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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式、桥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75

门式、桥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第1篇 门式、桥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1)严禁擅自拆卸起重机的限发位器等安全防护装置。

(2)当吊装的重物接近限位器,大、小临近终端,大车邻近其他起重机时,应减速慢行。严禁用反向操作代替制动、用限拉开关代替停车操作,严禁用紧急开关代替普通开关。

(3)操作人员应在规定的安全通道、专用站台或扶梯上行走或上下,大车轨道两侧除检修外不得行走。严禁在小车轨道上行走,严禁从一台起重机跨越到另一台起重机上。

(4)桥式起重机的步道及机构上不得堆放物品和工具。门式起重机上不得存放物品。

(5)门式起重机作业前,应确认轨道地基无沉陷,轨道上无障碍物。行走时,应确认两侧驱动同步,发现偏移,必须停车检查、调整。空车行驶时,吊钩应离场面2.5m以上。

(6)开始起吊前、运行线路的地面有人或落放吊装物时,应鸣铃示警。严禁吊物从人员上方越过。吊车行驶时,吊物离周围障碍物的距离必须大于50cm。停歇作业时,必须将吊物放至地面,不得将吊物悬在空中。

(7)两台起重机吊运同一重物时,必须统一指挥,每台起重的起重量不得超过其额定起重量的80%。两台桥式起重机在同一轨道上作业时,两机之间距离应大于3m。严禁用一台起重机顶推另一台起重机。

(8)运行时,不同层高轨道上的起重机错车时,上层起重机应主动避让。

(9)起重机吊装的重物重量接近额定载荷时,应先吊离地面进行试吊,确认吊挂平衡、制动良好、机构正常后,再缓慢提升、运行。严禁同时操作三个控制手柄。

(10)起重机运行时,严禁人员上下和检修设备。

(11)起重机运行中突然停电时,必须将开关手柄放置到“0”位。吊物未放至地面或索具未脱钩前,操作人员不得离开操作室。

(12)门式起重机吊运高大物件妨碍操作人员的视线时,应设专人监护和指挥。

(13)停止作业后,必须切断电源,锁紧夹轨器,锁好门窗。

第2篇 龙门/半门式起重机操作规程

1、工作前

a.操作者按点检卡片的要求对制动器、吊钩、钢丝绳和安全装置等部件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予以排除。

b.松开夹轨器。

2、工作中

a.每班第一次起吊重物时(或负荷达到最大重量时),应在吊离地面高度0.5米后,重新将重物放下,以检查制动器性能,确认可靠后,再进行正常作业。

b.操作者在作业中,应按规定对下列各项作业鸣铃报警。

①起升、降落重物;开动大、小车行驶时。

②视线不清楚时,起重机行使、通过,要连续鸣铃报警;

③起重机行驶接近跨内另一起重机时;

④吊运重物接近人员时。

c.操作运行中应按统一规定的指挥信号进行。

d.工作中突然断电时,应将所有的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在重新工作前应检查起重机动作是否正常。

e.起重机龙门架、起重小车在正常起吊过程中,严禁开反车制动停车;变换大、小车运动方向时,必须将手柄置于“零”位,使机构完全停止运转后,方能反向开车。

f.有两个吊钩的起重机,在主、副钩换用时和两钩高度相近时,主、副钩必须单独作业,以免两钩相撞。

g. 两个吊钩的起重机不准两钩同时吊两个物件;不工作的吊钩必须升到接近极限位置高度,吊钩上不准挂钢丝绳。

h.不准利用极限位置限制器停车,严禁在有负载的情况下调整起升机构制动器。

i.严格执行“十不吊”的制度:

①指挥信号不明或乱指挥不吊;

②超过额定起重量时不吊;

③吊具使用不合理或物件捆挂不牢不吊;

④吊物上有人或有其它浮放物品不吊;

⑤行车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时不吊;

⑥歪拉斜挂不吊;

⑦具有爆炸性物件不吊;

⑧埋在地下物件不拔吊;

⑨带棱角块口物件、未垫好不吊;

⑩干部违章指挥不吊;

j.操作者应密切注视运行方向及其附近有无人或障碍物。

k.露天作业的龙门式起重机,当工作结束后应将其中机锚定住。当风力大于级6级时,一般应停止工作,并将其中机用夹轨钳锁定。

3、工作后

a.将吊钩升高至一定高度,大车停靠在指定位置,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拉下保护箱刀开关手柄,切断电源,夹紧夹轨或其中机防风锚锁定。

b.进行日常维护保养。

c. 做好交接班工作。

第3篇 桥门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1起重机路基和轨道的铺设应符合出厂规定,轨道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欧姆。

2使用电缆的门式起重机,应设有电缆卷筒,开关箱设置在轨道中部。

3使用滑线供电的起重机,应在滑线两端标有鲜明的颜色,大车滑线应有防护板。

4轨道不应有裂纹、严重磨损,鱼尾板连接螺栓应无松动,轨道和起重机运行范围内无障碍物。门式起重机应打开防风装置。

5桥(门)式起重机作业前的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1机械结构外观正常,各连接件不得松动;

2钢丝绳外表情况良好,钢丝绳端固定牢固、可靠;

3各安全装置可靠、有效。

6司机室内应垫木板或绝缘板,接通电源后应采用试电笔测试金属结构部分,确认无漏电方可上机;上、下司机室必须走专用扶梯。

7开动前,应先发出音响信号示意,重物提升和下降操作应平稳匀速,在提升大件时不得用快速,并应栓拉绳防止摆动。

8吊易燃、易爆、有害等危险品时应经安全主管部门批准,并应有相应的安全措施。

9重物严禁从人的上方通过,亦不得从设备上面通过,空车行走时,吊钩应离开地面2米以上。

10吊起重物后应慢速行驶,行驶中不得突然变速或倒退。两台起重机同时作业时,应保持3~5米距离。严禁用一台起重机推另外一台起重机。

11作业中,严禁任何人从一台桥式起重机跨越到另一台桥式起重机上去。

12操作人员由司机室进入桥架或进行保养检修时,应有自动断电连锁装置或事先切断电源。

13露天作业的桥(门)式起重机,当遇到六级及以上大风时,应停止作业,锁紧防风装置。

14作业后,门式起重机应停放在停机线上,用防风装置锁紧,并将吊钩升到上部位置;桥式起重机应将小车停放在两条轨道中间,吊钩提升到上部位置。吊钩上不得悬挂重物。

15作业后,应将控制器拨到零位,切断电源,关闭操作室门窗并上锁。

第4篇 龙门式焊接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设备要求专人操作,工作前必须清理导轨面及其周围环境,不得有妨碍台车运行的杂物,保证龙门架行走顺畅平稳。

2、检查各电源线路是否良好,严禁有导电漏电现象,各导轨轮间间隙应定时调整,使导向轮与导轨侧面严密配合。

3、定期清理焊剂回收装置筛网上的堵塞物,确保焊剂颗粒能够通过筛网。

4、减速箱内及轴承座加注30#机械润滑油,每一年更换一次;齿条齿轮副用30#机械油润滑,班前加油工作。班后加油保护;各滚动轴承加注3#钙基润滑脂润滑,每一年更换一次。

5、台车在空车时,注意焊臂应提升至翻转支架不相碰的位置。

6、焊接机在“调整”状态下(立柱不回转的),台车行走为连续动作,在“焊接”状态下,为点动作走,启弧后,台车能联动行走,否则应着重查修联动线路和转换开关。

7、着重注意门架行走的调速控制器-变频器,若在行走过程中出现报警现象,应参阅随机的变频器使用说明书,察看相关的参数,额定电流,v/f特性曲线,转矩补偿等,并同时注意电源电压的波动范围,不应超过变频器的允许范围。

8、上下h型钢要平稳,翻身时要注意焊臂是否安全。

9、吊装时要注意设备和人员安全,大型构件翻身时要在地上进行。

10、焊嘴及焊丝与机头间是用绝缘板绝缘的,应定时检查绝缘板是否磨损,如发现磨损破裂,应及时更换,绝对不允许短路。

11、导线轮应滑动灵活,不得有阻梗和卡死的现象,如有阻梗卡死,应及时修理,不得强行使用。必须经常检查电缆绝缘情况,如有损坏须停止使用,加强绝缘或调换电缆。

12、焊接过程中焊丝及机头带电(电弧电压)必须按安全操作规程戴用防护用具。

13、定期检查更换焊车与送丝机构的减速箱内润滑油脂,定期检查焊丝输送滚轮与进给轮,如有磨损应及时更换。

14、焊机启动后如风扇不转动,不得进行焊接,要及时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使用,定期清理焊剂和回收机内的灰尘。

第5篇 桥式龙门式起重机司机操作规程

1.起重设备司机必须经过专业安全培训,并经有关部门考核批准后,发合格证件,方准单独操作。严禁无证人员动用起重设备。

2.必须遵守一切交通管理规则和有关规章制度,严禁酒后开车。驾驶时,不准吸烟、饮食和闲谈。

3.工作前必须检查各操作装置是否正常,钢丝绳是否符合安全规定,制动器、液压装置和安全装置是否齐全和灵敏可靠。严禁机件带病运行。

4.司机与起重工必须密切配合,听从指挥人员的信号指挥。操作前,必须先鸣喇叭,如发现指挥手势不清或错误时,司机有权拒绝执行,工作中,司机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必须立即停车,待消除不安全因素后方可继续工作。

5.起重机在运行时,严禁无关人员进入驾驶室和上下搭梯。

6.在松软地面上工作的起重机,应在使用前将地面垫平、压实。机身必须固定平稳,支撑必须安放牢固,作业区内应有足够的空间和场地。

7.在起吊较重物件时,应先将重物吊离地面10厘米左右,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和制动器等是否灵活和有效,在确认正常的情况下方可继续工作。

8.起重机在进行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起吊时,禁止同时进行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操作动作。起重臂的左右旋转角度都不能超过45°,并严禁斜吊、拉吊和快速起落。不准吊拔埋入地面的物件。严禁在高压线下进行作业。

9.起重机在工作时,作业区域、起重臂下、吊钩和被吊垂物下面严禁任何人站立,工作或通行。

10.起重机在带电线路附近工作时,应与带电线路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在最大回转半径范围内,其允许与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见下表。雨雾天工作时安全距离还应适当放大。起重机在输电线下面通过时,应先将起重臂放下。

起重臂与输电线路间的安全距离表

输电线路电压 允许与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

1千伏以下 1.5米

1~20千伏 2米

35~110千伏 4米

154千伏 5米

220千伏 6米

11.起重机严禁超载使用。如果用两台起重机同时起吊一件重物时,必须有专人统一指挥,两车的升降速度要保持相等,其物件的重量不得超过两车所允许的起重量总和的75%,绑扎吊索时要注意负荷的分配,每车分担的负荷不能超过所允许的最大起重量的80%。

12.起重机在工作时,吊钩与滑轮之间应保持一定的距离,防止卷扬过限把钢丝绳拉断或起重臂后翻。在起重臂起升到最大仰角和吊钩在最低位置时,卷扬筒上的钢丝绳应至少保留三圈以上。

13.起重臂仰角不得小于30°,起重机在载荷情况下应尽量避免起落起重臂。严禁在起重臂起落稳妥前变换操纵杆。

14.严禁乘坐或利用起重机载人升降,工作中禁止用手触摸钢丝绳和滑轮。

15.起重机在工作时,不准进行检修和调整机件。

16.无论在停工或休息时,不得将吊物悬挂在空中。夜间作业要有足够的照明。

17.工作完毕,吊钩和起重臂应放在规定的稳妥位置,将所有控制手柄放至零位,并切断电源。塔吊、平板吊应停在轨道中间位置,并锁住夹轨钳。

第6篇 门式桥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1.起重机路基和轨道的铺设应符合出厂规定,轨道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ω。

2.使用电缆的门式起重机,应设有电缆卷筒,配电箱应设置在轨道中部。

3.用滑线供电的起重机,应在滑线两端标有鲜明的颜色,滑线应设置防护栏杆。

4.轨道应平直,鱼尾板连接螺栓应无松动,轨道和起重机运行范围内应无障碍物。门式起重机应松开夹轨器。

5.门式、桥式起重机作业前的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1)机械结构外观正常,各连接件无松动;

2)钢丝绳外表情况良好,绳卡牢固;

3)各安全限位装置齐全完好。

6.操作室内应垫木板或绝缘板,接通电源后应采用试电笔测试金属结构部分,确认无漏电方可上机;上、下操纵室应使用专用扶梯。

7.作业前,应进行空载运转,在确认各机构运转正常,制动可靠,各限位开关灵敏有效后,方可作业。

8.开动前,应先发出音响信号示意,重物提升和下降操作应平稳匀速,在提升大件时不得快速,并应拴拉绳防止摆动。

9.吊运易燃、易爆、有害等危险品时,应经安全主管部门批准,并应有相应的安全措施。

10.重物的吊运路线严禁从人上方通过,亦不得从设备上面通过。空车行走时,吊钩应离地面2m以上。

11.吊起重物后应慢速行驶,行驶中不得突然变速或倒退。两台起重机同时作业时,应保持3~5m距离。严禁用一台起重机顶推另一台起重机。

12.起重机行走时,两侧驱动轮应同步,发现偏移应停止作业,调整好后方可继续使用。

13.作业中,严禁任何人从一台桥式起重机跨越到另一台桥式起重机上去。

14.操作人员由操纵室进入桥架或进行保养检修时,应有自动断电联锁装置或事先切断电源。

15.露天作业的门式、桥式起重机,当遇六级及以上大风时,应停止作业,并锁紧夹轨器。

16.门式、桥式起重机的主梁挠度起过规定值时,必须修得后方可使用。

17.作业后,门式起重机应停放在停机线上,用夹轨器锁紧,并将吊钩升到上部位置;桥式起重机应将小车停放在两条轨道中间,吊钩提升到上部位置。吊钩上不得悬挂重物。

18.作业后,应将控制器拨到零位,切断电源关闭并锁好操纵室门窗。

第7篇 门式钢管脚手架操作规程

1 脚手架搭设前必须对门架、配件、加固件应按规范进行检查验收,不合格的严禁使用。

2 脚手架搭设场地应进行清理、平整夯实,并做好排水。

3 地基基础施工应按门式钢管脚手架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进行。基础上应先弹出门架立杆位置线,垫板、底座安放位置应准确。

4 不配套的门架与配件不得混合使用于同一脚手架。门架安装应自一端向另一端延伸,不得相对进行。搭完一步后,应检查、调整其水平度与垂直度。

5 交叉支撑、水平架和脚手板应紧随门架的安装及时设置。连接门架与配件的锁臂、搭钩必须锁住、锁牢。水平架和脚手板应在同一步内连续设置,脚手板必须铺满、铺严,不得有空隙。

6 底层钢梯的底部应加设钢管并用扣件扣紧在门架的立杆上,钢梯的两侧均应设置扶手,每段梯可跨越两步或三步门架再行转折。

7 栏杆、立网应设置在脚手架作业层外侧、门架立杆的内侧。

8 加固杆、剪刀撑应与脚手架同步搭设。水平加固杆应设置于门架立杆内侧,剪刀撑应设置于门架立杆外侧,并扣接牢固。

9 连墙件的搭设必须随脚手架搭设同步进行,严禁滞后设置或搭设完毕后补做。当脚手架作业层高出相邻连墙件已两步的,应采取确保稳定的临时拉接措施,直到连墙件搭设完毕后方可拆除。

10 加固件、连墙件等与门架采用扣件连接,扣件规格必须与所连钢管相匹配,扣件螺栓拧紧,扭力矩宜为50~60牛顿•米,并不得小于40牛顿•米。

11 脚手架搭设完毕或分段搭设完毕必须进行验收检查,合格签字后交付使用。

第8篇 塔式及龙门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 行驶轨道的铺设应符合设计要求。

二、 安全装置(设施)应齐全可靠。

三、 工作前应检查机械、轨道确认无异常情况。松开夹轨器并向上固定好。

四、 根据指挥信号进行操作。

五、 运行中,无关人员不得上下扶梯。

六、 两机同轨、轨道交叉(或平行)时,两机间应保持3—5米的距离。

七、 工作完毕后,起重机应停于轨道中部,各控制器拔到零位,切断电源,锁紧夹轨器。异常天气及台风季节必须采取可靠的防风措施。塔式起重机伸臂应转至顺风方向。

第9篇 龙门式及梁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1.遵守电动机安全操作规程“有关使用部份”。

2.作业前应做好如下工作:

2.1 了解上班生产情况。

2.2 检查制动器、钢丝绳、吊钩及其它安全装置。

2.3 闭合电源前,各控制开关应处于零位。

3.有下述情况之一者不准起吊:

3.1 超载、或物体重量不清。

3.2 发现机械有影响安全的故障。

3.3 捆扎不适当。

3.4 被吊物体上有人或浮置物。

3.5 场地昏暗,无法看清被吊物及指挥信号。

4.不得在吊重时调整起升机构的制动器。

5.吊运重物时、吊重不准从人的上方经过。

6.钢丝绳在卷筒中应排列整齐,吊钩下降至最低位置时,卷筒上钢丝绳必须保留三圈以上。

7.作业过程应有起重工指挥。

8.所吊重物接近额定起重量时,应进行试吊。(小高度、短行程) ,确认安全后才可运行。

9.运行中机械发生故障,应先放下重物再行检修。

10. 当风力大于六级时应停止作业,并将起重机锚定。

11. 在水上平台起吊物件时,一定要先把龙门架锚定后方可进行。

12. 龙门式 ( 或梁式) 在运行时要保持平行移动,若发现两侧移动不同,应立即停机调整,防止出轨。

13. 作业后应进行下列操作:

13.1将吊钩升至较高位置 ( 与人头顶大于 1 米) 。

13.2所有控制器应回零位,并扳下控制该起重机的闸刀开关。

13.3将大、小车固定牢靠,防止大风吹袭。

第10篇 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搭设一般安全要求

①门式跨距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282000)的规定,并与交叉支撑规格配合。

②门架立杆离墙面净距不宜大于150mm,大于150mm时应采取内挑架板或其他离口防护的安全措施。

③门架的内外两侧均应设置交叉支撑并应与门架立杆上的锁销锁牢。

④上、下榀门架的组装必须设置连接棒及锁臂,连接棒直径应小于立杆内径的1~2mm

⑤在脚手架的操作层上应连续满铺与门架配套的挂扣式脚手板,并扣紧挡板,防止脚手板脱落和松动。

⑥水平架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a.在脚手架的顶层门架上部、连墙件设置层、防护棚设置处必须设置。

b.当脚手架搭设高度h≤45m时,沿脚手架高度,水平架应至少两步一设。当脚手架搭设高度h>;45时,水平架应每步一设。

不论脚手架多高,均应在脚手架的转角处、端部及间断处的一个跨距范围内每步一设。

.水平架在其设置层面内连续设置。

d.当因施工需要,临时局部拆除脚手架内侧交叉支撑时,应在拆除交叉支撑的门架上方及下方设置水平架。

e.水平架可由挂扣式脚手板或门架两侧设置的水平加固杆代替。

⑦底部门架立杆下端应设置固定底座或可调底座。不配套的门架与配件不得混合使用于同一脚手架。

⑧门架安装应自一端向另一端延伸,并逐层改变搭设方向,

不得相对进行。搭完一步架后,应按要求检查并调整其水平度与垂

直度。交叉支撑、水平架或脚手板应紧随门架的安装及时设置。

⑨连接门架与配件的锁臂、搭钩必须处于锁住状态。水平架或脚手板应在同一步内连续设置,脚手板应满铺。

⑩底层钢梯的底部位置应加设钢管并用扣件扣紧在门架的立杆上,钢梯的两侧均应设置扶手,每段梯可跨越两步或三步门架再行转斤。栏板(杆)挡脚板应设置在脚手架操作层外侧、门架立杆的内侧。

(2)加固件搭设安全要求

①剪刀撑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a.脚手架高度超过20m时,应在脚手架外侧连续设置。

b.剪刀撑斜杆与地面的倾角宜为45°~60°,剪刀撑宽度宜为4~8m。

c.剪刀撑应采用扣件式与门架立杆扣紧。

d.剪刀撑斜杆若采用搭接接长,搭接长度不宜小于600mm,搭接处应采用两个扣件扣紧。

②水平加固杆设置应符合以下规定

a.当脚手架高度超过20m时,应在脚手架外侧每隔4步设置1道,并宜在有连墙件的水平层设置。

b.设置纵向水平加固杆应连续,并形成水平闭合圈c.在脚手架的底部门架下端应加封口杆,门架的内、外两侧应设通长扫地杆。

d水平加固杆应采用扣件与门架立杆扣牢。

(3)连墙件安全搭设要求

1脚手架必须采用连墙件与建筑物做到可靠连接。

在脚手架的转角处、不闭合(一字形槽形脚手架的两端应增设连墙件,其竖向间距不应大于4.0m。

③在脚手架外侧因设置防护棚或安全网而承受偏心荷载的部位,应增设连墙件,其水平间距不应大于4.0m。

④连墙件应能承受拉力与压力,其承载力标准不应小于10kn。连墙件与门架、建筑物的连接也应具有相应的连接强度。

⑤连墙件的搭设必须随脚手架搭设同步进行,严禁滞后设置或搭设完毕后补做。

6当脚手架操作层高出相邻连墙件2步以上时,应采用确保架稳定的临时拉结措施,直到连墙件搭设完毕后方可拆除。

⑦连墙件宜垂直墙面,不得向上倾斜,连墙件埋入墙身的部分必须锚固可靠。

⑧连墙件应连于上、下俩榀门架的接头附近。

(4)通道洞口安全要求

①通道洞口高度不宜大于两个门架,宽度不宜大于一个门架跨距。

②当洞口宽度为一个跨距时,应在脚手架洞口上方的内外侧设置水平加固杆,在洞口两上角加斜撑杆。

③当洞口宽度为两个及两个以上跨距时,应在洞口上方设置经专门设计和制作的托架,并加强洞口两侧的门架立杆。

(5)拆除安全要求

①脚手架经单位工程负责人检查验收后,并确认不再使用时,方可拆除。

②拆除脚手架前,应清除脚手架上的材料、工具和杂物。

③拆除脚手架时,应设置警戒区和警戒标志,并由专职人员负责警戒。

④脚手架的拆除应在统一指挥下,按先装先拆、后装后拆的顺序及下列安全作业的要求进行。

a.脚手架的拆除应从一端走向另一端、自上而下逐层进行。

b.同一层的构配件和加固件应按先上后下、先里后外的顺序进行,最后拆除连墙件。

c.在拆除过程中,脚手架的自由悬臂高度不得超过2步,当必须超过2步时,应加设临时拉结。

d连墙件、通长水平杆和剪刀撑等,必须在脚手架拆卸到相关的门架时方可拆除。

e工人必须站在临时设置的脚手板上进行拆卸作业,并按规定使用安全防护用品。

f.拆除工作中,严禁使用锤子等硬物击打、撬挖,拆下的连接棒应放入袋内,锁臂应先传递至地面并放室内堆存。

g.拆卸连接部件时,应先将锁座上的锁板与卡钩上的锁片旋转至开启位置,然后开始拆除,不得硬拉,严禁敲击。

h.拆下的门架、钢管与配件,应成捆用机械吊运或由井架传送至地面,防止碰撞,严禁抛掷。

第11篇 门式起重机技术操作规程

1、经考试合格并持有设备操作证者,方准进行操作。操作者必须经严格遵守有关安全、交接班等制度。

2、工作前应严格按照润滑规定进行注油,并保持油量适当,油路畅通,油标(窗)醒目,油杯等清洁。

3、检查各传动装置、操纵机构、大小车走行轮、卷筒、吊钩、滑轮、肖轴、钢丝绳等有无磨损及不良处所,起重机轨道上及其两侧,—米以内禁止停放任何物件。雨后应检查超重机路基和轨道是否良好。

4、检查信号铃、信号灯及照明设备是否完善,试验起升高度和走行限位开关,以及各制动器动作是否灵敏、可靠。

5、吊钩放到最低位置时,钢丝绳应在卷筒上最少留有二圈以上。 钢丝绳磨损腐蚀超过表面钢丝直径40%、烧坏压扁变形、-折断一股 ?或在一个捻距内断丝根数超过顺绕钢丝5%,互绕钢丝10%时均应禁止使用。

6、作业时,司机只听一人指挥。司机和指挥者应有明显的手势信号或音响信号。司机在执行前,应以音响信号呼应。如遇有危险或起重机发生故障时,不论“停车”信号发自何人,均应立即停车。

7、第一钩应先试吊,将重物吊离地200毫米时,做刹车试验并确认吊装良好后再作业。移动过程中,使吊起重物高出移动途中一切物体0.5米以上。

8、起重机的升降、起动、停止应缓慢,禁止在运行中突然改变方向。当大、小车运行接近终点时,应用最慢速度。禁止用限位器作为停止运行的手段。

9、如遇停电、电压大量下降或设备发生故障,大车行走时两侧支腿不同步发生偏移时,应立即将所有控制器移至零位,并拉开电源开关。如重物处于悬挂位置时,应采取措施,使重物缓慢降落。

10、禁止斜拉重物或吊拉埋在砂土或其他物件中的工件。

11、两台超重机在同一轨道上行驶相距必须在3米以上。

12、钢丝绳应定期捡查,并每隔15天涂油一次,涂油前应将钢丝绳上的油污杂物清除干净,把润滑油加热至60℃左右,以促使润滑油落入绳股间隙。

13、工作后,应将吊钩升起,小车停靠在司机室一端,并将起重机开放在指定地点,用夹轮钳锁紧轨道。检查、清扫设备,做好日常保养工作,将各操作手柄(开关)置于空挡(零位),拉开电源开关,锁闭驾驶室,达到整齐、清洁、安全。

第12篇 桥式、龙门式起重机司机操作规程

1.起重设备司机必须经过专业安全培训,并经有关部门考核批准后,发合格证件,方准单独操作。严禁无证人员动用起重设备。

2.必须遵守一切交通管理规则和有关规章制度,严禁酒后开车。驾驶时,不准吸烟、饮食和闲谈。

3.工作前必须检查各操作装置是否正常,钢丝绳是否符合安全规定,制动器、液压装置和安全装置是否齐全和灵敏可靠。严禁机件带病运行。

4.司机与起重工必须密切配合,听从指挥人员的信号指挥。操作前,必须先鸣喇叭,如发现指挥手势不清或错误时,司机有权拒绝执行,工作中,司机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必须立即停车,待消除不安全因素后方可继续工作。

5.起重机在运行时,严禁无关人员进入驾驶室和上下搭梯。

6.在松软地面上工作的起重机,应在使用前将地面垫平、压实。机身必须固定平稳,支撑必须安放牢固,作业区内应有足够的空间和场地。

7.在起吊较重物件时,应先将重物吊离地面10厘米左右,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和制动器等是否灵活和有效,在确认正常的情况下方可继续工作。

8.起重机在进行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起吊时,禁止同时进行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操作动作。起重臂的左右旋转角度都不能超过45°,并严禁斜吊、拉吊和快速起落。不准吊拔埋入地面的物件。严禁在高压线下进行作业。

9.起重机在工作时,作业区域、起重臂下、吊钩和被吊垂物下面严禁任何人站立,工作或通行。

10.起重机在带电线路附近工作时,应与带电线路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在最大回转半径范围内,其允许与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见下表。雨雾天工作时安全距离还应适当放大。起重机在输电线下面通过时,应先将起重臂放下。

起重臂与输电线路间的安全距离表

输电线路电压 允许与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

1千伏以下 1.5米

1~20千伏 2米

35~110千伏 4米

154千伏 5米

220千伏 6米

11.起重机严禁超载使用。如果用两台起重机同时起吊一件重物时,必须有专人统一指挥,两车的升降速度要保持相等,其物件的重量不得超过两车所允许的起重量总和的75%,绑扎吊索时要注意负荷的分配,每车分担的负荷不能超过所允许的最大起重量的80%。

12.起重机在工作时,吊钩与滑轮之间应保持一定的距离,防止卷扬过限把钢丝绳拉断或起重臂后翻。在起重臂起升到最大仰角和吊钩在最低位置时,卷扬筒上的钢丝绳应至少保留三圈以上。

13.起重臂仰角不得小于30°,起重机在载荷情况下应尽量避免起落起重臂。严禁在起重臂起落稳妥前变换操纵杆。

14.严禁乘坐或利用起重机载人升降,工作中禁止用手触摸钢丝绳和滑轮。

15.起重机在工作时,不准进行检修和调整机件。

16.无论在停工或休息时,不得将吊物悬挂在空中。夜间作业要有足够的照明。

17.工作完毕,吊钩和起重臂应放在规定的稳妥位置,将所有控制手柄放至零位,并切断电源。塔吊、平板吊应停在轨道中间位置,并锁住夹轨钳。

门式、桥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十二篇)

(1)严禁擅自拆卸起重机的限发位器等安全防护装置。(2)当吊装的重物接近限位器,大、小临近终端,大车邻近其他起重机时,应减速慢行。严禁用反向操作代替制动、用限拉开关代替停车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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