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某医院安全防火制度
医院安全防火制度
一、保卫组负责对全院的安全防火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做好义务消防队的组织建设和业务训练,开展经常性防火宣传。
二、消防器材的更换、维修和配置,由保卫组统一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调换。
三、每个科室、班组要有两名义务消防员,负责本部门的日常安全防火检查。如发现隐患要及时向主管领导和保卫组汇报,采取相应措施妥善处理。
四、防火工作人人有责。各级领导有义务对职工定期进行安全防火教育,积极带领广大职工做好防火工作。
五、存放、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部门,严禁使用明火、电炉。电器设备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防火规定。
六、物资、药品、医疗设备仓库内,严禁吸烟和使用火种。
七、搬运、使用易燃、易爆物品,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违者所造成的后果,由当事人承担,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
八、在无火警的情况下,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消防器材,违者予以批评教育。如有损坏要照价赔偿,情节严重的要给予行政处分。
九、各科室要指定一名义务消防员,负责保管好配发给本部门各种消防器材,并保持良好性能。
十、医院消防器材的购置、更换、维修及灭火器的定期换药,由保卫组负责统一安排,各科室给予密切配合。
第2篇 人民医院安全防火制度
区人民医院安全防火制度
一、总务科负责对全院的安全防火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做好义务消防队的组织建设和业务训练,开展经常性防火宣传。
二、消防器材的更换、维修和配置,由总务科统一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调换。
三、每个科室、班组要有两名义务消防员,负责本部门的日常安全防火检查。如发现隐患要及时向主管领导和总务科汇报,采取相应措施妥善处理。
四、防火工作人人有责。各级领导有义务对职工定期进行安全防火教育,积极带领广大职工做好防火工作。
五、存放、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部门,严禁使用明火、电炉。电器设备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防火规定。
六、物资、药品、医疗设备仓库内,严禁吸烟和使用火种。
七、搬运、使用易燃、易爆物品,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违者所造成的后果,由当事人承担,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
八、在无火警的情况下,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消防器材,违者予以批评教育。如有损坏要照价赔偿,情节严重的要给予行政处分。
九、各科室要指定一名义务消防员,负责保管好配发给本部门各种消防器材,并保持良好性能。
十、医院消防器材的购置、更换、维修及灭火器的定期换药,由总务科负责统一安排,各科室给予密切配合。
第3篇 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安全防火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四川省消防条例》、《成都市消防条例》以及公安部第61号令《关于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医院与各部门、科室签定内部安全保卫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
二、开展消防法规、消防知识和安全操作规章制度的教育,组织多种形式的消防知识培训和消防演习,提高职工的消防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三、严禁占用、堵塞消防通道和安全疏散出口。
四、加强对易燃、易爆、剧毒、化学等危险药品及放射性物品的安全管理、严格遵守审批和使用制度,保证绝对安全。
五、对医院新建、扩建、改建、装修的建筑工程必须向公安消防机构申报,批准后方可施工。
六、落实防火安全制度,加强对水、电、气、固定火源的安全管理和使用。
七、重要设备、仪器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加强对设备、仪器的维护和使用安全的管理。
八、加强消防值班工作,监控消防系统运行状况,及时处置火警。
九、加强对各类消防器材、消防设施的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和挪作他用。
十、坚持防火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做好巡查记录。
十一、加强学生公寓的消防安全管理,确保安全。
十二、认真学习医院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
十三、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年终考核内容。违反本制度或消防法规造成火灾责任事故的,依照医院有关规定对责任人给予处分,违反法律法规的,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第4篇 s医院安全防火制度
医院安全防火制度
一、保卫科负责对全院的安全防火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做好义务消防队的组织建设和业务训练,开展经常性防火宣传。
二、消防器材的更换、维修和配置,由保卫科统一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调换。
三、每个科室、班组要有两名义务消防员负责本部门的日常安全防火检查,如发现隐患要及时向主管领导和保卫科汇报,采取相应措施妥善处理。
四、防火工作人人有责。各级领导有义务对职工定期进行安全防火教育,积极带领广大职工做好防火工作。
五、存放、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部门,严禁使用明火、电炉。电器设备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防火规定。
六、物资、药品、医疗设备仓库内,严禁吸烟和使用火种。
七、搬运、使用易燃、易爆物品,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违者所造成的后果,由当事人承担,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
八、在无火警的情况下,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消防器材,违者予以批评教育。如损坏照价赔偿,情节严重的要给予行政处分。
九、各科室要指定一名义务消防员,负责保管好配发给本部门的各种消防器材,并保持良好性能。
十、医院消防器材的购置、更换、维修及灭火器的定期检查,由保卫科负责统一安排,各科室给予密切配合。
第5篇 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安全防火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四川省消防条例》、《成都市消防条例》以及公安部第61号令《关于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医院与各部门、科室签定内部安全保卫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
二、开展消防法规、消防知识和安全操作规章制度的教育,组织多种形式的消防知识培训和消防演习,提高职工的消防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三、严禁占用、堵塞消防通道和安全疏散出口。
四、加强对易燃、易爆、剧毒、化学等危险药品及放射性物品的安全管理、严格遵守审批和使用制度,保证绝对安全。
五、对医院新建、扩建、改建、装修的建筑工程必须向公安消防机构申报,批准后方可施工。
六、落实防火安全制度,加强对水、电、气、固定火源的安全管理和使用。
七、重要设备、仪器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加强对设备、仪器的维护和使用安全的管理。
八、加强消防值班工作,监控消防系统运行状况,及时处置火警。
九、加强对各类消防器材、消防设施的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和挪作他用。
十、坚持防火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做好巡查记录。
十一、加强学生公寓的消防安全管理,确保安全。
十二、认真学习医院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
十三、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年终考核内容。违反本制度或消防法规造成火灾责任事故的,依照医院有关规定对责任人给予处分,违反法律法规的,自行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