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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04-23 17:48:02 查看人数:20

起重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第1篇 起重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所有起重设备、绳索、滑轮、卸扣、绳卡等必须具有合格证或质量证明书和使用说明书。作业前应按有关标准认真进行检查,确认符合要求后方可使用。

2、使用吊车进行吊装作业,应根据被吊物件的重量、规格、吊装位置、作业半径及工作环境,选用型号合适的吊车。

3、吊车吊装前,应对吊车进行全面检查,吊车应处于完好状态。吊车不得超载,歪拉斜吊或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件。

4、吊车行走、作业的路面及场地应坚实平整,其承受能力能满足吊车行走及作业的要求。

5、轮胎式吊车,作业前支撑腿应全部伸出,并在铁鞋下垫好铁拍、枕木,支腿有定位销的必须插上。

6、大中型吊装作业前应进行技术交底,全体人员必须熟知吊装方案、指挥信号、安全技术要求及设备性能、吊装作业环境,驾驶员与起重工进行指挥信号交换,双方确认后达到良好沟通。

7、吊装作业重,吊车行走时吊物与地面高差不得大于500mm,且必须鸣笛示警。

8、大中型设备及构件的吊装,应编制吊装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经有关技术及安全负责人签字,项目领导批准后实施。实施重未经主管人员许可不得任意改变方案。

9、大中型设备及构件吊装前,应与当地气象部门取得联系,了解气象变化情况,当出现妨碍吊装的雨水或风速大雨10.8m/s(六级以上含六级)时,不应进行室外吊装作业。

10、吊装作业应有专人指挥,明确分工。参加吊装人员应坚守岗位,并根据指挥命令工作。吊装过程中任何岗位出现问题,应立即向指挥者报告,没有指挥者的命令,任何人不得擅自操作或离开岗位。

11、大中型设备、构件吊装前应进行试吊。试吊前参加吊装人员应按岗位分工,严格检查吊耳、起重机械和索具的性能情况,确认呢符合方案要求后才客试吊。重物吊离200~500mm后停止提升,检查吊车的稳定性,制动器的可靠性,重物的平衡性,绑扎的牢固性,确认无误后,方可继续提升。

12、吊装前吊件上应系牢固溜绳,防止吊装过程中吊装摆动、旋转或碰、挂其他物件。

13、吊件不得长时间在空中停留,如必须停留,应采取可靠措施。

14、吊车作业时,其配重旋转范围内严禁人员进入,吊物不得从操作室、驾驶室上方通过,一般采取背向吊装。

15、任何在现场架空线(裸线)、变压器及重要用电设备附近的起重作业,必须严格控制拔杆、吊臂及吊物与环境中高压线或带电设备的间距,不得小于要求安全距离。

16、吊装作业时必须设置半径不小于吊车桅杆最高高度的1.5倍安全防护区,并在该区域边缘设置警戒线。

17、吊装作业开始,非直接实施起重作业人员严禁在安全防护区内停留。

第2篇 作业指导书起重卷扬机工安全规程

起重卷扬机工安全规程

1. 卷扬机操作工在工作前必须检查机件安放益是否妥当牢固,工作场所周围有无障碍。

2. 卷扬机在启动前,必须检查钢丝绳、刹车和机件各部分的电气和机械装置、安全附件、是否齐全和灵敏可靠。

3. 用卷扬机吊运物件时,必须检查工具。索具是否完好。操作人员必须听从专人指挥。

4. 严禁超负荷吊运。不得将吊物在半空中悬挂。吊物下禁止人员逗留或行走。

5. 卷扬机运物吊架不准与载人升降机混合使用。不准乘卷扬机上下。载人在升降机应符合有关安全规定。

6. 卷扬机在升降极限时,卷筒上的钢丝绳应至少保留两圈以上。

7. 工作完毕后,必须将控制开并恢复“0”位,并切断电源。

第3篇 起重机械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司机应严格遵章守纪,坚守工作岗位。当班司机应密切注意起重机的运行情况,发现机件、安全装置等有缺陷或故障,应迅速向有关部门汇报,及时组织排除和检修,故障未排除,不准操作。

2、交接班时,应对制动器、吊钩、吊具和钢丝绳及安全装置进行检查,如有故障应及时排除。

3、司机应服从预定指挥员的信号进行操作,信号不明应询问清楚,如确认信息有误、可能发生事故,有权拒绝执行指挥令。无论何人发出紧急停车信号,均应紧急停车。

4、开车前必须鸣铃示意,平稳起重,逐档加速,起运中吊物近人时,应给铃声报警。起重机运行时,严禁人员上下和进行检修工作、严禁超负荷作业、严禁吊物上站人、严禁吊物超过人顶、严禁一切人员在吊物下站立和通过。

5、当司机确认机上和周围无闲杂人员时,才允许闭合主电源。闭合主电源时,所有控制器的手柄均应处于零位。工作中发生停电时,应将所有手柄置于零位。重新工作前,应检查起重机构的运行情况是否正常。

6、起重作业、维修人员,应当经常检查各自负责的设备和吊具,以保证安全运行。在进行检修、加油、清洁等工作时,起重机应当停止进行并切断电源,起重机停止工作后,司机应将设备稳妥停放在规定的地方,将空钩上升到上限位置。

7、不得用极限位置限制器进行停车,除特殊情况处,一般不得利用反车进行制动。

8、起重机驾驶员应严格遵守“十不吊”:指挥信号不明或乱指挥不吊、超负荷或负荷不清不吊、工件坚固不牢不吊、吊物上面站人或有浮置物不吊、安全装置失灵不吊、光线阴暗看不清现场物体不吊、工件埋在地下不吊、斜拉工件不吊、凌刀物件没有衬垫措施不吊、液体色过满不吊。

第4篇 轮胎式起重机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检查钢丝绳是否有损伤,各紧固螺钉是否松动及皮带松紧程度。

2、作业地面应坚实平整,支脚必须支垫牢靠﹙轮胎必须离开地面﹚,回转半径及有效高度以外5m内不得有障碍物。

3、工作前必须发出信号,空负荷运行5min以上,检查工作机构是否正常,安全装置是否牢靠。

4、起重机驾驶员、起重工必须听从指挥人员指挥,不得各行其是,工作现场只许有一名指挥人员指挥。

5、吊起重物时,应先将重物吊离地面10cm左右,停机检查制动器灵敏性和可靠性以及重物绑扎的牢固程度,确认情况正常后,方可继续工作。

6、经常注意架空电线,工作场地应尽量远离高压网线,如必须在输电线路下作业时,起重臂、吊具、辅具、钢丝绳等与输电线的距离不得小于如下数据:

﹙1)电线路电压1kv以下,最小距离为1.5m。

(2)输电线路电压1-35kv,最小距离为3m。

(3)输电线路电压≥60kv,[0.01(v-50)+3]m.

7、不准让起吊的货物从人的头上、汽车和托盘驾驶室上经过,工作中,任何人不准上下机械,提升物体时,禁止猛起,急转弯和突然制动。

8、吊重行走时,上吊部分应全部制动,吊杆应置于起重机正前上方,起吊量轮胎式不得超过额定起重量的60%、履带式不得超过额定起重量的70%,路面要平整、坚实,防止吊物或起重机与其他任何物体碰撞。

9、任何物件不准长时间滞留空中;起重机满负荷时禁止复合操作;风速大于10m/s时不准起吊任何物体。

10、两台或多台起重机吊运同一重物时钢丝绳应保持垂直,各台起重机升降应同步,各台起重机不得超过各自的额定起重能力。

11、两台或多台起重机联合工作时,起吊重量轮胎式不得超过两台起重机允许起重量之和的75%、履带式不得超过两台起重机允许起重量的70%,每台起重机的负荷不得大于该机允许重量的80%。

12、起重物不得长时间悬在空中,起吊物吊在空中时驾驶员不得离开驾驶室。

13、起升和降下重物时,速度应均匀、平稳,保持机身的稳定,防止重心倾斜,严禁起吊的重物自由下落。

14、从卷筒上放上钢丝绳时,至少要留有5圈,不得放尽。

15、起吊易燃、易爆危险品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无安全措施不得随意起吊。

16、配备必要的灭火器,驾驶室内不得存放易燃品,雨天作业,制动带淋雨打滑时,应停止作业。

17、工作中不准进行任何维修保养工作。

18、夜间工作需有良好的照明。

19、工作完毕后,应将机车停放在坚固的地面上,吊钩收起,各部制动器刹牢,操纵杆放在空挡位置。

20、履带式起重机长途转移工作场地(1km以上)时,必须用平板车拖运;短途转移(1km以内)时,臂杆应降到20-30°,并将吊钩收起。

第5篇 起重工安全环保作业操作规程

1、起重工必须经专门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严禁酒后和无证操作。

2、起重指挥应由技术熟练、懂得起重机械性能的人员担任。指挥时应站在能够照顾到全面工作的地点,所信号应事先统一,并做到准确、洪亮和清楚。

3、所有人员严禁在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停留或行走。

4、起吊物件应使用交互捻制的钢丝绳。钢丝绳如有扭结、变形、断丝、锈蚀等异常现象,应及时降低使用标准或报废。

5、编结绳扣(千斤)应使各股松紧一致,编结部分的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15倍,并且不得短于300mm。用卡子连成绳套时,卡子不得少于3个。

6、作业前必须检查作业环境、吊索具、防护用品。吊装区域无闲杂人员,障碍已排除。吊索具无缺陷,捆绑正确牢固,被吊物与其他物件无连接,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7、大雨、大雪、大雾及风力六级以上(含六级)等恶劣天气,必须停止露天起重吊装作业。严禁在带电的高压线下或一则作业。

8、操作中能及时发现或判断各机构故障,并能采取有效措施。

9、暂停作业时,必须把构件、设备支撑稳定,连接牢固后方可离开现场。

第6篇 分离臂式、立式起重器作业操作规程

1.手压泵油箱注油。取出手压泵,首先旋下回油手柄,再旋下排气阀,从排气阀螺孔处注入20 号机械油,注油量约为油箱容积的4/5 。

2.手压泵打油排气。取下快换接头套上的防尘帽,顶开接头套中单向阀,拧紧回油手柄,将手压泵从锁柄卡圈中拉出并上下按动,活塞开始打油,直至高压橡胶软管中充满油液,气体完全排出为止。

3.将手压泵、高压橡胶软管、起重器相连接,使手压泵位置处于较高点。拧紧回油手柄,上下按动手压泵手柄,使起重器动臂上升15 厘米(空载)。松开回油手柄,使动臂下降。如此反复动作10 次,使管路系统中气体充分排出。

4.将手压泵、高压橡胶管和起重器机构相连接。分别取下快速接头体和高压橡胶软管接头套上的防尘套,向后旋转保险螺母,直至与弹簧卡圈接触,向后滑动滑套,并将接头套插入接头体。使滑套复位,用力拉一下,无滑脱现象,再将保险螺母向前旋进两圈。

5.将连接好的起重器机构放在被起重物的下面,拉直高压橡胶软管(尽量避免弯曲或打结),操作人员即可在距被起重物5 米的范围内进行操作。

6.打开手压泵油箱上的进、排气阀,拧紧回油手柄,拉出伸缩支座,抽出油泵手柄并上下按动,使起重器机构动臂上升。

7.起重任务结束后,打开起重器机构上的截止阀,缓慢旋开手压泵回油手柄,使起重器机构自动回复原位。然后拆下高压橡胶软管,关闭排气阀,推进伸缩支座,锁紧固定螺钉。

8.如需多台起重器接力作业时,可在起重器机构起升到预期高度后,锁紧截止阀,取下高压橡胶软管与起重器机构连接的接头套,迅速连接在另1 台准备好的起重器机构的快换接头体上,即可继续进行起重操作。

9.起升重物时,地基必须坚实,否则应垫以石块或木板。

10.只有将手压泵回油手柄旋紧,才能打压起重。

11.有负荷时,欲使起重器机构动臂复位,则回油手柄不能松得过快,以免油箱中油液喷出。

12.起重器起升重物后,只有在截止阀锁紧的状态下,才可卸下快速接头。打开截止阀起重器起重时,严禁拆卸快速接头。

13.起重器工作时,如果快速接头不会与地面或其它障碍物相碰撞,可将限位螺母退至最后,每次装拆快速接头只须滑动滑套即可(滑套后滑,接头套才能插入接头体;接头套卸下时,也只有滑套后滑方可完成)。若起重器工作时,快速接头可能会碰到地面或其他障碍物,为确保其工作的可靠性,则将接头套插入接头体后,必须把限位螺母向前旋进两圈;拆卸前,也必须先把限位螺母向后旋两圈。

14.起重前,必须将管路中的气体充分排出,快速接头不得漏油,以免影响油泵的工作效率。

15.起重时,切忌超载。应注意观察起重器机构上最大起升高度的色标记线的位置。一旦动臂上的白线露出,应立即停止起升。

16.新购置的液压起重器,使用前必须按其额定能力进行加压试验。在标牌上规定的额定起重量和起升高度下,各主要零件不得有永久变形。重物停留

15 分钟后,动臂下降不得超过2 毫米。当系统油压在50 兆帕时,各部分不准漏油。

17.本起重器不适用于酸碱及有腐蚀性气体的场所工作。使用环境温度以-35 ~+45 ℃为宜。存放时也应避开高温。

第7篇 施工起重作业十不吊规程

施工起重作业'十不吊'

一、超载或吊物重量不清不吊;

二、指挥信号不明确不吊;

三、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衡,可能引起滑动时不吊;

四、被吊物上有人或浮置物时不吊;

五、结构或零部件有影响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损伤时不吊;

六、遇有拉力不清的埋置物件不吊;

七、工作场地昏暗,无法看清场地,被吊物,指挥信号及周围施工人员时不吊;

八、被吊物棱角处与捆绑钢绳间未加衬垫时不吊;

九、歪拉斜吊重物时不吊,钢水包装得过满时不吊;

十、露天作业遇有六级以上大风及大雾等恶劣天气时不吊.

第8篇 起重工起重机司机、指挥信号、挂钩工安全作业规程

1一般规定

1.1起重工必须经专门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严禁酒后作业。

1.2起重工应健康,两眼视力均不得低于1.0,无色盲、听力障碍、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眩晕、突发性昏厥及其他影响起重吊装作业的疾病与生理缺陷。

1.3作业前必须检查作业环境、吊索具、防护用品。吊装区域无闲散人员,障碍已排除。吊索具无缺陷,捆绑正确牢固,被吊物与其他物件无连接。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1.4轮式或履带式起重机作业时必须确定吊装区域,并设警戒标志,必要时派入监护。

1.5大雨、大雪、大雾及风力六级以上(含六级)等恶劣天气,必须停止露天起重吊装作业。严禁在带电的高压线下或一侧作业,。

1.6在高压线垂直或水平方向作业时,必须保持表1所列的最小安全距离。

表1起重机与架空输电导线的最小安全距离

1.7起重机司机、指挥信号、挂钩工必须具备下列操作能力:

1)起重机司机必须熟知下列知识和操作能力:

①所操纵的起重机的构造和技术性能。

②起重机安全技术规程、制度。

③起重量、变幅、起升速度与机械稳定性的关系。

④钢丝绳的类型、鉴别、保养与安全系数的选择。

⑤一般仪表的使用及电气设备常见故障的排除。

⑥钢丝绳接头的穿结(卡接、插接)。

⑦吊装构件重量计算。

⑧操作中能及时发现或判断各机构故障,并能采取有效措施。

⑨制动器突然失效能作紧急处理。

2)指挥信号工必须熟知下列知识和操作能力:

①应掌握所指挥的起重机的技术性能和起重工作性能,能定期配合司机进行检查。能熟练地运用手势、旗语、哨声和通讯设备。

②能看懂一般的建筑结构施工图,能按现场平面布置图和工艺要求指挥起吊、就位构件、材料和设备等。

③掌握常用材料的重要和吊运就位方法及构件重心位置,并能计算非标准构件和材料的重量。

④正确地使用吊具、索具,编插各种规格的钢丝绳。

⑤有防止构件装卸、运输、堆放过程中变形的知识。

⑥掌握起重机最大起重量和各种高度、幅度时的起重量,熟知吊装、起重有关知识。

⑦具备指挥单机、双机或多机作业的指挥能力。

⑧严格执行“十不吊”的原则。即:被吊物重量超过机械性能允许范围:信号不清;吊物下方有人;吊物上站人;埋在地下物;斜拉斜牵物;散物捆绑不牢;立式构件、大模板等不用卡环;零碎物无容器;吊装物重量不明等。

3)挂钩工必须相对固定并熟知下列知识和操作能力:

①必须服从指挥信号的指挥。

②熟练运用手势、旗语、哨声的使用。

③熟悉起重机的技术性能和工作性能。

④熟悉常用材料重量,构件的重心位置及就位方法。

⑤熟悉构件的装卸、运输、堆放的有关知识。

⑥能正确使用吊、索具和各种构件的拴挂方法。

1.8作业时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听从统一指挥。

1.9使用起重机作业时,必须正确选择吊点的位置,合理穿挂索具,试吊。除指挥钩人员外,严禁其他人员进入吊装作业区。

1.10使用两台吊车抬吊大型构件时,吊车性能应一致,单机荷载应合理分配,且不得超过额定荷载的80%。作业时必须统一指挥,动作一致。

2基本操作

2.1穿绳:确定吊物重心,选好挂绳位置。穿绳应用铁钩,不得将手臂伸到吊物下面。吊运棱角坚硬或易滑的吊物,必须加衬垫,用套索。

2.2挂绳:应按顺序挂绳,吊绳不得相互挤压、交叉、扭压、绞拧。一般吊物可用兜挂法,必须保护吊物平衡,对于易滚、易滑或超长货物,宜采用绳索方法,使用卡环锁紧吊绳。

2.3试吊:吊绳套挂牢固,起重机缓慢起升,将吊绳绷紧稍停,起升不得过高。试吊中,指挥信号工、挂钩工、司机必须协调配合。如发现吊物重心偏移或其他物件粘连等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起吊,采取措施并确认安全后方可起吊。

2.4摘绳:落绳、停稳、支稳后方可放松吊绳。对易滚、易滑、易散的吊物,摘绳要用安全钩。挂钩工不得站在吊物上面。如遇不易人工摘绳时,应选用其他机具辅助,严禁攀登吊物及绳索。

2.5抽绳:吊钩应与吊物重心保持垂直,缓慢起绳,不得斜拉、强拉、不得旋转吊臂抽绳。如遇吊绳被压,应立即停止抽绳,可采取提头试吊方法抽绳。吊运易损、易滚、易倒的吊物不得使用起重机抽绳。

2.6吊挂作业应遵守以下规定:

1)兜绳吊挂应保持吊点位置准确、兜绳不偏移、吊物平衡。

2)锁绳吊挂应便于摘绳操作。

3)卡具吊挂时应避免卡具在吊装中被碰撞。

4)扁担吊挂时,吊点应对称于吊物中心。

2.7捆绑作业应遵守以下规定:

1)捆绑必须牢固。

2)吊运集装箱等箱式吊物装车时,应使用捆绑工具将箱体与车连接牢固,并加垫防滑。

3)管材、构件等必须用紧线器紧固。

2.8新起重工具、吊具应按说明书检验,试吊后方可正式使用。

2.9长期不用的超重、吊挂机具,必须进行检验、试吊,确认安全后方可使用。

2.10钢丝绳、套索等的安全系数不得小于8~10。

3三角架(三木搭)吊装

3.1作业前必须按安全技术交底要求选用机具、吊具、绳索及配套材料。

3.2作业前应将作业场地整平、压实。三角架(三木搭)底部应支垫牢固。

3.3三角架顶端绑扎绳以上伸出长度不得小于60cm,捆绑点以下三杆长度应相等并用钢丝绳连接牢固,底部三脚距离相等,且为架高的1/3至2/3。相邻两杆用排木连接,排木间距不得大于1.5m。

3.4吊装作业时必须设专人指挥。试吊时应检查各部件,确认安全后方可正式操作。

3.5移动三角架时必须设专人指挥,由三人以上操作。

4构件及设备的吊装

4.1作业前应检查被吊物、场地、作业空间等,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4.2作业时应缓起、缓转、缓移,并用控制绳保持吊物平稳。

4.3移动构件、设备时,构件、设备必须和拍子连接牢固,保持稳定。道路应坚实平整,作业人员必须听从统一指挥,协调一致。使用卷扬机移动构件或设备时,必须用慢速卷扬机。

4.4码放构件的场地应坚实平整。码放后应支撑牢固、稳定。

4.5吊装大型构件使用千斤顶调整就位时,严禁两端千斤顶同时起落;一端使用两个千斤顶调整就位时,起落速度应一致。

4.6超长型构件运输中,悬出部分不得大于总长的1/4,并应采取防护倾覆措施。

4.7暂停作业时,必须把构件、设备支撑稳定,连接牢固后方可离开现场。

5吊索具

5.1作业时必须根据吊物的重量、体积、形状等选用合适的吊索具。

5.2严禁在吊钩上补焊、打孔。吊钩表面必须保持光滑,不得有裂纹。严禁使用危险断面磨损程度达到原尺寸的10%、钩口开口度尺寸比原尺寸增大15%、扭转变形超过10%、危险断面或颈部产生塑性变形的吊钩。板钩衬套磨损达原尺寸的50%时,应报废衬套。板钩心轴磨损达原尺寸的5%时,应报废心轴。

5.3编插钢丝绳索具宜用6×37的钢丝绳。编插段的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20倍,且不得小于300mm。编插钢丝绳的强度应按原钢丝绳强度的70%计算。

5.4吊索的水平夹角应大于45°。

5.5使用卡环时,严禁卡环侧向受力,起吊前必须检查封闭销是否拧紧。不得使用有裂纹、变形的卡环。严禁用焊补方法修复卡环。

5.6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钢丝绳不得继续使用:

1)在一个节距的断丝数量超过总丝数的10%。

2)出现拧钮死结、死弯、压扁、股松明显、波浪形、钢丝外飞、绳芯挤出以及断股等现象。

3)钢丝绳直径减少7%~10%。

4)钢丝绳表面钢丝磨损或腐蚀程度,达表面钢丝直径的40%以上,或钢丝绳被腐蚀后,表面麻痕清晰可见,整根钢丝绳明显变硬。

5.7使用新购置的吊索具前应检查其合格证,并试吊,确认安全。

第9篇 作业指导书/起重卷扬机工安全规程

起重卷扬机工安全规程

1. 卷扬机操作工在工作前必须检查机件安放益是否妥当牢固,工作场所周围有无障碍。

2. 卷扬机在启动前,必须检查钢丝绳、刹车和机件各部分的电气和机械装置、安全附件、是否齐全和灵敏可靠。

3. 用卷扬机吊运物件时,必须检查工具。索具是否完好。操作人员必须听从专人指挥。

4. 严禁超负荷吊运。不得将吊物在半空中悬挂。吊物下禁止人员逗留或行走。

5. 卷扬机运物吊架不准与载人升降机混合使用。不准乘卷扬机上下。载人在升降机应符合有关安全规定。

6. 卷扬机在升降极限时,卷筒上的钢丝绳应至少保留两圈以上。

7. 工作完毕后,必须将控制开并恢复“0”位,并切断电源。

第10篇 塔式起重机消防作业安全规程

1适用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塔式起重机消防安全的有关规定。

本规程适用于公司塔式起重机作业。

2主要内容

2.1控制盘中的电源线、闸刀开关、保险器和接触器、集电环以及其它电气器件均应有可靠的保护,以防外界杂物或火星落在器件的周围。

2.2禁止用绝缘不合要求的导线和集电环;导线的绝缘和降压变压器的绝缘每个月至少检查一次。

2.3在进行技术维护时,禁止在驾驶室中使用喷灯或手提灯以及其它明火和暗火的装置。

2.4必须经常检查电器设备的温升情况,不得使温升超过规定标准;当发现有烧焦气味或发现有电器设备冒烟情况时,必须立即切断电源并停机检查。

2.5禁止在驾驶室中进行熔焊作业;在非常必要情况下,必须备有完善的消防措施,方可熔悍。

2.6每台塔式起重机都应备有完好的灭火器。

2.7油料以及废棉丝等易燃物品一定要贮存在盖紧的铁皮箱里。

2.8在发生火警时,必须立即切断电控制柜的外接电源或拉开闸刀开关。

2.9当导线和电器件着火时,应用干砂扑灭,或用四氯化碳或二氧化碳干粉灭火器扑灭,切勿用泡沫灭火器来扑灭电器火灾。

2.10冬天,驾驶室采用电炉取暖时,为了预防因电炉高温而酿成的火灾,驾驶室内的地面及墙面均应采用防火石棉板贴面。

第11篇 起重工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起重工作必须由经过专门训练的人员担任,起重工必须取得特种工操作证。要由有经验的人领导,并应统一指挥,统一信号,明确分工,做好安全保护措施。工作前工作负责人应对起重工器具进行全面检查,无问题后方可工作。

(2)起重机械如绞磨、汽车吊、卷扬机、手摇绞车等必须安置平稳可靠,并应设有制动和逆止装置。

(3)当重物调离地面后,工作负责人应再检查各受力部位无异常情况后方可正式起吊。

(4)在起吊牵引过程中,受力钢丝绳的周围、上下方、内角侧和起吊物的下方,严禁有人停留和通过。

(5)起吊物体必须绑牢,物体若有棱角或特别光滑的部分时,在棱角和滑面与绳子接触处应加以包垫。

(6)使用开门滑车,应将开门的钩环扣紧,必要时用绑线扎牢,防止绳索自动跑出。

(7)起重时,在起重机械的滚筒上至少应绕有5圈钢丝绳,拖尾钢丝绳应随时拉紧,并由有经验的人负责。

(8)起重机具应有铭牌标明允许荷重,不得超铭牌使用。无铭牌或自造的起重机具,必须经试验合格后方准使用。

(9)起重钢丝绳的安全系数应符合规定,用于固定起重设备为3.5用于人力起重为4.5用于机械起重为5~6;用于绑扎起重物为10;用于供人升降用为14

(10)起重工器具应妥善保管,定期检查试验,钢丝绳应定期浸油,发现有断丝、断股或损伤严重,不准使用。

(11)利用汽车拖拉机等牵引地线或起重搬运物件时,应在汽车拖拉机司机处设置指挥司机的信号传递员。

(12)绳索在使用前必须仔细检查,所承受的荷重不准超过规定:麻绳、棕绳或棉纱绳,用作一般荷重吊绳时,按其截面10n/mm2计算,用作捆绑时按5n/mm2计算,在受潮湿状态下,允许荷重减少一半。涂沥青的纤维绳应按降低20%使用。

(13)利用钢钎做地锚时,应检查锤把、锤头及钢钎子,打锤人应站在扶钎人的侧面。严禁站在对面,并不准戴手套;扶钎人应戴安全帽。钎头有开花现象时,应更换修理。

第12篇 轮胎式龙门起重机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条认真执行《一般安全守则》。

第二条作业前:

1、检查作业环境,排除障碍物,取出轮胎下的木楔,放在存放架上。

2、切断起动加热电源和外接电源。

3、起动发动机,检查发电机工作状态,确认正常。

4、进行空车试验,确认升降、行走装置运转正常有效。

5、确认安全防护装置齐全有效方可作业。

第三条作业中:

1、按顺序操作各手柄和开关按钮起动设备,吊箱时,吊具在集装箱上就位后,先将吊具转锁开关关闭(见指示灯显示)后,再动起升手柄,开始用点动方式,当确认转锁挂牢后,再逐渐加速起升;放箱时,操作程序相同,转锁动作相反,灯光显示不同。

2、起吊箱要慢、落放箱要稳、准,严禁骤起骤停。

3、小车行走要稳,起吊高度要足,避免碰撞;大车行走要鸣警报,注意了望前方通道。

4、严禁吊起集装箱在人员或牵引车驾驶室上方移动或停留。

5、起重机跨距范围内不准行人和非作业车辆停留,否则不准作业。

6、驾驶室外机车上不准站人。

7、风速≥20m/s时,不准作业。特殊情况必须作业要由主管经理批准并制定防风措施。

8、作业中出现故障或断电时,应将手柄和开关按钮回零位,司机要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

第三条作业后:

1、将吊具提升到最高位置,各操作手柄回零位,关闭各控制系统。

2、机车应停在规定位置,轮胎前后下好木楔。

第四条上下机注意事项:

1、精神要集中,抓牢扶手,逐级上下。

2、所带物品,工具应放在工具袋内背好。较重的物品要用绳子提放,严禁抛掷工具和物品。

3、作业中,严禁一切人员上下起重机,如确需上下起重机,必须通知司机,待司机停止作业,将车停稳后方可上下。

起重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十二篇)

1、所有起重设备、绳索、滑轮、卸扣、绳卡等必须具有合格证或质量证明书和使用说明书。作业前应按有关标准认真进行检查,确认符合要求后方可使用。2、使用吊车进行吊装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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