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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锯机操作规程(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88

带锯机操作规程

第1篇 带锯机操作规程

1.作业前,检查锯条,如锯条齿侧的裂纹长度超过10mm,锯条接头处裂纹长度超过10mm,以及连续缺齿两个和接头超过三个的锯条均不得使用。裂纹在以上规定内必须在裂纹终端冲一止裂孔。锯条松紧度调整适当后先空载运转,如声音正常,无串条现象时,方可作业。

2.作业中,操作人员应站在带锯机的两侧,跑车开动后,行程范围内的轨道周围不准站人,严禁在运行中上、下跑车。

3.原木进锯前,应调好尺寸,进锯后不得调整。进锯速度应均匀,不能忽快忽慢。

4.在木材的尾端越过锯条0.5m后,方可进行倒车。倒车速度不宜过快,要注意木槎、节疤碰卡锯条。

5.平台式带锯作业时,送接料要配合一致。送料、接料时不得将手送进台面。锯短料时,应用推棍送料。回送木料时,要离开锯条50mm以上,并须注意木槎、节疤碰卡锯条。

6.装设有气力吸尘罩的带锯机,当木屑堵塞吸尘管口时,严禁在运转中用木棒在锯轮背侧清理管口。

7.锯机张紧装置的压砣(垂锤),应根据锯条的宽度与厚度调节档位或增减副砣,不得用增加重锤重量的办法克服锯条口松或串条等现象。

8.作业后,切断电源,锁好闸箱,进行擦拭、润滑,清除木屑、刨花。

第2篇 木工带锯机操作规程

1. 开车前,必须检查各结合处是否紧固,调整螺栓松紧是否适度,各操纵手(把)柄是否灵活可靠处于空挡;转动部分有无障碍,并按规定加好润滑油脂(含跑车各部)。

2. 锯条安装及检查:滚压,刃磨好的锯条装上锯机时,调整上锯轮,使锯条张紧适度。用手拔动上锯轮,认真检查锯条是否有裂纹、伤痕(特别是接口处)、 疤疖等缺陷,若有隙患,应更改。

3. 详细观察锯条是否通过锯卡(上下)中心,若偏斜,可调锯卡木块,并使锯条侧面保持适当间隙,一般为0.15~0.25毫米。用手转动上锯轮,使锯条的齿均匀露出锯轮边缘1.0毫米左右并无较大串动(一般不大于3~5毫米),若串动大,可调整上锯轮。(甚至重新滚压锯条)

4. 检查冷却管路是否畅通和有水,适当调整喷水大小和距离,保证锯条的冷却。

5. 跑车检查:卡木桩、横船滑道、摇尺机构,退避装置是否灵活可靠,牵引钢绳或链条松紧是否适度。退避距离应保持1.0~1.5毫米。

6. 带锯运转正常后,将上锯轮调整手轮离合器退出,以便调整。操作(工作)人员不得站于危险区内(锯轮旋转方向正面),更不得超载使用设备。

7. 欲改木料必须认真清除嵌入木料内的铁钉及坚硬石块,并牢固卡在滑船上,方可进行加工。

8. 依木料大小,调整锯卡高度。按木料大小、性质(软硬)选择适当的进料速度。

9. 改制木料时,若遇卡锯或托瓢时,应先停机,固好退避装置或锯缝内尖入木楔,逐渐退出锯条,同时详细检查锯条或更换。

10. 操作人员必须紧密配合,才能准确无误改制。工作完毕后,先切断电源,将手把(柄)停于空位,清除木屑或锯灰、水污等,保持设备场地的清洁。

第3篇 带锯跑车木工带锯机操作规程

带锯跑车、木工带锯机操作规程

1.开车前,必须检查各结合处是否紧固,调整螺栓松紧是否适度,各操纵手(把)柄是否灵活可靠处于空挡;转动部分有无障碍,并按规定加好润滑油脂(含跑车各部)。

2.锯条安装及检查:滚压,刃磨好的锯条装上锯机时,调整上锯轮,使锯条张紧适度。用手拔动上锯轮,认真检查锯条是否有裂纹、伤痕(特别是接口处)、疤疖等缺陷,若有隙患,应更改。

3.详细观察锯条是否通过锯卡(上下)中心,若偏斜,可调锯卡木块,并使锯条侧面保持适当间隙,一般为0.15~0.25毫米。用手转动上锯轮,使锯条的齿均匀露出锯轮边缘1.0毫米左右并无较大串动(一般不大于3~5毫米),若串动大,可调整上锯轮。(甚至重新滚压锯条)

4.检查冷却管路是否畅通和有水,适当调整喷水大小和距离,保证锯条的冷却。

5.跑车检查:卡木桩、横船滑道、摇尺机构,退避装置是否灵活可靠,牵引钢绳或链条松紧是否适度。退避距离应保持1.0~1.5毫米。

6.带锯运转正常后,将上锯轮调整手轮离合器退出,以便调整。操作(工作)人员不得站于危险区内(锯轮旋转方向正面),更不得超载使用设备。

7.欲改木料必须认真清除嵌入木料内的铁钉及坚硬石块,并牢固卡在滑船上,方可进行加工。

8.依木料大小,调整锯卡高度。按木料大小、性质(软硬)选择适当的进料速度。

9.改制木料时,若遇卡锯或托瓢时,应先停机,固好退避装置或锯缝内尖入木楔,逐渐退出锯条,同时详细检查锯条或更换。

10.操作人员必须紧密配合,才能准确无误改制。工作完毕后,先切断电源,将手把(柄)停于空位,清除木屑或锯灰、水污等,保持设备场地的清洁。

第4篇 带锯机安全操作规程2

带锯机的安全操作规程(二)

1、开机前做好全面的检查工作,详细检查机械各部件、安全防护装置是否良好,锯条有无损伤及裂口,木料上有无铁钉、铅丝头或其他硬杂物,均无问题方可开机。

2、锯割中,要时刻观察运转中的锯条动向,如锯条发生前后窜动,发出破碎声及其他异常现象时,应立即停机,以防锯条折断伤人。

3、操作时,手和锯条应保持一定的距离,其距离不得小于50cm,且不许将手伸过锯条,以防伤手。

4、进行锯割时,不允许边锯割边调整导轨;锯条运转中,也不允许调整锯卡,以防发生事故。

5、下手在往回送木料时,应注意木料与锯条的位置,以免木料碰撞或顶脱锯条。锯割中若出现夹锯现象,应由下手将木料锯口分开,切勿倒退,以防锯条脱落。当工作台面上锯条通路有碎木等阻塞时,应用木棍剥离,必要时停机排除,切不可用手清除,以防伤手。

6、卸锯条时,一定要切断电源,等锯条停稳后进行;换锯条时,手要拿稳,防止锯条弹跳伤人。

第5篇 木工带锯机、锉锯机安全操作规程

1 适用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木工带锯机、锉锯机安全操作的有关规定。

本规程适用于公司木工带锯机、锉锯机作业。

2 主要内容

2.1锯条应调整适宜,先试运转,声音正常无串条危险时,方可开锯,锯条齿侧裂纹超过锯条宽度的1/6、接头处裂纹1/8。连续缺齿两个和接头超过三处,都不准使用。有裂纹的地方应钻孔截缝。

2.2圆木上跑车前应调好大小头;锯旧料时应详细检查,清除铁钉等物。

2.3圆木必须紧靠车桩车盘,钩未挂好不准松动撬扛;操作时手脚不准伸出跑车边缘,以防碰撞。

2.4非操作人员不得上车,跑车未停稳禁止下木料。

2.5进锯前应准确摇尺,进锯后不得更动尺码;进锯速度不宜过猛,运转中严禁调整锯卡子和清理碎料,树皮等。

2.6倒车不宜过快,并注意检查排除戗槎、木节等障碍,木料的尾端越过锯条50cm,再行倒车,以防顶断锯条。

2.7跑车进退时,禁止任何人在车道上停留或抢行。

2.8操作小带锯,上下手要相互配合,不要猛推猛拉;送料时手不应进入台面,接料时手不应超过锯口;锯短料时,应用推棍送料。

2.9拆成捆锯条,应踏紧锯条端头,控制松放,以防锯条回卷伤人。

2.10挫锯要戴防护镜,砂轮应有防护罩,操作时应站在砂轮侧面。2.11接锯条,必须接合严密,平滑均匀,厚薄一致。

第6篇 木工带锯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作业前检查锯条,如锯条齿侧的裂纹长度超过10mm,锯条接头处裂纹长度超过10mm,以及连续缺齿2个和接头超过3个锯条均不得使用。裂纹在以上规定内必须在裂纹终端冲一个止裂孔。锯条松紧度调整适当后,先空载运转如声音正常、无串条现象时,方可作业。

2)作业中,操作人员应站在带锯机的两端,带锯机开动后,行程范围内的轨道周围不准站人,严禁在运行中上、下跑车。

3)原木进锯前,应调好尺寸,进锯后不得调整。进锯速度应均匀,不能过猛。

4)在木材的尾端越过锯条0.5m后,方可进行倒车。倒车速度不宜过快,要注意模搓、木节疤不得碰卡锯条。

5)平台式带锯作业时,送接料要配合致。送料、接料时,不得将手送进台面。锯短料时,应用推辊送料。回送木料时,要离开锯条50mm以上,并须注意木搓、木节疤不得卡锯条。

6)装设有气力吸尘罩的带锯机,当木屑堵塞吸尘管口时,严禁在运转中用本棒在锯轮背侧清理管口用直禁。

7)锯机张紧装置的压砣(重锤),应根据锯条的宽度与厚度调节挡位或增减副砣,不得用增加重锤重量的办法克服锯条口松或串条等现象。

第7篇 带锯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 裂纹、缺齿或接头数超过规定的锯条不得使用。锯条应调整后试运转,待运行正常无串条现象时方可正式作业。

二、 园木上车前应调好大小头。

三、 操作者应站在带锯两侧。严禁在运行中上下跑车。

四、 进锯后不得调整尺寸。进锯速度应均匀,不得过猛。

五、 倒车应待木料尾端越过锯条50cm后进行。倒车速度不宜过快。防止结疤等碰卡锯条。

六、 操作小带锯时,接送料要配合一致,手不得伸进台面,不得猛推猛拉。锯短料时应用推棍送料。

七、 工作结束后及时做好落手清工作。

第8篇 带锯机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一、操作人员必须对本岗位的设备做到“四懂三会”,正确操作,必须持证上岗。

二、上岗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准备好工具、量具,做好上岗前的准备工作。

三、开机前按设备巡回检查点检查,设备检查无误后方可开机。

四、开启电源开关进行试运转

1、张紧锯带:用配带的扭力扳手将刻度调至25—35n.m,张紧时听到咯咯声为止。

2、按锯带运转按钮,检查锯带运转的倒顺。

3、检查各种按钮是否符合动作。

4、检查液压系统有无漏油。

5、检查冷却水枪是否畅通。

6、联动空运转,将选择开关往下扳至联动(自动),按联动按钮,进料机构开始滚动,用手按定尺杆顶端的小触头至平,进料机构停止滚动,主机开,钳紧,锯架下降(进刀)。锯架下降,碰撞前行程开关;锯架上升碰到后行程开关;锯架停止上升,钳退,定杆碰撞钳退限位开关。

试运转无误后即可开机生产。首先按工艺要求定位下料长度开动自动按钮即可自动下料。

五、工作过程中,不许脱离岗位,在上料过程中要注意安全,防止事故发生,加工的胚料应摆放整齐,带锯机在运转过程中若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车检查,直至故障排除后方可继续生产。

六、工作完毕后要放松锯带并及时清理机床,完全清除前后带轮箱及锯架、锯带槽内的积屑,以免锈结。为了防止锯架变形,以及锯架自重产生的正常下降现象,应在前行程开关一端机身放一块稍高于行程开关的垫木,工件退出钳口,然后关闭电源。操作手应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按“十字”作业法(清洁、润滑、调整、紧固、防腐)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

七、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一般情况下变速箱1-2年内,连接支座及一般轴承1年内,带轮轴承及大齿轮0.5年内应加油一次;主动轮、左右支架在15天加油一次。冷却润滑液及液压油质量不符合要求要及时更换,以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第9篇 细木工带锯机安全操作规程

1、目的

规范作业程序,确保安全生产。

2、适用范围

(细)木工带锯机

3、采用带锯机裁板时,应遵守本规程。

3.1操作员必须经培训合格后可上岗,非本机操作员不得操作机器。

3.2操作员穿好工作服,戴好防尘口罩,严禁戴手套,工作时精神必须高度集中。留长发者须将头发盘起。

3.3使用前,检查电源接线是否安装牢固,检查传动皮带的张紧度,主轴制动手柄应在“放松”位置;

3.4清除工作平面及主轴附近的障碍物,当确认以上各项处于完善的情况下即可起动;

3.5操作时,不要穿戴有可能被机床的部件挂扯的衣物及饰品;

3.6在操作过程中, 刀具的刃口可能造成人员的伤害,所以要保持上肢和身体的其他部位远离工作区域;

3.7操作过程中产生的碎屑能使地面变滑,应按规定时间进行清理;

3.8更换刀具必须关闭机床的总开关,更换时,应带保护手套;

3.9刀片应保持锋利,不蹦刃、卷刀、弯曲。

4.0严禁送料时猛进猛退,野蛮操作。

第10篇 带锯跑车、木工带锯机操作规程

1. 开车前,必须检查各结合处是否紧固,调整螺栓松紧是否适度,各操纵手(把)柄是否灵活可靠处于空挡;转动部分有无障碍,并按规定加好润滑油脂(含跑车各部)。

2. 锯条安装及检查:滚压,刃磨好的锯条装上锯机时,调整上锯轮,使锯条张紧适度。用手拔动上锯轮,认真检查锯条是否有裂纹、伤痕(特别是接口处)、 疤疖等缺陷,若有隙患,应更改。

3. 详细观察锯条是否通过锯卡(上下)中心,若偏斜,可调锯卡木块,并使锯条侧面保持适当间隙,一般为0.15~0.25毫米。用手转动上锯轮,使锯条的齿均匀露出锯轮边缘1.0毫米左右并无较大串动(一般不大于3~5毫米),若串动大,可调整上锯轮。(甚至重新滚压锯条)

4. 检查冷却管路是否畅通和有水,适当调整喷水大小和距离,保证锯条的冷却。

5. 跑车检查:卡木桩、横船滑道、摇尺机构,退避装置是否灵活可靠,牵引钢绳或链条松紧是否适度。退避距离应保持1.0~1.5毫米。

6. 带锯运转正常后,将上锯轮调整手轮离合器退出,以便调整。操作(工作)人员不得站于危险区内(锯轮旋转方向正面),更不得超载使用设备。

7. 欲改木料必须认真清除嵌入木料内的铁钉及坚硬石块,并牢固卡在滑船上,方可进行加工。

8. 依木料大小,调整锯卡高度。按木料大小、性质(软硬)选择适当的进料速度。

9. 改制木料时,若遇卡锯或托瓢时,应先停机,固好退避装置或锯缝内尖入木楔,逐渐退出锯条,同时详细检查锯条或更换。

10. 操作人员必须紧密配合,才能准确无误改制。工作完毕后,先切断电源,将手把(柄)停于空位,清除木屑或锯灰、水污等,保持设备场地的清洁。

第11篇 带锯机的安全操作规程

1、工作前要先打开电源和吸尘管阀门,检查锯条的张紧度,并锁紧调整机构的固定镙栓,并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可开机生产。

2、开机后要观察锯条的运行轨迹是否有大的跳动或偏转,限位挡块合适的位置上,发现问题及时停车处理。

3、要保持锯齿的锋利,经常检查锯条是否有损伤,焊接点要安全牢固,当锯条出现微小裂痕时应当停止使用,防止发生突然断裂伤人。

4、工作时,人员避免正面对锯条操作,不准系领带,袖口扎紧,严禁敞怀上岗,不准戴手套操作。

5、操作时精神要集中,当锯条不锋利或转弯半径较小时,防止夹锯或锯条突然断裂,锯短小材料时,要采取防护措施,避免伤人。

6、经常对设备进行维修保养,注意检查松动的螺钉、螺母,并按要求加注润滑油。

7、工作后及时停机断电,关闭吸尘管阀门,擦试机床,清理环境卫生,运走废料头锯切下来的木屑方可离去。

第12篇 带锯机操作规程3

带锯机操作规程(三)

1.作业前,检查锯条,如锯条齿侧的裂纹长度超过10mm,锯条接头处裂纹长度超过10mm,以及连续缺齿两个和接头超过三个的锯条均不得使用。裂纹在以上规定内必须在裂纹终端冲一止裂孔。锯条松紧度调整适当后先空载运转,如声音正常,无串条现象时,方可作业。

2.作业中,操作人员应站在带锯机的两侧,跑车开动后,行程范围内的轨道周围不准站人,严禁在运行中上、下跑车。

3.原木进锯前,应调好尺寸,进锯后不得调整。进锯速度应均匀,不能忽快忽慢。

4.在木材的尾端越过锯条0.5m后,方可进行倒车。倒车速度不宜过快,要注意木槎、节疤碰卡锯条。

5.平台式带锯作业时,送接料要配合一致。送料、接料时不得将手送进台面。锯短料时,应用推棍送料。回送木料时,要离开锯条50mm以上,并须注意木槎、节疤碰卡锯条。

6.装设有气力吸尘罩的带锯机,当木屑堵塞吸尘管口时,严禁在运转中用木棒在锯轮背侧清理管口。

7.锯机张紧装置的压砣(垂锤),应根据锯条的宽度与厚度调节档位或增减副砣,不得用增加重锤重量的办法克服锯条口松或串条等现象。

8.作业后,切断电源,锁好闸箱,进行擦拭、润滑,清除木屑、刨花。

带锯机操作规程(十二篇)

1.作业前,检查锯条,如锯条齿侧的裂纹长度超过10mm,锯条接头处裂纹长度超过10mm,以及连续缺齿两个和接头超过三个的锯条均不得使用。裂纹在以上规定内必须在裂纹终端冲一止裂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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