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行灯安全使用规程
(1)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伏。在潮湿场所及塔罐等金属容器内,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伏。
(2)安全电压由双圈变压器供给,不准用自耦变压器或串联电阻降压供电。
(3)在中性点接地系统中,变压器外壳必须接零,同时为防止火灾和爆炸以及高压串入低变压器低压边一端必须接零。对中性点不接地系统,变压器外壳必须接地。
(4)为防止短路事故,行灯变压器原副边均应装设熔断器。
(5)进入易燃、易爆场所及使用挥发性强的液体时,必须使用防爆式行灯。
(6)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将行灯变压器带入炉膛或金属容器等内部使用。
(7)行灯变压器严禁超负荷使用。
第2篇 行灯行灯变压器安全操作规程
1、使用行灯,必须保证绝缘良好。使用前要进行检查,以防漏电。
2、行灯的供电必须是安全电压(小于50伏),使用前要仔细检查,防止误插入220伏电源。
3、对于金属容器内或潮湿触电危险较大的环境,应使用24伏以下的安全电压。
4、行灯灯泡部分必须装设网罩,手柄不得破裂,电线中间应无接头。插头、插座应完好。
5、行灯电源线及接线柱部分不应有裸露部分。
6、电源线不能放在有尖硬物体的地方;不得浸泡在水或油污中。
7、行灯变压器应定期校验,并粘贴合格证,超过有效期禁止使用。
第3篇 行灯和行灯变压器安全操作规程
1、使用行灯,必须保证绝缘良好。使用前要进行检查,以防漏电。
2、行灯的供电必须是安全电压(小于50伏),使用前要仔细检查,防止误插入220伏电源。
3、对于金属容器内或潮湿触电危险较大的环境,应使用24伏以下的安全电压。
4、行灯灯泡部分必须装设网罩,手柄不得破裂,电线中间应无接头。插头、插座应完好。
5、行灯电源线及接线柱部分不应有裸露部分。
6、电源线不能放在有尖硬物体的地方;不得浸泡在水或油污中。
7、行灯变压器应定期校验,并粘贴合格证,超过有效期禁止使用。
第4篇 行灯操作工安全操作规程
1、使用行灯,必须绝缘良好。用前要进行检查,以防触电。
2、行灯的供电必须是安全电压(小于50伏),使用前要进行检查。防止误插入220伏电源。其变电器应采用隔离变压器,不得接用自偶式等不合安全要求的变压器供电。对于金属容器内或潮湿触电危险较大的环境,应使用24伏以下的安全电压。
3、使用行灯必须在灯泡部分装有网罩,手柄把不得破裂、老化,电线中间应无接头。插头、插座应完好,不得用手将线头直接插入插座内。
4、行灯电源线及接线柱部分应符合安全规定,不应有电气裸露。电源线不应置放在有坚硬、棱角的地方;不得浸泡在水中、油污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