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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工操作安全技术规程(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40

电工操作安全技术规程

第1篇 电工操作安全技术规程

一、1000kva变压器在投主前必须对系统进行安全试验检查确认处于安全状态后,与市供电公司调度、用电、变电等部门联系许可运行后、按高压隔离开关,高压断路器、低压隔离开关,低压空气开关先合闸顺序操作,退出按相关顺序操作。

二、汽轮发电机组启动与并网发电运行

1、对发电机连接电缆、断路器、隔离开关、励磁调节系统、发电机二次保护与控制系统等进行安全检查。

2、密切注视汽轮启动运行转速,在发电机转速达额定转速时方可启动励磁调节器激磁按钮,调节发电机电压与周波在额定值后方可进行网预备操作。

3、在调节发电机电压应与系统电压相等,发电机相位应与系统相位等,发电机频率应与系统频率相等时,根据周期表、同步进行并网。

4、调整各发电机组有无功发电功率满足平衡生产需要,同时要根据发出和使用无电量情况投入或退出无功补偿电容。另外可根据无功需要,调整无功调差档位开关进行调整。

5、确保供、配电质量、三相电流、电压要平衡稳定,电房内低压配电屏电压控制在400±5v,周波要稳定在50hz。

6、密切注意发电机的电流、电压、负荷、周波、功率因数、定子温度及电机出入口风温等是否正常。

7、停机前必须联系汽机工减低发电负荷。

三、积极与各车间有关岗位取得密切联系,保证用电要求,在设备开机前,必须坚持“先检查,后开机”的原则,在与有关管理操作人员取得联系确认已处安全状态下方可开机。

四、经常巡查各配电线路和开关电器电压是否符合额定值和电流是否平衡或超负荷,开关接线头有无发热,短路与继电保护,安全连锁防护等系统是否有效。定时对电机等电器设备进行摸、听、闻等检查其振动、湿度、声音、汽味是否有异常现象,及电流、电压、转速、负荷与温度是否正常,并使其达到规定要求,消除不正常因素。

五、维修线路,先停开关,挂“严禁合闸”牌,验电后方可午行。工作时,请专人临监护。

六、一般情况下需要停电维修供、配设备要通知有关用电岗位做好停电准备,防止因突然停电造成事故或不必要损失。

七、所有电器设备要有可靠保护接地或接零,电力线路绝缘,屏护间距等要符合安全技术要求,高电压场所要有可靠安全屏障及安全标志,易触电用电器具及场所要安装漏安全保护装置或使用安全电压;移动工作灯,电压为36v。

八、安装维修电气设施要两人以上配合互相操作,严守安全操作规程,坚决克服粗心大意和麻痹大意等思想行为。

九、认真做好岗位操作和发、供、配电运行原始记录工作,把当班操作中存在问题,事故处理经过,设备线路变动等情况严格按照交接班制度要求与接班者进行沟通与协助,确保交接班工作顺利进行。

十、所有工器具及仪表要安全有效和摆放整齐,确保科学、及时、快速地处理事故。

十一、保持环境清洁,严防金属碰击带电体和水、蒸汽、灰尘等造成电气设施漏电路危害人身设备安全。

十二、急救触电者,首先立即断开电源和或用干木棒绝缘物为触电者摆脱触电源,以防止二次触电事故,再立即进行有效抢救。

第2篇 公司电工安全操作规程5

公司电工安全操作规程(五)

1、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及变电所各种运行管理制度,确保安全生产。

2、所有电气工作人员工作时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具,登高作业要按规定使用安全带,使用梯子要人扶持绑劳。

3、所有电气工作人员必须熟悉'电工安全工作规程',要认真学习严格执行,并要求熟悉所属范围内的电气设备情况。学会使用常用的仪器、仪表。学会'紧急救护法'。

4、电气工作人员巡视检查,必须由两人或两人以上进行。对各用电设备检查巡视应遵守各岗位安全规定。

5、变电所的停-送电,认真填写操作票,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的操作顺序。

6、发生紧急事故时来不及联系,值班人员为了不使事故扩大,有权立即拉闸,事后应向有关领导汇报。

7、值班人员要认真填写变电所运行管理制度上规定的各种记录,并认真做好要求实。

8、电气设备着火时,应立即将有关设备的电源切断,然后救火,应使用干式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或四氯化碳灭火器,不得使用泡沫灭火器和水。

9、维护正常工作秩序,禁止外来人员及于变电所无关人员进入变电所。

10、积极参加各级安全教育,开展各项安全活动。

11、电气设备检修前必须做到:(1)、停电;(2)、验电;(3)、悬挂告示牌和设遮拦;(4)、必须两人以上进行。在未接到检修或施工负责人的完工通知时,不得私自摘下告示和送电。

12、检修时穿戴各种安全保护的绝缘用品无损,并注意使用期限。

13、保持变电所清洁、通畅、无障碍。

14、防火器材、专用工具和绝缘用品,安放在指定地点,专人负责,不得挪用和损坏,并要熟练掌握保管和使用方法。

第3篇 电工具体安全操作规程

1、 电工作业时,必须规定等级穿戴劳动保护用品,正确使用各种安全工具。

2、无特殊情况禁止带电作业,380伏以下必须带电作业,需经本单位领导和矿山技术人员同意,安全部门批准,拟定方案,指定监护人,采取各种必要的安全措施,方能作业,因矿山条件所限绝对禁止高压带电作业。

3、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在三相回线制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网中必须接零,中性点非直接接地的电网中则应采取保护接地,同一电网不得接地、接零共存。

4、照明装置应该符合下列安全要求:

1)、根据周围环境选用适当型的灯具及设备,如有腐蚀性气体或蒸汽或特别潮湿的环境应采取封闭式等。

2)、局部照明和手提行灯、照明灯应采用36伏以下电压,并必须采用隔离双卷变压器供电,采用12伏行灯应有完好的保护网、耐热耐潮的防护手柄。

3)、照明灯具安装高度符合规程要求,不能满足时,应采取措施。

4)、吊灯导线不应承受过分拉力,直接用导线悬挂灯具时,应采取挂线措施。

5)、拉线开关应控制火线,螺口灯头的螺旋部分应接零线。

6)、150w以上灯泡应采用瓷灯头。

7)、照明线路的容丝应选择合理,严禁用铜丝和铁丝、铅丝代替。

8)、灯头引线不准与晾衣铁丝或其他金属拉线相碰,防止引线破裂漏电伤人,更不准在引线上挂设其他东西。

5、手持电动工具的接零或接地,必须可靠。单项手持电动工具的外壳接零,必须单独与电网连接,引线必须带有接零的线芯橡胶软线,单项的,用三芯线和三孔插销,三项的,用器芯线和回孔插销,工作中还应采取其他安全措施,应穿戴绝缘手套、鞋等。

6、凡有产生静电感应的作业,应采取防静电措施。

7、高空作业应遵守高空作业的安全要求和技术操作规程。

8、停电作业,必须做到:

1)、停电前必须明确安全人,在布置工作时,必须交待安全注意事项,负责人认为有危害人身或设备安全处有权停止作业,工作人员在未弄清安全事项前,有权暂缓执行工作令。

2)、停送电必须有专人负责联系,严禁予约等现象。

3)、停电线路的开关上必须持停电作业指示牌或警戒牌示,加挂和摘除应由同一人执行,其他人员严禁摸动。

4)、停电线路必须加挂地线,工作地点应重复接地。加挂地线时,必须先接好地,然后在接线路(或设备)一端,拆除顺序相反不得违犯。

5)、隔离开关不得带负荷操作。

6)、局部停电作业必须有明显的断路点。

7)、停电后,对线路或设备必须对地放电,确经检验证实后方可作业。

9、送电作业必须做到:

1)、线路检修、施工完毕,人员全部下杆,摘除全部地线,检修或施工负责人问明工作人员、线路情况,确认无误后向调度交令,高度核实后方可,向值班人员下令供电,摘除地线后,即认为线路带电,不能再行作业。

2)、事故停车后,必须找出故障,原因处理完毕,方可供电,试送电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技术熟练的值班人员执行。

10、移用交流器,变压器二次必须接地。

11、移用交流器一次带电,严禁二次,拆除仪表二次需短路。

12、工作预转角杆时,身体必须在预线路外则,割断架空线或拉线都必须注意方向,若附近有其他线路,落线应注意用大绳缓慢落下。

13、所用安全用具必须按规定定期进行检验,使用前需在次进行检查。架设临时线必须符合要求,工程完后及时拆除,拆除时必须从部闸下段解体,不准只解脱用器接线。

14、电工还必须遵守电力部门的有关规定和本矿下发的电器安装规程。

第4篇 矿灯充电工操作规程

一、矿灯充电工经专业考核合格并持证上岗,无合格证者不得上岗。

二、按规定穿戴合格防护用品。

三、矿灯实行编号管理,专人专灯,固定充电架,集中保管。

四、充电架应保持清洁,每天要清洗一次。

五、对矿灯实行下井考勤制,对当班矿灯推迟2小时未交回的要及时回报调度室,对于交回的矿灯要认真检查,发现有故意损坏矿灯者,要给予处罚。

六、灯房要保持清洁干燥,温度保持在15-25℃,通风良好。

七、灯房内要有灭火器材。

八、矿灯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发出使用:

1、漏液;

2、灯头、灯盖闭锁失灵;

3、充电不足;

4、玻璃破裂;

5、灯线破损;

6、灯不亮或闪灯。

九、日常充电注意事项及充电步骤:

1、把用过的矿灯熄灭,对号放到充电架上,再把灯头上充电插孔插入充电架插销中,拿住

灯头以顺时针方向旋转180度,电流表有指示即为正常充电。

2、在充电时,经常注意电压表的变化,随时调整调压器,使电压保持在5v±0.1v范围内;

3、充电时电池温度不应超过45℃;

4、正常充电流不准超过1a;

5、使用的矿灯充足12小时,终止电流在0.1a以下,充电后要保证正常亮灯11小时,否则不

准发放。

6、在充电中电源中断,应立即将灯头断电,以防整流元件放电;

7、对于不能继续使用的矿灯要及时更换;

8、连续使用的矿灯10-15天应补1次蒸馏水,补水工作应在充电后9-10小时进行;

9、按规定时间调整电解液比重,正常矿灯充足电后其电解液比重为1.28±0.01(30℃),三

个月调整一次,调整比重工作应在补水后第二天进行。

第5篇 变配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凡从事变配电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新工人、实习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后,在有经验的技工带领下进行工作。

2 变配电工作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2.1 经医生鉴定无妨碍工作病症。

2.2 具有必要的电气知识,熟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2.3 掌握电解救法和人工呼吸法。

3.变配电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两票三制”制度,必须按规定着用和使用防护用品和绝缘工具。

4.停送电时必须有调度命令(或令牌),操作必须由两人以上进行,并严格执行操作票制度和受令复诵制度,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操作。事故处理和拉和开关的单一操作可以不写操作票,但必须记录清楚,不准约时停送电。

5 在发生人身触电时,可以不经允许可立即断开有关设备电源,事后必须立即报告上级。

6 电气设备停电后,必须验电,未做好安全措施前任何人不得靠近设备或触及设备。

7 外来人员禁止单独停留在高压室和高压设备区域内。运行人员设备巡视检查必须与带电设备保持一定安全距离。

设备电压:60kv 10kv及以下

安全距离:1.5米0.7米

第6篇 工程施工电工安全操作规程5

工程施工电工安全操作规程(五)

一、一般规定

1、电气操作人员作业时要思想集中,电器线路在未经测电笔确定无电前,应一律视为“有电”,不可用手触摸,不可绝对相信绝缘体,应认为有电操作。

2、工作前应详细检查自己所用工具是否安全可靠,穿戴好必须的防护用品,以防工作时发生意外。

3、维修线路要采取必要的措施,在开关手把上或线路上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告牌,防止他人中途送电。

4、使用测电笔时要注意测试电压范围,禁止超出范围使用,电工人员一般使用的电笔,只许在五百伏以下电压使用。

5、工作中所有拆除的电线要处理好,带电线头包好,以防发生触电。

6、所用导线及保险丝,其容量大小必须合乎规定标准,选择开关时必须大于所控制设备的总容量。

7、工作完毕后,必须拆除临时地线,拆除警告牌,所有材料、工具、仪表等随之撤离,原有防护装置随时安装好。

8、检查、维修完工后,送电前操作人员必须认真检查,看是否符合要求并和有关人员联系好,方能送电。

9、发生火警时,应立即切断电源,用四氯化碳粉质灭火器或黄砂扑救,严禁用水扑救。

二、变配电(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停送电操作顺序

1、高压隔离开关操作顺序:

(1)断电操作顺序:

a、断开低压各分路空气开关,隔离开关。

b、断开低压总开关。

c、断开高压油开关。

d、断开高压隔离开关。

(2)送电操作顺序和断电顺序相反。

2、低压开关操作顺序:

(1)断电操作顺序:

a、断开低压各分路空气开关、隔离开关。

b、断开低压总开关。

(2)送电顺序与断电相反。

3、倒闸操作规程

⑴、高压双电源用户,作倒闸操作,必须事先与供电局联系,取得供电局同意通知后,按规定时间进行,不得私自随意倒闸。

⑵、倒闸操作必须先送合空闲的一路,再停止原来一路,以免用户受影响。

⑶、发生故障未查明原因,不得进行倒闸操作。

⑷、两个倒闸开关,在每次操作后均应立即上锁,同时挂警告牌。

⑸、倒闸操作必须由二人进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三、变配电(电工)设备安全检修规程

1、电工人员接到停电通知后,拉下有关刀闸开关,收下熔断器。并在操作把手上加锁,同时挂警告牌,对尚未停电的设备周围加放保护遮拦。

2、高低压断电后,在工作前必须首先进行验电。

3、高压验电时,应使用相应高压等级的验电器,验电时,必须穿戴试验合格的高压绝缘手套,先在带电设备上试验,确实好用后,方能用其进行验电。

4、验电工作应在施工设备进出线两侧进行,规定室外配电设备的验电工作,应在干燥天气进行。

5、在验明确实无电后,将施工设备接地并将三相短路,防止突然来电,保护工作人员可靠的安全作业。

6、应在施工设备各可能送电的方面安装接地线,对于双回路供电单位,在检修某一母线刀闸或隔离开关、负荷开关时,不但同时将两母线刀闸拉开,而且应该施工刀闸两端都同时挂接地线。

7、装设接地线应先行接地,后挂接地线,拆接地线时其顺序与此相反。

8、接地线应挂在工作人员随时可见的地方,并在接地线处挂“有人工作、严禁合闸”的安全警告牌,工作监护人应经常巡查接地线是否保持完好。

9、把施工设备各开关完全断开,必须拉开刀闸或隔离开关,使各方面至少有一个明显的断开点,禁止在只经断开油开关的设备上工作,同时必须注意由低压侧经过变压器高压侧反送电的可能。所以必须把与施工设备有关的变压器从高压两侧同时断开。

10、工作中如遇中间停顿后再复工时,应重新检查所有安全措施,一切正常后,方可重新开始工作。全部离开现场时,室内应上锁,室外应派人看守。

各类用电人员应做到:

1、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

2、使用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是否完好。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3、停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

4、不得随意在配电箱、开关箱搭接其它电器设备。

5、负责保护所用设备的负荷线、保护零线和开关箱。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解决。

6、搬迁或移动用电设备,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作妥善处理后进行。

7、有人触电,应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急救;电气着火,应立即将有关电源切断,使用二氧化碳,1211干粉灭火器灭火,严禁使用泡沫灭火器。

四、电气安装(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应采用tn--*配电系统,实行'三相五线制'、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和“一机一闸一保险一箱”的做法,高低压设备及线路,应按施工用电独立设计方案及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程安装和架设。

2、所有绝缘、检验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应定期检查、校验,电工在操作中应穿好绝缘鞋。

3、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或断电,并禁止带电操作。

4、熔化焊锡,锡块、工具要干燥,防止爆溅。

5、使用喷灯时,喷灯不得漏气、漏油及堵塞,不得在易燃、易爆场所点火及使用。工作完毕,应灭火放气。

6、配制环氧树脂及沥青电缆有胶物时,操作地点应通风良好,并须戴好防护用品。

7、不得使用锡焊容器盛装热电缆胶。高空浇注时,下方不得有人。

8、安装高压油开关、自动空气开关等有返回弹簧的开关设备时,应将开关置于断开位置。

9、多台配电箱(盘)并列安装时,手指不得放在两盘的接合处,也不得触摸连接螺孔。

10、剔槽打眼时,锤头不得松动,铲子应无卷边、裂纹,应戴好防护眼镜。楼板、砖墙打透眼时,板下、墙后不得有人靠近。

11、人力弯管器弯管,应选好场地,防止滑倒和坠落,操作时面部要避开。

12、管子穿带线时,不得对管口呼唤、吹气,防止带线弹力勾眼。穿导线时,应互相配合防止挤手。

13、安装照明线路时,不准直接在板条天棚或隔音板上通行及堆放材料。必须通行时,应在大楞上铺设脚手板。

五、外线及电缆工程作业规程

1、电杆用小车搬运,

应捆绑卡牢。人抬时,动作要一致,电杆不得离地过高。

2、人工立杆,所用叉木应坚固完好,操作时,互相配合,用力均衡。使用机械设备立杆,两侧应设溜绳。立杆时坑内不得有人,基坑夯实后,方准拆去叉木或拖拉绳。

3、登杆前,杆根应夯实牢固。旧木杆杆根单侧腐朽深度超过杆根直径八分之一以上时。应经加固后,方能登杆。

4、登杆操作时脚扣应与杆径相适应。使用脚踏板,钩子应向上。安全带应控于安全可靠处,扣环扣牢,不准拴于瓷瓶或横担上。工具、材料应用绳索传递,禁止上下抛扔。

5、杆上紧线应侧向操作,并应上紧螺栓。紧有角度的导线,应在外侧作业。调整拉线时,杆上不得有人。

6、紧线用的铁丝或钢丝绳,应能承受全部拉力,与导线的连接,必须牢固。紧线时,导线下方不得有人。单方向紧线时,反方向应设置临时拉线。

7、进行耐压试验装置的金属外壳须接地。被试设备或电缆两端,如不在同一地点,另一端应有人看守或加锁,并对仪表、接线等检查无误,人员撤离后,方可升压。

8、电气设备或材料作非冲击性试验,升压或降压,均应缓慢进行。因故暂停或试压结束,应先切断电源,安全放电,并将升压设备高压侧短路接地。

9、电力传动装置系统及高低压各型开关调试时,应将有关的开关手柄取下或锁上,悬挂安全警示牌,防止误操作。

10、用摇表测定绝缘电阻,应防止有人触及正在测定中的线路或设备。测定容性或感性设备材料后,必须放电。雷电时禁止测定线路绝缘电阻。

11、电流互感器禁止开路,电压互感器禁止短路和以升压方式运行。

第7篇 电工操作规程规范

1、解吸液配制。设备管路中全部空置时的配制:往解吸液槽内加入氢氧化钠250kg,加水至液位计刻度210cm时开动搅拌器,片状氢氧化钠完全溶解后停止搅拌待用。此时ph≥13.5。

设备管路中有部分解吸液时的配制:往解吸液槽内加入氢氧化钠75kg,加水至液位计刻度210cm时开动搅拌器,完全溶解后停止搅拌待用。此时ph≥13.5。解吸电解系统连续运转时,氢氧化钠要在系统排液之前加入,以免在高温解吸液中加入氢氧化钠时,由于反应放热,致使解吸液往外喷溅,造成操作人员不必要的身体受到伤害。

2、装炭。关闭解吸柱上下进出液阀、下部排炭阀,打开解吸柱上部装炭阀、下部排污阀,在储炭槽内加水,载金炭自流到解吸柱,多余的水通过下部排污阀排出,装满后关闭相应阀门停止加水。

3、反吹。反吹过滤器:启动空压机,打开过滤器后的进气阀、排液阀、关闭过渡器前的进液阀,待空压机压强上升至0.4mpa时,开闭过滤器前的进液阀,反复几次过滤器被反吹干净。

反吹解吸柱上下端筛网、载金炭含水:打开过滤器前的进液阀,关闭解吸柱下部排污阀,待空压机压强上升至0.4mpa时,开闭解吸柱下部排污阀,载金炭附着水被气流带走。反复几次直至打开解吸柱下部排污阀放出的空气中含水极少为止。

4、起车运行。确认各处阀门处于正确关闭状态,打开解吸液注入阀关闭循环阀,打开循环泵的排气阀,排气完毕后关闭排气阀,启动循环泵,把配制好的解吸液注入系统,当电解槽的液位上升至60-70cm时,关闭注入阀打开循环阀,系统进入正常运行。

开启空压机,打开使用电解槽进气阀向电解槽充气,至电解槽压力为0.15-0.20mpa时关闭进气阀及空压机。

启动电加热器,待系统温度上升至-90℃时,启动整流柜开始电解。150℃持续6-8小时,整个过程结束。

在运行过程中为检测解吸及电解的情况,可对解吸的贵液及电解的贫液随时取样。取样时先开闭上面的阀门,后打开下面的阀门以策安全。为保证样品代表性,可反复操作二三次后再取样。

5、停车排液。有两种方式供选择:(1)全部排出。停止所有电器后,关闭电解槽的进出口。缓慢分阶段打开循环泵出口排往解吸液槽的阀门或排往氰化系统的阀门,排出系统内部分液体,可同时缓慢打来电解槽的排气阀,待解吸柱底压力为零时,视为只剩余电解槽的解吸液,电解槽压力指示为零时,打开空压机往电解槽打压至0.3mpa,打开过滤器出口通往解吸液槽的排液阀及循环泵出口排在解吸液槽的阀门或排往氰化系统的阀门,电解槽压力指示为零时视为全部解吸液排放完毕。(2)部分排出。停止所有电器后,关闭过滤器进口阀门,解吸柱进口阀门,缓慢分阶段打开解吸柱底排往解吸液槽的阀门,只排出解吸柱内液体,其余留在系统内。

如果要更换解吸液或出金泥建议采用全部排出方式;连续生产时建议采用部分排出方式。

6、卸炭。停车排液结束后,启动清水泵和空压机通过解吸柱顶端向解吸柱内注水的同时注入空气,打开解吸柱底的排炭阀,脱金炭在水流的携带下流向指定位置。待排炭出口完全为清水时,关闭所有阀门结束卸炭。

7、出金泥。确认电解槽内压力已降至为零,解吸液大部分排出,并且安全后,打开电解槽提出金泥。

8、操作条件。解吸液:ph≥13.5;使用批次:无限次;流量:8m3/h;温度:150℃;电解开始:90℃;电解结束:150℃;电解电流:1000-2000a;电解电压:1.5-4v;150℃时压强;解吸柱上部0.55-0.6mpa;电解槽b:0.50-0.55mpa。

第8篇 直流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装配汽车电器线路,必须正确牢固,并配置电源总开头,接通整车电流后,蓄电池接线应无火花。

二、检查电器性能必须遵守如下安全操作:

1、变速箱放空档;2、注意汽车周围是否有人;3、严禁无证驾驶发动汽车。

三、在检修蓄电池、配制电解液、充电时应穿工作服、绝缘鞋、硅橡皮围裙、戴耐酸橡皮胶手套等防护用品,防止电解液内硫酸烧伤皮肤。

四、配制电解液时,禁止用带有矿物质的水(如自来水、河水、井水等)应用蒸馏水。

五、电解液配制时应注意顺序:先将蒸馏水倒入陶瓷缸或玻璃缸内后、再将浓硫酸徐徐倒入缸内,边倒边用玻璃棒或铝捧拌均匀,直达到所需要浓度为止。避免因操作失误而烧伤皮肤。

六、刚配制好的电解液温度较高,不可立即灌入蓄电池内待冷却后,方能加入。

七、电解液加入后,应使蓄电池内部温度冷却到低于35度后,才可再按初次及普通进行充电。

八、电瓶充电前,应检查蓄电池是否良好,规格容量是否相等。检查透气孔有否堵塞,如遇堵塞、应将透气孔疏通再行充电,以防充电时气体膨胀而发生爆炸事件。

九、仔细辩认充电设备输出的极性,接在蓄电池板上的充电夹子应接触牢固,无松动。

十、蓄电池间内,严禁烟火,装置防爆电器。充电设备及容器,必须保持完好、整齐,现场四周环境保持宽畅清洁,空气流通,并做好交接班手续。

第9篇 弱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1.检修及维护人员要熟悉所用设备的性能、原理,不要随着拆修电器设备。使用喷灯应遵守喷灯安全操作规程。

2.维修人员应做好值班监视工作,经常巡视各种机件动作是否正常,定期测试,定期检查。

3.经常保持机房和机件设备的清洁。

4.进行高处作业时,严格遵守“高处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5.在处理线路故障时,要注意弱电与强电交叉接触处。如辨别不清时,应先验电。

6.总机电话间、机件室、电力室等严禁明火作业。易燃物品必须妥善保管。用汽油或酒精擦洗设备时,必须加入70%的四氯化碳。清洗时应戴上防毒面具。

7.充电时应按充电工安全操作规程进行。

第10篇 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要诀

1没有电工上岗证不作业。

2不准任何人玩弄电器设备和开关。

3破损的电器设备应及时掉换,不准使用绝缘损坏的电气设备。

4设备维修和切断电源时,不准任何人启动挂有警告牌的电器设备。

5不准利用电热和灯泡取暖。

6不准用水冲洗揩擦电器设备。

7熔断丝熔断时,不准掉换容量不符的熔丝。

8不准在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在埋有电缆的地方进行打桩和动土。

9发现有人触电,应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抢救,未脱离电源前,不准直接接触触电者。

10雷雨天气,不准接近避雷器或避雷针。

第11篇 矿井维修电工操作规程

一、上岗条件

第1条经过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无证不得上岗进行电气操作。

第2条熟知《煤矿安全规程》有关内容、《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和电气设备防爆的有关标准和规定。

第3条具备电工基本知识,熟悉所维修范围内的供电系统、电气设备和电缆线路的主要技术特征,以及电缆的分布情况。

第4条了解所负责维修的设备性能原理和保护装置的运行状况,有维修及故障处理等方面的技能和基础理论,论能独立工作。

第5条熟悉矿井巷道布置,了解作业地点的瓦斯浓度,熟悉在灾害情况下的停电顺序及人员撤离路线,掌握电气防灭火方法和触电抢救知识。

二、安全规定

第6条 上班前不喝酒,遵守劳动纪律,上班时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遵守本操作规程及各项规章制度。

第7条 高压电气设备停送电操作,必须填写工作票。

第8条 检修、安装、挪移机电设备、电缆时,禁止带电作业。

第9条 井下电气设备在检查、修理、搬移时应由两人协同工作,相互监护。检修前必须首先切断电源,经验电确认已停电后再放电(采区变电所的电气设备及供电电缆的放电,只能在硐室瓦斯浓度在1%以下时才准进行)、悬挂接地线,操作手把上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警示牌后,才允许触及电气设备。、

第10条操作电压电气设备时,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穿高压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操作。操作知伏级电气设备主回路时,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或穿高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操作。127伏手持式电气设备的操作手柄和工作中必须接触的部分的绝缘应良好。

第11条 井下电气维修工工作期间,应携带电工常用工具、与电压等级相符的验电笔和便携式瓦斯检测仪。

第12条 井下使用普通型仪表行测量时,应严格执行下列规定:

1、普通型携带式电气测量仪表,只准在瓦斯浓度为1%以下的地点使用。

2、在测定设备或电缆约缘电阻后,必须将导体完全放电。

3、被测设备中有电子插件时,在测量绝缘电阻之前。必须拔下电子插件。

三、操作准备

第13条 井下电气维修工八井前应检查、清点应带的工具、仪表、零部件、材料、检查验电笔是否保持良好状态。

第14条 供电干线需停电检修时,事先必须将停电时间及影响范围通知有关区队。

四、正常操作

第15条井下中央变电所(含水平变电所)、有值班员值班的采区变电所的高压开关设备的操作,必须由值班员根据电气工作票、倒闸操作票进行停电操作。单人值班的由维修工监护,无人值班的采区变电所、配电点,或移动变电站的操作,由检修负责人安排熟悉供电系统的专人操作,由检修负责人监护。

第16条 对维修职责范围内设备的维修质量,应达到《煤矿矿井电设备好标准》的要求,高低压电缆的悬挂就符合有关《煤矿安全规程》中的要求。设备检修或更换零部件后,应达到检修标准要求。电缆接线盒的制作应符合有关工艺要求。

第17条 馈电开关的短路、过负荷、漏电保护装置应保持完好,整定值正确,动作可靠。

第18条 移动变电站的安装、运行、维修和管理必须按照煤炭部《煤矿井下1140伏电气设备安全技术和运行的暂行规定》的要求执行,其漏电保护主、辅接地极的安装、维护必须符合要求。

第19条各类电气保护装置应按装置的技术要求和负载的有关参数正确整定和定期校验。

第20条电流互感器二次回路不得开路,二次侧接地线不准断路。在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进行通电试验时,应采取措施防止由二次向一次反送电。

第21条 在检查和维修过程中,发现电气设备失爆时,应立即停电进行处理。对在现场无法恢复的防爆设备,必须停止运行,并向有关领导汇报。

第22条 电气设备检修中,不得任意改变原有端子序号、接线方式,不得甩掉原有的保护装置,整定值不得任意修改。

第23条 检漏继电器跳闸后,应查明跳闸原因和故障性质,及时排除后才能送电,禁止在甩掉检漏继电器的情况下,对供电系统强行送电。

第24条 电气设备的局部接地螺栓与接地引线的连接必须接触可靠,不准有锈蚀。连接的螺母、垫片应镀有防锈层,并有防松垫圈加以紧固。局部接地极和接地引线的截面尺寸、材质均应符合有关规程细则规定。

第25条 ;铠装电缆芯线连接必须采用冷压连接方式,禁止采用绑扎方式。

第26条 连接屏蔽电缆时,其半导体屏蔽层应先用三氯乙烯清洗剂(阻燃清洗剂)将导电颗粒洗干净。对于金属屏蔽层,不允许金属丝刺破芯线绝缘层。屏蔽层剥离长度应大于国家标准规定的耐泄痕性d级绝缘的最小爬电距离的1.5~2倍。

第27条 使用zc—18型测量仪测量接地电阻时:

1、直线距被测接地极e'20米和40米处分别埋入电位探测针p'我电流探测针c'。

2、用导线将e'、p'、c'分别与摇表相应的e、p、c相连接。

3、仪表水平放置,调零位调节器使检流计指针指在黑线上。

4、将倍率标度盘拔至乘10档,慢慢转动发电机手把,同时转动测量标度盘,使检流计指针指在黑线上。

5、当检流计指针接近平衡时,加快发电机手把转速至120转/分钟以上,调整测量标度盘使指针指在黑线上。

6、当测量标度盘读数小于1时,将倍率标度盘置于乘1挡,再重新调测量标度盘。

7、标度盘读数乘以倍率即为所测接地电阻值。

五、特殊操作

第28条凡有可能反送电的开关必须加锁,开关上悬挂“小心反电”警示牌。如需反送电时,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防止触电事故和损坏设备。

第29条在同一馈电开关控制的系统中,有两个及以上多点同时作业时,要分别悬挂“有人工作、严禁送电”的标志牌,并应有一个总负责人负责联络、协调各相关环节的工作进度。工作结束后、恢复送电前,必须由专人巡点检查,全部完工并各自摘掉自己的停电标志牌后,方可送电。严禁约定时间送电。

第30条 当发现有人触电时,应迅速切断电源或使触电者迅速脱离带电体,然后就地进行人工呼吸抢救,同时向地面调度室汇报。触电者未完全恢复,医生未到达之前不得中断抢救。

第31条 当发现电气设备或电缆着火时,必须迅速切断电源,使用电气灭火器材或砂子灭火,并及时向调度室汇报。

六、收尾工作

第32条 工作完毕后,工作负责人对修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拆除临时接地线和摘掉停电牌,清点工具,确认无误后,恢复正常供电。并对检修设备进行试运转。

第33条 每班工作结束升井后,必须向有关领导汇报工作情况,并认真填写检查维修记录。

第12篇 外线电工操作规程

外线电工操作规程

第一节、一般规定

1.规程适用于高低压架空线路上一切工作人员。

2.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实习人员、临时参加劳动的辅助人员,必须经过安全知识学习,方可到现场参加指定的工作,不得独立工作。

3.本工作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3.1经医师鉴定无妨碍工作的病症,体检每年一次。

3.2具备电的知识,掌握一般的操作技术,经考试合格方准工作。

3.3学习紧急救护法,首先学会触电解救法和人工呼吸法。

3.4在工作前、工作中不准喝酒。

4.本工种工作人员对本规定每年考试一次,因故间断本工作者,应经考试合格后方可继续参加工作。

5.在工作中发生事故,要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接受教训,制定出防措施。

第二节、线路巡视

6.巡视工作应由有经验的人员担任。在夜间、暑天、大雾天及事故巡线,必须由两人进行。

7.单人巡线时禁止上杆塔。

8.巡线应由线路外侧进行,大风巡线应沿线上风侧前进,以免发生万一触及断落的导线。事故巡线应始终认为线路带电,也应认为随时有送电的可能。

9.巡线人员发现导线断落地面或悬挂空中,应设法防止行人靠近断线地点8米以外,并迅速报告有关部门,等候处理。

第三节、线路检修及维护

10.线路停电检修要执行停电工作制。停电后,要在线路开关刀闸操作机构上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标志牌。

11.工作负责人应负下列责任:

11.1工作开始前向工作人员宣读工作票。

11.2正确的、安全地组织工作。

11.3指导工作人员遵守规程,执行好安全措施。

12.工作负责人应由工作票书面指定的有实践经验的人担任。

13.在部分停电和邻近带电线路范围内工作,应设监护人,工作场地要有一名安全人员,负责安全工作。

14.在多路出线的工作地段检修,工作负责人应向检修人员指明带电和停电线路,安全员不准离开现场并做好监护工作,防止误登带电线路的电杆,一般的检修工作应互相之间做好监护。

15.在变压器台上低压侧进行电气测量时,要注意不触及带电部分,防止相间短路和工作人员触电。

16.测量带电线路的驰度,交叉跨越距离,严禁用皮尺、钢尺,可用测量仪器或抛挂绝缘绳的方法测量。

17.电杆、变压器,避雷器的接地电阻测量或解开及恢复接地引线时,应带绝缘手套,严禁接触与断开的接地线。

18.砍伐靠近带电线路的树木时,不得登杆,树木和绳索不得接触导线。

19.上树砍剪树木,不应攀抓脆弱和枯死的树枝以及锯过或砍过未断树木,人与导线保持安全距离,注意马蜂,并系好保险带。

20.树木倒落在导线上,应设法用绳索拉离导线离开方向,绳索应有足够长度,以免拉绳人被倒落的树木砸伤,若树枝接触高压带电导线时,严禁在导线未停电进行处理。

21.砍剪的树木下面和倒树范围内应有专人监护,不得有人逗留,防止砸伤行人。

22.工作中遇有雷电来临或远方有雷鸣时,应立即停止工作。

第四节、杆上工作

23.高空作业必须使用保险带(对地3米以上为高空),登杆前应检查工作是否完备合格,登杆是否牢固可靠,木杆腐烂严重者,应采取可靠措施方可登杆。

24.新立电杆在基坑未填平夯实前不准登杆。

25.保险带应系在电杆或牢固的物件上,不许系在横担端头上,栓好保险带后,应检查扣环是否牢靠。

第五节、变压器台上工作

26.在变压器台上、电容器台上工作,至少要有两人进行。并且必须对电容器、变压器放电。

27.更换变压器或调整相位后,应检查电压和相位是否正确。

28.拉合高低压保险,须使用绝缘用具,不许赤手摘挂高压保险。

29.变压器台上的预防试验工作应有专人监护。

30.在吊起或放落变压器前,必须检查配电变压器是否牢固。

第六节、立杆、撤杆

31.立杆、撤杆要有专人指挥。立杆前现场负责人向全班组人员讲明起立方法,注意事项,明确分工,说明指挥信号,并检查工作人员熟悉工序的情况。工作中对指挥人员的命令有意见或发生了异常情况,应向指挥人提出,但操作必须服从指挥人员的命令。

32.在居民区和交通道路上立、撤电杆,应设人看护。

33.设立杆塔所设的地锚,根据不同地质及受力情况加以确定,利用树坑、石头代替地锚,必须经工作负责人检查后方可使用。

34.起重杆塔应用安全可靠的起重设备,当杆塔离开地面时,起吊暂停并对各受力点进行检查,确无问题后方可继续起吊。起立60°后,应减缓速度,并注意各侧拉绳。

35.使用抱杆立杆时,主牵引绳、尾绳、杆塔中心及抱杆顶应在一条直线上。抱杆应受力均匀,两侧拉绳应拉好,不能左右倾斜。

36.杆塔起吊过程中,除指挥人员、指定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撤离杆高1.2倍的距离以外。

37.起吊杆塔用的拨杆,应受力均匀,不得左右倾斜。

38.杆塔起立过程中,不准下坑找正,如要下坑,应暂停起立,工作人员必须站在起立电杆两侧,并有人专人监护。

39.在起立过程中不准攀登杆塔。杆塔下工作人员中应戴安全帽。

40.使用中,吊车立、撤电杆时,钢丝绳应系在电杆适当的位置,防止电杆倾倒。

41.在撤杆工作前,拆除杆上导线时,应先检查电杆根部,并采取防倒杆措施,在挖坑前先套好拉绳。

42.已经立起的电杆只有在回土夯实后,方可撤去拉绳。

第七节、放线、撤线、紧线

43.放线、撤线和紧线工作,均应设专人指挥。统一信号,并检查紧线工作是否良好。

44.交叉跨越各种线路和通过线路、公路、河流等放、撤线时,应先取得主管部门同意,做好安全措施。

45.放线要有专人领线,并时刻注意信号,放线用的滑轮转动应灵活,放线轴应有防止被拉跑的措施,并设专人看守,放线前要处理沿途防碍物或采取相应措施。

46.放线、紧线中遇有防碍时,工作人员应站在导线受力转角外侧,并发出信号。

47.放、紧、撤线过程中,跨越架应派专人看守,发生易常情况,应立即发出停止木杠工作的信号。

48.放线质量要求:

48.1放线前要处理沿途障碍,采取防止磨损导线的措施。

48.2放线滑轮要灵活,并使用铁滑轮。

48.3导线在同一截面处损伤要符合下列要求:

48.3.1单股损伤深度不大于直径的1/2。

48.3.2损伤面积为导线损伤处总面积的5%以下。

48.4导线损伤有下列情况必须重接:

48.4.1钢芯断裂。

48.4.2在同一处磨损或断股的面积超过总面积的25%。

48.4.3打结破股已形成无法修复的永久变形。

48.5钢绞线七股断裂一股者,必须割断重接。

49.紧线质量要求:

49.1紧线工作前必须在杆基全部埋好,耐张杆拉线全部装设好后,并在横担上作

好双面临时拉线时,方能进行。

49.2紧线时导线应按当时温度下降10℃考虑。

49.3驰度的误差在挂线后检查,应不超过+5/-2.5℃但其正误差最大值就不大于

500毫米。

49.4每根导线的弛度应力求一致,允许误差不大于下列标准:

49.4.1水平排列不大于200mm。

49.4.2三角排列者不大于300mm。

49.4.3排好的导线上不应有树枝杂草等物。

49.5附件安装:

49.5.1绝缘子安装前应清除表面尘垢及附着物。

49.5.2悬垂绝缘子串的倾斜不应超过5℃。

49.5.3铅包带每端露出10-30mm,铅包带缠绕方向应与导线线股方向一致。

49.5.4穿钉及弹簧销子的穿入方可的规定:

49.5.4.1悬垂绝缘子上的穿钉及销子,两边线一律向外穿,中相面向受电侧由左向

右穿。

49.5.4.2耐张绝缘子串上的穿钉及销子一律向下穿。

49.5.4.3穿钉成水平时,开口销子的开口侧应向下。

50.拉线质量要求。

50.1u型环的选用

50.1.1拉线为35-50mm2时,选用φ16的u型环。

50.1.2拉线为70-100mm2时,选用φ19的u型环。

50.1.3拉线为2×70 mm2时或150 mm2,选用φ25 mm的u型环。

50.2采用楔型线夹连接拉线,拉线两端在安装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50.2.1楔形夹内壁应光滑,其楔板与拉线的接触应紧密,在正常受力情况下列滑动

现象,安装时不得损伤拉线。

50.2.2拉线断头端用元丝绑扎30 mm,并露出线夹200 mm,(上端)及400 mm(下

端)。

50.2.3下楔形线夹螺杆露丝长度应不大于全部可调部分份的1/3,并应尽可能一次

调整好且予以封固。

50.2.4拉线弯曲部份不应有松股及各股受力不均现象。

51.爆破压接时,工作人员离开现场30m以外,在市区繁华地带不准爆破压接。

52.跨接需停电的高压线时,停电后应验电、放电、挂接地线。

53.跨越架必须牢固,在新架线路横担长3m,并与线路中心线一致,从带电结束线路下面拉线时必须防止导线产生振动或通过牵引而与带电导线接近在危险范围内的措施。

54.搭架用的绳索,一般用麻绳或棕绳,接近带电附近禁止使用铁线绑扎。

55.跨越架与带电体间的最小距离:

电压等级(kv):3-10m

水平与垂直距离(m):1.0m

对地线距离:0.5m

56.搭跨越架时,人身、工具、材料与带电体的安全距离:

电压等级:(3-10)kv,安全距离:0.6m。

57.跨越架与铁路、公路、通讯线路、低压线路的距离(米):

铁路公路低压线路

水平 2.5 0.5 0.5

垂直 6 5.5 0.6

第八节、挂接地线

58.线路经验电确认无电后,各工作班组应立即在工作地段两端挂接地线,若有感应电压反应到停电线路上时,应加挂接地线。

59.用杆架放多层电力线路挂接地线时,应先挂低压后挂高压,先挂下层后挂上层。

60.挂接地线时,应先挂接地端后接导线端,接地线联接可靠,拆地线时相反,装拆接地线时工作人员应载绝缘工具、手套,人体不得触及导线。

61.若杆塔无接地引下线时,可采用临时接地棒,接地棒在地面埋深不得小于0.6米。

62.接地线应有接地和短路导线构成的成套接地线,成套接地线必须用多股铜线组成,其面积不小于25mm2。

63.带电作业有关操作规定按 “电业安全规程”执行。

本规程未尽事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电工操作安全技术规程(十二篇)

一、1000kva变压器在投主前必须对系统进行安全试验检查确认处于安全状态后,与市供电公司调度、用电、变电等部门联系许可运行后、按高压隔离开关,高压断路器、低压隔离开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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