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手拉葫芦安全规程
1、悬挂葫芦的构架必须牢固可靠,工作时葫芦挂钩、销子、链条刹车装置必须保持完好。
2、不准超负荷使用。
3、起吊物件时,除操作葫芦的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靠近被起吊物件。
4、起吊物件必须捆扎牢靠,吊具吊索应在允许负荷范围。
5、用二个葫芦抬吊一物件时,两端绳应相距一定距离,使重量均匀分担,操作人员动作要协调一致并由专人统一指挥。
6、放下物件时,必须缓缓轻放,不允许自由落下。
第2篇 手拉葫芦安全使用规程
1工作前要检查铁链是否有损坏之处,保险闸是否灵活好用,吊钩及其它部件,必须经过详细检查。
2作业时禁止用手坚实握铁链,以防保险闸失灵,发生人身事故。
3使用手拉葫芦不能用力太大,一吨重的拉力不能超过一个人的重量,三吨的不能超过四个人,如按此规定不能拉动链子时,应停止工作,处理后再使用。
4手拉葫芦悬挂时,一定要挂牢,悬挂的地方,一定要坚固可靠,上边横梁要有足够的承载能力。
第3篇 手拉葫芦使用安全操作规程
手拉葫芦是一种以链条(通常用圆环链)作为它的起重柔性件的手动起重工具,其手拉链为环链。该产品特点是自重轻、体积小、搬运方便,可以垂直提升重物,也可以横拉重物,使用范围很广。标准起重量为0.5—20t。
手拉葫芦使用前应检查性能合格证。起吊重物前应该对重量是否小于或等于手拉葫芦的额定起重能力,不允许超负荷载起吊重物。同时应确认悬挂手拉葫芦的支承强度,看是否能随起吊的重量。吊钩起升时,链条不应绞扭,如发现操作力变大,应停止使用,检查原因,排除后再行使用。用几台手拉葫芦同时起吊一件重物时,应通过计算,确定各台手拉葫芦的承载能力,并由一人指挥同步起升。在起升的重物下禁止站人或通过人。
传动齿轮及承载链条、驱动链条应该经常注意维护、防止生锈,以减小阻力。使用时不应乱扔乱抛,以免损坏零件。链条不能受硬物压碰,以免划伤或变形。暂时不用的手拉葫芦,应将转动零件涂防锈油,并保存在干燥处。
如果发现传动齿轮有裂纹,断齿或齿面磨损在原齿厚的30%,齿轮应予报废。链条发生塑性变形,其伸长量达原长的5%,或者发生卡链现象,链环直径磨损到原直径10%应报废。制动片不能达到要求的制动力矩,吊钩损坏到达规定的报废标准时均应更换。
第4篇 防爆手拉葫芦安全操作规程
防爆手拉葫芦安全操作规程由全国起重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确保终端客户在使用时的安全,避免错误使用工具造成重大损失。
1、起吊前的检查
2、各机件必须完好无损传动部分及起重链条润滑良好空运转正常
3、防爆手拉葫芦不允许用吊钩钩尖钩挂重物
4、起重链条不得扭转和打结双行链手拉葫芦的下吊钩组件不得翻转
5、防爆手拉葫芦吊钩应在重物重心的铅垂线上严防重物倾斜翻转
6、操作时应首先试吊当重物离地后如运转正常制动可靠方可继续起吊
7、作业时操作者不得站在重物上面操作也不得将重物吊起后停留在空中而离开现场。
第5篇 环链手拉葫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①起重链条及手拉链条不应有错扭现象,以免在起吊重物时链条卡死在链轮中,影响正常工作。
②葫芦的吊挂必须牢靠,不得有吊钩歪斜及将重物吊在圆钩尖端等不良现象,其他葫芦也是一样,如手扳葫芦等。
③在起吊重物前应估计一下重量是否超出手拉葫芦的额定载荷,切勿超载使用。
④无论是在倾斜或水平方向使用拉链,拉链的方向应与手链轮方向一致,不要在与手链轮不同平面内斜向拽动手链条,以免发生手拉链卡住或脱链现象。
⑤如果操作者发现拉不动拉链时,切不可猛拉,更不能增加人员,应立即停止使用拉链。
⑥在起吊过程中,无论重物上升或下降,拽动手拉链时,用力应均匀缓和,不要用力过猛,以免链条跳动脱出链轮或卡环。
⑦在起吊过程中,无论重物上升或下降,严禁有人在重物下面做任何工作或行走,以免发生人身事故。其他葫芦都是一样的操作程序,如电动葫芦,气动葫芦。
第6篇 手拉葫芦安全检验技术操作规程
1吊钩应无裂纹、严重变形和磨损。
2链条应无裂纹、严重变形和磨损。
3起重链条的销子应牢固。
4手拉链条无掉链和滑链现象。
5起重链条无扭结现象。
6轮轴及制动器安全可靠。
7各传动部分应灵活。
8吊挂手拉葫芦的绳索及支架、横梁应牢固可靠。
9使用时,应先慢慢起升,待起重链条销张紧后,检查各部位应无异常,并试验摩擦片、棘轮、制动器的自锁(刹车)功能是否可靠,然后方可操作。
10倾斜或水平使用时,要注意调整拉链方向,使之顺应链轮方向,防止拉链脱槽或卡链。水平使用时,还应在拉链入口处加垫承托链条。
11起吊前核实重物重量,不得超载使用。
12拉链时应均匀加力,不得猛拉。拉链人数根据葫芦的起重能力决定,起重量在2t以下的只用1人拉链即可,起重量大于2t的可用2人拉链,如在规定人数内拉不动链条时,应查明原因,排除故障,不可增人猛拉,以免拉断链条,造成事故。
13起吊重物过程中,如需将重物在空中悬停一段时间,应将手拉链拴在起重链上,防止自锁机构失灵。
14每年应用煤油清洗机件,转动部分要经常加油润滑,但切勿将润滑油渗进摩擦片造成自锁机构失灵。
15清洗、检修后的葫芦应进行空载和载荷试验。
16葫芦应存放在干燥处,防止受潮、生锈、腐蚀。
第7篇 手拉葫芦安全操作规程
1 适用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手拉葫芦安全操作的有关规定。
本规程适用于公司手拉葫芦作业。
2 主要内容
2.1倒链的链轮盘、倒卡。链条,如有变形和扭曲,严禁使用。
2.2操作时,不准站在倒链正下方。
2.3重物需要在空间停留时间较长时,要将小链栓在大链上。
第8篇 倒链手拉葫芦安全操作规程
1、倒链使用前应仔细检查吊钩、链条及轮轴是否有损伤、传动部分是否灵活;拴上重物后,先慢慢拉动链条,等起重链条受力后再检查一次,看齿轮啮合是否妥当,链条自锁装置不否起作用。确认各部分情况良好后,方可继续工作。
2、倒链在使用中不得超过额定的起重量,在-10℃以下使用时,只能以额定起重量之半进行工作。
3、手拉动链条时,就均匀和缓,不得猛拉。不得在与链轮不同平面内进行动,以免造成跳链、卡环现象。
4、如起衙量不明或构件重量不详时,只要一上可以拉动,就可继续工作。如一个人拉不动,应检查原因,不宜几人猛拉,以免发生事故。
5、齿轮部分应经常加油润滑,棘爪、棘轮和棘爪弹簧应经常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予以更换,防止动失灵使重物自坠。
第9篇 手拉葫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 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手拉葫芦安全操作的内容与要求。
本规程适用于青岛港(集团)董家口分公司各单位手拉葫芦的使用人员。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规程引用了青岛港(集团)《职工通用安全守则》;《手拉葫芦使用说明书》的相关内容。
3 内容及要求
3.1 作业前
3.1.1 检查使用的手拉葫芦的负荷量是否满足使用要求,严禁超负荷使用。
3.1.2 用手拉葫芦吊拉物件时,应悬挂在利于吊拉的安全位置并栓挂牢固。
3.1.3 链环有断痕、裂纹、变形及腐蚀严重的手拉葫芦、严禁使用。
3.2 作业中
3.2.1 使用时先慢慢将吊链抻紧,待吊链吃劲后,必须对手拉葫芦各部件进行严格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继续使用。
3.2.2 使用手拉葫芦严禁超负荷。
3.2.3 拉链时,用力要均匀,拉不动时不准强拉,应倒链后再试拉,确实拉不动应停止使用更换新手拉葫芦。使用中不准使吊链扭劲。
3.2.4 吊起物体后,如需暂时将物体悬吊空中时,应将拉链封住,但手拉葫芦不宜长时间受力。
3.2.5 使用中不得接触对手拉葫芦有腐蚀作用的化学介质和杂物。
3.2.6 使用中,吊起的物体底下不准有人,操作人应将脚闪离一定的安全距离,一般以不少于吊起的物体外缘30厘米为宜。
3.3 作业后
3.3.1 将手拉葫芦吊链、拉链理顺好,分类摆放到专置架上。
3.3.2 手拉葫芦应经常进行维护保养,不用时应妥善保管。
第10篇 手拉葫芦倒链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 目的
为了规范炼轧厂线棒保障作业区手拉葫芦的正确操作及安全使用,特制订本规程。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炼轧厂线棒保障作业区手拉葫芦的使用和维护
3 工作内容及要求
3.1使用前必须检查葫芦的挂钩、销子、拉链、制动等装置是否完好,悬挂葫芦的构架是否牢固可靠。 传动及刹车装置是否良好。吊钩、链轮、倒卡等有变形时,以及链条直径磨损量达15%时,严禁使用。
3.2起吊重物时,必须了解周围环境,掌握起吊高度,明确起吊物的位移方向,不准超负荷使用葫芦,起吊时,手不准握在起重链与物件之间,不得与周围设备发生碰撞。
3.3吊装重物时,必须了解被吊物的重量,选择合适的钢丝绳和倒链,不允许用麻绳代替钢丝绳。
3.4起吊物件时,除操作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靠近被起吊的物件。
3.5起吊物件时,必须将被吊物件捆绑牢固可靠,吊具、吊索应在允许负荷范围内,挂钩位置要正确,禁止斜拉歪拽。
3.6用两个葫芦同时起吊同一物件时,重物的重量应不大于每台倒链的允许起重量。必须有专人指挥,负荷应均匀分担,操作人员动作要协调一致。
3.7手拉葫芦(倒链)的起重链不得打扭,并且不得拆成单股使用。
3.8手拉葫芦(倒链)的刹车片严防沾染油脂。
3.9手拉葫芦(倒链)不得超负荷使用,起重能力在5t以下的允许1人拉链,起重能力在5t以上的允许两人拉链,不得随意增加人数猛拉,操作时,人不得站在倒链的正下方。
3.10吊起的重物如需在空中停留较长时间时,应将手拉链拴在起重链上,并在重物上加设保险绳,以防止自锁装置意外失灵。
3.11手拉葫芦(倒链)在使用中如发生卡链情况,应将重物垫好后方可进行检修。
3.12放下物件时,必须缓慢轻放,不允许自由落下。
3.13操作人员必须遵守起重工安全操作规程及“十不吊”安全规定。
3.14 定期对所用的倒链、滑轮、钢丝绳等起重工具进行保养和检查。
3.15工作完毕应及时擦试设备,保证设备处于完好状态。
3.16手拉葫芦应在干燥、清洁没有腐蚀的地方放置。
第11篇 手拉葫芦拉滑子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目的:为确保使用手拉葫芦作业安全,规范操作行为制定本规程。
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公司各单位维修作业点,从事使用手拉葫芦作业的操作人员。
1作业前:
1.1 检查使用的手拉葫芦的负荷量是否满足使用要求,严禁超负荷使用.
1.2 用手拉葫芦吊拉物件时,应悬挂在利于吊拉的安全位置并栓挂牢固。
2作业中:
9.2.1使用时先慢慢将吊链抻紧,待吊链吃劲后,必须对手拉葫芦各部件进行严格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继续使用。
2.2 使用手拉葫芦严禁超负荷。
2.3 拉链时,用力要均匀,拉不动时不准强拉,应倒链后再试拉,确实拉不动应停止使用更换新手拉葫芦。使用中不准使吊链扭劲。
2.4 吊起物体后,如需暂时将物体悬吊空中时,应将拉链封住,但手拉葫芦不宜长时间受力。
2.5 链环有断痕、裂纹、变形及腐蚀严重的手拉葫芦、严禁使用。
2.6 使用中不得接触对手拉葫芦有腐蚀作用的化学介质和杂物。
2.7 使用中,吊起的物体底下不准有人,操作人应将脚闪离一定的安全距离,一般以不少于吊起的物体外缘30厘米为宜。
3作业后:
手拉葫芦应经常进行维护保养,不用时应妥善保管。
第12篇 手拉葫芦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①悬挂葫芦的构架必须牢固可靠。悬挂支承点的承载能力应与起重能力相适应。
②工作时葫芦的挂钩、销子、链条、刹车等装置必须保持完好。
③起吊用的葫芦、吊索,不准超负荷使用。
④起吊物件时,应注意周围环境和附近的人员,以防弹击伤人。操作前,必须试吊。面周额
⑤起吊的物件必须捆缚牢固可靠。吊具、吊索应在允许负荷范围,严禁在吊物件下站人或近距离行走。
⑥用两个或两个以上葫芦同时起吊一物件时,必须由专人指挥。负荷应均匀分担,操作人员动作要协调一致。
⑦放下物件时,必须缓慢、轻放,不允许自由落下。制动装置失灵,严禁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