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环境安全卫生政策管制程序制度
1. 目的
建立环境安全卫生管理体系之总体指导原则,订定环境安全卫生管理体系工作之方向准则,以维持组织实施与改进环境安全卫生管理体系之推动能力,达成提升环境安全卫生体系绩效之目的。
2. 适用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整个itbg内环境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政策之拟定、审查、核准、修订及宣导等作业均属之。
3. 参考文件
3.1 《环境安全卫生管理手册》
3.2 《环境安全卫生法规及其他要求管制程序》 < sg-2-003 >
3.3 《环境安全卫生目标标的及管理方案管制程序》 < sg-2-004 >
3.4 《环境安全卫生稽核管制程序》 < sg-2-025 >
3.5 《环境安全卫生管理审查管制程序》 < sg-2-026 >
4. 定义
4.1 环境安全卫生政策:针对itbg内各bu其全部环境安全卫生绩效意图与原则之陈述,为建立各bu行为及环境安全卫生目标标的提供框架。
4.2 环境安全卫生绩效:itbg内各bu基於环境安全卫生政策、环境安全卫生目标标的,控制环境考量面和职业安全卫生风险所取得的可测量的环境安全卫生管理体系的成效。
5.职责
5.1 环境安全卫生推行委员会主任委员:环境安全卫生政策之拟(修)定﹑核准;
5.2 环境安全卫生管理者代表:环境安全卫生政策之组织执行;
5.3 环境安全卫生推行委员会推行干事:组织宣导并实施环境安全卫生政策。
6.作业流程
无
7.作业内容
7.1 管理要求:
7.1.1 环境安全卫生政策是itbg内各bu环境安全卫生管理系统工作总的宗旨与方向,环境安
全卫生政策应予以文件化、明确化﹐保证为全员理解并可为公众所获取。
7.1.2 应保证环境安全卫生政策之各项承诺得到有效实施,依据环境安全卫生政策确定和评
审环境安全卫生目标标的,持续改进环境管理物质之管制,以满足法律法规及客户的要求。
7.1.3 itbg内各bu应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管理审查会议,对环境安全卫生政策进行评审,必要时进行修订.
7.1.4 环境安全卫生政策传达方式.
a 对内:下达文件、电子看板﹑书册宣传、公布栏﹑制作壁报挂於醒目位置或制作成卡片.
b 对外:通过传真、信函、邮件﹑新闻媒体宣传等方式公开.
7.2 环境安全卫生政策之拟定:
itbg内各bu环境安全卫生推行委员会依据相关环境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客户及其他相关方要求、以及公司活动、产品或服务的性质、规模於环境安全卫生影响因素,拟定整个itbg环境安全卫生政策,并经itbg环境安全卫生管理代表审核,呈报itbg环境安全卫生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核准後始可生效。
7.3 环境安全卫生政策之内容:
环境政策
职业安全卫生政策
7.4 环境政策之释义:
7.4.1 采取预防在先之作业思路规划整个过程,以确保活动、产品或服务严格按照各项标准实施,并积极推动环保作业。
7.4.2 采取有效措施预防控制和治理所有活动、产品或服务中实际或潜在可能产生之环境污染,确保产品符合环境法规及客户等相关方要求,并积极提升环境绩效,以达成无污染
之最终目标。
7.4.3 推动节约能资源之改善活动,倡导绿色环保理念,全员参与环境改善活动,降低环境对周遭影响,保护地球,使整个itbg发展与环境改善相互促进﹑相互协调。
7.5 职业安全卫生政策之释义:
7.5.1 采取预防为主之运作模式规划各bu之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工作,秉持以人为本﹑责任关怀的经营理念,创造安全、舒适、健康的工作环境。
7.5.2 严格遵守适合整个itbg内适用的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和所接受的相关方要求,持续改进职业安全卫生绩效,确保itbg内各bu稳健成长,努力达成零事故工厂之最终目标。
7.6 环境安全卫生政策之宣导:
7.6.1 新进员工由人训单位规划并安排将环境安全卫生政策纳入教育训练课程中。
7.6.2 各单位负责向全员宣导环境安全卫生政策,提高员工环保意识,可以采取*、网络资讯﹑文宣海报、工作讨论等多种宣传手段进行宣导,并於每年年度教育训练计划中规划﹑展开执行并考核成效。
7.7 环境安全卫生政策之落实:
7.7.1 各相关单位每年应依据环境安全卫生政策要求识别和规划各阶段之环境考量面和职业
安卫风险,订定持续可行之环境安全卫生目标﹑标的及管理方案。
7.7 2 各相关单位依规划之可行性环境安全卫生目标﹑标的及管理方案展开并执行相关活动,
并依设定之整改期限追踪实际达成状况并拟订后续改善计划。
7.7.3 每年至少规划执行一次内部环境安全卫生管理系统稽核活动,以了解和评价环境安全卫生管理体系运作之有效性和符合性,通过内部稽核随机抽查现场作业人员对环境安全卫生政策之认知,以掌握实际状况并经回馈改善及追踪确认环境安全卫生系统规定
和要求落实之情形。
7.7.4itbg内於每年定期环境安全卫生管理审查会议中,对环境安全卫生管理系统之执行状况及环境安全卫生政策之有效性﹑适宜性以及各相关单位环境安全卫生目标之达成状况进行全面检讨。
7.8 环境安全卫生政策之修订时机:
7.8.1 当出现但不限於以下情况对整个itbg内各bu作业有影响时,应考虑对环境安全卫生政策进行临时审查,必要时进行修订:
a 相关环境安全卫生法规、客户或其他相关方要求改变时;
b 活动、产品或服务显着改变时;
c 发生重大环境或职业安全卫生以外事故时;
d 集团环境安全卫生政策有修改时。
7.8.2 环境安全卫生政策若有变更时,相应责任人员应按其职责进行修订、审核,同时按照7.6要求进行宣导,各单位主管应督导更新环境安全卫生政策之宣导,以使全体员工迅速了解环境安全卫生政策要求。
7.8.3 环境安全卫生政策变更时,须对相应的环境安全卫生目标及管理方案重新检讨和评估,并依据实际需求适时进行修订,经修订之目标标的和管理方案重新核准後,各相关单位应据以贯彻实施。
8.记录保存
依据《环境安全卫生记录管制程序》执行
9.相关表单
无
第2篇 安全环境检查管理制度
一、一般规定
1、通过不同方式的安全生产检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及时发现安全环境隐患,采取有效整改措施;及时纠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及时总结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经验,不断提高安全环境管理水平。
2、安全环境检查内容: ①查思想素质、②查组织管理、③查制度执行、④查措施落实、⑤查过程管理、⑥查教育培训、⑦查隐患整改、⑧查事故处理、⑨查记录资料等。
3、安全环境检查重点:人的不安全行为(包括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设备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安全状态、作业环境的不良与恶劣情况。
4、安全环境检查应以综合性检查和专业性检查相结合为原则,采取随机抽样、现场观察、实地检测的方式,运用“看”、“测”、“量”、“动作试验”等方法进行。
5、安全环境检查记录必须真实反映各项检查后发现的安全问题和事故隐患,并按定人、定时、定措施的“三定”要求实施整改,对整改事项应进行复查。
6、安全环境隐患整改应坚持技术、教育、管理“三要素”相结合,即采取有效的技术措施、加强安全生环境教育与训练、不断加强与改善安全环境管理。
7、现场检查人员应注意自身安全。检查时要遵守现场安全管理规定,注意穿戴合适的衣着,按规定配备个人防护用具/品,并做到“走时不查,查时不走”。
二、定期安全生产检查
1、公司每季度组织一次安全环境、文明施工综合大检查。由公司分管生产负责人组织,工程管理处、公司工会等有关部门的人员组成检查组,以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安全环境管理规定、公司安全环境卫生管理规章制度为依据,对公司范围内的在建工程项目、生产车间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现状进行检查、评价和考核,并以发文形式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
2、在工程基础、主体二层、主体结顶、装饰四个阶段,公司工程管理处组织人员进行安全环境检查,并进行考核认可。
3、各分公司每月组织一次安全环境、文明施工检查。由分公司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组织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分公司工会及其他有关部门人员进行,并保存有关检查记录资料。分公司将检查情况以环境和安全管理月报表形式上报公司工程管理处。
4、工程项目部(车间)每月组织两次定期安全环境、文明施工检查。由工程项目部(车间)负责人带领施工员、安全员、各班组长等有关人员进行,检查结果作为资料存档,并以环境和安全管理月报表形式上报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5、作业班组每星期不少于一次安全环境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记录存档。
6、在每次百日安全活动、安全生产月等活动期间,公司、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对在建工程项目及生产车间进行随机抽查,检查、评价作业现场的活动开展情况,并记录检查结果。
7、在节假日前后,针对期间职工思想麻痹、纪律松散等情况,公司、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检查工作。
三、季节性安全生产检查
1、在冬季,主要针对防滑、防冻、防坠落、防火等内容开展安全生产检查。
2、在暑季,主要针对露天作业防暑降温、车间通风等内容开展安全生产检查。
3、在雨季,主要针对电气设备线路的绝缘、架子的下沉坍方、排水设施、脚手架及井架的防雷保护等内容开展安全生产检查。
4、在风季,主要针对各种临时设施、起重机械设备、垂直运输设备的稳定性等内容开展安全生产检查。
四、专业性安全验收检查
1、施工现场的脚手架、施工用电、井字架、塔吊、施工电梯、基坑支护、模板工程等专业性较强的分项工程必须进行使用前的安全验收检查。
2、生产车间各种安全设施和机械设备等也必须进行使用前的安全验收检查。
五、安全隐患的整改与处理
1、对于一般的安全隐患,受检单位必须按“三定”要求实施整改,并由检查单位对整改事项进行复查。
2、对于严重的安全隐患,由检查单位及时签发整改通知单。受检单位应对隐患原因进行分析,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作出书面整改回执报告,经负责人签字批准后报检查单位,并立即实施。检查单位应进行跟踪复查。
3、对于重大或整改不力的安全隐患,检查单位应及时签发隐患停工整改单,限期整改。受检单位必须经检查单位复查认可,并在复工申请报告(由受检单位填写)上签字批准后方可复工。
4、检查单位和受检单位必须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整改及时总结和评价,以消除或减少同样的安全生产问题和隐患反复出现。
5、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处罚措施参照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评价和考核奖惩制度》(wq—04)执行。
第3篇 防灾减灾与环境安全管理制度
1、以人为本,最大程度地保护社区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2、服从政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
3、社区各部门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4、依靠群众,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和公益性社会团体的作用。
5、整合社区各部门现有救灾储备物资和储备库规划,分级、分类管理救灾物资储备。购置救灾衣被、食物、净水设备(药品)等救灾物资。
6、完善社区灾害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提高其应对自然灾害的能 力。 培育、发展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并充分发挥其作用。
7、详细了解辖区内广场、学校和企业的分布情况,按照就近疏散安置的原则,合理选择避险场所。
8、积极开展社区减灾活动,加大社区防灾减灾宣传力度,利用社区宣传栏、宣传橱窗等阵地,广泛宣传宣传灾害应急 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保险的常识,增强社区 居民的防灾减灾意识。
第4篇 安全、环境与职业健康会议制度
1 目的
为加强集团下属各企业在安全、环境与职业健康方面的沟通和交流,及时解决存在的缺陷及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推动中远船务各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适用于xxx企业和承包工程单位
3 管理职责
3.1集团安全环境监督部,负责做好集团安委会会议的准备、记录、纪要下发和存档;集团下属各企业的安全环境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企业安委会会议的准备、记录、纪要下发和存档。
3.2集团下属各企业,应制定本企业安全、环境与职业健康会议方面的制度或规定,明确各类会议的要求。
4 制度内容
4.1 集团安委会的召开
4.1.1 每季度一次会议。
4.1.2 当任何严重意外事件在厂内发生时临时召开。
4.1.3 安委会主任决定要处理其他重要事项时临时召开。
4.1.4 任何委员未获得主任准假,不得无故缺席,连续三次缺席会议,安委会可以罢免其委员资格。
4.1.5 安委会后必须形成会议纪要下发至各委员执行。
4.1.6 集团安全环境监督部作为安委会办公室,必须做好会议准备及会议记录存档工作。
4.2 企业安委会的召开
4.2.1 每月一次会议,各企业固定时间召开。
4.2.2 当任何严重意外事件在厂内发生时临时召开。
4.2.3 安委会主任决定要处理其他重要事项时临时召开。
4.2.4 任何委员未获得主任准假,不得无故缺席,连续三次缺席会议,安委会可以罢免其委员资格。
4.2.5 公司工会代表参加安委会,形成有效监督。
4.2.6 安委会会议后,必须形成会议纪要下发至各委员执行。
4.2.7 各企业安全环境监督部作为安委会办公室,必须做好会议准备及会议记录存档工作。
4.2.8 各专业安全分委会主任应列席会议。
4.3 车间安全会议的召开
4.3.1 每月至少一次会议,车间固定时间召开。
4.3.2 本车间发生任何严重意外事件时临时召开。
4.3.3 车间承包队伍代表和工会代表要参加会议。
4.3.4 安全组长决定要处理其他重要事项时临时召开。
4.3.5 任何组员未获得组长准假,不得无故缺席,连续三次缺席会议,安全组长可以罢免其组员资格。
4.3.6 安全会议后必须形成会议纪要并传达至各施工队或班组。
4.3.7 车间安全组要做好会议准备及会议记录。
4.4 修、造船企业每日安全调度会的召开
4.4.1 每日固定时间准时召开。
4.4.2 安全环境监督部经理、监督员、消防队负责人、各单船安全主管、及各车间安全组代表参加;也可根据企业实际情况组织外包队伍负责人参加。
4.4.3 因故不能参加,必须向安全环境监督部经理请假;各安全主管因施工需要不能参加应提前将主要事项通知主管监督员或班长;各车间安全组必须保证有一人参加会议;车间安全组连续三次无故缺席会议,安全环境监督部可建议罢免安全组长。
4.4.4 安监部必须保存一份会议记录备查。
4.5 修、造船舶及海工项目、区域安全协调委员会(单船即vscc会议)的召开
4.5.1 当有工程进行时,必须每天召开会议(包括星期天或公休日)。
4.5.2 开工前,总管/项目经理决定与工作有关的安全主管、工程主管、作业长、施工队负责人组成项目安全协调委员会。
4.5.3 总管/项目经理可以根据工程情况增加新成员或减少某些成员;例如:增加锅炉工作时,可以吸收轮机工程主管和锅炉维修施工队负责人,当某些工程结束时,完成这些工程的那些人可以不需要参加会议。
4.5.4 总管/项目经理可以对要求参加而无故不参加会议的成员进行考核。
4.5.5 若某项目有危险工程进行,而该项目连续三天不召开安全会议,安全环境监督部要对该小组进行考核,严重时可以向安委会建议撤换总管/项目经理。
4.5.6 单船总管小组/项目小组应保存一份会议记录并做好签到。
4.6 承包施工队伍安全会议的召开
4.6.1 每周至少召开一次。
4.6.2 承包施工队伍的领班、带班和安全员参加。
4.6.3 本队伍发生任何严重意外事件时临时召开。
4.6.4 会议的组织、时间及具体会议制度由各承包施工队伍自行决定。
4.6.5 各承包施工队伍必须要有会议记录。
4.6.6 各车间/工区应对下属施工队伍安全会议的召开情况进行监督管理,有不按要求召开安全会议的,要对该施工队负责人进行处理。
5 本规定由安监部负责解释。
第5篇 相关方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程序制度
1.目的
根据公司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目标和指标对相关方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施加有效影响。
2.范围
适用于同公司合作与环境因素、危险源和风险有关的所有相关方的管理。
3.职责
3.1行政部负责组织对公司相关方进行评价、确认、施加影响并监督检查。
3.2行政部
3.2.1负责与重要环境因素和重大危险源有关的各相关方签订相关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安全协议书。对其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行为进行管理、监控和考核,施加有效的直接影响。
3.2.2对与一般环境因素和危险源有关的相关方,发出相关信函、施加有效的间接影响。
3.2.3负责合格相关方相关资料的获取和评价。
3.3各部门按照公司统一规定对相关的各相关方施加具体影响,并实施监督检查。
4.工作程序
4.1 管理对象:供方、运输相关方、建筑施工相关方、现场食堂及生活区相关方,废弃物处置和一般相关方。
4.2 对运输相关方的管理
4.2.1采购部同与重要环境因素和重大危险源有关的运输相关方签订相关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协议书。
4.2.2采购部应要求为本公司运输化学品的承包方,特别是运输化学危险品的应遵守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的规定,具体执行《易燃、易爆、油品及化学品管理程序》的要求,应要求运输危险货物的相关方具备应急措施和方法。
4.2.3采购部还应要求为本公司提供运输服务的承包方遵守下述要求:
a)加强对机动车辆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并对机动车辆进行定期检查,以保持机动车的性能良好,尾气年检合格;
b)禁止在本公司厂区内冲洗车辆;
c)对漏油的车辆不予进厂;
d)禁止厂内鸣笛;
e)有防扬尘飞散的措施。
4.3对建筑施工相关方的管理
4.3.1行政部组织相关的部门同与重要环境因素和重大危险源有关的建筑施工相关方签订相关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协议书。
4.3.2采购部会同各部门监督检查相关方落实施工阶段的环保要求及施工过程中的环保措施落实情况。建筑施工竣工后,分包方应当修整和恢复在建设过程中受到破坏的环境,物控部负责验收。
4.3.3采购部要求相关方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建筑施工噪间时,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对建筑施工在使用的机械设备,相关方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环境噪音污染,以减轻噪声对周围生活环境的影响。具体执行《废气、噪声控制程序》的有关规定。
4.3.4保护施工现场周围的环境,防止对自然环境造成不应有的破坏。防止和减轻粉尘、振动等对周围生活居住区的污染和危害。合理处置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具体执行《废水控制程序》和《废弃物管理程序》的有关规定。
4.3.5相关方特殊工序的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持证上岗。
4.3.6相关方施工人员入场前行政部必须对其进行入场教育,内容包括: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的综合要求。
4.4废弃物处置相关方的管理具体执行《废弃物管理程序》。
4.5对提供生活后勤服务的相关方的管理
4.5.1行政部对相关方的用水、用电定期进行监督和检查。
4.5.2 食堂废水先经隔油处理,生活垃圾按《废弃物管理程序》要求进行。
4.6采购部应向一般环境因素和危险源有关的相关方直接发出信函,施加有效的间接影响。
4.7合格相关方评价
4.7.1行政部分别组织相关部门定期对运输分包方、建筑施工相关方、垃圾清运方和后勤服务相关方的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行为进行评价,填写《相关方绩效考评表》,确定合格相关方名录,并对其进行动态管理。
4.7.2合格相关方评价的内容包括:
a)是否理解本公司的一体化方针;
b)是否因环境、劳动保护和职业健康安全问题受到相关方投诉;
c)是否因环境污染事故或职业健康安全事故受到上级主管部门或环保部门的处罚;
d)污染物排放是否达标,或已有明显削减,职业健康安全表现是否已明显改观。
4.7.3对不符合本公司要求的相关方应提出整改意见,对因整改不符或拒绝整改可能造成严重污染,或已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或劳动安全事故的相关方,本公司有权做出限期整改或更换相关方的决定。
4.8各有关部门应加强对相关方的管理和检查,制定作业指导书,并将相关管理规定通报给承包方并作好记录。
5.相关文件
5.1《废气、噪声控制程序》
5.2《废水控制程序》
5.3《废弃物管理程序》
5.4《易燃、易爆、油品及化学品管理程序》
6. 记录
6.1 告相关方的一封信
6.2 相关方环境保护协议书
第6篇 校园环境卫生安全制度
为美化、绿化校园,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使学生养成讲卫生的良好习惯,树立环保意识,特制定如下制度:
1、全体师生员工,要树立以校为家的思想,积极美化、绿化校园环境,自觉爱护学校的花草树木和建筑设施。
2、要做到五不准:即不准损坏花草树木,不准乱扔纸屑杂物,不准随地吐痰,不准践踏草坪,不准乱放自行车,否则由德育处给予严肃处理。
3、教室内的桌凳、门窗、玻璃、墙壁不得乱写乱划、任意涂抹、灯具、饮水机要保持清洁,各班要认真负责,严格执行量化管理细则。
4、室内卫生每天清扫,保持清洁,桌凳及物品摆放整齐,垃圾桶必须每天清除。
5、室外卫生每天清扫两次、早晨和中午各一次,值日生提前20分钟到校,进行卫生扫除、预备前必须清扫完毕,每周一次卫生大扫除。
6、学生要自觉维护良好的环境卫生,要互相监督,若发现乱扔纸片或其它杂物有义务制止。
7、成立卫生督察小组,由各班卫生委员组成,每天安排一定人数在课间进行督察,主要检查是否有学生乱扔垃圾。一经发现要严肃处理。
8、要节约水电、按实际需要开灯、室内无人不准开灯,离校前要关灯、关门窗(包括楼道窗户)及饮水机电源。
9、注意节约用水、卫生用水、自带水杯。
10、楼上的学生在课间不准往下吐痰、扔粉笔、废纸或其它杂物。一经发现要严肃处理。
11、与德育处紧密配合,通力协作,搞好校园环境建设。
第7篇 收费站安全和环境管理制度
1 目的
通过对收费站安全和环境实施管理,确保收费站财产和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确保车辆安全、快捷通过收费站,维持良好的交通秩序和站容站貌。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各收费站安全工作和环境管理。
3 职责
3.1 收费站:负责对现场安全和环境要求作出具体规定,并定期对现场安全和环境管理实施检查评审。
3.2 各班组:贯彻落实收费站安全管理制度和环境卫生管理制度,确保收费现场的安全和环境卫生符合要求。
3.3 监控室:负责收费现场的监督和录像工作。
3.4 安全员:负责收费现场安全工作。
4 安全管理
4.1 安全管理工作实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责任制,实行收费站长为现场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收费站现场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并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管理原则,具体工作由各收费班组负责实施,班长为现场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4.2 收费站每月组织召开站务会时要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并做好记录。
4.3 收费人员必须达到“三懂”,“三会”才能上岗工作,即懂本岗位火灾的危险性,懂预防火灾措施,懂扑救初起火灾的方法;“三会”即会报警(火警119、盗警110、急救120)、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
4.4 收费站安全管理
4.4.1 收费岛(亭)安全标志明显。
4.4.2 收费站应配备有效的灭火器。
4.4.3 收费现场应配备安全防范器械,岗亭内手动(脚踏)报警器应保持性能良好。
4.4.4 安全员要制止闲杂人员靠近、进入收费岛。
4.4.5 收费亭、监控室门必须锁上
4.4.6 收费人员过往车道时需注意车辆的来往,遵循“一停、二看、三通过”的规定,以保证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
4.4.7 雨雾天气条件下,当班工作人员需打开雾灯,并在收费岛明显位置摆放提示车辆减速行驶标志牌
4.4.8 收费人员发现异常情况和可疑人员要立即报告班长和监控人员。
4.4.9 在交接班及往返缴款室的过程中,现场人员必须保持高度警惕,防止不法分子抢劫作案。
4.4.10 在缴款的过程中安全员要监控整个缴款现场,制止闲杂人员进入缴款室。
4.4.11 监控室应安装防盗设施,未经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其他人员不得进入监控室,
4.4.12 收费站的各种电源线路和插座保持完好,不得将任何火源、高温或者易燃易爆物体带入收费站工作现场。
4.4.13 收费站应有防雨、防潮、防虫、防鼠措施。
4.5 安全应急措施
4.5.1 收费站发生抢劫应急措施
4.5.1.1 收费亭遭遇抢劫
a) 收费员立即脚踩报警器向监控室报警,简明扼要向监控员报告事件性质、发案位置及原因,并实施自卫,尽量确保票、款安全,无法自卫时则设法拖延作案分子现场作案时间(如将现金撒乱于地等)以待救援。
b) 监控员接报后立即通过对讲机或电话,报告值班领导,并打“110”报警,请求支援,同时坚守岗位,及时判明情况,调整现场录像系统做好对作案分子特征、作案车辆全貌、号牌及其工具等现场录像工作。
c) 收费岛其他未受作案分子控制的人员发现案情时,出口收费员要以保护好自身的票款为主要任务,其他收费员则要采取适当措施求援, 同时判明作案人数及凶器,持械合力控制作案分子,不能控制时要见机行事拖延作案分子逃离时间,注意保护自身安全,牢记作案分子特征、作案车型、号牌及其凶器。
d) 本单位其他人员闻讯后,立即持械赶赴现场支援。
4.5.1.2 途中遭遇抢劫。
a) 收费班组人员向收费岛、办公区、生活区人员发出求援呼叫;收费员携款退往收费岛或没有作案分子控制的方向,同班安全员、班长进行掩护。
b) 收费岛人员发现案情后,立即向监控员报告并向办公区、生活区人员大声呼叫求援。收费岛人员(出口收费员要以保护好自身的票款为主)闻警后及时判明作案人员及凶器,持械支援遭劫班组、合力控制作案分子,不能控制时要见机行事拖延作案分子逃离时间,注意保护自身安全,牢记作案分子特征、作案车车型、号牌、及其凶器特征。
c) 监控员接报后立即向值班领导和公安“110”报警,尽可能地调整现场录像系统做好对作案分子特征、作案车辆全貌、号牌及其工具等现场录像工作。
d) 本单位其他人员闻警后应立即持械赶赴现场支援。
4.5.1.3 收费员缴款时遭遇抢劫。
a) 收费员向缴款室外发出求援信号,向监控员及办公区、生活区人员报警。
b) 安全员见机行事设法(如把住缴款室、收款室出入口等)拖延作案分子逃离缴款现场的时间。
c) 收费员寻找自卫机会实施自卫措施,保护自身及款票安全,无法自卫则设法拖延作案分子逃离现场的时间(如将款、票撒乱于地等)以待救援,牢记作案分子特征及其作案工具。
d) 监控员接报后立即向值班领导及公安“110”报警,尽可能地调整现场录像系统做好对作案分子特征、作案车辆全貌、号牌及其工具等现场录像工作。
e) 单位其他人员闻警后应立即持械赶赴现场支援
4.5.2 收费现场发生火灾应急措施
4.5.2.1 火灾现场人员或火情发现者立即将火警情况向监控室报告,尽可能把现金、票据、以及其它重要物资转移到安全地带,同时用灭火器扑火。
4.5.2.2 监控员接报后立即通知值班领导和办公区、生活区人员,若火势较大,现场人员难以控制的,拨打“119”报警。
4.5.2.3 值班领导、办公区或生活区人员闻讯后,立即拿灭火器材赶到现场扑救火灾、疏散人员抢运物资,尽可能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4.5.2.4 监控员除了监控室发生火灾之外,要坚守岗位,在可能的情况下,切断收费站的电源并监视火灾的周围环境情况并做好录像工作。
4.5.2.5 若在收费车道有车辆发生火灾,现场人员尽可能将车引出车道进行灭火。
5 收费站环境管理
5.1 收费站应按“三优五化”的要求,做到“畅、洁、绿、美”。
5.2 收费站布政设施齐全,做到“八公开”,即公开收费审批机关、公开收费主管部门、公开收费单位、公开收费标准、公开收费期限、公开收费用途,公开收费员编号和公开监督电话。
5.3 收费站(棚)完好,收费岛反光膜(漆)完好;收费亭(门窗)完好。若有设施损坏的,要及时报修。
5.4 收费站工作现场不得堆放杂物,不得放置与工作无关物品。要及时清扫垃圾。
5.5 监控室需保持清洁,当班监控员每天下班之前对监控室的设备进行除尘维护。
5.6 当班人员须将办公用品用具、文件资料摆放整齐。
6 监督检查
值班站长每天对收费现场的安全和卫生环境检查一次,发现当班人员未按安全和卫生制度要求做到的应当场指出,令其改正;在《收费站站长工作记录表》上做好记录。
7 相关文件
《安全生产管理办法》(gxgs-gl-cxhb13)
8 质量记录
《收费站站长工作记录表》(gl-zf-b13)
第8篇 环境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对项目现场环境因素和职业健康安全因素进行管理,确保不发生各类环境污染事故及职业健康安全事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范围:本公司的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
三、内容:
1、生产现场做好相关标识,标识包括产品标识、状态标识、管理网络图、安全警示标示等。
2、定期做好环境因素和危险源识别,并进行评价,评价出的重要环境因素和重要危险源要制定相应的管理方案或管理制度进行控制,确保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和安全事故。
3、生产作业人员需要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制度及作业规程作业。
4、进入生产现场所有人员需戴安全帽,不戴安全帽禁止进入项目现场,作业时需戴安全防护用品。
5、办公室定期做好劳保用品发放工作,发放的劳保用品需从有资格厂家采购,有专人负责劳保用品发放,并做好相关记录。
6、做好化学品的保存和使用,确保符合相关的规定。
7、做好员工的职业健康安全工作,尤其是夏季和冬季,做好防暑和防寒工作。
8、食堂做好生活垃极的处理,确保不发生污染事故。
9、食堂人员要有健康证,避免发生传染病。食堂采购人员做好食品的采购工作,以防发生群体中毒事故。
10、定期对项目现场进行环境和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对发生的不符合,采取相应的纠正和预防措施。
编制:批准:
第9篇 职业健康及环境管理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明确责任和管理目标,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和财产安全,依据国家有关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总公司、集团公司下发的各种文件、规定,结合单位的生产经营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单位实行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坚持责任明确,落实到人,分工负责。坚持分级管理,各负其责,自上而下逐级监督管理的原则。各自认真履行职责,有效地落实各项措施,切实做好生产过程中环境及职业健康的安全工作。
第三条 单位所属各部门主负责人(含个别项目临时指定负责人)是本部门的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的安全管理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第四条 单位全体员工必须在各自岗位上对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生产负责,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第五条 单位全体员工除应履行本规定所列的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职责外,还应遵守国家、总公司,集团公司相应的法律、法规及各种规章制度。
第六条 本责任制由单位安全生产经理部监督执行。
第二章 组织网络
第七条 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委员会和各部门负责人为组长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并明确专(兼)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员。
第八条 层层把关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安全管理控制目标、安全生产责任和奖惩办法,并严格考核,奖惩兑现。
第三章 岗位安全职责
第九条 项目经理职责
1. 项目经理是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工程安全管理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把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列入生产经营日程。
3.正确处理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与生产经营的关系。
4.制订并批准项目部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规章制度、标准和有关安全管理的重大决定及奖惩办法等。
5.保证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的各项投入和有效实施。
第十条 生产经理职责
1.协助项目经理开展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对单位安全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贯彻国家、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制定、实施分院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计划。
3.定期组织项目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生产会议,听取各部门负责人及专(兼)职安全监督员的工作汇报,并组织安全生产检查,督促整改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使其处于受控状态。
4.组织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生产竞赛活动。
5.负责对职工进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生产教育,督促各级职能部门及全体职工做好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生产工作。
6.完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生产奖惩办法,建立建全安全管理档案。
7.主持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事故的现场调查和处理,拟定并落实整改措施。
第十一条 技术负责人职责
1.协助主管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生产的生产经理开展安全技术管理工作。
2.组织技术人员完善改进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生产组织设计和相关措施。
3.督促检查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操作规程的落实执行情况。
第四章 各部门安全职责
第十二条 项目部办公室安全职责
1.协助企业领导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单位有关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生产指示,及时转发上级和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文件、资料,做好本单位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会议记录,做好宣传及报道工作。
2.搞好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和健全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
3.组织员工学习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坚决贯彻“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为了生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
4.积极开展各种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竞赛活动,并及时安排做好总结记录。
第十三条 各部门安全职责
1.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要认真执行各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安全规章制度落实和安全管理工作。
2.传达国家和单位有关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生产法规、指示和文件。
3.组织本部门员工学习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坚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对违章作业进行坚决阻止。
4.组织本部门人员参加各种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竞赛活动,并针对本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及重要环境因素制订的各种安全制度和措施提出合理化建议。
5.接受上级及相关部门督促检查,并负责整改。发生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责任事故时,应立即组织抢救并迅速上报,保护现场,并参加事故调查工作和落实整改措施。
第十四条 专(兼)职安全员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各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对分管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的项目领导负责,模范遵守安全生产操作制度,阻止违反安全规定行为发生。
2.负责对各种设备的环境因素,危险因素进行识别,评价,记录和控制。
3.积极参与项目部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生产措施的制定,对项目部的安全隐患进行统计分类总结。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4.对新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宣传和安全技术培训。并协助办公室组织开展安全月活动。
5.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防火、防盗,防毒及职业病防治工作及有关设备安全防护装置的检查工作。
6.协助领导组织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大检查,监督,检查安全隐患的整改落实工作。经常深入现场,及时检查并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及时上报领导,发现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有权制止,并报告领导处理。
7.按照单位的会议精神,及时督促相关部门及个人整改。
第十五条 职工安全职责
1.自觉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对安全设施不完善和危险区域,无安全措施应停止操作,并及时向领导汇报和提出整改意见。
2.熟悉劳动保护用品和安全设施使用,爱护公物。
3.经常学习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遵守安全生产纪律安全技术措施,努力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4.当发生安全事故时,应及时全力抢救伤员,并尽量在第一时尽最大可能控制事态的严重化,并立即报告领导,保护观场,如实向调查组反映事故经过和原因。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责任制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第10篇 环境健康安全管理程序制度
1.0目的
1.1 加强对公司重大危险因素有关的运行活动的监督控制;
1.2 确保工作环境符合公司政策、目标与指标的要求,避免意外事故,实现环境、健康、安全持续改进。
2.0适用范围
此程序适用于公司有关环境健康安全卫生的运行活动的监督控制。
3.0职责
3.1 机修组负责机器设备的维护保养,从机器设备的采购、安装阶段开始考虑如何降低意外事故。
3.2 生产部负责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卫生,特别是有毒有害化学危险品的管理。
3.3 人事行政部和ehs主任负责制定公司环境健康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组织有关此方面的培训,及检查各部门的执行情况。
4.0运作程序
4.1 对有重大危险的运行与活动,公司应进行重点控制,将其中可能造成重大事故的设备、操作和场所,列为安全控制点,明确检查和控制的要求。
4.2 重大设备在采购、安装阶段开始应考虑防止工伤事故和职业病。
4.3 在工艺设计阶段,应对生产工艺过程中可能引起的职业危险进行评审,尽量采取不用或少用有毒有害的工艺技术和原材料,尽量使用无毒害的原材料代替有害的原材料。
4.4 生产部应严格按照相应工艺规程和操作规程进行生产,负责机器设备的日常清扫和维护保养。
4.5 公司对可能造成重大事故的设备、设施、场所制定严格的安全措施,由专人负责监督执行。
4.6 对噪声采取隔音、吸音等措施防噪声超标。
4.7 对于漏、滴油现象采用导油槽予以收集等。
4.8 生产部负责化学危险品(如天那水、酒精等)的贮存和使用,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的规定,防止直接倾倒、泄漏等异常现象的发生。所有化学品应有<物质安全资料表>,并对员工进行相关培训.
4.9 环境与健康委员每月负责检查及纠正各部门的工作场所、劳动保护条件、等安全状况是否符合公司的政策和文件要求。例如提供干净的饮用水,明亮、通风的工作埸所、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合格的急救员等。
4.10环境与健康委员每月负责对温度较高的工场/车间进行气温测量,并做好车间《温度测量记录表》。
4.11ehs主任视乎公司人员配置及流动的需求,在有需要时每年组织进行至少1次化学安全员的演习训练(在有需要时是指部份受过培训的人员不能满足实际需求而需补充)。
4.12ehs主任视乎公司人员配置及流动的需求,每年邀请当地卫生部门对各部门主管或员工进行一般急救知识的培训,并可使经培训的人员能随时可用。
4.13ehs主任每年负责联络当地卫生部门到厂进行空气质量、饮用水质量、车间噪音的质量检查,并核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标准。
4.14ehs主任或总人事行政主管负责向外来工作人员(包括承包商)、访问者、以及到访的客户、供货商、分包商解释(宣传)公司存在的相关安全风险和环境因素,并要求他(她)们遵守,有需要时提供必要的资源给予他(她)们。
4.15当出现意外事故或违反规程的情况时,人力资源部、ehs主任应负责调查和处理,采取纠正措施避免再次发生。
第11篇 实验室环境保护与安全管理制度
一、实验室各类人员必须牢固树立“美化环境,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劳动保障”的思想,切实重视实验室的环境卫生,劳动保障,安全工作。
保证实验室、办公室及其走廊、卫生间等公共场所的清洁和环境优美,公共场所由清洁工每天清扫后,将垃圾送到指定地点。
实验室各房间实行卫生包干制,卫生包干负责人应负责清扫整理,定期对所包干房间进行一次全面清扫,全室定期进行统一大扫除。
二、 实验室必须按“四防”(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要求,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和各种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加强安全管理。
三、 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用电的有关规定,按章操作,每次实验前必须向学生宣传讲解有关安全及劳动保障和操作事项。
四、 认真落实消防措施,切实保证安全通道的畅通无阻。
五、 实验完毕后负责人员应检查电器线路、通风设施,整理好设备,发现破损或故障须及时维修或报告,下班前必须切断所有电源,关好门窗。
六、 节假日前,实验室人员会同实验室主任检查实验室安全工作,关窗、封门,并做好记录。假期值班人员发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处理和报告。
七、 每个实验工作者必须认真做好劳动保障工作。凡因保管不当、违章操作、工作失职导致发生火灾、事故、被盗而造成损失的,将追究主要安全责任人和当事人的责任,根据情节轻重,进行罚款、行政和刑事处分。
八、实验室的安全工作由实验中心主任,实验室主任全面负责。
九、实验室不准吸烟、不准乱丢废物。仪器设备安置合理,摆放整齐。
十、人人应做到安全、合理使用仪器设施,使用完毕应关断电源。如发现问题,应采取相应措施,以防止事故发生。
十一、以上各项由科室主任不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指出、改正。
第12篇 环境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一般规定
1、开展环境安全教育和培训,是公司加强安全环境管理、确保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发展安全技术的前提性和基础性工作之一。
2、开展环境安全教育和培训,使全体工程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真正认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必要性,牢固树立起“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素质、管理水平和操作技能,确保安全生产。
3、环境安全教育与培训应体现全面、全员、全过程的原则,工程项目部应把教育培训贯穿施工生产全过程,应有计划地对施工现场所有从业人员、包括分包单位从业人员,进行相应的教育培训。未经环境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4、环境安全教育培训应坚持常规性和针对性相结合,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按各类工种和人员分别开展环境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环境安全教育培训必须注重成效,避免走形式。
5、环境安全教育五项基本内容
5.1 环境安全思想教育:包括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的认识教育、方针政策教育、形势教育、劳动纪律教育等;
5.2 环境安全知识教育:包括在施工生产中确保安全和健康要求的教育、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教育、认识生产中的不安全因素和危险区域(部位、点)的教育、安全预防的基本知识教育、环境污染造成的危害教育等;
5.3 安全技术和技能教育:包括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教育、安全技术措施教育、环境保护措施教育、安全操作和自我保护技能教育、安全检查和交接要求教育等;
5.4 安全伤亡事故教育:包括典型事故案例教育、查找和消除安全隐患教育、安全事故责任教育、安全事故的保护现场和接受调查要求教育等;
5.5 安全生产法制教育:包括遵守安全生产法规和制度教育、消除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教育、安全生产奖罚规定教育等。
6、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应建立档案,并履行必要的签字手续;由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建立、保存分级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记录。
二、公司各级负责人和各类工程管理人员环境安全教育与培训
1、公司各级负责人和各类工程管理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有关环境安全知识和技术的学习,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素质。
2、公司法定代表人、各级行政主管和项目经理每年度接受环境安全教育和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安全教育内容包括:
⑴ 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重大意义;
⑵ 安全和环保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⑵ 安全生产工作决策、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责任制教育;
⑶ 安全事故典型案例,现代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理论教育等。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经有关主管部门安全培训,持证上岗;每年度接受不少于40学时的安全技术培训,并由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组织年度考核。
4、其他工程管理人员由公司人力资源处组织,每年度接受环境安全教育和培训时间不少于20学时。
三、新工人入场三级安全教育
1、新工人应包括新入场的项目管理人员、本单位和分包单位施工作业人员、从事后勤工作的炊事员、卫生保洁员等。新工人三级安全教育指新入场工人必须经过分公司、项目部(车间)和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由各级单位分管生产行政副职或负责人组织),并经考核合格后才能进入操作岗位。
2、分公司安全教育累计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并经考核合格后进入操作岗位。安全教育内容包括:
⑴ 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重要意义的认识教育;
⑵ 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方针、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规章制度教育;
⑶ 一般教育(施工生产的特点、安全和环保要求、公司当前的安全生产形势教育);
⑷ 安全和环保知识教育;
⑸ 安全生产事故典型案例教育。
3、项目部(车间)安全教育累计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安全教育内容包括:
⑴ 项目(车间)情况和生产、设备特点、现场安全环保管理要求教育;
⑵ 项目(车间)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教育;
⑶ 安全和环保标准及管理制度教育;
⑷ 持证上岗和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要求教育;
⑸ 防火、防爆、防触电、防高处坠落、防物体打击、防坍塌、防机械伤害等知识及紧急安全救护知识教育;
⑹ 项目(车间)作业安全要求和注意事项教育。
4、班组安全教育累计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安全教育内容包括:
⑴ 本班组作业任务的特点和安全要求教育;
⑵ 与本班组有关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责任制教育;
⑶ 经常使用的设备机具、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正确使用、维护等安全知识;
⑷ 作业中不安全因素、有毒有害区域和易发生事故点教育;
⑸ 应急、排险、自我保护要求和技能教育。
四、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
1、特种作业人员的一般安全教育内容包括:
⑴ 持证上岗要求和定期复审教育;
⑵ 安全技术理论、实际操作技能教育;
⑶ 危机情况紧急处置要求教育等。
2、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由公司各级劳动人事部门负责管理,公司各级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实施;中小型机械操作工由公司相关部门协同组织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具体规定按照公司制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和证件管理办法》执行。
五、待、转、换岗安全教育和特定情况适时安全教育
1、工人待岗、转岗和变换岗位(包括临时变换)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一次不少于20学时的培训。
2、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作业工人必须接受新的安全教育。
3、对季节性(如冬季、夏季、雨雪天、汛台期)施工、节假日前后、节假日加班或突击赶任务、发现事故隐患或发生事故后等各种特定情况下,作业工人必须接受适时的安全教育。
六、经常性安全教育
1、必须把经常性的安全教育贯穿于施工生产全过程,并根据受教育对象的不同特点分别进行。
2、应利用会议、黑板报、宣传窗、百日安全活动、安全生产月活动、参观先进典型及举办安全知识竞赛等,采取多层次、多渠道和多种形式,开展安全生产意识宣传和知识普及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