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气瓶充装安全操作规程
1、烃泵充装工艺简单,只需液相管道,能耗小,但必须保证烃泵前有一定静压头。
2、为保证烃泵前有一上定静压头,应在充装气瓶前,将出液罐达到一定的液位。
3、检查充装系统、充装衡器导电接地是否良好。
4、充装环境是否符合充装气瓶的要求(如有无胶板、无火花地面是否良好,秤面是否绝缘)。
5、用砝码进行定秤,并确认精度可靠,方可继续操作。
6、将按充装前检查要求检查合格的气瓶,放在台秤上。
7、装好充装卡具,打开气瓶进液阀门。
8、打开液泵前的进液门及液泵后的出液阀门和回流阀门。
9、启动发动机使液泵转动。
10、调整回流阀,使液泵进、出口压差保持在0.49mpa左右。
11、达到气瓶所要要求充装的重量,关闭气瓶进液阀门,卸下气瓶进行充装后检查。
12、按烃泵操作规程停泵。
13、关闭烃泵前后,进出液阀门。
第2篇 二氧化碳气瓶充装操作规程
1、充装前检查设备、管道状况:检查储罐液体低于0.3m3时不得充装;检查压力表、阀门、充装夹具、台秤,如有异常现象立即处理保持安全完好状态方能充装。
2、充装前必须检查确认气瓶是经过检查合格或妥善处理了的,并排空瓶内余压。
3、开启液体泵上回流阀,平稳开启泵上进液阀,让泵进液预冷三至五分钟。用卡子连接代替螺纹连接时,仔佃检查确认瓶阀出口螺纹型式是外螺纹(右旋),夹好气瓶后对气瓶进行称重,打开充装排阀门少量排空后进行充装。
4、公称工作压力为15.0mpa的二氧化碳气瓶充装系数是0.60。每瓶充装量控制在24kg以下,严禁超装;打开的充装气瓶不少于2个,并通过控制泵速或开启充装排回气阀,控制充装管道内压力一般为5mpa,严禁高于8.0mpa.
5、开启瓶阀应缓缓操作,并应注意监听瓶內有无异常音响;换瓶时操作者要站在气瓶出口的侧面,其面部与出气口保持90度,以免气体吹出伤人。
6、充装过程中,应随时检查气瓶各处的密封状况,瓶壁温度是否正常。发现设备管道漏气、阀门失灵等异常现象应立即停止充气,卸压处理后再充装。
7、最后一批气瓶充装时,泵速降低至500转/分以下。当该批气瓶充装量合格时立即关闭泵进液阀,待泵工作2-3分钟后,将调速器转速复零,先关调速器再关电机。
8、关闭液体泵后,开启充装管道回流阀门,回收管内余液至储罐内,约五分钟后关闭储罐回气阀、充装管道回流阀,再打开充装夹具排空卸压。
9、充装岗位应保持空气流通,防止二氧化碳气体含量超标给人体造成危害;操作中防止皮肤接触液体二氧化碳,以免引起冻伤。
10、充装后的气瓶,应由气瓶检查员逐只复称充装重量,并检查瓶内压力、瓶阀与瓶口连接的密封性、瓶体有无变形或泄漏、瓶体温度有无异常升高,气瓶附件、警示标签是否完整,不符合要求时应妥善处理。
10、气瓶充装员应及时填写“充装合格证”粘贴于气瓶明显部位,并认真填写充装记录,做到内容完整,字迹清晰。气瓶充装记录保存时间不应少于2年。
第3篇 车用气瓶充装操作规程
1充装前准备
1.1如果现场计量显示屏下【加气】指示灯熄灭,则表示必须进行枪预冷
1.2吹扫加气枪并将加气枪接入加气枪座上
1.3检查管路中的阀门开闭状态。
1.4按下控制盘上【预冷】按钮系统进行枪预冷,预冷结束后,有声光提示,同时点亮【加气】指示灯返回待机模式
2 加气
2.1加气车辆到站后停在规定的位置停好,提醒司机熄火并下车
2.2对车载瓶的外观、压力等进行加气前的安全检查
2.3接好接地线,对车载瓶的加气接口、回气接口和加气枪、回气枪进行吹扫。
2.4观察车载瓶压力,若车载瓶压力高于设定压力则需要回气,反之就直接加气。
2.5接好加气枪和回气枪后按加气机面板上的【加气】按钮,进入加气状态。
2.6加满后,停止加气,同时声光报警,取下加气枪和回气枪放回原位,做好加气记录。
2.7加气过程中记录人员应站在加气车前防止车辆启动,加气结束后记录人员确定加气枪已拔下方可下指令让车离开。
3注意事项
3.1在充装过程中,禁止用非防爆扳手等黑色金属器具敲击瓶阀或管道。
3.2严禁超量充装,超压否则应将多出的lng回收后放行。
3.3充装过程中应加强对充装系统和车载气瓶密封性的检查。检查瓶阀、阀杆、阀根等部位有无泄漏或渗漏,发现泄漏或渗漏时应停止充装,进行妥善处理。
3.4在充装完毕后,应检查瓶体是否出现鼓包变形或泄漏等严重缺陷。
3.5充装后,应对车载气瓶进行复查。
3.6严禁从罐车直接向车载气瓶充装,不允许瓶对瓶直接倒装。
3.7充装过程中,充装人员必须在现场。
3.8操作过程中严禁违规操作。
第4篇 氧气瓶充装前后检查操作规程
一:气瓶充装前检查
气瓶充装前应逐只检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气瓶,禁止充装:
1:非自有产权或档案不在本单位的;
2:不具有“气瓶制造许可证”的单位生产的;
3:进口气瓶未经安全监察机构批准认可的;
4:制造钢印中充装气体的名称不是氧气的,或化学分子式不是o2的;
5:警示标签上印有的瓶装气体名称及化学分子式与制造钢印不一致的;
6:原始标记不符合规定,或钢印标志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
7:颜色标记不符合《气瓶颜色标志》gb7144的规定,外表面颜色不是淡(酞)兰色的,或严重污损、脱落,难以辨认的;
8:使用超过30年的;
9:超过检验期限的;
10:附件不全、损坏或不符合规定的;
11:瓶体或瓶阀沾有油脂的;
12:生产国的政府已宣布报废的;
13:经过改装的;
14:瓶阀的出口螺纹不是右旋的;
15:瓶内无剩余压力的;
16:外表面有裂纹、严重腐蚀、明显变形及其他严重外部损伤缺陷的;
17:新气瓶或定期检验后的气瓶首次充装,未经抽真空或置换处理合格的。
经检查合格的气瓶应标识,放到可充瓶区;不合格的气瓶标识后,放到不可充瓶区。
二:气瓶充装后检查
气瓶充装后应逐只检查,不符合要求时应进行妥善处理。检查内容如下:
1:瓶内压力(充装量)及质量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的要求;
2:瓶阀及其与瓶口连接的密封是否良好;
3:气瓶充装后是否出现鼓包变形或泄漏等严重缺陷;
4:瓶体的温度是否有异常升高的迹象;
5:气瓶的瓶帽、防震圈、充装标签和警示标签是否完整。
三:填写充装前、后检查及充装记录表。
四:注意事项
1:气瓶颜色或其它标记以及瓶阀出口螺纹与所充装氧气的规定不相符的气瓶,除不予充气外,还应查明气瓶的来源,追究原因,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处理。
2:无剩余压力的气瓶,充装前应充入氮气置换后,抽真空。之后如发现瓶阀出口处有污迹或油迹,应卸下瓶阀,进行内部检查或脱脂。确认瓶内无异物,按规定再进行置换,除去瓶内的空气及水分,经分析合格后方能充气。
3:发现瓶内积水时,充气前应将气瓶倒置,轻轻开启瓶阀,完全排除积水后方可充装。
4:采用肥皂液进行检漏,发现有漏气瓶,必须立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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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15日
第5篇 氧气、氩气、氮气气瓶充装事故应急处理操作规程
一)氧气、氩气、氮气泄漏处置措施
1、生产、储存中发现氧气、氩气、氮气泄漏,应立即关闭工艺管路、气瓶、储罐阀门,切断泄漏源,并开雾水保护关闭阀门人员。若解决不了,应合理通风,加速扩散,必要时将气体排放到大气中,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上风处,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
2、进入通风不良有发生窒息危险场所处理气体泄漏时,操作人员必须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护服和防护鞋,并在他人监护下进行操作。
3、槽车或储罐管路系统有微小泄漏时,应及时检修处理;有严重泄漏时,必须将槽车开到人稀空旷处,逐渐排放,并严格监护;排放时,人、车应处在上风向;必要时向消防部门报警求救。
二)燃爆事故处置程序
1、最早发现事故者应立即向有关负责人报告并尽快采取措施切断事故源,开展自救。
2、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接到报警后,应迅速组织人员查明原因、性质,采取有效办法控制事故扩大蔓延。
3、如事故原因不明或不能有效控制,应发出紧急救援警报,向消防部门求救,请求社会力量支援。
三)人员紧急疏散、撤离
1、 一旦发生事故,进行紧急处置后,各岗位人员撤离到门房后,清点人员,接受现场总指挥的指令;
2、 抢救人员应立即向现场总指挥简短报告有关情况;
3、对与事故应急救援无关的人员,应紧急疏散至上风向的安全地点集中;
4、 对下风向可能威胁到人员(包括相邻单位人员)安全时,应立即引导人员并与有关单位联系,迅速撤离到安全地点。
四)危险区的隔离
1、危险区即事故发生地点,事故发生点半径100m的范围为隔离区。
2、 在生产区厂门划出警戒线,安排人员站岗隔离,严格控制人员进出。
3、对事故现场周边区域的道路隔离和交通疏导。
六)现场医疗救护
1、气体中毒急救措施:迅速脱离现场,移至空气新鲜处,呼吸停止时施行呼吸复苏术;心跳停止时,施行心肺复苏术。氧气中毒后要就医观察24-28小时,以免延误肺水肿的治疗。
2、救援人员的皮肤因接触低温液体而被冻伤时,应及时将受伤部位放入温水中浸泡或冲洗,切勿干加热。严重的冻伤应迅速送医院就医。
七)事故现场保护
1、 事故现场由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指定专人实施保护,无关人员不得进入事故现场;
2、 事故现场清洗工作,经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批准后安排应急救援人员进行现场清理和设备修复工作。
第6篇 氧气瓶充装前、后检查操作规程
一:气瓶充装前检查
气瓶充装前应逐只检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气瓶,禁止充装:
1:非自有产权或档案不在本单位的;
2:不具有“气瓶制造许可证”的单位生产的;
3:进口气瓶未经安全监察机构批准认可的;
4:制造钢印中充装气体的名称不是氧气的,或化学分子式不是o2的;
5:警示标签上印有的瓶装气体名称及化学分子式与制造钢印不一致的;
6:原始标记不符合规定,或钢印标志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
7:颜色标记不符合《气瓶颜色标志》gb7144的规定,外表面颜色不是淡(酞)兰色的,或严重污损、脱落,难以辨认的;
8:使用超过30年的;
9:超过检验期限的;
10:附件不全、损坏或不符合规定的;
11:瓶体或瓶阀沾有油脂的;
12:生产国的政府已宣布报废的;
13:经过改装的;
14:瓶阀的出口螺纹不是右旋的;
15:瓶内无剩余压力的;
16:外表面有裂纹、严重腐蚀、明显变形及其他严重外部损伤缺陷的;
17:新气瓶或定期检验后的气瓶首次充装,未经抽真空或置换处理合格的。
经检查合格的气瓶应标识,放到可充瓶区;不合格的气瓶标识后,放到不可充瓶区。
二:气瓶充装后检查
气瓶充装后应逐只检查,不符合要求时应进行妥善处理。检查内容如下:
1:瓶内压力(充装量)及质量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的要求;
2:瓶阀及其与瓶口连接的密封是否良好;
3:气瓶充装后是否出现鼓包变形或泄漏等严重缺陷;
4:瓶体的温度是否有异常升高的迹象;
5:气瓶的瓶帽、防震圈、充装标签和警示标签是否完整。
三:填写充装前、后检查及充装记录表。
四:注意事项
1:气瓶颜色或其它标记以及瓶阀出口螺纹与所充装氧气的规定不相符的气瓶,除不予充气外,还应查明气瓶的来源,追究原因,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处理。
2:无剩余压力的气瓶,充装前应充入氮气置换后,抽真空。之后如发现瓶阀出口处有污迹或油迹,应卸下瓶阀,进行内部检查或脱脂。确认瓶内无异物,按规定再进行置换,除去瓶内的空气及水分,经分析合格后方能充气。
3:发现瓶内积水时,充气前应将气瓶倒置,轻轻开启瓶阀,完全排除积水后方可充装。
4:采用肥皂液进行检漏,发现有漏气瓶,必须立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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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篇 氧气氩气氮气气瓶充装前、后检查操作规程
1、充装前的气瓶由气瓶检查员负责逐只进行检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气瓶,禁止充装:
a.不具有“气瓶制造许可证”的单位生产的;
b.进口气瓶未经安全监察机构批准认可的;
c.将要充装的气体与气瓶制造钢印标记中充装气体名称或化学分子式不一致的;
d.警示标签上印有的瓶装气体名称及化学分子式与气瓶制造钢印标记中不一致的;
e.非自有产权的且气瓶技术档案不在本充装单位的;
f.原始标记不符合规定,或钢印标志模糊不清的、无法辨认的;
g.颜色标记不符合gb7144气瓶颜色标志的规定,或者严重污损、脱落、难以辩认的;
h.使用年限超过30年的;
i.超过检验期限的;
j.附件不全,损坏或不符合规定的;
k.氧气瓶瓶体或瓶阀沾有油脂的;
l.有报废标记的或气瓶生产国的政府已宣布报废的;
m.经过改装的。
2、经检查发现颜色或其他标记以及瓶阀出口螺纹与所装气体的规定不相符的气瓶,除不予充气外,还应查明原因,报告安全监察机构,并送往检验单位处理或检验。
3、无剩余压力或不明剩余气体的气瓶,充装前应充入氮气置换后再抽真空。如发现瓶阀出口处有污迹、油迹或瓶内有异物而无法解决时,应送往检验单位处理或检验。
5、新投入使用或经内部检验后首次充气的气瓶,充气前都应按规定先充入氮气置换,除去瓶内的空气及水分,经化验分析合格后方能充气。
6、在检验有效期限内的气瓶,如外观检查发现有重大缺陷或对内部状况有怀疑的气瓶,应先送检验机构进行技术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重新使用。库存和停用时间超过一个检验周期的气瓶,启用前应进行检验。
7、发现瓶内有积水时,充气前应将气瓶倒置,轻轻开启瓶阀,完全排除瓶内水分后方可充气。
8、国外进口的气瓶,外国飞机、火车、轮船上使用的气瓶,要求在我国境内充气时,应先由安全监察机构认可,再由检验单位检验。
9、经检查不合格(包括待处理)的气瓶应与合格气瓶隔离存放,并作出明显标记,以防止相互混淆。
10、气瓶充装后检查瓶体及其附件应无变形、泄漏,复检瓶内气压应符合要求。
11、气瓶充装前后检查完毕,应按气体类别在气瓶瓶体明显部位粘贴“警示标签”,并将其置于相应区域,及时做好检查记录并妥善保存备查。
第8篇 cng气瓶充装前后检查操作规程
一、充装人员对进站车辆开盖检查严格按照《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的规定检查。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气瓶,应先进处理,否则严禁充装;
1、钢印标记、颜色标记不符合规定,对瓶内介持未确认的;
2、附件损坏、不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3、瓶内检验期限的;
4、经外观检查,存在明显损伤,需进一步检验的;
5、氧化或强氧化性气体气瓶沾有油脂的;
6、易燃气体气瓶的首次充装或定期检验后的首次充装,示经置换或抽具空处理的。
二、对充装前不合格的气瓶进行登记粘贴上标识,做好记录不予加气。
三、对充装前检查合格的严格按充装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四、充装后,按《气瓶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对车用cng气瓶再对气瓶及管路进行检查。确认不安全的,如有管路、充气阀漏气的立即关气瓶阀并责令司将车推离加气站。
五、充装后安全检查以后,确认安全的关好引擎盖和后备箱放行。
一、充装人员必须经市监督局以上部门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二、充装人员必须有权知道所充装的压缩天然气总含水量是否低于10ppm或8mg/m3,以及硫化氢含量是否低于15mg/m3,否则拒绝充装或向公司领导汇报。
三、充装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的规定,对cng气瓶逐一进行充装前的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
四、充装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气瓶安全检查条例》的规定和“七不准”的规定。
五、充装人员在为cng气瓶进行充装以后,必须严格执行《气瓶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对车用cng气瓶进行严格检查。
六、充装人员对充装后的气瓶进行安全检查以后,确认达标后粘贴上标识,做好记录方可放行。
第9篇 气瓶充装操作规程
一、准备工作
1、每班充装前,首先校正充装秤的“0”位,检查增铊、游砣;
2、检查充装秤的校验有效期及其静电接地导线连接是否良好;
3、检查气控装置和空气压力;
4、检查充装软管和充装阀是否密封良好。
5、应关阀门:各支路充装阀;应开阀门:充装总阀。
6、通知运行工启动液化石油气泵。
二、充装操作
1、将检查合格的气瓶放在充装秤台板中央。
2、根据气瓶自身的重量及充装量,调整增砣值和游砣刻度值。
3、将气瓶角阀与充装枪连接,先开气瓶角阀,检查连接处应密封良好,再开充装阀,进行充装。
4、充装中检查角阀阀杆处应不漏气,否则停止充装。
5、当充装达到规定重量时,充装秤自动关闭液化石油气气源后,先关充装阀后关气瓶角阀。
6、卸下充装枪,移出气瓶,再进行下一个气瓶充装。
三、结束
1、充装结束时,及时通知运行工停液化石油气泵。
2、填写充装记录,关闭充装系统的支路充装阀。
3、关灌装管主阀,将灌装管内的液化石油气充放进待装气瓶内。
4、清洁充装秤及充装台地面。
5、关闭空气压缩机及空气主管各支路阀。
四、注意事项
1、上岗作业人员应戴好充装作业人员证,穿棉布工作服和不带钉的鞋,以及工作手套,充装作业时,不许在台上穿、脱衣服。
2、不许就地弛放液化石油气。充装过程中,如发现钢瓶出现泄漏,要立即停止灌装,并及时回收将瓶内液体。对超量充装的,要及时将超出量回收。
3、禁止在充装台上敲打气瓶、铁器、检修角阀、,搬运气瓶不许拖、滚、碰撞。
4、充装后经检查合格的气瓶,应粘贴警示标签和充装标签。
5、在下班前,应检查各有关管路阀门开关状态是否正确。
第10篇 氧气、氩气、氮气气瓶充装操作规程
1、充装前,应检查低温液体汽化器气体出口温度、压力控制装置是否处于正常状态;低温液体泵开启前,要有冷泵过程;低温操作人员应配戴可靠的防冻伤的劳保用品。
2、充气前必须检查确认气瓶是经过检查合格或妥善处理(应有记录)后准予充装的。
3、用防错接头进行充装时,应认真检查瓶阀出气口的螺纹与所充装气体所规定的螺纹型式是否相符,防错装接头零部件是否灵活好用。
4、开启瓶阀时应缓慢操作,并应注意监听瓶内有无异常音响。
5、在瓶内气体压力达到7mpa以前应逐只检查气瓶的瓶体温度是否大体一致,在瓶内气体压力达到10mpa时应检查瓶阀的密封是否良好,发现异常时应及时妥善处理。
6、低温泵排液量与汽化器的换热面积及充装量应匹配,应使每瓶气的充装时间不得小于30min,气瓶的充装流量,不得大于8m3/h(标准状态气体);气瓶充装时汽化器出口温度不得低于0℃.
7、用充气汇流排充装气瓶时,在瓶组压力达到充装压力的10%以后,禁止再插入空瓶进行充装。
8、用国产气瓶(15mpa公称工作压力)充装永久气体(氧气、氩气、氮气)气瓶在不同充装温度下的最高充装压力(表压)不得超过下表的规定:
温度℃ | 5 | 10 | 15 | 20 | 25 | 30 | 35 | 40 | 45 | 50 |
氧气mpa | 14.0 | 14.3 | 14.7 | 15.1 | 15.4 | 15.8 | 16.1 | 16.5 | 16.9 | 17.2 |
氩气mpa | 14.7 | 15.0 | 15.3 | 15.6 | 15.9 | 16.2 | 16.5 | 16.8 | 17.1 | 17.4 |
氮气mpa | 14.1 | 14.5 | 14.8 | 15.2 | 15.5 | 15.9 | 16.2 | 16.5 | 16.9 | 17.2 |
9、充装后的气瓶,应由气瓶检查员逐只检查瓶内压力、瓶阀与瓶口连接的密封性、瓶体有无变形或泄漏、瓶体温度有无异常升高,气瓶附件、警示标签是否完整,不符合要求时应妥善处理。
10、气瓶充装员应及时填写“充装合格证”粘贴于气瓶明显部位,并认真填写充装记录,做到内容完整,字迹清晰。气瓶充装记录保存时间不应少于2年。
第11篇 车用气瓶充装安全操作规程
一、气瓶充装控制
1、坚持将车用气瓶充装分生产过程监控、充装前检查、充装过程控制、充装后复检四大环节。
2、生产过程 “六不放过”:⑴站区工艺管道漏气;⑵天然气压缩机有故障;⑶脱水装置不能正常工作;⑷天然气含水量和含硫量偏高;⑸储气罐存在故障;⑹天然气过滤器过滤不净。
3、气瓶 “八不充装”:⑴附件损坏、不全或不符合规定;⑵超过检验期限;⑶外观存在明显损伤或异常,需进一步检验;⑷瓶内无剩余压力;⑸钢印标记颜色标记不符合规定,对瓶内介质未确认;⑹气瓶首次充装或定期检验后的首次充装未经置换或抽真空处理;⑺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检查;⑻与气瓶相连的天然气管线或阀门有泄漏。
4、充装 “六停止” :⑴瓶体泄漏;⑵管道、阀门漏气;⑶加气机出现泄漏等故障;⑷气瓶压力达到规定值;⑸加气枪头o型圈破裂、漏气;⑹气瓶内有异响。
二、生产过程质量控制
1、天然气压缩机、脱水装置、过滤器、储气罐能否正常运转。
2、脱水装置定期进行再生,定期用水份仪测试天然气含水量满足国家规范要求。
3、定期拆开过滤器清洗或更换滤心。
4、定期对储气罐进行排污,确保气质清洁。
三、气瓶充装前的安全检查
1、气瓶上钢印或铭牌清晰,国家定点厂家生产,新瓶或已经检验的钢瓶不合格的不许充装。
2、气瓶附件齐全完好,支架固定牢固,管线和阀门不松动、不漏气。
3、新瓶第一次加气或定期检验后第一次加气,必须进行氮气置换或抽真空处理,此项工作由各改装厂负责完成,要有文字记录和人员签名。
4、加气前汽车必须熄火,且不允许开车灯、电台等电器装置。
四、气瓶充装过程中的质量保证:
1、必须保证加气机的计量精度,在国家相应标准和规范颁布以后,应请技术监督部门定期进行校验。
2、加气时应严格遵照安全操作规程,杜绝违章操作。
3、控制气瓶压力不超过允许值20mpa。
4、出现泄漏时应立即停止加气。
五、气瓶充装后安全检查
1、检查充装后是否有漏气等异常现象,如有漏气应及时到指定地点进行处理。
2、查充装后气瓶是否超压。
3、对于首次加气车辆,应严格执行首次充装规定,加气后进行一次详细彻底的检查。
第12篇 气瓶充装前后检查操作规程
一、检查工作:
充装前的气瓶由专人负责,逐只进行检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气瓶,禁止充装:
1、无“气瓶制造许可证”的单位生产的气瓶和未经安全监察机构批准认可的进口气瓶,以及有报废标记的气瓶;
2、原始标记不符合规定,或钢印标记模糊不清,无法辩认的气瓶;
3、气瓶外表面的颜色标记不符合gb 7144气瓶颜色标记的规定,或严重污损脱落,难以辩认的气瓶;
4、超过检验期限的气瓶;
5、气瓶外表面有裂纹、严重腐蚀、明显变形及其它严重外部损伤缺陷的气瓶;
6、附件不全、损坏或不符合规定的气瓶;
7、气瓶瓶体或附件的材料与所装介质的性质不相容的气瓶;
8、气瓶的首次充装或定期检验后首次充装,未经置换或抽真空处理的气瓶;
9、气瓶内无剩余压力的气瓶;
10、非自有产权或档案不在本单位气瓶:
①气瓶钢印标志为非本单位的气瓶;
②气瓶钢印标志与气瓶标识不一致的气瓶;
③气瓶钢印位置有打磨痕迹的气瓶;
④在气瓶上有重复或多个钢印的气瓶;
⑤没有打上本单位钢印的气瓶。
二、经检查合格的气瓶,放到可充瓶区;不合格的气瓶,放到不可充瓶区。
三、充装后的气瓶,应有专人负责,逐只进行检查。不符合要求时,应进行妥善处理,检查内容应符合下表规定:
气瓶型号充装重量及
允许偏差瓶体、瓶阀及与瓶体的连接气瓶有否
鼓包变形瓶体的温度
ysp-5049±1.0kg不漏无正常
ysp-1514.5±0.5kg不漏无正常
ysp-109.5±0.3kg不漏无正常
ysp-54.8±0.2kg不漏无正常
ysp-21.9±0.1kg不漏无正常
四、填写充装前、后检查记录表。
五、注意事项
1、复检秤必须在校验周期内使用,先校准“0”位,然后逐瓶进行复称检查。
2、复称不合格气瓶的处理:超重的送往残液处理岗位倒回超出部分,欠装的由充装岗位补足,并且及时调校失准的充装秤。
3、采用肥皂液进行检漏,发现有漏气瓶,必须立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