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点火安全操作规程
1. 由办公室接市场开发部任务单、花名册后第一时间内通知物资部,由物资部经理通知相关灶具、热水器、壁挂炉等供应商所派的维修技术人员。
2. 相关灶具、热水器、壁挂炉等供应商所派的维修技术人员在分析任务要求后,将工作分配要求反馈给办公室。
3. 办公室根据“工作分配要求”首先通知安全部组织相关人员,其次通知库管员准备点火材料、工具。
4. 安全部制定具体入户点火工作计划,并对抢修抢险队、设备维修技术人员、巡线队人员下达任务时间、地点、具体要求。200户以上大区必须提前组织点火相关人员开会,以保证工作顺利进行。
5. 库管员负责准备并检查点火所需材料工具、磁卡、电沁、使用证、入户点火登记表、打压板、无人通知单、胶水、报警器、锤子、线卡子等相关工具。
6. 安全部、办公室、库管员完成准备工作后应在第一时间通知公司总经理准备工作完成,以便协调指挥。
7. 各相关人员于早上8:30分到达点火现场,按分配任务单首先检查一楼立杠阀门是否关闭,并马上汇报点火负责人。
8. 然后各家逐户开表前阀、装电池、插卡、关单气嘴、安装报警器、抄报警器号、用户签字。
9. 确认一杠中所有用户全部到位后通知调压人员进行立杠及表后管收压。
10.打压要求:在关闭立杠阀门的情况下对立杠及一杠中所有表后管进行气密性实验,要求保压500mm水柱,用u形压力计观测15min压力不降为合格。
11.确认打压合格后,从顶层逐户进行放散,用户有灶具的必须确认胶管与单气咀、灶具连接稳妥后,方可进行放散点火调试,用户签字。注意燃气表是否走字,并向用户详细讲解燃气安全使用常识。
12.点火时发现表不开阀、不走字,应立即通知维修人员维修,维修完成后必须对该户表后管做气密实验,合格后方可放散点火。
13.发现用户有违章现象应及时告知用户,并告知售后服务部处理,未处理前可进行放散点火,并保留用户燃气卡交售后服务部,由售后服务部对该用户再次进行《用户安全使用指南》的培训后,再将燃气卡交还客户。
14.点火完成后,应按要求详细填写设施登记表,并交于点火负责人。
15.要求:打压不合格及一杠中用户不全的一律不准点火,否则后果自负。
第2篇 炉顶点火操作规程
4.1 点火前几个确认事项
1)、点火前4小时,禁止向炉内打水。
2)、要卸净除尘器内的瓦斯灰。
3)、气密箱用循环水冷却要在休风前半小时改用n2冷却。
4)、点火前将炉顶三个放散阀打开。
5)、休风时料线要在1.0米左右,最佳料线2.0—2.5米,炉顶温度要求150—250 以上。
6)、要关动力区三个煤气阀门(两个2米阀,一个1.4米阀),同时要求清洗系统赶煤气20分钟以上。
7)、点火操作要在休风后0.5小时以内进行。
8)、在未点火前严禁开倒流阀。
9)、4m3罐进出口阀关严。
4.2 点火操作:
1)、气密箱内充n2置换。
2)、开人孔
3)、停蒸汽
4)、点火
5)、点火后开检修风机
4.3 点火安全注意事项:
1)、点火时严禁人到人孔口处投点火物。
2)、点火后观察是否点着,要避免正对人孔。
3)、点火过程中,38米平台,东西两侧严禁站人,同时严禁有氧气,乙炔瓶在平台东西两侧。
4)、关蒸汽阀要侧脸关。
第3篇 转炉烟气放散点火安全操作规程
1、煤气点火工必须经煤气安全知识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严禁非值班人员进行操作。
2、进入煤气区域工作,必须2人以上,带煤气作业应事先通知工段有关人员和煤气防护站,并佩戴空气呼吸器。
3、接班后,对区域煤气管网及设备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确保煤气管网阀门、法兰、仪表接头连接处检查确认无泄漏,固定式报警器工作正常,检查发现隐患应及时整改,对不能处理的问题向工段汇报,并采取临时性安全措施,确保运行安全可靠,并做好相关记录。
4、煤气点火工必须熟悉所属区域煤气管道、设施及设备。煤气管道阀门、设施及设备上须悬挂明显的标识牌、警示牌及看牌,保证各类示牌标识清楚、醒目。
5、对转炉煤气点火装置进行检修及检查人员应于岗位人员联系,岗位人员要及时进行煤气危险告知,并做好安全提醒和监护工作。
6、转炉煤气点火使用的焦炉煤气压力保持在3.0kpa以上,当压力低于1.5kpa时应对焦炉煤气进行冲扫或停止点火作业。
7、转炉煤气回收或点火时确保管道烟气处于正压状态,同时保证灭火蒸汽压力50kpa以上。在难以确保转炉烟气压力的情况下必须用蒸汽保压。
8、焦炉煤气检修时可靠切断阀门煤气来源(含转炉煤气),应用蒸汽或氮气进行置换冲扫,动火作业通入蒸汽,检测合格后,在专人监护下进行。
9、用于吹扫焦炉煤气的蒸汽,作业结束后必须断开;保压灭火的蒸汽,一旦蒸汽管网检修必须可靠切断。
10、定期对室外安装的就地柜进行检查,并做好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
11、定期对管道阀门进行润滑保养,对煤气监测报警装置、便携式煤气报警器及附属设施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处于良好状态。
12、检查煤气泄漏必须便携式报警器或肥皂沫检漏,严禁用鼻子查漏。
13、工控机内及操作台上严禁放置衣服、工作帽、水杯等物品,不得随意点动电脑鼠标。、
14、进入10m平台进行人工手动操作时,对烟囱地面设施在全炼钢周期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进行。
15、夜间作业必须有充足的照明且安全措施到位。
16、根据炼钢周期每小时对煤气点火情况进行检查并做好相关记录。
17、转炉煤气放散点火装置发生故障,不能正常点火必须向当班调度及安环组汇报。
第4篇 窑炉点火安全操作规程
1、 检查所有煤气烧嘴都已完全关闭。
2、 将窑炉煤气管道上的放散阀门完全打开。
3、 启动窑炉引风机。
4、 启动煤气助燃风机。
5、 将电磁跳闸系统开关接通
6、 通知煤气站,让他们送煤气。
7、 从煤气排空出取样化验,测其含氧量,
8、 当煤气中的含氧量低于0.5%时方可点火。
9、 点燃浸少许油的棉纱作火把,靠近煤气烧火嘴点火孔。
10、 调节助燃风阀门,让火苗刚好抽到火孔内,
11、 慢慢开启煤气阀门,直到从烧喷出蓝色火焰。
12、 如果刚点燃的火焰有熄火,应立即关闭煤气阀门,重新点火。
13、 烧嘴点燃以后,再将煤气排空阀门完全关闭
第5篇 管道燃气点火操作规程
一、 当通气已到户内总阀时
1. 检查户内燃气管道情况,安装是否规范、有无违章现象;
1. 1安装规范检查:
(1)管道是否涂黄色警示漆;可以给予点火,在点火单上注明,发整改通知给装表班组。
(2)管道和燃气表具是否有支架固定牢固;不予点火,发整改通知给装表班组。
(3)燃气表气源出入口安装方向是否正确;不予点火,发整改通知给点火班组。
(4)是否存在私接管道;不予点火,发整改通知给用户,待用户整改完毕后再给予点火。
(5)是否存在非直埋管道(镀锌管、铝塑管、胶管)埋墙或埋地;不予点火,待用户整改完毕后再给予点火。
(6)气源为液化石油气的管道是否通过卧室、浴室、地下室;气源为天然气的管道是否通过卧室、浴室;不予点火,待用户整改完毕后再给予点火。
(7)室内是否同时使用瓶装煤气;不予点火,待用户整改完毕后再给予点火。
1. 2用户燃气设施检查:
(1)检查用户燃气器具与提供的支管阀门数量是否一致;出现支管阀门数多余的情况,拆除多余阀门;阀门数少于燃气器具数,增加阀门后,直到燃气器具与阀门数量一致,再给予点火。
(2)检查支管阀门与燃气器具的连接管件是否合格;连接胶管老化严重或超过3米,胶管中间有接口,不予点火,待用户整改完毕后再给予点火。
(3)胶管接头卡箍是否准备;给予点火,在点火单整改意见栏注明要求用户尽快整改。
2、连接并通气
在1说列检查项目检查无误后,进行2的操作。
2. 1装好总阀手柄,缓慢打开表前总阀,将随身携带胶管连接到支管阀门上,另一头伸出窗外,但在视野范围,打开连接胶管的支管阀门,观察排出燃气情况,当闻到有浓烈的燃气气味时,关闭支管阀门。
2.2取下连接胶管,将用户准备的胶管与燃气器具连接好,用卡箍固定,依次打开支管阀门和灶具(燃气热水器)控制阀门,试点火。
2.3若火焰不稳定,或打不着火,可重复2.1的操作,若火焰呈黄色,可以调节风门,直至火焰呈稳定的蓝色,说明此时气源正常。
2.4关闭燃气器具阀门,用检漏仪或肥皂水沿管道检查是否有泄漏,检查正常后,关闭支管阀门和表前总阀;
3、操作示范
点火正常后应向用户示范总阀,支管阀门的开关方法。最后打开表前阀门,关闭支管阀门。
并告知用户安全使用注意事项,发安全用气手册。
4、填表,依据表格规定的内容据实填写。有遗留问题需要用户整改的在存在问题栏注明。用户签字认可。
二、 当通气到地下管、立管未通气时
1、 低压进户方式
(1) 通知检查该立管住户确认户内总阀处于关闭状态;
(2) 对该立管进行试压,用u形计试压,将管道打压至600毫米水柱,10分钟无压降;
(3) 试压合格,立即给立管通气(地下管与立管接通);
(4) 打开管道末端排放管内残余空气,直至可闻到煤气味后停止;
(5) 通知该立管其他住户已通气,注意安全;
(6) 以下按通气已到户内总阀时操作。
三、 当通气到楼栋调压器或区域调压器时
1、 确认调压器后管道系统已经竣工验收合格;
2、 对调压器后管道系统进行试压,用u形计试压,系区域调压器的应在管道系统始末端各装一个u形计,将管道打压至600毫米水柱,保压10分钟(视情况保压时间可延长)无压降;
3、 试压合格并在确认安全后打开调压器通气;
4、 打开管道末端排放管内残余空气,直至可闻到煤气味后停止;
5、 通知该楼栋或小区住户管道已通气,注意安全;
6、 以下按通气已到户内总阀时操作。
第6篇 点火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点火前要全面检查管道和机电设备,确认完好后才能由操作人员按程序点火,必须有主管领导或专职管理人员在场指挥。
2、新建或检修后的加热炉点火,点火前要确认对偏心蝶阀及眼镜阀处于关闭状态,并要关闭所有的开闭器(烧咀),打开各停气部位的放散阀,进行天然气放散。先用氮气吹出管道内空气(新建管道要先用压缩空气吹扫管道内的渣子等物)确认氮气成分合格后,开启蝶阀及眼镜阀,然后用天然气吹赶氮气。经爆破实验合格后才逐段点火。
3、提前半小时启动鼓风机,并将冷却水系统开闭阀全部打开。
4、打开流量翻板低压切断阀、烟道阀门开到最大位置,炉门要全部打开进行炉膛放散。同时检查警报系统、冷却水系统、供气系统、天然气空气系统、烟道抽力、炉底转动等正常后方可点炉。
5、点火时,除参加点炉操作的加热炉组长、看火工、炉钳工和现场组织指挥人员外,其他无关人员都必须远离现场。
6、点火应先给火源后开天然气。必须有一人在远离炉门呈45度角处观察。若点不着火时,必须立即关闭天然气阀门。打开空气阀,放散15分钟后,重新做爆破实验,合格后再按顺序点火。
7、烧咀点着,燃烧正常后方可缓慢开气调整火焰,严禁突然增大天然气送入量,避免引起压力波动发生低压造成事故。
8、点火后发生个别烧咀熄灭必须重点,大部分烧咀熄灭应按停炉程序停炉,进行10—15分钟炉堂放散后在按点火程序点炉。
第7篇 加热工煤气烧嘴点火安全操作规程
1.烟道调节阀、出料炉门全开。
2.点火时最少3人,并分工明确,其中1人点火,1人开煤气,1人指挥联系。
3.先点着火把或启动点火器,火焰要旺盛,然后从点火门或点火孔插入到烧嘴前,慢慢打开烧嘴煤气阀。
4.如烧嘴点不着,应立即关闭烧嘴煤气阀,并查明原因,不许连续点火,应将炉内残余煤气排净后,再进行点火。
5.燃烧稳定后,根据需要调整阀门开口度和空煤配比。
第8篇 看火工点火、停炉安全操作规程
1、 上岗前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2、 点火前应详细检查炉体各部位是否完好,炉内、烟道内有无杂物,循环水系统是否正常,积水冷却管道有无漏水现象;烧嘴、阀门、仪表、风机、换热器、烟道闸门、推钢机、出钢机等设备是否完好。
3、 准备必要的点火物资,全开烟道闸门和所有炉门与煤气工取得联系并全面检查,确认各部位都具备点火条件方可点火。
4、 点火时,先启动风机向炉内吹风10-15分钟,排气后,开闭空气阀门,方可开启煤气烧咀,煤气点着后,再开空气阀门直至燃烧正常,若第一次点不着,不得连续再点,应关阀煤气烧嘴,开启空气烧阀门,向炉内吹风10分钟后再重复点火烧火过程。
5、 炉子的升温过度根据炉子是否进行大、中、小修来确定,如炉子经过大、中、小修,则升温速度严格按烘炉曲线进行。如原炉情况完好,则可快速升温。
6、 凡新检修的风机启动时,应有电工和钳工参加,检查风机有无异物,在声音及运转都很正常后,即可启动。
7、 风机启动前,应插上进风口挡板,启动运转正常后,方可缓缓拉开插板,严禁带负荷启动。
8、 加热炉需保温时,应提前通知加热炉操作人员和班长做好保温准备工作,保温操作按<<加热炉操作>>操作。
9、 加热炉需要停炉时,应停止供煤气,停炉8小时以后方可关闭鼓风机,并同时打开炉排、出灰炉门。
10、 若发生人身事故,应及时向安全科、调度、车间报告,并立即将伤者送往医院。
11、 负责并参加车间规定的每周安全活动,学习安全知识,总结和制订安全看火措施。
第9篇 看火工点火停炉安全操作规程
1、 上岗前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2、 点火前应详细检查炉体各部位是否完好,炉内、烟道内有无杂物,循环水系统是否正常,积水冷却管道有无漏水现象;烧嘴、阀门、仪表、风机、换热器、烟道闸门、推钢机、出钢机等设备是否完好。
3、 准备必要的点火物资,全开烟道闸门和所有炉门与煤气工取得联系并全面检查,确认各部位都具备点火条件方可点火。
4、 点火时,先启动风机向炉内吹风10-15分钟,排气后,开闭空气阀门,方可开启煤气烧咀,煤气点着后,再开空气阀门直至燃烧正常,若第一次点不着,不得连续再点,应关阀煤气烧嘴,开启空气烧阀门,向炉内吹风10分钟后再重复点火烧火过程。
5、 炉子的升温过度根据炉子是否进行大、中、小修来确定,如炉子经过大、中、小修,则升温速度严格按烘炉曲线进行。如原炉情况完好,则可快速升温。
6、 凡新检修的风机启动时,应有电工和钳工参加,检查风机有无异物,在声音及运转都很正常后,即可启动。
7、 风机启动前,应插上进风口挡板,启动运转正常后,方可缓缓拉开插板,严禁带负荷启动。
8、 加热炉需保温时,应提前通知加热炉操作人员和班长做好保温准备工作,保温操作按<<加热炉操作>>操作。
9、 加热炉需要停炉时,应停止供煤气,停炉8小时以后方可关闭鼓风机,并同时打开炉排、出灰炉门。
10、 若发生人身事故,应及时向安全科、调度、车间报告,并立即将伤者送往医院。
11、 负责并参加车间规定的每周安全活动,学习安全知识,总结和制订安全看火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