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电动葫芦操作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电动葫芦操作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适用范围
1、本操作指南适用于我队电动葫芦操作工作业。
2、本操作指南适用于我队*lda5t电动葫芦。
二、上岗条件
1、操作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2、操作工应熟知《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熟悉电动葫芦的一般构造、工作原理、技术特征、各部性能,能独立操作。
3、操作工应无妨碍本职工作的病症。
三、安全规定
1、上班前及班中严禁喝酒,上班时不得睡觉、不得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工种岗位责任制,遵守本操作指南及《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2、对长期停运的起动设备,作业前应进行全面安全检查,确保无任何异常及故障后,才可使用,否则禁止任何作业。
3、操作工必须熟悉起重通用及专用指挥信号。
4、操作电动葫芦时,严禁吊拉埋置物及斜拉作业。
5、禁止突然拉紧钢丝绳吊起重物,以防冲击拉断钢丝绳。
6、绝对禁止卷筒上钢丝绳全部下降后起吊物体。
7、作业场地光线必须良好,操作工应站在能够全面观察的方位,注意力高度集中。
8、如在作业中发现故障,应及时停止设备运行,切断电源并与维护人员联系及排除故障。
9、吊运作业时,吊载附近不得有其他作业人员,不允许吊载从其他作业者头上通过。
10、电动葫芦操作工应严格遵守以下安全守则和操作纪律:
(1)操作工须按规定的操作顺序进行。
(2)协助维修工检查维修设备工作,做好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3)及时如实填写记录,妥善保管,不得丢失。
(4)严格按照指挥信号操作。
四、操作准备
1、严格按照指挥信号操作。
2、电动葫芦工作业前进行下列各项检查:
3、对长期停用的电动葫芦重新使用时,应进行试车,确定无异常时才可使用。
4、作业前应检查轨道上运行范围内无异物或障碍物。
5、检查操作按钮标记是否与动作方向一致。
6、检查上升、下降限位是否合适有效、制动可靠灵敏。
7、检查吊钩、滑轮组或吊装钢丝绳完好。
8、检查被吊物是否超载,吊钩是否平衡、牢固。
五、操作顺序
1、操作工在正常情况下按以下操作顺序进行:
接到开始吊运指挥信号——检查吊运是否符合要求——操作启动按钮——缓慢将被吊物吊运到位——检查被吊物放置是否稳固——按下停止按钮——将电源总开关打到断开位置。
六、正常操作
1、吊运作业:
(1)看到指挥预备信号后,注意力高度集中,做好作业准备。
(2)按指挥信号进行操作,将吊钩降落在起吊物的下上方合适高度处,等捆绑好后,听指挥吊运。
(3)操作电动葫芦时,应缓慢、匀速位移;起吊时,先将钢丝绳缓慢拉紧,慢慢吊离地面,先做小高度短行程试吊后,再平衡进行起升吊运。
(4)被吊物运到预定位置,确保稳固、安全。将手柄控制开关打到“off”位置,电源总开关打到断开位置。
2、对电动葫芦进行巡回检查:
(1)巡回检查内容为:
1)各转动部位应无异响和异常震动。
2)检查轨道运行范围内没有障碍物。
3)吊装钩及滑轮组完好。
4)吊装钢丝绳无损坏。
5)马达及附件性能良好,连接件牢固可靠,转动件转动灵活。
6)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停止吊运作业,并向有关领导汇报。
7)巡回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处理经过,必须及时填入运行日志。
(2)电工葫芦的日常维护内容:
1)吊装钢丝绳要定期更换新绳。
2)滑动轴承按规定要求定期换油。
3)定期检查电机、制动装置。
七、特殊操作
吊运作业中出现故障操作:
1、吊运过程中出现故障,应先停止吊运作业,然后切断总电源。
2、与维修人员联系及时排除故障,并汇报值班队干。
3、待故障排除后,再进行吊装作业。
八、收尾工作
1、做好当班电动葫芦记录和工作日志。
2、将存在的问题向接班操作工认真交待清楚。
第2篇 电动葫芦安全环保作业操作规程
1.电动葫芦须有专人定期保养、检查,以免发生事故。
2.保证小车走轮边缘与工字钢脚宽之间每边有3-5毫米的间隙。
3.钢丝绳在一节长度内折断有达19根应立即更换。
4.工字钢轨与其连接的构架上应设接地线,葫芦上任何一点的回路电阻不得大于4欧。
5.各润滑部位要有足够的润滑剂。
6.经常检查导绳器和限位开关的灵敏度。
7.严禁超负荷使用,不准倾斜起吊或拖拉重物。
8.不允许同时按两个使电动葫芦朝正反两方向运转的控制按钮。
9.电动葫芦不工作时,不允许悬挂重物,以免使零件永久变形。
10.工作人员必须保证注意力高度集中,注意信号、手势,听从指挥,没有指挥人员,不得作业。
11.不能擅离岗位,特别是在挂钩上有重物时。
12.上班时间不能与他人闲聊。
第3篇 天车含电动葫芦安全操作规程
1. 非本岗位人员不可开天车。
2. 工作前必须戴好安全帽,对投入作业的机械设备必须严格检查,确保完好,内容包括:限位器灵敏可靠、排绳器完好、吊钩有闭锁、钢丝绳无断股、操作手柄完好。
3. 现场指挥信号要统一、明确,坚决反对瞎指挥。
4. 使用的动力设备,必须接地、绝缘良好;移动灯具要使用安全电压。
5. 工作物必须捆缚牢固,经试吊确认无问题后,方可起吊。
6. 遇6级以上大风时,严禁露天作业。
7. 物件悬空时,严禁行人在吊物下停留或穿行。
8. 坚决遵守起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切实做到“五好”“十不”吊。
1)五好:思想集中好、上下联系好、扎紧提放好、统一指挥好、机械检查好。
2)十不吊:斜拉不吊,起载不吊、散装物装得太满或捆扎不牢不吊,指挥信号不明不吊,吊物边缘锋利无防护措施不吊,吊物上面站人不吊,埋在地下的物件不吊,六级以上强风无防护措施不吊,安全装置失灵不吊、光线阴暗看不清楚不吊。
第4篇 单梁电动葫芦安全操作规程
1、 电动单粱起重机应由专人操作,操作者应充分掌握安全操作规程。
2、 新安装或经拆检后的电动葫芦,首先应进行空车试运转数次,在未安装完毕前,切忌通电试转。
3、 在正常使用前应进行以额定的负荷125%,起升离地面约100毫米,10分钟的静负荷实验,并检查是否正常。
4、 在正常使用前应进行以额定负荷重量,作重复升降与左右移动实验,实验后检查其机械传动部分,电器部分和连接部分是否正常可靠。
5、 在使用中,绝对禁止在不允许的环境下,及超过额定负荷和每小时额定合闸次数(120次)的情况下使用。
6、 安装调试和维修时,必须严格检查限位装置是否正确灵活可靠,当吊钩升降至上下极限位置时,能否及时切断电流停止吊钩升降,避免事故发生。严禁将限位器作为正常操作下的停电。
7、 同一跨度内有多台起重机工作时,必须保持1.5m距离,以防相撞。
8、 不允许同时按下两个使用电动葫芦按相反方向运动的手电门按纽。
9、 在使用中必须由专门人员定期对电动葫芦进行检查,发现故障及时采取措施,并仔细加以记录。
10、 制动电机应调整至使重物悬空制动,并在最大负荷下降制动时,制动下滑量不超过80mm。制动下滑量≤起升速度/100(m)。
11、 电动葫芦使用中必须保持足够的润滑油,并保持润滑油的干净,不应含有杂质和污垢。
12、 钢丝绳上油时应该使用硬毛刺木质小片,严禁直接用手给正在工作的钢丝绳上油。
13、 电动葫芦不工作时,不允许把重物悬于空中,防止零件产生永久变形。
14、 在使用过程中,如果发现故障时,应立即切断主电源。
15、 工作完毕后必须把电源总闸拉开,切断电源。
设备动力部
第5篇 电动葫芦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所有操作位置的电动葫芦,必须由专人操作,严格遵守行车工的有关安全操作规程。
2、开动前应认真检查设备的机械,电气,钢丝绳,吊钩,限位器等是否完好可靠。
3、不得超负荷起吊,起吊时手不准握在绳索和物件之间。吊物上升时严防撞顶。
4、起吊物件时,必须遵守挂钩工安全操作规程,捆扎应牢固,在 物件的棱角缺口处,应设衬垫保护。
5、使用拖挂线电气开关启动,绝缘必须良好,正确按动电钮,注意站立位置。
6、单轨电动葫芦在轨道尽头或两个葫芦之间必须减速运行。
7、宣告葫芦的构架必须牢固可靠,工作时葫芦的挂钩,销子,链条,刹车必须灵活可靠。
8、放下物件时,必须缓慢轻放,不允许自由落下。
第6篇 单梁起重机、电动葫芦安全操作规程
一、使用起重设备前,首先检查各受力部件是否完好,并了解起重设备额定起重量是否大于重物重量,确定起重设备是否可用。
二、送电后进行试车,操作者禁止站在起重机和电动葫芦正下方操作,首先检查起重机大车行走情况,确定大车行走方向符号⊙左(右)、 ○右(左),大车行走正常后,再检查小车行走情况,并确定小车行走方向符号→左(右)、←右(左),小车试车正常后,再检查吊钩升降情况↑升、↓降,吊钩升起时停3秒、开5秒两次,吊钩下降时停3秒、开5秒两次。试车正常后方可起吊重物。
三、起吊重物时,单梁起重机和电动葫芦一定要停在重物正上方,禁止斜拉起吊。重物起吊前一定要捆绑结实,捆绑绳扣与卡环应与重物重量相匹配,注意应使重物重心在起吊受力点下方,这样才不至于引起重物大幅度翻转。
四、试吊:起吊重物离地面150mm停车检查各受力部位,抱闸、小车、钢丝绳、绳扣等,停车检查时间1分钟以上;然后起吊3秒停车检查重物下落情况,下落距离不得超过10mm。符合要求后继续起吊。
五、重物起吊时,不准同时有两个方向的运动,重物在空中平移时应尽量接近地面,并且不应有大幅度摆动,必要时应加设揽风绳控制。
六、 微调点动各电动机时,时间间隔不应低于3秒,以免烧坏接触器触头。
七、重物在落地时,要垫支撑件,以便抽出索具。
八、使用完起重设备后,应使单梁起重机停在吊装口上方,电动葫芦停在单梁起重机靠近吊装口一端,吊钩起升到不影响其它作业位置。断掉电源,把操作开关盒放在开关箱内。
九、起重作业时,严禁使用起重量不明的索具和卡环,起吊大型重物时,一定要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并设专人指挥,统一口令。
第7篇 单梁起重机电动葫芦安全操作规程
1、 起吊前应检查设备的机械部分,钢丝绳、吊钩、限位期等应完好,检查电器部分应无漏电,接地装置应良好。每次吊重物时,在吊离地面10cm 应停车检查制动情况,确认完好后方可进行工作。
2、 不准超载起吊,起吊时手不准握在绳索与物体之间,吊物上升时,严防冲撞。
3、 起吊物体要捆扎牢固,并在重心。吊重行走时,重物离地不要太高,严禁重物从头上越过,工作间隙不得将重物悬在空中。
4、 电动葫芦在起吊过程中发生异味,应立即停车检查,找出原因,处理后方可继续工作。
5、 电动葫芦钢丝绳在卷筒上要缠绕整齐,当吊钩放在最低位置,卷筒上的钢丝绳应不得少于三圈。
6、 使用悬挂电缆电气开关启动,绝缘必须良好,滑动必须自如,并正确操作电钮和注意人站立位置。
7、 在起吊中,由于故障造成重物下滑时,必须采取紧急措施,向无人处下放重物。
8、 起吊重物必须做到垂直起升,不得斜拉重物,起吊物重量不清的不吊。
9、 在工作完毕后,电动葫芦应停在指定位置,吊钩升起,并切断电源。
第8篇 搅拌站电动葫芦安全操作规程
搅拌楼电动葫芦安全操作规程
1 起吊前应检查设备的机械部分,钢丝绳、吊钩、限位器等应完好,检查电器部分应无漏电,接地装置应良好。每次吊重物时,在吊离地面10cm应停车检查制动情况,确认完好后方可进行工作。
2 不准超载起吊,起吊时手不准握在绳索与物体之间,吊物上升时,严防冲撞。
3 起吊物体要捆扎牢固,并稳住重心。吊重行走时,工作间隙不得将重物悬在空中。
4 电动葫芦在起吊过程中若发生异味、高温应立即停车检查,找出原因,处理后方可继续工作。
5 电动葫芦钢丝绳在卷筒上要缠绕整齐,当吊钩放在最低位置,卷筒上的钢丝绳应不得少于三圈。
6 使用悬挂电缆电气开关启动,绝缘必须良好,滑动必须自如,并正确操作电钮和注意人站立位置。
7 在起吊中,由于故障造成重物下滑时,必须采取紧急措施,向无人处下放重物。
8 起吊重物必须作到垂直起升,不许斜拉重物,起吊物重量不清的不吊。
9 在工作完毕后,电动葫芦应停在指定位置,吊钩升起,并切断电源。
10 每月润滑保养钢丝绳2次,润滑前先用钢丝刷子刷去钢丝绳上的污物并用煤油清洗,然后用加热到80°c以上的润滑油蘸浸钢丝绳,使润滑油浸到绳芯。
11 钢丝绳的报废更换标准按gb6067-1985《起重机械安全规程》执行。
第9篇 电动葫芦安全操作规程1
1、开车前必须穿好工作服,扣好衣、袖,留长发者,必须将长发盘入工作帽内。
2、作业前,应将吊具、工件准备齐全、摆放整齐,清除任何妨碍物品通行和作业行走的杂物。
3、开车前检查设备电气、传动部分是否正常,特别要注意钢丝固定螺丝、吊钩、卡子有无裂隙、磨损、松动,钢丝绳是否断股或砸伤等情况,制动闸是否灵敏,钢丝是否跑偏,确认正常无误后再作业。
4、控制开关盒必须有良好接地线,离地距离1米左右,并装有紧急断电按钮。
5、起吊前要明确吊物的重量,严禁超负荷运行,葫芦应标明最大起重量。
第10篇 纺织公司电动葫芦工安全操作规程
1、工作前,必须检查,电动葫芦起动装置是否完好,钢丝绳是否损伤,吊钩是否完好。
2、钢丝绳须正确地卷绕到筒上。
3、起吊物件时应牢固的系紧,并用专用索具,不准用三角皮带替索具,
4、起吊重量不允许超过规定的最大负荷量。
5、起重时工件应垂直上升,严禁斜向起吊。吊钩、起吊装置和工件不允许与任何物件相牵连。
6、起重和移动工件时应防止和避免工件摇摆。
7、钢丝绳相互缠绕时,应立即停止使用。
8、未经检验或检修期限已过的起吊装置、钢丝绳、吊钩等禁止使用。
9、起吊物件缚捆处有油脂时,应揩净后再起吊。
10、运送工作时,必须注意前、后、左、进行工作的人员,不允许从人的上空运送工件。
11、严禁任何人在吊起后的工件下通行或站立。
12、起吊时,必须吊正工件的中心,在调运的过程中绝对禁止用人的力量来平衡工件。
13、工作结束或工间休息,在工件下面禁止任何人通行或站立,并采取支撑措施。
第11篇 电动葫芦式起重机操作规程
1、开始作业前的注意事项
(1)操作人员持证操作。
(2)做好必要的安全检查和准备工作。对长期停止使用的葫芦式起重机,重新使用时,应按规程要求进行试车,认为无异常方可投入使用。
(3)开始作业前应检查起重机轨道上,运行范围内是否有影响工作的异物与障碍物,清除异物或障碍物后才能开始作业。
(4)检查电压降是否超出规定值。
(5)检查操作按钮标记是否与起重机动作一致。
(6)检查制动器制动效果是否良好。
(7)检查上升极限位置限制器动作是否安全可靠。
(8)检查起升、运行机构空车运转时是否有异常响声与振动。
(9)检查吊钩滑轮组是否有异常。
(10)检查吊装钢丝绳是否有故障与损坏。
2、电动葫芦安全操作规程
(1)不得超载进行吊装作业。
(2)不得将吊载在其他作业者头上通过。
(3)不得侧向斜吊。
(4)不得利用起升限位器作起升停车使用。
(5)不得在正常作业中经常使缓冲器与止挡器冲撞,或达到停车的目的。
(6)不得在吊载中调整制动器。
(7)不得在吊载作业中进行检修与维护。
(8)不得在吊载有剧烈振动时进行起吊。
(9)不得在吊载重量不清情况下及斜拉作业。
(10)不得随意拆改电动葫芦上任何安全装置。
(11)不得在下列有影响安全的缺陷及损伤情况下作业:制动器失灵、限位器失灵、吊钩螺母防松装置损坏、吊装钢丝绳损坏已达到报废标准等。
(12)不得在捆绑不牢、吊载不平衡、易滑动、易倾翻状态下,重物棱角处与吊装钢丝绳之间未加衬垫情况下进行吊装作业。
(13)不得在工作地昏暗,无法看清场地与被吊物的情况下作业。
(14)注意作业中吊载附近是否有其他作业人员,以防出现冲撞事故。
(15)注意吊钩是否在吊载的正上方。
(16)注意在狭窄的场所,吊载易倾倒的情况下,不宜盲目操作。
(17)注意作业中应随时观察前、后、左、右各方位的安全性。
(18)确认操作处于易见方位再进行操作。
(19)确认手电门按钮标记后再操作。
(20)确认吊具与吊装钢丝绳处于正常,没有挂扯其他物体时,再按动手电门按钮。
(21)发现故障时,应及时与安全维护人员取得联系,及时排除故障。发现故障时要先切断总电源。
(22)重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载荷时,应先作小高度、短行程试吊后再平稳地进行起升吊运。
(23)重物下降至距地面300毫米处时,应停车观察是否安全再下降。
(24)无下降极限位置限制器地电动葫芦,在吊具处于最低位置时,卷筒上地钢丝绳必须保证右不少于两圈的安全圈数。
(25)翻转吊载时,操作者必须站在翻转方向的反侧,确认翻转方向无其他作业人时,再进行操作。
(26)为减小吊载的摆动与冲击,可以采取反向动作控制。
第12篇 龙门吊机、桅杆吊机、电动葫芦安全操作规程
1、龙门吊及桅杆吊机上平台应设1m高的防护栏杆或挡板,操作人员应从专用梯上、下。
2、两机同时作业,相距间距应不少于3m。
3、起重机台驶近限位端时,应减速停车。
4、作业中若遇突然停电,各控制器应放于零位,切断电源开关,吊物下面禁止人员接近。
5、工作完毕,应将吊钩升起,桅杆吊机吊钩要挂牢。水上及江边起重机还应根据天气情况,采取避风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