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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验室安全生产规程(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30

化验室安全生产规程

第1篇 化验室安全生产规程

化验室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化验员必须认真学习有关的安全技术规程,了解设备性能及操作中可能发生事故的原因,掌握预防和处理事故的方法。发生事故时,应先切断电源、气源,抢救人员,排除事故。

2、化验室应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全体人员应掌握一定消防知识及技能,正确使用消防器材,发现火险隐患及时报告处置,发生火灾主动扑救,及时报警(电话119)。

3、化验人员应准确记住化验室供电、供水、供气的总闸和分闸的位置,开启和关闭的方向。

4、工作时应穿工作服,长发要束起,进行有危险性的工作时要正确使用防护用具。

5、进行检验工作时,必须首先检查工作环境,确认周围无影响工作的物品,无易燃易爆物品,电源连接符合要求。

6、仪器设备、设施离周围物品、墙壁等保持安全距离10cm。

7、危险化学品应妥善放置在干燥、通风的室内或药品库。化验室对易燃易爆物品应限量、分类存放;怕光、怕热的药品和试剂,远离光源、热源,并采取避光贮存;剧毒品应双人双锁保管,检验后使用的剩余部分应及时退库;一切有害物品或挥发性物质应保存于密闭容器内,存放于通风良好的地方。

8、化验室库房内严格限制明火,各种物品分区存放,尤其纸张类可燃物应集中存放,以防引发火灾。

9、试剂瓶必须贴有与内容相符的标签。药品配制人需在试剂瓶上标明试剂名称、试剂浓度、配制时间、配制人。标准溶液应标明试剂名称、试剂浓度、标定日期、有效日期、标定人。配好的试剂无特殊贮存要求的可直接放在试剂架上,需低温保存的试剂应放在冰箱中保存。

10、工作中不要使用不知其成分与性质的物品;在取用腐蚀性、刺激性物品时,应正确配戴防护用品;取放加热物品时,应用夹子,避免人手直接接触,加热时避免加热液体对准他人。

11、不得用手直接接触化学危险物质或用口尝、直接鼻嗅的方法鉴别药品。

12、进行易燃、有毒和刺激性气体分析实验时,应在通风良好的通风橱中进行;进行易挥发、易燃物质的实验时,应远离热源,并尽可能在通风橱中进行。

13、加热含高氯酸或高氯酸盐的溶液,防止蒸干和引进有机物,以免产生爆炸。

14、使用酒精灯要远离易燃物品,酒精的加入量不允许超过容积的2/3,火焰确实熄灭后方可添加酒精;不可用口吹灭,须用灯帽盖灭或用湿布盖灭;严禁灯与灯对火。

15、稀释浓硫酸的容器,烧杯或锥形瓶要放在盛有凉水的盆中,只能将浓硫酸慢慢倒入水中,不能相反!必要时用水冷却。

16、玻璃管与胶管、胶塞等拆装时,应先用水润湿,手上垫棉布,以免玻璃管扎断伤手。

17、不得把含有大量易燃易爆溶剂的物品送入烘箱和高温炉中加热,不得把有机溶剂放入冰箱内。

18、化验员在操作中不得离开工作岗位,必须离开时要委托能负责任者看管。

19、仪器有异常响动时,应立即停止使用,查明原因排除隐患后,再启动。

20、搬动高压容器或易碎物品时,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避免震动、撞击。

21、使用用电设备时,要遵守安全用电规程,不准使用绝缘损坏或老化的电气设备,保持电源线及电气设备的干燥。如发现打火花、焦糊味等,应立即切断电源。

22、通风橱内不应有电源插座。库房电闸箱要使用金属外壳,注意防尘,易燃、腐蚀性药品远离电源、电线。

23、电线线路或设备起火时,应立即切断电源,通知设备管理部门进行维修,灭火时切忌用水;有机溶剂着火,应用co2灭火器或沙土、湿布盖灭,绝不能用水直接灭火。

24、腐蚀性药品洒在皮肤、衣物或桌面时,应立即用湿布擦干,然后再用相应的弱酸、弱碱清洗,最后用水清洗。

25、微生物实验中一旦发生意外,如吸入菌液、划破皮肤、细菌污染实验台面或地面等时,应立即说明并及时处理。

26、药品不慎沾在手上,应立即清洗,以免误食入体内。如有意外出现中毒现象,应立即送往医院或打'120'电话求救。

27、化验完毕后,将用过的仪器、试剂放回原处,清理实验台。禁止乱倒试剂、废液,废物应倒在指定地点,并要定期将有毒害的废物按规定妥善

处理。下班时,关闭水、汽、电、门、窗。

28、外部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化验室(领导批准的与客户合作关系的除外)。

第2篇 化验室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 分析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有关的安全技术规程,了解设备性能及操作中可能发生事故的原因,掌握预防和处理事故的方法。

二、 化验室内不准吸烟、吃食物,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

三、 与化验室无关的易燃、易爆物品不得随意带入化验室内。

四、 化验室内应备有灭火设备。

五、 化验人员上岗操作时,必须穿工作服,戴上规定的防护用品,如口罩、手套等。

六、 在实验工作中,化验人员应严格执行安全规程,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在工作过程中,化验人员不得离岗。

七、 药品创库要保持良好的通风,并做好防潮、防霉、防冻措施,经常检查。进入仓库,严禁吸烟。

八、 有毒药品应放在专门的特制柜内,由专人负责保管,不能自行取用。

九、 可燃性物质(如汽油、煤油、酒精等)不可放在喷灯、电炉、火炉或暖气片附近,要远离火源、热源2米以外。

十、 在倾注容易引火的物质时,禁止在临近有燃着的火焰,若有溅出,应立即用湿布擦去。

十一、 在进行可能引起火灾可爆炸的操作时(如易燃液体的蒸发,蒸馏可燃气的发生等),要注意通风,并严禁吸烟。

十二、 易于挥发的易燃性有机液机的浓缩,沸点在100°以下的必须在水浴锅上进行,沸点在100°以上的,必须在砂浴上或在电热板上进行,禁止用火焰或电炉直接加热。进行此类操作时应保持室内良好的通风。

十三、 使用电炉时,底部应垫放石棉或砖头。

十四、 在加热蒸馏用火或用电的过程中,不允许无人看管,除有自动控制的仪器外,禁止将电器用具使用过夜。

十五、 进行有危险性的工作,如危险物料的现场取样、易燃易爆物品的处理、焚烧废液等应有第二者陪伴,陪伴者应处于能清楚看到工作地点的地方并观察操作的全过程。

十六、 玻璃管与胶管、胶塞等拆装时,应先用水润湿,手上垫棉布,以免玻璃管折断扎伤。

十七、 打开浓硫酸、浓硝酸、浓氨水试剂瓶塞时应带防护用具,在通风橱中进行。

十八、 夏季打开易挥发溶剂瓶塞前,应先用冷水冷却,瓶口不要对着人。

十九、 腐蚀性物质,如:过氧化氢、氢氟酸、硝酸、硫酸、王水、氢氰酸、五氧二磷、磷酸、氢氧化钾、氢氧化钠、冰醋酸、磷、硝酸银、盐酸等,如触到皮肤上时,应立即用大量的清水冲洗,并及时到医院处置。

二十、 稀释浓硫酸的容器,烧杯或我锥形瓶要放在塑料盆中,只能将浓硫酸慢慢倒入水中,不能相反!必要时用水冷却。

二十一、 蒸馏易燃液体严禁用明火。蒸馏过程不得离人,以防温度过高或冷却水突然中断。

二十二、 化验室内每瓶试剂必须贴有明显的与内容物相符的标签。严禁将用完的原装试剂空瓶不更新标签而装入别种试剂。

二十三、 煤气灯、酒精灯应经常检查,保证无泄漏;点燃气灯时,室内不得离人。

二十四、 电气设备使用前,应检查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备完好、安全可靠。电气设备金属外壳的接零(地)保护必须可靠。

二十五、 电气开关箱内,不准堆放任何物品。

二十六、 凡电气设备超过允许温度时,必须立即停止运行。

二十七、 非电气工作人员,禁止拆修电气设备。

二十八、 所有含毒溶液,未经处理不得任意排放,必须经处理符合排放标准后,方可排放。

二十九、 所有实验室工作人员应知道化验室内暖气、水门、电门的开关,以便必要时可以随时关闭。

三十、 如果化验室中发生意外燃烧事故,首先关闭火源(喷灯、加热器等)关闭电源,并速将着火点附近的可燃物移开,遇事要保持镇静,不慌,并及时采取下列办法灭火:

1、 熔器内着火,可以用湿布或木板盖灭。

2、 溶液倾倒着火,用灭火砂、灭火器扑灭,切勿用水冲,因多数有机溶剂不溶于水,浮于水面,会因水流而扩大燃烧面。

衣服着火,可用麻袋裹灭或倒地滚灭,切勿跳跑,如有淋浴设备可用水冲灭。

第3篇 化验室水化验工安全规程

制氧化验室水化验工安全规程

1、 进入化验室工作时必须穿戴好工作服,加工式样的女工还应戴好工作帽,离开化验室时即应脱下,工作服应经常保持整洁,禁止穿工作服进入食堂或其他公共场所。

2、 在进行任何有可能碰伤、刺激或烧伤眼睛的工作时必须戴防护镜。

3、 经常接触浓酸、浓碱的工作人员还应戴胶皮手套及工作帽;式样加工时不应戴手套。

4、 化验室内禁止抽烟和吃东西,不准用化验器皿作茶杯、餐具,不准边吃东西边工作。

5、 化验室的废水在排入下水道时应经中和、净化处理,有害杂质及净化值要符合《工业“三废”排放标准》,并定期检查。滑动。

6、 工作完毕离开化验室时应用肥皂洗手。

7、 从橡皮塞上装卸玻璃管时须戴手套或包以毛巾,并着力于靠近橡皮塞处装柴,不可强行拆装,以免折断伤人。

8、 玻璃切断时应锉上痕,再垫布并戴手套折断,并把断口烧成圆滑以免划伤皮肤。

9、 酒精灯未熄灭前不准加注燃料,熄灭酒精灯不准用嘴吹灭,应用盖扣灭,不准用燃着的酒精灯去点燃另一酒精灯。

10、 加热液体时,容器口不可以朝着自己和邻近工作人员的方向。

11、 用烧杯加热液体时,液体的高度不可以超过烧杯的三分之一

12、 能产生有害气体、烟雾或粉尘的操作,必须在良好的通风厨内进行。

13、 取水样时,凡水温超过60oc应有冷却取样装置。

第4篇 化验室安全操作规程样本

1.1、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必须穿戴洁净的工作服装。

1.2、所有药品、标样、溶液都应有标签,绝对不要在容器内装入与标签不相符的物品。

1.3、禁止使用化验室的器皿盛装食物,也不要用茶杯食具等装药品,更不要用烧杯当茶具使用。

1.4、有毒、腐蚀、易燃、易爆的物品应妥善保管,不准在化验室内大量存放。贮存和使用应遵守«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1.5、稀释浓硫酸时,必须在硬质耐热烧杯或锥形瓶中进行,只能将浓硫酸慢慢注入水中,边倒边搅拌,温度过高时应等冷却降温后在继续进行,严禁将水倒入硫酸中。

1.6、开启易挥发液体试剂之前,先将试剂瓶放在自来水流中冷却几分钟,开启时,瓶口不要对人,最好在通风厨中进行。

1.7、易燃溶剂加热时,必须在水浴或沙浴中进行。

1.8、装过强腐蚀性、可燃性、有毒或易燃物品的器皿应由操作者亲手洗净。

1.9、移动、开启大瓶液体药品时,不能将瓶直接放在水泥地板上,最好用橡皮布或草垫好,若用石膏包封的可以用水泡软后打开,严禁捶击,敲打以防破裂。

1.10、取下正在沸腾的溶液时,应用瓶夹摇动后取下以免溅出伤人。

1.11、玻璃棒、玻璃管、温度计等插入或拔出胶管时,均应垫有棉布且不可强行插入或拔出,以免折断刺伤人。

1.12、开启高压气瓶时,应缓慢,并不得将瓶口对人。

1.13、配制药品或试验中能放出hcn、no2、h2s、so2、nh3及其它有毒和腐蚀性气体时,应在通风厨中进行。

1.14、用电应遵守安全用电规程。

1.15、化验室内应备有急救药品,消防器材和劳保用品。

1.16、要建立安全员制度和安全登记本,健全岗位责任制,每天下班前,应检查水、电、窗、门等,确保安全。

1.17化验室内应保持空气流通,环境清洁、安静。

第5篇 化验室试样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采样

把空样桶刷干净,按采样量换取试样桶,经常到现场巡回检查,4次每班,保证采样机连续、均匀的采样。掌握现场开车情况,开车时间不足3小时,不做样。采样机有故障马上找维修工修理。氰尾、氰渣、氰原样品要与运转工紧密联系好,每班至少采样4次。严禁运转工代替自己采样。贵液、贫液要连续均匀采样。

二、做样

1.抽水

对含水分多的试料要加絮凝剂,等澄清后再抽水。氰渣样经洗涤4次后去水烘干。每次抽洗涤水不应有浑浊现象。氰尾样不抽水直接烘干。水分样取回后马上称出1公斤进行烘干,以保证其代表性。

2.烘干

搞好烘箱内部卫生,以免污染样品。从上至下,按尾矿,原矿氰渣氰尾,精矿氰原顺序摆放。烘箱提前1小时给电预热,温度100度,不得将试料烘焦,对烘干的样品要分批及时取出。

3.做样

做样工具杜绝混用,标签样袋填写清楚,不得有错。做样按尾、原、精顺序进行。试样桶要清扫干净,试样要捻碎,对角折混10次以上,根据试样量多少用缩分法和点取法取样后进行棒磨。

原矿首先用点取法取50克,分别进行水筛、烘干、称重、计算细度、添表。试样做完后与液体样一起及时送到化验室。

4.试样重量要求

原矿、尾矿样,120~150克,精矿、氰原、氰渣、氰尾各为100克。细度要求磨到-200目95%以上,贵液、贫夜各300毫升。

5.磨样时要拧紧螺丝,不得漏矿,时间为1小时。

6.认真填写好运转记录和生产报表。

第6篇 电解铝化验室安全规程试题

1. 质检科是公司质量监督和检测中心,主要负责大宗生产原料的外观和理化指标的检验、半成品和成品的检测与分析、部分过程工艺参数的测量及铝锭的计量工作等。

2. 质检科服务于原料分厂和深加工的质量检验工作。外检班的工作项目有阳极炭块、铝导杆、铝母线、成品铝锭等的外观检查及铝锭的计量工作。

3. 每次培训和考试,除请假在岗值班人员外,其余的所有人员必须参加,各班班长做好记录,对无故不参加者给予考核处理。

4. 职工向公司内部出示的各种报表必须按《质检科报表发放制度》认真审核,确保数据准确、书写完整、清晰。出现填写发放审核报告单出错的,考核责任人50元。

5. 因操作不规范,制样或加工试样不符合标准造成数据有误的考核责任人50元。

6. 铝锭外观检查不仔细、判级有误,合格证或填写记录出错的,考核责任人50元。

7. 取样人员负责对进厂原材料的取样和外观检查,若不按标准检查或所取样品编号、厂家、车号等数据统计错误,考核责任人50元。

8. 计量人员应认真、细心准确的做好铝锭或铝水的计量工作。若出现榜单与铝锭标重或数据记录出现错误,考核其责任人50元。

9. 打印铝锭质量证明书严格根据《20kg重熔用铝锭记录表》和铝锭出入库程序等进行,若出现错误考核其责任人50元。

10. 职工在使用或维护设备时由于操作不当造成损坏,考核其责任人50~100元。

11. 未经允许非工作人员或外来人员在化验室滞留,参观现场的,考核本组责任人50元,若负责人不在场时,在场所有组员负责。

12. 不允许带早餐,上班时间禁止吃东西。违者考核50元/次。

13. 轮班人员学习劳动日,须按规定穿劳保服,不允许穿便服、高跟鞋、裙子否则考核50元/次。

14. 工作的区域内严禁大声喧哗、随地吐痰、乱扔垃圾、乱写乱画等不文明行为,否则考核50元/次。

15. 个人卫生区域,班前班后必须按《质检科岗位卫生检查标准》进行清理,不清理或清理不合格者考核50元/次。

16. 参加例会或培训人员须本人签到,并做好培训笔记,否则考核当事人50元/次。

17. 不能严格执行质检科管理规定对物资进行提报计划、验收、领用、报废的考核当事人50元/次,对私自报废物资者考核100元/次。

18. 化验仪器设备不得私自挪作他用,严禁未经公司及科室领导批准私自对外来样品进行化验,否则考核当事人当月工工资100%/次,并调离岗位。

19. 分析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分析规程和安全技术规程,了解设备性能和操作中可能发生事故的原因,掌握预防和处理事故的方法。

20. 进行有危险性的工作,如危险物料的现场取样、易燃易爆物品的处理,焚烧废物等应有第二者陪伴,陪伴者应处在能清楚看到工作地点的地方,并观察操作的全过程。

21. 正确使用电气设备,不得在无人时将电、气等设备开启。

22. 使用各种仪器设备时,必须严格遵守安全使用守则和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操作,认真填写使用登记表。设备出现故障时要如实的做好记录,为设备的安全运行及检修提供有利的追朔源。

23. 爱护调试和检测设备,定期保养。

24. 凡有毒性、易燃、有爆炸性的药品不准放在化验室的架子上应储存在隔离的房间和柜内或远离厂房的地方,并有专人负责保管。使用和报废药品,应有严格的管理制度,对有挥发性的药品,应放在专门的柜内,使用这类药品时要特别小心,必要时戴口罩、防护眼镜及橡胶手套,操作必须在通风柜或通风良好的地方进行,并远离火源,接触过的器皿应彻底清洗。

25. 打开浓盐酸、浓硝酸、浓氨水试剂瓶塞时,应戴防护用具,在通风橱内进行。

26. 夏季打开易挥发试剂瓶塞前,应先用冷水冷却,瓶口不要对着人,禁止用口尝和正对瓶口用鼻嗅的方法来鉴别性质不同的药品,可以用手在容器上轻轻扇动,在稍远的地方嗅散发出来的气体。

27. 禁止用口含玻璃管吸取碱性、毒性、及有挥发性或刺激性的液体,应用滴定管或吸取器移取。操作时必须戴上橡胶手套和口罩。

28. 稀释浓硫酸的容器如烧杯等要放在塑料盆中,只能将浓硫酸慢慢倒入水中,不能相反,必要时用水冷却。

29. 厉行节约的原则,对玻璃仪器等的使用要精心尽心,不造成浪费性损耗。

30. 玻璃管与胶管、胶塞等拆装时,应先用水润湿,手上垫上棉布,以免玻璃管扎断扎伤。

31. 蒸馏易挥发和易燃液体所用的玻璃容器必须完整无缺,蒸馏时禁止用火加热,应采取热水浴或其他适当方法。采用热水浴时,应防止水浸入加热的液体内,蒸馏过程中不得离人,以防温度过高或冷却水突然中断。

32. 用烧杯加热液体时,液体的温度不准超过烧杯的三分之二,试管加热时,不准把试管口朝向自己或别人,刚加热过的玻璃仪器不可接触皮肤及冷水。

33. 不准使用破碎的,不完整的玻璃器皿。

34. 清洗实验器皿时,应注意不使含大量剧毒试液的废液直接倾入下水道,必要时先经过适当转化处理,再进行清洗排放。

35. 每瓶试剂必须贴有明显的标签(与内容相符),严禁将用完的原装试剂空瓶不更新标签而转入别种试剂。禁止使用没有标签的药品。

36. 不准把氧化剂和还原剂以及其他容易互相起反应的化学药品储放在相邻的地方。

37. 所有化学试剂的保管由专人负责,不同化学性质的药品不能混放,以免引起试剂变质失效,或造成其他事故。

38. 非有关人员不得乱拿化学试剂,尤其不得将化学试剂带出室外,以免造成安全隐患。

39. 使用电、气、水、火时应按有关规定进行操作,保证安全。

40. 操作中不得离开岗位,必须离开时应委托能付责任者看管。

41. 化验室中禁止吸烟、进食。不允许将餐具放置在实验室里。不能用实验器皿处理食物。离室前用肥皂洗手。

42. 工作时要穿工作服,长发要扎起。工作期间不允许穿便服、裙子头发要盘起,不应在食堂等公共场所穿工作服。进行有危险性工作要加戴防护用具,最好能做到做实验都戴上防护眼镜。

43. 下班前要有专人负责检查门窗、水、电、气切实关好,保证安全。(每日工作完毕检查水、电、气、窗,进行安全登记后方可锁门)

44. 发生意外事故时,应迅速切断电源,火源,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理,并上报有关部门。

45. 消防器材应妥善保管,不得随意挪用。

46. 操作大功率的加热设备如高温炉和烘箱等,应戴好防护用品,注意防止烫伤或触电。

47. 用坩埚熔融试样时,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摇动或震荡熔融物,以防高温熔融物溅出伤人。

48. 化验员在工作当中要实事求是,及时做好各项实验数据的原始记录。准确地填写实验报告。

49. 化验室内卫生每天打扫两次,保持地面及操作台整洁;各种工具、设备及仪器、药品分类摆放整齐;废水及各种污染物及时清理,以免造成交叉污染;工作人员着装整洁。

50. 铂质器皿红热状态下不能与其他金属接触,只能用铂包头的坩埚钳。成分不明的物质不要在铂皿中加热或溶解。在使用前后都要用稀盐酸(1.5—2n)或稀硝酸(1.5-2n)煮沸20分钟左右。

51. 银质器皿温度不能超过700c不能将银器皿放在喷灯上或高温炉内直接加热,用na2o2或koh(na)熔融处理试样时不应超过30分钟。不能用酸溶解熔融物或长时间浸在酸中,特别不允许接触浓酸尤其是硝酸和硫酸。

52. 镍质器皿使用温度不超过900c.在使用前,未曾使用的要以高温灼烧2~3分钟,使用过的应先在水中煮沸数分钟。

53. 玛瑙器皿不要与hf接触。不能受热,洗涤后不能放在烘箱中干燥。对于大块或晶块样品粉碎后再在玛瑙研钵中研磨。硬度过大的物质不能在玛瑙研钵中研磨。防止跌碰、碰碎等损坏。

54. 工作前必须穿戴好劳保用品,禁止酒后上岗。

55. 取样前应检查确认所用的工器具是否完好适用。

56. 进入厂房必须了解和遵守本厂房的安全规程,严禁跨越警戒通行线和运转设备。不许触摸和乱动各种机械电器设备。

57.不许任意在设备 通道 导电体上放置或悬挂物件。

58.质检科安全管理从安全技术角度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从根本上消除危险因素保障安全生产。

59.铝成品检查时取样出来的废样和剩料应倒回炉内,严禁倒在通道的地面上。

60.铝成品检查员标号时,应注意防止铝锭掉落倒塌伤人。

63.作业结束时清点收回工器具,并清理检查现场。

66.在转动部件附近工作时,要保持距离,不要站在设备可能有物件飞出的方向上。

67.禁止用手触摸或擦洗转动着的部位,禁止戴手套进行转动机械的操作,不要在运行机械上面搁放物件。

68.检修设备时,必须切断电源,并经两次”启动“确认无误,并在电源开关处挂上”禁动”牌后,方可施工。

69.安装、拆卸玻璃仪器,切割,折断玻璃管等操作,应用厚布包裹,并忌用暴力,防止破裂。

71.控制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和贮存如乙炔气体放在隔离的房间,不能和氧气一起存放。高纯氩气放在远离厂房的地方,并配备适当的灭火器,定期对气瓶进行检验。

72.所有人员必须了解实验的燃烧、爆炸危险性的防止方法,实验室内禁止吸烟。

73.使用爆炸性物品如苦味酸、高氯酸及其盐,过氧化氢等物品时,要避免撞击、强烈振荡和摩擦。

74.电气设备严禁超负荷运行,并避免潮湿环境使用。

75.所有人员熟知灭火的基本原理,会使用灭火器、消防栓发生火灾会急救。

76.做好防火防爆工作,使用加热设备时,避免皮肤与热源直接接触,取下沸腾的溶液,须先停止加热片刻,在取下使用。避免由于液体接触过热的容器上壁而突然迸沸溅出来伤人。

77.烧伤的急救:迅速使患者脱离烧伤现场。并除去燃烧或被热液体浸湿的的衣服。轻度烧伤用淸温水洗除污物后,用生理盐水冲洗,并涂上烫伤油膏,用消毒纱布轻轻包扎。面积较大的烧伤,送医院治疗,不敷涂油膏。

78.化学性伤害包括化学毒物及化学腐蚀品造成的人员伤害。

质检科经常使用具有易燃、易爆、自燃、助燃性质极强的氧化剂等化学试剂。因此所有人员必须学习并掌握基本的消防知识,学会火灾的预防和扑救的实际技能。

质检科工作中发生机械性伤害的主要是运动性仪器设备的部件损坏,某些物体的飞出、障碍物、突出部位的钩绊导致导致人员的跌倒,或者物体的掉落等原因造成外伤。

在厂房内听到或者看到天车、厂内机动车行驶信号应主动避让。

上班时严禁串岗。

登高作业时,防止跌落摔伤。

工作前必须穿戴好劳保用品,严禁酒后上岗。

爱护调试和检测设备,定期维护。

第7篇 煤气站化验室安全操作规程

1检验药品严格按工艺配药进行配置,并正确使用劳保用品。

2 严格检查检验仪器的气密性、准确性。

3 按要求给各个药瓶装置药品。

4 按要求取好氧气和煤气,作各项成份分析,在分析过程中禁止药水冲出瓶口。

5 严禁混合使用药品。

第8篇 化验室安全规程

一、使用电气设备安全规程

1、 在使用电气设备时,必须事先检查开关、电机以及机械设备,各部分是否安置妥当。

2、 开始工作或停止工作时,必须将开关扣严和拉下。

3、 要更换保险丝时,要按负荷选用保险丝不准加大或以铜丝代替使用。

4、 电气开关箱内,不准放任何物品。

5、 严禁用导电器具去洗扫电器和用湿布擦洗电器。

6、 凡电器动力设备超过允许温度时,应立即停止运转。

7、 定碳定硫电炉两端应设安全罩。安全罩严禁随意拆掉,以免发生触电事故。

8、 禁止洒水在电气设备和线路上,以免漏电。

9、 凡使用110v以上电源装置、仪器的金属外壳必须安装接地线。

10、 严禁湿手分、合开关或接触电器设备。

二、 使用毒品安全规程

1、 凡能产生有毒气体和刺激性气体的操作,应在通风柜内进行。这些气体是:一氧化碳、硫化氢、氟化氢、氯化氢、二硫化碳、氯、碘、二氧化硫、氧化锰、二氧化氮等。

2、 进行有毒物质的试验时,必须穿工作服、戴口罩或面罩、手套,试验后要洗手,试验中禁止饮食、吸烟。

3、 所有使用过含毒物的溶液,必须由该试验的工作人员作一定安全处置合乎排放标准后,再倒入下水道,然后仔细洗净仪器和工作地点。

4、 工忙人员手、脸、皮肤、有破裂时,不许进行有毒物质操作,尤其是氢化物的操作。

5、 一切有毒药品和溶液应倒入废液罐内,禁止直接倒入下水系统。应经过安全处理符合排放标准后倒入下水道,并用水冲洗水槽。

6、 禁止用实验室内的任何容器盛放饮料和其它食物。

7、 处理无名药品,不许用口尝。和嗅其味,可用手掌在药物品表面上空向脸部煽动嗅之。

8、 有毒液体、生产污水或其它腐蚀性强烈的液体在取样时,不许用口吸取,只能用抽气管吸取。

9、 使用水银注意事项:

(1) 装水银的玻璃器皿,应当是坚固的;

(2) 装水银的溶器表面应盖一层甘油。脏水银则盖一层脏水。

(3) 当水银可能与大气直接连通时,不许在表面上覆盖其它物质。应在水银和大气中间,接一段内装活性二氧化锰的玻璃管。

(4) 装水银容器应放在金属质浅盘中。当水银溅出地面时,应填死或以高锰酸钾溶液灌泡;

(5) 脏水银的回收,可用10%的硝酸

(浓度不许再高)在通风柜内处理,分离后用水洗3~4次。先用滤纸吸干,然后再于真空中干燥二小时左右,不许采用加热蒸干。

10、 遇到下列毒性强烈的物质时,应特别注意安全:

① 汞及汞盐; ② 铅盐及铅;

③ 砷化物及砷; ④ 氰化物;

⑤ 白磷及磷化氢;⑥ 氟化物;

⑦ 二硫化碳; ⑧钾、钠、氨的氯酸盐;

⑨ 铬的化合物; ⑩ 所有的有机化合物。

三、 使用强酸、强碱及腐蚀剂安全规程

1、 搬运和使用腐蚀性药品如强酸、强碱及溴等,要戴橡皮手套,围裙、眼镜,并穿深筒胶鞋。

2、 搬运酸、碱前,应仔细做下列几项检查:

①装运器具的强度;

②装酸或碱的容器是否封严;

③容器的位置固定是否稳;

④搬运时,不许一人把容器背在背上。

3、 移注酸碱液时,要用虹吸管,不要用漏斗,以防酸、碱溶液溅出。

4、 酸碱或其它苛性液,禁止用嘴直接吸取;如无吸气器可用量筒量取。

5、 开放盛溴、过氧化氢、氢氟酸、氨水和其它苛性溶液溶器时,应先用水冷却,然后开瓶。开瓶时,瓶白不准对人。

6、 在稀释酸(尤其是硫酸)时,应当一面搅拌冷水,二面慢慢将酸注入。禁止将水注入酸内;

7、 拿取碱金属及其氢氧化物和氧化物时,必须用镊子夹取或用磁匙采取。

8、 废酸、废碱必须倒在专门的缸子内。缸子应放在安全的地方。

9、 如腐蚀性物质触到皮肤上时,应立即用大量水冲洗。

10、 腐蚀性强烈的物质有:

(1)澳及溴水;

(2)硝酸;

(3)硫酸;

(4)王水;

(5)氢氟酸;

(6)铬酸溶液;

(7)氢氰酸;

(8)五氧化二磷;

(9)磷酸雾;

(10)氢氧化钾;

(11)氢氧化钠;

(12)氢氧化铵;

(13)冰醋酸;

(14)磷;

(15)硝酸银;

(16)盐酸。

四、 使用易燃品安全规程

1、 不许将易着火的物质放置在明火附近和试验地区附近。

2、 在贮存易着火的物质的周围不应有明火作业:点着的煤气(酒精)灯、燃着的火柴和其它等;

3、 用在蒸馏或升华时易着火的物质应注意;

(1)不许用明火如热,加热可用水

(油)浴器,电热板或电砂浴。周围也不应有明火;

(2)试验仪器应当严密不透气;

(3)在蒸馏装置下面,应有一金属浅盘。

(边高80~100公厘);

(4)工作地点应有良好的通风,四周不可放置有可燃性的物料;

(5)工作时要戴上眼镜。

4、 在实验室内存放各种可燃性物质总量不许超过三公斤,每种不得超过一公斤。随用随取,用后送回专门的贮放地点;

5遇水易着火的物质

(如黄磷、过氧化钠、金属钠、钾等);禁止丢入废液桶内。凡能引起火的物质

(如废油、废有机溶剂)应集中在专门的容器内放在安全的地方,不得任意乱放。

6、 一旦发生失火事故,首先应撤除一切热源, 煤气和电门,然后用砂子或石棉布盖住失火地点或用二氧化碳等灭火机灭火。除酒精外,化学物品失火,不许用水灭。

7、 应经常检查防火设备:灭火机、黄沙、石棉及毛毡。

8、 当加热、蒸馏及其它有关用火的工作进行时,要有专人负责管理,不许随便离开,用完后即关掉热源。

9、 可燃的尤其是易挥发的可燃物,应存放在密闭的容器中,不许用无盖的开口容器贮瓶。

10、 易着火的物质有:

(1)醇类;

(2)醚类;

(3)丙铜;

(4)苯;

(5)甲苯;

(6)酚;

(7)汽油;

(8)二硫化碳;

(9)磷;

(10)过氧化钠;

(11)金属钾、钠、镁等;碳化钙。

11、 做蒸馏提纯或蒸馏实验,必须用明火加热时,则每次蒸馏物的数量不得超过一百毫升,附近不许存放易燃物质,同时,应有放火措施。

五、 使用易爆品安全规程

1、 预防由于内外压力差引起爆炸的措施:

(1)仔细检查供真空操作用的全部仪器有无裂纹。不许使用有裂纹的仪器。

(2)使用前应检查容器真空度是否够高。检查时应将容器用布包好。

2、 使用氧气时应注意:

(1)不能使氧气瓶受碰撞或冲击。不许用人背或在地下滚动的办法运气瓶。立着使用应有固定措施。开气时气咀不能对人;

(2)氧气瓶不能放在电炉、暖气附近,不能放在日光照射的地方。禁止在氧气瓶旁抽烟;

(3)氧气瓶必须有减压阀门才能使用;

(4)氧气瓶、氧气表以及导管,禁止与油类物质接触。

3、 有爆炸危险性的药品(过氧化钠、过氧化氢、浓高氯酸等)在实验室内只许放一小部份,并应保存在干燥阴凉的地方。

4、 禁止浓硫酸和结晶状高锰酸钾接触。

5、 禁止和有机物一起研磨氯酸钾。

6、 禁止和有机物一起研磨硝盐。有机物不得和浓硝酸一起混合及加热。

7、 乙炔铜、乙炔银的干粉最易爆炸。故在试验完时,将它和溶液一起倒在室外,用土埋住。

8、 用乙醚,首先应按下法检查过氧化醚是否存在:取10毫升乙醚与试管中,加入新制之10%碘化钾溶液一毫升,摇匀后放置一分钟,如乙醚层显黄色,则不能用此乙醚。

第9篇 化验室安全操作规程给水

1、化验室内保持整齐清洁、空气流通,各类设备仪器、化验药剂及工具等要放置在安全固定的位置。

2、严格按规定穿戴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3、使用电炉、茂福炉须确定专人负责,电炉和茂福炉使用过程中,责任人不准离岗,并做到人离开前切断电源。

4、严格执行电烘箱安全操作规程。

5、要掌握化验、分析工作的操作规程和要领,熟悉化学药品的特性,落实相应的预防措施,确保安全。

6、使用化验仪器设备前,应进行认真检查,发现电源线、插头等有损坏或漏电现象,应立即停止使用,联系电工及时维修;发现化验器皿有裂缝、缺损的不准使用,及时调换。

7、有毒害的化验药剂应确定专人负责管理,落实安全管理措施,要按照实际需要,不准过量贮存。

8、稀释浓硫酸时,应将硫酸缓慢地注入水中,决不可将水注入硫酸中;使用有机试剂和挥发性强的试剂,必须保持工作场所良好的通风或在通风橱内操作,严禁用明火加热有机试剂。

9、化验工作中遇停水、停电时,必须及时关闭水龙头和电源开关。

10、进入生产现场(取样)要注意上下四周的安全,禁止靠近机械传动部位,上下扶梯或在潮湿地方行走要防止滑倒摔伤。

11、下班前要对化验室进行安全检查,切断电源、关好门窗。

第10篇 给水化验室安全操作规程

1、化验室内保持整齐清洁、空气流通,各类设备仪器、化验药剂及工具等要放置在安全固定的位置。

2、严格按规定穿戴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3、使用电炉、茂福炉须确定专人负责,电炉和茂福炉使用过程中,责任人不准离岗,并做到人离开前切断电源。

4、严格执行电烘箱安全操作规程。

5、要掌握化验、分析工作的操作规程和要领,熟悉化学药品的特性,落实相应的预防措施,确保安全。

6、使用化验仪器设备前,应进行认真检查,发现电源线、插头等有损坏或漏电现象,应立即停止使用,联系电工及时维修;发现化验器皿有裂缝、缺损的不准使用,及时调换。

7、有毒害的化验药剂应确定专人负责管理,落实安全管理措施,要按照实际需要,不准过量贮存。

8、稀释浓硫酸时,应将硫酸缓慢地注入水中,决不可将水注入硫酸中;使用有机试剂和挥发性强的试剂,必须保持工作场所良好的通风或在通风橱内操作,严禁用明火加热有机试剂。

9、化验工作中遇停水、停电时,必须及时关闭水龙头和电源开关。

10、进入生产现场(取样)要注意上下四周的安全,禁止靠近机械传动部位,上下扶梯或在潮湿地方行走要防止滑倒摔伤。

11、下班前要对化验室进行安全检查,切断电源、关好门窗。

第11篇 化验室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上班前,必须穿戴好本岗位所领用的劳动保护用品,方可上岗操作。分析有毒物质,必须戴好防毒面具。

2、对化验设备的保护装置,如防火、防爆、防毒、通风、电气、接地、安全装置等,必须保持完好。

3、认真检查恒温箱、电炉、高温炉、电气仪器、接地等必须保持完好,如有异常检查修复后,方可使用。

4、装置化验仪器,所用的玻璃棒二端必须圆滑,严禁使用有断头锐角的玻璃棒。

5、将玻璃或玻璃管、温度计等插入瓶塞时,必须用清水润滑,并用布包好,缓慢轻轻地插入,不准用力过猛,防止折断伤手。

6、使用喷灯时,必须徐徐开启,并立即点燃,火柴梗不准乱丢。

7、用电炉时,必须查清电源线路及开关,在安全情况下方可启用,用毕要立即关闭电源。严禁周围放有易燃物,防止漏电和燃烧。

8、不准将易燃物放入烧红的高温炉或其他火焰上。

9、用试管予热溶液时,必须用试管夹夹住离管口三分之一的部位。加热时必须将管口对着无人方向,将火焰自管内之溶液上部逐步移至底部,不准直接加热底部。

10、用三角瓶煮沸溶液时,严禁拿着瓶聚然摇动,防止溶液喷出伤人。

11、低沸点易挥发的有机溶液及其他易挥发的溶液,热天应放在低温处,开瓶使用时要先用冷水冷却,然后将瓶口对着无人方向开启。

12、使用低沸点等有机溶液蒸发时,应放在水浴锅上进行,不准用火直接加热。抽提物质烘干时,必须将溶液蒸发干后,再放入烘箱内烘干。

13、浓硫酸稀释时,应将硫酸慢慢倒入水中并及时搅动,严禁用水倒入硫酸内,防止溅出伤人。热的硫酸必须待其冷却后方可稀释。

14、易燃易爆物品与有机物配合时,严禁加热。使用氰化盐药品严禁同酸接触。未知物品严禁冒然尝味和使用。不明性质的两种药品严禁混合。一切药品严禁乱倒。

15、分析人员必须了解掌握化学分析使用各类药品的特征和基本知识,对禁忌药品必须严格控制使用及妥善保管。不准一人单独进行分析工作,防止事故发生。

16、严禁在化学分析室内动用明火和吸烟。不准将食物带入分析室或进餐。

17、工作完毕,关好窗门切断电源,锁好门方可离去。

第12篇 化验室安全操作规程

一、化验员必须熟悉业务,工作态度要严肃认真,操作必须遵守规程。

二、化验室内要配备防火器材。如:沙箱、灭火器等,化验员须熟悉各种防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及灭火对象。

三、易燃易爆,有毒品应专门保管。

四、所有的电器设备均应绝缘良好,仪器应妥善接地。

五、对有毒和散发刺激性气体的分析项目及配制试剂操作时,应在通风柜内进行,头部不要伸进通风柜内。

六、所有盛放药品的试剂瓶,均应贴有标签,并写明试剂名称和配置日期。

七、药品及易爆药品在进行加热操作时,操作者不得离开现场。

八、化验过程中产出的废物应集中处理,不得造成二次污染。

九、化验结束,人员离开前要认真进行一次安全检查,重点是:电、火、水。

十、化验员应学习必要的急救知识和事故处理知识。安全学习坚持每月一次。

化验室安全生产规程(十二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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