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y医院职工管理制度
医院职工管理制度
医院薪资发放制度
一、人事单位应于每月25日整理上月26日以后到职的新进人员甄选报名单,据此填制“薪资通知单”办理核薪,并由单位主管签署,转呈总经理核定,再登录于“薪资名册”后,再转会计单位作业。
二、人事单位应于每月25日整理本月份涉及调薪的人事异动申请单及考核表,据此填制薪资通知单办理调薪抄录,由人事主管审核签章后与单位主管会签,登记于薪资名册,转会计单位作业。
三、经批准离职案件,人事单位应据此填制薪资通知单办理停薪,由人事主管审核签章,登录于薪资名册后转会计单位作业。
四、核薪与调薪案件于归档前,应登录于个人资料卡内。
五、除人事单位应备一份全医院人员薪资名册外,各级单位亦应备一份所属人员薪资名册。
六、薪资作业应另参照职薪办法中职薪等级表及有关规定办理。
医院职工保险制度
一、人员于报到日时,由人事单位登记办理投保,生效日以到职日为准。
二、人员于退职日当天,人事单位应即办理退保。
三、投保薪资因调整薪资或其他因素而变动时,应由人事单位填报“投保薪资调整单”。
四、人事单位应保管劳保局每月寄来的劳保门诊单,当职工有需要时,可持私章索取。
五、职工劳保个人资料应立册登录备查。
职工辞职管理制度
一、正式任用的职工如感工作不适或其他原因想辞职,应于15天前提出辞职申请书,由单位主管及人事主管签具意见后,呈总经理核准,再转回人事单位,人事单位据此填制薪资通知单办理停薪,转会计单位作业。
二、人事单位依据辞职申请书发给“离职通知单”,通知本人于奉准离职日当天下班前依离职通知单上应办理事项,逐项办理移交,办理完毕后,由人事主管审核无误后,签章并转会计单位核计当月薪资(除特准外,均于下次发薪日发给)。
三、人事单位根据离职通知单于当日即行办理下列事项:
1.登记于人员异动记录簿内。
2.注销人事单位制作的人员状况表内登记。
3.登记个人资料卡,注销个人资料档案。
四、人事主管视情况应约谈离职人员,并将面谈结果填入离职人员面谈记录档案,以作为人事流动率检查参考。
职工迁调制度
一、本医院基于业务上需要,可随时调动任一职工职务或服务地点,被调职工应予配合。
二、各单位主管应就所属人员的个性、学识、能力,调配适当工作,务使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三、职工接到调职通知书后,单位主管应于7日内(一般职工应于5日内)办妥移交手续,前往新单位报到。
四、职工调职,如驻地远者,可比照出差规定支给差旅费,其随行直系眷属,可凭乘车证明支给交通费。
五、调任职工在接任者未到职前,其所任职务由原直属主管指派适当人员暂行代理。
六、人事单位应每月统计列册个人负担保费,转会计单位从薪资内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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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篇 南城医院职工群众投诉制度
市人民医院职工群众投诉制度
一、职工群众在工作生活中享有及时、有效、畅通地投诉意见、建议的权利;
二、职工群众可以采取当面、书面、投诉信箱、投诉电话等多种形式向医院领导和医院的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投诉;
三、对职工群众投诉的意见建议实行首接负责制,第一个接待的领导必须本着认真负责、耐心细致和保密的原则,自己能解决的不得推给他人;
四、对职工群众投诉的意见建议,首接领导解决不了的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转交有关领导或提交有关的会议讨论决定,涉及违纪违法者,要按规定移交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处理;
五、做好职工群众投诉意见建议的接待、登记、处理和反馈工作,一般问题的投诉必须在三个工作日内将处理结果反馈给投诉者。
第3篇 第一医院职工请假制度
第一人民医院职工请假制度
探亲假
1、职工享受探亲假应具备的条件
(1)连续工作满一年的正式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亲假待遇。
(2)与父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亲的待遇。但是,职工与父亲、母亲一方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亲的待遇。
注:'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是指不能够利用公休假日在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个白天。'父母'包括自幼抚养职工长大、现在由职工供养的亲属,不包括岳父母、公婆。
(3)本省内原则上不安排探亲。
2、探亲假时间:
(1)职工国内探亲:①已婚职工探父母四年一次,假期20天,探配偶一年一次,假期30天。②未婚职工探父母一年一次,假期20天,二年一次,假期45天。
(2)归侨、侨眷、台胞、台属职工出境探亲:①已婚职工探配偶四年一次,假期6个月,一年一次,假期30天,探父母四年一次,假期40天。②未婚职工探父母四年一次假期4个月,三年一次,假期70天,二年一次,假期45天,一年一次,假期20天。③父母已去世的归侨、台胞、台属职工探亲:出境探兄弟姐妹四年一次,假期40天。
(3)有关规定:①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只给一方探亲一次。②探亲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在内,并按实际需要给路程假。③职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医院报销30%。④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标准工资30%以内的,由本人负担,超过部分由医院报销。⑤批准出境探亲的,其境内(从工作单位至出境口岸)往返路费报销与国内探亲的职工相同,境外路费与医药费均自理。⑥探亲假期间工资待遇:按请假天数扣发卫生津贴、考勤奖、目标考核奖、绩效工资、地方性补贴、生活补贴和岗位补贴。
病假
1、病假审批程序及手续:职工请病假时间在三天内的,由科主任(护士长)审批,四天至一周内的,报主管职能部门审批,一周至二周报人事处审批,二周以上报行政副院长审批。职工的病情诊断证明书,均由本院门诊部出具。传染病、重要脏器器质性疾病、精神病、职业病等患者,需长期疗养的,应由专科医师会诊并与院领导商定病假期限。
2、在外地探亲、休假职工如患病,需当地医院专科医疗证明,原则上只许请一周病假,并及时报人事处备案。
3、病假期间工资待遇:
(1)病假30天以内,按请假天数扣卫生津贴、考勤奖和绩效工资。小于14天按请假天数扣目标考核奖,超出14天停发目标考核奖、地方性补贴。
(2)病假31~60天,停发地方性补贴、岗位补贴、卫生津贴、考勤奖、目标考核奖和绩效工资,职岗津贴和保留津贴按90%计发。
(3)病假61~180天,工龄不满10年,发90%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工龄满10年,发100%基本工资。职岗津贴和保留津贴均按80%计发。
(4)病假超过180天,工龄不满10年,发70%基本工资,工龄满10年,发80%基本工资。职岗津贴和保留津贴均按70%计发。
(5)对长期病休后要求恢复工作者,须持主管医师签发证明书,经副主任以上医师认可,并经院部允许后,方可恢复工作。
(6)因公负伤者,医疗期间工资照发。因肇事(交通或打架等)受伤者,在休养期间扣发工资。
(7)获得省级以上劳动模范称号,仍然保持荣誉的,病假期间的工资照发。
事假
非紧急重大事项,原则不予请事假。事假天数允许以年休假冲抵。
事假审批程序及手续:各处(室)负责人请事假3天以内(含3天)的,由分管院长审批,报院办、人事处备案;3天以上的,还须报请院长审批。一般职工请事假3天内的由科主任(护士长)审批,3~5天由人事处审批,7天以上由人事处审查报院领导审批,职工请事假需填申请单,批准后交科室统一考勤。当年事假累计在30天以下(含30天)的,每天扣发本人日基本工资的50%[日基本工资=(月岗位工资+薪级工资+职岗津贴+保留津贴÷21),下同];当年事假累计超过30天以上的,从第31天起停发本人基本工资。事假期间如遇国家规定的周休息日和节假日不予扣发。
丧假
1、丧假1--3天。
2、有关规定:
(1)丧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
(2)职工的直系亲属(父亲、配偶和子女)以及岳母、公婆死亡,均可批准请丧假。
(3)丧事在外地料理的还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路程假。
(4)经批准的丧假和路程假期间,工资按请假天数扣卫生津贴、考勤奖和绩效工资。途中的车船费由职工自理。
(5)请假需填写申请单,科室审核后由人事处批准。
婚假
1、婚假3天,晚婚假另增加12天。
2、有关规定:
(1)婚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
(2)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3)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4)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5)经批准的婚假和路程假期间,按请假天数扣卫生津贴、考勤奖和绩效工资。途中的车船费由职工自理。
(6)请假需填写申请单,科室审核后由人事处批准。
生育假
凡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其产假标准为:
1、正常分娩者,给予产假90天,其中产前要求休息天数计算在90天之内。
2、提前分娩或超期分娩的,均按90天计算,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3、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妊娠三个月内自然(人工)流产的,给予产假20天至30天,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自然流产或人工引产的,给予产假50天,七个月以上早产的按正常产假处理。
5、上述产假期间,按请假天数扣卫生津贴、考勤奖、目标考核奖、绩效工资。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
6、上述产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
护理假
根据有关规定实行晚育的职工,男方可以享受7天护理假。护理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按请假天数扣卫生津贴、考勤奖、目标考核奖、绩效工资。
哺乳假
女方产假期满后抚养婴儿有困难的,经本人申请,报院长办公会批准,可给予6个月的哺乳假。发80%基本工资,停发各类津补贴,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并计算工龄。
第4篇 东华医院职工考勤制度
医院职工考勤制度
出勤率是客观反映职工劳动纪律的一项重要指标,也是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严格考勤纪律,加强考勤制度管理是增强职工组织纪律性,提高工作效率的一项有力措施,为此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对我院考勤制度做如下规定:
一、以科室为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考勤,按人事处制定的考勤表登记全体在编职工的考勤结果(临时职工考勤另造表)。未经人事部门办理调动手续的,一律由原科室负责人落实出勤情况后考勤上报;
二、考勤要客观如实地反映职工的实际出勤情况,无论何种原因暂时离开工作岗位都必须填报《兰大二院干部请假申报表》;
三、无论何种原因离开所在科室但尚未正式办理离科手续的人员,应视为本科室人员上报考勤;
四、考勤表必须按要求逐项填写,由科主任及护士长签名后于次月5日前报送人事科,上报人事科后的考勤表不允许更改;
五、考勤内容:出勤,出国学习、脱产、半脱产学习、迟到、早退、病假、事假、婚假,产假、公差、丧假、教学假、公休假、放射假、轮休、探亲假、旷工等项目,均应在考勤表中如实填写清楚;
六、凡未经批准的缺勤,除特殊情况外(急症者、病假者必须有医院证明),均以旷工处理;
七、病休在6月以上的职工,要求恢复工作时,经医院劳保鉴定专家委员会审定后方有效;
八、病愈恢复工作的职工,有3个月的试工期间旧病复发继续病休的,累计计算病假;
九、职工不得借病休从事经营性工作,否则给予经济制裁或行政处分,按旷工处理;
十、各科室要认真考勤,并于每月25日前报人事处,如有扣发事项,由人事处通知财务科执行。全院考勤汇总后列表交财务科核算经济指标。弄虚作假,知情不报的,将追究领导责任。
十一、职工病假期间生活待遇:
1. 工龄不满10年的,病休时间超过2个月,从第3个月起享受劳保待遇;工龄超过10年(含10年)以上的工资照发。
2. 工龄满10年,病休超过6个月者第7个月起享受劳保待遇。
十二、获省、市授予的劳动模范称号、享受国家及专家津贴者,按省、市政府有关规定办理。
第5篇 市医院职工医疗保健管理制度
市级医院职工医疗保健管理制度
医务人员享有与其所从事的医务工作相适应的卫生防护和相应医疗保健服务的权利,医院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医务人员实施各种医疗保健措施。
一、严格进行职工上岗前和在岗中体检(主要涉放射人员还要作离岗前体检);岗中体检由工会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全体职工体检,原则上每年一次;其中主要涉放射科室、职业暴露高危科室人群按有关要求由预防保健科每年统一申请增加一次专项的体检。
二、体检中(包括岗前、岗中、离岗前)发现问题的给予相应的进一步检查,必要时请专科医生会诊并给予疾病预防指导。
三、每位职工健康档案由职工所在科室负责统一管理。
四、凡医院职工(含聘用人员)统一参与zz市医疗保险。职工诊治、住院、转诊、病休等由经治医生根据病情和有关医保管理规定处理。
五、严格按照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和医院编制标准,尽量配足配齐医务人员,重点向临床一线倾斜,充实临床一线医护人员数量,合理安排和调配人员,避免医护人员长期超负荷工作。同时,通过预约诊疗等办法,合理安排和分流病人,有效减轻医护人员的工作压力。
六、定期组织活动,调整职工心态,增强体质;关心离退休职工,年终进行慰问和召开座谈会;医院对身体有恙的职工给予积极关心、帮助和适当的休假,但要职工办理请假手续。
七、医院对主要从事直接接触有毒有害物质、专职从事传染病防治工作的医护人员,按照有关规定每月给予相应岗位卫生津贴补助或在绩效考核中给予优先考虑;对于调离原岗位的,人事科要及时调整其岗位卫生津贴发放标准。
八、医护人员在工作中发生职业暴露的,按照《zz市第一医院医院感染管理相关制度(20**年修订版)》中的“职业暴露后应急预案及处置流程”,医院提供相应的检查或治疗(相关费用列入所在科室支出);发生职业病的,参照《zz市第一医院职业安全监测制度》、《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等执行。
第6篇 第一医院职工考勤制度
第一人民医院职工考勤制度
1、各科以行政编制为一个考勤单位,各科室负责本部门职工日常考勤管理,设专人负责考勤工作。考勤员必须熟悉医院有关制度,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如实考勤本部门全体职工的出勤天数,如发现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等情况,应视为考勤员工作失职,并视情节轻重予以通报批评直至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人事处负责全院在编在岗职工考勤的汇总,审核、督查工作、并将考勤结果与工资、津贴挂钩等。
2、考勤员按月认真填写'职工考勤统计表',注明夜值班天数,夜值班人员变动情况及责任护士变动情况。
3、各类假期必须注明,如一个月内有产前假、产假或哺乳假,应注明各为多少天。休假必须事先征得科室主任同意。
4、申请婚假、产假、哺乳假、探亲假、事假、丧假必须填写人事处统一印制的请假条作为考勤依据,为利于本部门的工作安排,要求提前5天办理请假审批手续(特殊情况例外),请假条经部门负责人、职能科和分管院领导签字后于次月初(5日之前)报人事处汇总。节假日前2天将科室排班表报院办。
5、请病假者交考勤表时需附病假证明书,病假证明必须经本院门诊部盖章视为有效。若需转院,由经管科室出具转院就诊的病历书写意见、医保科审查、分管领导签字,所开病假证明仍需到本院门诊部盖章后生效,否则,病假条不予认可(急诊、外出除外)。
6、职工上班时间未办理任何请假手续或请假未批准而擅离岗位的;请假理由和公出理由,查明不真实者;不服从组织调动和工作分配,末按期到新岗位报到者;未经批准超过请假期限者均作旷工处理。旷工3天以内(含3天)停发当月各种津补贴,并按旷工天数扣发基本工资;累计旷工3天以上的,停发当月工资,取消当年考核奖励;无正当理由连续旷工15天以上、或1年累计超过30天的作辞退处理。对上班迟到、早退的工作人员,考勤人员将检查记录和处罚单报经核科。
7、院内职工调动,原科室考勤员必须在考勤月报表上填写调出时间,被转入的科室填写好入科时间。
8、各科室主任应支持监督考勤员做好考勤统计工作,考勤上报时必须经本科室主任审核签字,排班表保存2年。
第7篇 医院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医院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根据医院2023年总体工作安排,全院各项工作紧密围绕“改革、创新、携手、跨越”的总体思路和“五个体系建设”实施的总基调,一是全面推动绩效改革方案的实施;二是全面推动优质服务体系的实施;三是全面推动医疗质量持续性改进体系的实施;四是全面推动医院财务管理体系的实施;五是全面推动医院拓展经营体系的实施,全面提高医院管理水平,规范管理流程,节约成本和资源,培养广大干部职工良好的行为习惯,推进医院精细化管理,建立长效、常态的可持续管理机制。为进一步推进医院的民主政治建设,充分发挥职代会民主管理作用,为医院的发展献计献策,增强领导与群众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保障职工民主管理权力,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尽力为职工办好事、办实事,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坚持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发挥民主管理作用和桥梁纽带作用,促使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经第次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制订本制度:
一、职工代表大会
1、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职工代表大会的代表,按部门、科室由职工直接选举产生,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张榜公布并书面通知代表本人。
2、每届职工代表大会的任期与同级工会委员会任期相同,工会进行换届后,职工代表大会即行换届。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可连选连任。
3、职工代表大会每年至少举行1次,如遇特殊情况下可以召开临时代表大会或主席团会议,还应邀请一定数量的列席代表参加会议,每次召开会议时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职工代表出席方可开会,选举或表决时,必须经到会代表半数以上通过方可有效。
4、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的筹备工作由工会负责,工会主席主持,召开会议的通知和会议的全部会务工作、后勤服务工作由工会负责组织,并做好会议记录、资料文件的保管工作。
5、职工代表大会的议题除换届选举外,通常情况下院领导向大会作年度报告和下一年工作计划的报告;财务决算和预算的报告;年度的重大改革方案以及事关全院与职工切身利益有关的重大规章制度审议。代表对上述议题认真讨论后,应在大会上做出表决,通过大会决议,行政主要领导作主题演说。发展规划等方案(草稿)应该充分听取职工代表的意见,汇总并提交职代会或主席团审议或表决后方可实施。
6、职工代表大会由工会主席主持,会议闭幕后的日常工作由工会负责。
二、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1、听取院长作工作报告,审议年度工作计划、总结、财务预决算,改革与发展中的重大举措,职工福利方面的重大问题,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利,协调解决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问题。上述议题由全体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在职代会闭幕期间个别急需由职代会讨论的问题可由院长办公会或部分职工代表座谈会讨论。
2、对行政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进行监督,督促行政贯彻落实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各项决议、决定。
3、加强职工思想政治教育,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职工代表的权利
1、在职工代表大会上,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有权参加职代会组织的对行政贯彻落实职代会决议情况的检查;有权对行政领导和职能部门提出质询。
3、有权提出提案和议案,有权对行政工作、职代会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4、因参加职工代表大会组织的各项活动而占用工作时间,有权按照正常出勤享受应得的待遇。
5、因行使代表正当权利而遭到打击报复时,有权向上级党委、纪检、监察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诉、控告。
四、职工代表的义务
1、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政策水平和参政、议政的能力。
2、遵守职业道德、遵守医院规章制度。
3、带头宣传、贯彻落实职代会的决议。
4、努力完成本职工作。
5、密切联系群众,正确反映群众意见。
6、完成职代会交给的其他任务。
五、组织制度
1、职工代表大会设主席团,主席团成员必须是职工代表,由职能部门管理人员、医护技人员、中层管理干部、党政工领导干部组成。
2、主席团行使以下职责:负责大会期间的各项活动;听取和综合各组对各项议案审议的意见;研究大会议案中需要通过和决定的事项,草拟大会决议;处理大会期间有关民主管理的重大问题。
3、职工代表离职或辞退时,代表资格自行终止,由所在原部门、科室职工补选缺额代表。
4、职工代表调整工作部门、科室时,代表资格有效,由所在原部门、科室补选缺额代表。
5、根据需要,职工代表大会可邀请列度代表出席会议,列席代表有发表意见和提出建议的权利,无表决权和选举权。
6、工会承担职工代表大会办事机构的任务,接受职工来访、建议、申诉、反映职工意见,督办职代会决议的执行和提案的落实,处理主席团会议交办的事项。
六、职工代表大会与工会
格尔木健桥医院工会委员会作为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承担下列工作:
1、组织职工选举职工代表。
2、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筹备工作和会议的组织工作。
3、负责组织主席团会议。
4、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调查研究,向职工代表大会提出建议,检查督促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发动职工落实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5、向职工进行民主管理的宣传教育,组织职工代表学习政策、业务和管理知识,提高职工代表素质。
6、接受和处理职工代表的申诉和建议,维护职工代表的合法权益。
7、组织医院民主管理的其他工作。
8、在医院党支部的领导下,积极配合党支部、行政部开展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职工的思想和职业道德素质,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
第8篇 新华医院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附属医院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1、医院实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与工会组织相结合的组织形式,职工代表大会闭幕后院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
2、职工代表大会是医院实行民主管理的群众组织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监督权力的机构。
3、职工代表大会在院党委的统一领导下,遵循党的基本路线,围绕党在各个时期的中心任务进行工作,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正确处理国家、集体、职工三者之间的关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4、职工代表大会要尊重和支持院长行使职权,维护行政系统的集中领导和指挥,要教育全院职工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以主人翁的姿态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5、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6、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以下职权:
1)审议建议权:定期听取院长的工作报告,审议办院方针、医院长远规划、任期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2)审议通过权:审议通过院长提出的各级岗位责任制方案、工资调整计划、奖金分配方案、奖惩办法、劳动保护措施及其它重要的规章制度。
3)审议决定权:审议职工福利基金使用方案和其他有关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
4)评议监督权:评议、监督各级领导。
7、职工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由职代会主席团主持,准备工作由工会负责。
8、职工代表大会的有关资料是职工代表大会当家作主的历史记录,由院工会负责存档保存。
第9篇 附属医院职工考勤、请假制度
附属医院职工考勤与请假制度
1、每月5号以前(周六、周日顺延),各考勤单位应认真填写考勤表,由科室正职或主持工作的副职负责考勤并签名报院人事科。考勤表应如实反映本科在岗人员当月的考勤及休假情况,包括病事假、探亲假、公休假、计生假、婚丧假、迟到、早退、脱岗、旷工、外出读书、进修、短期培训和学习班等。如当月考勤缺报、延报或有弄虚作假的科室,医院将按规定扣除该科室负责人奖金100元。
2、医院不定时组织查岗,查岗时要求各科出示当周排班表,排班表应反映本科人员的班次及休假情况。
3、以下几种情形的处理:
1)迟到、早退:未在医院所规定的上、下班时间内到岗或提前离岗的,称为迟到或早退。迟到、早退5分钟内(经批准核实执行弹性上班的除外)扣30元,10分钟内扣60元,以此类推。
2)脱岗:上班时间不坚守岗位,擅自离岗,或不经科室负责人同意因事离开工作岗位达30分钟以上,称为脱岗。第一次脱岗扣当事人月工资30元,第二次扣60元,以此类推。
3)旷工:未办理任何请假手续擅离工作岗位的称为旷工。迟到、早退30分钟以上及脱岗不能说明原因又不能在半小时内返回岗位的均按旷工处理。旷工半天给予当事人日工资2倍的处罚;旷工1天给予当事人日工资3倍的处罚;年累计旷工3次以上(含3次)者,待岗6个月。因脱岗、旷工造成不良后果,按国家人事有关规定另作处理。
连续旷工15天及以上或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0天,医院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辞退公职。
4、职工休假的请假办理程序:
凡要求休假的人员,包括病、事假、探亲假、公休假、计生假、婚丧假等,均需到院人事科办理手续。程序是先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科主任及主管部门负责人审批签署意见(科室正职或主持工作的副职须经分管院长签字),再到人事科办理准假手续,科主任见假条后可安排人员休假。职工休完假后须办理销假手续,由科主任在准假条上签字,填写回科上班的时间,最后由本人将准假条返回人事科备案。
5、各类假期的具体规定如下:
1)探亲假:
凡参加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与配偶或父母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或父母的待遇。
①未婚职工探望父母每年一次,假期20天。已婚职工探望父母每四年一次,假期20天;已婚职工探望配偶每年一次,假期30天。此项假期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路程假另加。
②凡以享受探亲假的人,本年度不再享受公休假。
③见习期间的工作人员不享受探亲假。
2)婚假:
凡需请休婚假的职工,均须凭院计生员出具的证明方可请假。双方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可享受3天婚假。符合晚婚年龄的可享受婚假18天。婚假期包括法定节假日。
3)事假:
职工请事假,须有本人提出书面申请,1周以内经科主任及主管部门签字批准,1周~1个月以内事假要报行政副院长(或分管副院长)审批,1个月以上须报院长审批,最后到人事科办理手续。事假每天扣本人月工资20元。
4)病假:
职工请病假应出具与疾病相关科室负责人开具的疾病证明书,并到人事科办理手续,原则上门诊每次不超过7天,住院出院不超过30天,如病情需要可续假。病假每天扣本人月工资10元。如病假时间超过3个月仍需请假的,须经过院医务科和分管院长同意后方可休假。
5)丧假:
职工直系亲属(父、母、养父、养母、配偶、子女、岳父、岳母或公、婆)逝世,可享受3天丧假。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6)计划生育假:
①正常分娩者产假一般90天,晚婚晚育者产假120天,难产另加16天。男职工护理假10天。
②计生假:上环休假3天,带环受孕行人流术可享受15天。
③以上计生假及未尽事宜,均凭院计生员开具的证明办理休假手续。
7)公休假:
①凡参加工作满1年以上的正式职工均可以享受年休假待遇。
②凡参加工作满1年不满10年者,每年休假5天;满10年不满20年者,每年休假10天;满20年以上者,每年休假15天。
③公休假原则上不能跨年度。假期不包括法定节假日。当年病假累计超过30天或事假累计超过20者,不能享受本年度公休假。如休假后病事假超过上述天数的,则下一年度不再享受年公休假。
第10篇 医院职工年度考核制度5
医院职工年度考核制度(五)
医院干部职工必须参加年度考核,为增强考核的客观性、科学性,特制定如下考核方法:
1、考核的范围与对象
(1)在职职工应参加年度考核
(2)见习期未满的大、中专毕业生不参加考核
2、考核原则和内容:
(1)考核工作应坚持实事求是,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2)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职工履行岗位职责的现实表现,完成工作任务的实绩,专业技术人员还包括继续教育培训情况。
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团结协作、工作职责等方面的表现
能:主要考核业务技术,实际工作能力,管理、创新能力等方面的水平。
勤:主要考核、学习态度,遵守劳动纪律方面的情况。
绩:主要考核工作数量、质量、实绩效益情况和科研成果水平及产生的社会经济效益情况。
3、考核等级及评分标准
(1)考核等级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
(2)评分标准:优秀为90-100分;称职为70-89分;基本称职为60-69分;60分以下为不称职。优秀率不超过10%。
4、考核方法
(1)个人每季度进行自评,并根据自评情况进行年终总结。
(2)科室成立3-5人的考核小组,考核小组组织群众评议并根据评议情况初步提出考核等级并写出评语。
(3)人事科将初步考核结果报医院考核领导小组确定考核等级。
第11篇 医院职工食堂管理制度3
医院职工食堂管理制度(三)
1、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严格执行饮食卫生“五四”制,保障病员、职工、陪客的身体健康。
2、不采购、不加工、不销售腐败变质食品和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水产、动物及制品。
3、直接入口的食品要有防蝇、防尘设施。
4、原料、辅料、食品盛器不着地放置,生熟食品、成品、半成品与杂物隔离,墩板刀具必须生熟分开使用。
5、餐具、茶具严格清洗消毒,并做好保洁工作,食堂餐具消毒要有专人负责。
6、从业人员必须体检合格持证上岗、上班穿戴清洁工作衣帽,个人卫生要做到“四勤”(勤洗澡、勤理发、勤剪指甲、勤换洗衣服)。
7、食品仓库卫生整洁,通风干燥、防鼠灭鼠,食品堆放离地离墙,调料、辅料有专间或专橱保管,分类存放。
8、保持室内外清洁,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每月检查。
第12篇 新华医院职工食堂管理制度
附属医院职工食堂管理制度
1、医院职工食堂由总务科负责管理,实行经理负责制和综合指标管理。不断改善服务态度,提高烹调质量。
2、食堂工作人员要注意个人卫生,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发现传染病应立即隔离,调离食堂,待身体康复确无传染性后再恢复工作。未经健康检查,不得调入食堂工作。
3、食堂工作人员要保持衣帽整齐,仪表端庄,坚持做到'四勤'。炊事用具和食品餐具要定期消毒,分类摆放。
4、严格执行食品卫生'五四'制,确保饮食安全,严防食物中毒。严禁炊事员穿工作服上厕所。医务人员穿工作服不准进入食堂。
5、严格劳动纪律,不得迟到、早退。轮派值班人员,对夜班及因公迟下班的职工要保证就餐。
6、食堂工作人员对各种票证实物要严格手续,妥善保管,定期清理。购买各种食物均由保管员验收。接受群众和上级部门的监督检查。
7、食堂要保持室内外环境清洁卫生,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他害虫的孽生条件。配备防蝇、防鼠、防尘、洗涤、洗手、餐具消毒、污水排放和存放废弃物质的设备。
8、食堂不得采购霉烂变质食物,生食和熟食、食品和原料都要分开存放,防止污染。物品、食品专人管理,保持新鲜。
9、提高警惕,搞好安全保卫工作,无关人员不得随便进入食堂。做好防火、防盗、防毒、防破坏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