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消防责任制度:施工现场
1、除指定的吸烟点,严禁在场区内吸烟,燃火作业必须按规定远离易燃、易爆物品﹔
2、施工现场的重点部位,要定点、定人、定措施,如油库、爆炸物品库、材料库、备品库和营房,电工房、木工房等,木料、油枕堆积物等应挑选责任心强、身体好的员工担任巡守打工的任务。
3、施工现场的料库,材料堆积由材料员负责防火安全,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按规定修建库房。油类、化工品要建立严格的请领、保管制度,指派专人负责。
4、施工现场和营房的电力线、照明线的安装必须符合安全用电规程,由电工负责定期进行检查,裸露、陈旧的电线及时更换。露天的开关一律装箱加锁,并有可靠的防雨措施。
5、施工现场的重点部位,应根据需要配备灭火器及其它防火器材,专职安全员要对消防器材的数量、质量定期检查。
6、施工现场的临时火源应与易燃、易爆物品、电力线保证足够的安全距离,并由施工班组负责临时火源的监视及熄灭。
7、施工现场的集体宿舍,办公室以及独立采暖的工作间、打更房等严禁以任何理由存放零星汽油、煤油等易燃、易爆物品。
8、施工现场和高大、危险场所要设置避雷针和接闪器。
9、电气设备的开关安全罩、火花罩、安全保护器、避雷器、接地装备等必须完好无损,电器材料连接地点之间的接触必须良好,避免产生电火花而引起燃烧﹔
第2篇 施工现场消防责任制度
1、除指定的吸烟点,严禁在场区内吸烟,燃火作业必须按规定远离易燃、易爆物品﹔
2、施工现场的重点部位,要定点、定人、定措施,如油库、爆炸物品库、材料库、备品库和营房,电工房、木工房等,木料、油枕堆积物等应挑选责任心强、身体好的员工担任巡守打工的任务。
3、施工现场的料库,材料堆积由材料员负责防火安全,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按规定修建库房。油类、化工品要建立严格的请领、保管制度,指派专人负责。
4、施工现场和营房的电力线、照明线的安装必须符合安全用电规程,由电工负责定期进行检查,裸露、陈旧的电线及时更换。露天的开关一律装箱加锁,并有可靠的防雨措施。
5、施工现场的重点部位,应根据需要配备灭火器及其它防火器材,专职安全员要对消防器材的数量、质量定期检查。
6、施工现场的临时火源应与易燃、易爆物品、电力线保证足够的安全距离,并由施工班组负责临时火源的监视及熄灭。
7、施工现场的集体宿舍,办公室以及独立采暖的工作间、打更房等严禁以任何理由存放零星汽油、煤油等易燃、易爆物品。
8、施工现场和高大、危险场所要设置避雷针和接闪器。
9、电气设备的开关安全罩、火花罩、安全保护器、避雷器、接地装备等必须完好无损,电器材料连接地点之间的接触必须良好,避免产生电火花而引起燃烧﹔
第3篇 工程指挥部施工现场消防责任制度
工程项目指挥部施工现场消防责任制度
一、除指定的吸烟点,严禁在场区内吸烟,燃火作业必须按规定远离易燃,易爆物品;
二、施工现场的重点部位,要定点,定人,定措施,如油库,爆炸物品库,材料库,备品库和营房,电工房,木工房等,木料,油枕堆积物等应挑选责任心强,身体好的员工从事巡守作业及保管任务.
三、施工现场的料库,材料堆积由材料员负责防火安全,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按规定修建库房.油类,化工品要建立严格的请领,保管制度,指派专人负责.
四、施工现场和营房的电力线,照明线的安装必须符合安全用电规程,由电工负责定期进行检查,裸露,陈旧的电线及时更换.露天的开关一律装箱加锁,并有可靠的防雨措施.
五、施工现场的重点部位,应根据需要配备灭火器及其它防火器材,专职安全员要对消防器材的数量,质量定期检查.
六、施工现场的临时火源和电力线应与易燃,易爆物品保证足够的安全距离,并由施工班组负责临时火源的监视及熄灭.
七、施工现场的集体宿舍,办公室以及独立采暖的工作间,打更房等严禁以任何理由存放零星汽油,煤油等易燃,易爆物品.
八、施工现场高大建筑物,易燃易爆材料库房,如汽油,煤油库房,变电站建筑等危险场所要设置避雷针或其它防雷接地装置.
九、电气设备的开关安全罩,灭弧罩,安全保护器,避雷器,接地装备等必须完好无损,电器材料连接地点之间的接触必须良好,避免产生电火花而引起燃烧;
第4篇 安全消防责任制度-施工项目
一、项目防火制度的建立
1、施工现场都要建立、健全防火责任及检查制度。
2、建立义务消防队,人数不少于施工总人员的10%。
3、建立动用明火审批制度,按规定划分级别审批手续完善,并有监护措施。
二、项目消防器材的配备
1、临时搭设的区域内,每 100m2配备2只10l灭火器。
2、大型临时设施总面积超过1200 m2,应备有专供消防用的积水桶(池)、黄砂池等设施,上述设施周围不得堆放物品。
3、临时木、机具间等每25 m2配备一只种类合适的灭火器,油库、危险品仓库应配足够数量、种类合适的灭火器。
三、施工现场的防火要求
1、各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3、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道畅通无阻,并要安排力量加强值班巡逻。
4、施工作业期间需搭设临时性建筑时,必须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施工结束应及时拆除。但不得在高压架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5、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6、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10m,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m;若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7、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的存放之间距离不得小于2 m,使用时,二者的距离不得小于5m。
8、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应完整有效,否则不准使用。
9、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10、冬期施工采用保温加热措施时,应符合以下要求:
(1)采用电热器加温,应设电压调整器控制电压,导线应绝缘良好,连接牢固,并在现场设置多处测量点。
(2)采用锯末生石灰蓄热,应选择安全配方比,并经工程技术人员同意后方可使用。
(3)采用保温或加热措施前,应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过程中,应安排专人巡逻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11、施工现场的动火作业,必须执行审批制度。
(1)一级动火作业由项目经理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指挥部协调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2)二级动火作业由项目经理部主管生产的副经理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项目经理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3)三级动火作业由施工现场班组填写动火申请表,经主管生产的副经理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第5篇 施工项目安全消防责任制度
一、项目防火制度的建立
1、施工现场都要建立、健全防火责任及检查制度。
2、建立义务消防队,人数不少于施工总人员的10%。
3、建立动用明火审批制度,按规定划分级别审批手续完善,并有监护措施。
二、项目消防器材的配备
1、临时搭设的区域内,每 100m2配备2只10l灭火器。
2、大型临时设施总面积超过1200 m2,应备有专供消防用的积水桶(池)、黄砂池等设施,上述设施周围不得堆放物品。
3、临时木、机具间等每25 m2配备一只种类合适的灭火器,油库、危险品仓库应配足够数量、种类合适的灭火器。
三、施工现场的防火要求
1、各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3、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道畅通无阻,并要安排力量加强值班巡逻。
4、施工作业期间需搭设临时性建筑时,必须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施工结束应及时拆除。但不得在高压架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5、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6、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10m,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m;若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7、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的存放之间距离不得小于2 m,使用时,二者的距离不得小于5m。
8、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应完整有效,否则不准使用。
9、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10、冬期施工采用保温加热措施时,应符合以下要求:
(1)采用电热器加温,应设电压调整器控制电压,导线应绝缘良好,连接牢固,并在现场设置多处测量点。
(2)采用锯末生石灰蓄热,应选择安全配方比,并经工程技术人员同意后方可使用。
(3)采用保温或加热措施前,应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过程中,应安排专人巡逻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11、施工现场的动火作业,必须执行审批制度。
(1)一级动火作业由项目经理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指挥部协调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2)二级动火作业由项目经理部主管生产的副经理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项目经理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3)三级动火作业由施工现场班组填写动火申请表,经主管生产的副经理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第6篇 施工项目安全消防责任制度5
施工项目安全消防责任制度(五)
一、项目防火制度的建立
1、施工现场都要建立、健全防火责任及检查制度。
2、建立义务消防队,人数不少于施工总人员的10%。
3、建立动用明火审批制度,按规定划分级别审批手续完善,并有监护措施。
二、项目消防器材的配备
1、临时搭设的区域内,每 100m2配备2只10l灭火器。
2、大型临时设施总面积超过1200 m2,应备有专供消防用的积水桶(池)、黄砂池等设施,上述设施周围不得堆放物品。
3、临时木、机具间等每25 m2配备一只种类合适的灭火器,油库、危险品仓库应配足够数量、种类合适的灭火器。
三、施工现场的防火要求
1、各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3、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道畅通无阻,并要安排力量加强值班巡逻。
4、施工作业期间需搭设临时性建筑时,必须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施工结束应及时拆除。但不得在高压架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5、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6、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10m,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m;若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7、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的存放之间距离不得小于2 m,使用时,二者的距离不得小于5m。
8、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应完整有效,否则不准使用。
9、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10、冬期施工采用保温加热措施时,应符合以下要求:
(1)采用电热器加温,应设电压调整器控制电压,导线应绝缘良好,连接牢固,并在现场设置多处测量点。
(2)采用锯末生石灰蓄热,应选择安全配方比,并经工程技术人员同意后方可使用。
(3)采用保温或加热措施前,应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过程中,应安排专人巡逻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11、施工现场的动火作业,必须执行审批制度。
(1)一级动火作业由项目经理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指挥部协调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2)二级动火作业由项目经理部主管生产的副经理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项目经理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3)三级动火作业由施工现场班组填写动火申请表,经主管生产的副经理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第7篇 建筑二公司施工现场消防责任制度
建筑分公司施工现场消防责任制度
1、施工现场消防人人有责。现场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消防制度、消防设施、设备、消防器材的日常管理工作,其他作业人员有遵守施工现场消防制度的义务,做到施工现场消防安全。
2、施工现场必须建立、健全防火检查制度。建立义务消防队,人数不少于施工总人员的10%,并定期组织义务消防队开展消防演练活动。建立动用明火审批制度,按规定划分级别,审批手续完善,并有监护措施。
3、施工现场消防器材的配备
(1)临时搭设的建筑物区域内,每100 m2配备2支8l灭火器。
(2)大型临时设施总面积超过1200m2,应备有专供消防用的积水桶(池)、黄砂池等设施,上述设施周围不得堆放物品。
(3)临时木工间、油漆间和木、机具间、厂、站等每25 m2配备1支合适的灭火器,油库危险品仓库应配备足够数量、各类合适的灭火器。
(4)24m以上高层建筑施工现场,应设置具有足够扬程的高压水泵或其他防火设备和设施。
4、施工现场的防火要求
(1)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3)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并要安排力量加强值班巡逻。
(4)施工作业期间需搭设临时性建筑时,必须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施工结束应及时拆除。但不得在高压架空线路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5)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好。
(6)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乙炔瓶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小于10m,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小于30m;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7)乙炔瓶和氧气瓶的存放之间距离不得小于5m,使用时,二者的距离不得小于5m。
(8)氧气瓶、乙炔瓶等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应完整有效,否则不准使用。
(9)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
(10)冬期施工采用保温加热措施时,应制定消防安全措施,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过程中,应安排专人巡逻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11)施工现场的动火作业,严格按照一、二、三、四级动火审批制度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