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精神病医院病房管理制度
精神病医院病房管理制度
1.病房的护理工作由护士长负责管理。
2.保持病房整洁,舒适,安全、避免噪音,工作人员做到走路轻、关门轻、说话轻、操作轻。
3.统一病房陈设,室内物品和床位要摆放整齐,固定位置,不得随意变动。
4.定期征求患者及家属的意见,改进病工作。
5.保持病房清洁整齐,布局有序,注意通风。
6.医务人员必须按要求着装,佩戴有姓名胸牌上岗。
7.护士长全面负责保管病房财产、设备。并分别指定专人管理,建立账目,定期清点,如有遗失应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处理。
第2篇 南三医院病房药品管理制度
附属医院病房药品管理制度
1.病房内所有基数药品,只能供应住院患者按医嘱使用,其它人员不得私自取用。
2.病房内基数药品,应指定专人管理,负责领药、退药和保管工作。
3.每日清点并记录,检查药品,防止积压、变质,如发现有沉淀、变色、过期、标签模糊时,立即停止使用并报药房处理。
4.中心药房对病房内存放的药品要定期检查,并核对药品种类、数量是否相符,有无过期变质现象。
5.抢救药品必须放置在抢救车内,定量、定位放置,有定位图示,标签清楚,每日检查,保证随时急用。
6.特殊及贵重药品应注明床号、姓名,单独存放并加锁。
7.需要冷藏的药品(如:冰干血浆、白蛋白、胰岛素等)要放在冰箱内,以免影响药效。
8.患者专用的药物,停药后及时退药。
9.病房毒麻药管理要求:
9.1病房毒麻药品只能供应住院患者按医嘱使用,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取用、借用。
9.2设专柜存放,专人管理,严格加锁,并按需保持一定基数,每班交接班时,必须交接点清,双方用正楷签全名。
9.3医生开医嘱及专用处方(蓝处方)后,方可给该患者使用,使用后保留空安瓿。
9.4建立毒麻药使用登记本,注明患者姓名、床号、使用药名、剂量、使用日期、时间,护士正楷签名。
9.5如遇必要时医嘱且当患者需要使用时,仍需有医生所开的医嘱、专用处方,并保留空安瓿。
10.高危药品的存放有规范,在病区不得混合存放高浓度电解质制剂(包括氯化钾、磷化钾及超过0.9%的氯化钠等)、肌肉松弛剂与细胞毒化等高危药品,必须单独存放,有醒目的标志,并有使用剂量的限制。
11.对夜间、节假日的临时紧急用药应能及时从药学部门获得。
第3篇 西区医院重症监护室icu病房管理制度
人民医院重症监护室(icu)病房管理制度
一、病房要保持安静、整洁、舒适、安全,定期做空气消毒(每日一次),定时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清新,定期行空气细菌监测(每月一次)。
二、危重病人入科时,要立即对病人进行相应的安排处理,使病人得到快速、准确的抢救、治疗及监护。
三、加强以病人为中心的整体护理的保护性医疗制度,避免医误性损害。
四、对神志不清,躁动不安,年老衰弱或偏瘫病人应及时加用床栏并适当约束以防跌伤、自伤。
五、病情危重或出现精神症状,有自杀念头的患者及时通知家属和医生,并向院方汇报。
六、特级护理要按级别护理要求完成,各种治疗要遵医嘱及时准确无误执行。
七、各种护理文件书写要及时、准确、客观、真实、工整,字迹清晰,无涂改。
八、病房内毒麻、精神药品,易燃易爆物品专人、专柜加锁保管。
九、病员不得随身携带危险及贵重物品,若携带者请当班护士清点好交家属保管。
十、病房内物品及床单摆放整齐,急救物品、器材,定人管理,做到'五定一及时'(定品种数量、定点放置、定人管理、定时检查、定期消毒灭菌,及时维修补充)。
十一、工作人员需衣帽整洁,入室更衣、换鞋。
十二、病人家属未经允许不得探视,特殊情况须入室者,应换鞋、穿戴隔离衣帽及口罩。
十三、护士长负责全面管理工作,病室内一切用物及药品应指派专人进行管理,建立帐目,定期清点。
十四、对转出(死亡)病人的床单以及用物,进行消毒处理。
十五、避免温度性损伤,加强管理,使用热水袋、冰袋、冰毯、烤灯的应注意安全,以防烫伤、冻伤。
十六、实行人性化服务,随时与家属交流、沟通,听取病人及家属意见、建议,及时改进工作。
十七、参观学习者要经医务科、护理部批准,入室应更衣换鞋,遵守有关规章制度。
第4篇 a医院病房安全制度
某医院病房安全制度
(1)病人安全教育
1)评估病人安全危险因素,向病人、家属、陪伴人员做好安全教育工作。
2)儿童、老年病人、意识障碍和需要卧床休息的病人,应设提示牌,加护栏等,落实床边安全护理措施,并向病人做好解释,防坠床、跌倒等意外事件发生。向病人解释呼叫器的使用,保持呼叫器的完好,护士随叫随到。
3)落实病人请假外出制度,并做好解释。
4)告知病人不要使用热水袋,如确定必须使用,使用时应告知护士,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并向家属做好解释工作,交代注意事项。对使用热水袋的病人要经常观察、加强巡视,防止烫伤,做好书面记录及床边交班。
(2)环境安全制度
1)病区物品固定放置,不影响病人行走,保证病人的行动安全;病房走廊要求地面保持清洁、干燥,拖地时要放防滑标志,防止病人滑倒,跌伤。
2)病人使用的物品合理放置,便于病人拿取。
3)提供足够的照明措施。
4)洗手间、浴室要有防烫防滑标志,热水器要有操作指引。
(3)防火安全制度
1)病房内一律不准吸烟,禁止使用电炉、酒精灯及点燃明火,以防失火。
2)防火通道保持通畅,有明显的标志,不堆、堵杂物。
3)消防设施应完好齐全(如灭火筒等)。
4)有火灾应急预案。
5)医护人员能熟练应用消防设施和熟知走火通道。
(4)停电安全制度
1)有停电的应急措施,病房应备应急灯或其他照明设施。
2)有停电的应急预案。
(5)氧气安全制度
1)中心氧房防燃设备完好。
2)防火标志明确。
3)氧房要上锁,做好交接工作。
4)有氧、无氧牌标志清楚。
5)对用氧病人宣教应进行注意事项宣教。
(6)防盗安全制度
1)做好陪人的管理。
2)晚上9点以后应及时清理病房探视人员,并劝导其按时离开病区。
3)病人贵重物品劝其不要放在病房,做好个人物品上锁保管及防盗措施。
4)加强巡视,如发现可疑人员,及时报告保卫处。
5)空病房要及时上锁。
第5篇 a医院病房抢救室工作制度
某医院病房抢救室工作制度
1)一切抢救药品、物品、器械、敷料均须放在指定位置,并有明显标记,不准任意挪用或外借,所有抢救设施处于应急状态。
2)药品、器械用后均需及时清理、消毒,消耗部分应及时补充,放回原处,以备再用。
3)急救车内的急救物品、器材每日检查一次,并记录签名,做到账物相符。
4)无菌物品须注明灭菌日期及有效期。
5)参加抢救人员必须明确分工,紧密配合,听从指挥,坚守岗位,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各种疾病的抢救规程。医生未到之前,护理人员应根据紧急需要,采取必要的急救措施。
6)及时与病人家属及单位联系。
7)抢救完毕除做好抢救记录和物品清理消毒外,并须做好抢救小结,以便总结经验,改进工作。
8)急救物品、药品的准备要适用于专科急救。
9)所有急救器械专人保管,定期保养,保持性能良好。
第6篇 附五医院病房管理制度
第五医院病房管理制度
1、病房由科主任、护士长负责管理,全体病房工作人员积极协助;
2、定期向病员宣传讲解卫生知识,做好病员的思想、生活管理等工作,要向新入院病员宣讲住院守则。
3、保持病房整洁、舒适、肃静、安全、避免噪音,做到走路轻、关门轻、操作轻、说话轻;
4、保持病房清洁卫生,注意通风,每日至少清扫两次,每周大清扫一次;
5、统一病房陈设,室内物品和床位摆放整齐,固定位置,未经护士长同意,不得随意搬动;
6、医务人员必须穿戴工作服帽,着装整洁,操作时戴口罩,病房内不准吸烟;
7、病员被服,用具按基数配给病员管理,出院时清点收回,损坏遗失照价赔偿;
8、护士长全面负责管理病房财产、设备,并分别指派专人管理建立帐目,定期清点。如有遗失,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处理。管理人员调动时,要办好交接手续;
9、定期召开病人座谈会,征求意见,改进病房工作;
10、病房内不得接待非住院病人,医师查房时,病人不得离开病房。
第7篇 南五医院普通病房管理制度
第五医院普通病房管理制度
一、保持病房整洁、安全、温馨、安静。
二、床单位位置固定、保持整洁。地面、窗台不得堆放杂物。
三、病人床单、被褥应保持清洁、平整、干燥,至少每周更换一次。卧床病人应穿病人服,定期更换,保持清洁。
四、病室定时开窗通风(或装通风设备),冷暖适宜,室内陈设、地面、走廊、墙壁、门窗清洁,无异味。
五、工作人员说话轻、放物轻、走路轻、开关门窗轻,上班应穿工作鞋。门轴、平车、治疗车等噪声小,定期清洁及擦油。
六、使用氧气做到四防(防热、防火、防油、防震),室内禁止吸烟。
七、严格执行药品管理及查对制度,预防事故的发生。
八、做好儿童、昏迷、老年、残疾病人的安全护理,病床应加设护栏,防止坠床、摔跤,重危病人转科或检查应有人护送。
九、治疗、操作时间合理。药、饭菜、水等送到床前。
十、病房使用的仪器、设备及器材由专人保管,定期维护、保养,建立账目,做到定人、定量、定位、定时。若有遗失或损坏应查明原因,适当处理。
十一、应向入院病人做好入院介绍,并由病人或家属签字。
十二、每月召开一次征求病人意见座谈会、护理工作讨论会,落实整改措施。
第8篇 南五医院精神科病房管理制度
第五医院精神科病房管理制度
一、同普通病房各项管理要求。
二、病区大门及各室进出口应随时锁门,钥匙妥善保管。严格执行病房安全管理制度,防止意外。
三、病人入病房,除携带日常用品外,其他危险及贵重物品禁止带入。病人衣物食品,零用钱等交护士保管,并双方签名。
四、病人按床号分桌用膳。密切观察病人饮食情况。
五、病人活动应按活动日程执行,除特殊治疗或有躯体疾病需要卧床外,应鼓励病人参加工疗活动。
六、按制度探视病人,应根据病情需要或特殊情况,经护士长同意后,在指定地点会客。家属不得在病室逗留。
第9篇 八一医院普通病房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第一医院普通病房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一)空气消毒
1、经常打扫卫生,保持清洁,包括玻璃、墙壁、吊灯及输液架。
2、病房采用湿式清扫,如湿式拖布、湿毛巾、湿扫帚套,以保持空气清洁。
3、普通病房每日开窗通风,上、下午各一次,每次30分钟。
4、特殊感染患者出院或死亡后,封闭病房,进行终末消毒,空气用臭氧消毒。
5、病房、治疗室、换药室用紫外线灯或空气消毒机消毒。
(二)一般物品消毒
1、病房、治疗室、厕所拖布专用,并有明显标记,清洗后分开放置,悬挂晾干。如擦拭血迹、呕吐物、排泄物等用消毒液浸泡、清洗、悬挂晾干。
2、抹布一桌一布,扫床一床一套,用消毒液浸泡,洗涤后备用。
3、患者出院后,行终末消毒,床、床头柜、凳子用消毒液擦拭。被褥用臭氧(或消毒机)消毒,特殊感染被服放置黄色塑料袋内,集中处理,或尽量使用一次性用品或按有关规定进行消毒处理。
4、脸盆、便器用后消毒,提倡一次性容器,固定使用。
5、餐具用后消毒。
6、病室暖瓶每周擦拭两次,以保持清洁光亮,瓶塞煮沸消毒。床边隔离患者暖瓶专用。
7、体温表用含氯消毒剂浸泡消毒,清洗擦干后备用。床边隔离患者体温表专用。
8、各种监护仪或血压计的袖带每周清洗一次,特殊污染随时清洁消毒。
(三)、非一次性管道的消毒
1、非一次性胃管、吸痰管、导尿管、肛管用后分别放在消毒液内浸泡,在刷洗、晾干,送供应室灭菌后备用。
2、雾化吸入器专人使用后,必须经消毒(螺旋管、面罩、雾化罐各关节拆开,用消毒液浸泡后再用清水冲洗干净、晾干备用)方能用于他人。
(四)、一次性物品的处理
一次性注射器、针头、输液器、弯盘、吸氧管、胃管、导尿管、气管插管、引流管、内窥器等,用后医院统一回收进行无害化处理。
(五)各种瓶类消毒
1、碘伏、酒精瓶每周灭菌2次。
2、氧气湿化瓶每日用消毒液浸泡后,再用清水冲洗,晾干备用。正在应用的湿化瓶每日更换无菌水,吸氧管专用,24小时进行更换,一次性的用后进行焚烧等无害化处理,重复使用的用毕冲洗消毒。
3、药杯用消毒液浸泡,再用清水冲洗干净,擦干备用。
4、电动吸引器、胃肠减压器、洗胃机容器里的内容物用后随时倾倒,做到每日刷洗。用毕先用消毒液浸泡,再清洗干净备用。
5、密闭引流瓶用后浸泡在消毒液内消毒,再刷洗干净、用双层包布包裹送供应室灭菌。
(六)器械敷料的消毒
1、换药盘(碗)、镊子、剪刀用后送供应室清洗、消毒、高压灭菌。
2、经灭菌的各种敷料桶(纱布、棉球)、无菌包,开封后的有效时间为24小时,并注明开封时间。
3、无菌持物钳干式保存,每4小时更换一次,并注明起始日期和时间。
(七)床边消毒隔离制度
1、床头要有隔离标记。
2、操作完毕,要用消毒液消毒双手。
3、餐具、药杯等用后放消毒液中浸泡后再刷洗晾干。
4、患者接触过的器械,用消毒液浸泡后,再送供应室处理。
5、血压计、听诊器、体温表要单独使用,用后消毒处理。
6、手术患者需通知手术室,以采取隔离措施。
7、废弃污染物放黄色塑料袋内,医院统一回收无害化处理。
(八)隔离病房制度(除床边隔离制度外)
1、病房门把手每日用含有效氯1000mg/l的消毒剂溶液擦拭。
2、进入隔离室,穿隔离衣、戴手套、口罩和一次性鞋套。
3、便器专用,排泄物按规定用含氯消毒剂进行混合浸泡,放置2小时后倒入下水道。
4、凡乙肝血液、分泌物污染的器械、拖布,用含氯消毒剂消毒后进行处理。
5、患者出院后,行终末密闭消毒。严重隔离患者用过的被服应焚烧处理。
6、废弃污物放入黄色塑料袋内,医院统一回收无害化处理(焚烧等)。
(九)环境卫生学检测
监护室、婴儿室、新生儿病房、治疗室、换药室等每月空气培养。定期检测物体表面及医护人员手。
第10篇 八一医院重症监护病房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第一医院重症监护病房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重症监护病房(icu)的消毒隔离除病房消毒隔离制度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布局合理,分治疗室(区)和监护区。治疗室(区)内应设流动水洗手设施,监护区每床使用面积不少于9.5m2。
2、每天进行空气消毒。
3、患者的安置应将感染患者和非感染患者分开,特殊感染患者单独安置。诊疗护理活动应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控制交叉感染。
4、工作人员进入icu要穿专用工作服、换鞋、戴帽子、戴口罩、洗手,患有感染性疾病患者不得进入。
5、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认真洗手或消毒,必要时戴手套。
6、注意患者各种留置管路的观察、局部护理与消毒,加强医院感染监测。
7、加强抗感染药物的应用管理,防止患者发生菌群失调;加强细菌耐药性监测。
8、加强急救设备的管理与消毒,保证各急救物品的完好,防止交叉感染。
9、严格探视制度,限制探视人数;探视者应更衣、换鞋、戴帽子、戴口罩,与患者接触前要洗手。
10、对特殊感染或高度耐药菌感染的患者,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
11、icu的空气、物表、工作人员手每月做生物监测1次。
第11篇 y医院病房管理制度
1.病房安全制度
(1) 病人安全教育
1) 评估病人安全危险因素,向病人、家属、陪伴人员做好安全教育工作。
2) 儿童、老年病人、意识障碍和需要卧床休息的病人,应设提示牌,加护栏等,落实床边安全护理措施,并向病人做好解释,防坠床、跌倒等意外事件发生。向病人解释呼叫器的使用,保持呼叫器的完好,护士随叫随到。
3) 落实病人请假外出制度,并做好解释。
4) 告知病人不要使用热水袋,如确定必须使用,使用时应告知护士,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并向家属做好解释工作,交代注意事项。对使用热水袋的病人要经常观察、加强巡视,防止烫伤,做好书面记录及床边交班。
(2) 环境安全制度
1) 病区物品固定放置,不影响病人行走,保证病人的行动安全;病房走廊要求地面保持清洁、干燥,拖地时要放防滑标志,防止病人滑倒,跌伤。
2) 病人使用的物品合理放置,便于病人拿取。
3) 提供足够的照明措施。
4) 洗手间、浴室要有防烫防滑标志,热水器要有操作指引。
(3) 防火安全制度
1) 病房内一律不准吸烟,禁止使用电炉、酒精灯及点燃明火,以防失火。
2) 防火通道保持通畅,有明显的标志,不堆、堵杂物。
3) 消防设施应完好齐全(如灭火筒等)。
4) 有火灾应急预案。
5) 医护人员能熟练应用消防设施和熟知走火通道。
(4) 停电安全制度
1) 有停电的应急措施,病房应备应急灯或其他照明设施。
2) 有停电的应急预案。
(5) 氧气安全制度
1) 中心氧房防燃设备完好。
2) 防火标志明确。
3) 氧房要上锁,做好交接工作。
4) 有氧、无氧牌标志清楚。
5) 对用氧病人宣教应进行注意事项宣教。
(6) 防盗安全制度
1) 做好陪人的管理。
2) 晚上9点以后应及时清理病房探视人员,并劝导其按时离开病区。
3) 病人贵重物品劝其不要放在病房,做好个人物品上锁保管及防盗措施。
4) 加强巡视,如发现可疑人员,及时报告保卫处。
5) 空病房要及时上锁。
2.护理投诉处理制度
1) 凡是医疗护理工作中,因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及自身原因或技术而发生的护理工作缺陷,引起的病人或家属不满,并以书面或口头方式反映到护理部或有关部门转回护理部的意见,均为护理投诉。
2) 护理部设专人接待护理投诉,认真倾听投诉者意见,使病人有机会陈诉自己的观点,耐心安抚投诉者,并做好投诉记录。
3) 接待投诉人员要做到耐心细致,认真做好解释说明工作,避免引发新的冲突。
4) 护理部设有护理投诉专项记录本,记录投诉事件的发生原因、分析和处理经过及整改措施。
5) 护理部接到护理投诉后,及时反馈,并调查核实,告之有关部门的护士长。科内应认真分析事发原因,总结经验,接受教训,提出整改措施。
6) 投诉经核实后,护理部可根据事件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当事人相应的处理。
7) 护理部每月在全院护士长会上总结、分析,并制订相应措施。
3.纠纷、事故处理程序
严格执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国务院第351号)规定。
1)发生纠纷或事故后,护理人员应(在)积极参与抢救与护理。同时,及时向科主任、护士长汇报,争取在科内协调解决,无效情况下应向医务处、护理部汇报。
2) 医疗纠纷或事故处理途径:
① 院内调解。
② 无效时,医患双方均有权申请上级机构进行医疗鉴定。
③ 司法诉讼。
3) 紧急封存病历程序:
① 病人家属提出申请后,护理人员应及时向科主任、护士长汇报,同时向医务处、院级相关部门汇报。若发生在节假日或夜间,直接通知医院医疗、护理值班。
② 在各种证件齐全的情况下,由医院专职管理人员(病案室人员)、医疗值班员、病人家属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病历(可封存复印件)。
③ 特殊情况时需要由医务人员将原始病历送至病案室,护理人员不可直接将病历交与病人或家属。
4) 封存病历前护士应完善的工作:
①完善护理记录,要求护理记录要完整、准确、及时;护理记录内容全面,与医疗记录一致,如病人死亡时间、病情变化时间、疾病诊断,以及病人治疗护理中的一切原始资料。
② 检查体温单、医嘱单记录是否完整,包括医生的口头医嘱是否及时记录。
③ 病历封存后,由医务处指定专职人员保管。
5) 可复印病历资料: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中的入院记录、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治疗)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历报告、出院记录、护理记录单、手术专科护理记录单(不可复印首次护理记录单、专科护理单、交班本)。
4.病房抢救室工作制度
1) 一切抢救药品、物品、器械、敷料均须放在指定位置,并有明显标记,不准任意挪用或外借,所有抢救设施处于应急状态。
2) 药品、器械用后均需及时清理、消毒,消耗部分应及时补充,放回原处,以备再用。
3) 急救车内的急救物品、器材每日检查一次,并记录签名,做到账物相符。
4) 无菌物品须注明灭菌日期及有效期。
5) 参加抢救人员必须明确分工,紧密配合,听从指挥,坚守岗位,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各种疾病的抢救规程。医生未到之前,护理人员应根据紧急需要,采取必要的急救措施。
6) 及时与病人家属及单位联系。
7) 抢救完毕除做好抢救记录和物品清理消毒外,并须做好抢救小结,以便总结经验,改进工作。
8) 急救物品、药品的准备要适用于专科急救。
9) 所有急救器械专人保管,定期保养,保持性能良好。
5.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严格按照《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卫生部卫医发【2005】438号文件)进行管理,做到专人、专册、专柜、专锁、专处方。
1)各病区、手术室存放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当配备必要的防盗设施。应专人负责,明确责任,交接班有记录。专柜专锁,班班交接,做到账数相符。
2)病区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仅供住院患者按医嘱使用,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取用、借用。
3)医生开医嘱及专用处方后,方可给病人使用,必须保留空安瓿,用后及时补充,凭处方、领药单和空安瓿到中心药房领药。
4)发现下列情况,应当立即向护理部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发生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丢失或者被盗、被抢;发现骗取或者冒领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
5)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要定期检查,如出现过期、变质应及时更换。
6) 建立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登记部,注明患者姓名、床号、使用药名、剂量、用法、使用日期、时间、执行者和核对者签名,并记录药物用后余量及处理情况。
7) 护士长必须加强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每周检查并记录。
6.新护理用具申报制度
1) 申请购置程序:首先由科室提出申请,书面报告医疗设备部统一购置。
2) 凡新购进的护理用品需由护理部组织临床试用验证后,报告医疗器械科,方批准申请购置。
3) 对长期使用的护理用品需定期进行招标。
4) 护理用品三证的把关工作由医疗器械科负责,临床使用质量的控制由护理部负责。
7.医疗废物分类管理制度
1) 临床科室医务人员要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及有关配套文件的规定执行医疗废物管理。
2) 护士长负责本科室医务人员有关医疗废物管理知识的培训、指导、监督和管理。
3) 护士长要加强对本科室医疗废物的管理,防止发生医疗废物泄漏、丢失、买卖事件。
4) 在进行医疗废物分类收集中,医务人员要加强自我防护,防止职业暴露。
5) 临床科室要对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的人员提供必要的职业防护措施。
6) 医疗废物包装袋(箱)颜色为黄色,生活垃圾包装袋为黑色。
7) 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医疗废物包装袋(箱)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少量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当在标签上注明。
8) 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袋(箱)外表面有警示标识。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者容器的3/4时,由临床科卫生员采用有效的封口方式进行封口,确保封口的实、严密,然后在每个包装袋(箱)上粘贴有警示标识、不同类别医疗废物的中文标签,填写中文标签的内容:科室、交接班日期、医疗废物类别、经手人签名。
9) 包装袋(箱)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者增加一层包装袋。
10) 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应当使用双层包装物,并及时密封。
11) 科室的医疗废物暂时存放点有分类收集方法的示意图或者文字说明。
12) 每天医疗废物交接完毕后,科室工作人员对医疗废物暂存地进行清洁和消毒。
13) 科室工作人员按照规定的时间与卫生班接收人员履行医疗废物交接、称重手续,并登记、签名。
第12篇 一七医院普通病房探视陪护制度
第七医院普通病房探视陪护制度
一、按规定时间探视病员,每次探视领取探视证(牌),一次同时不超过两人,学龄前儿童不得带入病房,探视时须遵守有关规定:对外地或特殊情况下的探视者,可在适当时间予以安排,如病情不宜探视,医护人员须做好解释工作。
二、严格控制陪伴,确需陪伴者由护士长决定签发陪伴证或需陪伴天数,陪伴人员必须随身携带陪伴证,传染病人,精神病人不得陪伴。
三、查房及治疗时间,陪伴人员应主动离开病房,如须了解病情,待查房结束后向医护人员询问。
四、陪伴和探视人员须听从医务人员指导,应遵守病房制度,保持病房整洁安静,不得在病房吸烟,不往窗口倒台水,不乱丢果壳,不高声谈话或睡在病床上,不串病房或进入办公室翻阅病历,不谈论有碍病人健康和治疗的职,不可自请院外医师范诊治或自行用药。
五、陪伴或探视人员须爱护公物,节约水电,如有损坏须按制度赔偿。
附:入出院须知
1、入院时应持久住院证及门诊病历,到病区护士办公室办理入院手续。
2、新病人入院安排好床位,发给床上及生活用具包括衣裤热水瓶,面盆等,出院时如数清点归还,若有遗失或损坏照价赔偿。
3、入院后不要离开病房,等待医生检查及询问病情。
4、经医师许可出院者,应在出院前一日或当日由病区护士结算帐目,并送出院,由家属直接到出院结帐,凭出院处发给的出院许可证出院。
5、出院前医护人员应主动征求病员意见,以改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