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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安全操作规程(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01-03 10:26:11 查看人数:61

维修安全操作规程

第1篇 维修安全操作规程

1、维修中,安全用电至关重要。在检修设备之前,应详细阅读电路检修仪器的使用说明,严格按照安全操作的技术规范和要求使用仪器仪表。

2、检查设备故障原因之前,首先拔下接电插头,仔细检查电线的绝缘情况,外皮是否被损、电器件是否潮湿,是否有接地保护装置。在潮湿季节,必须确认已接地后再做修理。通电试机时禁止用湿手接触电器。需要移动设备时,应首先切断电源。

3、维修过程中,要可靠地进行布线连接。当设备出现异味气味、异常噪声及温度过高时,应立即停止维修并进行检查。

4、禁止使用其它金属丝代替熔断丝,并严格按原规定更换。禁止用一般胶布等非绝缘品来代替电工胶布。

5、所有维修使用的电气仪表设备及用电器具,必须经常检查,一旦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排除。维修过程中,暂时离开现场或不使用器具时应切断电源。

6、化学药品如酒精、无水氯化钙、甲醇及汽油等,要存放在干燥、通风的地方,并用要远离热源。使用时要避免碰撞,使用后要及时盖上塞盖,放置在安全的地方。

7、浸润化学药品或汽油的棉纱、纸屑不得随意丢放,应妥善处理。

第2篇 维修作业安全操作及处罚规程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措施,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政策,确保维修人员的人身安全和修理厂工作正常有序开展,特制订本规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公司的规章制度,完成运输车辆维修任务,为车辆安全运输提供维修服务和技术保障。

二、劳动纪律:严格按照公司人力资源相关制度执行。

三、安全生产方面:

1.每月修理厂安全事故为零,优质服务客户投诉、车辆返修≤1次,超出标准对修理厂负责人罚款200元。

2.工作前,必须仔细检查工作场地各种工具、用电设备是否处于安全状态,检查待修车辆是否停放稳妥可靠,车轮是否打掩,挂车应撑好支撑架等准备工作,如果检查不到位或违规操作者罚款200元。

3.使用各种工具设备应遵守其有关技术安全操作规程,拆卸配件应按顺序摆放好。安装时,应清洗干净;不可直接用手接触酸碱等强腐蚀物品,违规者罚款200元。

4.检修车轮和底盘时必须用千斤顶或枕木垫平,要稳固,切不可有任何松动和溜、滑现象。拆装车底部重型配件时,支撑车辆时应用良好的顶车工具及垫好有效的保险支撑(枕木、安全凳)。预先采取好防坠措施,才能进行拆装工作。严禁使用砖头及其它易碎物品做垫物,违规操作者罚款200元。

5.不准在发动机运转的车下工作。若确实需要时,必须拉紧手刹阀,变速杆放入空挡,指定由经验的人在驾驶室内,以便必要时采取紧急措施。在发动机运转的情况下,不准调整风扇皮带,固定水泵螺栓等检修工作;检修车辆时,不得将手伸进齿轮箱对孔,应用专用工具,不得用手指按正对孔,违规操作者罚款200元。

6.吊装发动机、变速箱时不能歪拉斜吊,吊装设备要稳固可靠,钢丝绳要结实牢靠,固定钢丝绳嵌固不能有松动、溜窜现象,嵌入钢丝绳的销子不能用扳手、木棒、铁棍等替代,并锁好销子螺母或插销,违规者罚款500元。

7.车辆架空试验。车轮转动时,不准在车辆下面工作或检查,不准在车前后站立,以防车轮滑脱着地向前或不测定方向运动造成人身或其他伤害事故,违规操作者罚款500元。

8.在汽车修好进行试车前,必须对起动、制动、转向装置做好全面检查,确认无误后才能进行路试,维修人员检查不到位的或有问题没有告诉驾驶员的罚款100元。

9.路试时必须由安全技术部门指定或批准的专人在规定的试车区域内进行,无驾驶执照的维修人员和其他人不准开动各种车辆,经允许可在原地启动发动机,非检修人员不准启动或移动未修好的车辆,违规操作者罚款100元。

10.严禁野蛮操作,维修车辆易损和精密部件时不能强拉硬拽和用榔头直接敲击,造成损失的原价赔偿,并罚款200元。

11.维修挂车大箱时,必须拉好手制动,并垫好掩木,大箱举起时必须支撑好保险杠以防举升缸卸压伤人,违规操作者罚款1000元。

12.千斤顶不能顶在斜面或受力面积小的地方,顶部也不能有油渍,以防滑脱伤人或对车辆部件造成损伤,违规操作者罚款200元。

13.焊接、电焊作业时佩戴防护用品,攀高作业时必须要有安全防护措施,如:要系保险绳等,违章作业者罚款300元。

14.使用氧气乙炔时,氧气瓶和乙炔瓶分开摆放,有效距离不能低于5米,氧气乙炔阀门管路无泄漏损伤,完工后及时关闭氧气乙炔瓶阀门,并盘好管路摆放到原来的位置,不按规定操作者罚款500元。

15.需要翻转驾驶室维修作业的,翻转驾驶室之前检查好驾驶室内有无杂物以防翻转时坠落损坏风挡玻璃或伤人;必须把驾驶室翻转到底,并支撑好保险杠防护驾驶室下溜,不按维修要求操作者罚款1000元。

16.有关拆卸轮胎及有关轮胎的作业时,必须对轮胎进行放气,违者处罚1000元。

四、文明生产方面:

1. 下班前将相应的卫生责任区打扫干净,工具设施按定置管理要求

摆放,并断电断水,不按要求执行的处罚100元。

2、消防器材经常保持清洁有效,学习掌握消防、防火知识,经常巡视,杜绝火险火灾事故的发生,督促、检查不到位者罚款200元。3、工作场地严禁吸烟,发现一次进行经济处罚200元,1周内累计2次罚款500元。

4、保持设备的清洁干净,并定人、定编、定期保养维护,保证设备安全有效运行,保养维护不到位或有安全隐患的罚款200元。

5.工作中零配件、工具不能乱扔乱放,因个人原因造成损坏或丢失,将按造成的损失给予赔偿。工具借用必须有借用登记,用完后及时归还,三天后(特殊情况除外)后仍不归还视为丢失,将给予相应的处罚100元。

6.工作中更换的旧件必须归类堆放,废油必须按指定的地点倒入油桶,违规者处罚100元。

7.上班前必须关闭宿舍的一切用电设备,并不能使用大功率用电家用电器,以免线路负载过重造成着火事故或人身伤害,违规者罚款200元。

8.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制度面前人人平等,不搞特殊,管理人员如果徇私舞弊不按制度规定执行的,违规指挥的罚款500元。

9.文明礼貌,态度和蔼,有问必答,有求必应,与驾驶员或客户发生纠纷的及时解决,不能吵架斗殴,违规者罚款500元。

10.提高修理质量,严把质量关,遇到问题三不放过;(不查出原因不放过,不找到解决的办法不放过,不彻底解决问题不放过。),敷衍了事,发现问题不汇报或瞒报者罚款200元并承担相应损失。

11.对责任心不强,造成的修理质量问题,无条件进行返工并给予300罚款,造成路途救急的自己承担相应费用。

12.不利用工作之便,向驾驶员吃、拿、卡、要,或者工作上给予刁难,违规者罚款500元,并给与警告处分,月累计2次者辞退。

13.坚持小修不过夜,大修不耽误,保证驾驶员能够按时出车,无故耽误维修进度的罚款200元。

14.设立24小时技术服务咨询电话,全心全意为驾驶员服务。若违反承诺,当事人自愿接受公司300元处罚。

15.严格执行维修工艺流程,按车辆维修标准规范操作,正确使用工具、设备,如果野蛮操作、违规操作发现一次处罚200元。

16.接到工单后,进行自检,不盲目操作,分析、查清原因后再按维修工艺流程操作,拆下的零件摆放有序,整洁干净。不按流程操作罚款100元。

17.认真学习修理知识,参加技术培训课,实践和理论考试连续三次不合格者,视为不胜任工作,工资应下降或者辞退。

18.修理厂管理人员检查、监督、帮扶、管理工作不到位者罚款500元。

五、其它管理制定以公司内控管理制度规定为准。

特此通知

第3篇 机床电气维修工操作规程

1、机床电气维修必须停电进行,严禁带电作业。

2、检修用照明灯应使用36v安全电压,灯头应有护罩。

3、使用吊装工具时,先检查设备是否良好,不准超负荷起吊,不准歪拉斜吊,吊物下不准站人。

4、拆装电机端盖、皮带轮、轴及轴承时,应用铜棒、木榔头、拉钩等专用工具,不准直接用铁锤、扁铲等敲打。

5、带有放大环节的设备电器,应调试后试车。试车前应采取安全措施,认真检查机械部分各限位器、零压、零磁、过压、过流继电器等是否安全可靠。

6、试车时,应注直观察电机转向、声音、量度等是否正常。工作人员要避开联轴节的旋转方向。工作结束后,要检查清理现场,断开电源,消除火源后,方可离去。

7、用汽油清洗电气零件时,严禁动用明火。

第4篇 高、低压维修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1、目的

为规范公司范围内高、低压维修电工的操作,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某公司的高低压维修电工的操作

3、操作规程

3.1、所有高、低压维修电工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本《电工安全操作规程通用安全规定》及有关的安全技术规程。

3.2、维修电工在巡视所管辖的高压设备、变压器、变配电房时,

不得进行其它工作,并注意保持符合设备不停电时的安全距离(10kv及以下0.7米),进出高压室、变压器、变配电室时应随手将门锁好。

3.3、 巡视时发现设备缺陷,应及时向有关上级领导报告,在取

得有关领导同意和变配电值班电工许可后,并按照《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有关规定做好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处理设备的缺陷工作。

3.4、高压设备发生接地时,室内不得接近故障点4米以内,室外

不得接近故障点8米以内,进入上述范围人员必须穿绝缘鞋,接触设备的外壳和架构时,应戴绝缘手套。

3.5、高压设备的检修、故障处理、维护和清扫工作,需要将有关

高、低压设备停电时,应严格按照《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规定,认真填写、核对、办理工作票。

3.6、事故抢修工作可不用工作票,但在开始工作前,维修电工必

须依照《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有关的规定,在变配电值班人员布置好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抢修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监护。

3.7、工作票的负责人在办理工作许可手续前,应认真负责检查工

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和值班人员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条件。

3.8、完成工作许可手续后,工作负责人应向工作班人员交待现场

安全措施,带电部位和其他注意事项。对工作班人员的安全认真监护,及时纠正违反安全的动作。

3.9、维修电工、工作负责人不得擅自变更安全措施,工作中有特

殊情况需要变更时,应事先取得值班人员的同意。

3.10、工作期间,工作负责人若因故必须离开工作地点时,应指

定能胜任的人员临时代替,离开前应将工作现场交待清楚,并告知工作班人员。若工作负责人需要长时问离开现场,应由原工作票签发人变更新工作负责人,两工作负责人应做好必要的交接。

3.11、第一、二种工作票的有效时间,以批准的检修期为限,第

一种工作票至预定时间,工作尚未完成,应由工作负责人办理延期手续,延期手续应由工作负责人向值班负责人申请办理。

3.12、需要变更工作班中的成员时,须经工作负责人同意,需要

变更工作负责人时,应由工作票签发人将变动情况记录在工作票上;若扩大工作任务,必须由工作负责人通过工作许可人,并在工作票上增填工作项目;若须变更或增设安全措施者,必须填用新的工作票,并重新履行工作许可手续。

3.13、全部工作完毕后,工作班应清扫、清理现场,工作负责人应

先周密的检查,待全体工作人员撤离工作地点后,再向值班负责人员讲清所修项目,发现问题、试验结果和存在问题等,并与值班人员共同检查设备状况,有无遗留物 件,是否清洁等。然后在工作票上填明工作终结时间,经双方签名后,工作 票方告终结。

3.14、人力敷设电缆安排工作人数时,应使每人负担的重量不超

过35千克,一般每3-5米设一人;工作人员应戴帆布手套,并站在电缆的同一侧,转弯处工作人员必须站在弯曲的外侧,不准站在内侧,以防电缆拉紧时挤伤。

3.15、对更换电缆桥架的电缆或接头盒,挖掘出的电缆或接头盒

(如下面需要挖空时)必须将其悬吊保护。悬吊电缆时应每隔1.o-1.5米吊一道。悬吊接头盒时应平放并将两端电缆固定,不得使接头受到拉力。

3.16、锯断旧电缆的工作必须停电,将电缆芯接地,并办理工作

许可手续,四芯电缆的零线芯要拆开。锯断前必须与电缆图纸核对是否确实相符,有条件时使用探别器验证,然后用接地带木柄的铁针打入电缆芯后方可工作。或者使用接地的钢锯。使用锯和铁针的工作人员应戴绝缘手套,并站在绝缘垫上。接 地线用截面积在10平方毫米以上的铜线,接地极可用圆钢插入地o.6米以下。

3.17、检查高压电动机,装、拆高压电动机的电缆引线,处理高

压电动机开关小车柜的故障。应填用第一种工作票,并做好断丌电源开关,拉出开关小车,投入接地刀闸,在开关把手上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标示牌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工作。

3.18、在变配电变压器上检修或拆除变压器的高、低压侧电缆引线

时,应填用第一种工作票,必须做好切断高、低压两侧开关、拉出开关小车、电压互感器小车,拉开低压侧刀闸,并在低压侧刀闸上加装挡板进行验电、放电、投入接地刀闸,装设接地线的安全措施,方能进行工作。

3.19、更换运行中的变压器吸湿器或硅胶烘潮及加油的工作,应填

用二种工作票。在使用梯子、器具及检修人员工作时,应严格遵照《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要求,与带电部分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以防触电。

3.20、变压器吊芯检查或检修时,除做好相关的停电措施外,还应

在吊芯前做好核实起吊设备、起吊重量、详细检查起吊所用的工具、绳索、导链、拉钩等用具工作,必要时应进行承载试验。起吊时应有专人指挥、专人监视,每根钢绳与铅垂线的夹角不得大于30。,并按照要求控制器身在空气中暴露的时间。

3.21、处理高压电容器故障、更换电容器熔断器时,应填用一种工

作票,必须切断电容器的电源开关,并将电容器逐个多次放电的接地后,方可进入电容柜内工作。

3.22、对送来厂房内的电动机的检修和维护保养,在拆卸前应先在

线头、轴承、端盖等处做好标记,拆卸轴承时,对使用的手锤、大锤等工具应进行检查,抽出或吊出重量较大的转子时,先在转子轴上套好起重用的钢绳,用起重设备 吊住转子慢慢移出。

3.23、对检修、维护后高、低压电动机进行通电试运行时,应注意

检查调压器的位置,盖好电动机接线盒的盖子,对露出转动部分的轴端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

第5篇 制动鼓和制动盘维修设备:操作规程

1.开车前,应检查机床的液压、润滑系统是否良好,确认正常后,方可运行。

2.工件及刀具必须装夹牢固,转速及进刀量要适当,禁止超负荷运转。

3.机床运转时,不得测量工件、变换速度,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4.机床主轴不得敲击,配套模具要保持清洁。

5.机床上安全保护装置应保持完好状态,不得拆除。

6.工作完毕,切断电源,擦试机床、模具。

第6篇 维修焊工操作安全规程

1. 焊接场地禁止放易燃易爆物品,应备有消防器材,保证足够的照明和良好的通风。

2.在操作场地10米内,不应储存油类或其它易燃易爆物品,(包括有易燃易爆气体产生的器皿管线)。临时工地若有此类物品,而又必须在此操作时,应通知生产部门和安环部门到现场检查,采取临时性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操作。

3.工作前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品。操作时(包括打渣)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戴好防护眼镜或面罩。仰面焊接应扣紧衣领,扎紧袖口,戴好安全帽。

4.在缺氧危险作业场所及有易燃,易爆挥放物,气体的环境,设备,容器应经事先置换、通风,并经监测合格。

5.对压力容器、密封容器、爆料容器、管道的焊接,必须事先泄压、敞开,置换清洗除掉有毒有害物质后再施焊。潮湿环境,容器内作业还应采取相应电气隔离或绝缘等措施,并设入监护。

6.在焊接、切割密闭空心工件时,必须留有出气孔。在容器内焊接,外面必须设人监护,并有良好通风措施,照明电压应采取12伏。禁止在已做油漆或喷涂过塑料的容器内焊接。

7.电焊机接零(地)线及电焊工作回线都不准搭在易燃、易爆的物品上,也不准接在管道和机床设备上。工作回路线应绝缘良好,机壳接地必须符合安全规定。一次回路应独立或隔离。

8.电焊机的屏护装置必须完善,电焊钳把与导线连接处不得裸露。二次线接头应牢固。2米及其以上的高处作业,应遵守高处作业的安全规程。作业时不准将工作回路线缠在身上。高处作业应设人监护。

9.遵守《气瓶安全监察规程》有关规定,如不得擅自更改气瓶的钢印和颜色标记,严禁用温度超过40℃的热源对气瓶加热,瓶内气体不得用尽,必须留有剩余压力,永久气体气瓶的剩余压力应不小于0.05兆帕,液化气体气瓶应留有0.5%~1.0%规定充装量的剩余气体。气瓶立放时应采取防止倾倒措施。

10.工作完毕,应检查焊接工作地情况(包括相关的二次回路部分)无异常状况,然后切断电源,灭绝火种。

第7篇 仪器维修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 检修前,应对设备进行性能检查,所用工具有无缺陷,不具备检修条件,不得进行检修。

2. 对x光设备进行修理时,先应关掉高压并设专人看守,打开检验长廊铅门。

3. 检修电动平车时,必须切断车上所用电源并悬挂安全警示牌。

4. 焊接仪器元件时,应设有防触电、防烫伤措施。以防止人员受伤害和仪器损环。

5. 在生产现场搬动仪器时,要轻拿轻放,并设有防砸伤的措施。

6. 设备维修完毕后,清理现场,防止零件丢落,并由操作工试运行,以保证人身和仪器安全。

7. 在生产现场维修设备,应走安全通道,不得钻跨栏杆,遵守该设备技术、安全操作规程。

第8篇 泵维修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到集控室办理停电检修报告,汇报检修内容。

二、严格执行选煤作业机械维修安全规程的各项规定。

三、确认泵存在问题需检修时,一定要执行停送电制度。

四、清理检修设备地面附近的杂物,防止人员滑倒。

五、检查吊链有无滑链现象,吊车行车是否平稳。

六、更换总成件时,手推小车上的物件一定要放稳,防止总成件跌下伤人。

七、安装时,一定要把泵总成放平。

八、安装好后,叶轮间隙一定要按规定间隙调好,防止窜轴。

九、检查皮带轮罩子是否安全可靠。

十、检修完毕,通知集控室。

第9篇 机械设备维修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目的:为规范机械设备维修工安全作业,制定本规程。

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公司从事维修技术工种人员。

1.1接班后

1.1.1明确维修项目、作业地点、工作环境及作业安全注意事项。

1.1.2穿戴好劳保用品,准备好维修工具和器材。

1.1.3若需特种作业,作业人员应持特种作业《操作人员资格证》上岗。

1.1.4若需明火作业,需按规定办理好《明火作业许可证》。

1.1.5登高作业时,作业人员必须熟知登高作业安全注意事项和防范措施。

1.1.6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必须经检验合格并绝缘可靠,按《手持电动工具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1.2作业前

1.2.1严格检查各种修理设备、工具,必须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1.2.2检查作业现场环境,了解维修过程中可能存在和产生的危险和有害因素,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消除维修作业安全隐患。

1.2.3从事电气设备维修时,必须执行《电工维修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规定内容,非电工严禁从事电气维修作业。

1.2.4电气及机械转动部分应确认安全后,方可执行作业方案。

1.3作业中

1.3.1严格执行维修工艺。

1.3.2维修人员不准站立在维修点空间下方区域,严禁在吊钩运行路线下或起吊物下停留或通过。

1.3.3使用设备和工具应按设计性能和操作使用程序操作,禁止超负荷、超速使用。

1.3.4与起重设备配合作业或多人作业时,应有专人指挥,指挥手势要明确,其他人员应站立在安全位置,防止高空坠物。

1.3.5气焊、气割作业须按《气焊、气割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规定操作,应配备灭火器材,有专人监护。

1.3.6电气焊作业须按《电气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规定操作,应有专人监护。

1.3.7明火作业前应采取遮蔽措施,防止引燃周围设施,作业后应检查并清除余火和焊接溶渣,防止隐藏火种。

1.3.8下列场所不准单人从事维修作业。

a船舶油柜附近

b设备储油箱

c在带电体及其附近

d罐体容器内

e高处作业时

1.3.9对维修部位电气线路不清时,应请设备主管指导。否则,应停止作业。

1.3.10多人参加维修作业,应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相互配合看好门。

1.4作业后

1.4.1确认维修部位达到维修要求,设备防护罩已罩牢,安全装置回位正确。

1.4.2整理维修工属具,清除维修用下脚料。

1.4.3人员撤离后,报告班长和主管工程师验收。

1.4.4做好设备维修记录。

第10篇 锅炉维修工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条认真执行《维修安装及其它作业一般安全守则》。

第二条检修前必须在锅炉前和各操作盘上挂“禁止启动”的警示牌。

第三条进入燃烧室或烟道作业前,必须进行通风等防毒、防火、防爆措施,炉膛温度低于60℃方可进入。

第四条在锅筒内工作使用照明灯时,照明电压不得超过l2v;在干燥的燃烧室、烟道工作时,照明电压不得超过36v。禁止使用明火照明。

第五条进入锅炉内检修之前,须把锅炉与蒸汽母管、给水母管、排污母管、热水锅炉的进出循环水管彻底隔断,在锅筒内温度小于40℃并有良好的通风时,方可进入。

第六条在锅筒、燃烧室、烟道内作业时,外面必须设专人监护,不得单独作业。

第七条炉内作业完毕,施工负责人必须清点人员和工具。

第八条锅炉进行超压试验时,在保压时间内禁止任何作业,待压力降到额定工作压力后,方可进行作业。

第九条在拆装炉排或大件时需要多人或多工种作业时,要有专人指挥,做到行动一致,并有安全措施。

第11篇 仪表维修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 所有人员必须经过严格的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职工要自觉遵守“厂规厂法”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二、 修理人员要熟悉掌握所管辖的设备、仪器、仪表、工具的构造性能安全操作规定等知识。

三、 工作前必须穿戴安保防护用品,进入现场时不要和运转件、高温件接触,上、下楼梯注意踏好扶稳。

四、 现场作业必须有监护人,进入要害区、危险区、重点防火部位作业,必须遵守相应的有关制度。

五、 强电作业时,须由持合格证的人员进行。

六、 拆装自动控制回路电器设备前,必须进行放电验电,确认无误方可作业。

七、 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必须严格的执行其安全操作规程,所有的电动设备的接零接地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可靠,检修时不得随意拆除,破坏。电器线路及各种元件要定期检修、检验。

八、 电器设备检修必须严格的执行检修挂牌制度,修前挂牌,修后撤牌,任何人在没征得挂牌人同意不得擅自合闸。

九、 电动设备使用完毕,操作人员离开现场时要切断电源或及时拆除。

十、 各种设备检修完毕后,没有特殊情况要恢复原状,原来的性能。

十一、 现场校验用的砝码在搬运、储存、使用时必须小心,避免碰撞。

十二、 在控制盘内作业,严禁带入杂物,禁止动用其它设备,禁止触及其它运行的电器元件,并保持盘内清洁。

十三、 在盘内及其它场合使用电烙铁时,需将烙铁放在支架上,禁止靠近仪表和地板上,用完及时拔掉电源。

十四、 高空作业必须配备安全带、安全绳等防护用品,使用高登和梯子时必须放稳支牢,限跨拉杆必须安全有效,并设有监护人,禁止上、下同时作业,高空作业人员必须将工具和零件放在工具袋内。

十五、 各工种作业前必须与中控室工作人员取得联系,经同意后方可作业,完毕要及时通知中控室。

十六、 进入检修场地作业时,必须走安全通道,禁止跨越设备和进入危险区域。

十七、 各处场所一般不使用临时线,必要使用时要及时拆除,容器内要使用照明时必须使用36伏以下低压灯。

十八、 各种场地不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准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各处存放的消防器材没有紧急情况下不得擅自试放和损坏。

第12篇 维修钳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一般安全要求

1.1检修前应取得检修任务书,按要求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1.2工作前应熟知作业区有关规定和标准,并仔细检查现场实际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3现场作业时,用的器材、机具、工具必须齐全完好,可靠,否则不许从事作业。

1.4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合乎要求的防护用品,并掌握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

2维修作业安全规定

2.1维修安装作业时,对工艺设备的动力源、物料源必须要有可靠的保证措施,在醒目的地方悬挂警告标志。

2.2检修易燃、易爆和有害介质的容器及机器设备时,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清洗安全规则,确认无害时方可作业。

2.3清洗设备或零部件时,不准使用挥发性强的易燃液体,用过的破布、棉纱等物不得乱扔。

2.4紧固、拆卸螺栓,不要用力过猛,在高处、分层交叉作业时应将零部件工具放置稳定,必要时要拴好系牢。

2.5在拆卸侧面机件时,应先卸下面螺栓,装配时,应先坚固上部螺栓,拆卸弹簧时,应防止弹出伤人。

2.6进入高大设备检修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升降工具或脚手架必须安全可靠并要有监护人进行联络,监护人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2.7在潮湿地点和阴雨天使用电气设备和电动工具时,应由电工检查合格后方可施工。

2.8刮研操作时被刮 研部件必须稳定,不得串动,两人以上在同一工作台工作时须注意刮刀方向,不得对人操作,往复研合时手指不准伸向吻合错动方面或有危险地方。

2.9剔除工件时前面要有挡隔板式铁丝网,并戴好防护镜,注意周围是否有人,剔除时不得对面站人,以防铁屑飞出伤人,锉刀、刮刀木柄必须牢固,使用时不得用力过猛,防止脱柄伤人。

2.10从事其他作业时,应遵守各专业工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

3常用工具、机具安全规定

3.1使用大锤时不准戴手套,应注意锤头甩落范围,打锤时周围不准站人。

3.2锉刀、刮刀的木柄必须装有金属套,禁止使用没有手柄或手柄松动的锉刀和刮刀,推锉刀要平,压力与速度要适当,围拖要轻,以防止事故的发生。

3.3使用钻床时,应检查运转方向是否正确,钻削前必须紧钻头,钻削时不准戴手套,作业时头部不要离钻头太近,严禁用手排除金属削。

3.4钻床钻削小件,薄片及特殊工件时,应用专用工具夹紧,不准用手把着工件。

维修安全操作规程(十二篇)

1、维修中,安全用电至关重要。在检修设备之前,应详细阅读电路检修仪器的使用说明,严格按照安全操作的技术规范和要求使用仪器仪表。2、检查设备故障原因之前,首先拔下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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