍四周保持干净,污水和污物、生活垃圾集中堆放,及时外运,发现不符合此条要求,处罚当天卫生值班员。
1.2.期办公室和职工宿舍取暖炉,必须有验收手续,合格后方可使用。
1.2.8楼内清理出的垃圾,要用容器或小推车运到定点垃圾堆,严禁随地抛撒。
1.2.9施工现场的厕所,有顶,门窗齐全并有效,坚持天天打扫,每周撒白灰或打药一二次,消灭蝇蛆,便坑须加盖。
1.2.10为了广大职工身体健康,施工现场必须设置保温桶(冬期)和开水(水杯自备),公用杯子必须采取消毒措施,茶水桶必须有盖并加锁。
1.2.11施工现场的卫生要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期限改正。
2生活区卫生管理
2.1宿舍卫生管理规定
2.1.1职工宿舍应有卫生管理制度,实行舍长负责制,规定一周内每天卫生值日名单并张贴上墙,做到天天有人打扫,保持室内窗明地净 ,通风良好。
2.1.2宿舍内各类物品应堆放整齐,不到处乱放,做到整齐美观。
2.1.3宿舍内保持清洁卫生,清扫出的垃圾倒在指定的垃圾站堆放,并及时清理。
2.1.4生活废水应有污水池,二楼以上也要有水源及水池,做到卫生区内无污水,无污物,废水不得乱倒乱流。
2.1.5夏季宿舍应有消暑和防蚊虫叮咬措施。冬季取暖炉的防煤气中毒设施必须齐全、有效,建立验收合格证制度,经验收合格后,方准使用。
2.1.6未经许可一律禁止使用电炉及其他用电器具。
2.2办公室卫生管理制度
2.2.1办公室的卫生由办公室全体人员轮流值班,负责打扫,排出值班表。
2.2.2值班人员负责打扫卫生、打水,做好来访记录,整理文具。文具应摆放整齐,做到窗明地净,无蝇,无鼠。
2.2.3冬期负责取暖炉的看火,落地炉灰及时清扫,炉灰按指定地点堆放,定期清理外运,防止发生火灾。
2.2.4未经许可一律禁止使用电炉及其他电加热器具。
3食堂卫生管理
为加强工地食堂管理,严防肠道传染疾病的发生,杜绝食物中毒,把住病从口入关,项目部要加强对食堂的治理整顿。根据《食品卫生法》规定,依照食堂规模的大小,入伙人数的多少,应当有相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加工,贮存等场所及必要的上下水等卫生设施。要做到防尘,防蝇,与污染源(污水沟,厕所,垃圾箱等)应保持30m以上的距离。食堂内外每天做到清洗打扫,并保持内外环境的整洁。
3.1采购运输
3.1.1采购外地食品应向供货单位索取县以上食品卫生监督机构开具的检验合格证或检验单。必要时可请当地食品卫生监督机构进行复检。
3.1.2采购食品使用的车辆,容器要清洁卫生,做到生熟分开,防尘,防蝇,防雨,防晒。
3.1.3不得采购制售腐败变质,霉变。生虫,有异味或《食品卫生法》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3.2贮存,保管
3.2.1根据《食品卫生法》的规定,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建筑工程使用的防冻盐(亚硝酸钠)等有毒有害物质,各单位要设专人专库存放,严禁亚硝酸盐和食品同仓共贮,要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3.2.2贮存食品要隔墙,离地,注意做到通风,防潮,防虫,防鼠。食堂内必须设置合格的密封熟食间,有条件的应设冷藏设备。主副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要分开存放。
3.2.3盛放酱油、盐等副食调料要做到容器物见本色,加盖存放,清洁卫生。
3.2.4禁止用铝制品、非食用性塑料制品盛放熟菜。
3.3制作过程的卫生
3.3.1制作食品的原料要新鲜卫生,做到不用腐败变质的食品,各种食物要烧熟煮透,以免食物中毒的发生。
3.3.2制作过程及刀、墩、案板、盆、碗及其他盛器、筐、水池、抹布和冰箱等工具要严格做到生熟分开。
3.3.3工地食堂一般情况下禁止供应生吃凉拌菜,以防止肠道传染疾病。剩饭菜要回锅彻底加热再食用,一旦发现变质,不得食用。
3.3.4公用食具要洗净消毒,应有上下水洗手和餐具洗涤设备。
3.3.5盛放丢弃食物的桶(缸)必须有盖,并及时清运。
3.4炊管人员卫生
3.4.1凡在岗位上的炊管人员,必须持有所在地区卫生防疫部门办理的健康证和岗位培训合格证,并且每年进行一次体检。
3.4.2凡患有痢疾,肝炎,伤寒,活动性肺结核,渗出性皮疹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制作工作。
3.4.3民工炊饮人员无健康证的不许上岗,否则予以经济处罚,责令关闭食堂,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3.4.4炊饮人员工作时必须穿戴好工作服、发帽,做到“三白”(白衣,白帽,白口罩),并保持清洁整齐,做到文明操作,不赤背,不光脚,禁止随地吐痰。
3.4.5炊饮人员必须做好个人卫生,要坚持做到四勤(勤理发,勤洗澡,勤换衣,勤剪指甲)。
3.5集体食堂发放卫生许可证验收标准
3.5.1新建集体食堂,在选址和设计时应符合卫生要求,远离有毒有害场所,30m内不得有露天坑式厕所,暴露垃圾堆(站)和粪堆蓄圈等污染源。
3.5.2需有与进餐人数相适应的餐厅,制作间和原料库等辅助用房。餐厅和制作房(含库房)建筑面积比例一般为1:1.5。其地面和墙裙的建筑材料,要用具有防鼠,防潮,和便于洗刷的水泥等。有条件的食堂,制作间灶台及其周围要镶嵌白瓷砖,灶炉应有通风排烟设备。
3.5.3制作间应分为主食间,副食间,烧火间,有条件的可开设摘菜间、炒菜间。做到生与熟、原料与成品、半成品、食物与杂物、毒物(亚硝酸盐、农药、化肥等)严格分开。
3.5.4主、副食品应分开存放,易腐食品应有冷藏设备(冷藏库或冰箱)。
3.5.5食品加工用具、炊具容器应有防蝇、防尘设备。用具,容器和食用毡布(棉被)要有生、熟及正反面标记,防止食物污染。
3.5.6采购运输要有专用食品容器及专用车。
3.5.堂应有相应的更衣、消毒,盥洗、采光、照明、通风和防蝇、防尘设备,以及通畅的上下水管道。
3.5.8餐厅设有洗碗池,残渣桶和洗手设备。
3.5.9公用餐厅应有专用洗刷、消毒和存放设备。
3.5.10食堂炊管员(包括合同工,临时工)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并取得健康合格证和培训证。
3.5.11项目部领导要负责食堂管理工作,并将提高食品卫生质量、预防食物中毒列入岗位责任制的考核评奖条件中。
3.5.12集体食堂的经常性食品卫生检查工作,项目部要根据《食品卫生法》有关规定和本地颁发的《饮食行业(集体食堂)食品卫生管理和要求》及《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tg146——2004),进行管理检查。
3.6职工饮水卫生规定
施工现场应供应开水,饮水器具要卫生。夏季要确保施工现场的凉开水或清凉饮料供应,暑伏天可增加绿豆汤,防止中暑脱水现象发生。
4厕所卫生管理
4.1施工现场要按规定设置厕所,厕所的合理设置方案:厕所的设计要离食堂30m以外,屋顶墙壁要严密,门窗齐全有效,便槽内必须铺设瓷砖。
4.2厕所要有专人管理,应有化粪池,严禁将粪便直接排入下水道或河流沟渠中,露天粪池必须加盖。
4.3厕所定期清扫制度:厕所设专人天天冲洗打扫,做到无积垢,垃圾及明显臭味,并应有洗手水源,厕所要有冲水设施保持厕所清洁卫生。
4.4厕所灭蝇蛆措施:厕所按规定采取冲水或加盖措施,定期打药或撒白灰粉,消灭蝇蛆。
5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文明施工是指保持施工场地整洁,卫生,施工组织科学,施工程序合理的一种施工活动。实施文明施工,不仅要着重做好现场的现容管理工作,而且还要做好现场材料、机械、安全、技术、保卫、消防和生活卫生等方面的管理工作。一个工地的文明施工水平是项目部各项管理工作水平的综合体现。
5.1文明施工基本条件
5.1.1有整套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5.1.2有健全的施工指挥系统和岗位责任制度。
5.1.3工序衔接交叉合理,交接责任明确。
5.1.4有严格的成品保护措施和制度。
5.1.5大小临时设施和各种材料、构件。半成品按平面布置堆放整齐。
5.1.6施工场地平整、道路畅通、排水设施得当、水电线路整齐。
5.1.具设备状况良好,使用合理,施工作业符合消防和安全要求。
5.2文明施工基本要求
5.2.1工地主要入口要设置简朴规整的大门,门旁必须设立明显的标牌,标明工程名称,施工单位和工程负责人姓名等内容。
5.2.2施工现场建立文明施工责任制,划分区域,明确管理负责人,实行挂牌制,做到现场清洁整齐。
5.2.3施工现场场地平整,通道坚实畅通,有排水措施,基础、地下管道施工完后要及时回填平整,清除积土。
5.2.4现场施工临时水电要有专人管理,不得有长流水、长明灯。
5.2.5施工现场的临时设施,包括生产、办公、生活用房、仓库、料厂、临时上下水管道以及照明、动力线路,要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施工平面图布置、搭设或埋设整齐。
5.2.6工人操作地点和周围必须清洁整齐,做到活完脚下清,工完场地清,地面上的沙浆混凝土及时清除,落地灰要回收筛过后使用。
5.2.浆、混凝土在搅拌、运输、使用过程中,要做到不洒、不漏、不剩,使用地点盛放沙浆、混凝土必须有容器或垫板,如有洒、漏要及时清理。
5.2.8要有严格的成品保护措施,严禁损坏污染成品,堵塞管道。严禁在施工现场大小便。
5.2.9清除的垃圾渣土,要通过临时搭设的竖井或其他措施稳妥下卸,严禁从高处向下抛掷。
5.2.10施工现场不准乱堆垃圾及余物。应在适当地点设置临时堆放点,并定期外运。清运渣土及流体物品,要采取遮盖防漏措施,运送途中不得遗撒。
5.2.11施工现场采取必要的围护措施,并保持外观清洁。
5.2.12针对施工现场情况设置宣传标语和黑板报,并适时更换内容,切实起到表扬先进、促进后进的作用。
5.2.13施工现场严禁居住家属,严禁居民、家属、小孩在施工现场穿行、玩耍。
5.2.14现场使用的机械设备,要按平面布置规划固定点存放,遵守机械安全规程,经常保持机身及周围环境的清洁,机械的标记、编号明显,安全装置可靠。
5.2.15清洗机械排出的污水要有排放措施,不得随地流淌。
5.2.16在用的搅拌机、沙浆机旁必须有沉淀池,不得将浆水直接排放下水道及河流等处。
5.2.1工现场应建立不扰民措施,针对施工特点设置防尘和防噪音设施,夜间施工必须有当地主管部门的批准。
第9篇 小学校园环境卫生管理制度考核办法3
小学校园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三)
一、校园环境卫生由学校大队部和总务处具体负责管理。
二、校园环境卫生分区分块管理,并由专人负责,校园环境卫生共分四大块:教室卫生、保洁区卫生、专用教室卫生、办公室卫生。教室卫生、保洁区卫生责任人为各班班主任,专用教室卫生责任人为各专任教师,办公室卫生责任人为办公室当天值日教师。各责任人必须保障在学校正常工作日内与举行重大活动期间,责任区内无纸屑无污迹无死角,无乱扔乱画乱倒行为。
三、教室卫生、保洁区卫生坚持一日两扫, 学校大队部红领巾值日岗和当日值日行政定时组织检查。
四、定期大扫除制度。由学校大队部定期(周五下午)或大型活动前出具体通知,举行全校大扫除,并由大队部、总务处联合部分行政进行检查。
五、随查制度。为加强学校环境卫生的管理,自本制度实施之日起,学校对各班教室、保洁区、专用教室、办公室随时抽查,并当场给予反馈和整改。
六、各项检查评分情况由大队部统计汇总后纳入各责任人的绩效月常规考核。
七、学校全体教职员工有义务维护校园环境卫生,应带头执行校园卫生管理制度。
八、考核标准:
(一)教室卫生:
1.地面:干净无灰尘、无纸片和杂物、坚持每天拖地(雨雪天例外)。(有一处不干净扣1分、大面积不干净扣3分、严重者扣5分)。
2. 教室门、窗、窗槽、开关:(一处不干净扣1分)。
3. 桌椅摆放及教室内物品摆放:(要求:合理整齐、书桌内无杂物,有一处不干净扣1分)
4. 黑板:外边框无灰尘,黑板槽内无大量粉笔沫。
5. 每天没有及时清倒垃圾的扣1分。
(二)保洁区卫生:
保洁区:要求每天打扫干净。如发现保洁区内有一片纸片扣1分;树叶、杂物均酌情扣分。
(注:保洁区的打扫必须在进校铃之前完成所有保洁工作,如铃声响后还在外打扫,为保洁不及时,扣2分;发现不打扫卫生的班级扣3分,并全校通报批评;眼操期间不允许任何班级、任何学生滞留在外打扫,发现一人扣1分)
(三)专用教室卫生
专用教室卫生要求同教室卫生要求一样。
(四)办公室卫生
1.地面:干净无灰尘、无纸片和杂物、坚持每天拖地(雨雪天例外)。(有一处不干净扣1分、大面积不干净扣3分、严重者扣5分)。
2. 办公室门、窗、窗槽、开关:(一处不干净扣1分)。
3. 桌椅摆放(离开座位必须把椅子放入桌子下,不合要求的扣月常规考核1分)、办公室内物品摆放:(要求:合理整齐、书桌上无杂物,除茶杯外,有一处不合要求扣月常规考核1分)
4. 每天没有及时清倒垃圾的扣1分。
注:
1.不定时随查各区卫生检查不合格扣1分。
2.周五定期检查中各区卫生检查不合格扣2分。
3.遇重大活动各区卫生检查不合格,按活动级别递增扣分。(市3分、大市4分、省5分、国家6分)
4.在各种检查中如连续三次检查不合格则相关责任人本月绩效月考核“卫生管理”项不得分,取消班级“文明班级”的资格。
第10篇 施工生产现场环境文明卫生管理制度
1、为搞好建筑施工现场环境文明卫生工作,保障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改善作业人员的工作环境和生活条件,保护生态环境,防止施工过程对环境造成污染和各类疾病的发生,提高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2、制定环境保护,环境卫生管理和检查制度,并做好检查记录。开展施工生产现场环境文明卫生安全管理教育,制定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3、施工现场环境文明卫生安全管理的内容,应纳入本单位(本项目部)管理作目标和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同时计划、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总结、同时评比。
4、施工现场环境文明卫生安全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规范生产生活场地、文明生产、环境保护、防止大气污染、水土污染、噪声污染、环境卫生、季节施工、防火要求等管理的若干规定。按照《水利水电建筑安装安全技术工作规程》、《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
5、建筑施工现场必须在醒目位置设立规格化的工程概况牌、安全生产制度牌、环境保护制度牌、文明施工制度牌、消防保卫制度牌和工场平面布置图的五牌一图;在现场要害地点和专业作业场所、部位设立明显的指令、提示、警告、禁止性标志。
6、合理进行施工现场生产生活区域的布置,应划分清晰,并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做到整齐统-。宿舍、食堂、仓库、油库、料场、生产加工间、通讯、用电、用水等设施应符合安全、卫生、防火等规程要求,落实安全保卫措施。
7、按标准设立现场施工道路,必要时设置运输码头。加强经常性和季节性的养护,保证安全畅通。生活区和其它设施的通道布局应满足防火需要。
8、施工现场的设备安全可靠,有专人操作和防护保养措施;材料、构件能按品种整齐集中堆放,无随处散落现象;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应分类存放,并应及时清运出场,做到工完场清,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
9、严格按规程布置电气设施和用电线路,杜绝私拉乱接违章作业。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操作规程。落实用电器具和电气回路的安全保护装置。
10、全面规划场区供排水设施,满足防汛和生产、生活消防需求。饮用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生活污水设置过滤网,食堂应设置隔油池,废弃的油料和化学溶剂应集中处理,不得随意倾倒。施工污水经沉淀后方可排入河流。
11、贯彻工业卫生标准。夏季施工有防暑降温措施,冬季施工做好防寒保暖、防冻防滑工作。加强尘毒、烟雾、噪声的测检和控制。城区施工不扰民,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及其测量方法》,制定降噪措施,进行定期监测,并做好记录。对确需夜间施工且超过噪声标准的,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
12、加强职业病防治和医疗保健工作。有条件的施工场地应设立急救、医疗保健站。职工每两年进行一次体检。对特种作业人员、厨房炊事人员应先体检后上岗,无体检记录的不得上岗。对达到一定规模的食堂必须有卫生许可证,炊事人员持健康证上岗。
13、坚持文明施工,建立健全工场场容管理、生活区卫生管理和安全保卫制度,美化环境,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秩序。宿舍内的床铺不得超过2层,严禁使用通铺。
14、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纪律,正确使用“三宝一器”,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做好洞口临边防护。
15、加强安全工作的领导和管理,推行安全-票否决制和奖罚制度。加大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的投入。努力做好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硬软件建设工作。
16、各分公司、项目部应针对工程特点,制定更加详细、具体的操作性能强的各项环境与文明卫生方面的管理制度。
第11篇 某县委办公室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县委办公室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县委办公室办公场所及公共区域环境卫生管理,创造优良的工作和学习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二、县委办公室办公场所及公共区域环境卫生由办公室分管后勤工作的副主任负总责,行政股负责人具体负责。
三、县委办公室办公场所、公共区域每天一小除,每月一大除,做到环境清洁、窗明几净,办公用品放置有序。
四、办公室工作人员每天早上提前10分钟到办公室,按照各自职责搞好卫生工作。
五、干部职工要讲究卫生,做到办公楼内外环境清洁、整齐、统一。严禁随地吐痰,乱扔杂物,杜绝脏、乱、差现象。
六、县委办公室办公场所及公共区域环境卫生实行分工负责、责任到人。
(一)县委领导办公室卫生保洁工作由其随行人员负责,周一至周五上班前打扫一次,如遇会客较多,随时保洁。
(二)县委办公室各股室及县委政研室、县保密局办公室卫生保洁工作由所在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周一至周五上班前打扫一次,并注意随时保洁。
(三)县委办公室一、二楼公共区域卫生保洁工作由朱福群、韦旭英负责。周一至周五18:00点下班后用湿拖帕保洁,上班时间随时保持地面整洁。朱福群负责二楼办公室公共区域、楼梯及二楼女洗手间卫生保洁工作;韦旭英负责一楼办公室公共区域、门厅梯步及一楼女洗手间卫生保洁工作。
(四)县委办公室一、二楼男洗手间卫生保洁实行轮流值班,每月轮换一次。
(五)县委办公室公共区域环境卫生由杨莲珍、王长忠负责。杨莲珍负责公共区域卫生保洁,每天早上8:00前完成清扫工作;王长忠负责公共区域绿化地段花草树木修剪、除草、施肥、施药,花草树木修剪、除草、施肥、施药每月进行一次,如遇虫害随时施药。
七、轮到值日的人员要履行好职责,下班前做好以下工作:
1、检查各办公室关灯、关电、关门情况;
2、督促门卫做好防盗监控器布防;
3、待领导离开后方能最后离开。
八、办公区域环境卫生标准:
(一)办公室卫生
1、桌椅、沙发、茶几、痰盂、文件柜等摆布合理、放置规范;
2、办公桌上只能摆放电脑、电话、茶杯、台历和少量材料等物品;下班前要收拾好茶杯、桌上文件资料、文件柜资料,确保放置整齐,无杂物堆积;
3、茶几上只能摆放烟灰缸;
4、墙面未经允许不得钉钉子、张贴任何物品;
5、窗台、文件柜上不得摆放、张贴任何物品;
6、墙面、窗台、屋门、窗帘、地面、空调无灰尘、无蜘蛛网、无水渍污垢、无痰迹、纸屑、烟蒂、茶根等;
7、茶杯、纸篓、烟灰缸、痰盂每天下班前倒干净。
(二)办公用具卫生
办公桌、照明灯具、毛巾、茶几、电话、茶杯、烟灰缸等办公用品洁净,无灰尘、无水渍污垢、无蝇屎、无锈迹。
(三)门厅、室内玻璃门窗卫生
玻璃门窗须窗明几净,无灰尘、斑迹、污垢、水渍。
(四)资料档案卫生
文件资料档案摆放整齐,类别清晰,无水浸、虫蛀腐烂现象;报纸随时上架,并整齐美观。
(五)各卫生区卫生
走廊、大厅地面无灰尘、痰迹、水渍、污垢、纸屑、烟蒂、茶根等杂物污物;楼梯无灰尘和异色斑点,不准在楼道、楼梯间堆放杂物。
楼梯扶手、玻璃干净,无灰尘异色斑点;洗手间随时保持窗户、墙面、地面、便槽、衣帽镜、洗面台、漱洗盆整洁、无污物、异味等,洗面台上不得有水渍,保证卫生纸供应。
公共区域无灰尘、痰迹、污垢、纸屑、烟蒂等杂物污物;公共区域绿化地段无杂草,花、草、园艺植物造型美观、修剪得体。
(六)室内美化
室内花卉要枝繁叶茂,色泽鲜艳;花盆表面要光泽明亮,无灰尘污垢,无水渍斑迹,保持室内舒适清新。
(七)个人卫生
各科室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着装要朴实整洁,严禁穿着奇装异服;仪表要干净卫生,严禁邋遢不洁;举止言谈要庄重得体,严禁粗俗浅薄。
九、以上制度办公室人员要严格遵守,由大家共同监督。
第12篇 c校园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范本一
一、组织成立校园环境卫生领导小组,做到卫生工作有布置、有检查、有反馈,使学校的卫生工作经常化、制度化。
二、全校卫生实行责任区域管理,分担区、处、室、卫的卫生包干,各个班级所管辖范围要接受有关主管卫生的老师和值日学生的检查和监督。
三、各班要建立一天两保洁一打扫,一周一清洗制度,所负责的公区,要包清洁卫生,每天进行全面检查,保持无果皮、无纸屑、无尘土、无杂物。
四、校内所有下水道、垃圾桶、厕所等蚊蝇孳生地要加强管理,厕所天天进行清洁,防止蚊蝇孳生。
五、各办公室和专用室要保持整齐、干净,作业簿和教学用具要安置合理,保持教室整洁卫生,门窗玻璃明净,桌椅整齐,用具摆放有序,室内张贴要美观规范,不准乱堆放杂物,不准在墙上乱画。
六、师生的衣着装束要整洁朴素大方,严禁留怪发长发,不穿奇装异服。学生一律不涂口红和旨甲油,不带戒指、项链、耳环。
七、禁止一切损坏花、草行为,严禁往花坛及绿茵的草坪上倒垃圾及污水,学校和班级要定期检查学生个人卫生,每周不少于一次。
八、坚持每周清洁卫生流动红旗评比制度,并将其作为学校每学期先进班级评选的重要依据。
范本二
第一条 为了加强校园环境卫生管理,创造整洁、优美的工作环、学习、生活、娱乐境,促进校园文明建设,根据国家教育部和济宁市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校内(包括教学区、生活区、施工区等)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是校园良好环境的收益者,都有义务维护、保护和改善校园环境。
第三条 校园环境工作的清洁,实行专业人员清扫,要做到无果皮纸屑、砖石瓦砾、零乱废弃物和杂草等一切垃圾。
第四条 一切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保持学校建筑物的内外整沽,不得堆放、吊挂有碍校容卫生的各种物品;不得在建筑设施和墙壁上乱刻、乱画、乱抹或者用脚乱蹬墙壁门窗。违者除批评教育,令其就地搞好卫生外,造成损失者,处以20一100元的经济赔偿。
第五条 一切单位和个人都不准乱倒垃圾。生活垃圾应倒在垃圾箱(池)内,环卫垃圾应集中倒在垃圾池内,烟蒂、果皮及随手废弃物放在果皮箱内,建筑垃圾由基建部门指定倾倒地点,并及时清运。违者令其清扫干净。
第六条 院内严禁焚烧树叶、枯草、碎纸等,造成损失者,处以5-20元赔偿,造成重大事故者,承担法律责任。
第七条一切在校人员(包括师生员工、教工家属、子女、各类暂住人员和其他人员),都应当维护学校的公共卫生,做到不随地吐痰,不随地便溺,不随地扔果皮、纸屑和食品袋,不乱扔烟蒂,不乱倒垃圾,不乱泼污水,不从室内窗口乱扔物品或散碎垃圾。
第八条 校内各施工单位,要坚持文明施工,各种机具、材料按指定位置堆放整齐;施工现场要进行围挡;施工生产的各种垃圾,必须及时清运;施工中不得向校内道路上排放污水,不准随意临建厕所;施工后应及时清理现场,平整土地,工完料净。
第九条 在校内行进的各种车辆,应保持外部清洁。运输液体、散体等货物,应当密封,覆盖严密,不得散漏、遗散。
第十条 学校的环境卫生设施由校园管理处统一设置、管理,人人有责维护,不得擅自移动、翻转、点火或倒入未熄灭的烟灰或炉灰。损坏者,照价3-5倍赔偿。
第十一条 禁止在教学区牵狗抱猫,宿舍区禁止养鸡、鸭、鹅、兔等家禽。用于教学、科研以及其他特殊需要饲养的,须经教务部门和学院办公室批准。
第十二条 对认真执行本规定,维护和改善校容环境卫生较好的单位或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本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分别给予警告、通报批评。
第十三条 此规定爱卫会会同保卫处、财务处等有关部门共同实施,设立检查、监督人员,做好本规定的落实,搞好校园环境卫生管理。
第十四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如有变化,按学校新下发的文件、通知、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