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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安全用电防火措施规程(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06-24 22:36:02 查看人数:52

临时安全用电防火措施规程

第1篇 临时安全用电防火措施规程

临时安全用电防火措施

1)针对电气火灾发生的主要原因,制定以下防火措施:

1、电气操作人员要认真执行规范,正确连接导线,使用压线铜鼻;

2、配电室的防火等级大于三级,室内配置干粉灭火器并按规定设砂池。

3、施工现场内除试验室外严禁使用电炉。

4、现场成立防火小组,由项目经理任组长,建立防火检查制度,强化电器防火领导体系,详见现场安全防火制度。

2)触电事故发生后的急救措施。

1、发生触电事故,应立即切断电源开关或用干燥、绝缘的木棒、布条等将电源线从触电者身上拨开,或将触电者拨离电源线。

2、严禁救护者用手直接推、拉和触摸触电者。

3、严禁救护者使用金属或其它绝缘性差的物体接触电者。

4、触电者脱离电源后,一度昏迷,应及时采用人工呼吸或心脏按摩法,或上两种同时进行急救电伤员,并及时通知急救中心进行专业抢救。

5、在无特殊医疗措施情况下,抢救伤员严禁注射强心剂药物。

第2篇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施工现场必须配备专职值班电工。低压电工不得从事高压作业,学习电工不得独立操作。严禁非电工作业。

2、工程开工前,技术人员或电工应根据规范并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并报工程部备案。

3、临时用电工程施工程序应遵循:施组→交底→安装→调试→验收→交付使用→检查整改→维修保养→竣工拆除。

4、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或电缆,电杆倾斜不应大于杆稍头的一半,转角、终端杆按线路反方向倾斜一个杆头,横担歪斜不应大于其长度的1%。

5、架空线路的拉线与电杆夹角宜为45°,拉线底盘埋设深度不小于1.2m。撑杆与主杆的夹角宜为30°,撑杆埋深不小于1m,同档距内导线弧垂应一致,杆上引下线应穿保护管,保护管应作防水弯头。

6、电缆不得沿地面或基坑明敷,埋地敷设时:过路及穿过建筑物时,必须穿保护管。保护管内径不小于电缆外径的1.5倍,过路保护管两端与电缆间应作绝缘固定,在转弯处和直线段每隔20米处应设电缆走向标示桩。

7、电缆不宜沿钢管,脚手架等金属构筑物敷设,必要时需用绝缘子作隔离固定或穿管敷设。严禁用金属裸线梆扎加固电缆。

8、生活区、办公室等室内配线必须用绝缘子固定,过墙要穿保护管。

9、地下工程所用电源线必须使用橡套电缆,且沿墙壁等架空敷设,其架设高度不应低于2m,固定时也应用绝缘子。

10、不得在高压输电线路上下方,从事任何吊装作业。在架空线附近吊装作业时,应设专人监护至工作完毕,其安全距离为:吊装作业绳和吊装物侧向与10kv高压线的水平安全距离不得小于2m。

11、配电系统宜设三级配电,即总配电箱(室)→分配电箱→开关箱。

12、分配电箱:总空气开关→分路漏电开关→瓷插(额定容量100a以上的漏电开关可不加瓷插)。

13、开关箱:漏电开关→瓷插→插座(设备)

14、配电箱使用材料;

(1)配电箱(盘)不得使用木制材料

(2)配电箱、盘(配电柜除外),电器安装板应使用绝缘板。

(3)箱内配线(配电柜除外),必须使用绝缘导线。

15、室外配电箱应设防雨、防砸棚和围栏,围栏高1.7m,格栅间隔0.15m。围栏设门向外开,并配锁,在围栏明显位置应挂警告标志。0.7m×0.5m配电箱管理制度牌,白底、仿宋体红字和0.4m×0.2m白底、仿宋体红字负责人牌。

16、室外固定式配电箱(移动箱除外),应在自然地面以上设0.5m的水泥抹面砖基础,基础内应留有存放余量电缆装拆电缆的方便孔槽。

17、开关箱应背向基坑,关闭箱门,摆放在地面以上0.15m的水泥抹面砖基础上,并在箱门内侧贴有控制降水井编号,水泵电源插头与插座编号应一致。

18、现场配电系统应设三级以上漏电保护,形成分级保护即在总箱内设漏电保护器,作第一级漏电保护,在分箱及开关箱内分别设漏电保护器,作第二至第三级保护。

19、凡装有专用变压器的施工现场,配电系统一律按tt—s保护接零系统供电,即实行三相五线制。

20、电焊机、钢筋埋弧对焊机使用时,焊把线,地线应同时拉到施焊点,二次线与焊机连接应用线鼻子、二次线及焊钳绝缘应完好无损。电焊机均应装设“安全节电器”,焊机室外使用时,应有防雨水措施。

21、潜水泵使用前应作检查,测试、绝缘电阻不小5mω,电缆线应接线正确,无破损、无接头、泵运行时,在半径30m水域内不得有人畜进入。挪动水泵时应断电,并不得拉拽电缆,挪动水泵的绳应用绝缘或采取绝缘保护措施。

22、降水工程中每台水泵应设带漏电开关的开关箱。

23、振捣器使用前应检查外观和电缆线,作业人员必须穿戴绝缘靴和绝缘手套。一人理线,一人操作,电源线不得拖地,不得敷设在水中。

24、夜间施工用的照明装置宜采用固定灯具。

25、施工现场外接电源,必须签订用电安全协议书,其中须注明允许安全用电额,办理用电交接手续,并安装电表计量。

第3篇 临时线安全规程

1、凡厂区内部所接用之临时电力、照明、试验电路(指电压在500伏以下者)均按本规定执行。

2、车间内部需要架设临时接线时,由需要部门事先通知动力、安技部门检查。认为有架设必要且符合安全规程时,填写“临时接线装置申请单”。经批准后,方可由车间派电工组或动力部门派电工进行架设。

3、临时线最长使用期限为七天。如超过此限期,使用单位应按照电气安装规程正式安装,并拆除临时线,不可再作临时接线处理。

4、临时接线装置如发生危险,并证明系因装置不良应由承装人负责。

5、电气工作人员校验电气设备,使用临时线在不超过一个工作日者,可不填写临时线装置申请单。校验完毕后需本人负责拆除。

6、临时线使用期满,需要继续使用者,必须在期满前一天,续办延长使用手续,报动力、安技部门各一份并经批准,但最多不超过―个月,否则必须拆除。

7、未经申请批准的临时线和安装不合格或已到期的临时线,安技部门有权令其停止使用。车间、部门应在四小时内按要求处理完毕。如逾期未进行处理,动力部门在通知车间领导后,有权责令本单位电工拆除。

8、装置临时线的一般安全要求:

(1)装置临时线须用绝缘良好的橡皮绳线。要采取悬空架设和沿墙敷设。架设时户内离地高度不得低于2.5公尺,户外不得低于3.5公尺。架设时需专用电杆和专用瓷瓶固定。禁止在树上或脚手架上挂线;

(2)全部临时线装置必须有一总开关控制。每一分路须装熔断器;

(3)所有电气设备,金属外壳须有良好接地线(或接零线);

(4)分路线不得在灯头内并头,须用丁字接法并用绝缘胶布包好;

(5)临时线必须放在地面上的部分,应加以可靠的保护。如用橡套电缆,则应在过路处设有硬质的套管保护。管上要装护圈,以防割破电线;

(6)安装完毕的临时线,使用单位不得擅自更动;

(7)电气工作人员安装临时线前,须查验临时线装置申请单,否则不予安装;

(8)临时线与设备、水管、热水管、门窗等距离应在0.3米以外,与道路交叉处不低于6米。

第4篇 支搭临时设施安全操作规程

(1)作业中应设专人指挥,分工明确,协调一致。

(2)必须按安全技术交底要求的程序进行作业。

(3)支搭工棚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安装立柱、板墙和屋架(梁)时必须做好临时支撑,联结件应齐全,联结螺栓应牢固;

②安装屋架(梁)和上、下屋面作业时,必须使用临时支架和马凳;

③传递构件时必须上下呼应,待上、下方人员接稳后方可松手,严禁站在没有联结牢固的构件上作业;

④在石棉瓦屋面上作业时,应铺设供作业用的木板,木板上应安装防滑条,严禁直接踩踏石棉瓦。

(4)严禁在高压线下搭建临时设施。临时设施应远离危旧建筑物、沟槽(坑)。

(5)支搭围挡作业时,围挡结构的部件必须安装齐全并联结牢固。在有社会车辆通行的地段作业时,必须设专人疏导交通。

(6)暂停作业时,必须检查所支搭的临时设施,确认稳固后方可离开现场。

第5篇 临时用电配电线路安全操作规程

1架空线路的电杆应采用钢筋混凝土杆或木杆。严禁在树木、脚手架等上架设用电线路。钢筋混凝土杆不得有露筋、环间裂纹和扭曲;木杆不得腐朽,其梢径不得小于140mm。

2电杆埋设深度应为杆长的1/10加0.6m。在松软土质处应适当加大埋设深度或采用卡盘固定。

3终端杆和转角杆应加装拉线或撑杆。拉线宜采用镀锌钢丝,其截面不得小于3×φ4.0mm2;拉线与电杆夹角应在45°~30°之间;拉线地锚埋设深度不小于1.0m;钢筋混凝土电杆的拉线应在高于地面2.5m处加装拉紧绝缘子。撑杆可采用混凝土杆或木杆;撑杆埋设深度不得小于0.8m,其底部应垫底盘或石块;撑杆与主杆的夹角以30°为宜。

4架空线路横担可选用铁横担或木横担,铁横担按表4-1选用;木横担截面应不小于80mm×80mm。横担的长度按表4-2选用。

铁横担角钢型号选用表表4-1

导线截面(mm2)

低压直线杆角钢横担

低压承力杆角钢横担

二线及三线

四线及以上

16

25

35

50

l50×5

2×l50×5

2×l63×5

70

95

120

l63×5

2×l63×5

2×l70×6

横担长度选用表表4-2

横担长度(m)

二线

三线、四线

五线

0.7

1.5

1.8

5直线杆和15°以下的转角杆可采用单横担,但跨越机动车道时应采用单横担,双绝缘子;15°~45°的转角杆应采用双横担、双绝缘子;45°以上的转角杆应采用十字横担。

6架空线路的相序排列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同一横担上和保护零线同时架设时,导线相序排列是:面向负荷从左侧起为l1、n、l2、l3、pe;

2动力线和照明线分别在两个横担下架设时,上层横担面向负荷,从左侧起为:l1、l2、l3,下层从左侧起为l1(或l2、l3)、n、pe。

7架空线路的档距不得大于35m,线间距离不得小于0.3m。架空线路在一个档距内每一层导线的接头数不得超过该层数的50%,且一根导线只允许有一个接头。但在距离越铁路、公路、河流及其他电力线路时,档距内不得有接头。

8埋地电缆的敷设应符合以下要求:

1敷设深度不小于600mm,并在电缆上、下均匀铺设50mm厚的细砂,然后覆盖砖等硬质保护层,其埋设路径应设方位标志。

2埋地电缆线路与其附近热力管道的平行间距不得小于2m,交叉间距不得小于1m;

3埋地电缆穿越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等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以及引出地面从2.0m高至地下0.2m处必须加设防护套管。

4埋地电缆的接头应设在地面上的专用接线盒内,接线盒应能防水、防尘、防机械损伤,并远离易燃、易爆、易腐蚀的场所。

9架空线路敷设应符合以下要求:

1架空线路应使用绝缘子固定在墙壁或电杆上,绑扎电缆必须采用绝缘线(带)。固定绑扎严禁使用金属裸线。

2架空电缆的档距应保证电缆能承受自重所带来的荷重。

3架空电缆的最大弧垂距地不得小于2.5m。

10进入在建工程的临时用电电缆线路必须采用埋地引入,其垂直敷设位置应充分利用在建工程的竖井、垂直孔洞等,并应靠近用电负荷中心,固定点以每层楼高度不少于一处为宜。在在建工程内水平敷设时,宜沿墙固定,其最大弧垂点距离地面不得小于1.8m。

11电缆接头应牢固、可靠,并使用绝缘物包扎,接头不得承受张力。

12电缆线路不得沿地面明设。

13室内配线应采用瓷瓶、瓷(塑料)夹敷设。配线距地面高度不得小于2.5m。

14进户线过墙应穿管保护,距地面高度不得小于2.5m。其室外端应采用绝缘子固定,并采用防雨措施。

15潮湿场所或非埋地电缆配线必须穿管敷设。管口应密封,采用金属管敷设时,金属管应作保护接零。

16室内钢索线配线应符合以下要求:

1吊架间距不宜大于12m。

2导线采用瓷夹固定时,导线间距不小于35mm,瓷夹间距不大于800mm。

3导线采用瓷瓶固定时,导线间距不小于0.1m,瓷瓶间距不大于1.5mm。

4采用护套绝缘导线时,可直接敷设于钢索上。

第6篇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程

1、目的

为加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避免人身触电、火灾、爆炸及各类电气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2、适应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正式运行电源上所接的一切临时电源。

3、引用文件、术语定义

4、职责

4.1安全管理员:负责临时用电的安全监督检查。

4.2使用单位:负责临时用电的安全监护。

4.3电工:负责临时用电的安全技术措施确认和具体操作。

5、管理程序

5.1临时用电审批程序

5.1.1公司内部一般地点架设的临时电源线,由用电单位向安全管理员提出申请,经安全管理员审批后,持《临时用电许可证》联系电工申请接线作业,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必须按供电电压等级正确选用,所用的电气元件必须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临时用电电源施工、安装必须严格执行电气施工、安装规范。

5.1.2原则上,存有易燃、易爆气体、液体等危险作业场所禁止架设临时用电线路。确有需要的,公司防爆区域内架设的临时电源线,由用电单位向安全管理员提出申请,经安全管理员初审签字和安全副总批准,持《临时用电许可证》联系电工申请接线作业,电气元件和线路要达到相应的防爆等级要求,并采取相应的防爆安全措施。

5.1.3外来施工单位所需临时用电时,必须由其主管部门或项目主管负责人向安全管理员提出申请,经安全管理员负责人签字批准后,持《临时用电许可证》联系电工申请接线作业。

5.1.4《临时用电许可证》一式三联,第一联由安全管理员留存,第二联由接线电工留存,第三联由用电单位留存

5.2.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

5.2.1临时用电管理由安全管理员确定专人负责。每天进行一次巡回检查,并认真作好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临时用电设施完好。

5.2.2生产装置上的临时供电设施,在生产装置正常运行期间,不得影响生产装置的正常运行,否则必须停止供电。

5.2.3现场临时供电设施接出的线路、用电设备的安全维护管理,由施工单位负责,但接线电工在接线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禁止接线。安全管理员要不定期对其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否则,立即停止供电。

5.3.临时供电安全技术要求

5.3.1临时电源、电器元件和线路要达到要符合安全要求,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5.3.2现场临时用电供电设施的停送及现场临时用电安装和拆除,必须由电气专业人员负责操作,严格执行有关的电气安装规范和电气专业安全规程。

5.3.3临时供电设施或现场用电设施,必须安装高灵敏动作的漏电保护器,移动式电动工具、手持式电动工具,应加装单独的电源开关和保护,严禁一台开关接两台及以上的电动设施。

5.3.4临时线架空时,装置区内不得低于2.5米,跨越道路时不得低于5米,横穿道路时要有可靠的保护措施,严禁在脚手架上或树上架设临时用电线路;不允许用金属管作电线支撑物,地面敷设时应穿管保护;电缆地下敷设时埋地深度不得低于0.7米,且沿线必须设安全标志,穿越公路在有可能受到机械伤害的地段因采取保护套管、盖板等措施。

5.3.5室外的临时用电开关需有防雨措施,开关安装离地面不得低于1.3米。

5.3.6在槽、罐等金属设备内及特别潮湿的场所装设的临时照明,安全电压不得超过12伏,其他场所临时照明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伏。

5.3.7临时用电设施,必须安装符合规定要求的漏电保护器,移动工具、手持式电动工具应一机一闸一保护;

5.3.8使用临时电源单位,必须严格遵守临时用电的管理规定,不得变更地点和内容,禁止任意增加用电负荷。

5.3.9临时用电单位不得私自向其他单位转供电。

5.3.10临时用电结束后,使用单位及时通知安全管理员拆除临时供电线路,使用单位不得私自拆除。如因私自拆除,将酌情给予处罚。

5.3.11《临时用电许可证》是临时用电作业的依据,不得涂改、不得代签,要认真登记,妥善保管。

6、形成的文件和记录

6.1临时用电许可证 编号:aqjl-07-09

第7篇 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规程

1、目的

为加强临时用电作业的安全管理,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制度。

2、范围

适用于公司外来施工单位、公司范围内临时用电作业的安全管理。

3、定义

临时用电是指基建工地及其他需在供电部门正式运行电源上所接的一切临时用电。

4、临时用电作业安全措施及要求

4.1作业执行单位、施工单位负责人应向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交底。

4.2作业完工后,施工单位应及时通知供电单位停止送电,施工单位拆除临时用电线路。

4.3有自备电源的施工和检修队伍,自备电源不应接入公司电网。

4.4安装临时用电线路的电气作业人员,应持有电工作业证。

4.5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按供电电压等级和容量正确使用,所用的电气元件应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临时用电电源施工、安装应严格执行电气施工安装规范,并接地良好。

(1)在防爆场所使用的临时电源,电气元件和线路应达到相应的防爆等级要求,并采取相应的防爆安全措施。

(2)临时用电线路及设备的绝缘应良好。

(3)临时用电架空线应采用绝缘铜芯线。架空线最大孤垂与地面距离,在施工现场不低于2.5m,穿越机动车道不低于5m。架空线应架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和脚架上。

(4)对需埋地敷设的电缆线线路应设有走向标志和安全标志。电缆埋地深度不应小于0.7m,穿越路面时应加设防护套。

(5)对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盘、箱应有防雨措施,盘、箱、门应能牢固关闭。

(6)行灯电压不应超过36v,在特别潮湿的场所或塔、釜、槽、罐等金属设备作业装设的临时照明行灯电压不应超过12v。

4.6临时用电设施,应安装符合规范要求的漏电保护器,移动工具、手持式电动工具应一机一闸一保护。

4.7供电单位应进行每天至少两次的巡回检查,建立检查和隐患记录,确保临时供电设施完好。对存在重大隐患和发生威胁安全的紧急情况时,配送电单位有权紧急停电处理。

4.8临时用电单位应严格遵守临时用电规定,不得变更地点和工作内容,禁止任意增加用电负荷或私自向其他单位转供电。

5、《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的管理

5.1《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的主要内容

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应清楚的标明申请作业单位、工程名称、施工单位、施工地点、用电设备及功率、电源接入点、工作电压、临时用电人、电工证号、临时用电时间、主要采取的安全措施。

5.2《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的审批程序和终审权限

(1)外来施工需临时用电时,应向公司电力设施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持《电工作业操作证》到安监部领取《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临时用电人负责填写安全措施并得到临时用电负责人签字、报经公司电力设施主管部门确认,电力设施主管部门负责批准签发。

(2)公司其他部门进行临时用电时,用电单位负责人到公司电力设施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电力设施主管部门到安监部领取《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作业执行人负责填写安全措施,作业现场负责人对措施进行确认签字后,由临时用电单位审核签字,电力设施主管部门负责签发。

5.3《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的留存

(1)《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由安监部保管,办理临时用电申请时到安监部领取。

(2)《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一式三份,一份送安监部备案;一份送电力设施主管部门留存,一份交作业现场执行人。临时用电作业完成后,作业现场执行人将作业证交到安监部存档,存档期限为1年。

6、相关记录

6.1《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第8篇 临时架空电缆线路变台安全操作规程

(1)开挖电杆基坑作业前,应与有关单位取得联系,探明地下物状况并采取防护措施。在现况电力、通讯电缆2m范围内和现况燃气、热力、给水、排水等管道1m范围内必须在主管单位人员的监护下人工开挖。

(2)搬运电杆时,必须统一指挥,协调一致,互相呼应。使用车辆搬运电杆时,必须将电杆绑扎牢固,并保持平衡。

(3)立、撤电杆作业必须设专人指挥,明确联系信号和人员分工,必要时设专人监护和疏导交通。

(4)使用汽车起重机立、撤电杆时,应与信号工密切配合,吊点应在电杆重心的上方,距杆根的距离应大于杆长的0.4倍加0.5m。

(5)人工立杆应使用两副架腿,杆轴向与架腿顶部支点应保持同一直线,并位于架腿两支腿的中心,架腿受力应均衡。基坑填平夯实后方可拆除支腿。立水泥杆时,应采取防滑措施。

(6)立、撤电杆时,应设置半径为1.2倍杆长的作业区域,无关人员不得进入作业区域。立杆作业时,坑内严禁有人。

(7)蹬杆前应检查电杆埋设的牢固性,确认安全后方可蹬杆。

(8)杆上作业时,上下传递工具和材料应用小绳,严禁抛掷。小绳不得系在安全带上。

(9)杆上作业人员使用的工具和材料,应放在工具袋内,较大的工具应用绳子栓在牢固的构件上。

(10)邻近其他带电线路作业时,作业人员与带电线路的安全距离应不得小于表1-5中的数据。

表1-5 作业人员与带电线路的安全距离

电压等级(kv)

10

35

110

220

安全距离(m)

1

2.5

3

4

(11)邻近带电路线或带电设备放、紧线作业时,应将导线接地,并用小绳栓好,指定专人拽住。

(12)紧、撤线前应先检查拉线、拉桩、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在无拉线、拉桩的电杆上紧线,必须设置临时拉线。紧大截面导线应设专人监视拉线、拉桩,发现异常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

(13)撤线作业必须按规定程序操作。放线时应先用绳索将导线拴牢,剪断后徐徐下放。

(14)风力六级以上(含六级)、暴雨、雷电、大雾等恶劣天气,不得进行立杆和蹬杆作业。

(15)敷设电缆时应设专人指挥。在拐弯处敷设电缆时,作业人员应站在弯角外侧。

(16)巡视架空线路时,应沿线线路上风侧行走。发现导线断落地面或悬挂空中,应采取防护措施,并及时处理。

(17)用绝缘拉杆拉合高压隔离开关及跌开式熔断器,或经传动机构拉合高压隔离开关及高压负荷开关时,室内操作应戴绝缘手套,室外操作还应穿绝缘靴。

(18)严禁带负荷拉合隔离开关及跌开式熔断器。

(19)雨天不得进行室外高压作业。

(20)变压器停电时,先停负荷侧,后停电源侧。送电时,先送电源侧,后送负荷侧。操作单极隔离开关及跌开式熔断器,停电时,先拉中间相,后拉两边相;送电时,先合两边相,后合中间相。

(21)在变台上进行检修作业时,必须采取下列安全技术措施:停电、验电、挂临时接地线、挂标示牌和装设临时遮栏。

第9篇 临时接线安全操作规程

1临时线最长使用期限为七天,如超过此期限,使用单位就按照电气安装规程正式安装,并拆除临时线。

2临时接线装置如发生危险,原因如是装置不良,应由承装人负责。

3装置临时线的安全要求

1)装置临时线必须用绝缘良好的橡皮线,要采取悬空架设和沿墙敷设,架设时户内离地高度不得低于2.5m,户外不得低于3.5m,架设时需设用专用电杆和专用瓷瓶固定,禁止在树上或脚手架上挂线;

2)全部临时装置必须有一总开关控制,每一分路须装熔断器;

3)所有电气设备金属外壳须有良好接地线(或接零线);

4)分线路不得在灯头内并头,须用丁字法并用胶布包好;

5)临时线必须放在地面上的部分,应加以可靠的保护。如用橡胶软电缆,则应在过路处设有硬质的套管保护,管上要装防护圈,以防割破电线;

6)临时线与设备、水管、热水管、门窗等距离应在o.3m以外,与道路交叉处高度不低于6m。

4本规程所指的临时线是电压在380v以下所接用的临时电力、照明、试验线路且使用期不超过七天的临时线路。

第10篇 临时轨道铺设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般规定

第1条本操作规程适用于井下掘进工作面临时轨道、无硫道床的钢轨铺设工种操作。

第2条上岗条件

!.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必须熟悉作业规程中有关安全、技术管理规定,掌握铺轨的技术知识。

第3条服从班组长分配,并按时完成生产任务,搞好与其他工种的协作。

二、操作

第4条铺轨前的准备。

1.根据设计先挂好中、腰线,清出.工作面内的浮煤(矸)。

2.根据要铺设的长度准备好标准的道轨、道岔及其扣件,必须齐全,安装专用丁具必须带齐。

第5条轨道铺设步骤。

1.按设让要求挖出道床,铺好道板

2.轨道应按工作面接轨长度截好,搬运时应喊清门号,相互协调好,拾运时一端先起;放下时,要先放端,轻轻放在轨枕上。校核轨距后钉人道钉或上好扣件、固定好轨道。接头及轨距要符合以下要求:

(1)轨距误差:不大于10mm,不小j5mm,轨枕间距不应大于1m

(2)轨道接头间隙:直线部分不应超过10mm,内错差不大于5mm,高低差不大于5mm

3.在曲线段内按要求应设置轨距拉杆并保证拉杆坚固牢靠。

4.同一巷道应使用同一型号钢轨,道岔的钢轨型号不应低于线路的钢轨型号。

5.轨道铺好后应远距离日测轨道是否平行,直线段是否有弯曲,否则应进行调整。

6.轨道铺好后,不得出现悬空,无杂拌道。

第6条操作注意事项。

1.轨道铺设时,轨道的中心线、方向、坡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施工前必须熟悉巷道断面设计布置图,巷道中要标好中、腰线。

2.工作面必须保证支护完好,控顶距离必须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方可工作。

第7条收尾工作。沿途浮煤(矸)等杂物应清扫干净以保持线路畅通。

第11篇 临时用电安全工作规程

1、安装临时用电时,必须贯彻执行“电气安装工程规程”和“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2、一般临时设备应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及其它的安全防护措施。如保护接零(地)的必要的遮拦、警告牌等。

3、安装临时低压设备和手持电动工具时,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漏电保护器的保护整定值必须满足要求。

4、设备应有单独的操作机构,直接启动的电动机容量在千瓦以上的应装设磁力启动器。

5、开关箱底边距地不得低于1.3m,设在室外时应有防水措施。开关箱必须上锁有专人管理,在箱门上有明显的安全标志,安装必须牢固。

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应搭设防雨棚。

7、使用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是否完好,严禁设备带“病”运转。若暂时不能更换、维修的,必须制定特殊的安全措施。

8、安装临时线路时,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有劳动部门发放的上岗操作证者,非电工一律不准操作。

9、安装临时架空线路时要采用橡套线。架空线距地面一般不低于4米,与道路交叉时不低于6米,必须设在专用的电杆上,架空电线禁止与通讯线路同杆架设。

10、临时手持照明灯,照明线应采用橡皮护套软线,必须采用安全电压。特别在地沟、阀室 或其它狭窄等危险场所的照明必须采用安全电压。

11、安装露天临时照明时,应采用防水型灯头、灯罩,临时灯线路地面不低于2.5米,否则采用安全电压。

第12篇 临时用电专业人员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 临时用电装置的安装、维修、搬迁、移动和拆卸必须由受过专门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电工完成。

2 各类用电人员必须遵守以下安全用电要求:

2.1 掌握安全用电的基本知识和所用机械、电气设备的性能。

2.2 在使用电气设备过程中负责保护所用设备的负荷线、保护零线、漏电保护器,开关箱和有关电器设施的防护设施等。

2.3 在使用设备前,应对电气装置认真检查,并对开关箱中的漏电保护器进行试验,合格后做记录,确保用电安全。

2.4 使用的设备停止工作时,必须将开关箱中的控制开关断开,并锁好开 关箱。

临时安全用电防火措施规程(十二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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