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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区医院病房管理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01-25 19:46:06 查看人数:51

西区医院病房管理制度

第1篇 西区医院病房管理制度

人民医院病房管理制度

一、在科主任领导下,实行护士长负责,二级护士协助护士长履行科室病房管理职责。

二、病房的病床、床头柜、靠椅放置应固定、规范、整齐,未经护士长同意,不得任意搬动。

三、病房内不得接待非住院病人,加强对探视、陪护人员的管理。

四、保持病房空气流通,大、小便器及时倾倒,病房应放置生活垃圾袋并及时处理,每日用消毒液拖地二次,擦床、柜一次,厕所保持清洁无味,拖把使用有标记,分开放置,洗漱间清洁。

五、护理人员上班应坚守工作制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做到不跑班、按时巡视病房、不在办公室聊天。

六、呼叫系统完备,铃声呼叫一分钟到场。

七、上班着装整洁,穿工作服、鞋、戴工作帽,无菌操作戴口罩。

八、病房内保持安静,不准高声喧哗,避免噪音(噪音<45分贝)做到'四轻':关门轻、走路轻、操作轻、说话轻。

九、保持床单清洁、干燥,每周更换一次,污染随时更换。

十、保持病房整洁、舒适、安静、安全,病房内不能吸烟。

十一、病人出院后,及时更换被服,做好终末消毒。

十二、病人外出必须向值班医护人员请假,未经允许不得离开病房,危重病人外出检查、治疗,必须有医护人员陪送。

十三、定期召开病人工作座谈会,讲解医院的有关规章制度,对病人进行卫生知识和疾病的健康教育,定期进行入院、出院病人的问卷调查,听取意见,改进病房工作。

十四、保持'四室一库'(治疗室、急救室、办公室、休息室、仓库)物品陈设整洁、定位、专人负责保管,未经护士长同意不得随意搬动、外借。

十五、护士长全面负责管理病房设备、物资,建立科室设备帐目的登记,定期清点、维修、报损。如有遗失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办理。

十六、科室管理人员调动时,应做好交接手续。

第2篇 k市医院病房医嘱书写执行制度

人民医院病房医嘱书写执行制度

一、一切医嘱必须查看病人后用蓝黑钢笔或碳素笔逐项填写,字迹清楚,不得潦草,内容完整无误,不可乱用代号或不适用的简化字填写。

二、必须按规定书写,每一医嘱均须注明日期、时间,并签全名。

三、医嘱的要求必须明确:

(一)口服药:药名、单位、剂量、每日服法。

(二)注射药:药名、单位、剂量、每日次数。

(三)其他治疗:药名或治疗方法、应用部位、每日次数。

四、长期医嘱写在长期医嘱栏内,停止时注明停止日期及时间。24小时内应执行的医嘱写在临时医嘱栏内,并注明时间。紧急医嘱要注明'即'字。

五、一切医嘱不得涂改,写错医嘱必须用红笔在医嘱的第二个字后面写'取消',并签全名后重新书写。

六、除晨间查房时的医嘱外,其他时间开出的医嘱,包括临时医嘱必须与护士联系,以免遗漏。

七、急诊病人入院要立即开出医嘱,并通知护士执行。

八、除抢救及手术中的病人外,一般不执行口头医嘱。抢救病人的口头医嘱,护士必须复诵一遍,并请医生查对药物后执行,事后必须由负责抢救医生补写医嘱。

九、手术后与产后医嘱,医师必须全面重新开列,同时在原医嘱下划红线,标明以前的医嘱停用。

十、执行医嘱必须了解医嘱的意义,并核对床号姓名后正确执行,有疑难的问题,应向医师询问清楚后再执行。凡需下一班执行的临时医嘱,要交待清楚,并在护士交班记录上注明。

十一、护士处理和执行医嘱后,必须在医嘱联系本上逐一作'√'标记,但不可出格,执行临时医嘱后,须注明执行时间并签全名。

十二、长期住院病人或病情复杂医嘱较多,超过一张治疗单者,须重整医嘱,整理医嘱必须在原医嘱下或另加一页治疗单,开头划红线,并用蓝笔写上'重整医嘱'。

十三、每张治疗单上的姓名、住院号、床号、页数必须填写清楚。

十四、医嘱执行情况,必须每天查对一次,夜班医嘱由白班护士查对,白班护士或护士长查对当日医嘱,每周护士长组织总查对一次,转抄、整理医嘱后,需经另一人查对,方可执行。

十五、若突遇抢救危重病人的紧急情况下而医师又不在时,护士可针对病情给予必要的处理,但应做好记录并及时向经治医师报告。

十六、为加强我院住院病历医嘱的规范化管理,进一步减少患者住院期间医疗费用记帐的误差,现对我院住院病历医嘱做如下补充规定:

(一)长期医嘱中,肌注及静脉注射所用药品为次日有效,其余部份当日有效。新入院、转科及手术后病人当日需经肌注及静脉注射治疗的所有药品应在临时医嘱中开列。

(二)住院期间所有治疗用药及检查均应上医嘱单。

(三)医师在开出术前医嘱后应当停止该病人手术日的原有医嘱,手术后医嘱需重开。

(四)医师在病人出院前一天应停止病人出院日所需治疗医嘱,否则应让病人做治疗后方可出院或清退相应药品。

(五)临床、财会、药剂三个部门应相互协调、相互配合,认真做好病人住院期间治疗药品的管理工作,力求减少误差。医保病人若出现上述差错,费用由相应科室(或人)承担。

第3篇 附一医院病房药房工作制度

第一医院病房药房工作制度

一.调剂人员必须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相和高尚的医药道德、对工作认真负责,把好药品质量关,确保病人用药安全有效。

二.配方人员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根据正式处方或领药单调配发药,非本院处方不予调配,病房药房的药品只供住院病人使用,门诊处方未经科主任同意,不予调配。

三.收方时,对处方内容审查核对无误后,方可调配,如处方内容不委妥或错误时,应与处方医师(士)联系更正后方可调配。

四.配方时应按调配技术常规和操作规程称量标准,不得估量取药,所用原料和辅料必须符合药用规格,急诊处方及抢救用药保证随到随配。

五.配方应细心迅速和准确,严格执行核对制度,计价配方,核对发药人均需在处方上签名。

六.对出院病人发药时,应将病人姓名用药方法及注意事项详细在药袋上或瓶签上,并应耐心地向病人交待清楚。

七.对已发出的药品原则上不予退回,如特殊情况,确需退药时,只限有限注射剂和原包装片、丸剂,经医师(士)用红笔开出退方,方可退回。

八.调剂室的分装人员必须详细复核在药袋上写清药名、含量及数量。

九.调剂室的药品及调配用具要定位放置,用后放回原处。

十.调剂室的贮药瓶的瓶签应按规定用中文和拉丁文书写清楚,注明规格、常用量和极量。补充药品时经另一人核对,方可装瓶。

十一.对麻醉药、毒药、精神药品及贵重药品,当日核对,发现问题或错长错短及时核对。

十二.药品要定期检查有效期,严防过期失效的现象发生。

十三.调剂室工作人员要衣帽整齐,注意个人卫生和室内卫生,工作时间应保持肃静,不得大声喧哗,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工作时间有事离岗要请假,不得擅自脱岗。

十四.调剂室应定期会同病房检查小药柜的管理情况,如有问题及时解决。

十五.非本室人员不得入内。

第4篇 附二医院病房小药柜管理制度

第三医院病房小药柜管理制度

1.为方便药房和临床科(室)治疗和抢救设立的小药柜应由护士长或指定一名责任心强,身体健康,品德高尚,业务熟练的护士保管,负责领药和保管药品,工作调动时要办理移交手续。

2.小药柜药品的配备,以常用和抢救药为主,其品种数量,不易过多,设立小药柜的病房可由药剂科(病房药房)会同病房按需要协定品种数量。

3.小药柜一般不配备贵重及麻醉药品,如确需配备少量麻醉药品时,必须经院长批准,并按麻醉药品、毒药、限剧药管理制度和使用,用后必须登记病情以备考查。

4.小药柜的药品,应分类存放,定期清点。检查药品质量,防止积压变质,发现有沉淀、变色、过期、标签模糊等药品,应停止使用,报药剂科处理,小药柜的药品要做到帐物相符,并应经常检查毒、麻、限剧药品、精神药品的管理是否符合规定。

5.小药柜的药品只供住院病人按医嘱使用,非住院病人不得应用。

6.药剂科应定期检查,随时抽验各病区小药柜药品管理情况。

第5篇 医院管理-病房小药柜管理制度

病房小药柜管理制度

(一)为方便药房和临床科(室)治疗和抢救设立的小药柜应由护士长或指定一名责任心强,身体健康,品德高尚,业务熟练的护士保管,负责领药和保管药品,工作调动时要办理移交手续。

(二)小药柜药品的配备,以常用和抢救药为主,其品种数量,不易过多,设立小药柜的病房可由药剂科(病房药房)会同病房按需要协定品种数量,按照病房医师(士)处方到病房药房领取,每星期补充一次(抢救例外)。

(三)小药柜一般不配备贵重、自费药及医学专用药品,如确需要配备少量医学专用药品时,必须经院长批准,并按医学专用药品、毒药、限剧药管理制度和使用,用后必须登记病情以备考查。

(四)小药柜的药品,应分类存放,定期清点。检查药品质量,防止积压变质,发现有沉淀、变色、过期、标签模糊等药品,应停止使用,报药剂科处理,小药柜的药品要做到帐物相符,并应经常检查毒、麻、限剧药品、精神药品的管理是否符合规定。

(五)小药柜的药品只供住院病人按医嘱使用,非住院病人不得应用。

(六)药剂科应定期检查,随时抽验各病区小药柜药品管理情况。

第6篇 西区医院重症监护室icu病房管理制度

人民医院重症监护室(icu)病房管理制度

一、病房要保持安静、整洁、舒适、安全,定期做空气消毒(每日一次),定时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清新,定期行空气细菌监测(每月一次)。

二、危重病人入科时,要立即对病人进行相应的安排处理,使病人得到快速、准确的抢救、治疗及监护。

三、加强以病人为中心的整体护理的保护性医疗制度,避免医误性损害。

四、对神志不清,躁动不安,年老衰弱或偏瘫病人应及时加用床栏并适当约束以防跌伤、自伤。

五、病情危重或出现精神症状,有自杀念头的患者及时通知家属和医生,并向院方汇报。

六、特级护理要按级别护理要求完成,各种治疗要遵医嘱及时准确无误执行。

七、各种护理文件书写要及时、准确、客观、真实、工整,字迹清晰,无涂改。

八、病房内毒麻、精神药品,易燃易爆物品专人、专柜加锁保管。

九、病员不得随身携带危险及贵重物品,若携带者请当班护士清点好交家属保管。

十、病房内物品及床单摆放整齐,急救物品、器材,定人管理,做到'五定一及时'(定品种数量、定点放置、定人管理、定时检查、定期消毒灭菌,及时维修补充)。

十一、工作人员需衣帽整洁,入室更衣、换鞋。

十二、病人家属未经允许不得探视,特殊情况须入室者,应换鞋、穿戴隔离衣帽及口罩。

十三、护士长负责全面管理工作,病室内一切用物及药品应指派专人进行管理,建立帐目,定期清点。

十四、对转出(死亡)病人的床单以及用物,进行消毒处理。

十五、避免温度性损伤,加强管理,使用热水袋、冰袋、冰毯、烤灯的应注意安全,以防烫伤、冻伤。

十六、实行人性化服务,随时与家属交流、沟通,听取病人及家属意见、建议,及时改进工作。

十七、参观学习者要经医务科、护理部批准,入室应更衣换鞋,遵守有关规章制度。

第7篇 医院病房清洁卫生制度办法

医院病房清洁卫生制度

1、病房要经常保持清洁整齐,要求四壁无尘、窗明几净、地面无痰迹、污物、墙壁不乱钉钉子,不乱拉线,不乱贴纸条。

2、保持病房空气流通,大、小便器随时洗刷,痰盂,废物桶和垃圾及时处理,厕所定时洗扫,无臭气,保持清洁卫生。

3、病房内工作安排要科学化,先铺床、再拖地、后治疗。

4、不准随地吐痰,乱丢果皮,纸屑,严禁在医疗用房内抽烟。

5、保持病员个人清洁卫生。一般病人每周个人卫生清洁一次,并换被服衣服一次,为危重病人擦身、修剪指趾甲。

6.有健全的卫生清扫制度,发动科室全体人员共同搞好室内外卫生。

第8篇 医院病房消毒隔离制度

第七医院病房消毒隔离制度

一.病人入院时要进行卫生处置(理发、洗澡、换衣、剪指甲等)。

二.病床湿式清扫,一床一套(巾),用后消毒。

三.病人床头桌每日抹擦,一桌一巾,抹布用后消毒。

四.病房地面湿式清扫,遇污染时即刻消毒,垃圾置塑料袋内,封闭运送,感染性垃圾必须置有明显标识的塑料袋内并按规定送焚烧炉焚烧。

五.药杯、餐具、便器用后消毒。药盒每周要消毒清洁一次。

六.病人出院转科或死亡后,床单位必须进行终末消毒处理。床垫枕芯、棉絮暴晒6小时或紫外线消毒30分钟以上;床单元用消毒液擦洗;餐具、脸盆等用消毒液浸泡。传染病人床单元按相应终末消毒原则处理。

七.病人被服每周更换一次,遇有特殊情况,即时更换,不得在病区内清点抛甩,应专用推车送至洗衣房。

八.发现传染病人,按相应的消毒隔离原则处理。

九.治疗室、配餐室、病房厕所有专用拖把、抹布,应标记明确,分开清洗,悬挂凉干,定期消毒。

十.病室每日应定时通风换气,必要时进行紫外线消毒。

第9篇 k医院病房护理管理制度

一、病房由护士长负责管理,专科负责医师积极协助。

二、定期向病员宣传讲解卫生知识,根据情况可选出病员组长,协助做好病员思想、生活管理等工作。

三、保持病房整洁、肃静、安全、舒适,避免噪音,做到说话轻、走路轻、操作轻和关门轻。

四、统一病房陈设,室内物品和床位要摆放整齐,固定位置,未经护士长同意,不得任意搬动。

五、保持病房清洁卫生,注意通风,每日至少清扫2次,每周大扫除1次。本文来自

六、医护人员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着装整洁,必要时戴口罩。病房内不准吸烟。

七、病员被服、用具按基数进行管理,并定期进行清点。

八、护士长全面负责保管病房财产、设备,并分别指派专人管理,建立账目,定期清点。做到账物相符。如有遗失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处理,管理人员调动时,要办好交接手续。

九、定期召开病人座谈会,征求意见,改进病房管理工作。

十、病房内不得接待非住院病人,不会客。医生查房时不接私人电话,病人不得离开病房。

第10篇 南五医院精神科病房管理制度

第五医院精神科病房管理制度

一、同普通病房各项管理要求。

二、病区大门及各室进出口应随时锁门,钥匙妥善保管。严格执行病房安全管理制度,防止意外。

三、病人入病房,除携带日常用品外,其他危险及贵重物品禁止带入。病人衣物食品,零用钱等交护士保管,并双方签名。

四、病人按床号分桌用膳。密切观察病人饮食情况。

五、病人活动应按活动日程执行,除特殊治疗或有躯体疾病需要卧床外,应鼓励病人参加工疗活动。

六、按制度探视病人,应根据病情需要或特殊情况,经护士长同意后,在指定地点会客。家属不得在病室逗留。

第11篇 一七医院普通病房探视陪护制度

第七医院普通病房探视陪护制度

一、按规定时间探视病员,每次探视领取探视证(牌),一次同时不超过两人,学龄前儿童不得带入病房,探视时须遵守有关规定:对外地或特殊情况下的探视者,可在适当时间予以安排,如病情不宜探视,医护人员须做好解释工作。

二、严格控制陪伴,确需陪伴者由护士长决定签发陪伴证或需陪伴天数,陪伴人员必须随身携带陪伴证,传染病人,精神病人不得陪伴。

三、查房及治疗时间,陪伴人员应主动离开病房,如须了解病情,待查房结束后向医护人员询问。

四、陪伴和探视人员须听从医务人员指导,应遵守病房制度,保持病房整洁安静,不得在病房吸烟,不往窗口倒台水,不乱丢果壳,不高声谈话或睡在病床上,不串病房或进入办公室翻阅病历,不谈论有碍病人健康和治疗的职,不可自请院外医师范诊治或自行用药。

五、陪伴或探视人员须爱护公物,节约水电,如有损坏须按制度赔偿。

附:入出院须知

1、入院时应持久住院证及门诊病历,到病区护士办公室办理入院手续。

2、新病人入院安排好床位,发给床上及生活用具包括衣裤热水瓶,面盆等,出院时如数清点归还,若有遗失或损坏照价赔偿。

3、入院后不要离开病房,等待医生检查及询问病情。

4、经医师许可出院者,应在出院前一日或当日由病区护士结算帐目,并送出院,由家属直接到出院结帐,凭出院处发给的出院许可证出院。

5、出院前医护人员应主动征求病员意见,以改进工作。

第12篇 医院观察室病房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医院观察室、病房的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一.遵守医院感染管理的规章制度。

二.在医院感染管理科的指导下开展预防医院感染的各项监测,按要求报告医院感染发病情况,对监测发现的各种感染因素及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

三.病人入院时应做好卫生处置(理发、洗澡、换衣、剪指甲),患者的安置原则为:感染病人与非感染病人分开,同类感染病人相对集中,特殊感染病人单独安置。

四.病室内应定时通风换气,必要时进行空气消毒:地面应湿式清扫,遇污染时即刻消毒。

五.病人衣服、床单、被套、枕套每周更换1~2次,枕芯、棉褥、床垫定期消毒,被血液、体液污染时,及时更换:禁止在病房、走廊清点更换下来的衣物。

六.病床应湿式清扫,一床一套(巾),床头柜应一桌一抹布,用后均需消毒。病人出院、转科或死亡后,床单元必须进行终末消毒处理。

七.弯盘、治疗碗、药杯、体温计等用后应立即消毒处理。

八.各类监护仪器设备应每天清洁,每周消毒1~2次。卫生材料应一用一消毒或灭菌。

九.餐具应每餐清洗消毒,便器应固定使用,保持清洁,定期消毒和终末消毒。

十.对传染病患者及其用物按传染病管理的有关规定,采取相应的消毒隔离和处理措施。

十一.传染性引流液、体液、排泄物等需消毒后排入下水道。

十二.治疗室、配餐室、病室、厕所等应分别设置专用拖把

西区医院病房管理制度(十二篇)

人民医院病房管理制度一、在科主任领导下,实行护士长负责,二级护士协助护士长履行科室病房管理职责。二、病房的病床、床头柜、靠椅放置应固定、规范、整齐,未经护士长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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