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门式、桥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1.起重机路基和轨道的铺设应符合出厂规定,轨道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ω。
2.使用电缆的门式起重机,应设有电缆卷筒,配电箱应设置在轨道中部。
3.用滑线供电的起重机,应在滑线两端标有鲜明的颜色,滑线应设置防护栏杆。
4.轨道应平直,鱼尾板连接螺栓应无松动,轨道和起重机运行范围内应无障碍物。门式起重机应松开夹轨器。
5.门式、桥式起重机作业前的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1)机械结构外观正常,各连接件无松动;
2)钢丝绳外表情况良好,绳卡牢固;
3)各安全限位装置齐全完好。
6.操作室内应垫木板或绝缘板,接通电源后应采用试电笔测试金属结构部分,确认无漏电方可上机;上、下操纵室应使用专用扶梯。
7.作业前,应进行空载运转,在确认各机构运转正常,制动可靠,各限位开关灵敏有效后,方可作业。
8.开动前,应先发出音响信号示意,重物提升和下降操作应平稳匀速,在提升大件时不得快速,并应拴拉绳防止摆动。
9.吊运易燃、易爆、有害等危险品时,应经安全主管部门批准,并应有相应的安全措施。
10.重物的吊运路线严禁从人上方通过,亦不得从设备上面通过。空车行走时,吊钩应离地面2m以上。
11.吊起重物后应慢速行驶,行驶中不得突然变速或倒退。两台起重机同时作业时,应保持3~5m距离。严禁用一台起重机顶推另一台起重机。
12.起重机行走时,两侧驱动轮应同步,发现偏移应停止作业,调整好后方可继续使用。
13.作业中,严禁任何人从一台桥式起重机跨越到另一台桥式起重机上去。
14.操作人员由操纵室进入桥架或进行保养检修时,应有自动断电联锁装置或事先切断电源。
15.露天作业的门式、桥式起重机,当遇六级及以上大风时,应停止作业,并锁紧夹轨器。
16.门式、桥式起重机的主梁挠度起过规定值时,必须修得后方可使用。
17.作业后,门式起重机应停放在停机线上,用夹轨器锁紧,并将吊钩升到上部位置;桥式起重机应将小车停放在两条轨道中间,吊钩提升到上部位置。吊钩上不得悬挂重物。
18.作业后,应将控制器拨到零位,切断电源关闭并锁好操纵室门窗。
第2篇 门式脚手架搭设安全操作规程交底
门式脚手架搭设安全操作规程交底
分项工程名称施工部门
1、脚手架搭设前必须对门架、配件、加固件应按规范进行检查验收,不合格的严禁使用。
2、脚手架搭设场地应进行清理、平整夯实,并做好排水。
3、地基基础施工应按门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进行基础上应先弹出门架立杆位置线、垫板、底座安放位置应准确。 4、不配套的门架与配件不得混合使用于同一脚手架。门架安装应自一端向另一端延伸,不得相对进行。搭完一步后,应检查、调整其水平度与垂直度。
5、交叉支撑、水平架和脚手板应紧随门架的安装及时设置(当采用挂扣式脚手板时,可不设置水平架),连接门架与配件的锁臂、搭钩必须锁住、锁牢。水平架和脚手板应在同一步内连续设置,脚手板必须铺满、铺严,不准有空隙。 6、底层钢梯的底部应加设钢管并用扣件扣紧在门架的立杆上,钢梯的两侧均应设置扶手,每段梯可跨越两步或三步门架再行转折。
7、护身栏杆、立挂密目安全网应设置在脚手架作业层外侧,门架立杆的内侧。
8、加固杆、剪刀撑必须与脚手架同步搭设。脚手架高度超过20m,每隔四步设置一道,剪刀撑宽度为4~8m,与地面夹角为45°~60°。剪刀撑杆件接长按落地脚手要求。水平加固杆应设于门架立杆内侧,剪刀撑应设于门架立杆外侧,并扣接牢固。
9、连墙件的搭设必须随脚手架设同步进行,严禁滞后设置或搭设完毕后补做。当脚手架作业层高出相邻连墙件已两步的,应采取确保稳定的临时拉接措施,直到连墙搭设完毕后,方可拆除。
10、连墙件设置:架高45m 以下时,垂直≤6m,每二层设一处,水平≤8m;架高45~60m时,垂直≤4m,每层设一处,水平≤6m,并应符合规范规定。
11、加固件、连墙件等与门架采用扣件连接,扣件规格必须与所连钢管外径相匹配,扣件螺栓拧紧,扭力矩宜为50~60n.m,并不得小于40n.m。
12、脚手架搭设完毕或分段搭设完毕必须进行验收检查,合格签字后,交付使用。
13、脚手架拆除必须按拆除方案交底规定进行。拆除前应清除架子上材料、工具和杂物,拆除时应设置警戒区和挂警戒标志,并派专人负责监护。
14、拆除的顺序,应从一端向另一端,自上而下逐层地进行,同一层的构配件和加固件应按先上后下,先外后里的顺序进行,最后拆除连墙件、通长水平杆和剪刀撑等必须在脚手架拆除到相关门架时,方可拆除。
15、拆除的工人必须站在临时设置的脚手板上进行拆卸作业。拆除作业中,严禁使用榔头等硬物击打、撬挖。拆卸连接部位时,应先将锁座上的锁板与卡钩上的锁片旋转至开启位置,然后拆除,不得硬拉、敲击。
16、拆下的门架、钢管和配件,应成捆用机械吊运或由井架传送至地面,防止碰撞,严禁抛掷。
第3篇 门式取料机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条严格遵守《进入作业现场安全通则》和《装卸机械司机一般安全守则》。
第二条作业前要对设备认真点检并做好记录。
第三条作业中要做到:
1、与堆料机会车时,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2、发现异常及时停机,报告值班长和中控室值班员。
3、取料机行走时,要有明显的音响信号报警.并监视plc显示屏,同步偏差超过180mm 时立即停机,查明原因,并确认正常后方可继续行走。
4、行走时,活动梁升到规定位置,并注意监视电缆的收放情况,不拖缆行走。取料作业时不准高速行走,行走接近至前后止挡30m时,不准高速行驶。不准依靠限位开关和防碰撞装置停机。
5、门取和两侧堆料机会车时,必须把活动梁提升到17m以上,同时两侧堆料机大臂旋转和俯仰角度必须是零度,方可会车。
第四条作业后:
1、将各种按钮,开关置于“关”的位置。
2、将机械开到锚定位置锚定好。
3、检查设备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值班长。填好运行日志,做好交接班。
第4篇 桥式龙门式起重机司机操作规程
1.起重设备司机必须经过专业安全培训,并经有关部门考核批准后,发合格证件,方准单独操作。严禁无证人员动用起重设备。
2.必须遵守一切交通管理规则和有关规章制度,严禁酒后开车。驾驶时,不准吸烟、饮食和闲谈。
3.工作前必须检查各操作装置是否正常,钢丝绳是否符合安全规定,制动器、液压装置和安全装置是否齐全和灵敏可靠。严禁机件带病运行。
4.司机与起重工必须密切配合,听从指挥人员的信号指挥。操作前,必须先鸣喇叭,如发现指挥手势不清或错误时,司机有权拒绝执行,工作中,司机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必须立即停车,待消除不安全因素后方可继续工作。
5.起重机在运行时,严禁无关人员进入驾驶室和上下搭梯。
6.在松软地面上工作的起重机,应在使用前将地面垫平、压实。机身必须固定平稳,支撑必须安放牢固,作业区内应有足够的空间和场地。
7.在起吊较重物件时,应先将重物吊离地面10厘米左右,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和制动器等是否灵活和有效,在确认正常的情况下方可继续工作。
8.起重机在进行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起吊时,禁止同时进行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操作动作。起重臂的左右旋转角度都不能超过45°,并严禁斜吊、拉吊和快速起落。不准吊拔埋入地面的物件。严禁在高压线下进行作业。
9.起重机在工作时,作业区域、起重臂下、吊钩和被吊垂物下面严禁任何人站立,工作或通行。
10.起重机在带电线路附近工作时,应与带电线路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在最大回转半径范围内,其允许与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见下表。雨雾天工作时安全距离还应适当放大。起重机在输电线下面通过时,应先将起重臂放下。
起重臂与输电线路间的安全距离表
输电线路电压 允许与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
1千伏以下 1.5米
1~20千伏 2米
35~110千伏 4米
154千伏 5米
220千伏 6米
11.起重机严禁超载使用。如果用两台起重机同时起吊一件重物时,必须有专人统一指挥,两车的升降速度要保持相等,其物件的重量不得超过两车所允许的起重量总和的75%,绑扎吊索时要注意负荷的分配,每车分担的负荷不能超过所允许的最大起重量的80%。
12.起重机在工作时,吊钩与滑轮之间应保持一定的距离,防止卷扬过限把钢丝绳拉断或起重臂后翻。在起重臂起升到最大仰角和吊钩在最低位置时,卷扬筒上的钢丝绳应至少保留三圈以上。
13.起重臂仰角不得小于30°,起重机在载荷情况下应尽量避免起落起重臂。严禁在起重臂起落稳妥前变换操纵杆。
14.严禁乘坐或利用起重机载人升降,工作中禁止用手触摸钢丝绳和滑轮。
15.起重机在工作时,不准进行检修和调整机件。
16.无论在停工或休息时,不得将吊物悬挂在空中。夜间作业要有足够的照明。
17.工作完毕,吊钩和起重臂应放在规定的稳妥位置,将所有控制手柄放至零位,并切断电源。塔吊、平板吊应停在轨道中间位置,并锁住夹轨钳。
第5篇 龙门式及梁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1.遵守电动机安全操作规程“有关使用部份”。
2.作业前应做好如下工作:
2.1 了解上班生产情况。
2.2 检查制动器、钢丝绳、吊钩及其它安全装置。
2.3 闭合电源前,各控制开关应处于零位。
3.有下述情况之一者不准起吊:
3.1 超载、或物体重量不清。
3.2 发现机械有影响安全的故障。
3.3 捆扎不适当。
3.4 被吊物体上有人或浮置物。
3.5 场地昏暗,无法看清被吊物及指挥信号。
4.不得在吊重时调整起升机构的制动器。
5.吊运重物时、吊重不准从人的上方经过。
6.钢丝绳在卷筒中应排列整齐,吊钩下降至最低位置时,卷筒上钢丝绳必须保留三圈以上。
7.作业过程应有起重工指挥。
8.所吊重物接近额定起重量时,应进行试吊。(小高度、短行程) ,确认安全后才可运行。
9.运行中机械发生故障,应先放下重物再行检修。
10. 当风力大于六级时应停止作业,并将起重机锚定。
11. 在水上平台起吊物件时,一定要先把龙门架锚定后方可进行。
12. 龙门式 ( 或梁式) 在运行时要保持平行移动,若发现两侧移动不同,应立即停机调整,防止出轨。
13. 作业后应进行下列操作:
13.1将吊钩升至较高位置 ( 与人头顶大于 1 米) 。
13.2所有控制器应回零位,并扳下控制该起重机的闸刀开关。
13.3将大、小车固定牢靠,防止大风吹袭。
第6篇 门式脚手架安全操作要点规程
门式脚手架安全操作要点
1.脚手架搭设前必须对门架、配件、加固件应按规范进行检查验收,不合格的严禁使用。
2.脚手架搭设场地应进行清理、平整夯实,并做好排水。
3.地基基础施工应按门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进行。基础上应先弹出门架立杆位置线,垫板、底座安放位置应准确。
4.不配套的门架与配件不得混合使用于同一脚手架。门架安装应自一端向另一端延伸,不得相对进行。搭完一步后,应检查、调整其水平度与垂直度。
5.交叉支撑、水平架和脚手板应紧随门架的安装及时设置。连接门架与配件的锁臂、搭钩必须锁住、锁牢。水平架和脚手板应在同一步内连续设置,脚手板必须铺满、铺严,不准有空隙。
6.底层钢梯的底部应加设钢管并用扣件扣紧在门架的立杆上,钢梯的两侧均应设置扶手,每段梯可跨越两步或三步门架再行转折。
7.护身栏杆、立挂密目安全网应设置在脚手架作业层外侧,门架立杆的内侧。
8.加固杆、剪刀撑必须与脚手架同步搭设。水平加固杆应设于门架立杆内侧,剪刀撑应设于门架立杆外侧,并扣接牢固。
9.连墙件的搭设必须随脚手架搭设同步进行,严禁滞后设置或搭设完毕后补做。当脚手架作业层高出相邻连墙件已两步的,应采取确保稳定的临时拉接措施,直到连墙搭设完毕后,方可拆除。
10.加固件、连墙件等与门架采用扣件连接,扣件规格必须与所连钢管外径相匹配,扣件螺栓拧紧,扭力矩宜为50~60nm,并不得小于40nm。
11.脚手架搭设完毕或分段搭设完毕必须进行验收检查,合格签字后,交付使用。
12.脚手架拆除必须按拆除方案和拆除安全技术措施交底规定进行。拆除前应清除架子上材料、工具和杂物,拆除时应设置警戒区和挂警戒标志,并派专人负责监护。
13.拆除的顺序,应从一端向另一端,自上而下逐层地进行,同一层的构配件和加固件应按先上后下,先外后里的顺序进行,最后拆除连墙件。连墙件、通长水平杆和剪刀撑等必须在脚手架拆除到相关门架时,方可拆除。
14.拆除的工人必须站在临时设置的脚手板上进行拆卸作业。拆除工作中,严禁使用榔头等硬物击打、撬挖。拆卸连接部件时,应先将锁座上的锁板与卡钩上的锁片旋转至开启位置,然后拆除,不得硬拉、敲击。
15.拆下的门架、钢管与配件,应成捆用机械吊运或由井架传送至地面,防止碰撞,严禁抛掷。
第7篇 门式抓斗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开车前:
1、对起重机的制动器、吊钩、钢丝绳和安全装置等部件按要求检查,发现异常现象,应予排除。
2、操作者必须在确认走台或轨道上无人时,才可以闭合主电源。当电源断路器上加锁或有告示牌时,应由原有关人除掉后方可闭合主电源
二、门式抓斗起重机工作中
1、每班第一次起吊抓灰时,应在吊离地面高度0.5米后,重新将抓斗放下,检查制动器性能,确认可靠后,再进行正常作业。
2、必须听从信号员指挥,但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都应立即停车。
3、司机必须在确认指挥信号后方能进行操作,开车前应先鸣铃。
4、当接近卷扬限位器,大小车临近终端,速度要缓慢。不准用倒车代替制动,限位器代替停车开关,紧急开关代替普通开关。
5、应在规定的安全走道、专用站台或扶梯上行走和上下。大车轨道两侧除检修外不准行走。小车轨道上严禁行走。
6、工作停歇时,不得将抓着灰的抓斗悬在空中停留。
7、检修门式抓斗起重机应靠在安全地点,切断电源,挂上“禁止和闸”的警示牌。地面要设围栏,并挂“禁止通行”的标志。
8、运行时,严禁有人上下。也不准在运行时进行检修和调整。
9、运行中发生突然停电,必须将开关手柄放置“0”位。抓斗未放下或锁具未脱钩,不准离开驾驶室。
10、门式抓斗起重机运行时由于突然故障而引起抓斗下滑时,必须采取紧急措施,向无人处降落。
11、露天门式抓斗起重机遇有风暴、雷击或六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工作,切断电源,车轮前后应赛垫块卡牢。
12、在大车顶部检修小车各部设施时,工作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带,制定施工安全措施,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方可作业。
13、夜间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
14、门式抓斗起重机除执行上述条款外,行驶时还应注意轨道上有无障碍物;
三、工作完毕
1、将起重机抓斗升高至一定高度,大车、小车停靠在指定位置,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拉下保护箱开关手柄,切断电源。
2、进行起重抓斗机的日常维护保养。
3、做好交接班工作。
第8篇 龙门式起重机操作规程
一、使用前必须检查起吊钢丝绳状态应符合本章第一节有关规定,绳卡应牢固,走行系统良好,限位开关、制动器和其它安全装置应可靠。
二、液压系统应安全可靠。
三、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均应接地。
四、起重机上禁止搁放或存放易爆易燃物品。
五、工具、备件等应放在工具箱内。禁止随意搁放,以免落下伤人。
六、走行起动前,要确认走行轨道上无障碍物,轨道地基无沉陷。
七、走行起步时要鸣笛(铃)示警,缓慢起步。
八、起重机行走时,禁止搭人或搭物。
九、起重机作业必须设专人指挥。操作人员必须听从指挥,不得擅自进行起吊或走行操作。
十、被吊物体必须捆扎牢固。起吊点必须符合规定要求。起吊时要平稳垂直起吊,禁止用起重机斜拉、拖拽物体。
十一、起重机行走时,要确认两侧驱动是否同步。如发现偏移,必须停车检查、调整。
十二、两台起重机合吊一物体时,应使用平衡梁。起重量不得超过两台起重量的80%。两台起重机走行、吊放等动作要一致。
十三、起吊物下禁止站人。
十四、空车走行时,吊钩要离地面2m以上。
十五、换梁龙门起重机的吊梁(梁架)上不许坐人,吊梁下禁止站人。
十六、换梁龙门起重机吊梁行走时,必须注意两台起重机要同步,如有偏移要立即停车检查调整。
十七、禁止起吊物长时间停留在空中。
十八、对起重机进行维护或修理时必须切断电源。
十九、风力超过六级时,应立即停止工作,并用两侧夹轨钳夹住钢轨,换梁龙门起重机必须打铁楔。龙门起重机停止使用时亦应照此办理,并将吊钩升到上限位置,吊梁架按规定放置。
二十、每年应对起重机进行一次定期检查,并进行静、动负荷试验;换梁起重机每换梁800片测试一次大梁挠度;换装起重机每换装2000片进行起重梁和扁担梁应力测试。
第9篇 门式起重机操作规程
一、门式起重机工作前
1、对起重机的制动器、吊钩、钢丝绳和安全装置等部件按点检卡的要求检查,发现异常现象,应予排除。
2、操作者必须在确认走台或轨道上无人时,才可以闭合主电源。当电源断路器上加锁或有告示牌时,应由原有关人除掉后方可闭合主电源。
二、门式起重机工作中
1、每班第一次起吊重物时(或负荷达到最大重量时),应在吊离地面高度0.5米后,重新将重物放下,检查制动器性能,确认可靠后,再进行正常作业。
2、操作者在起重机作业中,应按规定对下列各项作业鸣铃报警。
(1)起升、降落重物;开动大、小车行驶时;
(2)起重机行驶在视线不清楚通过时,要连续鸣铃报警;
(3)起重机行驶接近跨内另一起重机时。
(4)吊运重物接近人员时。
3、操作运行中应按统一规定的指挥信号进行。
4、工作中突然断电时,应将所有的起重机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在重新工作前应检查起重机动作是否正常。
5、起重机大、小车在正常作业中,严禁开反车制动停车;变换大、小车运动方向时,必须将手柄置于“零”位,使机构完全停止运转后,方能反向开车。
6、有两个吊钩的起重机,在主、副钩换用时和两钩高度相近时,主、副钩必须单独作业,以免两钩相撞。
7、两个吊钩的起重机不准两钩同时吊两个物件;不工作的情况下调整起升机构制动器。
8、不准利用极限位置限制器停车,严禁在有负载的情况下调整起升机构制动器。
9、起重机应严格执行“十不吊”的制度:
(1)指挥信号不明或乱指挥不吊;
(2)超过额定起重量时不吊;
(3)吊具使用不合理或物件捆挂不牢不吊;
(4)吊物上有人或有其它浮放物品不吊;
(5)抱闸或其它制动安全装置失灵不吊;
(6)行车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时不吊;
(7)歪拉斜挂不吊;
(8)具有爆炸性物件不吊;
(9)埋在地下物件不拔吊;
(10)带棱角块口物件、未垫好不吊。
10、如发现异常,立即停机,检查原因并及时排除。
三、门式起重机工作后
1、将起重机吊钩升高至一定高度,大车、小车停靠在指定位置,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拉下保护箱开关手柄,切断电源。
2、进行起重机的日常维护保养。
3、做好交接班工作。
第10篇 工贸企业门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1、每台起重机械必须由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并持有操作证的司机操作。
2、司机接班时应对制动器,吊钩、钢丝绳和安全装置进行检查,发现性能 不正常时,应在操作前排除。
3、起重机的行驶轨道,必须严格按制造厂的技术要求进行铺设,轨道要有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欧,轨道终端的限位装置要经常保持完好。
4、开车前,必须呜铃或报警,操作中接近人时应给铃声或报警。
5、操作应按指挥信号进行,对紧急停车信号不论任何人发出,都应立即执行。
6、司机进行维护保养时,应切断主电源,并挂上标志牌或加锁,必须带电 修理时,应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使用带绝缘手柄的工具,并有人监护。
7、作业前:
①起重机作业应有足够的工作场面,超重臂杆起落及回转半径内无障碍物, 夜间应有充足的照明设备。
②作业前必须对现场周围环境,行驶道路、架空电线,建筑称以及构件重量 和分布等进行全面了解。
③起重机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保护装置, 必须齐全完备,灵敏可靠,严禁用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进行停机。
④起重机不得靠近架空输电线路作业,必须在线路旁作业时,应采取安全保 护措施,起重机与架空输电线路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2m。
⑤使用的钢丝绳规格,强度必须符合该型起重机的要求,应以生产厂的技术 文件作使用依据,并对钢丝绳进行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⑥卷筒上钢丝绳应连接牢固,排列整齐,放出钢丝绳时,卷筒上至少保留三 圈以上。
⑦钢丝绳采用绳卡固接时,数量不得少于3个,最后一个卡子距绳头的长 度不得小于140mm,绳卡夹板应在钢丝绳受力的一侧,以形螺栓须在钢丝绳尾端,不得正反交错,卡子应拧紧至使两绳直径高度压扁1/3左右,绳卡固定后, 待钢丝绳受力后,应再次紧固。 ⑧闭合主电源,应使所有的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
8、作业时:
①操作人员进行起重机吊钩升降、回转、变幅、行走等,动作前,应呜号示。
②作业时,操作人员和指挥人员必须密切配合指挥人员必须熟悉所指挥起重 机的性能,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指挥信号,如信号不清或错误,操作人员可拒绝 执行。
③重物下方不得有人员停留或通过,严禁用起重机吊人员。
④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的起重机性能作业,不得超负荷和起吊不明重量的物 件,特殊情况需超负荷时,必须有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经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 并有专人在现场监护,方可起吊。
⑤严禁用起重机,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结在地面上的重物,现场 浇筑的混凝土构件或模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
⑥起重机提升和降落速度应均匀,左右回转动作应平衡,严禁急快急慢和突 然制动,当回转未停稳前不得作反向动作,非重力不降式起重机,严禁带载自由 下降。
⑦操纵各控制器应依次逐级操作,严禁越挡操作。
⑧在变换运转方向时,应将控制器转到零位,待电动机,停止转动后,再转 向,操作时严禁急开急停。
⑨起重机起吊满负荷或接近负荷时,应先将重物吊起离地面200mm停机,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制动器的可靠性,重物的平衡性,绑扎的牢固性,检 查无误后,方可再行起吊。工作中突然断电时,应使所有的控制手柄扳回零位, 在重新工作前,应检查起重机动作是否正常。
⑩起吊重物应绑扎牢固,保证平稳,对可能晃动的重物,应栓拉绳,不得在 起吊重物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
(11)山履带式、电动式起重机不得在斜坡上吊装或施工,必须工作时应将斜坡道 路垫平。行驶上坡不大于25°,正在上坡时不得旋转。
(12)起重机在雨雪天气作业时,应先经试车,证明制动器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13)遇有六级或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起重机露天作业,并将起重机锚定注。
9、作业后:
①每个工作日后,应对钢丝绳所有可见部位及钢丝绳的联结部位进行检查, 发现隐患应及时报上级主管。
②作业后起重机吊钩升至上限位,操纵杆置于零位,切断电源,关闭驾驶室门窗。
③履带式起重机应停在坚硬可靠的地基上。
④工作休息时,不得将重物悬挂在空中。
⑤将臂杆落至最大幅度位置,转至顺风方向,空钩升至距臂杆顶端56m处。
⑥按规定做好各部位的日常工作,清点工具,做好防火检查。
⑦如停机时间较长,应将台车行车轮用防爬器塞住,回转机构脚踏制动器用 重锤制动住,变幅机构开式齿轮半间用木模塞住。
第11篇 门式、桥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1)严禁擅自拆卸起重机的限发位器等安全防护装置。
(2)当吊装的重物接近限位器,大、小临近终端,大车邻近其他起重机时,应减速慢行。严禁用反向操作代替制动、用限拉开关代替停车操作,严禁用紧急开关代替普通开关。
(3)操作人员应在规定的安全通道、专用站台或扶梯上行走或上下,大车轨道两侧除检修外不得行走。严禁在小车轨道上行走,严禁从一台起重机跨越到另一台起重机上。
(4)桥式起重机的步道及机构上不得堆放物品和工具。门式起重机上不得存放物品。
(5)门式起重机作业前,应确认轨道地基无沉陷,轨道上无障碍物。行走时,应确认两侧驱动同步,发现偏移,必须停车检查、调整。空车行驶时,吊钩应离场面2.5m以上。
(6)开始起吊前、运行线路的地面有人或落放吊装物时,应鸣铃示警。严禁吊物从人员上方越过。吊车行驶时,吊物离周围障碍物的距离必须大于50cm。停歇作业时,必须将吊物放至地面,不得将吊物悬在空中。
(7)两台起重机吊运同一重物时,必须统一指挥,每台起重的起重量不得超过其额定起重量的80%。两台桥式起重机在同一轨道上作业时,两机之间距离应大于3m。严禁用一台起重机顶推另一台起重机。
(8)运行时,不同层高轨道上的起重机错车时,上层起重机应主动避让。
(9)起重机吊装的重物重量接近额定载荷时,应先吊离地面进行试吊,确认吊挂平衡、制动良好、机构正常后,再缓慢提升、运行。严禁同时操作三个控制手柄。
(10)起重机运行时,严禁人员上下和检修设备。
(11)起重机运行中突然停电时,必须将开关手柄放置到“0”位。吊物未放至地面或索具未脱钩前,操作人员不得离开操作室。
(12)门式起重机吊运高大物件妨碍操作人员的视线时,应设专人监护和指挥。
(13)停止作业后,必须切断电源,锁紧夹轨器,锁好门窗。
第12篇 龙门式焊接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设备要求专人操作,工作前必须清理导轨面及其周围环境,不得有妨碍台车运行的杂物,保证龙门架行走顺畅平稳。
2、检查各电源线路是否良好,严禁有导电漏电现象,各导轨轮间间隙应定时调整,使导向轮与导轨侧面严密配合。
3、定期清理焊剂回收装置筛网上的堵塞物,确保焊剂颗粒能够通过筛网。
4、减速箱内及轴承座加注30#机械润滑油,每一年更换一次;齿条齿轮副用30#机械油润滑,班前加油工作。班后加油保护;各滚动轴承加注3#钙基润滑脂润滑,每一年更换一次。
5、台车在空车时,注意焊臂应提升至翻转支架不相碰的位置。
6、焊接机在“调整”状态下(立柱不回转的),台车行走为连续动作,在“焊接”状态下,为点动作走,启弧后,台车能联动行走,否则应着重查修联动线路和转换开关。
7、着重注意门架行走的调速控制器-变频器,若在行走过程中出现报警现象,应参阅随机的变频器使用说明书,察看相关的参数,额定电流,v/f特性曲线,转矩补偿等,并同时注意电源电压的波动范围,不应超过变频器的允许范围。
8、上下h型钢要平稳,翻身时要注意焊臂是否安全。
9、吊装时要注意设备和人员安全,大型构件翻身时要在地上进行。
10、焊嘴及焊丝与机头间是用绝缘板绝缘的,应定时检查绝缘板是否磨损,如发现磨损破裂,应及时更换,绝对不允许短路。
11、导线轮应滑动灵活,不得有阻梗和卡死的现象,如有阻梗卡死,应及时修理,不得强行使用。必须经常检查电缆绝缘情况,如有损坏须停止使用,加强绝缘或调换电缆。
12、焊接过程中焊丝及机头带电(电弧电压)必须按安全操作规程戴用防护用具。
13、定期检查更换焊车与送丝机构的减速箱内润滑油脂,定期检查焊丝输送滚轮与进给轮,如有磨损应及时更换。
14、焊机启动后如风扇不转动,不得进行焊接,要及时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使用,定期清理焊剂和回收机内的灰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