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司炉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 工作前必须检查锅炉各部位和三大安全附件(安全阀、压力表、水位表)及消烟除尘实施,确认完好方可操作。
2 锅炉正常运行时,应连续供水,水位应保持在1/2水位计处,不准烧低水位或满水。
3 锅炉经“叫水”确认水位下降或满水时,应采取措施处理。经“叫水”仍不见水位恢复,应停止上水,并采取紧急停炉,找出原因。
4 每班应冲洗水位表,不得少于2次,同时检查两只水位表显示水位是否一致。如发生其中一只失灵,要立即修复,如两只同时坏时,应立即停炉检修。
5 司炉人员应每两周试验安全阀门排汽一次,以检查和确保安全阀灵敏可靠。安全阀失灵锅炉不准运行。
6在锅炉运行稳定及低负荷时,应按规定每班打开排污阀排污一次,排污时应戴手套。
7 锅炉在运行时,压力要控制在额定范围内。如发现两只表压力误差超过01mpa时,应找出失灵的表,并立即更换。
8 锅炉在运行中,严禁在锅炉本体、阀门、人孔、管道等部位敲击和修理受压元件,以防汽水喷出伤人。
9 锅炉并汽汽门事件,生产锅炉15分钟,取暖锅炉30分钟开完。开完汽门时,应留出汽门总量的十分之一。
10 开汽门时,身体应站在汽门芯子的侧面,开动时要缓慢进行。
11 贮气罐和送气管道在送汽前应先放水,待发现蒸汽时、再关上放水阀,以免汽水冲击造成事故。
12 设备在运转中,禁止在危险处做擦抹、清扫或修理工作。
13 到炉上检查工作时,必须从阶梯、走台上下,禁止跨越或攀登,防止摔伤。
14 燃煤锅炉在加煤时,不准将爆炸物投入到炉内。
第2篇 燃油燃气锅炉司炉工操作规程
第一节 如何起炉
一、检查油泵及过滤器是否正常过油,燃气检查煤气压力是否正常,不要过高或过低,打开油或气的供给节门;
二、检查水泵是否上水,否则打开放阀,直至上水为止。打开上水系统的各个节门(包括水泵前后及锅炉的上水节 门);
三、检查水位计,水位应在正常位置,水位计气、水节门须处在打开的位置,杜绝假水位,若缺水可手动上水;
四、检查压力表管道上的节门,必须打开;
五、烟道上的节门必须全部开启(挡风板或节流阀),否则,吹风清洗受影响,造成事故的隐患;
六、检查控制柜上的各个旋钮,均应处于正常位置。例如:油气燃料选择,应放在所烧燃料上;手动/自动上水旋钮,应放在自动位置上;大火/小火位置旋钮,应放在小火位置上;燃烧器旋钮放在关的位置上。
七、开机:打开总电源开关,再开启燃烧器旋钮,如果是轻油或煤气,则风机应立即启动吹风清扫,如果是中性或重油,电加热的油预热器应打开油温升至预先调校的温度时,才开始吹风。
八、烧小火:为什么开炉必须先烧小火呢因为炉子冷,炉子温度也低,要使水循环好,使炉体受热均匀。在煤炉上这个问题不突出,因煤加热速度比燃油燃气慢多了,炉子慢慢升温,而燃油燃气锅炉效率高、升温快,所以点火后,绝对禁止马上烧大火。当点火后,首先加热三回程的火管,火管要热胀、伸长,而炉水和锅筒温度低,锅壳不跟着伸长,所以锅筒的前后管板受力很大,对角焊缝处等于是弯曲,所以为减少应力,要烧小火,同时排污,使锅炉受热量均匀,否则影响锅炉的使用寿命。小火烧至3kg/cm2即可。
九、3kg/cm2时,进行排污,其目的有2个
1、使水中的碱度降低,排出污垢。
2、炉水加热后,热水靠上,冷水在下,排污使下部冷水排出,热水下沉,提高下部温度,同时上部水泵补充上水,使上部掺进温度低的水,降低上部温度,使锅炉受热均匀。
十、打开主蒸汽阀,改烧自动。
第二节 油气炉的司炉工的工作
一、每天的工作
1、水位调节器功能的检查:是否能自动上水,启、停泵。
2、火焰监测的检查。
3、转动、滑动、凸轮部位加润滑油;并进行擦试。
4、冲水位计3~4次,要按正确方法操作,直至使水位计冲干净。
5、排污3~4次。
6、燃油炉要检查燃烧器内积炭情况。必要时进行清理。
二、定期的工作
1、每周要检查的项目
①超低水位停炉,要进行停炉实验,按b2板上边的按钮,应能模拟缺水停炉:或是排污,来检查超低水位停炉的功能。
②安全阀手动开启几次,复位要迅速。
③燃烧器控制系统和电眼要进行检查,用手抽出电眼的光电管,应在10秒内停炉,并对电眼进行擦试。
④阀门盘根进行充填或更换;消除跑冒滴漏。
⑤各处螺栓进行紧固。尤其是煤气管路系统,必要时要检漏。
2、每月要清洗滤油器、油路上的除污器。煤气管路上的过滤器。
3、每半年要保养:
①校验压力表及清理表管,复位时加蒸馏水。
②保养水位电极,抽出后,用细砂纸打磨。
③清理烟道,一般根据排烟温度来决定是否需要清理,一般情况下,排烟温度不超过350℃(在锅炉出口处,烟道入口处测量),太高表示积垢增加,锅炉效率降低,必须进行清理。尤其是烧油的炉子,更须经常清理。(烟垢导热差,易发生局部烧坏),在清理更换石棉衬垫时,要采用错口搭接的方法(防烟气跑出),涂石墨,不能加润滑油。
④锅炉修理或年检后,要检查人孔、手孔螺母不能松动,要检查电机转向(从风扇端看,为逆时针转动)。
4、每年校验一次安全阀。对锅炉进行一次全面的检修保养。
第三节 如何排污
一、排污时,必须高水位,低负荷(外界负荷较小时)蒸汽压力≤kg/c㎡;水位泵启动,补充炉水至高水位后,水泵旋纽放在自动位置。
二、先开快速排污阀,再打开慢速排污阀(慢慢开启),进行排污;中间反复开关几次快速排污阀(振荡起炉底的污物,随水一起排出)。
三、排污过程至补水泵自动启动(灯亮)即停止排污,先关满速排污阀,再关快速排污阀。(关快速排污阀时,手不能离开杠杆),排污可重复进行。当不装快速排污阀时仅装有两个固定排污阀时,也可先开直角阀,再开固定阀。关闭时要注意两个排污阀之间没有余压即可。两种排污方法均可。但对同一炉子必须一致,不能今天一种方法,明天一种方法,为的是保护一个排污阀处于完好状态,确保安全。
第四节 如何停炉
一、将炉火停下:先旋大火旋钮至小火位置,后将燃烧器关掉。
二、将蒸汽降压。
三、手动上水至高水位。
四、关主蒸汽阀。
五、关闭上水节门。
六、关好煤气节门(或是油路的节门)。
七、检查排污阀,是否关好并且严密。
八、关闭总电源开关。
第3篇 蒸汽锅炉司炉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上岗条件
第1条年满18周岁。
第2条身体健康,没有妨碍司炉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第3条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取得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部门颁发的司炉工操作证,持证上岗。
第4条熟练掌握锅炉的操作规程和各项管理制度,对以水为介质的固定式低压锅炉进行安全操作。
第5条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具备锅炉操作和运行的安全知识,懂得蒸汽锅炉的工作原理和本工种的应会知识。
二、安全规定
第6条司炉工必须持证上岗,且操作的锅炉应与司炉证类别允许操作的范围一致。
第7条司炉证要定期进行复审,复审时应先进行考核,,复审不合格或超期未复审的司炉证作废。
第8条锅炉投入使用前,必须取得使用证,运行后必须按规定要求进行定期检验。
第9条建立健全各种管理制度和记录。
三、操作准备
第10条运行前检查与准备
1、入孔、手孔、出污手孔是否严密,附属零部件装置是否齐全。
2、炉篦、炉墙是否正常,前后烟箱是否严密。
3、风道内烟气调节门是否灵活,开关位置是否与图纸吻合。
4、鼓风机、引风机、给水设备运转是否正常。
5、蒸汽管道、给水管路、排污管路,装置是否完整。
四、正常操作
(一)升火:
第11条升火的步骤如下:
1、关闭排污阀,开启排空阀,让锅炉内空气可以排出。
2、将已软化并除氧的水通过省煤器缓缓注入锅炉内(进入温度一般不高于40℃),让炉内水位升至水位表最低水位处,关闭给水阀门,待炉内水位稳定后,观察水位是否降低。
3、升火时,开启点火门,在炉排前端把木材等引燃物放置在炉篦上(严禁铁钉带入)引燃,点火前先开引风机,调节烟气调节门,待引燃物燃烧旺盛后可以关闭点火门,向煤斗内加煤。间断开启炉排,并在左侧拔火孔处加强观察着火情况,适当进行拔火,等前烘烧热,煤能连续着火后调节鼓引风量,炉堂负压维持在2-3毫米水柱,使燃烧正常。
第12条升火时,温度不能增加太快,避免各部分受热补同,产生过大压力,影响锅炉寿命。
第13条升火后影注意炉内水位,加热后水位会上升,如超过最高水位时,可进行排污。
第14条当开启的一只安全阀内,冒出蒸汽时,即应关闭安全阀,冲洗水位表盒压力表弯管,当气压增至0.2-0.3mpa气压时,检查入孔及手孔是否严密,如有渗漏,应拧紧手孔及入孔盖螺栓,同时检查排污阀是否严密无漏。
第15条当炉内气压逐渐升高时,应注意各部有无特殊声响,如有,应立即检查,必要时应立即停炉检查。
第16条锅炉初次升火,从冷炉到气压升至工作压力,需要的时间不少于4小时,以后升火,从冷却起步小于12小时,从热炉起不小于半小时。
第17条初次升火时,应按劳动局的《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第137条表7-2的规定压力进行调整。
(二)运行
第18条水质要求:锅炉给水需进行处理,水质标准必须符合gb1576-2001标准。
第19条锅内水位:蒸汽锅炉水位应保持正常水位±50毫米的范围内,不的高于或低于高低水位。水位表内的水一般有微微晃动现象。如水面静止不动,则水位表内可能堵塞,应立即进行冲洗。
玻璃水位计每班应冲洗两次,并保持安全良好的状态,玻璃水位计每班必须校正一次。
第20条压力:经常注意压力变化情况,尽可能保持炉内压力稳定。压力表弯管应每班冲洗一次,为保证正确,压力表每年应校验一次。。蒸汽锅炉气压不得超过最高许可工作压力。
第21条 给水设备:蒸汽锅炉给水尽可能采用连续供水,控制水泵出口阀门细水长流,省煤器出口最高水温应低于工作压力之下饱和温度40℃,如超过规定温度,用接到水箱的在循环管调节水温,保证省煤器不损坏。发现省煤器与箱壳之间垫料不密封而漏风(可用烛火试验)应用石棉绳嵌密。
第22条安全阀:注意安全阀是否正常,为了防止安全阀盘和阀座粘住,定期拉动安全阀提升手柄,作排放试验,每隔2-4星期应升高一次,作排放试验以校验安全阀作用。
第23条安全保护:蒸汽锅炉应用高低水位报警装置,低水位联锁保护装置,额定蒸发量大于或等于6t/h的锅炉还应装设蒸汽超压报警和联锁保护装置。
第24条供汽:当锅炉内压力接近工作压力,准备向外供气时,火势宜缓,供汽前炉内水位,不宜超正常水位。
(三)正常操作注意事项:
第25条炉膛内正常的燃烧状况应是:火床平整,火焰密而均匀呈黄色,没有穿冷风的火口,燃尽段整齐一致,从烟囱冒出的烟呈浅灰色,炉膛负压保持在2-3毫米水柱。
第26条必须不间断的根据供热情况来调整锅炉内负荷和检查燃烧室的运行。保持锅炉压力稳定。
第27条 大部分燃烧在正常运行下,其燃烧层厚度不应超过170-180毫米,一般对于烟煤采用薄煤层快速燃烧,煤层厚度建议为80-120毫米,雨天煤湿时宜采用厚煤层慢速度燃烧。
第28条煤斗内不能缺煤,随时消除斗内搭桥以及煤不能下落到炉排上的现象。
第29条对于高挥发份的燃料,为了防止煤在闸门下燃烧,煤在吊入煤斗前应打堆浇水,浇水要均匀,一般以手掐能结成松团最适宜,含水量在10--20%之间。
第30条当煤进入炉膛后,应在距离煤闸门0.2米的范围内着火,任何情况下不允许在煤闸门下面燃烧。若发现煤闸门低下燃烧,可对燃煤加些煤渣,适当增加浇水量,并加快炉排速度。
第31条如果燃料在距煤闸门0.4米处才开始着火称“脱火”。发生脱火时,可在左侧着火孔处用拔火勾将后面已燃烧的煤拔到新进入炉膛的燃烧层上,或投入木材,加速其着火。
第32条燃层应在炉排尾部保持一定厚度的煤渣层,防止炉排直接暴露在火光下。应注意,如发现后轴线前0.5米处红火,应立即拔火,让其充分燃烧尽。
第33条发现结焦时要打焦。
第34条应避免长时间的压火,因长时间压火炉排两侧板不能得到足够的冷却,可能会引起炉排过热而产生损坏。
第35条运行时,应注意锅炉各部分有无特殊响声,如有应立即检查,必要时停炉检查,解除故障后方可正常运行。
第36条向供热系统供气时必须是在循环水泵运行的情况下方可打开供气阀供气。
(四)清炉:
第37条对于4吨锅炉清炉工最好选择在低负荷时进行。
(五)排污前注意下列事项:
第38条禁止两台锅炉同时排污。
第39条如有一台锅炉正在检修,则排污前必须将检修中的锅炉与排污管路隔断分开。
第40条排污时应在低负荷、高水位中进行。
(六)停炉:
停炉有三种情况:暂时停炉、安全停炉、紧急停炉。
第41条暂时停炉步骤如下:
(1)停炉前适当减少添煤量,同时相应减弱通风。
(2)炉排上的煤在停止供汽前应尽量烧完。
(3)锅炉冷却后水位降低,因此停炉的水位应高于正常水位。
(4)停止供汽后应关闭主气调节门。
第42条完全保护:停炉时要注意安全和维护设备。停炉后、待炉水慢慢冷却70℃以下时,方可把水放出,这时必须先将安全阀抬起,让锅筒内部与大气相通。
第43条紧急停炉:先关鼓风机、后关引风机,清除炉排上的燃料。
(七)维护、保养
第44条锅炉运行2-3星期应检查一次。打开省煤器顶盖,清除管外积尘,清除管内污垢。对锅炉内进行检查,发现可疑之处应立即处理。检查各部辅助设备是否正常。
第45条锅炉运行3-6个月,应停炉进行全面的检查、维修。
第46条锅炉保温层罩壳(外包皮)每年至少要油漆一次。
第47条锅炉在运行期间应注意一下几点:
1、不允许炉膛喷火、正压燃烧。
2、炉排前部轮轴和后轮轴的四只油杯中每班应旋紧一次对轴承加油。
3、传动装置,如炉排减速器、引风机轴承箱以及出渣装置等传动部分的润滑油应保持在规定范围内。
4、链条炉排是否断路,如有应进行更换。
5、阀门及管道是否露水。
第48条锅炉长期不用的保养方法,有干法和湿法两种,停炉一个月以上应采用干法保养,停炉一个月以下可采用湿法保养。
五、收尾工作
第49条打扫工作场地,保持设备的清洁。
第50条认真填写锅炉及其附属设备的运行记录。
第51条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
第4篇 锅炉司炉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操作流程
现场按程序交接班→烘炉检查→冷态试验无误→炉排运转正常→闸阀灵活可靠→辅机工作正常→人手孔封闭严密→给水排污管路畅通→烟火道畅通→油类加封符合要求→先期煮炉→观察水位适当→水质符合要求→安全阀工作正常→热态试验正常→压力符合要求→炉膛炉拱清洁→前后集箱通畅→升火运行→水位检查→检查阀组关闭情况→排出空气→调节引风送风量→观察压力及水位→检查设施工作情况→正常运行→供水供气→排污→停炉→停止送煤→停鼓风→微调引风机→停止炉排运行→清除煤渣→搞好卫生做好收尾工作→现场按程序交接班。
二、烘炉前的检查
(一)在烘煮炉前,必须详细检查锅炉的各部零件。链条炉排冷态试车12h以上,冷态试车达到下列要求:
1.排片无拱起或走偏现象。
2.两侧主动炉排片与侧密封角钢的最小间隙不小于10mm。
3.主动炉排片与链轮啮合良好。
4.链排长轴两端与链排两侧板的距离在主动轴处应保持相等。
5.检查炉排片转动无卡住现象
(二)检查是否有断裂的炉排片,炉排轴是否严重弯曲。
(三)点火门开启灵活,煤闸门升降方便,上盖板应严密复盖好。
(四)炉排风道调节器节门和烟气调节门开关应灵活。
(五)老鹰铁活动容易并与炉排接触处无卡住等弊病。
(六)鼓风机、引风机、给水设备及除尘器等试转正常。
(七)人孔、手孔是否严密。
(八)炉墙是否正常,前后烟箱是否严密。
(九)蒸气管路、给水管路、排污管路是否完全畅通。
(十)省煤气是否严密,烟火通道是否完全畅通。
(十一)所有轴承箱及油箱内应充满润滑油。
三、煮炉
(一)煮炉方法
1.将两种药品(氢氧化纳和磷酸)用热水溶解后,与锅炉给水同时缓慢送入锅炉,至水位表低水位处,不要将溶液一次性投入,否则会降低煮炉效果。
2.加热升温至由空气阀或安全阀冒出蒸气时,(开始应打开此两阀)即可升降,同时冲洗水位表和压力表和压力表存水弯管。
3.在煮炉过程中应随时检查各部分是否渗漏,受热后各部是否能自由膨胀。
4.煮炉一般需要3天。第一天升压到锅炉设计压力的15%,保压8h,然后将炉膛密闭过夜。第二天升压到设计压力的30%,试验高低水位报警器,保压8h,仍密闭过夜。第三天升压到设计压力的50%,再保压8h后,将炉膛密闭,直到锅炉逐步冷却降压。
5.待炉冷却到低于70℃即可通过排污方法将杂质排出,再用清水将锅炉内部冲洗干净。
(二)如果烘炉和煮炉同时进行应在烘炉和末期将蒸气压力升高到锅炉设计压力的50%,待冷却后清理干净,检查后做好重新点火准备。
(三)煮炉后应对锅角、集箱的所有炉管进行全面检查,如不清洁需做第二次煮炉。
(四)煮炉合格标准
1.锅炉筒体内部和集箱内无锈蚀痕迹、油垢和附着焊渣。
2.锅炉和集箱内壁上用石棉布轻擦能露出金属本色,无锈斑。
3.煮炉完毕停炉后,应将下锅筒、下集筒和省煤器集箱的入孔及手孔打开,进行内部沉积物清理、冲洗和检查,检查排污阀有否堵塞和卡死现象。
四、升火
(一)升火前应进行全面检查,而后进行给水工作,未进水前必须关闭排污阀,开启一只安全阀让锅炉内空气排出。
(二)处理的水通过省煤器缓缓注入锅炉内,给水温度不高于40℃当锅炉内水位升至水位表最低水位时停止给水,待水位稳定后,观察水位是否有下降。
(三)排污阀放水,检查是否堵塞。
(四)点火门,在炉排前端放置木材等燃料引烧,此时应开大引风机烟气调节门,增强自然通风,到燃物燃烧后调小烟气调节门,间断地开启引风机,待到燃物燃烧旺盛后,开始手工添煤,并开启鼓风机,当煤层燃烧旺盛后,可以关闭火门,从煤斗加煤,间断开动炉排,待前拱烧热,煤能正常燃烧后可以调节鼓引风量,使燃烧趋正常。
(五)速度不能太急促,初次升火从冷炉到汽压达到正常工作压力以3-4h为宜,以后升火冷炉不短于2h,热炉不短于1h。
(六)后应随时注意锅筒内水位,如超过最高水位线,(报警)须进行排污。
(七)开启的一只安全阀内冒出蒸气时,即应关闭安全阀,并冲洗水位表和压力表弯管。当汽压升到2-3个表压时,检查入孔及手孔盖是否渗漏,如有渗漏现象应立即处理。
(八)期间,应检查省煤器出水口水温,该水温应比工作压力下饱和温度低40℃。
(九)锅炉压力逐渐升高时,应注意锅炉各种件有无特殊响声,如有应立即检查,必要时应立即停炉检查,解除故障后方可继续运行。
五、调整安全阀
安全阀应在初次升火时进行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一)松动重锤挂环、螺丝、里外移动重锤位置,观察压力表压力,当安全阀正好在应该开启压力时开启,此时拧紧重锤挂环、螺丝。
(二)所有安全阀经校正后不许随便乱动。
(三)在校验安全阀时,锅筒内之水位较平常水位略低,并预备在安全阀开启后能随时进水。
(四)在安全阀未校正前锅炉绝对禁止投入运行。
六、供气
当锅炉内汽压接近工作压力准备向外供气时,供气前锅内水位不宜越过正常水位,供气时炉膛内燃烧稳定。
操作步骤如下:
(一)供气时将总气阀微微开启,让微量蒸气进行暖管,时间一般不少于10min,同时将管路上的泄阀开启,泄入冷凝水。
(二)缓缓全开总气阀,同时注意锅炉各部件是否有特殊响声,如有就立即检查,必要时停炉检查。
(三)全开总气阀后,应将总气阀手轮退还半圈,以防热胀后不能转动。
(四)锅炉供气后,应再一次检查附属零件、阀门、仪表有无漏水、漏气等到情况。
七、给水
(一)给水前首先检查所有给水泵是否正常。水泵进水口至水箱的阀门,水泵排水口的阀门,操作阀门至锅炉管路之间的阀门是否开启(此时操作阀门不必开启),若没有开启应开启。
(二)锅炉给水尽可能采取连续进水,控制水泵出口阀门细水长流。
(三)开动电机,当压力表指到水泵所需要产生的压力时,开启操作阀门。
(四)停止水泵运转时,应先关操作阀门牌号,再停电机。
八、排污
(一)排污时首先将慢开快开阀(离锅炉体近的一只)全开,然后微开快开阀(排在慢开阀后面的)以便预热排污管路,待管道预热后再缓缓开大,排污完毕阀门关闭次序与上相反。
(二)如2台或2台以上锅炉使用同一排污总管,而排污管上又无逆此阀门,排污时注意:
1.禁止两台锅炉同时排污。
2.如另一台锅炉正在检修,则排污前必须将检修中的锅炉与排污管路隔断分开。
(三)排污应在低负荷高水位进行,在排污时应密切注意炉内水位,每次排污从降低锅炉水位20-50mm范围为宜。
(四)关闭排污后, 应检查排污是否严密。检查方法:关闭排污阀,过一些时间后,在离开第二只排污阀的管道上用手试摸是否冷却,如不冷却则排污阀必有渗漏。
九、停炉
(一)临时故障停炉:
当锅炉遇到炉排卡住或炉排片断裂时,为了迅速解除故障,应进行临时故障停炉,其操作步骤如下:
1.关鼓风机,微开引风机。
2.停止炉排转动,清除煤闸门下的煤,迅速排除故障。
(二)暂时停炉
暂时停炉是有计划进行的工作,其操作方法如下:
1.停炉前根据用汽情况,可提前20-30min停止加煤,炉排速度减为最慢,此时应适当关小鼓风机,让煤烧尽,最后停止鼓风机。
2.锅炉冷却后,后水位要降低,因此停炉时水位稍高于正常水位。
3.停止供汽后,使汽包内压力降到零,再关断总汽阀及烟气调节器。
(三)长期停炉
当锅炉需要检修时,应长期停炉。
1.按照暂时停炉的步骤停炉。
2.待炉内水慢慢冷却到70℃以下时,方可将炉水放出,这时须将安全阀抬起,让汽包内部与大气相通。
3.为了缩短冷却时间,亦可向锅炉进入冷水,同时通过管道放出热水,但水位不应低于正常水位。
4.炉水放出后,然后开启入孔、手孔用清水冲洗水污。
(四)紧急停炉
锅炉在运行中,遇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紧急停炉。
1.锅炉汽压迅速上升,超过最高许可工作压力,虽经采取加强给水,减弱燃烧等降压措施,安全阀也已排汽,但汽压仍继续上升时。
2.锅炉严重缺水,水位降低到锅炉运行规程所规定的水位下极限以下时。
3.锅炉水位迅速上升,虽经加大给水及采取其他措施仍不能保持水位时。
4.锅炉水位迅速上升,超过运行规程所规定的水位有限时。
5.给水设备全部失效,无法向锅炉进水时。
6.水位表和安全阀全部失效时。
7.燃烧设备损坏,炉墙倒塌,或者锅炉构架被烧红等,严重威胁锅炉安全运行时。
8.烟道中的气体发生爆炸或复燃,严重危及锅炉和司炉人员安全时。
9.锅炉受压、元件烧红、裂纹、变形、接缝严重泄露,危及安全运行时。
10.锅炉房发生火警或附近场地发生火警,有可能蔓延到锅炉房时。
(五)紧急停炉的顺序
1.先停鼓风机,后停引风机。
2.将煤闸门闸到最低点,迅速铲出煤斗内的存煤,并开点火门,清除炉排头部堆积的煤。
3.以最快的速度使炉排转动,把炉膛内的渣及煤通过排渣门全部清除掉,最后停止炉排转动。
4.打开放气阀把汽排出。
5.当锅炉发生严重缺水时应关闭总汽门,这时严禁向炉内盲目上水。
第5篇 司炉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及职责
(1)、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精心操作确保锅炉安全运行。
(2)、按工艺要求执行养护参数,开阀通气,随时注意观察温度等参数变化情况
(3)、定时检查蒸汽压力表、数量表、减压阀等表件情况,发现损坏不灵等情况及时报告。
(4)、做好运行记录和锅炉本体、辅机、散热片、管道等的维修保养工作。
(5)、及时正确地按照安全操作规程处理运行中的设备故障,对有异常现象危急安全时,应采取紧急停炉措施,并报告有关领导。
(6)、明确水质标准。定期除垢,保证炉水合格。
(7)、 遇到有碍锅炉安全运行的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或向当地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督机构报告。
(8)、上下班认真清理打扫,保持锅炉房及养护窑内的清洁卫生。
(9)、在分汽缸、管道附近注意安全,防止烫伤。
(10)、严密监视锅炉内水位,定期冲洗水位表,每班至少冲洗一次,当水位炉表看不到水位时,应立即采取措施,在未查明锅炉内实际水位时,严禁上水。
(11)、严密监视压力表,避免超压,防止因操作失误引起超压。
第6篇 生活锅炉司炉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司炉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发给操作证后,才能独立操作。
2. 上岗前必须正确穿戴好劳保用品,作业前检查确认所使用的工器具、防护用品应符合安全要求。
3. 严禁站在有水或潮湿的地面上操作电气开关。
4.运转中的设备不得检修和清扫,切勿将杂物掉入电机体内。
5.单人巡视设备只能观察,如发现问题应立即汇报车间、厂调度,需处理时必须有人监护方可进行处理。
6.严禁触摸机械转动部位及电气线路,转动部位及电缆接头处防护罩应良好。
7.设备检修处理前必须停机,同时应切断电源,采取好其他安全防护措施。
8.发现电气故障或事故,要立即汇报车间、厂调度,不得私自处理。
9.检查烟道和炉膛内是否有异物,炉墙壁是否严密,有无漏风,检查烟道各部位情况。
10.经常检查压力和温度 ,不允许超过规定数值。排污处理时看清周围环境,以防蒸汽烫伤。
第7篇 锻坯加热司炉工安全操作规程
1、检查炉门升降机构及配置是否完好牢靠,输送坯料、燃料及空气机械或管道是否缺损,如有机械失灵及漏油、漏气应及时修好再用。
2、用压缩空气吹扫清理炉膛中的氧化皮、碎砖及其他无关物件,对面不能有人。
3、使用火钩、火钳、撬棍等工具,要注意身后是否有人,不可随手乱扔。装炉、出炉操作不可过锰,以防砸伤人。
4、加热炉周围禁止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5、注意室内外通风,开炉时应开动通风设备。烟道及炉子周围要经常清理,保持畅通。
6、为了进行炉内操作(装炉、出炉翻动坯料等)及观察炉内情况需打开炉门,在开启炉门前应关小油门、气门及风门,戴好防护眼镜,穿好鞋盖,并与炉门保持一定距离,以防火焰喷出伤人。
7、炉膛内温度过高,余气未排除完毕,不准进入炉内检修或清理。进入电炉及煤气炉内检修时,外面应设专人监护,并在电闸、气阀处挂上“正在检修,严禁开动”的警示牌。
8、使用煤炉应遵守如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a、检查渣池水位,清除煤渣,检查炉箅是否复位;
b、点火前先打开烟道,检查鼓风机运转是否正常(对于集中供风,应打开风门);
c、装坯料时,不得将坯料直接扔人炉底,应将坯料放在炉台上,再推人炉膛;
d、大料装炉、出炉应关闭风门;
e、工作完毕,应关闭风门,封好燃烧室的火源,清除灰渣,关闭炉门和进行清扫。
9、使用重油炉应遵守如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a、油管、风管及加热管有裂缝或泄漏现象时,应修好再开炉;
b、燃油冻结时,切不可用明火加温,只准用蒸气或带隔套的电热来进行解冻;
c、打开烟道闸门及炉门后,再进行点火,先用火引燃点火棒(用油棉纱或破布扎成),小开油门、风门,待油燃烧后再逐渐加大油门,调节到充分燃烧为止;
d、点火时炉门正面严禁站人,严禁对准喷火口探望;
e、发现油渣堵住喷嘴安装口,需要疏通时,应先将油门、风门关闭,才允许进行;
f、工作完毕应先关油门,后关风门,放下烟道闸门和炉门,清理工作现场。
10、使用工业煤气炉应遵守如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a、检查所有烧嘴上煤气阀是否关严,若有漏气,必须修复方可使用;
b、打开炉门及烟道闸门,再打开烧嘴上的空气阀和开动鼓风机,排除炉内积蓄煤气;
c、关闭各烧嘴上的空气阀(或使之呈微开状态),再将点火棒引燃,插入点火孔,然后缓慢地开煤气阀,点燃烧嘴后,再调节空气阀和煤气阀,使之充分燃烧,一次未点燃烧嘴时,应关闭煤气阀,重新按以上程序作第二次点燃;
d、点燃时,应由上而下,由里而外逐个顺序点燃和调节烧嘴,不允许所有烧嘴同时开启点燃;
e、关闭炉门,调节烟道闸门,使炉内略成正压;
f、使用煤气炉,应先关闭各个烧嘴空气阀,再关煤气阀,然后关闭煤气总阀和空气总阀,停止风机,关闭炉门和烟道闸门;
g、当停电或鼓风机出故障以及煤气压力跳动过大时,须立即关闭煤气阀,停炉进行处理;
h、检查漏气禁止采取用火燃的办法,严重漏气时,应向领导报告,并立即打开门窗通风,严禁火种;
i、煤气管道修理应由管道工进行,并按管道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
11、使用电炉应遵守如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a、经常检查安全地线连接是否良好;
b、料钩、火铲、夹钳等手柄绝缘良好,如有破损,不准使用;
c、装炉、出炉严防物料或工具碰触电热元件和热电偶;
d、严禁将附带着水或有腐蚀性物质挥发的工件送人炉内;
e、发现热电偶或控制仪表工作不正常,须找电气人员检修或调整;
f、工作完毕关闭炉门,断开电源,不准用吹风的办法来降低炉温。
第8篇 锅炉司炉工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第1条本规程适用于以水为介质的固定式低压锅炉。
第2条锅炉司炉工必须经过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有当地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颁发的司炉操作证。操作不高于核准类别的锅炉。
第3条司炉工在值班时,必须履行职责,遵守劳动纪律。执行锅炉安全操作规程,认真填写“锅炉及附属设备的运行记录”、“交接班记录”。
二、点火前的准备工作
第4条锅炉点火前应对锅炉、锅炉附件和仪表、锅炉附属设备进行检查。
1、锅炉、锅筒及内部装置齐全、完好,污垢清理干净,无异物遗留在内。主汽管、给水管、排污管道上装置的临时隔板、堵头已全部拆除;人孔盖、手孔盖已经封闭,紧固螺丝上好。炉墙、炉拱、隔火墙完好。炉门、灰门、烟道门开启灵活,关闭严密。锅炉操作台、平台、楼梯、围栏、通道畅通、完好。
2、锅炉附件和仪表。锅炉水位表、压力表、安全阀,水位警报器和超温、超压报警器符合有关规定。温度、压力和流量等测量仪表准确、可靠。
3、锅炉附属设备。锅炉风、烟系统及设备正常。汽、水管道、各种阀门按有关规定调整符合要求,给水系统合格。
第5条锅炉点火前,应按有关规程进行水压试验。检查有无漏水或异常现象。
第6条在上述检查合格后,即可向锅炉上水。锅炉上水时速度要缓慢,水温应适宜。锅炉水位升到最低安全水位线时,停止上水,检查排污阀及排污系统。锅炉冷炉的水位不应超过正常水位线。
三、点火、升压、并炉和运行
第7条锅炉点火前,将炉膛和烟道彻底通风。自然通风的锅炉,通风时间不得少于10分钟。机械通风的锅炉,通风时间不得少于5分钟。
第8条点火时,将灰门打开,烟道挡板开启一半,用木柴和其它易燃物引火。严禁用挥发性强的油类或易爆物引火。
第9条锅炉点火应根据炉型,选用不同的操作方法。点火速度不能急促,防止损坏锅炉。点火时间根据锅炉制定。
第10条点火后必须密切注视锅炉水位。保证水位维持在正常水位。
第11条当压力上升到0.05--0.1兆帕时,冲洗锅炉水位表。冲洗时要戴好防护手套,脸部不要正对水位表,动作要缓慢,防止损坏设备和伤人。
冲洗水位表的顺序是:
(1)先开启放水旋塞,冲洗汽水通路和玻璃管;
(2)关闭水旋塞,单独冲洗汽通路;
(3)先开水旋塞,再关汽旋塞单独冲洗水通路;
(4)先开汽旋塞,再关放水旋塞,使水位恢复正常。
第12条当汽压上升到0.1--0.15兆帕时,应冲洗压力表的存水弯管,防止污垢堵塞。
冲洗压力表存水弯管的方法是,将连接压力表的三通阀门转向通大气位置,放出弯管中的存水,待见到汽、水出来时再将三通阀门转回原来位置。压力表指针能够重新回到冲洗前的位置,表明存水弯管畅通,否则应重新冲洗和检查。同一设备上的压力表指示应相同。
第13条当锅炉内压力升到接近0.2兆帕时,检查锅炉各连接处有无渗漏现象。拆卸过的人孔盖、手孔盖和法兰的连接螺栓,需要再拧紧一次。操作时应侧身,用力不宜过猛,防止将螺栓拧断。
第14条锅炉压力上升到0.2--0.4兆帕时,应试用给水设备和排污装置。在排污前先向锅炉给水。排污时注意观察水位,水位表中的水位不得低于最低安全水位。排污后将阀门关严,不得有漏水的现象。
第15条暖管,当锅炉的压力升到工作压力的2/3时,应进行暖管工作,以防止管道有负荷时发生水击事故。暖管的时间,应根据介质温度、季节气温、管道的长度、直径和保温情况而定。
暖管的操作顺序是:
(1)开启管道上的疏水阀,排出全部凝结水,直到正式供汽时再关闭。
(2)缓慢开启主汽阀,或者主汽阀上的旁通阀半圈,待管道充分预热后再全开。暖管时应防止发生震动和水击。注意管道及支架的膨胀情况,及时消除因暖管而发生的故障。
(3)慢慢开启分汽缸汽阀,使管道、分汽缸的汽压相等,注意排除凝结水。
(4)分汽缸上的各汽阀开启至全开后,应回转半圈,防止阀门受热膨胀后卡住。
在升温过程中还应注意不要使非沸腾式省煤器受热。过热器得到充分冷却。
对于热水锅炉,在点火前应使整个采暖系统充满水,然后启动循环水泵,炉水开始循环后即可点火升温。启动大型循环水泵,先开启旁路阀,或者关小进、出口阀门,防止因启动升压快,造成炉体和暖气片损坏。待锅炉运转正常后,可开大主阀门、关闭旁路阀,或者开大进、出口阀门。
第16条安全阀压力整定
锅炉正式投入运行前,必须对锅筒和过热器上的安全阀,按“规程”的规定进行调整和校验。省煤器上的安全阀也应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和校验。
安全阀压力整定时,应安排专人监视压力表和水位表,防止超压和缺水事故的发生。
操作时,戴好防护手套,清理好场地,放妥工具,防止滑倒和汽、水喷出伤人。
安全阀整定后,应在工作压力下再做一次自动排汽(水)试验,直至符合有关规定。最后必须将其安全装置固定牢固,并封印或加锁。将每个安全阀的开启压力、回座压力、阀芯提升高度、调整日期和调整人员等情况,详细记入锅炉技术档案。
第17条并炉(也可称并汽),暖管工作结束后,即可进行并炉工作。并炉时,锅炉压力低于运行系统汽压的0.05--0.1兆帕。
并炉时应保持汽压和水位正常,使省煤器投入运行。
第18条锅炉正常运行
1、水位表中的水位应在水位表中间,运行中应随负荷的变化进行调整,但上、下变动的范围不宜超过40毫米。水位表必须每班冲洗一次。
2、锅炉压力必须保持稳定,不得超过设计压力运行。每星期冲洗一次压力表存水弯管。
3、为防止安全阀的阀芯和阀座发生损坏,每星期至少手动一次安全阀,每月至少作一次自动排汽(水)试验。
4、锅炉排污,应在高水位、低负荷时进行。操作时应戴好防护手套,操作方法如下:
先开启慢开阀,再间断关、开快开阀,进行快速排污。排污结束,先关闭快开阀,再关闭慢开阀。
5、炉膛压力符合有关技术要求。
6、锅炉受热面吹灰,按有关吹灰程序和要求进行。吹灰时应站在侧面操作,防止炉膛火焰由吹灰孔喷出伤人,通常每班吹灰一次。锅炉停用前一定要吹灰,燃烧不稳定时不能吹灰。
第19条锅炉在运行中,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紧急停炉:
(1)锅炉水位低于水位表的下部可见边缘;
(2)不断加大给水及采取其它措施,但水位仍继续下降;
(3)锅炉水位超过最高可见水位(满水),经放水仍不能见到水位;
(4)给水泵全部失效或给水系统故障,不能向锅炉进水;
(5)水位表或安全阀全部失效;
(6)锅炉元件损坏,危及运行人员安全;
(7)燃烧设备损坏,炉墙倒塌或锅炉构架被烧红等,严重威胁锅炉安全运行;
(8)热水锅炉循环不良造成炉水汽化,或锅炉出口热水温度上升到与出水压力相应饱和温度的差小于20℃(铸铁锅炉40℃)时;
(9)锅水温度急剧上升失去控制时;
(10)循环泵或补给水泵全部失效时;
(11)补给水泵不断给锅炉补水,锅炉压力仍然继续下降时;
(12)其它异常情况危及锅炉安全运行。
第20条紧急停炉的操作步骤:
立即停止给煤和送风,减少引风;
迅速将炉火熄灭,降低锅炉压力,加速炉膛冷却。
因缺水事故而紧急停炉时,严禁向锅炉给水和进行排汽调整。
第21条临时停炉
停止给煤,将火压好,使锅炉水位稍高于正常水位。
关小炉门和烟道门,使炉膛内有少量空气通过,防止可燃气体的爆炸、燃烧。
有省煤器、过热器的锅炉,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22条正常停炉
停止给煤,减小鼓风、引风,将燃料燃尽。将灰渣除净,燃烧装置冷却后,停止鼓风、引风。
第23条锅炉发生事故时,司炉工应根据事故的类别,采取相应措施,保护好现场并立即报告给有关部门和领导。
第24条锅炉停炉后,按有关规定进行保养,防止锅炉发生腐蚀,保养期间应定期检查和更换药品。
四、收尾工作
第25条司炉工应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认真填写锅炉及附属设备的运行记录和交接班记录。保持设备和环境的清洁卫生。
第9篇 司炉工燃气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 .岗位安全职责
1.1严格执行安全责任确认制度,经专门培训,并取得特殊作业资格证后持证上岗 。
1.2熟知锅炉房各系统及工艺流程,对锅炉本体、附属设备的安全运行负责。
2.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
存在触电、高处坠落、火灾、灼烫、锅炉爆炸、中毒等危险因素。
3.岗位操作要求及安全注意事项
3.1锅炉点火前,必须做到安全通道畅通,照明充足,对锅炉本体、附属设备、安全附件等安全确认无误后,方可点火作业。
3.2对已检修的承压部件或停用时间较长的锅炉,必须进行水压实验,检查锅炉严密性和强度。
3.3冲洗水位表时,必须戴好手套站在水位表的侧面开启或关闭旋塞时要缓慢小
心。
3.4进行锅炉定期排污作业时必须戴手套,若排污装置有缺陷或排污工作地点没
有照明时,禁止进行排污工作。
3.5开启排污门时使用专用扳手,锅炉在运行中禁止检修或更换排污门。
3.6定期排污时,必须注意锅筒水位,防止缺水,严格控制排污时间。
3.7专业检修人员进入锅筒内进行检查、检修等工作时,司炉工要做好监护工作,保证要通风良好,使用24v以下的安全照明灯。
3.8启动设备时禁止用湿手启动按扭。
3.9清理或擦拭运行中的设备时,不得戴手套 ,或将棉纱缠在手上,严禁用水管冲洗设备,女工将长发盘在帽里,扣紧衣服袖口。
4.岗位出现非正常情况的处理及报告程序
4.1发生触电伤害事故
4.1.1首先必须立即切断电源,让触电者脱离危险点,若不能立即切断电源,救护者要使用绝缘器具,将触电者救离危害点。
4.1.2触电者如出现休克症状,要将其抬到通风、平坦地点,用人工呼吸的方法.进行抢救后送医院救治。
4.2发生高空坠落事故
登高作业造成坠落伤害时,救护者要对其进行检查,骨折部位用木板等进行简易包扎后送医院救治。
4.3发生火灾事故
4.3.1发生火灾时,岗位人员应首先报警,确认自身安全和应急疏散通道畅通后,采取措施灭火。
4.3.2电气火灾禁止用水进行灭火。
4.4发生烫伤事故
发生烫伤时,救护者应立即让伤者脱离危险点,用冷水冲洗伤处后送医院救治。
4.5发生爆炸事故
发生爆炸事故后关闭天然气总阀门,要保护好现场,立即向本单位领导、调度室汇报,通知天然气公司。
4.6发生中毒事故
立即关闭锅炉进气阀门,撤离现场到通风良好处呼吸缓解,严重中毒呼吸停顿做人工呼吸,拨打急救中心电话。
4.7报告时要讲清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人员伤害情况,事后如实向调查
人员讲述事发详细情况。
4.8报告电话:
5.岗位主要参数、标准、相关记录及要求。
5.1锅炉运行中的参数及标准:
5.1.1燃烧室负压维持在20—30pa。
5.1.2汽包水位±80mm报警。
5.1.3给水压力﹤2mpa报警。
5.1.4安全阀设定压力超压时抬起报警。
5.2做好当日生产、检修记录及报表。
5.3记录应真实,不得有涂改。
第10篇 司炉工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 锅炉司炉工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作业。
2、 作业时必须佩戴防护用品。严禁擅离工作岗位,接班人员未到位前不得离岗。严禁酒后作业。
3、 安全阀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锅炉运行期间必须按规程要求调试定压。
(2) 锅炉运行期间必须每月进行一次升压试验,安全阀必须灵敏有效。
(3) 必须每周进行一次手动试验。
4、 压力表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锅炉运行前,将锅炉工作压力值用红线标注在压力表的盘面上。严禁标注在坡璃表面。锅炉运行中应随时观察压力表,压力表的指针不得超过盘面上的红线。如安全阀在排气而压力表尚未达到工作压力时应立即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2) 锅炉运行时,每班必须冲洗一次压力表连通管,保证连通管畅通,并做回零试验,确保压力表灵敏有效。
(3) 锅炉运行中发现锅炉本体两阀压力表指示值相差0.05mpa时,应立即查明原因,采取措施。
5、 水位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锅炉运行前,必须标明最高和最低水位线。
(2) 锅炉运行时,必须严密观察水位计的水面,应经常保持在正常水位线之间并有轻微变动。如水位计中的水面呆滞不动时应立即查明原因,采取措施。
(3) 锅炉运行时,水位计不得有泄露现象,每班必须冲洗水位计连通管,保护连通管畅通。
6、 锅炉自动报警装置在运行中发出报警信号时,应立即进行处理。
7、 锅炉运行中启闭阀门时,严禁身体正对着阀门操作。
8、 锅炉如使用提升式上煤装置,在作业前应检查钢丝绳及连接,确认完好牢固。在料斗下方清扫作业前,必须将料斗固定。
9、 排污作业应在锅炉低负荷、高水位时进行。
10、 停炉后进行炉膛消除积渣瘤时,应先清除上部积渣瘤。
11、 运行中如发现锅筒变形,必须停炉处理。
12、 运行中严禁敲击锅炉受压元件。
13、 严禁常压锅炉带压运行。
第11篇 锅炉房司炉工安全操作规程
1、上岗前必须穿戴劳保护具(安全帽、工作服、劳保鞋、手套等)。
2、储气罐经常开启放水节门(阴雨天4-5次;晴天2-3次);管道放水节门2-3天放水一次。
3、确保冷却风机正常运行,如有异常及时停机修理。
4、听到电机或空压机有异常声音时应及时停机,并联系维修处理。
5、观察每台空压机的排污阀是否都在正常运行。
6、停车时经常清理擦拭机器表面脏物,查看过滤器有无渗油现象。
7、在修理或停机检修时,必须把排气截止阀关闭。
8、空压机在正常运行情况下空滤芯每两天清洗一次。
9、必须保证空压机房室内外卫生。
10、杜绝违章操作,做好设备运行和检修记录。
11、皮带轮必须安装有效的安全防护罩。
12、工作时,操作人员不准擅自离岗。
14、要保持空压机和动力系统的外部清洁。机房内要保持整洁,不得堆放其他货物。
15、锅炉房是使用锅炉单位的要害部门之一,除锅炉房工作人员,有关领导及安全、保卫、生产管理人员外,其他人员未经有关领导批准,不准入内。当班人员要坚守岗位,提高警惕,严格执行安全技术
16非当班人员,未经带班长同意,不准开关锅炉房的各种阀门,烟风门及电器开关。无证司炉工、水质化验人员不准单独操作。
17、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和技术监督部门下发的锅炉操作规程和技术规范要求,定期请主管部门对锅炉进行检验。
18、锅炉安全装置必须灵敏可靠,安全阀定期校验,运行中定期进行人工试放,使其保持灵活有效。压力表显示正常,水位计玻璃必须清洁透明,标线清晰,灯光明亮。
19、蒸气压力为8kg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提高压力,定期用盐水对软化水装置进行置换冲洗。
20、观察炉膛火焰打开挡门时,人要站在侧面,不要面对挡门,以防烧伤。
21、保持备用锅炉等备用设备处于良好状态,定期进行传动加油。
22、禁止锅炉房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所需装用少量润滑油,清洗油的油桶、油壶应存放在指定地点,并注意检查燃烧中是否有爆炸物。
23、锅炉在运行或压火期间,房门不准锁住或闩住,压火期间要有人监视。
24、锅炉房要配备消防器材,认真管理,不要随意移动或挪作他用。锅炉一旦发生事故,当班人员要采取应急措施并马上上报。
第12篇 热水锅炉司炉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一般操作
1.本规定适用于以水为介质的低压锅炉;
2.司炉工必须经银南劳动局的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有上岗证,操作不高于核准类别的锅炉;
3.司炉工上岗时必须履行职责,遵守劳动纪律,执行锅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认真填写好各种记录。
二、点火前的准备
1.冲洗,对新投入或长期停用的锅炉及网路系统,启动前应用水进行冲洗,以清除网路系统中的污垢、铁锈和其他杂物,防止在运行阻塞管路和散热设备;
2.充水,锅炉系统应充入水质符合的软化水,系统充水的顺序是锅炉-网路-用户,向锅炉充水的顺序一般由下锅筒、下集箱开始,至锅炉顶部放气阀冒出水为止;
3.检查恒压设备,系统恒压设备必须与系统完全相同。
三、启动
热水锅炉投入运行应先开动循环水泵,待网路中的水循环起来以后才能点火,防止水温过高发生汽化,锅炉点火时应先开动引风机,通风三至五分钟后再开鼓风机。
四、运行
1.对系统进行调整,控制热网供回水温度、压力和各回路系统流量;
2.运行参数控制:(1)保持压力稳定(2)温度控制(3)经常排气 (4)合理分配质量(5)防止汽化(6)停电保护(7)定期排污(8)减少失水。
五、停炉操作
1.正常停炉。正常停炉时,先停止供给燃料,然后关闭鼓风机,最后关闭引风机,但不可立即停止水泵,只有当锅炉出水温度降到50℃以下时才能停止水泵;
2.暂时停炉。暂时停炉时火床一定要压住,烟道出口挡板要关严,在压火期间,如发现锅水温度升高,应短时间开动循环水泵,防止锅水超温汽化,天气寒冷时,停泵时间不应过长,防止系统发生冻结事故;
3.紧急停炉。锅炉运行时,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紧急停炉:
1) 因循环不良造成锅炉汽化或锅炉出口温度上升到与出口压力应饱和温度的差小于20℃时;
2) 锅水温度急剧上升失去控制时;
3) 循环水泵和补水泵全部失效时;
4) 压力表和安全阀全部失效时;
5) 锅炉元件损坏,危及运行人员安全时;
6) 补给水泵不断补水,锅炉压力仍然继续下降时;
7) 燃烧设备损坏,锅炉构架被烧坏等,严重威胁锅炉安全运行时;
8) 其他异常运行情况,且超过安全运行允许范围时。
紧急停炉时:应立即停止供给燃料,必要时扒出炉内燃煤或用湿炉灰将火压灭,其他操作与正常停炉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