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电瓶车司机安全规程
1、驾驶员必须由劳动、技安部门审核、批准,经体检,训练和考试合格者,发给操作证后方准驾驶车辆。驾驶员有权制止其他人员动用车辆,严禁非司机开车。
2、驾驶员必须经常注意维护保养车辆及时润滑、加油。开车前要检查刹车、喇叭、转向、灯光等装置是否齐全完好,每周大检查一次。发现问题立即修理,不准开带病车。
3、驾驶员不准酒后开车,行驶中精神要集中,不准吸烟、饮食和闲谈。
4、电瓶车严禁出厂行驶,在厂区内必须按规定路线靠右侧行驶,行驶速度规定:
(1)道路宽直,视线良好,在保证安全的条件下,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0公里。
(2)通过路口、转弯、狭路、交会车、行人众多、雨、雪、雾天,最高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并注意鸣笛,做到“一看,二慢,三通过”不准争道抢行。
5、进出厂房大门,在车间、仓库内行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3公里,并注意鸣笛。
6、电瓶车驾驶室只准乘两人(包括司机)无扶手或拦板的车厢严禁载人,装运物件车上严禁载人。行驶中任何人不准爬上,跳下。电瓶车严禁带小孩。
7、装运物件左右不得超过去时0.5米;高度从地面算起不得超过2米;长度前后各不得超过车身1米。超出部分不得触及地面,严禁超负荷运载。
8、凡需载运超宽,超高、超长、超重物件时,必须有单位主管安全负责人,随车负责安全监护,时速不得超过3公里,车上严禁载人,(除司机外)。
9、装运物件必须放置平稳,容易滚动和大件物品必须捆扎牢固。
10、工作完毕后,必须将车停放在指定地点,取下钥匙,保养和清扫车辆。
第2篇 蒸汽和电瓶车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1、操作者必须掌握机车结构、性能,熟悉铁路运输规程及铁路行车人员一般安全规定,经考试合格,凭证驾驶,不准光背赤脚操作。
2、出车前必须检查信号、刹车装置、油料、压力表、照明器具、缓冲装置等重要部件是否良好,安全阀应做到定期校验,确保灵活有效。如有不良,排除后才能出车。灭火器材必须完整有效。
3、出车前,人员必须齐全,各守职责。行车时精神要集中,加强了望。要正确识别情况,掌握速度,不得估计揣测运行。认真执行呼唤应答制度。及时观察各种仪表,未确认信号或旗语之前或发现铁路上有障碍物或施工时,必须采取措施停车检查、联系,确认道路良好无阻时,方可通行。
4、调车作业时,车辆必须停抛,然后将风门关闭,风管折开,并可提钩,并将刹车上紧,防止车皮溜滑。电瓶机车牵引列车时,调车员必须监守岗位,协助随时停车。
5、起动、挂钩、提钩、终点和进出车间必须缓慢,要看清信号,情况不明不准启动。
6、付司机操作机车时,必须在司机的指导下进行,同时,司机应对行车安全负责。在司机缺勤,当值班调度指定付司机代务 时,其作业中应对安全负责。
7、机车行驶中,禁止机务人员到司机外室做检修机车或其它工作(扒煤除外),乘务人员有权拒绝非作业人员登乘机车,严禁任何人跳车爬车,乘务人员禁止飞乘飞降。
8、在曲线、道口、厂大门、车马人繁杂区域,应及时鸣笛,严密注意信号及线路周围情况,此时,一般不得加煤进行其它作业、活动,时刻准备采取有效停车措施。
9、机车放水或向缸内注水,开风泵、开放气筒排水阀时,应弄清周围无人方可进行,清放炉灰必须在指定地点。
10、机车作业结束时,必须停留在线路示标内,方可关闭气门,插好止销,手把位于中心。应用放气缸排气阀,小闸放在自动装置上,并放铁楔对车轮制动。
11、严格执行接班制度,交代机车各部位运转状态,并作好记录。
第3篇 作业指导书/电瓶车司机安全规程
电瓶车司机安全规程
1. 驾驶员必须由劳动、技安部门审核、批准,经体检,训练和考试合格者,发给操作证后方准驾驶车辆。驾驶员有权制止其他人员动用车辆,严禁非司机开车。
2. 驾驶员必须经常注意维护保养车辆及时润滑、加油。开车前要检查刹车、喇叭、转向、灯光等装置是否齐全完好,每周大检查一次。发现问题立即修理,不准开带病车。
3. 驾驶员不准酒后开车,行驶中精神要集中,不准吸烟、饮食和闲谈。
4. 电瓶车严禁出厂行驶,在厂区内必须按规定路线靠右侧行驶,行驶速度规定:
(1) 道路宽直,视线良好,在保证安全的条件下,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0公里。
(2) 通过路口、转弯、狭路、交会车、行人众多、雨、雪、雾天,最高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并注意鸣笛,做到“一看,二慢,三通过”不准争道抢行。
5. 进出厂房大门,在车间、仓库内行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3公里,并注意鸣笛。
6. 电瓶车驾驶室只准乘两人(包括司机)无扶手或拦板的车厢严禁载人,装运物件车上严禁载人。行驶中任何人不准爬上,跳下。电瓶车严禁带小孩。
7. 装运物件左右不得超过去时0.5米;高度从地面算起不得超过2米;长度前后各不得超过车身1米。超出部分不得触及地面,严禁超负荷运载。
8. 凡需载运超宽,超高、超长、超重物件时,必须有单位主管安全负责人,随车负责安全监护,时速不得超过3公里,车上严禁载人,(除司机外)。
9. 装运物件必须放置平稳,容易滚动和大件物品必须捆扎牢固。
10. 工作完毕后,必须将车停放在指定地点,取下钥匙,保养和清扫车辆。
第4篇 作业指导书电瓶车司机安全规程
电瓶车司机安全规程
1. 驾驶员必须由劳动、技安部门审核、批准,经体检,训练和考试合格者,发给操作证后方准驾驶车辆。驾驶员有权制止其他人员动用车辆,严禁非司机开车。
2. 驾驶员必须经常注意维护保养车辆及时润滑、加油。开车前要检查刹车、喇叭、转向、灯光等装置是否齐全完好,每周大检查一次。发现问题立即修理,不准开带病车。
3. 驾驶员不准酒后开车,行驶中精神要集中,不准吸烟、饮食和闲谈。
4. 电瓶车严禁出厂行驶,在厂区内必须按规定路线靠右侧行驶,行驶速度规定:
(1) 道路宽直,视线良好,在保证安全的条件下,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0公里。
(2) 通过路口、转弯、狭路、交会车、行人众多、雨、雪、雾天,最高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并注意鸣笛,做到“一看,二慢,三通过”不准争道抢行。
5. 进出厂房大门,在车间、仓库内行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3公里,并注意鸣笛。
6. 电瓶车驾驶室只准乘两人(包括司机)无扶手或拦板的车厢严禁载人,装运物件车上严禁载人。行驶中任何人不准爬上,跳下。电瓶车严禁带小孩。
7. 装运物件左右不得超过去时0.5米;高度从地面算起不得超过2米;长度前后各不得超过车身1米。超出部分不得触及地面,严禁超负荷运载。
8. 凡需载运超宽,超高、超长、超重物件时,必须有单位主管安全负责人,随车负责安全监护,时速不得超过3公里,车上严禁载人,(除司机外)。
9. 装运物件必须放置平稳,容易滚动和大件物品必须捆扎牢固。
10. 工作完毕后,必须将车停放在指定地点,取下钥匙,保养和清扫车辆。
第5篇 电瓶车司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电瓶车应由专人驾驶,驾驶员必须经过训练和考试合格,并持有驾驶证,严禁无证人员驾驶车辆。
2开车前应检查刹车、喇叭、转向器灯光等装置是否齐全完好,上述零件有毛病的电瓶车,严禁使用,充电瓶时,应遵守充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3行驶时应遵守交通管理规则和有关安全规定,厂区道路时速10公里以下,不准随意超车,进出车间、仓库、拐弯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
4电瓶车必须注明载重量,不得超重、超长、超宽,长不得伸出车身后0.8米,宽不得超过底盘两侧各0.5米,高不得高于地面2.5米。
5电瓶车驾驶室内严禁超员,车辆在行驶中,禁止任何人爬上跳下。
6电瓶车通过铁路口和十字口时,要做到“一看、二慢、三通过”不准强行通过。
7电瓶车严禁乘坐其它人员。
8有以下情况电瓶车严禁行驶:
a.机床、管道、炉子和其它设备少于0.5公尺处。
b.不能保证适当行驶的阻塞地方及狭窄车道。
c.不好的道路和照明不足的道路。
9行车前和出入门、拐弯、倒车,应先鸣喇叭,行驶中思想要集中,不准与人闲谈和吸烟,司机饮酒后严禁开车。
10工作完毕后将车停在指定地点,电闸拉掉,整理好车上的卫生工作。
第6篇 电瓶车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1、电瓶车应由专人驾驶。驾驶员必须经过训练和考试合格,并持有驾驶证,禁止无证人员动用。
2、开车前应检查刹车、喇叭、转向机、灯光等装置是否齐全完好。不完好不准开车。充电瓶时应遵守充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3、行使时应遵守交通管理规则和有关安全规定。厂区道路时速10公里以下,不准随意超车。进出车间、仓库、拐弯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车间、库房内时速不得超过3公里。
4、装运物品不得超重、超长、超宽、超高。滚动物品必须绑扎牢固。
5、把式电瓶车,司机应在后方驾驶。如有拖挂车或影响视线而必须在前面驾驶前,不得超过一档行车。
6、电瓶车驾驶室不准超额坐人,无扶手或栏板的车厢严禁载人。车辆在行使中,禁止任何人爬上、跳下。
7、电瓶车通过铁道口和十字路口时,要做到“一看、二慢、三通过”。不准强行超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