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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葫芦安全操作规程5(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01-19 11:28:06 查看人数:32

电动葫芦安全操作规程5

第1篇 电动葫芦安全操作规程5

电动葫芦安全操作规程(五)

一、起吊前应检查设备的机械部分,钢丝绳,吊钩,限位器等应完好,检查电器部分应无漏电,接地装置应良好.每次吊重物时,在吊离地面10cm应停车检查制动情况,确认完好后方可进行工作.露天作业应设置防雨棚.

二、不准超载起吊,起吊时手不准握在绳索与物体之间,吊物上升时,严防冲撞.

三、起吊物体要捆扎牢固,并在重心处.吊重行走时,重物离地不要太高,严禁重物从人头上越过,工作间隙不得将重物悬在空中.

四、电动葫芦在起吊过程中发生异味,异声,高温应立即停车检查,找出原因,处理后方可继续工作.

五、电动葫芦钢丝绳在卷筒上要缠绕整齐,当吊钩放在最低位置,卷筒上的钢丝绳应不得少于三圈.

六、使用的悬挂电缆电气开关,绝缘必须良好,滑动必须自如,并正确操作电钮和注意人站立位置.

七、在起吊中,由于故障造成重物下滑时,必须采取紧急措施,向无人处下放重物.

八、起吊重物必须作到垂直起升,不许斜拉重物,起吊物重量不清的不吊.

九、在工作完毕后,电动葫芦应停在安全的指定位置,吊钩升起,并切断电源.

第2篇 纺织公司电动葫芦工安全操作规程

1、工作前,必须检查,电动葫芦起动装置是否完好,钢丝绳是否损伤,吊钩是否完好。

2、钢丝绳须正确地卷绕到筒上。

3、起吊物件时应牢固的系紧,并用专用索具,不准用三角皮带替索具,

4、起吊重量不允许超过规定的最大负荷量。

5、起重时工件应垂直上升,严禁斜向起吊。吊钩、起吊装置和工件不允许与任何物件相牵连。

6、起重和移动工件时应防止和避免工件摇摆。

7、钢丝绳相互缠绕时,应立即停止使用。

8、未经检验或检修期限已过的起吊装置、钢丝绳、吊钩等禁止使用。

9、起吊物件缚捆处有油脂时,应揩净后再起吊。

10、运送工作时,必须注意前、后、左、进行工作的人员,不允许从人的上空运送工件。

11、严禁任何人在吊起后的工件下通行或站立。

12、起吊时,必须吊正工件的中心,在调运的过程中绝对禁止用人的力量来平衡工件。

13、工作结束或工间休息,在工件下面禁止任何人通行或站立,并采取支撑措施。

第3篇 电动葫芦安全操作维护规程

1、电动葫芦应由专人操纵,操纵者应熟知安全操作规程;

2、每次在使用之前,必须开动电动葫芦进行空负荷运转,并检查下列项目:

a.按钮能否可靠地控制葫芦的升降和运行;

b.限位器动作是否灵活可靠;

c.运转时有无异常的响声或异味;

d.钢丝绳能否在卷筒上正确緾绕,钢丝绳尾段与塞块是否抽紧楔牢,

如遇不正常情况,应及时排除后方可使用;

3、严禁超负荷使用,起吊接近额定负荷的重物时,应有物重依据或进行估算;

4、不能倾斜起吊重物,也不允许用葫芦将重物沿地面拖动;

5、每次起吊时,宜先点动按钮,使重物拉紧钢丝绳子后再行起吊,看绳索有无扣牢;(注:点动操作时不得连续急速地点动按钮)

6、限位器是防止吊钩起升或下降超过限位置而发生事故的保险装置,不应作为行程开关经常使用,更不得拆除;

7、工字钢轨道两端缓动器或档板只作为将发生事故时,限位之用,平时的作业中不宜经常碰撞,工字钢轨道必须有安全可靠的接地线;

8、在使用中发现制动器失灵重物迅速坠落时,应立即按上升按钮,使重物上升一段距离,再迅速按下降按钮,使重物能以正常速度下降,然后在卸载后,检查失灵原因,一般经调整,即可避免滑车,如经调整仍未见效,则应仔细检查制动弹簧是否断裂,制动环表面有无油污,制动环是否损坏;

9、不宜用电动葫芦将重物长时间悬在空中,以防零件发生永久变形;

10、在使用中如碰到按钮失灵,接触器触点粘合等情况,应立即切断总电源,若使用的是xld5型控制合,则直接拨动总停开关到总停位置,即可切断电源;

11、使用完毕后,应将吊钩升离地面2米以上,并将电源总闸拉开以确保安全;

12、需确保各润滑部位有足够的润滑油(脂),要求见润滑说明表;

润滑说明表

润滑部位润滑方法润滑油脂规格用量时间
减速器自上部孔注入hj-50机械油

(gb 443-64)

0.5吨0.15升

0.5~1吨0.5升

2吨0.7升

3吨1.0升

5吨1.5升

10吨2.5升

三个月一次
电动小车减速器自上部孔注入hj-50机械油(gb 443-64)与zg-3钙基润滑脂(gb 491-65)混合三个月一次
钢丝绳及卷筒涂抹表面钢丝绳油脂半个月一次
吊钩、连接架等处轴承、主动走轮轮齿、慢速驱动装置齿轮涂抹表面或挤入zg-3(或zg-1,zg-2)钙基润滑脂(gb 491-65)六个月一次
走轮、卷筒、电机拆卸加油占容积1/3一年一次

13、如发生钢丝绳松脱乱绕的情况,应先拆开导绳器,将钢丝绳理好后才能重新装上,不能采用继续转动卷筒以松下钢丝绳的办法, 以免损坏导绳器,或造成钢丝绳卡进卷筒二端的事故;

14、应根据电动葫芦的使用频繁程度,隔一定时期对电动葫芦进行全面的维修,一般应每年进行一次;

15、如经长期运转,制动环不能再用时,须更换制动环,方法如下:

拆下风扇制动轮,去除旧的制动环,注意清除因取下旧环而发生的毛刺,将新的制动环套在风扇制动轮上台阶,用木质榔头将制动环沿四周均匀地敲入槽内,然后在车床上将制动环摩擦表面加工到所需的斜度;(20°±3′)

16、钢丝绳的更新标准:

钢丝绳应根据各型号规格的电动葫芦技术参数要求选用,钢丝表面完好的钢丝绳在一个捻距(节距)内折断的钢丝数达到22根时绝对不得使用,钢丝绳应予更新;

钢丝表面磨损或腐蚀的钢丝绳更新标准按下表:

钢丝在直径方向的表面磨损或腐蚀量 %在一个捻距(节距)内折断的钢丝数
1019
1517
2015
2513
30~4011
40以上即予更新

第4篇 电动葫芦安全操作规程2

6、起吊前应进行空载试车,检查限位器是否灵敏。

7、起吊时,操作人员必须站在吊物侧面,严禁站在重物上或重物下面。

8、起吊重大物体时,必须有专人配合指挥,无指挥信号或信号不清,不可操作。

9、吊物捆扎要牢靠,先起吊100mm-200mm检查绳钩,确无问题时再继续起吊。

10、起吊要平稳,并应把握好起吊物的重心,严防葫芦与吊物反向摆动而使重物落地。当葫芦行至轨道端头时,应减速行驶。

11、吊物应垂直起吊,不应斜吊或拖拉货物;必须斜吊时,应采用点动起吊。

第5篇 环链电动葫芦安全操作规程

【目的】规范起重机的使用,确保起重机正常运行及延长其使用寿命,特制定操作规程。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搅拌岗位600升中转罐吊装的安全操作及维护保养。

【职责】搅拌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本规定执行。

【内容】

1. 开机前的准备:

2.1. 操作人员必须经车间安全员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准予操作。

2.2. 使用前应仔细检查,如、吊点安装牢固状况、吊钩、防脱片、链环、手电门、钢丝绳、钢丝绳夹头及其他防护装置等,证明完好无损后方可使用。

2. 开机操作:

3.1. 插上电源,接通控制电源。

3.2. 起吊重物前试运行起重机。

3. 设备运行期间操作及注意事项:

4.1. 起吊重物不得超过起重机所规定的重量。

4.2. 操作时严禁在重物下站人或行走。

4.3. 切勿超载使用。

4.4. 制动带上不得沾有油污。

4.5. 设备起吊状态下无安全防护措施,人体任何部位严禁位于起重物品下方。

4.6. 起重链条应垂直悬挂使用,其倾斜程度应保持在链条与铅垂线间夹角不大于10°-15°范围内,双行链条不得翻身扭曲。当链条磨损处直径减小量达原直径10%时应更换新链条。当链条发生塑性伸长达原长5%时必须更换。链条严重生锈不得继续使用。

4.7. 严格遵守起重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起吊物易燃易爆物品;本机不宜载人也不宜起吊飞溅伤人的腐蚀性物品。

4.8. 起吊时,下吊钩不得与机体接触,两者之间不小于50mm。

4. 停车操作:

5.1. 起重机吊装完毕后,将搅拌电机部分放在支撑架上,严禁长时间处于吊装状态。

5.2. 停车后,拔下电源插头。

5. 设备日常维护保养:

6.1. 经常检查及时发现起重机各部位是否有异常现象,如:链环开焊、变形等;发现异常及时汇报并解决。

6. 安全注意事项:

7.1. 吊装物品时,物品周围及下方不得有人,防止重物脱落造成人身伤害。

7.2. 本机应妥善保管,切勿乱堆乱放,防止磕碰、受潮、生锈。机身一旦发现裂缝,严禁继续使用。

7.3. 本机外壳应可靠接地(或接零)防止触电。

7.4. 工作时如出现声音异常,速度变化,控制失灵等不正常现象时应立即停止使用。

7.5. 当环境温度低于- 10℃时极限载荷不得大于本机额定载荷的50%。

7.6. 电源电压不低于额定电压的90%。

第6篇 电动葫芦设备操作规程

一、起吊前的准备:

1、电动葫芦应由具有操作证的人员操作,操作人员必须充分掌握安全操作规程。

2、操作人员开电动葫芦前要严格检查,确认转动系统灵活好用,各种连接紧固件完好无损,润滑良好。

3、起吊重物前应对制动器、钢丝绳、吊钩进行安全检查,确认安全可靠。

4、注意检查行走机构小车轮缘与工字钢边缘之间间隙应保证3~5毫米,否则应调整。

5、操作工应保持手干燥,无物料,保持按纽干燥、灵活好用。

6、检查电动葫芦的行程范围内有无人员和障碍物。

7、在正常使用前应在空载情况下,作重复升降与左右移动实验,确认其机械传动部分,电气部分和连接部分正常可靠。

8、起吊重物前应确认起吊重物的重量,不准起吊超过额定起吊重量的重物。

二、起吊:

1、起吊重物时,确认可以起吊重物后,应进行试吊重物离地面80—150mm。检查试吊制动距离是否符合规定,一般制动距离不超过80cm。发现下滑距离超过80毫米时应停车,清理制动片(环)上的油泥,并调整制动器间隙,cd型应保在1.5~2毫米,tv型应保证0.25~0.3毫米。

2、操作人员在起吊重物时,应经常注意检查制动器使用情况。

1、起吊过程中,电机发热或声音不正常时,应立即停车检查,排除故障后再使用。

2、起吊过程中,不允许同时按下两个使电机正反转的按钮,防止电源短路。

3、电动葫芦未停稳时,不准上下物品。吊斗内不准站人。

4、起吊过程中,电动葫芦下不准有人。

5、在没有挂好安全保护挂钩等安全措施的情况下,吊篮内不准站人。

三、停车:

1、起吊完毕后,必须把电源总闸拉开,切断主电源。按钮盒应放在不受损坏的可靠位置。

2、非正常停车,在排除故障以前必须要挂警示牌。

3、电动葫芦不工作时,禁止把重物悬于空中,防止零件产生永久变形。

四、日常检查维护:

1、电动葫芦绝对不允许倾斜起吊重物或拖拉重物。

2、生产车间电动葫芦应建立设备专责制,操作人员应定期维护保养,确保电动葫芦安全可靠运行。

4、限位开关是一种安全装置,不能经常碰撞,保证限位开关灵敏好用。

4、在腐蚀严重和超载情况下,接电次数每小时不应超过80次。

5、不允许同时按下两个使电机正反转的按钮,防止电源短路或烧坏电机。

6、电气设备不允许冲水,室外电葫芦的电气设备应注意防雨。

7、防爆电动葫芦在使用中,应保持防爆性能。在检修中应按防爆规程要求进行检修。

8、起重机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十不吊。

9、操作工应经常保持电动葫芦有足够的润滑油,并注意按说明书要求加油。

序号

加油部位名称

润滑方法

润滑油脂名称

时间

1

起升运行机构减速机

自上部油孔注入

68#机械油

三个月一次

2

钢丝绳及卷筒

涂抹表面

钢丝绳油脂

半个月一次

3

吊钩推力轴承及滑轮轴承

涂抹表面

3#钙润滑油脂

半年一次

4

筒轴承

涂抹表面

3#钙润滑油脂

半年一次

10、钢丝绳定期检查,按规定更换

a) 有下列断头者应更换:

钢丝绳结构

搓绕型式

在一搓绕节距内折断根数

6×19+1(麻芯)

交捻

12

6×37+1(麻芯)

交捻

22

6×61+1(麻芯)

交捻

36

18×19+1(麻芯)

交捻

36

b)有下列腐蚀或磨损者应更换:

直径方向的表面磨损或腐蚀量%

折合上表中规定的一个捻距内断钢丝绳数标准的%

10

35

15

75

20

70

25

60

30—40

50

第7篇 电动葫芦安全使用维护技术操作规程

1、新安装或经拆检后安装的电动葫芦,首先应进行空车试运转数次。但在未安装完毕前,切忌通电试转。

2、在正常使用前应进行以额定负荷的125%,起升离地面约100毫米,10分钟的静负荷试验,并检查是否正常。

3、动负荷试验是以额定负荷重量,作反复升降与左右移动试验,试验后检查其机械传动部分,电器部分和连接部分是否正常可靠。

4、在使用中,绝对禁止在不允许的环境下,及超过额定负荷和每小时额定合闸次数(120次)的情况下使用。

5、安装调试和维护时,必须严格检查限位装置是否灵活可靠,当吊钩升至上极限位置时,吊钩外壳到卷筒外壳之距离必须大于50mm。当吊钩降至下极限位置时,应保证卷筒上钢丝绳安全圈,有效安全圈必须在2圈以上。

6、不允许同时按下两个使电动葫芦按相反方向运动的手电门按钮。

7、工作完毕后必须把电源的总闸拉开,切断电源。

8、电动葫芦应由专人操纵,操纵者应充分掌握安全操作规程,严禁歪拉斜吊。

9、在使用中必须由专门人员定期对电动葫芦进行检查,发现故障及时采取措施,并仔细加以记录。

10、调整电动葫芦制动下滑量时,应保证额定载荷下,制动下滑量s≤v/100(v为负载下一分钟内稳定起升的距离)。

11、电动葫芦使用中必须保持足够的润滑油,并保持润滑油的干净,不应含有杂质和污垢。

12、钢丝绳上油时应该使用硬毛刷或木质小片,严禁直接用手给正在工作的钢丝绳上油。

13、电动葫芦不工作时,不允许把重物悬于空中,防止零件产生永久变形。

14、在使用过程中,如果发现故障,应立即切断主电源。

15、使用中应特别注意易损件情况。

16、10-20吨葫芦在长时间连续运转后,可能出现自动断电现象,这属于电机的过热保护功能,此时可以下降,过一段时间,待电机冷却下来后即可继续工作。

第8篇 天车电动葫芦安全操作规程

1. 非本岗位人员不可开天车。

2. 工作前必须戴好安全帽,对投入作业的机械设备必须严格检查,确保完好,内容包括:限位器灵敏可靠、排绳器完好、吊钩有闭锁、钢丝绳无断股、操作手柄完好。

3. 现场指挥信号要统一、明确,坚决反对瞎指挥。

4. 使用的动力设备,必须接地、绝缘良好;移动灯具要使用安全电压。

5. 工作物必须捆缚牢固,经试吊确认无问题后,方可起吊。

6. 遇6级以上大风时,严禁露天作业。

7. 物件悬空时,严禁行人在吊物下停留或穿行。

8. 坚决遵守起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切实做到“五好”“十不”吊。

1)五好:思想集中好、上下联系好、扎紧提放好、统一指挥好、机械检查好。

2)十不吊:斜拉不吊,起载不吊、散装物装得太满或捆扎不牢不吊,指挥信号不明不吊,吊物边缘锋利无防护措施不吊,吊物上面站人不吊,埋在地下的物件不吊,六级以上强风无防护措施不吊,安全装置失灵不吊、光线阴暗看不清楚不吊。

第9篇 电动葫芦操作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电动葫芦操作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适用范围

1、本操作指南适用于我队电动葫芦操作工作业。

2、本操作指南适用于我队*lda5t电动葫芦。

二、上岗条件

1、操作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2、操作工应熟知《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熟悉电动葫芦的一般构造、工作原理、技术特征、各部性能,能独立操作。

3、操作工应无妨碍本职工作的病症。

三、安全规定

1、上班前及班中严禁喝酒,上班时不得睡觉、不得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工种岗位责任制,遵守本操作指南及《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2、对长期停运的起动设备,作业前应进行全面安全检查,确保无任何异常及故障后,才可使用,否则禁止任何作业。

3、操作工必须熟悉起重通用及专用指挥信号。

4、操作电动葫芦时,严禁吊拉埋置物及斜拉作业。

5、禁止突然拉紧钢丝绳吊起重物,以防冲击拉断钢丝绳。

6、绝对禁止卷筒上钢丝绳全部下降后起吊物体。

7、作业场地光线必须良好,操作工应站在能够全面观察的方位,注意力高度集中。

8、如在作业中发现故障,应及时停止设备运行,切断电源并与维护人员联系及排除故障。

9、吊运作业时,吊载附近不得有其他作业人员,不允许吊载从其他作业者头上通过。

10、电动葫芦操作工应严格遵守以下安全守则和操作纪律:

(1)操作工须按规定的操作顺序进行。

(2)协助维修工检查维修设备工作,做好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3)及时如实填写记录,妥善保管,不得丢失。

(4)严格按照指挥信号操作。

四、操作准备

1、严格按照指挥信号操作。

2、电动葫芦工作业前进行下列各项检查:

3、对长期停用的电动葫芦重新使用时,应进行试车,确定无异常时才可使用。

4、作业前应检查轨道上运行范围内无异物或障碍物。

5、检查操作按钮标记是否与动作方向一致。

6、检查上升、下降限位是否合适有效、制动可靠灵敏。

7、检查吊钩、滑轮组或吊装钢丝绳完好。

8、检查被吊物是否超载,吊钩是否平衡、牢固。

五、操作顺序

1、操作工在正常情况下按以下操作顺序进行:

接到开始吊运指挥信号——检查吊运是否符合要求——操作启动按钮——缓慢将被吊物吊运到位——检查被吊物放置是否稳固——按下停止按钮——将电源总开关打到断开位置。

六、正常操作

1、吊运作业:

(1)看到指挥预备信号后,注意力高度集中,做好作业准备。

(2)按指挥信号进行操作,将吊钩降落在起吊物的下上方合适高度处,等捆绑好后,听指挥吊运。

(3)操作电动葫芦时,应缓慢、匀速位移;起吊时,先将钢丝绳缓慢拉紧,慢慢吊离地面,先做小高度短行程试吊后,再平衡进行起升吊运。

(4)被吊物运到预定位置,确保稳固、安全。将手柄控制开关打到“off”位置,电源总开关打到断开位置。

2、对电动葫芦进行巡回检查:

(1)巡回检查内容为:

1)各转动部位应无异响和异常震动。

2)检查轨道运行范围内没有障碍物。

3)吊装钩及滑轮组完好。

4)吊装钢丝绳无损坏。

5)马达及附件性能良好,连接件牢固可靠,转动件转动灵活。

6)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停止吊运作业,并向有关领导汇报。

7)巡回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处理经过,必须及时填入运行日志。

(2)电工葫芦的日常维护内容:

1)吊装钢丝绳要定期更换新绳。

2)滑动轴承按规定要求定期换油。

3)定期检查电机、制动装置。

七、特殊操作

吊运作业中出现故障操作:

1、吊运过程中出现故障,应先停止吊运作业,然后切断总电源。

2、与维修人员联系及时排除故障,并汇报值班队干。

3、待故障排除后,再进行吊装作业。

八、收尾工作

1、做好当班电动葫芦记录和工作日志。

2、将存在的问题向接班操作工认真交待清楚。

第10篇 单梁起重机、电动葫芦安全操作规程

一、使用起重设备前,首先检查各受力部件是否完好,并了解起重设备额定起重量是否大于重物重量,确定起重设备是否可用。

二、送电后进行试车,操作者禁止站在起重机和电动葫芦正下方操作,首先检查起重机大车行走情况,确定大车行走方向符号⊙左(右)、 ○右(左),大车行走正常后,再检查小车行走情况,并确定小车行走方向符号→左(右)、←右(左),小车试车正常后,再检查吊钩升降情况↑升、↓降,吊钩升起时停3秒、开5秒两次,吊钩下降时停3秒、开5秒两次。试车正常后方可起吊重物。

三、起吊重物时,单梁起重机和电动葫芦一定要停在重物正上方,禁止斜拉起吊。重物起吊前一定要捆绑结实,捆绑绳扣与卡环应与重物重量相匹配,注意应使重物重心在起吊受力点下方,这样才不至于引起重物大幅度翻转。

四、试吊:起吊重物离地面150mm停车检查各受力部位,抱闸、小车、钢丝绳、绳扣等,停车检查时间1分钟以上;然后起吊3秒停车检查重物下落情况,下落距离不得超过10mm。符合要求后继续起吊。

五、重物起吊时,不准同时有两个方向的运动,重物在空中平移时应尽量接近地面,并且不应有大幅度摆动,必要时应加设揽风绳控制。

六、 微调点动各电动机时,时间间隔不应低于3秒,以免烧坏接触器触头。

七、重物在落地时,要垫支撑件,以便抽出索具。

八、使用完起重设备后,应使单梁起重机停在吊装口上方,电动葫芦停在单梁起重机靠近吊装口一端,吊钩起升到不影响其它作业位置。断掉电源,把操作开关盒放在开关箱内。

九、起重作业时,严禁使用起重量不明的索具和卡环,起吊大型重物时,一定要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并设专人指挥,统一口令。

第11篇 工贸行车电动葫芦工安全操作规程

1、行牟工必须持证上岗正确穿戴劳保用品。

2、开牟前应检查各装置是否完好可靠如控制器、制动器、限位器、电铃、 紧急开关等主要附件失灵严禁吊运。

3、行牟工必须听从挂钩起重人员指挥在得到指挥信号后方能进行操作行牟 启动时应先鸣铃。

4、行牟工应在规定的安全走道上运行必须在站台或扶梯上行走和上下。大 牟轨道两侧除检修外不准行走。小牟轨道上严禁行走。不准从一台行牟跨越到另 一台行牟。

5、检修牟应停靠在安全地点切断电源挂上“禁止合闸”的警示牌。地面要设 围栏并挂“禁止通行”的标志。

6、重吨位物件起吊时应先稍离地试吊确认吊挂平稳制动良好然后升高缓慢 运行不准同时操作三只控制手柄。

7、运行中发生突然停电必须将开关“手柄”放置到“0”位。起吊件未放下或索 具未脱构不准离开驾驶室。

8、露天行牟遇有暴风、雷雨或六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工作切断电源牟轮前 后应塞垫德清县安监局敬告本规程汇编仅供参考企业应根据实际工种配置制定、 完善本单位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块卡牢。

9、龙门吊行牟工安全操作按本规程执行。行驶时注意轨道上有无障碍物。 吊运高大物件妨碍视线时两旁设专人监视和指挥。工作完后应锁紧所有的防风夹 轨甜。

10、行牟工必须认真做到“十不吊”:①重量不明或超过负荷不吊;②指挥信 号不明、光线暗淡、视线不良不吊;③吊绳和附件拥缚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④歪拉斜挂不吊;⑤物件有尖锐棱角未垫好不吊;⑥埋在地下的物件不吊;⑦起 吊的重物上有人不吊;⑧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不吊;⑨行牟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 的不吊;⑩吊钩直接挂重物不吊。

11、不准将物件吊起后长时间停在空中吊物行走其高度一般不超过一米慢起 慢落移动时要鸣铃。

12、在吊运的工作物上不准站人。

13、驾驶室应配有灭火器材。

14、工作完毕行牟应停在规定位置升起吊钩小牟开到轨道两端并将控制手柄 放置“0”位切断电源。

第12篇 钢丝绳电动葫芦安全操作规程

1、所有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岗前培训合格,方能上岗。

2、电动葫芦应由专人操作。

3、起吊前应检查设备的安全性能,机械、钢丝绳、吊钩是否固定牢靠、转动部位灵活,电源、接地、按钮、行程开关是否良好且使用灵敏,限位器等应完好,左右跑道、滑轮、卷筒、制动、安装是否灵活、固定可靠、不得破损,电动机、减速器应无异常现象,楔块是否安装牢固可靠。

4、使用前若发现钢丝绳出现下列异常情况时,绝对不要操作。

①弯曲、变形、磨损等。

②钢丝绳断裂程度超过规定要求,磨损量大。

5、将上下限位的停止块调整后再起吊物体。

6、在使用中起重物禁止超过500kg。每次起吊重物时,在吊离地面10cm应停车检查抽动情况,确认完好后方可进行工作。

7、调整电动葫芦制动下滑量时,应保证在额定载荷下。

8、移动位置牵引不得过猛,速度禁止太快。吊物上升时,严防冲撞。

9、起吊物件的下面不得有人。

10、起吊物上禁止乘人,绝对不要将电动葫芦作为电梯的起升机构用来载人。

11、提升时不得将挂勾提升超过电动葫芦以上。

12、在使用中,绝对禁止在不允许的环境下及超过额定负荷和每小时额定合闸次数(120次)的情况下使用。

13、单轨电动葫芦在轨道转弯处或接近轨道尽头时,必须减速运行。不允许同时按下两个使电动葫芦按相反方向运动的手电门按钮。

14、物体要捆扎牢固,并在重心。

15、吊重行车时,重物离地不要太高,严禁重物从人头上超过。

16、工作间隙不得将重物悬在空中。起吊物体,吊钩在摇摆状态下不能起吊。

17、请将葫芦移动到物体的正上方再起吊,,严禁歪拉斜吊。

18、限位器不允许当作行程开关反复使用。

19、不得起吊与地面相连的物体。

20、禁止过度点动操作。

21、在使用中必须由专门人员定期对电动葫芦进行检查,发现故障及时采取措施,切断主电源,并仔细加以记录。

22、在使用中必须保持足够的润滑油,并保持润滑油的干净,不应含有杂质和污垢。

23、钢丝绳上油时应使用硬毛刷或木质小片,严禁直接用手给正在工作的钢丝绳上油。

24、维修检查工作一定要在空载状态下进行。

25、在维修检查前一定要切断电源。

26、电动葫芦不工作时,不允许把重物悬于空中,防止零部件产生永久变形,造成人身财产损伤。

27、工作完毕后必须把电源的总闸拉开,切断电源。

电动葫芦安全操作规程5(十二篇)

电动葫芦安全操作规程(五)一、起吊前应检查设备的机械部分,钢丝绳,吊钩,限位器等应完好,检查电器部分应无漏电,接地装置应良好.每次吊重物时,在吊离地面10cm应停车检查制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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