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塔吊安全装置规程
塔吊 -塔吊安全装置
操作规程
1.使用前,应检查各金属结构部件和外观情况完好,空载运转时声音正常,重载试验制动可靠,各安全限位和保护装置齐全完好,动作灵敏可靠,方可作业。
2.操作各控制器时,应依次逐步操作,严禁越挡操作。在变换运转方向时,应将操作手柄归零,待电机停止转动后再换向操作,力求平稳,严禁急开急停。
3.设备在运行中,如发现机械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检查,待故障排除后方可进行运行。
4.严格持证上岗,严禁酒后作业,严禁以行程开关代替停车操作,严禁违章作业和擅离工作岗位或把机器交给他人驾驶。
5.装运重物时,应先离开地面一定距离,检查制动可靠后方可继续进行。
6.坚持'十'不吊。作业完毕,应断电锁箱,搞好机械的'十字'作业工作。十不吊的内容如下:
(1)、斜吊不吊
(2)、超载不吊
(3)、散装物装得太满或捆扎不牢不吊
(4)、吊物边缘无防护措施不吊
(5)、吊物上站人不吊
(6)、指挥信号不明不吊
(7)、埋在地下的构件不吊
(8)、安全装置失灵不吊
(9)、光线阴暗看不清吊物不吊
(10)、六级以上强风不吊
一、塔吊操作安全要求
(1)塔吊司机和信号人员,必须经专门培训,由有关部门发给合格证,而且注意司机所学习塔型是否与实际操作的塔型一致。
(2)实行专人专机管理,机长负责制,严格交接班制度。
(3)新安装的或经大修后的塔吊,必须按说明书要求进行整机试机运转。
(4)塔吊距架空输电线路应保持安全距离。
(5)司机室内应配备适用的灭火器材。
二、塔吊的保险装置
(1)吊钩保险装置:防止在吊钩上的吊索,由吊钩上自动滑脱的保险装置。即在钩头开口处安装一压紧弹簧片,将开口封闭,此弹簧片只能往下压开,放入吊索后不能向上翻出,可防止吊索自动脱落。
(2)卷筒保险装置:防止钢丝绳因缠绕不当越出卷筒之外造成事故的有效措施。其作法不一,主要是在卷筒外焊接一个钢筋笼罩,限制钢丝绳只能在卷筒范围内移动。
(3)固定式基础:挖坑槽深为600mm,在灰土上浇混凝土,表面平整,有防水和接地保护措施。
三、塔吊接地安全防护
安装塔机不得采用铝导体和螺纹钢作接地体或地下接地线。用螺栓连接的导线必须有一个端头。接地主要由以下三种方式:
1.接地体采用正规的接地桩,或33*4.5长的1.5m的钢管,或者70*70长的1.5m的角钢。
2.接地板用钢板,或者其他可延金属板制作,面积为1平方米。立埋距地面1.5m的深处。
3.截面不小于28毫米,的铜导体或者截面不小于50毫米的钢导体埋于线槽内,其埋入长度由接地电阻情况决定。
在上述三种方式中,接地体引出铜导线截面积应不小于25,若土壤导电不良,可在土中埋入氯化钠(食盐)。然后灌水。对于行走式塔吊,每根钢轨必须接地,两根轨道间应用导线连接。两节钢轨之间也应进行电气连接,接地电阻不大于4。
第2篇 塔吊安装调度工安全操作规程
1、掌握空中作业的常识,遵守高空作业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工作严禁喝酒及打闹开玩笑。
3、不准穿硬底及带后跟的高跟鞋,一律穿软底胶鞋。
4、操作者必须戴安全帽及系安全带,对应使用的工具,物品必须装在工具袋中挂在架上或背在身上,工具使用后端应系安全绳,以免掉落伤人。
5、地面辅助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与安装垂直坠落区域保持一定距离,并随时注意空中情况,以免出现砸伤事故。
6、安装人员在作业时应及时将安装件的质量情况及时报告给现场负责人,以防因焊件变形及材质脆裂出现安全事故。
7、塔机试车人员必须遵守塔吊司机安全操作规程并熟悉设备性能,经考核后方允许操作。
8、试车时,在规定范围内严格按试车大纲的规定进行,不得拖带重物,冬季试重时应将试重物先移动后起吊。
9、全高度起升时要密切注视起升高度,以防限制器失灵造成事故发生。
10、全程变幅要注意行程端点,限制器未整定前不能操作。
11、每运转20小时,检查绳索、螺栓、销轴等紧固联接件的状态,消除安装隐患。
12、做好安装试车记录。
第3篇 塔吊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塔吊安全操作规程:
1、塔吊作业时应有足够的工作场地,起重臂杆起落及回转半径内无障碍物,夜间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设备。
2、塔吊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位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完整、灵敏
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和拆除。严禁用限位装置代替操作机构进行停机。
3、操作前必须对工作现场周围环境、行驶道路、架空电线、建筑物以及构件重量和分布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
4、塔吊的作业人员和指挥人员必须密切配合,指挥人员必须熟悉所指挥机械性能,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指挥人员的信号,如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操作人员可拒绝执行。如果由于指挥失误而造成事故,应由指挥人负责。
5、操作室远离地面、指挥发生困难时,可设高处、地面两个指挥人员,或采用有效联系办法进行指挥。
6、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暂停作业。
7、起重作业时,重物下方不得有人员停留或通行。严禁用塔吊机吊运人员。
8、严禁使用塔吊进行斜吊、斜拉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结在地面上的重物,施工现场的混凝土构件或模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起重机必须按规定的起重性能作业,不得超负荷和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件。
9、起吊重物时应绑扎平稳和牢固,不得在重物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零星物件或物品必须用吊笼或钢丝绳绑扎牢固后起吊。绑扎钢丝绳与物件的夹角不得小于30度。
10、起吊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时、应先将重物吊起离地面20-50厘米停机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制动器的可靠性、重物的平稳性、绑扎的牢固性。
11、起重机提升和降落速度要均匀,严禁忽快忽慢和突然制动。左右回转动作要平稳。当回转未停稳前不得作反向动作。
12、起重机使用的钢丝绳应有制造厂技术证明文件作为使用依据,如无证件时应经过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卷筒上钢丝绳应连接牢固、排列整齐、不得扭结、变形,所有钢丝绳不得有接头。
13、工作完毕后,起重臂转到顺风方向,并将吊钩开到离臂杆顶端处2-3米位置。
塔吊操作安全技术交底:
1、塔吊司机和信号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2、司机应熟悉塔吊机械性能和说明书,遵守说明书中的要求。
3、司机得到指挥人员明确的信号方可开始操作,动作前先鸣铃示意,如发现信号不清,不要随意操作。
4、塔吊每班应有二名司机,一名司机操作,另一名司机地面监护,防止发生意外。
5、当挂好钢丝绳索具,起升吊钩钢丝绳绷紧时,操作人员要立即远离吊重物,更不能站在起重臂的下方,防止重物坠落、臂杆塌落伤人。
6、起吊在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时,严禁降落臂杆或同时进行两个动作。
7、起吊重物严禁自由下落,重物下落应用手刹或脚刹控制缓慢下降。
8、起重臂改变仰角时,必须空载运行,变幅时不能同时做其他动作。
9、禁止做快速回转,防止回转过快造成物件就位困难和重物离心力过大发生危险。
10、操作中要听从指挥人员的信号。信号不明或可能引起事故时,应暂停操作。
11、起吊时起重臂下不得有人停留和行走,起重臂、物件必须与架空电线保持安全距离。
12、起吊物件应拉溜绳,速度要均匀,禁止突然制动和变换方向,平移应高出障碍物0.5m以上,下落应低速轻放,防止倾倒。
13、严禁斜吊和吊拔埋在地下或凝结在地面、设备上的物件。
14、起重机停止作业时,应将起吊物件放下,刹住制动器,操纵杆放在空挡,开关上锁。
第4篇 塔吊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 塔吊司机:
1、 必须在佩有指挥信号袖标的人员指挥下,严格按照指挥信号、旗语、手势进行操作。
2、 严禁酒后作业。
3、 操作前应发出音响信号,对指挥信号分辨不清时,不得盲目操作。
4、 严格执行“十不吊”管理规定。
5、 对指挥错误有权拒绝执行或主动采取防范措施或相应紧急措施。
6、 操作控制器时,必须从零开始,推到第一档,然后逐级加档,每档停1-2秒,直到最高档。
7、 起吊重物时,应先将重物吊离地面约50cm停住,确定制动,物料捆扎和吊索具确认无误后,方可指挥起升。
8、 禁重物自由下落,当起重物下降接近就位点时,必须采取慢速就位。
9、 重物就位时,可用制动器使之缓慢下降。
10、 当吊钩滑轮组起升到接近起重臂时,应用低速起升。
11、 起重量、起升高度、变幅等安全装置显示或接近临界警报值时,司机必须严密注视,严禁强行作业。
12、 起重机在停机休息或中途停电时,应重物卸下,不得把重物悬吊在空中。
13、 起升卷扬不安装在旋转单位的起重机,在起重作业时,不得顺一个方向连续回转。
14、 凡是回转机构带有常闭式制动装置的塔式起重机,在停止作业后,司机必须搬开手柄,松开制动,以便起重机能在大风吹动下顺风向转动。
15、 当周边有障碍物,不允许吊臂处于自由旋转状态时,应设置地锚与吊钩锁定。
16、 机上各种安全装置运转中发生故障、失效或不准确时,必须立即停机维修,严禁带病作业和运转中进行维修保养。
17、 严格执行群塔作业防碰撞措施。
18、 塔吊顶升平台上、大臂上、平衡臂上禁放任何浮动物。
19、 严禁从塔吊上面往下抛掷任何物品和便溺。
20、 操作室内,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禁止放置易燃物和妨碍操作的物品。
21、 塔吊驾驶室内必须配置灭火器材。
22、 在无防护栏杆的部位检查、维修、加油保养时,必须系好安全带。
23、 遇有下列情况时,应暂停吊装作业:
1) 遇有恶劣气候如大雨、大雪、大雾和施工作业面有六级(含六级)以上的强风影响安全施工时。
2) 起重机发生漏电现象时。
3) 钢丝绳严重磨损,达到报废标准时。
4) 安全保护装置失效或显示不准确时。
24、 起重机在夜间施工时,必须有足够的照明。
25、 停机后,必须将各控制器拉到零位,拉下配电箱总闸,关好操作室门窗,打开空指示灯。
(二) 塔吊拆装工:
1、 拆立塔吊前要对班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教育。
2、 拆立塔吊时,统一指挥,分工明确,地面设置警戒区,并有明显标志,现场派专人监护。
3、 作业前必须对所使用的钢丝绳、链条、卡环、吊钩、板钩、耳钩等各种吊具和索具进行检查,凡不合格者不得使用。
4、 对所安装、拆卸部件,应选择合适的吊点和吊挂部位。
5、 安装过程中发现不符合技术要求的零部件不得安装。
6、 起重同一个重物时,不得将钢丝绳和链条等混合同时使用于绑扎或吊重物。
7、 塔尖安装完毕后,必须保证塔身平衡,严禁只上一侧塔臂就下班或离开作业现场。
8、 拆除和安装塔吊附着前,应先检查附着平台与结构和塔身拉接是否牢固后再上平台作业。
9、 附着装置在塔身和和建筑物上的框架必须固定牢靠,不得有任何松动。
10、 顶升前必须检查液压顶升系统各部件连接情况,并调整好爬升架滚轮与塔身的间隙,然后放松电缆。
11、 在安装、、拆卸过程中的任何一个部件发生故障需及时报告,必须由专业人员修理,严禁自行动手修理。
12、 顶升到规定自由行走高度时,必须将塔身附着在建筑物上后再继续顶升。
13、 顶升作业时,必须使塔机处于平衡状态,并将回转部分制动住,严禁旋转臂杆及其他作业。
14、 塔吊在顶升拆卸时,禁止塔身标准节未安装接牢以前离开现场,不得在牵引平台上停放标准节或把标准节挂在起重钩上就离开现场。
15、 顶升完毕,应检查各连接螺栓是否按规定的预紧力矩紧固。左右操纵杆在中间位置,并切断液压顶升机构电源。
16、 所有拆装人员和指挥人员严禁酒后作业。
17、 风力在四级以上时不得进行顶升、安装、拆除作业,作业时突然遇到风力加大,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并将塔身固定。
18、 塔吊安装后,在无负荷的情况下,塔身与地面的垂直偏差不得超过其高度的千分之二。
19、 附着时应用经纬仪检查塔身垂直,并用撑杆调整垂直度,其垂直偏差不得超过千分之二。
20、 无论顶升或下降,必须保证顶升横梁上的挂靴与顶升块用楔安全锁紧,以免挂靴脱落造成危险。
21、 严禁由塔吊上向下抛掷任何物品和便溺。
注:要求施工单位利用周一安全活动和班前安全活动时间认真学习。并做好记录
分包单位:
责任人: 年 月 日
第5篇 塔吊工作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1、塔吊工作人员上机前首先检查机配电电源控制保险系统,有无异常现象和上下电源线完好情况后,才能上机。
2、进入操作室,一看转动电源部位绝缘层,二查各路指示灯,三试各部位控制器,四听警告音响装置,有问题及时解决。
3、走出操作室,检查摇臂各转动提升装置及钢丝绳、限位自动器、滑动电源线等,在确保完好的情况下,方可回室开机。
4、工作提升任何物体,必须锁闭挂钩,带机上人员认可响铃后,人员离开现场,才能起升。
5、塔吊臂上的各种滚动、滑动、升降部位要经常保持润滑,滚动钢丝绳要保持无毛刺,光滑平整。
6、地面所吊物件,存放点必须达到机上人员视线清楚,目标明确,严禁事物中间有障碍物。停机、吊钩严禁悬挂物件,提升到和工作人员实现水平,然后向内拉滑距工作室三米处为益。
7、下班前,应转动吊臂工作室对准上下扶手,如遇暴风雨,吊臂应顺风方向停止。严防意外,而后关闭电源锁好操作们。下塔后,拉下总电源,锁好配电箱。
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证明材料
安全生产投入的管理办法
为了确保全体职工的身心健康,做到防患于未然,加大安全生产的投入,加快安全产品的更新换代,特制定此办法:
1、公司授权安管科设专人负责保证安全生产的投入资金使用和监督实施,并对落实情况直接上报分管副经理和总经理。
2、各科室及项目部应积极配合安管科做好安全生产设备的检查、登记和造册,对应更新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设备及必须淘汰的安全换代产品要详细记录在案,上报公司董事会,以保证安全生产投入资金的足额发放。
3、财务科要优先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用款,做到专款专用,用于安全生产投入的资金,任何人不得挪用,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做严肃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4、安全生产是保证企业正常有序生产经营的先决条件,在保证安全生产专用资金的前提下,公司每年以5万元资金倾斜加大安全生产的投入和改善职工安全作业环境。
年度安全资金投入计划及实施情况
加大安全生产的投入,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计划有序地用好列入工程概算的用于安全生产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1、2003年度至2004年3月份,投入28万元,彻底淘汰国家和省上明令禁止的施工起重机械设备,更换钢管及扣件搭建提升井字架5座,建筑卷扬机(型号:jk--1.5,电机7.5)9台,购置smz--150成套自开式门架升降机起重设备9座,新增安全防保用具150套,密度防护网1200张,改善安全作业环境。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公司每年度投入5至6万元的安全教育培训经费,对管理人员和从业职工进行年度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全体职工的安全素质。先后派出六十多人参加省市举办的安全生产施工管理知识培训班,取得了上岗合格证,保证了特殊岗位操作施工安全,消除了不必要的安全隐患。
3、临边与洞口作业,攀登与悬空作业安全防护,是消除施工安全隐患、改善作业环境不可分割部分,按《jgj89--91》安全技术规范要求,每年度投入8万元,用于改善防护设施,提高临边、洞口、攀登与悬空安全作业系数,加大了安全防护力度。
4、公司年投入8万元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按《jgj46--88〉进行改造,做到三级配电、二级保护,实行一机一闸一箱一锁,设置并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牌,是施工现场用电达到了安全技术规范。
5、规章制度和宣传氛围是确保施工安全的有力保障,公司每年度投入资金5万元,用于施工现场安全规章制度标语牌的制作和宣传教育,使每个职工树立安全生产的牢固概念,在全体员工中形成人人讲安全,人人抓安全的局面,从人围环境上提高了安全防范意识。
职业危害防治措施
为了做到安全生产,预防为主,使本公司的职工在施工中减少对自身的危害,特钉本公司职业危害防治措施。
1、电焊工在车间内要隔离作业,电焊时要注意排风,电焊工必须带专用的防护面罩、防护眼镜以及适宜的防护手套,不得有裸露皮肤,高空作业是必须挂安全带并做好安全卫生知识教育。
2、夜间工作或在光线黑暗处电焊应有足够的照明,在车间、管道、容器等处操作时要有通风换气或消烟设备。
3、砼搅拌机司机、砂浆搅拌机司机、水泥装卸工施工时,必须穿好工作服,对有特殊要求的职工必须带好防尘口罩,减少自身危害,并严防水泥粉尘的散发。
4、要搞好防毒工作,最重要的是加强管理,健全防毒组织机构,做到在规划、布置和评比的同时,也要搞好防毒工作,并搞好各项预防措施。
5、所有施工人员必须认真执行操作规程,熟练掌握操作方法,严防错误操作,要注意保护好生产设备,生产设备要注意定期维修保养。
6、注意个人保护,如果生产环境还未彻底改善,不符合生产需求时,一定要使用个人防护用具。 7、防护服装及用品应专人管理,制定存放地点,不准将工作服及防护用具带回宿舍,以免污染生活环境。
危险性较大的部分分项工程及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的预防监控和应急预案
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危险性较大的部分分项工程有:
(1)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2)土方开挖工程;
(3)模板工程;
(4)起重吊装工程;
(5)脚手架工程;
(6)拆除、爆破工程;
(7)施工现场、临时用电。
危险性较大工程的环节预防监控
1、施工前先了解工程地质勘查资料、地形、地貌等情况。挖方边坡要随挖随撑,并支撑牢固,且在施工过程中应经常检查,如有松动、变形等现象,要及时加固或换。在场地四周的排水沟,分段高渗水井、设排水主沟,并在场地范围内设置纵横向排水支沟,将水流疏干,也可在下游设集水井,设水泵排出。
2、模板工程是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建筑施工中边占有相当重要的位置,特别是近年来高层共建筑增多,模板工程的重要性更为突出。其次它的危险性很明显的表现出来,在施工过程中安全管理人员对模板的结构计算,模板结构设计必须能承受作用于模板结构上的所有垂直、荷载和水平荷载(包括混凝土的侧压力、振捣和倾倒混凝土时产生的侧压力、风力等)。模板工程的支撑干必须经过设计计算,并绘制模板施工图,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安装模板前要审设计手续是否齐全,模板结构设计与施工说明中的荷载、计算方法、节点构造是否符合实际情况,施工队是否有按章拆除方案。安装圈梁、阳台、雨篷及挑檐等模板时,其支撑应独立设置,不得支搭在施工脚手架上,安装悬挑结构模板时,应搭设脚手架或悬挑工作台,并应设置防护栏杆和安全网作业处的下方不得有人通行或停留。拆模时混凝土的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承重模板包括梁板等水平结构构件的底模、拆模之前必须有拆模申请,并根据同等条件养护试块强度记录达到规定时,技术负责人方可比准拆模。脚手架是建筑施工中必不可少的临时设施扣件,不得有架纹、气孔、扣件活动部分应能灵活转动,钢管工种型号不能混用。脚手架必须设置纵横向水平杆和立杆,三杆交汇处用直角扣件相互连接,并应尽量紧靠,此三杆紧靠的扣点称为扣件或脚手架的主节点,扣件螺栓拧紧扭刀短应在40--65n、m之间,此保证脚手架的节点具有必要的韧性,承受荷载能力、脚手架和建筑物之间必须按设计计算要求设置足够数量防止脚手架横向换稳或倾露,脚手架立杆基础必须坚实并具有足够承载能力,以防止不均匀或过大的设降,造成脚手架重大事故搭设人员要头戴安全帽,身系安全带,技术措施及所需料具要完整地列入施工计划,进行技术教育和现场技术交底,所有安全标志、工具和设备等,在施工前逐一检查,做好对高处工种人员的培训考核等。
3、临时用电:其一是必须采用接地,接零保护系统;其二是必须采用三配电系统;其三是必须采用两级漏电保护和两道防线,不准乱拉电线,造成电线磨损,出现漏电现象,造成人触电事故。
第6篇 高塔吊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条认真执行《起重机一般安全守则》及汽车驾驶的有关规定。
第二条高塔吊在通电自检无故障显示的情况下,方可启动发动机。如有故障显示,排除故障后再行启动。
第三条行驶前,检查大臂、吊钩等是否回到设定的位置、支腿垂直油缸是否完全收回、安全防护装置是否良好、灵敏有效。
第四条行驶中:
1、根据道路情况调整支撑梁,确保支腿镐盘与轮胎保持1m以上的距离,避免在转向时与轮胎相碰。必要时可拆下镐盘。
2、通过铁路时,需确认封道后方可通过。
3、根据路况掌握好行驶速度和转向,纵向坡度不能超过5%,侧向坡度不能超过2%,同时要注意空中障碍,行驶中严禁急刹车。
4、在有两人以上监护人员的监护下方可行驶。
第五条作业前:
1、观察周围环境必须满足高塔吊工作条件。
2、打支腿时,支腿油缸镐盘要平稳放置在坚固的地面上,必须将高塔吊调整到水平位置。
3、认真检查吊钩、抓斗的连接销是否可靠。
第六条作业中:
1、不准在其最小工作半径附近作业,同时必须与相邻设备保持安全距离。
2、起吊货物(抓斗)要垂直升降,回转要平稳,防止货物摆动造成碰撞。
3、起吊长大、笨重货物时,速度要慢,不准使用复合动作,货物两端要有安全绳牵拉。
4、不准用抓斗抓取杆面、舱盖上散落的货物及网络,禁止用抓斗进行平舱作业。
5、使用抓斗直接起吊设备时注意负荷,起吊时必须保证抓斗完全闭合,轻起轻落。
6、严禁悠钩作业。
7、装卸散货使用漏斗时,抓斗距漏斗1m内方可张斗,漏斗不宜装得过满。
8、随时观察设备运行情况,发现有故障、有异响、异味及油、水泄漏现象时,应立即将货物放置在安全位置,对设备进行检查、修理。
9、禁止用抓斗抓海底物品。
第七条作业后:
1、做好机具清理,将车开到指定位置。
2、停机前,发动机应怠速运转5分钟使温度平衡,大臂、钩头等回到规定位置。
3、停放时,应打好支腿。
4、停机后,对高塔吊进行全面检查。
第八条遇到大风警报时,按要求放下高塔吊大臂,做好防风措施(阵风超过50km/h不能行走、超过72km/h不能作业、超过150km/h放下大臂待命)。
第九条加注燃油时,司机必须停车并做好监护,加完油,加油车离开后方可再启车作业。
第7篇 施工塔吊起重机安全操作要求规程
施工塔吊起重机安全操作要求
(1)起重机的路基和轨道铺设,必须严格按原厂规定,路基两旁应有较好的排水措施;轨距偏差不超过名义值的0.1%,两轨道间每隔6m应设置水平拉杆,在纵横方向上钢轨顶面的倾斜度不大于0.1%;轨道接头必须错开,钢轨接头间隙在3~6mm,接头应大于行走轮半径。轨道防雷接地应可靠,接地电阻不大于10欧姆。
(2)安装完毕,在无荷载的情况下,塔身的垂直偏差不得超过0.3%,压重配重应符合原厂规定。
(3)多台起重机在同一作业面工作时,两机之间操作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5m。
(4)起重机各传动机构应工作正常,制动器应灵敏可靠,夹轨器应完好。钢丝绳应符合起重机设计标准,长度满足使用要求,缠绕在卷筒上应排列整齐,起升机构钢丝绳,当吊钩处于最低位置时,卷筒上应至少保留三圈钢丝绳。
(5)起重机控制室内各种指示灯、电流表、电压表齐全完好。机上应设信号装置,如电铃、喇叭等,高度在45m以上时,应增设高空指示灯、风速仪、幅度指示及重量指示装置。
(6)起重机必须安装行走、变幅、吊钩高度、力矩限制器。配备升降驾驶室的起重机,应安装驾驶室上下高度限位及断绳保险装置。各种装置应保证灵敏可靠。
(7)附着式起重机各附着装置的间距和附墙距离应按原厂规定设置。并对建筑物进行必要的结构复算。
(8)作业完毕,起重机应停放在轨道中间位置,臂杆应转到顺风方向,并放松回转制动器。吊钩小车及平衡杆应转到顺风方向,并放松回转制动器,吊钩升到离臂杆顶端2~3m处,锁紧夹轨器,使起重机与轨道固定。如遇8级以上大风时,塔身上部应拉四根缆风绳与地锚固定。
第8篇 塔吊司机安全操作规程3
塔吊司机安全操作规程(三)
一、操作人员应经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凭操作证操作,严禁无证开机,严禁非驾驶人员进入驾驶室内。
二、开机前应认真检查钢丝绳、吊钩、吊具有无磨损裂纹和损坏现象,传动联接部位螺丝是否松动,各部电器元件是否良好,线路连接是否安全可靠,传动部分、润滑部位是否正常,并进行空运转,待一切正常后方可使用。行走式塔吊作业前,检查轨道应平直、无沉陷,轨道螺检无松动,排除轨道上的障碍物。
三、工作时应服从指挥,坚持岗位,集中精力,精心操作,严禁吊钩有重物是墩开驾驶室,操作中做到二愠 快,即:起吊、下落慢,中间快。
四、下降吊钩或吊物件时,如遇信号不明,发一下面有人或吊钩前面有障碍物时应立即发了信号,服从指挥人员信号指挥。
五、操纵控制器时,应从停止点转动到第一档,然后依次爱级增加速度,严禁越档操作,提倡文明开机,开机时由慢到快,停机时由快到慢,机未停妥严禁变换行驶方向。
六、驾驶员必须服从指挥员的信号指挥,操作前应先鸣号后开机。
七、吊运重物应高于前进方向所有障碍物2米。
八、遇有下列情况严禁起吊:
1、起重指挥信号不明或乱指挥不吊;
2、超负荷不吊;
3、工作紧固不牢不吊;
4、吊物上有人不吊;
5、安全装置不灵不吊;
6、工件埋在地下不吊;
7、斜拉工件不吊;
8、光线阴暗看不清不吊;
9、小配件或短料盛过满不吊;
10、棱角物件没有采取包垫等护角措施不吊。
九、操作时发现塔吊工作不正常、安全装置失灵应立即停止操作,切断电源,汇报主管部门组织检修,待正常后使用。在高空修理必须戴好安全带。
十、下班前将吊色提升到离臂杆顶端2~3米处,松开回旋机构制动装置,使其顺风源自由摆动。
十一、下班前各操作处于断开位置,切断电源,离开驾驶室必须加锁。
第9篇 塔吊司机和指挥安全操作规程
1、塔机司机应年满18周岁,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塔机指挥应选择有经验的塔机指挥人员。
2、患有色盲、矫正视力低于1.0、听觉障碍、心脏病、贫血、美尼尔症、癫痫、眩晕、突发性昏厥、断指等妨碍塔机操作和指挥的其他疾病者,不能从事塔机司机和指挥工作。塔机司机和指挥每年须进行一次身体检查。
3、塔机指挥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经考试合格并持有由省市级劳动部门发给指挥证,方可担任指挥工作。
4、塔机司机必须经过省市级劳动部门或其他指定单位进行培训,也可以由专业(技工)学校培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六个月,培训内容应包括基础理论知识和实习操作两个部分。基础理论知识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50个课时(5个月),实习操作时间不得少于150课时(1个月),培训期满,经省市级劳动部门按gb6720中的规定进行考核合格并发证,方可从事塔机司机工作。
5、对于连续一年以上未操作塔机的司机,主管部门将注销其操作证。如再次操作塔机工作,必须重新考核合格并取得操作证。
6、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允许非本台塔机的操作。
7、在正常作业中,司机应只服从佩带有符合oie杰牌中规定的指挥标志的指挥人员的指挥信号。对其他人员发布的任何信号严禁盲从。
8、在作业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司机不得操作塔机:
a、指挥信号辨别不清。
b、会造成事故的指挥。
c、不符合塔机性能 的指挥。
d、用不符合gb5082中规定的旗语、手势、音响的指挥信号。
9、塔机作业中,有两个或有两个以上指挥人员,只有一个指挥人员发出的指挥信号才可操作,凡有两人或两人以上指挥人员同时发出信号,不得操作。
10、利用通讯设备进行指挥时,所有指挥人员只允许有一个与司机使用的通讯设备的频率相同。
11、在塔机作业时,由一个指挥人员转入另一个指挥人,必须相互联系好后,方可交接,不允许两人同时指挥、间断指挥或无指挥作业。
12、塔机作业的全过程,必须有指挥人员的指挥。不允许不服从指挥信号,擅自操作,塔机司机和指挥必须有良好的配合。
13、塔机指挥人员必须了解所指挥的塔机的性能。
14、严禁酒后操作和指挥、严禁违章操作和指挥和无证操作、指挥。
15、塔机作业时,司机和指挥人员必须集中精力,不得做其他任何兼项工作。
16、塔机运转过程中,未经与司机联系认可,不准中途更换指挥信号的种类。
17、指挥人员在指挥时,应位于司机听力所及的明显处。不允许进入司机的盲 隔音区指挥。
18、上岗作业必须戴好安全帽、穿戴好必要的劳保安全用品。
19、对于工作环境和条件不符合塔机安全操作规定时不得指挥和操作。
20、风力大于6级(20m/s)停止塔机作业、风力大于4级(13m/s)停止安装、顶升和拆卸塔机,塔机遭到9级风(20m/s)的暴风袭击后或经过中等地震后,必须进行全面检查,经主管部门认可后,方可投入使用。
21、司机在操作前必须经下列工作和检查,确认完好,方可开始作业。
a、做好交接手续,检查塔机履历书和各种记录。当发现或怀疑塔机有异常时,交班司机和接班司机必须当面说清楚,严禁不接头或经他人转告交班。
b、检查塔机各主要螺栓连接牢固;主要焊缝无裂纹和脱焊。
c、电力部分安全、动作正常。
d、工作电源电压380v±20v
e、检查机械传动减速器的润滑油油量的油质,畅通无泄露。
f、检查各工作机构的制动器运转灵活可靠。
g、钢丝绳良好,排列整齐。
h、吊钩及滑轮组转动灵活、无卡塞。吊钩脱绳保险良好,断绳保险装置良好。
i、塔机基础良好,塔机无倾斜(在标准范围内),附墙架良好。
j、塔机回转半径内,安全条件符合有关要求。然后空载运转一个作业循环。再试吊重物,核定和检查小车行走、起升高度,幅度等限位装置及起重力矩、起重量限制器等安全保护装置、确认完好后,方可开始作业。
22、塔机作业开始时,司机应首先发出音响信号,以提醒作业现场人员注意。
23、不得斜拉斜拽重物,不吊埋在地下或粘结在地面、物体上的重物及不明重量的物体。
24、严禁用吊钩直接吊挂重物,必须用吊具、索具吊挂重物。
25、不得起吊带人重物,禁止用塔吊吊运人员。
26、起吊短、碎物料时,必须用强度足够的网、袋包装,不得直接捆扎起吊。
27、起吊细长物料时,至少应有二处捆扎、并有两个吊点吊运,在整个吊运过程中使物料处于水平状态。
28、重物在整个吊运过程中,不得摆动、旋转,不得吊运悬挂不稳的重物。吊运体积大的重物应拉溜绳。
29、不得在起吊的重物上悬挂任何重物。
30、司机操作控制必须从零位开始,逐级推到所需的档位。
传动装置要作反方向运作时,控制器先回到零位,然后再转向需要的方向。禁止越档操作和急开急停。
31、吊运重物时,不得猛起猛落,以防吊运过程中发生散落、松绑、偏斜等情况出现。起吊时必须先将重物吊离地面0.5米左右停住,确定制动、物料捆扎、吊点和吊具无问题后,方可指挥操作。
32、塔机作业时,当安全装置显示或报警时,必须按说明书中规定的操作。司机不得操作安全装置失效、缺少或不准确的重作业。
33、当塔机在作业时出现故障,应立即停止作业,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重新作业。对于重大的事故和问题必须报告主管部门,同时采取必要的稳固措施,期间不得使用塔机。
34、不得超载作业,在特殊情况下超载,超载值不得超过额定载荷的10% , 同时必须提出可行性报告和申请报告报主管部门审批。
35、在起吊过程中,当吊钩滑轮组接近起重臂5米时,应用低速起升,以防与起重臂碰撞。
36、严禁采用自由下降的方法下降吊钩或重物,当重物下降距就位点约1米处时,必须采用慢速就位。
37、平移吊运重物,重物高出其所跨越的障碍物的高度不得少于1米。
38、作业中,临时停歇或停电时,必须将重物卸下,升起吊钩,将各手柄(钮)置于零位,如因停电无法升降重物,则应根据现场具体情况,由有关人员研究,采取适当的安全措施。
39、塔机在作业时,严禁对传动部分、运动部分、电器部分以及在运动件所及区域做维修、保养、调整等工作。
40、塔机遇到下列情况(形)之一应停止作业:
恶劣气候:如大雨、大雪、大雾、大风等影响安全
第10篇 施工塔吊的安全操作规程
1.塔吊的轨道基础或混凝土基础必须经过设计验算,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基础周围应修筑边坡和排水设施,并与基坑保持一定安全距离。
2.塔吊基础土壤承载能力必须严格按原厂使用规定或符合:中型塔为8~12t/㎡、重型塔为12~16t/㎡。
3.塔吊的拆装必须由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拆装资质证书的专业队进行,拆装时应有技术和安全人员在场监护,塔吊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4.拆装人员应穿戴安全保护用品,高处作业时应系好安全带,熟悉并认真执行拆装工艺和操作规程。
5.风力达到四级以上时不得进行顶升、安装、拆卸作业。顶升前必须检查液压顶升系统各部件连接情况。顶升时严禁回转臂杆和其他作业。
6.塔吊安装后,应进行整机技术检验和调整,经分阶段及整机检验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在无载荷情况下,塔身与地面的垂直度偏差不得超过4/1000。塔吊的电动机和液压装置部分,应按电动机和液压装置的有关规定执行。
7.塔吊的金属结构、轨道及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有可靠的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ω,并应设立避雷装置。
8.每道附着装置的撑杆布置方式、相互间隔和附墙距离应按原厂规定,自制撑杆应有设计计算书。
9.塔吊不得靠近架空输电线路作业,如限于现场条件,必须在线路旁作业时,必须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塔吊与架空输电导线的安全距离应符合规定。
10.塔吊作业时,应有足够的工作场地,塔吊起重臂杆起落及回转半径内无障碍物。
11.作业前,必须对工作现场周围环境、行驶道路、架空电线、建筑物以及构件重量和分布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
12.在进行塔吊回转、变幅、行走和吊钩升降等动作前,操作人员应鸣声示意。检查电源电压应达到380v,其变动范围不得超过+20v、-10v,送电前启动控制开关应在零位,接通电源,检查金属结构部分无漏电方可上机。
13.塔吊的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应与操作人员密切配合。操作人员也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应严格执行指挥人员的信号,如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操作人员应拒绝执行。如果由于指挥失误而造成事故,应由指挥人员负责。
14.操纵室远离地面的塔吊在正常指挥发生困难时,可设高空、地面两个指挥人员,或采用对讲机等有效联系办法进行指挥。
15.塔吊的小车变幅和动臂变幅限制器、行走限位器、力矩限制器、吊钩高度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完整、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和拆除。严禁用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
16.塔吊作业时,起重臂和重物下方严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过。重物吊运时,严禁从人上方通过。严禁用塔吊载运人员。
17.塔吊机械必须按规定的塔吊起重性能作业,不得超载荷和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件。在特殊情况下需超载荷使用时,必须经过验算,有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经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有专人在现场监护,方可起吊,但不得超过限载的10%。
18.严禁起吊重物长时间悬挂在空中,作业中遇突发故障,应采取措施将重物降落到安全地方,并关闭电机或切断电源后进行检修。在突然停电时,应立即把所有控制器拨到零位,断开电源总开关,并采取措施将重物安全降到地面。
19.严禁使用塔吊进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结在地面上的重物。现场浇筑的混凝土构件或模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
20.起吊重物时应绑扎平稳、牢固,不得在重物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零星材料和物件,必须用吊笼或钢丝绳绑扎牢固后,方可起吊。标有绑扎位置或记号的物件,应按标明位置绑扎。绑扎钢丝绳与物件的夹角不得小于300°。
21.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塔吊露天作业。在雨雪过后或雨雪中作业时,应先经过试吊,确认制动器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22.在起吊载荷达到塔吊额定起重量的90%及以上时,应先将重物吊起离地面20~50cm停止提升进行下列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制动器的可靠性、重物的平稳性、绑扎的牢固性。确认无误后方可继续起吊。对于有可能晃动的重物,必须拴拉绳。
23.重物提升和降落速度要均匀,严禁忽快忽慢和突然制动。左右回转动作要平稳,当回转未停稳前不得作反向动作。非重力下降式塔吊,严禁带载自由下降。
24.塔吊吊钩装置顶部至小车架下端最小距离:上回转式2倍率时1000mm,4倍率时为700mm;下回转式2倍率时为800mm。4倍率时为400mm,此时应能立即停止起吊。
25.作业中,操作人员临时离开操制室时,必须切断电源,锁紧夹轨器。作业完毕后,塔吊应停放在轨道中间位置,起重臂应转到顺风方向,并松开回转制动器,小车及平衡重应置于非工作状态,吊钩宜升到离起重臂顶端2~3m处。
1.塔吊的轨道基础或混凝土基础必须经过设计验算,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基础周围应修筑边坡和排水设施,并与基坑保持一定安全距离。
2.塔吊基础土壤承载能力必须严格按原厂使用规定或符合:中型塔为8~12t/㎡、重型塔为12~16t/㎡。
3.塔吊的拆装必须由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拆装资质证书的专业队进行,拆装时应有技术和安全人员在场监护,塔吊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4.拆装人员应穿戴安全保护用品,高处作业时应系好安全带,熟悉并认真执行拆装工艺和操作规程。
5.风力达到四级以上时不得进行顶升、安装、拆卸作业。顶升前必须检查液压顶升系统各部件连接情况。顶升时严禁回转臂杆和其他作业。
6.塔吊安装后,应进行整机技术检验和调整,经分阶段及整机检验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在无载荷情况下,塔身与地面的垂直度偏差不得超过4/1000。塔吊的电动机和液压装置部分,应按电动机和液压装置的有关规定执行。
7.塔吊的金属结构、轨道及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有可靠的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ω,并应设立避雷装置。
8.每道附着装置的撑杆布置方式、相互间隔和附墙距离应按原厂规定,自制撑杆应有设计计算书。
9.塔吊不得靠近架空输电线路作业,如限于现场条件,必须在线路旁作业时,必须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塔吊与架空输电导线的安全距离应符合规定。
10.塔吊作业时,应有足够的工作场地,塔吊起重臂杆起落及回转半径内无障碍物。
11.作业前,必须对工作现场周围环境、行驶道路、架空电线、建筑物以及构件重量和分布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
12.在进行塔吊回转、变幅、行走和吊钩升降等动作前,操作人员应鸣声示意。检查电源电压应达到380v,其变动范围不得超过+20v、-10v,送电前启动控制开关应在零位,接通电源,检查金属结构部分无漏电方可上机。
13.塔吊的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应与操作人员密切配合。操作人员也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应严格执行指挥人员的信号,如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操作人员应拒绝执行。如果由于指挥失误而造成事故,应由指挥人员负责。
14.操纵室远离地面的塔吊在正常指挥发生困难时,可设高空、地面两个指挥人员,或采用对讲机等有效联系办法进行指挥。
15.塔吊的小车变幅和动臂变幅限制器、行走限位器、力矩限制器、吊钩高度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完整、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和拆除。严禁用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
16.塔吊作业时,起重臂和重物下方严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过。重物吊运时,严禁从人上方通过。严禁用塔吊载运人员。
17.塔吊机械必须按规定的塔吊起重性能作业,不得超载荷和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件。在特殊情况下需超载荷使用时,必须经过验算,有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经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有专人在现场监护,方可起吊,但不得超过限载的10%。
18.严禁起吊重物长时间悬挂在空中,作业中遇突发故障,应采取措施将重物降落到安全地方,并关闭电机或切断电源后进行检修。在突然停电时,应立即把所有控制器拨到零位,断开电源总开关,并采取措施将重物安全降到地面。
19.严禁使用塔吊进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结在地面上的重物。现场浇筑的混凝土构件或模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
20.起吊重物时应绑扎平稳、牢固,不得在重物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零星材料和物件,必须用吊笼或钢丝绳绑扎牢固后,方可起吊。标有绑扎位置或记号的物件,应按标明位置绑扎。绑扎钢丝绳与物件的夹角不得小于300°。
21.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塔吊露天作业。在雨雪过后或雨雪中作业时,应先经过试吊,确认制动器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22.在起吊载荷达到塔吊额定起重量的90%及以上时,应先将重物吊起离地面20~50cm停止提升进行下列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制动器的可靠性、重物的平稳性、绑扎的牢固性。确认无误后方可继续起吊。对于有可能晃动的重物,必须拴拉绳。
23.重物提升和降落速度要均匀,严禁忽快忽慢和突然制动。左右回转动作要平稳,当回转未停稳前不得作反向动作。非重力下降式塔吊,严禁带载自由下降。
24.塔吊吊钩装置顶部至小车架下端最小距离:上回转式2倍率时1000mm,4倍率时为700mm;下回转式2倍率时为800mm。4倍率时为400mm,此时应能立即停止起吊。
25.作业中,操作人员临时离开操制室时,必须切断电源,锁紧夹轨器。作业完毕后,塔吊应停放在轨道中间位置,起重臂应转到顺风方向,并松开回转制动器,小车及平衡重应置于非工作状态,吊钩宜升到离起重臂顶端2~3m处。
第11篇 塔吊司机、指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操作司机及指挥人员必须是经过培训合格的,并持证上岗,指挥方式必须是用旗语或对讲机。
2.塔吊的力矩限制器及超高、变幅、行走限位器必须灵敏可靠。
3.吊钩、卷扬机滚筒等保险装置必须完善。
4.作业前应检查各部件是否完好无损,是否牢固可靠。
5.作业中操纵各控制器时,应依次逐级操作,严禁越挡操作,操作时力求平稳,严禁急开急停。
6.吊钩提升时,吊钩至臂杆顶部不得小于1m。
7.提开重物后,严禁自由下降,重物就位时,可用微动机构或使用制动器使之缓慢下降。
8.提升重物平稳时,应高出其跨越的障碍物0.5m以上;转臂时重物或空钩要与房屋、架体等障碍物保持2m以上距离。
9.作业后,起重机,臂杆应转到顺风方向,并放松回转制动器,进入非工作状态位置,吊钩提升到离臂杆顶端2~3m处,将每个控制开关拨到零位,依次断开各路开关,关闭操作室内窗,下机后切断电源总开关,打开高空指示灯,做好交接班。
10.任何人员上塔吊进行修理时,必须戴好安全帽、安全带。
11.附着装置在塔身和建筑物的框架必须回定可靠。
12.塔吊“十不吊”规定:
①指挥信号不明和多人指挥不吊。
②超负荷或重量不清不吊。
③吊物捆绑不牢不吊。
④吊物上面有人或放有浮动物件不吊。
⑤安全装置不灵不吊。
⑥埋在地下件不吊。
⑦光线不好和不清楚不吊。
⑧歪拉斜挂吊物不吊。
⑨带棱角物件,未垫好不吊。
⑩吊桶(蓝)装得过满或易燃易爆物品不吊。
13.两不撞:
①不准塔吊与塔吊相撞。
②不准吊物撞击其它物件。
第12篇 轨道式高塔吊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条 《装卸机械司机一般安全守则》。
第二条 作业前要认真检查各制动器、限位开关、联锁装置、钢丝绳及卡扣是否完好,夹轨器、锚定器是否正常,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第三条 作业中:
1、听从舱口指挥工的指挥。
2、不准超出高塔吊设定作业范围作业。
3、不准两机同舱作业。
4、释放料量要与漏斗操作人员联系,防止冒斗。
5、要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6、严密监视监视器显示数据,发现异常或报警立即停机,并将情况报告中控室。
7、与漏斗联锁作业时,随时注视料位情况,发现异常停止作业,并将情况报告中控室。
8、移舱时要检查空中、轨道两侧有无障碍物,检查电缆收放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移舱。不准边起抓斗边起大臂边行走。抓斗要距船方设施2m以上距离。
第四条 作业后:
1、停止作业时,将大臂旋转至指定位置,将旋转锁定漏斗张开,轻扣于地面,大机采取锚固措施。
2、船舶靠、离码头时,大臂要旋转至陆侧锁定位置。
3、将各开关置于“关”的位置。
第五条 工作间断超过二十四小时,要进行锚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