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员工奖惩制度-范本
第一条 为保障公司各项制度的执行,促进公司全体员工奋发上进,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公司员工之奖励分为下述五种:
1.嘉奖;
2.记功;
3.晋级;
4.授予“先进生产(工作)者”称号;
5.授予“劳动模范”称号。
第三条 本公司之惩处分为下述五种:
1.罚款;
2.警告;
3.记过;
4.降级;
5.除名。
第四条 有下列事迹之员工,经人事监察室调查核实后,得给予一次奖励,其奖励种类视事迹突出程度而定。
(一)工作积极、忠于职守、遵纪守法、文明礼貌、模范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全年未出现事故者;
(二)超额完成公司利润计划指标,经济效益显著者;
(三)积极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其建议被公司所采纳者;
(四)维护公司利益和荣誉,保护公共财产,防止事故发生与挽回经济损失有功者;
(五)坚持业余自学,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在公司任职期间,获取中专以上文凭或其他专业证书者;
(六)维护公司的规章制度,对各种违纪行为敢于制止、批评、揭发者;。
(七)敢于制止、揭发各种侵害公司利益之行为者;
(八)对社会做出贡献,使公司获得社会荣誉者;
(九)具有其他功绩,董事长或总经理认为应给予奖励者。
第五条 员工的奖励,由员工所在部门或主管领导向公司人事监察室推荐,并按人事管理责权划分进行审核批准,由人事部落实执行。
第六条 事迹突出的员工除按第二条给予奖励外,公司还将在住房、进修、休假、出国考察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
第七条 有下列事由之员工,经调查核实后,得根据情节给予一次罚款或警告处分。
(一)初次不服从工作安排或工作调动,影响生产、工作秩序者;
(二)泄露公司经营管理秘密,未经领导同意,擅自将公司的机密文件透露给外公司人员者;
(三)秘自把本公司客户介绍给外单位、向客户索取回扣或介绍费者;
(四)各下属公司、部门负责人发现所属人员违反公司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行为,不及时向公司总部报告或有意隐瞒者;
(五)工作时间喧哗、打闹,影响正常工作秩序者;
(六)工作时间吃食物、睡觉、干私事、阅读与工作无关之书报者;
(七)工作时间擅离工作岗位者;
(八)工作时间不按公司要求着装及佩戴公司徽章者。
第八条 员工的奖励或惩处由各部门、各主管领导提供材料,由人事监察室负责调查落实,其审核批准权限按人事管理责权划分执行。
第九条 按本规定第九条处理的责任人,在赔偿事项未了结之前,不得调离本公司。
第十条 员工罚款处分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分为罚50元。罚100元等两种情况,警告处分则扣发1/3的月工资,记过处分扣发1个月工资。员工受嘉奖1次,增发三个月的基本工资,记功1次增发3个月基本工资。
第十一条 员工受奖惩情况记入人事考核档案中,受警告以上处罚情况每月由人事监察室统一公布1次。
第十二条 为使受到惩处的员工将功补过,在同一年度中,功过可以相抵和转换,方法如下:
(一)1次嘉奖可与1次警告相抵;
(二)l次记功可与1次记过相抵;
(三)3次警告相当于1次记过;
(四)3次嘉奖相当于1次记功;
(五)同年中3次记功,工资自动升1级;
(六)同年中3次记过,工资自动降1级;
(七)同年中功过抵消后,对年终评比、提薪、晋级等不发生影响。
第十三条 授予“先进生产(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工作在每年未进行,当年内受过警告处分以上惩处的员工若功过未抵消,不得参与评选,每月考核平均等级未达到“b”者也不能参与评选
第2篇 物业管理公司员工奖惩制度8
物业管理公司员工奖惩制度(八)
为了弘扬正气,表彰先进,惩治违法违规行为,保证企业生产经营活动顺利进行,树立良好的风气和企业形象,特制定本条例。
一、奖励种类
通报表扬、物质奖励、立功嘉奖、奖励晋级
二、奖励条件
1、对改进公司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有重大贡献者;
2、在服务生产中创造优异成绩者;
3、在对外接待中,服务工作态度好,创造良好声誉者;
4、为业主提供最佳服务,工作积极热心受到业主表扬者;
5、发现事故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
6、为保护国家财产、他人生命财产,能见义勇为者;
7、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经实施有成效者;
8、拾金不昧,主动上交者;
9、控制开支,节约费用有显着成绩者;
10、敢于抵制不正之风,事迹突出者。
三、奖励的审批权限
1、通报表扬由部门经理批准,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2、物质奖励和立功嘉奖,由部门经理提名,报总经理批准,送人力资源部备案;
3、奖励晋级,由部门经理提名,人力资源部审核,报总经理批准,人力资源部备案。
四、过失种类
1、轻微过失
(1)无故迟到,早退。
(2)当班时不着工作服,不佩戴工号牌;衣着不整齐,或工号牌佩戴位置不适当,佩戴结婚戒指以外的饰物。
(3)当班时窜岗、扎堆聊天,看书看报,或擅自调换班次。
(4)当班时嚼口香糖、吃零食。
(5)非当班时私自在公司内逗留闲逛。
(6)在生产、营业厅大声说话,追逐打闹,勾肩搭背。
(7)工作或服务效益欠佳,达不到工作基本要求。
(8)违反规定搭乘客用电梯。
(9)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不注意公共场所的整洁。
(10)在工作现场存放私人物品。
(11)浪费器材、水、电,不爱护公物、工具和设备等。
(12)私自接受业主或来方人员的馈赠。
2、严重过失
(1)委托他人或代他人考勤,轮班人员下班前没有与下一班交接工作而擅自离岗;
(2)不遵守门卫制度,拒绝接受安全检查或私自携物离开工作现场。
(3)违反会客制度,私自携亲友或他人在公司参观或私人探访。
(4)未经批准使用公司对客服务的设施和设备。
(5)未经批准私配公用钥匙或打私人电话。
(6)偷吃、偷喝和偷拿食物或在厨房内为自己烹制食品。
(7)私自处理客人丢下之财物(包括书、报)。
(8)工作疏忽大意,造成业主或来访人员的物品损失、损坏。
(9)当班时睡觉或无故中途停止工作,喝酒或带有醉态、打扑克、下棋以及办其他个人私事。
(10)对业主或同事不礼貌、不尊重、粗言秽语、恐吓威胁。
(12)挑拨事非、乱传闲话、影响团结、扰乱公司安宁。
(13)私自向外泄漏公司机密资料。
(14)超越职权范围擅自做主,或无关本职事宜随便作答造成损失。
(15)工作时间消极怠工。
(16)不尊重上级,不服从管理。
(17)发现公司物品丢失、损坏,不上报或谎报。
(18)在禁烟区内吸烟。
(19)无证驾驶或擅自驾驶机动车。
(20)携带与工作无关的各种物品进入工作现场或携带私人物品到工作现场。
(21)私自使用、移动消防设备,在消防通道堆放物品。
(22)发生事故4小时不上报,重大事故1小时不报。
3、重大过失
(1)当月无故连续旷工3天或全年累计旷工7天。
(2)接受任何形式的贿赂或向他人行贿。
(3)撕毁或涂改各种原始记录、单据。
(4)偷看、偷听和散布传播黄色刊物、录相、录音。
(5)赌博或变相赌博,以及进行其它带有赌博性质的活动。
(6)道德败坏、生活作风不正。
(7)殴打他人或互相打斗、聚众闹事、煽动并参与斗殴事件。
(8)危害他人,调戏或欺辱他人。
(9)偷拿、骗取业主、公司或他人的财物。
(10)携带或收藏其他禁品。
(11)蓄意破坏或浪费公司各种设施、设备和业主财物。
(12)无理拒绝接受任务,不服从正常调动经教不改。
(13)受国家刑律及治安条例处罚。
(14)由于自身失误或违反公司有关制度或操作不当造成事故的。
五、处理及程序
1、对轻微过失的处理:
第1次过失:由部门经理口头警告,并罚款10元;
第2次过失:由部门经理书面警告,并罚款50元;
第3次过失:由部门经理最后警告,并罚款100元;
第4次过失:予以解聘。
2、严重过失:
第1次过失:由部门经理书面警告,并罚款100元;
第2次过失:由部门经理最后警告,并罚款200元;
第3次过失:予以解聘。
3、重大过失:
立即予以解聘。
4、严重违纪、违法即使未有过警告,也立即予以解聘,触犯法律的,送执法部门处理。
六、处分的审批权限
1、过失处罚由部门经理签发生效。
2、解聘由部门经理提议,报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批准生效,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3篇 企业员工奖惩制度范本
对于员工的管理,需要有一份合理而公平的奖惩制度,下面是企业管理网整理的企业员工奖惩制度,供各位企业管理者阅读,仅供参考。
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管理,教育员工遵守国家法规和政令,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以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维护正常工作程序,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的制订原则是:
1.有章可依,有章必依,违章必分,有奖有惩,奖惩严明,赏罚有度;
2.精神鼓励与物质鼓励相结合,教育与惩罚相结合。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及下属各公司。
第四条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负责贯彻并督察实施情况。
第五条本公司员工的奖励分为“奖金”、“记大功”、“记功”、“嘉奖。
(一)员工有下情况之一者,可用于“奖金”或“记大功”
1.对主办业务有重大革新,提出具体方案,经实行确有成效者。
2.办理重要业务成绩特优或有特殊成绩者。
3.适时消灭意外事件,或重大变故,使公司免遭严重损害者。
4.在恶劣环境下,冒着生命危险尽力职守者。
5.对于舞弊或有危害公司权益的事情,能事先揭发、制止者。
6.研究改善生产设备,有特殊功效者。
(二)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于“记功”
1.对于主办业务有重大拓展或改革具有实效者。
2.执行临时紧急任务能依限完成者。
3.协且(一)项1至3款人员完成任务确有贡献者。
4.利有废料有较大成果者。
(三)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予“嘉奖”
1.品行优良、技术超群、工作认真、恪尽职守者。
2.领导有方,使业务工作拓展有相当成效者。
3.预防机械发生故障或抢修工程命名生产不致中断者。
4.品行端正,遵守规章、指导,堪为全体员工楷模者。
5.节省物料,有显著成绩者。
(四)其他对本公司或公众有利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亦予以奖励。
第六条员工奖励,以嘉奖3次等于记功1次,记功3次等于记大功1次。
第七条本公司员工的惩处分为“免职或解雇”、“降级”、“记大过”、“记过”、“警告”。
(一)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以“免职或解雇”处分
1.假借职权,营私舞弊者。
2.盗窃公司财物,或挪用公款,或故意毁损公物者。
3.携带违禁品进人工作场所者。
4.在工作场所聚赌或斗殴者。
5.不服从主管的指挥调遣,且有威胁行为者。
6.利用工作时间,擅自在外兼职者。
7.逾期仍移交不清者。
8.泄漏公司机密,捏造谣言或酿成意外灾害,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9.品行不端,严重损及公司信誉者。
10.仿效上级主管人签字,盗用印信者或擅用公司名义者。
11.连续旷工3天或全年旷工达7日以上者
12.记大过达2次者。
(二)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降级”、“记大过”处分
1.直属主管对所属人员明知舞弊有据,而予以隐瞒庇护或不为举报者。
2.故意浪费公司财物或办事疏忽使公司受损者。
3.违抗命令,或有威胁侮辱主管的行为情节较轻者。
4.泄漏机密或虚报事实者。
5.品行不端有损公司信誉者。
6.在物料仓库或危险场所违背禁令,或吸烟引火者。
7.在工作场所男女嬉戏,有妨害风化行为者。
8.全年旷工达对日以上者。
(三)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以予“记过”处分
1.疏忽过失致公物损坏者。
2.未经准许,擅自带外人入厂参观者。
3.工作不力,屡劝不改者。
4.在工作场所酗酒滋事,影响秩序者。
5.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者。
6.顶替签到或打卡者(本人及顶替者)。
(四)员工具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警告”处分
1.遇非常事变,故意规避者。
2.在工作场所内喧哗或口角,不服管教者。
3.办事不力,于工作时间内偷闲怠眠者。
4.浪费物料者。
5.办公时间,私自外出者。
6.科长级以上人员,月份内迟到、早退次数累计7次(含7次)以上者。
(五)其他违反本公司各规章,应于惩戒事项顶者,应分别予以惩处
第八条员工之惩处,警告3次等于记过二次,记过3次等于记大过1次,累计记大过2次,应予免职或解雇。
第九条员工的奖惩,应叙明事实以书面通知本人并摘录事由公布众知。
第十条本章所称嘉奖与警告、记功与记过、记大功与记大过可以相互抵消。
第十一条本公司为求对员工考核、调迁、奖惩公平起见,可设置员工考评审议委员会。其组织规程另定。
技巧餐饮行业员工管理
第4篇 企业公司员工奖惩制度
企业(公司)员工奖惩制度
1总则
1.1为明确奖惩的考核标准、依据和程序,使奖惩公开、公平、公正,更好地规范员工的行为,鼓励和鞭策广大员工奋发向上,防止和纠正员工的违法失职行为,保证顺利的实现企业和员工的发展目标,特制订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2奖惩的原则
2.1奖惩的原则。
2.1.1奖惩有据的原则:奖惩的依据是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员工的岗位描述及工作目标等。
2.1.2奖惩及时的原则:为及时的鼓励员工对公司的贡献和正确行为以及纠正员工的错误行为,使奖惩机制发挥应有的作用,奖惩必须及时。
2.1.3奖惩公开的原则:为了使奖惩公正、公平,并达到应有的效果,奖惩结果必须公开。
2.1.4有功必奖,有过必惩的原则:严防公司员工特权的产生,在制度面前公司所有员工应人人平等,一视同仁。
2.2员工的表现只有较大地超过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才能够给予奖励,达到或稍稍超出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视为员工应尽的责任,不应得到正常待遇之外的奖励。
2.3员工的表现应达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当员工的表现达不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给予相应惩戒。处罚的原则是从轻不从重,目的是:防微杜渐、惩前毖后。
2.4为处理员工因违纪过失或责任过失行为而填写的表单为过失单。处罚和惩戒通知单必须知达本人,对于不合理、不公平的惩罚,员工有申诉的权利。
2.5对员工奖惩采取拖延、推诿或不办等方式的管理人员,人力资源部应及时提出处罚建议,下达《责任过失单》。
3奖励
3.1奖励的目的在于既要使员工得到心理及物质上的满足,又要达到激励员工勤恳工作,奋发向上,争取更好业绩的目的。
3.2奖励的方式分经济奖励、行政奖励和工作本身的奖励三种。
3.2.1经济奖励包括加薪、奖金、奖品。
3.2.2行政奖励包括通令嘉奖、记功、记大功。
3.2.3工作本身的奖励:授予先进员工、先进职员等称号、职务晋升、调整合适的工作岗位、加重工作任务和扩大工作职权(特别述职)、参与某层级别的决策等。
3.2.4按程度不同依次为通令嘉奖、奖金(奖品)、加薪、记功、记大功、职务晋升。
3.3以上三种奖励可分别施行,也可合并执行。
3.4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嘉奖,并颁发奖金200元,直接予以发放奖金。嘉奖通报全公司。
3.4.1工作努力、业务纯熟,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3.4.2领导有方,使业务工作拓展有相当成效者。
3.4.3预防事故或抢修工程使正常经营不致受到较大影响者。
3.4.4增收节支1万元(含)以上,5万元(不含)以下者。
3.4.5品行端正,恪尽职守,堪为全体员工楷模者。
3.4.6其他对公司或社会有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
3.4.7全年满勤,无迟到、早退、病、事假者。
3.4.8经“员工合理化建议审议委员会”评审等级为c级的合理化建议,在应用中取得效果者。
3.5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予以记功,并颁发奖金500元,直接予以发放奖金。记功通报全公司。
3.5.1全年能超额(10%―30%)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者。
3.5.2策划、承办、执行重要事务成绩显著者。
3.5.3对工作流程或管理制度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
3.5.4积极研究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减低成本确有成效者。
3.5.5遇有灾变或意外事故,能够奋不顾身,不避危难,极力抢救并减少公司损失者。
3.5.6增收节支5万元(含)以上,10万元(不含)以下者。
3.5.7检举揭发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侵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为公司挽回形象或财产损失者。
3.5.8维护公司安全,积极采取措施排除险情,确有实效者。
3.5.9通过自身努力,避免了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和设备设施事故者。
3.5.10全年累计获嘉奖三次者。
3.5.11连续三年,完成本职工作,无任何劣迹者。
3.5.12对维护公司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较大贡献的,因个人行为受到社会赞同和舆论表扬者。
3.5.13经“员工合理化建议审议委员会”评审等级为b级的合理化建议,在应用中取得较好效果者。
3.6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予以记大功,并颁发奖金1000元,直接予以发放奖金。记大功在全体员工大会上宣布。
3.6.1全年累计获记功三次以上且未受到惩戒处理者。
3.6.2在工作或技术上大胆创新,并取得显著经济效应。
3.6.3全年能超额(≥30%)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者。
3.6.4增收节支10万元(含)以上者。
3.6.5承担巨大风险,挽救公司财产,较3.5.5款表现更为突出者。
3.6.6连续三年,年终考核列为优等者。
3.6.7对维护公司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重大贡献者。
3.6.8通过自身的努力,避免了重大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和设备设施事故者。
3.6.9经“员工建议审议委员会”评审等级为a级的合理化建议,在实际应用中取得重大效果和创造重大经济效益者。
3.7对为公司建设与发展作出巨大贡献者,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另行给予“公司特别贡献奖“。
奖励内容和奖金额度由董事会一事一人一议,公开通报奖励。
3.8任用与提升员工时,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受过奖励的员工,对德、才兼备者还可破格提升。
3.9奖励事项如为多人共同合作而完成的,其奖金按参加人数以一定的比例分配。
3.10凡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奖励,由其直接上级提出,凡与本职工作无关的,由见证人提出,均需填写嘉奖单。奖励的核实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批准人为总经理。奖励实施的办理见员工奖励程序。
4惩戒
4.1惩戒的目的在于促使员工必须和应该达到并保持应有的工作水准,惩前毖后,从而保障公司和员工共同利益和长远利益。
4.2按照规定的标准(规章制度、岗位描述、工作目标、工作计划等)检查员工的表现,对达不到标准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
相应的处罚。
4.2.1检查员工遵守公司的各项工作纪律、规章制度的情况,一切违反有关纪律、规章制度的行为构成违纪过失,填《违纪过失单》。
4.2.2考查员工岗位描述以及工作目标、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凡对本人负有直接责任或领导责任的工作造成损失的情节视为责任过失,填《责任过失单》。
4.3惩戒的方式有经济处罚与行政处分两种。
4.3.1经济处罚分为罚款、扣发工资(奖金)、减薪。
4.3.2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辞退、开除。
4.4以上两种惩戒可分别施行,也可合并施行。
4.5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为违纪,罚款10元。
4.5.1迟到、早退在半小时之内者。
4.5.2不按规定穿着服装或佩挂厂牌者。
4.5.3在办公场所、修理场所吸烟者。
4.5.4在车间吃东西者。
4.5.5上班时间闲聊说笑者。
4.5.6在上班时间离开办公场所20分钟以上,未在记事板上标明去向者。
4.5.7不遵守考勤规定,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两次者。
4.5.8同事间互相说脏话、粗话者。
4.5.9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衣冠不整、奇装异服影响公司形象者。
4.5.10各人工作机台及工作环境欠整洁,经指正后而不知整理者。
4.5.11在工作场所赤足,赤膊,穿拖鞋者。
4.5.12参会人员迟到者。
4.5.13未按公司指定位置,随意堆放杂物者。
4.5.14破环车间,厂区,住宿区域的环境卫生者。
4.6各部室第一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为违纪,并罚款20元。
4.6.1未能及时传达、执行公司下发的文件者。
4.6.2在所管辖区域内,有长明灯、长流水者。
4.6.3下班后所辖区域或窗户未关,所用电器(空调等)电源未切断者。
4.6.4本部室及所辖区域环境卫生脏乱差者。
4.6.5部室内发生重大事情,如物品丢失等,未能及时上报有关主管领导者。
4.6.6对本部室员工进行行政检查不力者。
4.6.7本部室员工,一周内有五人次(含)违反4.5条规定者。
4.7对具有4.5条、4.6条所列行为(4.6.7除外)的当事人,由检查人员当场填写员工过失单(对具有4.6.7款规定的当事人,由人事部开具惩戒通知单),当事人签字后,检查人员将过失单送交人事部,由人事部填写《惩戒通知单》。《惩戒通知单》一式三联,人事部留一联,转会计室一联,转当事人直接上级一联,由当事人直接上级负责落实,知达当事人。
4.8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以警告处分,并给予100元经济处罚,如造成损失并负赔偿责任。警告通报全公司。
4.8.1因疏忽造成工作错误或仪器、设备损坏,情节轻微者。
4.8.2一个月内两次未完成工作任务,但未造成重大影响者。
4.8.3检查或督导人员不认真执行任务者。
4.8.4故意拖延或借口搪塞上级指派的工作者。
4.8.5妨害现场工作秩序、妨碍他人工作者。
4.8.6工作时间,非招待客户或业务关系酗酒者。
4.8.7同事之间相互谩骂吵架者。
4.8.8下班后在厂内大声喧哗者。
4.8.9培训旷课,或培训补考不合格者。
4.8.10上班时间私自接听私人电话者。
4.8.11私自留客在员工宿舍留宿者。
4.8.12替代他人刷考勤卡或唆使他人代刷考勤卡者。
4.8.13浪费材料或不爱护公物,属情节尚轻者。
4.8.14不按规定填写报表或工作记录者。
4.8.15不按规定报不良或废料者。
4.8.16涂写墙壁、机器设备或任意张贴文件影响观瞻者。
第5篇 酒店员工奖惩管理制度
酒店员工奖惩管理制度
员工的奖励
(1)积极运用科学的激励手段,坚持精神鼓励为主,物质激励为辅,两者有机结合,激发员工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2)人力资源部积极协同各部门建立明确而切实可行的岗位责任制,以此作为每位员工工作绩效评估的依据。
(3)人力资源部要积极指导部门做好员工的考核培训工作,尤其是对业务骨干、管理人员、要采取多种形式,使其得到学习深造,以期实现员工的求知奖励,为酒店造就后备人才。
(4)人力资源部制定主管以下人员的晋升考核标准。在填补职位时,首先考虑提拔或调动现岗员工,由所在部门提出推荐意见,报人力资源部审核,经店级领导审批决定,从而使晋升成为人人可追求的目标而努力工作。
(5)在公司经营管理或提高服务质量中有重大贡献或在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产生良好社会效益的员工,在授予精神鼓励的同时,要有相应的物质重奖鼓励。在实施奖励中,应有明确的奖励标准,划分相应等级。奖励的等级分为部门级,酒店级。在社会上获得的荣誉奖励,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酒店级标准进行奖励。
2、员工的处罚
(1)对违纪员工的处罚,应坚持以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和行政处罚为辅的原则,旨在使每个员工都能自觉地把自己置于企业主人翁的地位,维护公司的利益,提高员工素质。
(2)对违纪员工的处罚,必须做到:违纪事实清楚,适用条款合理。
3、奖励与处罚的具体规定可参照《员工手册》的有关条款,也可结合本公司实际制订的具体细则。
第6篇 某某物业员工奖惩管理制度
某物业员工奖惩管理制度
为激发公司员工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提高公司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本奖惩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二、奖惩管理职责
1、 由部门签发的本部门人员的过失通知书由本部门负责人审批,报人事管理员备案。
2、 由部门签发的本部门主管以下人员的20分以上加/扣分,奖励通知书、部门通报表扬、警告通知书报部门经理,本部门主管以下人员的警告通知书、《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由部门经理签发,已转正人员须提前填写《解除劳动合同审批表》报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经理审批。
3、 由部门签发的本部门主管及以上人员的奖励通知书、警告通知书,及部门全体的部门通报表扬、通报批评,经人事管理员初审,报经理审批。部门主管及以上人员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审批,同时须提前填写《解除劳动合同审批表》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经理审核。
4、公司通报表扬、公司通报批评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经理审核,由总经理签发。
三、奖惩管理细则
1、相关定义:
1)公司奖励办法包括:口头表扬、奖励通知书、部门通报表扬、公司通报表扬。
2)公司惩罚办法包括:口头批评、过失通知书、警告通知书、部门通报批评、公司通报批评、解除劳动合同。
2、奖励方法
1)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将给予表扬或奖励:
a、工作积极主动、提供优质服务、尊老爱幼、屡受顾客表扬。
b、培训认真刻苦、成绩突出、做到学以致用。
c、工作中善于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反映问题及时,处理问题灵活。
d、勤俭节约,为部门节省开支。
e、经常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
f、班余经常协助管理工作,帮助后进者。
g、遇事临危不惧,勇于维护公司利益。
h、内务始终保持良好,做好传、帮、带工作。
2)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将给予嘉奖或晋级。
a、提出合理化建议,对改善管理现状,提高服务质量有重大贡献者。
b、在服务(生产)工作中,创造优异成绩,屡受各界表扬者。
c、发现事故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
d、提出合理化建议,经实施确对公司管理有显著成效者。
e、检举、揭发损害公司利益或违规行为,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者。
f、严格控制开支,节约费用能源有显著成效者。
g、保护公共财产安全、防止重大事故,抢险救灾成绩显著者。
3、惩罚方法
1)凡有下列过失之一者,将受到批评、罚款等处分。
a、迟到早退10分钟之内或上、下班不签到。
b、当值时间干私人事情,收听(看)广播、报纸、杂志、录音、电视,用公司电话办私人事情。
c、当值时间吃东西、聊天。
d、不使用指定之员工通道或搭乘客用电梯,未经允许上班会客,擅自换班、替班,不参加培训、军训。
e、在宿舍会客,留外人住宿,下班后穿工作服上街、外出探亲访友。
f、仪容不整,上班时不穿整洁之工作制服或服装,不按规定位置佩带工号牌(实习证)或员工证及相关饰物。
g、高声喧哗、随地吐痰、乱丢烟头、纸屑等。
h、工作散漫,粗心大意,违反岗位要求。
2)凡有下列过失之一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扣薪、记过处理。
a、对顾客不礼貌,与顾客争辩。
b、值勤时间未经商户允许擅自进入商铺。
c、吵闹、粗言秽语,违反公共场所秩序。
d、擅离工作岗位,经常迟到、早退或委托他人、代他人签到。
e、因疏忽、不小心损坏公司或顾客的财物.
f、当值时间睡觉未造成损失。
g、发现问题故意回避,不处理、不报告、不记录。
h、利用工作之便,泄私愤、损坏公物、浪费材料。
i、公报私仇,以权压人,以老欺新,处理问题不公正。
j、非工作需要,私用工作器具。
3)凡有下列过失之一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降职、降薪或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a、当值时间睡觉。
b、违反操作规程,隐瞒工作过失,造成事故损失。
c、蓄意破坏、损坏、浪费、偷窃公物或顾客之物品。
d、服务态度差,遭到业主、租户合理投诉。
e、未经批准,私自配制商户或公司钥匙。
f、涂改、假造单据、证明及各类质量记录、拾遗不报。
g、不尽忠职守,遇事不及时向领导报告。
h、发生紧急情况时不参与救护或自行逃离现场。
i、进行公司不允许的活动或变相赌搏。
j、不服从上级领导之正确命令,无正当理由不向同事提供协助。
k、搬弄是非、诽谤他人、影响团结、影响声誉。
l、私自复印或向外传播公司相关文件、资料。
m、向商户、顾客索取小费、物品,或其他报酬。
n、道德败坏,乱搞男女关系。
4)凡有以下过失之一者,作即时解除劳动合同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a、贪污、盗窃、索贿、受贿、行贿。
b、侮辱、谩骂、恐吓、威胁他人、与顾客吵架。
c、传播淫秽书刊、录像或使用毒品、麻醉剂或*。
d、酿酒、赌搏或打架,恶意破坏公物或顾客物品。
e、私自外出兼职或利用病休另谋职业。
f、利用职权营私舞弊、谋取私利、假公济私。
g、玩忽职守,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严重后果。
h、经常违反管理规定,屡教不改。
i、由于工作失职使客户财产、公司财产受到严重损失。
g、连续旷工两天或一个月内累计旷工两次。
3、奖惩方式
1)符合以上奖励方法第1)类各条款规定的,可给予口头表扬或部门通报表扬,给予员工月考核加5-10分或11-20分的奖励;符合第2)类各条款规定的,可给予员工月考核加21-30分、书面表扬(《奖励通知书》)或公司通
报表扬的奖励。
2)员工受到公司或部门的任何奖励,部门经理应在部门工作例会上予以宣布,通报表扬应在宣传栏张贴。
3)符合以上惩罚方法第1)类各条款规定的,可给予口头批评,月考核扣5-10分的处罚;符合第2)类各条款规定的,可给予月考核扣11-20分,书面警告(《过失通知书》)的处罚或最后警告(《警告通知书》);符合第3)类各条款规定的,可给予月考核扣21-30分,最后警告(《警告通知书》)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罚。在最后警告后,该员工再一次违反公司有关规定或该员工犯有严重错误,便会受到即时解除劳动合同处理,即时解除劳动合同可在全无提前通知情况下执行,而且不给予任何补偿。
4)员工受到公司或部门的惩罚,部门经理应及时在部门工作例会上予以宣布,并在本部门内部及公司宣传栏上公布。
四、员工奖惩申诉
员工如认为部门给予本人或其他员工的奖惩不合理时,可进行申诉,申诉程序请参阅《内部沟通程序》。
附相关表格:
员工过失通知书;
员工警告通知书;
员工奖励通知书;
解除劳动合同审批表;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第7篇 d酒店员工奖惩制度实施细则
为了更加规范工作流程以及明确事故责任人,现完善奖惩制度,特做如下修订:
一级警告: 5-20元
1、不使用指定员工通道(1′)
2、上岗时仪容仪表达不到酒店规定要求的(1′)
3、行为懒散、无精打采、工作效率低,时常出现差错的(轻微)(1′-4′)
4、上班时间未经批准私自会客,办私事,接打私人电话(2′)
5、非工作需要进入其他部门闲聊(2′)
6、上班时间吃零食,看电视、报纸及杂志(2′)
7、设备不按规定摆放,下班前未将布草车及公区清理干净(2′)
8、工作时未做到三轻的(即说话轻、走路轻、操作轻)(2′)
9、随地吐痰,乱丢烟头或其他杂物(3′)
10、在公共场合吸烟,造成不好影响(3′)
11、擅自不参加例会的(4′)
12、不按时出早餐者,早餐之前准备不充分(4′)
13、擅自减少服务程序,投机取巧达不到酒店要求(4′)
14、经主管领导认定的其他事项
二级警告: 20-50元
1、违反操作规程或工作不认真造成的失误(较重)(5′-10′)
2、没有节约能源、做到人走灯灭的(5′)
3、未按规定及要求乘坐电梯的(5′)
4、在宾馆内拒绝接受保安人员及所属管理人员的正常检查(6′)
5、对客服务不礼貌、与客人争辩(6′)
6、工作散漫,粗心大意,引起宾客投诉(轻微)(6′)
7、工作效率欠佳,引起宾客投诉(轻微)(6′)
8、在工作时间内进行娱乐性活动(8′)
9、下班没有将钥匙交至前台保管的(8′)
10、违反安全规则或乱用其他安全设施(10′)
11、不爱护宾馆财产和使用客用品(10′)
12、和上级或同事争吵,谩骂上级领导或不服从上级指令(10′)
13、未经允许到宾馆客用餐厅用餐及娱乐(10′)
14、利用工作时间进行洗浴的(10′)
15、擅自离岗而影响工作(10′)
16、未经领导同意私自串班、迟到早退及休息的(10′)
17、一个月之内第二次违反一级警告条例者(10′)
18、经主管领导认定的其他事项
严重警告: 50-200元
1、传播小道消息、破坏内部团结、影响合作(15′)
2、拾到客人物品,没有及时上交或告知上级领导的(15′)
3、拒绝在工作需要时加班的(15′)
4、客人退房不更换床单、被罩的、引起二次住客投诉的(15′)
5、宾馆内吵闹、污言秽语,造成不好影响的(20′)
6、当值时玩忽职守,拒绝接受纪律方面的告诫,从而造成工作失误,引起客人投诉(较重)(20′)
7、对宾馆、客人或其他成员财产造成损失、毁坏情节较严重,或知情不报(20′)
8、在房间翻看客人物品或取用客人物品(食物)的(20′)
9、未经宾馆领导允许私自介绍外人与宾馆客人认识(20′)
10、拒绝或故意不完成领导安排的工作及未达到要求标准的(20′)
11、违反正常工作流程,滥用权限以及超越权限的(40′)
11、在宾馆内传播或展示有淫秽内容的物品、照片(40′)
12、有意损坏宾馆内物品或有意浪费现象的(如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要将损失部分全部个人承担,外加处罚)(40′)
13、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的个人利益、违规操作乱用职权(情节严重情况可加大惩罚力度)(40′)
14、撤下的布草放置地上或用布草擦尘的(40′)
15、一个月内重复违反第二条警告条例之规定(40′)
16、经主管领导认定的其他事项
开除解聘:
1、 盗窃宾馆或员工的任何物品
2、 在宾馆内擅自带危险物品、毒品、凶器
3、 向外泄漏宾馆的机密文件、资料、数据
4、 参与卖淫嫖娼行为
5、 侮辱客人或伤害客人身体
6、当值时,使用宾馆物品为自所用
7、 伪造文件意图行骗或采用涂改记录、账单、单据等手段窃取宾馆钱物
8、 向客人索取小费
9、 拒不服从上级行政人员或部门主管、经理的工作指示
10、意图或挑拨打架、殴打他人、互相打斗
11、当班时违反操作规程或不按操作程序工作,造成自身、他人或宾馆财务损失及人员伤亡
12、未经批准私自配制宾馆钥匙
13、没有上交客人遗留物
14、藏匿或故意损坏他人财物
15、知道自己患传染病或影响工作的其他疾病,不向宾馆报告
16、在酒店内做与我国传统道德规范相悖的行为
17、连续三次有工作严重失误
18、刑事犯罪
19、经主管领导认定,并向公司人事部上报的其他严重违纪事项
注:1′=rmb5元
第8篇 z物业公司员工奖惩制度
为保证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贯彻执行,充分调动员工工作的积极性、创造性,实行奖勤罚懒的用人机机制,特制定员工奖惩制度:
(一)奖励
1、奖励种类
(1) 颁发奖状
(2)通报表扬
(3)物质奖励
(4)晋升工资或晋级
(5)发放奖金
2、奖励条件
(1) 对改进公司工作,提高服务质量有重大贡献者
(2)为用户提供热情、耐心、周到的服务,受到用户表扬者。
(3)在发明创造、技术改进、节能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使公司在管理中取得良好经济效益者。
(4)在各类报纸、杂志或学术研讨会发表有关物业管理论文者。
(5)发现事故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
(6)控制开支、节约费用有显着成绩者。
(7)廉洁奉公,敢于抵制不正之风,事迹突出者。
(8)见义勇为,舍己救人,或做好人好事,事迹突出者。
(9)拾金(物)不昧,主动上交者。
(10)敬业爱岗,工作勤恳,任劳任怨,模范遵守公司规章制度者。
3、奖励程序
凡符合奖励条件者,由所在部门将员工事迹以书面形式报告并填写奖励建议书呈报人事部,由人事部核实无误后报公司领导批准后实施。
(二)处分
甲类过失,有不列行为者属甲类过失:
(1)不按公司规定着装
(2)仪表、仪容不整
(3)不按公司规定佩戴员工证
(4)不使用本岗位礼貌用语
(5)不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6)当班时间吃东西、收听广播、看报纸
(7)在当值岗位使用公司电话办理私事过3分钟
(8)在当值岗位上吸烟
(9)丢失公司财物
(10)私自使用公司长途电话
(11)无特殊原因不按时完成上级交办任务
(12)工作时间接待私人来访时间超过15分钟
(13)工作散漫,粗心大意
(14)无故不参加公司的业务培训
(15)一月内无故迟到、早退2次或每次迟到、早退超过10分钟
乙类过失,有下列行为者属乙类过失:
(1)委托他人或代人打钟卡
(2)当班时间睡觉
(3)擅离工作岗位,经常迟到或早退(一周达3次)
(4)因服务态度差受到用户投诉时,与用户争辩、吵闹
(5)在大厦内变相赌博或从事不道德活动
(6)未经批准私自配制大厦内房间钥匙
(7)弄虚作假,涂改单据、证明、记录,报假学历
(8)私自向外界泄露公司机密资料
(9)故意损坏公司或业主财物
(10)不服从领导的正确命令并在公共场合顶撞领导
(11)超越职权范围或违章操作,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
(12)工作时间消极怠工
丙类过失,有下列行为者属丙类过失
(1)以权谋私,敲诈勒索用户或下属
(2)组织及煽动罢工、聚众闹事
(3)工作时间酗酒、赌博、打架
(4)侮辱、谩骂、恐吓、诬告、威胁他人,造谣惑众、搬弄是非
(5)服各态度极差,与用户吵架,或一年累计被用户投诉达3次以上者
&n
bsp; (6)偷窃公司或用户财物
(7)玩忽职守,违反操作规程,造成重大事故或严重后果
(8)恶意破坏公物或他人财物,造成公司或他人重大损失
(9)连续旷工7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10天以上
(10)不服从正常工作调动
(11)私自在外兼职或利用病假、事假炒更
(12)受到国家法律及治安条例处罚
(13)其他严重违反公司规定的行为
(三)处罚种类及执行方法
(1)口头警告:仅限于首次触犯甲类过失的行为,由部门主管签字并报人事部审核备案
(2)书面警告:员工重复触犯甲类过失或首次触犯乙类过失,将给予书面警告,并扣除当月浮动工资的20%
(3)最后书面警告:员工重复触犯乙类过失给予最后书面警告处分,扣当月浮动工资的20%并下调工资一级
(4)降级、撤职、罚款:员工违规给予书面警告外,还可以给予降级、撤职、罚款外分
(5)辞退或开除:员工触犯丙类过失,公司有权给予辞退或开除处理,公司也有权对重复触犯乙类过失、情节严重的员工,给予辞退处分
(6)经公司领导批准,人事部可直接对违规员工签发“警告通知书”。
(四)处罚程序
(1)员工有违纪事实,由所在部门填写《员工违纪警告书》,列明违纪事实,提出处理意见,经见证人或违纪人签名后,送人事部。
(2)普通员工的违纪处罚,由人事部经理审批。
(3)主任级以上员工(含主任级)的违纪处罚,由总经理审批。
(五)处罚的取消
员工从收到“警告通知书”后一年内,如能认真改过,积极工作,连续两次考评为“优”,或因工作成绩突出受到公司的通报表扬,经所在部门主管提出,公司领导批准后,可取消警告处分。
(六)申诉
第9篇 公司员工奖惩制度范本-2
公司员工奖惩制度范本2
第一条 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全体员工。
第三条 对员工的奖惩实行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第四条 奖励办法
第五条 本公司设立如下奖励方法,酌情使用:
1、通告表扬;
2、奖金奖励;
3、晋升提级;
第六条 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通告表扬:
1、品德端正,工作努力;
2、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
3、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
4、有其他功绩,足为其他员工楷模。
第七条 有以下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金奖励
1、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
2、完成计划指标,经济效益良好;
3、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设,为公司采纳;
4、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
5、节约资金,节俭费用,事迹突出;
6、领导有方,带领员工良好完成各项任务;
7、其他对公司作出贡献,董事局或总经理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八条 有以上表现,公司认为符合晋级条件的予以晋级奖励。
第九条 奖励程序如下: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单位提名;
2、监察委员会或监察部会同劳动人事部审核;
3、董事局或总经理批准。其中,属董事局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监察委员会审核,董事局批准;属总经理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监察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第十条 处罚办法
第十一条 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以以下处罚:
1、警告;
2、记过;
3、降级;
4、辞退;
第十二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给以警告处分
1、在工作时间聊天,嬉戏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者或无故迟到,早退,旷工;
3、因过失以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4、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工作守则;
5、无故不参加公司安排的培训课程;
6、初次不遵守主管人员指挥;
7、浪费公物情节轻微;
8。 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
9、遗失员工证或员工守则者及未按要求穿戴整洁工作服和佩戴厂牌;
10、出入厂区不遵守规定或携带物品出入厂区而拒绝警卫或管理人员查询;
11、破坏环境卫生。
第十三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予记过处分:
1、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之命令,未申报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
2、因疏忽导致机器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伤害或伤及他人;
3、在工作场所喧哗,嬉戏,吵闹妨害他人工作;
4、未经许可擅带外人入厂参观;
5、携带危险物品入厂;
6、在禁烟区吸烟者;
7、投机取巧,隐瞒蒙蔽,谋取非分利益;
8、对同仁恶意攻击或诬告,伪证而制造事端;
9、在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躺卧,睡觉者。
10、涂改考勤卡,代替他人打卡或接受他人打卡。
第十四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予降级处分:
1、违反国家法规,法律,政策和公司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2、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的;
3、擅离职守,导致事故,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
4、泄漏生产或业务上机密;
5、违反公司规定带进出物品;
6、遗失经管之重要文件,机件,物件或工具;
7、撕毁公文或公共文件;
8、擅自变更工作方法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
9、拒绝听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监督;
10、违反安全规定措施致公司蒙受重大不利;
11、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
12、造谣生事,散播谣言致公司蒙受重大不利;
第十五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以辞退处分:
1、偷窃同事或公有财物;
2、于受聘时虚报资料,使本公司误信而遭受损害;
3、对上级或同事实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为;
4、违反劳动合同或工作规则情节严重;
5、蓄意损坏公司或他人财物;
6、故意泄漏技术,营业之秘密,致使公司蒙受损害;
7、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指挥,或无理取闹,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的;
8、拒不执行董事局决议及总经理,经理或部门领导决定,干扰工作的;
9、工作不负责任,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10、玩忽职守,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的;
11、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公司资才,损公肥私,造成经济损失的;
12、财务人员不坚持财经制度,丧失原则,造成经济损失的;
13、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敲诈勒索,赌博,流氓,斗殴,尚未达到刑事处罚的;
14、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
15、泄露公司秘密,把公司客户介绍给他人或向客户索取回扣介绍费的;
16、散布谣言,损害公司声誉或影响股价稳定的;
17、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的;
18、无正当理由累计旷工三日,在外从事同类产品职业或在假期在外另谋职业;
19、组织,煽动怠工,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要挟领导,严惩扰乱公司秩序;
20、在厂区范围内赌博;
21、在厂内有伤风化行为;
22、在禁烟区内吸烟或引火,在工作中酗酒滋事妨害生产秩序;
23、经常违反公司规定屡教不改;
> 24、依合同约定调派工作,无故拒绝接受;
25、因行为不当,公司无法再对其信任;
26、其他重大过失或不当行为,导致严重后果;
第十六条 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第10篇 中鑫物业员工奖惩制度
鑫中物业员工奖惩制度
1、表彰奖励
⑴ 在完成工作任务、提高工作质量、增收节支方面作出了显著成绩的员工;
⑵ 在业务开发、经营管理、合理化建议等方面取得了开拓、创新成果的员工;
⑶ 保护公共财产,制止或避免人生、设备等事故,使国家、公司和职工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员工;
⑷ 在改善公司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方面有较大贡献的员工;
⑸ 遵守财经纪律,为维护公司利益严格把关,成绩突出的员工;
⑹ 忠于职守、工作勤恳负责、廉洁奉公事迹突出的员工;
⑺ 其他方面应予以奖励的员工。
2、批评处罚
⑴ 违反劳动纪律、违反规章制度造成不良后果或造成经济损失的员工;
⑵ 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无理取闹、聚众闹事、影响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的员工;
⑶ 玩忽职守,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或者违章指挥造成事故,使公司财产、职工生命遭受损失的员工;
⑷ 工作不负责任,浪费人力、物力、财力,造成经济损失的员工;
⑸ 滥用职权,违反国家政策规定,损公肥私,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失的员工;
⑹ 违反财经纪律,有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等行为的员工;
⑺ 有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敲诈勒索以及其他违法行为的员工;
⑻ 违反公司保密制度,有损公司利益的员工;
⑼ 犯有其他错误的员工。
第11篇 大酒店员工奖惩制度范本
公司对任何一个员工都是奖罚分明的,这样才能很好的管理员工,让员工管理做得最好,下面是企业管理网为大家整理的大酒店员工奖惩制度,请阅读下文,仅供参阅。
第一条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全体员工
第三条对员工的奖惩实行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第四条奖励办法
第五条本酒店设立如下奖励方法,酌情使用:
1.通告表扬;
2.奖金奖励;
3.晋升提级;
第六条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通告表扬:
1.品德端正,工作努力;
2.维护酒店利益,为酒店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
3.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
4.有其他功绩,足为其他员工楷模
第七条有以下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金奖励
1.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
2.完成计划指标,经济效益良好;
3.向酒店提出合理化建设,为酒店采纳;
4.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
5.节约资金,节俭费用,事迹突出;
6.领导有方,带领员工良好完成各项任务;
7.其他对酒店作出贡献,董事局或总经理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八条有以上表现,酒店认为符合晋级条件的予以晋级奖励
第九条奖励程序如下: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单位提名;
2.监察委员会或监察部会同劳动人事部审核;
3.董事局或总经理批准。其中,属董事局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监察委员会审核,董事局批准;属总经理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监察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第十条处罚办法
第十一条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以以下处罚:
1.警告;
2.记过;
3.降级;
4.辞退;
第十二条员工有以下行为给以警告处分
1.在工作时间聊天、嬉戏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者或无故迟到、早退、旷工;
3.因过失以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4.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工作守则;
5.无故不参加酒店安排的培训课程;
6.初次不遵守主管人员指挥;
7.浪费公物情节轻微
8.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
9.遗失员工证或员工守则者及未按要求穿戴整洁工作服和佩戴厂牌;
10.出入厂区不遵守规定或携带物品出入厂区而拒绝警卫或管理人员查询;
11.破坏环境卫生
第十三条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予记过处分:
1.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之命令,未申报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
2.因疏忽导致机器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伤害或伤及他人;
3.在工作场所喧哗、嬉戏、吵闹妨害他人工作;
4.未经许可擅带外人入厂参观;
5.携带危险物品入厂;
6.在禁烟区吸烟者;
7.投机取巧,隐瞒蒙蔽,谋取非分利益;
8.对同仁恶意攻击或诬告、伪证而制造事端;
9.在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躺卧、睡觉者
10.涂改考勤卡,代替他人打卡或接受他人打卡
第十四条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予降级处分:
1.违反国家法规、法律、政策和酒店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2.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的;
3.擅离职守,导致事故,使酒店蒙受重大损失;
4.泄漏生产或业务上机密;
5.违反酒店规定带进出物品;
6.遗失经管之重要文件、机件、物件或工具;
7.撕毁公文或公共文件;
8.擅自变更工作方法致使酒店蒙受重大损失;
9.拒绝听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监督;
10.违反安全规定措施致酒店蒙受重大不利;
11.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
12.造谣生事,散播谣言致酒店蒙受重大不利;
第十五条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以辞退处分:
1.偷窃同事或公有财物;
2.于受聘时虚报资料,使本酒店误信而遭受损害;
3.对上级或同事实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为;
4.违反劳动合同或工作规则情节严重;
5.蓄意损坏酒店或他人财物;
6.故意泄漏技术、营业之秘密,致使酒店蒙受损害;
7.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指挥,或无理取闹,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的;
8.拒不执行董事局决议及总经理、经理或部门领导决定,干扰工作的;
9.工作不负责任,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10.玩忽职守,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的;
11.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酒店资才,损公肥私,造成经济损失的;
12.财务人员不坚持财经制度,丧失原则,造成经济损失的;
13.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敲诈勒索、赌博、流氓、斗殴,尚未达到刑事处罚的;
14.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
15.泄露酒店秘密,把酒店客户介绍给他人或向客户索取回扣介绍费的;
16.散布谣言,损害酒店声誉或影响股价稳定的;
17.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的;
18.无正当理由累计旷工三日,在外从事同类产品职业或在假期在外另谋职业;
19.组织、煽动怠工,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要挟领导,严惩扰乱酒店秩序;
20.在酒店内赌博;
21.在酒店内有伤风化行为;
22.在禁烟区内吸烟或引火,在工作中滋事妨害经营秩序;
23.经常违反酒店规定屡教不改;
24.依合同约定调派工作,无故拒绝接受;
25.因行为不当,酒店无法再对其信任;
26.其他重大过失或不当行为,导致严重后果;
第十六条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七条员工有上述行为造成酒店经济损失的,责任人除按上条规定承担应负的责任外,按以下规定赔偿酒店损失;
1.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下(含5万元),责任人赔偿10%一50%;
2.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的,由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报总经理或董事局决定责任人应赔偿的金额
第十八条企业领导发现本企业员工犯有本《制度》第三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时,应及时向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报告;员工也可向上述部门检举、揭发任何人的违纪违章行为,要求处理
第十九条监察部监察委员会接到报告、检举、揭发,立即报经总经理或董事局批准后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完毕,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提出《处理意见书》呈报总经理或董事局批准,交有关部门执行并通知受处分人
第二十条给予员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应当慎重决定。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过一定会议讨论,征求有关部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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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篇 某企业员工奖惩制度
企业员工奖惩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企业管理,教育员工遵守国家法规和政令,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以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维护正常工作程序,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制订原则是:
1.有章可依,有章必依,违章必分,有奖有惩,奖惩严明,赏罚有度;
2.精神鼓励与物质鼓励相结合,教育与惩罚相结合。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及下属各公司。
第四条 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负责贯彻并督察实施情况。
第五条 本公司员工的奖励分为“奖金”、“记大功”、“记功”、“嘉奖。
(一)员工有下情况之一者,可用于“奖金”或“记大功”
1.对主办业务有重大革新,提出具体方案,经实行确有成效者。
2.办理重要业务成绩特优或有特殊成绩者。
3.适时消灭意外事件,或重大变故,使公司免遭严重损害者。
4.在恶劣环境下,冒着生命危险尽力职守者。
5.对于舞弊或有危害公司权益的事情,能事先揭发、制止者。
6.研究改善生产设备,有特殊功效者。
(二)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于“记功”
1.对于主办业务有重大拓展或改革具有实效者。
2.执行临时紧急任务能依限完成者。
3.协且(一)项1至3款人员完成任务确有贡献者。
4.利有废料有较大成果者。
(三)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予“嘉奖”
1.品行优良、技术超群、工作认真、恪尽职守者。
2.领导有方,使业务工作拓展有相当成效者。
3.预防机械发生故障或抢修工程命名生产不致中断者。
4.品行端正,遵守规章、指导,堪为全体员工楷模者。
5.节省物料,有显著成绩者。
(四)其他对本公司或公众有利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亦予以奖励。
第六条 员工奖励,以嘉奖3次等于记功1次,记功3次等于记大功1次。
第七条 本公司员工的惩处分为“免职或解雇”、“降级”、“记大过”、“记过”、“警告”。
(一)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以“免职或解雇”处分
1.假借职权,营私舞弊者。
2.盗窃公司财物,或挪用公款,或故意毁损公物者。
3.携带违禁品进人工作场所者。
4.在工作场所聚赌或斗殴者。
5.不服从主管的指挥调遣,且有威胁行为者。
6.利用工作时间,擅自在外兼职者。
7.逾期仍移交不清者。
8.泄漏公司机密,捏造谣言或酿成意外灾害,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9.品行不端,严重损及公司信誉者。
10.仿效上级主管人签字,盗用印信者或擅用公司名义者。
11.连续旷工3天或全年旷工达7日以上者
12.记大过达2次者。
(二)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降级”、“记大过”处分
1.直属主管对所属人员明知舞弊有据,而予以隐瞒庇护或不为举报者。
2.故意浪费公司财物或办事疏忽使公司受损者。
3.违抗命令,或有威胁侮辱主管的行为情节较轻者。
4.泄漏机密或虚报事实者。
5.品行不端有损公司信誉者。
6.在物料仓库或危险场所违背禁令,或吸烟引火者。
7.在工作场所男女嬉戏,有妨害风化行为者。
8.全年旷工达对日以上者。
(三)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以予“记过”处分
1.疏忽过失致公物损坏者。
2.未经准许,擅自带外人入厂参观者。
3.工作不力,屡劝不改者。
4.在工作场所酗酒滋事,影响秩序者。
5.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者。
6.顶替签到或打卡者(本人及顶替者)。
(四)员工具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警告”处分
1.遇非常事变,故意规避者。
2.在工作场所内喧哗或口角,不服管教者。
3.办事不力,于工作时间内偷闲怠眠者。
4.浪费物料者。
5.办公时间,私自外出者。
6.科长级以上人员,月份内迟到、早退次数累计7次(含7次) 以上者。
(五)其他违反本公司各规章,应于惩戒事项顶者,应分别予以惩处
第八条 员工之惩处,警告3次等于记过二次,记过3次等于记大过1次,累计记大过2次,应予免职或解雇。
第九条 员工的奖惩,应叙明事实以书面通知本人并摘录事由公布众知。
第十条 本章所称嘉奖与警告、记功与记过、记大功与记大过可以相互抵消。
第十一条 本公司为求对员工考核、调迁、奖惩公平起见,可设置员工考评审议委员会。其组织规程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