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上墙制度-防火责任人安全责任制
安全上墙制度:防火责任人安全责任制
1、严格执行消防法规,贯彻执行消防管理制度。
2、将消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与生产经营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3、执行防火安全制度,依法纠正违章行为。
4、组织防火安全检查,主持整改火险与事故隐患。
5、组织交流经验,评比表彰先进。
6、协助公安机关调查火灾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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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篇 上墙制度-物资机电主管安全责任制
安全上墙制度:物资、机、电主管安全责任制
1、保证施工现场使用的一切机具和附件等,在购入时,必须有出厂合格证明;发放时,必须保证符合安全要求,回收后必须检修。
2、采购的劳动保护用品等物资必须符合规范标准,特别是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漏电保护器等必须符合国家和上级规定标准。
3、对必须的安全用品、材料、应纳入供应计划,优先供应。
4、对发放的机具及防护用品等严格管理。如对架设工具、安全帽、安全网等要定期组织检查、试验、和鉴定,对不合格的及时报废、更新,确保使用安全。
5、要加强对氧气瓶、乙炔瓶的管理。做到气瓶防震圈、瓶幅齐全,装卸、运输时防碰撞和剧烈震动。
6、经常对所属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和遵守安全规章制度的宣传教育。
7、认真贯彻执行各种机、电、起重设备、受压容器的安全操作规程;
对各种机、电、起重设备、所用气瓶、受压容器、各种中小型机具的安全运行负责。
8、所管理的机电、起重设备的受压容器的防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并要有出厂合格证及完整的技术资料;要经常进行检查、检测、维修、维护;使用前要制订安全运行措施。
9、对机电、起重设备的作业人员要定期培训、考核、并签发作业合格证,制止无证从事上述工作;制止违章作业,不违章指挥。
10、对严重危及职工安全的机械设备应会同技术部门提出技术改进措施,并付诸实施。
11、负责现场机械设备验收工作,合格后,方可交给工人使用。
12、所用一切机电设备等要符合安全要求,并指定专人定期检查。对违章作业人员和发生机电、动力设备事故要认真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
13、参加由于机械、动力造成的重大人身伤亡事故的调查,并针对事故原因提出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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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篇 上墙制度-项目经理安全责任制
安全上墙制度:项目经理安全责任制
1、项目经理对项目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并列入议事日程。贯彻'一把手'负责制的原则,要把安全生产摆在第一位,每周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分析安全生产情况,解决存在问题。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法令、规章和制度,并组织检查执行情况。
3、按权限组织编制、审批、布置本项目全面工作的同时,编制、审批、布置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
4、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特别是对各级管理人员,要经常进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教育;对各职能部门进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教育;安排对入场的新工人要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检查执行情况。
5、对改善劳动条件,减轻笨重体力劳动,消除噪声、治理尘毒危害等方面,要负责组织技术人员制定措施和规划,认真落实,按照国家、省和东莞市有关规定,在权限范围每年必须按比例拨给安全措施经费。
6、每当施工现场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必须迅速赶往现组织场抢救处理。
7、合理安排、正确使用安全生产方面的经济奖罚款项,对安全管理有显着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地给予表扬和奖励;对安全管理差又屡教不改并多次发生事故的单位和责任者,要及时地给以批评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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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 上墙制度-技术负责人安全责任制
安全上墙制度:技术负责人安全责任制
1、对施工生产的一切技术问题负安全责任。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规章和制度并检查执行情况。
2、组织编制、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新的施工工艺,必须贯彻'安全第一'的思想。制订安全技术措施,要具体、要有针对性,安全措施要渗透到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的各个环节中去,使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成为科学的全面指导施工的依据。并检查执行情况。
3、对改善劳动条件,减轻笨重体力劳动,消除噪声,治理尘毒危害及加强防护等,从技术上负责。要组织技术人员,从技术革新,工艺改革方面提出解决方案,纳入计划并督促检查实施。
4、负责领导安全技术方面的宣传教育、培训、考核工作、定期分析,总结和交流安全技术工作的经验。对分包单位及部门进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教育,并检查执行情况。
5、会同主管领导和安全生产部门人员组织、参加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责成有关人员,提出有效的技术措施,限期解决,并令其制订不使问题重复出现的措施。严格执行开工前的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6、参加重大伤亡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针对事故原因,从技术方面提出防范措施并贯彻实施。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行为有权立即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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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篇 上墙制度-施工员安全责任制
安全上墙制度:施工员安全责任制
1、认真执行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对所管辖班组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2、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操作规程,针对生产任务特点,向班组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履行签认手续,并对规程、措施、交底的执行情况经常检查,随时纠正违章作业。
3、经常检查所辖班组的作业环境及各种设备、设施的安全状态,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重点、特殊部位的施工,必须检查作业人员及各种设备、设施状况是否符合要求。严格依照安全技术交底的要求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其执行,做到不违章指挥。
4、定期和不定期组织所辖班组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接受安全部门或人员的安全监督检查,及时解决发现的不安全隐患问题。
5、对分管工程项目应用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严格执行申报、审批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停止使用,并上报有关部门或领导;
6、发生因工伤亡及未遂事故要保护现场,立即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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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篇 上墙制度-工程主管安全责任制
安全上墙制度:工程主管安全责任制
1、在编制生产计划的同时,组织编制安全技术措施,随同布置生产逐级交底,在检查、总结生产计划的同时,检查、总结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
2、要合理的组织、安排生产,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要贯彻'安全第一'的思想,生产必须服从安全,不得冒险违章作业。安排月、周作业计划时,要将支、拆安全网、搭、拆脚手架等列为正式工序,给予时间保证。
3、认真贯彻执行施工现场管理办法,协助主管领导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定期检查,推进施工管理,做到文明施工。
4、在安排生产计划时,要充分考虑职工的劳逸结合,对改善劳动条件的工程项目(如解决尘毒、噪声等)必须纳入生产计划。
5、对新技术、新结构、新工艺、新机具等,要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
6、会同劳动部门、教育部门编制安全技术教育计划,向职工进行安全技术教育。
7、参加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提出技术改进措施,并检查实行情况。
8、参加死亡事故,重伤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并针对事故原因提出技术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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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篇 上墙制度-安全员岗位责任制
安全上墙制度:安全员岗位责任制
1、在公司安全生产部经理的领导下,宣传贯彻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规章、对本项目的安全负有监督检查的职责。
2、根据公司安全生产部经理布置的工作制定所管辖区域的安全活动计划。总结交流推广安全生产和安全管理方面的先进经验。参加安全生产部经理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会审工作的交底,对自身所在区域的安全措施部分提出意见和要求。
3、直接对公司安全生产部经理负责、配合公司安全生产部经理开展各项安全活动,监督各级管理、生产人员的安全行为、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并检查其执行情况。
4、有权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遇有严重险情,有权责令先行停止生产。对不听从指令、严重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者,有权越级汇报。
5、协助有关部门制订或修订管辖区域的安全生产制度和管理办法,并配合有关部门组织特殊工种的技术培训、考核、签发安全作业合格证。
6、参加因工伤亡事故调查,进行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并按规定及时上报,对重大伤亡事故和严重未遂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7、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抓住典型事例,解剖分析,重奖重罚,推动安全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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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篇 上墙制度-班组长安全责任制
安全上墙制度:班组长安全责任制
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合理安排班组人员工作,对本班组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2、经常组织班组人员学习安全操作规程,监督班组人员正确使用个人劳保用品,不断提高自保能力;
3、认真落实安全技术交底,做好班前讲话,不违章指挥、冒险蛮干;
4、经常检查班组作业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上报有关领导;
5、认真做好新工人的岗位教育;
6、发生因工伤亡及未遂事故,保护好现场,立即上报有关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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