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施工安全管理责任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条 各工区要明确各部门的施工安全管理责任人,并将工区经理、工区总工、安全副经理和安全工程师、安全员、旁站员等安全管理责任人名单要统一上报建设单位安全质量部登记。
第二条 安全管理责任人必须及时到岗到位,不得在其它部门中负责施工安全管理工作,一旦发现重复使用,将对有关人员严肃处理。
第三条 报送的登记人员原则上不得变更,因特殊情况确需变更的,根据岗位资格和其任职条件,报有关部门批准,并报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备案。
第四条 施工安全管理责任人要根据已在建设单位登记备案的职责、职权和岗位,担负起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五条 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已制定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执行,若出现违反上述规定,要追究已报建设单位登记备案的施工安全管理责任人的责任。
第2篇 外单位在炼铁厂工作施工交纳安全抵押金管理办法环保要求
1 目的
为了加强外单位在炼铁厂工作、施工作业中的安全管理,使作业人员认真执行炼铁厂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确保外来作业人员和炼铁厂职工人身及设备安全,并保护我厂生产、生活环境和自我保护。特根据《天津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外用工(外包工、售后服务人员)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此办法明确了炼铁厂对外单位作业、施工实行安全抵押管理内容,同时对外单位人员作业管理的检查与考核也做了具体规定。
3管理内容及要求
3.1管理职能
炼铁厂的设备管理科、生产技术科负责外单位作业、施工中的安全管理。由炼铁厂生产技术科执行罚款并签署发放收据,被罚款单位、炼铁厂生产技术科各留存1份。
3.2 抵押办法
凡炼铁厂以外所有单位(包括公司内其它单位)来炼铁厂承包作业、施工项目,签定安全协议及安全施工方案的同时,一性交纳安全抵押金10000元(现金),凡在作业、施工中未发生违规违制及野蛮作业、事故险肇、安全事故、及损坏炼铁厂设备现象,工作完成后将全额返还。
3.3考核范围
3.3.1 外单位作业、施工人员必须执行炼铁厂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及有关设备、五防要求。
3.3.2 严禁野蛮作业、施工或损坏炼铁厂的设备及设施。
3.3.3 特殊工种作业、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全体人员劳动保护穿戴整齐,作业、施工部门必须安排专(兼)职人员负责安全工作。
3.3.4 由外来人员责任造成自身人员伤害或造成他人人身伤害及重大险肇。
3.3.5 不听从炼铁厂有关人员指挥或不按有关规定作业、施工。
3.4检查与考核
3.4.1 凡未按照炼铁厂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作业、施工的单位或个人。一经查出或举报核实后,每一人或一项,将按照以下考核内容进行处罚
3.4.2 施工前没有制定安全施工方案的,每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3.4.3 要害部位无警示标志的,每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3.4.4临时线不按规定架设的,每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3.4.5 手持式、移动式电动工具无“一机一闸一保护”的,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3.4.6 未经工程负责人批准,擅自提前进场或开工,对施工单位罚款500元。
3.4.7 未经生产技术科审查批准而开工、作业的或施工后补办安全协议的罚款500元,外委施工因故需延期,未到生产技术科补办延期安全协议的,一次罚款500元。
3.4.8 进入作业现场劳动保护用品穿戴不齐,违者每项罚款100元,若作业、施工现场一次发现3人以上劳保用品穿戴不齐,罚作业、施工负责单位300元。(连带考核)
3.4.9 进入两米以上高处作业必须佩戴安全带和专人监护,违者罚款100元,若一次发现2人以上违反此规定,罚作业、施工负责单位300元。(连带考核)
3.4.10 起重吊物上、下严禁站人,天车吊运作业时应设专人指挥监护,天车工和地面作业及指挥人员配合时自然形成互保关系,并在地面人员撤离到安全地带方可鸣铃启车。违者罚款200元。
3.4.11 氧气瓶与乙炔瓶应保持安全距离,违者罚款200元。
3.4.12 使用乙炔瓶时,必须配用乙炔专用减压器和回火防止器,违者罚款200元。
3.4.13 乙炔瓶、氧气瓶混放、乙炔瓶倒放使用,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3.4.14 氧气瓶与乙炔应远离高温、明火、熔融金属飞溅物和可燃易燃物于10米外,违者罚款200元。
3.4.15 安全设施、装置有隐患或缺陷发现一处罚款200元。
3.4.16 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问题自己能整改但未不整改也不上报的,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3.4.17 未经许可擅自侵占安全通道,经指出没有整改的,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3.4.18 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通道口等不符合安全防护要求的,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3.4.19 无证从事特殊工种作业的,每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3.4.20 应设有监护的作业,而没有设专人监护的,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3.4.21 施工过程中损坏的安全设施应立即恢复,违者罚款300元。
3.4.22 高空作业抛物罚款100元。
3.4.23 在炼铁厂危险区域进行施工作业,未采取有效安全措施,罚款200元。
3.4.24 不准擅自触动炼铁厂机电设备、电缆电线、仪器仪表和各种阀门、违者罚款300元。
3.4.25 违反公司职工安全准则任何一条,罚款100元。
3.4.26 未经批准擅自进入危险区域、煤气区域者罚款200元。
3.4.27 未经批准擅自进入作业、施工方案规定以外的区域或进入无关区域罚款100元。
3.4.28 发生责任险肇事故,造成的损失不严重,每起罚款400元。如损失严重视其损失程度加倍处罚。
3.4.29 发生轻伤事故,每起处罚1500元。
3.4.30 发生重伤事故,。每起处罚4000至14000元。
3.4.31 对重复发生险肇和安全事故的施工方,从重在原罚金额的基础上按1.5倍罚款。
3.4.32 作业、施工单位人员由于各种违章行为,造成炼铁厂职工伤亡或设备、生产受到损失的一切费用,均由事故责任者所在单位承担。抵押金将全部扣除。
3.4.33 作业、施工方凡违反上述规定发生一切伤害,(本单位人员或其他单位人员)应承担全责及所有赔偿。
3.4.34 如施工单位不及时交纳处罚金,加倍从承包费用中扣除。
3.4.35 以上规定望各施工单位和检修单位认真遵照执行。
3.4.36 环保要求
3.4.36.1 参加相应班组环保认证知识的学习及培训,提高环保意识,掌握环保技能,有保护我厂生产、生活环境的责任与义务。
3.4.36.2 清理物料时,禁止由高处往下扔料,以免造成严重环境污染。
3.4.36.3 注意节水、节电、节省能源资源,防止浪费。
3.4.36.4 生产、生活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必须按各作业区要求,分类处置,不得随意丢弃。
3.4.36.5 进入粉尘岗位必须佩戴防尘口罩,劳保用品要齐全。
3.4.36.6 必须保护我厂环保设施,不得随意破坏。
4相关记录
《炼铁厂安全施工方案》及安全检修措施
《违章罚款收据》
第3篇 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项目部质量、安全生产管理,树立“安全生产、顾全大局”的理念,杜绝各类质量及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施工人员必须服从项目部的管理,对不服从项目部人员管理者第一次下整改通知单,第二次对当事人罚款100元,再次加倍。与项目人员吵架,罚款100元,再次清除场地。
二、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穿拖鞋、穿裙子者,不戴安全帽罚款20元,不系安全帽带罚款10元,2米以上高处作业不戴安全带者,每人一次罚款100元。各班组对不合格的安全帽必须更换。施工现场严禁吸烟,违者一次罚款20元,对在外架、电梯井、卸料平台、楼梯间等危险作业地点施工时不系安全带者罚款200元。
三、手持电动工具必须有防护,电缆为二芯电缆,电线不得随地乱拉,施工现场用电设备的电缆不得绑扎或悬挂在钢筋上,必须采用符合安全使用标准的方法,违者一处罚款50元。
四、劳务公司必须对各班组进行综合治理及安全教育,并做好详细记录,每10天报送项目部安全员一次,不按时报送者给予100元罚款。
五、各班组长必须做好班前安全交底和上班前的安全注意事项,认真填写班前安全生产活动记录,每10天报送项目部安全员一次,不按时报送者给予该班组长100元罚款。
六、劳务公司对项目部通知不执行,每天罚款100元,直至完成,各施工班组对于项目部下发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必须及时进行整改,并认真填写整改报告书报项目部验收,整改不及时每天罚款200元,未报整改报告书罚款100元。
七、严禁使钢管、钢筋、扣件等材料物品从楼层上掉下来或向下抛掷任何物品,未造成安全事故者罚款500元,对班组罚款1000元;造成安全事故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八、项目部通知开会不到、不请假者一次罚款200元,迟到者罚款50元。职工晚上外出必须给施工队长请假,凡不请假外出人员,如遇突发事件,由本人负全部责任。
九、宿舍内禁止私自乱接电线,不准用电炉、电热器、煤气做饭,违者处罚500元。
十、各班组使用的配电箱由各班组自己负责进行保管,并由专人负责,箱内元器件及箱体因人为原因损坏,由各班组人员赔偿。
十一、施工作业时,脚手架必须高出作业面1.2米以上,临边作业必须做好防护措施后方可作业,防护不及时给予责任班组200元罚款。高空作业必须搭设操作平台,违章作业罚款50元。
十二、脚手架上严禁堆放任何材料、设备,违者给予责任班组200元罚款,发生推诿、扯皮现象时,给予该现场所有施工班组500元罚款。
十三、脚手架上各种防护材料(水平网、密目网、架板等)严禁任意拆除,违者给予责任班组200元罚款,违章人员50元罚款。
十四、脚手架、预留洞口、电梯井的防护应及时做好,防护不及时,第一次下整改通知,第二次给予责任班组200元罚款,再次加倍。防护完成后严禁任意拆除,电梯井防护发现未通知项目部而拆除者给予劳务公司1000元罚款。
十五、施工洞口的防护,劳务公司必须设专人负责,并将人员报项目部,防护不及时,给予责任人200元罚款。
十六、当天没有上班的人员,严禁在施工现场走动,严禁不戴安全帽、穿拖鞋,违者给予当事人50元罚款,责任班组200元罚款。
十七、各施工班组的机械设备,必须指定使用责任人,并报项目部,专人专机,严禁非操作人员使用机械设备,违者对违章人员给予50元罚款。
十八、施工现场的照明必须符合施工规范的要求,严禁将碘钨灯做为移动照明使用,违章使用每处罚款50元。
十九、各班组新增人员必须报项目部备案,劳务公司对新增加人员进行岗前安全教育,新增人员未经过安全教育及未报项目部备案,发现一人给予劳务公司100元罚款,发生安全事故由劳务公司承担责任,并由项目部按照规章制度进行处罚。
二十、凡项目部规定、各种施工标准、规范规定的,须报项目部审批的工作(如拆模、动火等),必须报项目部审批,经项目部检查发现未经审批而进行作业的,对于违章班组每次100元罚款。
二十一、项目部制订的规章制度,劳务公司及各施工班组必须组织人员学习了解,因施工人员不熟悉了解本制度而发生与项目部管理人员争吵者,将给予违章班组500元罚款,违章人员每一次给予50元罚款,第二次则将此人员清除出场。
二十二、木工场及制作厂严禁吸烟,违章者第一次给予50元罚款,第二次清除出场。
二十三、施工现场材料必须堆放整齐,各班组材料由各班组自行负责,定时清理、打扫,钢筋按型号架空码放,一头见齐,成品材料堆放整齐木材见方,各种使用过的木料、板材按规格、大小尺寸堆放整齐,钉子清理干净,锯末每天清理一次,尤其是拆模后,必须将楼层清扫干净,清理朝天钉;架杆按规格尺寸,搭架子堆放整齐,一头见齐。以上各种材料标牌清晰,项目部每星期检查一次,现场混乱的班组每次罚款200元。施工现场发生朝天钉伤人事故则级予木工班组100元罚款,造成人员伤势严重者,给予木工班500元罚款,并负责受伤人员医药费和误工工资。
二十四、严禁使用手推车吊运材料,发现一次给予违章班组200元罚款,使用吊篮吊运材料时,堆料不得过多、过高,不得倾斜吊装,违者罚款100元;卸料平台吊装材料时严格按照规定的数量吊装,严禁超载,违者罚款500元,材料绑扎确定牢固后方可起吊,应绑扎不牢而发生材料脱落、坠落、侧滑等安全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者给予违章作业者500元罚款,造成人员伤亡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十五、工地上严禁打架斗殴,凡发生打架斗殴事件,对打架人员每人罚款500元,对劳务公司负责人或班组罚款1000-2000元,情节严重者交派出所处理。
二十六、要搞好文明施工工作。劳务公司和各施工班长必须佩戴胸卡和袖标,一次不戴施工队长200元罚款,施工班组长100元罚款,施工人员必须穿着统一的工作服佩戴胸卡,不穿工作服一次罚款10元,未佩戴胸卡一次罚款五元。施工现场卫生、宿舍和食堂、厕所内外卫生要定人打扫,并把人员名单报项目部;宿舍要制定卫生制度,挂床头卡,设宿舍长一人,制定打扫卫生值班表,每人轮流打扫卫生。项目部每周进行一次大检查,并给予评比,对不合格的场地和宿舍对责任进行100-200元罚款。
二十七、严禁在工地内外大小便,大便一次罚款200元,工地场面大,欢迎互相监督举报,谁抓住罚款奖励给谁。
二十八、禁止酒后作业,违者一人一次罚款100元。禁止在工地内打麻将和其它任何方式的赌博,违者对所有参与者进行200-500元罚款。
二十九、要搞好计划生育工作,工地上禁止带小孩,更不能有孕妇居住,违者一人一次性罚款1000-2000元,并清除工地。
三十、木工支模产生轴线位移、涨模,偏差大于10㎜的罚款50~200元。
三十一、钢筋工不按图纸要求和技术交底施工,处罚分包人每一次100元。
三十二、现浇梁、现浇板底板未经技术人员通知,自行拆除者,罚款壹仟元。在支模前未对根部垃圾杂物清理干净的罚款100元。
三十三、砼浇筑完毕后,砼表面需拉线抹平,要求砼表面平整,标高满足技术要求,违者罚款500元。
三十四、加气砼砌块砌筑达不到质量标准罚款20~50元。混凝土出现狗洞、蜂窝罚款50~200元。浇筑砼前要求将梁、板、墙内杂物冲洗干净,哪个班组产生的垃圾杂物哪个班组清理,违者罚款200元
三十五、浇灌*b必须搭设马蹬和跑道,砼养护设专人负责,违者罚款200元,浇筑砼时各班组必须有人值班,没人值班一次罚款相关班组200元。
三十六、浪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罚。
三十七、如发生偷盗现象进行处罚并送公安机关处理。
队长签字:
班组签字:
天宇公司九星丽苑项目部
2023年3月28日
第4篇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管理制度
1、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工作例会制度,总结前一阶段的安全生产情况,布置下一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
2、各分包施工单位在组织施工中,必须保证有本单位施工人员施工作业就必须有本单位领导在现场值班,不得空岗、失控。
3、严格执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技术方案和措施,在执行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更改方案和措施时,应经原设计方案的技术主管部门领导审批签字后实施,否则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方案和措施。
4、建立并执行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要求各施工项目必须有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具有针对性,并有交底人与被交底人签字。
5、建立并执行班前安全生产讲话制度。
6、建立并执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由监理单位每半月组织一次各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负责人参加的联合检查,对检查中所发现的事故隐患问题和违章现象,开出“隐患问题通知单”,各施工单位在收到“隐患问题通知单”后,应根据具体情况,定时间、定人、定措施予以解决,监理单位及有关部门应监督落实问题的解决情况。若发现重大不安全隐患问题,监理单位有权下达停工指令,待隐患问题排除,并经监理单位批准后方可施工。
7、建立机械设备、临电设施和各类脚手架工程设置完成后的验收制度。未经过验收和验收不合格的严禁使用。
第5篇 施工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施工设备是生产力的重要组成因素,是建筑业施工生产的物质技术基础。因此在施工过程中一定要严加安全管理制度方面的工作,下面提供了相关的施工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仅供参考。
设备动力管理部门:既要根据生产任务,充分发挥现有的设备效益,并随着施工技术的不断发展,配合相应的配套机械设备,完善施工工艺,提高工效;又要加强基础管理,实现全面质量管理,提高机械设备的实用性能和提高机操人员工作质量,以求得机械设备的最佳效益。为此特制订以下施工设备管理制度。
1、施工设备的购置、更新、改造管理。
a、新购的施工设备,必须坚持结构合理、安全可靠、性能稳定、经济合理的原则认真选型定型。经安装验收合格后,及时入帐,纳入固定资产。
b、经常调查研究,掌握好现有机械的技术状况和新品种新技术的发展动态,做好更新换代工作,及时淘汰性能差、耗能高、不安全、修理改造又不合算的陈旧设备;促使技术进步。
c、对局部不适应使用的施工设备,要经过技术论证,申报批准后进行技术改造,以求达到安全使用、提高效益、技术性能稳定的良好效果。
3、财产管理
a、凡属固定资产的施工机械设备,都要进行分类建立台帐、卡片,机械履历书、钉固定资产铭牌。主要机构应建立技术档案,并按规定存档。
b、随时掌握机械设备使用动态,根据施工任务的实际情况,做好内部调配和借用的协调工作。每年年终对所有施工机械设备清查盘存一次,做到帐、卡、物、号、金额五相符合。发生亏盈,要查清原因,按固定资产审批权根,报上级处理。
4、现场施工设备管理
a、对新购置和大修后的施工设备应按规定的走合期及保修期在现场试用评定。
b、按时进行设备检查,平时经常定期或不定期对现场使用的设备进行检查,发现带病运转一律停机,并签发“设备安全整改通知单”限期整并复查。
c、现场在用的机械由操作人员按规定填写“机械运转卡”,每月初由机管员收集汇总后填入机械履行书中的“月运转记录表”。
5、电动、机动工具和机械配件管理
各下属单位的震动器、冲击电锤、电钻等电动、机动工具及气压焊设备等机械另配件,必须由专人负责管理,建立帐、卡。每季度编造收、发、存报表,做到帐、卡相符,并将报表报送有关部门。
6、技术管理
a、新购机械初次安装使用之前,公司物业管理科、使用单位机管员有关人员必须熟悉产品的性能结构、操作规程及安装拆卸应注意事项和安全操作规程。安装时有关人员必须在场监护,安装完毕经验收合格并试用运转正常后,才能正式投入使用。
b、需报废设备,必须经“三结合”小组鉴定,设备技术负责人审查核准。按固定资产审批权限,办理报废手续。批准报废后的机械设备应建立帐册备查。
c、做好经常性的培训发证工作,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凭证上岗。
d、塔式起重机、汽车式起重机等大中型设备实行机长负责制;中小型设备实行现场专机专人操作制,设现场或施工片机长,负责现场或施工片的机械设备维修、保养及操作人员的安排调配。金属切削机床、汽车等实行专人负责制。
e、掌握机械设备技术状况,及时做好保养、修理工作;大修后的机械设备需报公司物业管理科批准后方能继续使用;并按实填写机械履行书中修理记录内。
第6篇 建设单位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工地)安全文明生产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建立健全安全组织保障体系,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人员到位,责任到人。
2.施工现场(工地)必须具备良好的施工环境和作业条件,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必须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制度)。
3.施工人员必须经过上岗前的安全生产教育,应备有各个工种安全生产手册或须知,并做到每个职工人手一册,特殊工种须经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4.施工现场入口及危险作业部位应设置必要的提示、警示等各种安全防范标志,避免可能发生的意外伤害。
5.施工现场秘须做好防火、防电、防爆和防坠等防护工作。
(1)、 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消防规定,各种消防设施配置齐全,并由专人负责,经常检查和定期更换。油库易燃品存储等重点防火区域必须禁止火源进入。
(2)、供电电路布设及施工用电必须遵守有关安全用电的规程和规定,并应避免防碍正常作业和交通。
(3)、爆破作业前必须报当地公安部门批准。火工产品的使用和管理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火工产品的运输、存放必须接受当地公安部门的监督、指导和管理。
(4)、高空作业必须遵守有关作业规程,设置必要的安全防护网或防护栏杆,视具体情况使用安全带等防护设备。
6.施工现场必须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
行为。
7.施工现场应建立完善的机具设备例保、检修制度,保证机械设备
正常安全运转。
8.施工单位要加强汛期施工安全管理,成立防汛组织机构,制订出完善、可行的应急预案,组织防汛抢险队伍,并准备必要的抢险物资。坚持汛期二十四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
9.在河道、沟渠内进行桩基施工的单位,要合理安排工程进度,尽量避开汛期施工。如在汛期施工或在河床上建有营区及堆放建筑材料的,要做好切实可行的安全防洪措施。
10.施工单位的取土场、弃土场严格按照水土保持设计要求及时进行处理和必要的维护,防止水土流失、滑坡和堵塞河道等现角的发生。
11.工程部将对各施工合同段的安全生产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对存在事故隐患的将进行停工整改。
12.由于责任过失造成在建的工程倒塌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的,施工单位必须按照规定及时向工程部及有关部门报告。
13.工程事故等级划分、申报时限和申报内容按照建设部《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和报告制度》执行。对重大质量和人员伤亡事故,施工单位必须在事故发生1小时内报工程部及有关主管部门。
14.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素质是对其选择的一项重要内容,施工企业要求符合招标文件中有关安全生产的要求。各施工单位开工前在总体施工组织设计中要详细说明安全生产保障措施。
15.监理单位应具备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监理知识和能力,了解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认真履行相应职责和义务,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纠正。
二、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1.施工企业在开工前做好施工组织设计,绘制好总体平面布置图,施工总体平面布置图应布局合理,文明责任区划分明确,有明显标记,并报经工程部和监理单位审核后实施。
2.项目经理部必须实行目标管理,应将施工组织网络网、年季月目标计划、工序交接流程、质量目标及管理制度上墙,并按季、月进行目标细化。
3.施工现场所有管理人员、监理人员都必须佩带胸卡(上岗证),同时按照管理处的有关要求统一着装。
4.施工现场作业道路应保持平整,设有明显路标。机具和材料应做到“二整”:机械设备保持状态良好、整洁、停置整齐:施工材料堆放有序、存储规整合理,并插置标示牌。
5.工地现场外观应做到“三洁”:施工场地整洁、生活环境清洁、施工产品美观洁净。场区及施工范围内的沟道、地面无废料、垃圾和油污,应做到工完、料尽、地清。办公区、作业区、仓库等场所内部应整洁有序,生活区中食堂、供排水、浴室、宿舍应符合防火、卫生、通风、照明等要求。
6.施工合同段内主要构造物前应设置标牌,标明名称、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旁站监理等内容标牌。
7.各类拌合场(站)和加工制作场地内区域必须进行场地硬化处理,材料分隔堆放,设隔离墙,并有标牌标明名称、规格,对水泥、钢材等,需设置防雨、隔潮设施。
8.现场使用的主要机械设备应配设“设备标志牌”标示设备名称、生产厂家、出场日期,使用状况,操作人员姓名等。
9.施工现场每个主要施工区域,均应有负责人现场指挥施工,主要部位应有技术人员在岗,现场指挥和技术要熟悉操作工艺要求和质量标准。
10.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可能对环境造成污染的附属工序要提前进行或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11.施工车辆行驶的便道应进行日常性养护,保证晴天行车无扬尘,雨后能行车无积水,不影响施工场地外围道路清洁和不影响当地群众正常生活、生产和通行。
12.施工企业应具有环保意识,对施工中产生的废料不可乱弃乱放,应按要求运往指定地点进行处理存放:对易于造成环境污染的施工材料,在运输、存放及使用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使之污染或将污染降到最小限度。
13.现场进行的各项施工操作,必须按施工前的施工操作安排,或按相应的有关规定进行做到层次清楚,紧张有序,杜绝违章操作和野蛮施工。
14.监理人员对施工企业的文明施工情况应随时进行监督检查,对不能满足文明施工要求的要及时予以下令整改。
15.施工结束后做好临时占地的恢复工作,对施工中占用的地方道路、空置地等做好恢复工作。
三、罚 则
1.对违反本规定,施工现场存有事故隐患,或存有野蛮施工现象的项目经理部,管理处将责令其限期整改,如整改仍未达到要求的,限期清退出场,并将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因此造成的建设单位的损失,由施工企业承担赔偿。
2.旁站监理及其驻地办对事故隐患视而不见,工程部将对其进行警告或辞退,责令驻地办限期整改,并通报批评;对因此造成建设单位的损失,将视情节由其承担赔偿或清退出场。
第7篇 安全备案、施工评价管理制度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促进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使公司生产文明施工纳入规范化,标准化和制度化管理,进一步提高项目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1、建筑工程管理备案以下简称安全备案是指工程开工前对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须具备的基本安全条件完成情况的登记管理。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以下简称安全评价是指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以下简称《标准》对建筑工程的施工过程安全生产状况的总体评价结论。
2、需要备案、评价的工程范围:
指在市区范围内并购买工程职工意外保险的新建、改建、扩建和各类房屋和市政基础的设施、工业技改项目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其配套线路、管网、机电设备安装、大型钢结构主体安装等工程。
3、安全备案的内容与程序:
3.1、工程开工前,应具备并完善以下工程安全生产所必须的基本保证条件:
3.1.1、建设单位为施工企业提供了与施工现场相关的水文地质、地下管线设施及毗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特殊作业环境的准确资料。
3.1.2、 建设单位依据工程特点、规模和技术要求有关安全为施工企业提供了安全技术措施费。
3.1.3、施工单位成立了由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组成的工程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项目经理负责工程安全生产的领导、组织、实施工作;
3.1.3.1、建立健全了以工程项目安全第一责任人为核心,各级负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有分包单位的签订明确了安全责任的分包合同;
3.1.3.2、建立了工程项目施工安全保证体系,制定了包括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危险源点的防范、预防火灾、控制和处理施工现场各种粉尘、“三废”以及振动噪声、应急救援预案等各项安全管理措施;
3.1.3.3、工程项目部按规定配备了专职安全员,工程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均持证上岗,现场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上岗;
3.1.4、有包含根据工程特点制定的安全施工措施、文明施工措施的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并经所属企业技术负责人的批准;
3.1.5、工程项目部按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办理了施工现场职工意外伤害责任保险;
3.1.6、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安全管理机构齐全;
3.2、工程项目部的各项安全基本条件完善后,经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审查,具备达到安全开工条件后,经安全管理部、质量技术部,主管经理签字后,送达市建设局安监站进行备案。
3.3、工程项目办理开工前安全备案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3.3.1、甘肃省建筑工程安全条件备案表;
3.3.2、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资格证书;
3.3.3、工程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相关有效证件;
3.3.4、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
3.3.5、施工现场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3.3.6、工程项目中参加的特种工种人员有效证件;
3.3.7、建筑工程职工意外伤害保险单凭证;
3.4、安全条件备案表由项目部填写一式5份。市安监站、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安全管理部、工程项目部各存一份。开工前安全条件有重要变更时,项目部应持相应资料到市安监站进行变更登记。
3.5、因故停工的工程,项目部应当采取措施保证停工期间的安全。凡停工三个月以上的工程,恢复施工前,项目部必须到安监机构重新办理安全备案手续。
4、安全评价的内容与工序
4.1、安全评价分为阶段安全评价和总体安全评价
阶段安全评价工作的实施,由项目部提出申请,建设单位牵头组织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对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按阶段进行检查评价,监理单位作具体评价。
总体评价工作由白银市安监站组织实施。
4.2、工程项目阶段安全评价按下列四个阶段进行
4.2.1、工程项目开工前“三通一平”阶段安全评价备案。
4.2.2 基础分部工程阶段安全评价备案。该阶段的评价应在工程施工至下列进度时进行。
4.2.2.1、基础开挖深度超过1.5米的建筑工程,在开挖深度1.5米或完成土方开挖工程量50﹪时。
4.2.2.2、基础开挖深度不足1.5米的建筑工程,施工至第二层楼面时。
4.2.2.3、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开工一个月后或完成工程量15﹪时。
4.2.3、主体分部工程阶段安全评价备案。该阶段的评价应在工程施工至下列进度时进行;
4.2.3.1、不超过10层的建筑工程,封顶时作一次评价。
4.2.3.2、超过10层的建筑工程完成10层进行一次评价。
4.2.2.3、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施工阶段每三个月评价一次直至结构完工。
4.2.4、装饰分部工程阶段安全评价备案。在工程脚手架拆除前,装饰施工完成工程量30﹪时进行。
4.3、项目部应对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提出的安全生产问题认真研究分析,制定措施,迅速整改,并将施工现场发生的安全事故,按规定及时报告市安监站。
4.4、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书一式5份, 1份交由市安监站归档,成为该工程项目施工安全档案,1份与各个阶段性安全评价资料交建设单位归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的备案文件。监理单位、项目部、安全管理部各存1份。
5、安全生产检查评定办法:
5.1、现场安全生产检查评定执行jgj59-99标准,通过以下10个方面进行检查评定。
5.1.1、安全管理(满分分值为10分)
5.1.2、文明施工(满分分值为20分)
5.1.3、脚手架(满分分值为10分)
5.1.4、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满分分值为10分)
5.1.5、“三宝”“四口”防护(满分分值为10分)
5.1.6、施工用电(满分分值为10分)
5.1.7、物料提升机与外用电梯(满分分值为10分)
5.1.8、塔吊(满分分值为10分)
5.1.9、起重吊装(满分分值为5分)
5.1.10、施工机具(满分分值为5分)
实际得分值
满分分值100分,总得分:== -------------×100
应得分值
5.2、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应以总得分及保证项目(在检查评分中,当保证项目中有一项不得分或保证项目小计得分不足40分时,此检查评分表不得分)达标与否,作为对一个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的评价依据,分为:
优良:(工程的保证项目在检查均达到规定得分标准),总得分应在80分及其以上。
合格:⑴、(工程的保证项目在检查均达到规定得分标准),总得分应在70分及其以上;
⑵、有一检查项未得分,但总得分必须在75分及其以上;
⑶、当起重吊装检查评分表或施工机具检查评分表未得分,但总得分在80分以上。
不合格:⑴、总得分不足在70分;
⑵、有一检查项未得分,但总得分在75分以下;
⑶、当起重吊装检查评分表或施工机具检查评分表未得分,总得分在80分以下。
6、监督与处罚
6.1、项目部未办理安全备案,擅自开工的,安全管理部应责令其停工整顿,并按照公司相关的安全奖惩管理制度进行处罚。
6.2、工程项目未进行阶段安全评价或者评价不合格者,项目部继续施工的,安全管理部责令其立即进行隐患整改,限期落实整改结果,并按照公司相关的安全奖惩管理制度进行处罚。
6.3、项目部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安全备案、安全评价工作中,不履行职责、弄虚作假、发生重大事故行为,根据情节,按照公司相关的安全奖惩管理制度进行处罚,情节严重者依法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
7、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管理部负责解释。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8篇 装饰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装饰安装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保障施工人员生产安全,确保冬季施工顺利进行,经公司研究决定,制定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
1、装饰、安装工程现场施工人员,进入施工区域,首先由各班负责人进行安全交底,明确作业区域应注意的安全事项,作业前必须佩带整齐安全帽,高空、临空作业人员必须系安全带,检查作业平台是否牢固可靠,安全带是否有可靠地挂设设施。
2、临边防护不得随意拆除更改,不得翻越临边防护栏,现场安全负责人班前、班中、班后随时检查安全防护设施,发现隐患及时排除。
3、工程部安全负责人对自己所管项目安全生产负主要责任,每天必须要有安全检查记录,安全隐患排除记录,必须监督本项目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
4、各班组长对各班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加强工人安全教育交底,检查每个人作业区安全工作,制止违章作业。对不听劝阻者,可立即停止其作业。协助安全负责人抓好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加大安全检查力度,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者可以直接处罚。
5、电工、电焊工、架子工等必须要有专业部门颁发的操作证持证上岗。
6、施工主要进出口明显处必须设置安全警示牌,危险区域悬挂警戒牌,夜间要有警戒红灯。火炉,火焊要有专人监护,易燃,易爆品、各种油料不得随意乱放。
7、各种机械设备要有专人操作,机电设备要有可靠接地,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8、施工作业过程尽量避免上下垂直交叉作业,必要时必须设置隔离栅,不得从高空向下抛掷各种物体。吊运各种物件时下面不得行走或站人。吊运时,必须专人指挥,严禁误操作。
9、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体检,患有高血压、心脏病及其他不适合高空作业人员不得从事高空作业。高空作业时,安全带应系在作业人员上方固定牢靠的物体上,下部应有足够的安全空间。
二、施工用电管理
1、施工用电应采用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作业零线与保护零线分开的TS系统,临时用电要有专业电工接入,不得随意接线。设备检修时,应先切断电源,并挂有“有人操作
严禁合闸”的警示牌。
2、现场用电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漏电一接地”的保护,严禁一个开关控制多台设备,手动开关只许用于直接照明容量不大于5.5KW的动力设备。
三、安全检查管理规定
1、开展安全检查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和具体计划。由主管安全负责人牵头,各班组长参加组织检查。采取日常、经常性的安全检查。
2、对各种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都应及时调整。安全隐患及时排除,各种安全检查都要有安全检查记录。
四、处罚制度
1、严重违反登高作业安全规定、未系安全带作业者,首次处罚100元,再次违反处罚200元。
2、不按规定戴安全帽,进入作业区者处罚100元。、
3、施工作业现场施工人员违章作业,安全管理人员未及时纠正者,在场负责人和班组长每人处罚100元。
4、专职安全员或现场负责人日常检查发现问题责令班组长立即整改,班组长不得以其它理由为借口不进行整改,违者罚款100元。
5、临时用电接线不规范、由裸露、漏电现象的,罚电工每次200元。
五、材料管理安全制度
1、前后门卫必须坚守岗位,下班后关好大门,检查车辆出入,进行登记。夜间值班不得睡觉,抽查发现一次罚款200元,具体细则按工地值班制度执行。
2、各班组长对本班组每天所剩材料督促作业人员进行清理,堆放整齐,随用随领。各班组应对所需材料上报计划,按计划领取,工程部、材料部对施工材料进行审核,超出部分由各班组负责。
3、各班组应互相监督、严防盗窃,如发现盗窃者,全班组受罚。处罚款按总价值10倍,主要人承担60%,负责人承担10%,其他人承担30%。
本制度从20**年1月4日起执行。
金水湾项目指挥部
20**年1月3日
第9篇 营业线施工安全巡视检查制度
1、监理项目部应按监理规划和施工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并结合“河南城际铁路有限公司”的要求,安排责任心强,业务精的安全监理人员对(邻近)营业线施工安全进行巡视检查。
安全监理巡视检查进入邻近营业线的施工人员是否进行岗前安全培训,是否进行了安全考核,特种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对危及营业线的危险较大工程,如深基坑开挖或对营业线地穿越,要检查施工单位编制的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是否合理,是否经过有关专家论证。
安全监理对影响(邻近)营业线各专业工程,事先要做好安全防范,检查专业工程方案,如影响营业线运营的特殊情况下,还要经过有关部门审批,并请有关部门配合,做到有备无患。
安全监理巡视检查邻近营业线现场安全警示标志是否齐全,安全标识标牌是否到位。
安全监理巡视检查邻近营业线现场防护设施是否齐全、可靠,现场是否有安全人员值班、看护。
安全监理巡视检查邻近营业线施工现场有无违反安全用电情况,有无私拉临时用电,接线是否符合规范;检查有无动火证,检查焊接现场有无易燃易爆物品,有无签防火协议,检查现场有无灭火器及有无看火人。
安全监理严密注视车辆情况和驾驶员的行为,若遇醉酒驾车者或病车上路立即制止,避免意外交通发生,影响营业线和人员的安全。
安全监理巡视检查大型设备或特种设备运转有无异常响动、异常运转情况。
安全监理巡视检查临近营业线施工现场有无违章指挥、违章操作情况。
安全监理巡视检查每天不少于一次,对影响(邻近)营业线关键工序应进行必要的旁站监理。安全监理人员应将巡视、旁站监理情况做好记录,以备查用。
安全巡视检查过程中发现安全隐患,应采取必要措施及时处理,消除安全隐患,保证施工和营业线的安全。
13、安全巡视检查监理人员应做好检查记录,并将检查结果汇总,通过一定的方式(如电子邮件)向城际公司领导或有关部门通报。
洛阳市 赵现会
第10篇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制度
1、项目经理部必须保证安全生产投入,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立安全费用专项科目,专门用于安全使用,不准挪作他用。
2、项目经理部对安全费用的使用要建立使用计划和台账。
3、各级安全管理人员要监督检查安全费用的使用情况。
4、安全费用的使用范围
(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检测、探测设备和设施;
(2)安全宣传、教育;
(3)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
(4)安全检查与评价;
(5)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
(6)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
(7)其它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费用。
第11篇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制度
2.1为确保现场安全施工,较好地完成安全监理任务,根据建设部《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建市〔2006〕248号)的要求,特制定本《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制度》。
2.2凡我公司承揽的工程监理项目,不论规模大小,各项目监理组必须严格遵守本《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制度》。
2.3在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时,着重审查其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其次审查其是否紧密联系工程实际,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是否满足安全生产之需要。审查的主要项目及内容应当包括:
1施工单位编制的地下管线保护措施方案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2基坑支护与降水、土方开挖与边坡防护、模板、起重吊装、脚手架、拆除、爆破等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或者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4冬季、雨季等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制定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5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办公、宿舍、食堂、道路等临时设施设置以及排水、防火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6其他必须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有关项目。
2.4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规定的安全风险较大的工程项目,要求施工单位必须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在专项施工方案审查过程中,应按专业的不同分别负责本专业范围内的审查工作,审核结论或意见填写在《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报审表》gdaq21103,提交总监复审。
2.5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对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提交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认真复审,签署审查结论及姓名。
2.6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规定的危险性大、专业性强的工程项目(如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等,详见附件二),必须经专家组进行论证审查并给出审查意见。监理组根据专家论证审查意见制定完善的监理实施细则,并监督施工单位按专家论证审查意见编制和完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并予以审查签认。
2.7对难度较大或把握不准的应及时报送公司安全监理部,由公司协助审查。
2.8对未编制或虽编制但未经审查通过的专项施工方案不允许施工单位擅自开工。对擅自开工的,应及时下达《监理工程师通知书》,必要时在通知建设单位的同时下达《工程暂停令》。对拒绝接收或接到《工程暂停令》后仍继续施工的,应及时向公司安全监理部报告,由公司采取进一步应对措施。
2.9监理组应监督施工单位按照审查通过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必要时应进行旁站监理,确保安全施工无事故。
2.10监理组应对审核通过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报审表》gdaq21103妥善保管,存档备查。
2.11凡违背本制度的项目监理组或个人,对尚未造成后果的,一经发现,将给予通报批评、扣发奖金(工资)或调离现岗的处分;对造成后果的,视情节轻重,将给予罚款、停止工作直至开除处分;对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依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处理。
第12篇 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一、 项目部及各单位全体员工(民工)应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不断提高防范意识,劳动保护意识,遵章守纪意识和责任意识,确保项目部安全目标的实现。
二、 认真贯彻执行“谁主管,谁负责”和“安全责任重与泰山的原则”,项目部所属各单位行政第一负责人必须与项目部经理签定安全管理责任书,层层分解,落实到位,坚决执行项目部的指令。
三、 项目部及所属各单位必须设立专兼职安全员,名单报项目部备查。认真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特殊工种上岗登记核查制,安全工作过程监督制,安全工作各项记录制,劳动保护用品登记发放制和安全交底制。
四、 进厂所有员工民工,各单位应进行安全教育,安全交底。新分来的公司员工,学生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并按规定做好记录。
五、 施工作业前各单位技术人员应根据施工方案对作业班组进行安全技术书面交底,生产班组每日应结合作业情况进行安全讲话,并做好记录。安全交底和讲话应有很强的针对性。
六、 所有进场员工和民工必须穿好劳保服,戴好安全帽,完善好劳动保护用品。严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特殊岗位无证人员上岗和带病酒后进场。
重要设备物资的吊安装、大型运输、停送电和重点项目的施工
七、 等,各单位必须编制专项安全方案报项目部总工审批后方可组织实施作业。
八、 项目部及所属各单位各级安全责任人名单应上墙公示,按防火制度配置灭火器材,作业施工中必须按国家、行业安全技术操作规范执行,确保安全措施到位,劳动保护到位。
九、 施工现场配电,受送电,必须执行挂牌制和专人监护制,严格受送电程序和三相五线制原则,各单位的配电设施应设专业、专人维护检查。
十、 项目部及所属各单位应在现场的高空、复杂、危险、重点部位、主要通道等区域设立安全警示牌和警示带(旗),高危作业时,贯彻主要领导旁站监控制。
十一、 严禁民工和无操作证的人员使用大型机械和电动工具、设备,确保机械、电器设备安全操作和使用
十二、 项目部及所属各单位应认真做好成品保护工作,现场库房、电器室、重要设备堆放场地,应设专人看护,做好工程过程中的成品保护。
十三、 项目部所有员工在工作中应做到文明、礼貌举止得当、着装整洁。各单位应按项目总图布置搭设临时用水、用电网和规范临设。
十四、 各单位的施工机具设备应摆放整齐,并附相应的操作规程,临时设施内的物品应规范、整洁、有序、严禁野蛮施工。
项目部及所属各单位应将安全工作的重点放在过程监管上,
十五、 安全措施不到位的,禁止作业,从源头上把好关。
十六、 项目部及所属各单位应及时发现和立即整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隐患,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法,纠正违章,进场人员必须服从业主和项目部的安全监察,对生命和财产负责。
十七、 项目部及所属各单位应认真做好现场的防暴、防寒、防暑、防尘、防盗、防止食物中毒工作,确保员工生命身体安全。
十八、 施工中入如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和发生安全事故,各单位应及时处置、立即上报,确保信息畅通。
马钢建设铜陵海螺项目部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