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门式、桥式起重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起重机路基和轨道的铺设应符合出厂规定,轨道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ω。
2)使用电缆的门式起重机,应设有电缆卷筒,配电箱应设置在轨道中部。
3)用滑线供电的起重机,应在滑线两端标有鲜明的颜色,沿线应设置防护栏杆。
4)轨道应平直,鱼尾板连接螺栓应无松动,轨道和起重机运行范围内应无障碍,门式起重机应松开夹轨器。
5)门式、桥式起重机作业前的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机械结构外观正常,各连接件无松动。
②钢丝绳外观情况良好,绳卡牢固。
③各安全限位装置齐全完好。
6)操作室内应垫木板或绝缘板,接通电源后应采用试电笔测试金属结构部分,确认无漏电方可上机;上、下操纵室应使用专用软梯。
7)作业前应先进行空载运转,在确认各机构运转正常,制动可靠,各限位开关灵敏有效后,方可作业。
8)开动前,应先发出音响信号示意,重物提升和下降操作应平稳匀速,在提升大件时速度不得过快,并应拴拉绳防止摆动。
9)吊运易燃、易爆、有害等危险化学品时,应经安全主管部门批准,并应有相应的安全措施。
10)重物的吊运路线严禁从人上方通过亦不得从设备上面通过。空车行走时,吊钩应离地面2m以上。
11)吊起重物后,应慢速行驶,行驶中不得突然变速或倒退。
2台起重机同时作业时,应保持3~5距离。严禁用1台起重机顶推另1台起重机。
12)起重机行走时,两侧驱动轮应同步,发现偏移应停止作业,调整好后,方可继续使用。
13)作业中,严禁任何人从1台桥式起重机跨越到另1台桥式起重机上去。
14)操作人员由操作室进入桥架或进行保养检修时,应有自动断电联锁装置或事先切断电源。
15)露天作业的门式、桥式起重机,当遇6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作业,并锁紧夹轨器。
16)门式、桥式起重机的主梁挠度超过规定值时,必须修复后,方可使用。
17)作业后,门式起重机应停放在停机线上,用夹轨器锁紧,并将吊钩升到上部位置;桥式起重机应将小车停放在两条轨道中间,吊钩提升到上部位置。吊钩上不得悬挂重物。
18)作业后,应将控制器拨到零位,切断电源,关闭并锁好操纵室门窗。
第2篇 门式抓斗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开车前:
1、对起重机的制动器、吊钩、钢丝绳和安全装置等部件按要求检查,发现异常现象,应予排除。
2、操作者必须在确认走台或轨道上无人时,才可以闭合主电源。当电源断路器上加锁或有告示牌时,应由原有关人除掉后方可闭合主电源
二、门式抓斗起重机工作中
1、每班第一次起吊抓灰时,应在吊离地面高度0.5米后,重新将抓斗放下,检查制动器性能,确认可靠后,再进行正常作业。
2、必须听从信号员指挥,但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都应立即停车。
3、司机必须在确认指挥信号后方能进行操作,开车前应先鸣铃。
4、当接近卷扬限位器,大小车临近终端,速度要缓慢。不准用倒车代替制动,限位器代替停车开关,紧急开关代替普通开关。
5、应在规定的安全走道、专用站台或扶梯上行走和上下。大车轨道两侧除检修外不准行走。小车轨道上严禁行走。
6、工作停歇时,不得将抓着灰的抓斗悬在空中停留。
7、检修门式抓斗起重机应靠在安全地点,切断电源,挂上“禁止和闸”的警示牌。地面要设围栏,并挂“禁止通行”的标志。
8、运行时,严禁有人上下。也不准在运行时进行检修和调整。
9、运行中发生突然停电,必须将开关手柄放置“0”位。抓斗未放下或锁具未脱钩,不准离开驾驶室。
10、门式抓斗起重机运行时由于突然故障而引起抓斗下滑时,必须采取紧急措施,向无人处降落。
11、露天门式抓斗起重机遇有风暴、雷击或六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工作,切断电源,车轮前后应赛垫块卡牢。
12、在大车顶部检修小车各部设施时,工作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带,制定施工安全措施,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方可作业。
13、夜间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
14、门式抓斗起重机除执行上述条款外,行驶时还应注意轨道上有无障碍物;
三、工作完毕
1、将起重机抓斗升高至一定高度,大车、小车停靠在指定位置,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拉下保护箱开关手柄,切断电源。
2、进行起重抓斗机的日常维护保养。
3、做好交接班工作。
第3篇 龙门半门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龙门、半门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起重机工作前
1、操作者按点检卡片的要求对起重机的制动器、吊钩、钢丝绳和安全装置等部件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予以排除。
2、松开起重机的夹轨器。
二、起重机工作中
1、每班第一次起吊重物时(或负荷达到最大重量时),应在吊离地面高度0.5米后,重新将重物放下,以检查制动器性能,确认可靠后,再进行正常作业。
2、操作者在作业中,应按规定对下列各项作业鸣铃报警。
(1)起升、降落重物;开动大、小车行驶时。
(2)视线不清楚时,起重机行使、通过,要连续鸣铃报警;
(3)起重机行驶接近跨内另一起重机时;
(4)吊运重物接近人员时。
3、操作运行中应按统一规定的指挥信号进行。
4、工作中突然断电时,应将所有的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在重新工作前应检查起重机动作是否正常。
5、起重机龙门架、起重小车在正常起吊过程中,严禁开反车制动停车;变换大、小车运动方向时,必须将手柄置于“零”位,使机构完全停止运转后,方能反向开车。
6、有两个吊钩的起重机,在主、副钩换用时和两钩高度相近时,主、副钩必须单独作业,以免两钩相撞。
7、两个吊钩的起重机不准两钩同时吊两个物件;不工作的吊钩必须升到接近极限位置高度,吊钩上不准挂钢丝绳。
8、不准利用起重机的极限位置限制器停车,严禁在有负载的情况下调整起升机构制动器。
9、严格执行“十不吊”的制度:
(1)指挥信号不明或乱指挥不吊;
(2)超过额定起重量时不吊;
(3)吊具使用不合理或物件捆挂不牢不吊;
(4)吊物上有人或有其它浮放物品不吊;
(5)行车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时不吊;
(6)歪拉斜挂不吊;
(7)具有爆炸性物件不吊;
(8)埋在地下物件不拔吊;
(9)带棱角块口物件、未垫好不吊;
(10)干部违章指挥不吊。
10、操作者应密切注视运行方向及其附近有无人或障碍物。
11、露天作业的龙门式起重机,当工作结束后应将其中机锚定住。当风力大于级6级时,一般应停止工作,并将其中机用夹轨钳锁定。
三、起重机工作后
1、将起重机吊钩升高至一定高度,大车停靠在指定位置,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拉下保护箱刀开关手柄,切断电源,夹紧夹轨或其中机防风锚锁定。
2、进行起重机的日常维护保养。
3、做好交接班工作。
第4篇 门式钢管脚手架操作规程
1 脚手架搭设前必须对门架、配件、加固件应按规范进行检查验收,不合格的严禁使用。
2 脚手架搭设场地应进行清理、平整夯实,并做好排水。
3 地基基础施工应按门式钢管脚手架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进行。基础上应先弹出门架立杆位置线,垫板、底座安放位置应准确。
4 不配套的门架与配件不得混合使用于同一脚手架。门架安装应自一端向另一端延伸,不得相对进行。搭完一步后,应检查、调整其水平度与垂直度。
5 交叉支撑、水平架和脚手板应紧随门架的安装及时设置。连接门架与配件的锁臂、搭钩必须锁住、锁牢。水平架和脚手板应在同一步内连续设置,脚手板必须铺满、铺严,不得有空隙。
6 底层钢梯的底部应加设钢管并用扣件扣紧在门架的立杆上,钢梯的两侧均应设置扶手,每段梯可跨越两步或三步门架再行转折。
7 栏杆、立网应设置在脚手架作业层外侧、门架立杆的内侧。
8 加固杆、剪刀撑应与脚手架同步搭设。水平加固杆应设置于门架立杆内侧,剪刀撑应设置于门架立杆外侧,并扣接牢固。
9 连墙件的搭设必须随脚手架搭设同步进行,严禁滞后设置或搭设完毕后补做。当脚手架作业层高出相邻连墙件已两步的,应采取确保稳定的临时拉接措施,直到连墙件搭设完毕后方可拆除。
10 加固件、连墙件等与门架采用扣件连接,扣件规格必须与所连钢管相匹配,扣件螺栓拧紧,扭力矩宜为50~60牛顿•米,并不得小于40牛顿•米。
11 脚手架搭设完毕或分段搭设完毕必须进行验收检查,合格签字后交付使用。
第5篇 门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门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① 经考试合格并持有设备操作证者,方准进行操作。操作者必须严格遵守有关安全、交接班制度。
② 工作应严格按照润滑规定进行注油,并保持油量适当、油路畅通,油标醒目,油杯等清洁。
③ 检查各传动装置、操纵机构、大、小车走行轮、卷筒、吊钩、滑轮、梢轴、钢丝绳等有无磨损及不良处
所,起重机轨道上及其两侧一米以内禁止停放任何物件。雨后应检查起重机路基和轨道是否良好。
④ 检查信号铃、信号灯及照明设备是否完善,试验起升高度和走行限位开关,以及各制动器动作是否灵敏、可靠。
⑤ 吊钩放到最低位置时,钢丝绳应在卷筒上最少留有二卷以上。钢丝绳磨损腐蚀超过表面钢丝直径40%,烧坏压扁变形、折断一股或一个捻距内断丝根数超过顺绕钢丝5%、互绕钢丝10%时均应禁止使用。
⑥ 作业时,司机只听一人指挥,司机和指挥者应有明显的手示信号或音响信号。司机在执行前,应以音响信号呼应,如遇有危险或起重机发生故障时,不论“停车”信号发至任何人,均应立即停车。
⑦ 第一钩应先试吊,将重物吊离200毫米时,做刹车试验并确认吊装良好后再作业。移动过程中,应使吊起重物高出移动途中一切物体0.5米以上。
⑧ 起重机的升降、起动、停止应缓慢,禁止在运行中突然改变方向,当大、小车运行接近终点时,应用最慢速度,禁止用限位器作为停止运行的手段。
⑨ 如遇停电、电压大量下降或设备发生故障、大车行走时两侧支腿不同步发生偏移时,应立即将所有控制器移至零位,并拉开电源开关。如重物处于悬挂位置时,应采取措施,使重物缓慢降落。
⑩ 禁止斜拉重物或吊拔埋在砂土或其它物件中的工作。
两台起重机在同一轨道上行驶相距必须在3m以上。
钢丝绳应定期检查,并每隔15天涂油一次,涂油前应将钢丝绳上的油垢杂物清除干净,把润滑油加热至60℃左右,以促使润滑油渗入绳股间隙。
工作后,应将吊钩升起,小车停靠在司机室一端,并将起重机停放在指定地点,用夹轮钳锁紧轨道。检查、清扫设备,做好日常保养工作,将各操作手柄(开关)置于空档(零位),拉开电源开关,锁闭驾驶室,达到整齐、清洁、安全。
第6篇 工贸企业门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1、每台起重机械必须由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并持有操作证的司机操作。
2、司机接班时应对制动器,吊钩、钢丝绳和安全装置进行检查,发现性能 不正常时,应在操作前排除。
3、起重机的行驶轨道,必须严格按制造厂的技术要求进行铺设,轨道要有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欧,轨道终端的限位装置要经常保持完好。
4、开车前,必须呜铃或报警,操作中接近人时应给铃声或报警。
5、操作应按指挥信号进行,对紧急停车信号不论任何人发出,都应立即执行。
6、司机进行维护保养时,应切断主电源,并挂上标志牌或加锁,必须带电 修理时,应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使用带绝缘手柄的工具,并有人监护。
7、作业前:
①起重机作业应有足够的工作场面,超重臂杆起落及回转半径内无障碍物, 夜间应有充足的照明设备。
②作业前必须对现场周围环境,行驶道路、架空电线,建筑称以及构件重量 和分布等进行全面了解。
③起重机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保护装置, 必须齐全完备,灵敏可靠,严禁用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进行停机。
④起重机不得靠近架空输电线路作业,必须在线路旁作业时,应采取安全保 护措施,起重机与架空输电线路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2m。
⑤使用的钢丝绳规格,强度必须符合该型起重机的要求,应以生产厂的技术 文件作使用依据,并对钢丝绳进行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⑥卷筒上钢丝绳应连接牢固,排列整齐,放出钢丝绳时,卷筒上至少保留三 圈以上。
⑦钢丝绳采用绳卡固接时,数量不得少于3个,最后一个卡子距绳头的长 度不得小于140mm,绳卡夹板应在钢丝绳受力的一侧,以形螺栓须在钢丝绳尾端,不得正反交错,卡子应拧紧至使两绳直径高度压扁1/3左右,绳卡固定后, 待钢丝绳受力后,应再次紧固。 ⑧闭合主电源,应使所有的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
8、作业时:
①操作人员进行起重机吊钩升降、回转、变幅、行走等,动作前,应呜号示。
②作业时,操作人员和指挥人员必须密切配合指挥人员必须熟悉所指挥起重 机的性能,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指挥信号,如信号不清或错误,操作人员可拒绝 执行。
③重物下方不得有人员停留或通过,严禁用起重机吊人员。
④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的起重机性能作业,不得超负荷和起吊不明重量的物 件,特殊情况需超负荷时,必须有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经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 并有专人在现场监护,方可起吊。
⑤严禁用起重机,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结在地面上的重物,现场 浇筑的混凝土构件或模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
⑥起重机提升和降落速度应均匀,左右回转动作应平衡,严禁急快急慢和突 然制动,当回转未停稳前不得作反向动作,非重力不降式起重机,严禁带载自由 下降。
⑦操纵各控制器应依次逐级操作,严禁越挡操作。
⑧在变换运转方向时,应将控制器转到零位,待电动机,停止转动后,再转 向,操作时严禁急开急停。
⑨起重机起吊满负荷或接近负荷时,应先将重物吊起离地面200mm停机,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制动器的可靠性,重物的平衡性,绑扎的牢固性,检 查无误后,方可再行起吊。工作中突然断电时,应使所有的控制手柄扳回零位, 在重新工作前,应检查起重机动作是否正常。
⑩起吊重物应绑扎牢固,保证平稳,对可能晃动的重物,应栓拉绳,不得在 起吊重物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
(11)山履带式、电动式起重机不得在斜坡上吊装或施工,必须工作时应将斜坡道 路垫平。行驶上坡不大于25°,正在上坡时不得旋转。
(12)起重机在雨雪天气作业时,应先经试车,证明制动器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13)遇有六级或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起重机露天作业,并将起重机锚定注。
9、作业后:
①每个工作日后,应对钢丝绳所有可见部位及钢丝绳的联结部位进行检查, 发现隐患应及时报上级主管。
②作业后起重机吊钩升至上限位,操纵杆置于零位,切断电源,关闭驾驶室门窗。
③履带式起重机应停在坚硬可靠的地基上。
④工作休息时,不得将重物悬挂在空中。
⑤将臂杆落至最大幅度位置,转至顺风方向,空钩升至距臂杆顶端56m处。
⑥按规定做好各部位的日常工作,清点工具,做好防火检查。
⑦如停机时间较长,应将台车行车轮用防爬器塞住,回转机构脚踏制动器用 重锤制动住,变幅机构开式齿轮半间用木模塞住。
第7篇 门式起重机的操作规程
一、双梁桥式起重机操作规程
1.工作前
a. 对制动器、吊钩、钢丝绳和安全装置等部件按点检卡的要求检查,发现异常现象,应先予排除。
b.操作者必须在确认走台或轨道上无人时,才可以闭合主电源。当电源断路器上加锁或有告示牌时,应由原有关人除掉后方可闭合主电源。
2.工作中
a.每班第一次起吊重物时(或负荷达到最大重量时),应在吊离地面高度0.5米后,重新将重物放下,检查制动器性能,确认可靠后,再进行正常作业。
b.操作者在作业中,应按规定对下列各项作业鸣铃报警。
①起升、降落重物;开动大、小车行驶时。②起重机行驶在视线不清楚通过时,要连续鸣铃报警;
③起重机行驶接近跨内另一起重机时。
④吊运重物接近人员时。
c.操作运行中应按统一规定的指挥信号进行。
d.工作中突然断电时,应将所有的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在重新工作前应检查起重机动作是否正常。
e.起重机大、小车在正常作业中,严禁开反车制动停车;变换大、小车运动方向时,必须将手柄置于“零”位,使机构完全停止运转后,方能反向开车。
f.有两个吊钩的起重机,在主、副钩换用时和两钩高度相近时,主、副钩必须单独作业,以免两钩相撞。
g.两个吊钩的起重机不准两钩同时吊两个物件;不工作的情况下调整起升机构制动器。
h.不准利用极限位置限制器停车,严禁在有负载的情况下调整起升机构制动器。
i.严格执行“十不吊”的制度:
①指挥信号不明或乱指挥不吊;
②超过额定起重量时不吊;
③吊具使用不合理或物件捆挂不牢不吊;
④吊物上有人或有其它浮放物品不吊;
⑤抱闸或其它制动安全装置失灵不吊;
⑥行车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时不吊;
⑦歪拉斜挂不吊;
⑧具有爆炸性物件不吊;
⑨埋在地下物件不拔吊;
⑩带棱角块口物件、未垫好不吊;
j.如发现异常,立即停机,检查原因并及时排除。
3.工作后
a.将吊钩升高至一定高度,大车、小车停靠在指定位置,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拉下保护箱开关手柄,切断电源。
b.进行日常维护保养。
c.做好交接班工作。
二、单梁桥式起重机操作规程
1.工作前
a.带驾驶室的单梁桥式起重机、司机接班开车前,应对吊钩、钢丝绳和安全装置等部件按点检卡片的要求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予以排除。
b.地面操纵的单梁桥式起重机,每班应有专人负责按点检卡片的要求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予以排除。
c.操作者必须在确认走台或轨道上无人时,才可以闭合主电源。当电源断路器上加锁或有告示牌时,应由原有关人除掉后方可闭合主电源。
2.工作中
a.每班第一次起吊重物时(或负荷达到最大重量时),应在吊离地面高度0.5米后,重新将重物放下,检查制动器性能,确认可靠后,再进行正常作业。
b.严格执行“十不吊”的制度:
①指挥信号不明或乱指挥不吊;
②超过额定起重量时不吊;
③吊具使用不合理或物件捆挂不牢不吊;
④吊物上有人或有其它浮放物品不吊;
⑤抱闸或其它制动安全装置失灵不吊;
⑥行车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时不吊;
⑦歪拉斜挂不吊;
⑧具有爆炸性物件不吊;
⑨埋在地下物件不吊;
⑩带棱角块口物件、未垫好不吊;
c.发现异常,立即停机,切断电源,检查原因并及时排除。
3.工作后
a.将吊钩升高至一定高度,大车停靠在指定位置,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拉下刀闸,切断电源。
b.进行日常维护保养。
c.做好交接班工作。
第8篇 工贸门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1、每台起重机械必须由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并持有操作证的司机操作。
2、司机接班时应对制动器,吊钩、钢丝绳和安全装置进行检查,发现性能 不正常时,应在操作前排除。
3、起重机的行驶轨道,必须严格按制造厂的技术要求进行铺设,轨道要有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欧,轨道终端的限位装置要经常保持完好。
4、开车前,必须呜铃或报警,操作中接近人时应给铃声或报警。
5、操作应按指挥信号进行,对紧急停车信号不论任何人发出,都应立即执行。
6、司机进行维护保养时,应切断主电源,并挂上标志牌或加锁,必须带电 修理时,应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使用带绝缘手柄的工具,并有人监护。
7、作业前:
①起重机作业应有足够的工作场面,超重臂杆起落及回转半径内无障碍物, 夜间应有充足的照明设备。
②作业前必须对现场周围环境,行驶道路、架空电线,建筑称以及构件重量 和分布等进行全面了解。
③起重机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保护装置, 必须齐全完备,灵敏可靠,严禁用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进行停机。
④起重机不得靠近架空输电线路作业,必须在线路旁作业时,应采取安全保 护措施,起重机与架空输电线路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2m。
⑤使用的钢丝绳规格,强度必须符合该型起重机的要求,应以生产厂的技术 文件作使用依据,并对钢丝绳进行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⑥卷筒上钢丝绳应连接牢固,排列整齐,放出钢丝绳时,卷筒上至少保留三 圈以上。
⑦钢丝绳采用绳卡固接时,数量不得少于3个,最后一个卡子距绳头的长 度不得小于140mm,绳卡夹板应在钢丝绳受力的一侧,以形螺栓须在钢丝绳尾端,不得正反交错,卡子应拧紧至使两绳直径高度压扁1/3左右,绳卡固定后, 待钢丝绳受力后,应再次紧固。 ⑧闭合主电源,应使所有的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
8、作业时:
①操作人员进行起重机吊钩升降、回转、变幅、行走等,动作前,应呜号示。
②作业时,操作人员和指挥人员必须密切配合指挥人员必须熟悉所指挥起重 机的性能,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指挥信号,如信号不清或错误,操作人员可拒绝 执行。
③重物下方不得有人员停留或通过,严禁用起重机吊人员。
④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的起重机性能作业,不得超负荷和起吊不明重量的物 件,特殊情况需超负荷时,必须有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经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 并有专人在现场监护,方可起吊。
⑤严禁用起重机,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结在地面上的重物,现场 浇筑的混凝土构件或模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
⑥起重机提升和降落速度应均匀,左右回转动作应平衡,严禁急快急慢和突 然制动,当回转未停稳前不得作反向动作,非重力不降式起重机,严禁带载自由 下降。
⑦操纵各控制器应依次逐级操作,严禁越挡操作。
⑧在变换运转方向时,应将控制器转到零位,待电动机,停止转动后,再转 向,操作时严禁急开急停。
⑨起重机起吊满负荷或接近负荷时,应先将重物吊起离地面200mm停机,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制动器的可靠性,重物的平衡性,绑扎的牢固性,检 查无误后,方可再行起吊。工作中突然断电时,应使所有的控制手柄扳回零位, 在重新工作前,应检查起重机动作是否正常。
⑩起吊重物应绑扎牢固,保证平稳,对可能晃动的重物,应栓拉绳,不得在 起吊重物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
(11)山履带式、电动式起重机不得在斜坡上吊装或施工,必须工作时应将斜坡道 路垫平。行驶上坡不大于25°,正在上坡时不得旋转。
(12)起重机在雨雪天气作业时,应先经试车,证明制动器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13)遇有六级或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起重机露天作业,并将起重机锚定注。
9、作业后:
①每个工作日后,应对钢丝绳所有可见部位及钢丝绳的联结部位进行检查, 发现隐患应及时报上级主管。
②作业后起重机吊钩升至上限位,操纵杆置于零位,切断电源,关闭驾驶室门窗。
③履带式起重机应停在坚硬可靠的地基上。
④工作休息时,不得将重物悬挂在空中。
⑤将臂杆落至最大幅度位置,转至顺风方向,空钩升至距臂杆顶端56m处。
⑥按规定做好各部位的日常工作,清点工具,做好防火检查。
⑦如停机时间较长,应将台车行车轮用防爬器塞住,回转机构脚踏制动器用 重锤制动住,变幅机构开式齿轮半间用木模塞住。
第9篇 门式取料机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条严格遵守《进入作业现场安全通则》和《装卸机械司机一般安全守则》。
第二条作业前要对设备认真点检并做好记录。
第三条作业中要做到:
1、与堆料机会车时,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2、发现异常及时停机,报告值班长和中控室值班员。
3、取料机行走时,要有明显的音响信号报警.并监视plc显示屏,同步偏差超过180mm 时立即停机,查明原因,并确认正常后方可继续行走。
4、行走时,活动梁升到规定位置,并注意监视电缆的收放情况,不拖缆行走。取料作业时不准高速行走,行走接近至前后止挡30m时,不准高速行驶。不准依靠限位开关和防碰撞装置停机。
5、门取和两侧堆料机会车时,必须把活动梁提升到17m以上,同时两侧堆料机大臂旋转和俯仰角度必须是零度,方可会车。
第四条作业后:
1、将各种按钮,开关置于“关”的位置。
2、将机械开到锚定位置锚定好。
3、检查设备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值班长。填好运行日志,做好交接班。
第10篇 门式脚手架搭设安全操作规程交底
门式脚手架搭设安全操作规程交底
分项工程名称施工部门
1、脚手架搭设前必须对门架、配件、加固件应按规范进行检查验收,不合格的严禁使用。
2、脚手架搭设场地应进行清理、平整夯实,并做好排水。
3、地基基础施工应按门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进行基础上应先弹出门架立杆位置线、垫板、底座安放位置应准确。 4、不配套的门架与配件不得混合使用于同一脚手架。门架安装应自一端向另一端延伸,不得相对进行。搭完一步后,应检查、调整其水平度与垂直度。
5、交叉支撑、水平架和脚手板应紧随门架的安装及时设置(当采用挂扣式脚手板时,可不设置水平架),连接门架与配件的锁臂、搭钩必须锁住、锁牢。水平架和脚手板应在同一步内连续设置,脚手板必须铺满、铺严,不准有空隙。 6、底层钢梯的底部应加设钢管并用扣件扣紧在门架的立杆上,钢梯的两侧均应设置扶手,每段梯可跨越两步或三步门架再行转折。
7、护身栏杆、立挂密目安全网应设置在脚手架作业层外侧,门架立杆的内侧。
8、加固杆、剪刀撑必须与脚手架同步搭设。脚手架高度超过20m,每隔四步设置一道,剪刀撑宽度为4~8m,与地面夹角为45°~60°。剪刀撑杆件接长按落地脚手要求。水平加固杆应设于门架立杆内侧,剪刀撑应设于门架立杆外侧,并扣接牢固。
9、连墙件的搭设必须随脚手架设同步进行,严禁滞后设置或搭设完毕后补做。当脚手架作业层高出相邻连墙件已两步的,应采取确保稳定的临时拉接措施,直到连墙搭设完毕后,方可拆除。
10、连墙件设置:架高45m 以下时,垂直≤6m,每二层设一处,水平≤8m;架高45~60m时,垂直≤4m,每层设一处,水平≤6m,并应符合规范规定。
11、加固件、连墙件等与门架采用扣件连接,扣件规格必须与所连钢管外径相匹配,扣件螺栓拧紧,扭力矩宜为50~60n.m,并不得小于40n.m。
12、脚手架搭设完毕或分段搭设完毕必须进行验收检查,合格签字后,交付使用。
13、脚手架拆除必须按拆除方案交底规定进行。拆除前应清除架子上材料、工具和杂物,拆除时应设置警戒区和挂警戒标志,并派专人负责监护。
14、拆除的顺序,应从一端向另一端,自上而下逐层地进行,同一层的构配件和加固件应按先上后下,先外后里的顺序进行,最后拆除连墙件、通长水平杆和剪刀撑等必须在脚手架拆除到相关门架时,方可拆除。
15、拆除的工人必须站在临时设置的脚手板上进行拆卸作业。拆除作业中,严禁使用榔头等硬物击打、撬挖。拆卸连接部位时,应先将锁座上的锁板与卡钩上的锁片旋转至开启位置,然后拆除,不得硬拉、敲击。
16、拆下的门架、钢管和配件,应成捆用机械吊运或由井架传送至地面,防止碰撞,严禁抛掷。
第11篇 龙门式及梁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1.遵守电动机安全操作规程“有关使用部份”。
2.作业前应做好如下工作:
2.1 了解上班生产情况。
2.2 检查制动器、钢丝绳、吊钩及其它安全装置。
2.3 闭合电源前,各控制开关应处于零位。
3.有下述情况之一者不准起吊:
3.1 超载、或物体重量不清。
3.2 发现机械有影响安全的故障。
3.3 捆扎不适当。
3.4 被吊物体上有人或浮置物。
3.5 场地昏暗,无法看清被吊物及指挥信号。
4.不得在吊重时调整起升机构的制动器。
5.吊运重物时、吊重不准从人的上方经过。
6.钢丝绳在卷筒中应排列整齐,吊钩下降至最低位置时,卷筒上钢丝绳必须保留三圈以上。
7.作业过程应有起重工指挥。
8.所吊重物接近额定起重量时,应进行试吊。(小高度、短行程) ,确认安全后才可运行。
9.运行中机械发生故障,应先放下重物再行检修。
10. 当风力大于六级时应停止作业,并将起重机锚定。
11. 在水上平台起吊物件时,一定要先把龙门架锚定后方可进行。
12. 龙门式 ( 或梁式) 在运行时要保持平行移动,若发现两侧移动不同,应立即停机调整,防止出轨。
13. 作业后应进行下列操作:
13.1将吊钩升至较高位置 ( 与人头顶大于 1 米) 。
13.2所有控制器应回零位,并扳下控制该起重机的闸刀开关。
13.3将大、小车固定牢靠,防止大风吹袭。
第12篇 门式起重机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了解本机的性能、构造,不得操作未经检验合格和没有取得安全合格证书的门式起重机,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的内容,严格按规定进行操作。新造或移位后的门吊设备,在开始吊重前应进行试吊。
二、操作中发现电气绝缘不良、电压不稳,钢丝绳有损伤,机械运转不灵、电机设施温度超过规定等异常现象时,应及时停机修理,故障未经排除不得作业,严禁边操作边修理保养。
三、听从指挥信号,起、落钩要稳、轻、准。垂直起吊、高度以能越过障碍为度,前进后退时应防碰撞。起吊长大笨重物件时,速度要慢,物体两端须用稳定索牵拉。
四、操作中遇有短路停电,应立即将操作手柄或开关置于零位。并将货物落地。
五、风力达八级以上时应停止作业,并做好防风加固工作。
六、吊运物体运行时必须响警铃,随时注意轨道上人物情况,吊物下严禁站人。
七、严格遵守“十不吊”原则:
(一)超过负荷不吊;
(二)指挥信号不明,光线暗淡不吊,重量不明不吊;
(三)吊索和附件捆绑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四)行车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时不吊;
(五)歪拉、斜挂不吊;
(六)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放有活动物体的不吊;
(七)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具有爆炸性物品不吊;
(八)带棱角、块口物体尚未垫好(防止钢丝绳磨损或割断)不吊;
(九)埋在地下的物体未采取措施不拔吊;
(十)违章指挥不吊。
八、随时注意轨道平衡,对轨道要经常进行调平。门吊前后应装有扫轨板和反撞装置。轨道两头安设阻挡块,阻挡块应牢固,防止门吊外滑。
九、作业完毕应收紧吊钩,将手柄放在空档,并将起重锚定位,切断电源。
十、加强对设备的日常检查,特别是门吊的各联接点,认真做好设备的例行保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