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选煤厂安全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选煤厂(包括筛选厂)在生产、操作和管理上涉及安全生产应遵守的各项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筛选厂、选煤厂,也适用水煤浆厂。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本(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煤矿安全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也适用于本标准。
3.1 事故隐患 accident potential
可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及管理上的缺陷。
3.2 违章指挥 command against rules
强迫职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或操作规程进行作业的行为。
3.3 违章操作 operation against rules
职工不遵守规章制度,冒险进行操作的行为。
3.4 职业病 occupational diseases
职工因受职业性有害因素的影响而引起的,由国家以法规形式规定并经国家指定的医疗机构确诊的疾病。
3.5 防护措施 protection measures
为避免职工在作业时身体的某部位误入危险区域或接触有害物质而采取的隔离、屏蔽、安全距离、个人防护等措施或手段。
3.6 危害因素 hagard
可能造成人员伤害、职业病、财产损失、作业环境破坏的因素。
3.7 动筛跳汰机 romjig
支撑被处理物料床层的跳汰筛板在水中可作上下运动的跳汰机。
3.8 数控风阀 numerical control air valve
又称电控气动风阀。用电子数控装置和电磁阀控制跳汰机进气和排气的风阀,其频率和特性曲线可以任意调整。
3.9 浮选柱 columned pneumatic flofation machine
无搅拌叶轮、空气由柱形机体底部经充气器进入与煤浆混合,形成矿化泡沫的浮选设备。
3.10 絮凝剂 flocculant
加入具有分散固体的液体中,使细颗粒聚集形成絮团的药剂。它适用于各种污水净化处理。
3.11 深锥浓缩机 deep cone thickener
机体高度大于直径,上部为圆筒,下部为锥角较小的倒圆锥形澄清、浓缩设备。
3.12 洗水闭路循环 closed water circuit
煤泥水经过充分浓缩、澄清后,煤泥在厂内回收,澄清水全部循环使用的煤泥水流程。
3.13 尾矿场 slurry pond
又称尾煤场。是处理尾煤水的构筑物。
3.14 加压过滤机 pressure filter
将过滤机装入特制的密闭压力容器内,充入压缩空气在过滤介质两侧产生压差而进行过滤的设备。
3.15 水煤浆 coal water mixture cwm
由一定粒度组成的煤、水、少量添加剂混合制备而成的一种流体燃料。一般加水30%~35%、添加剂1%左右。
3.16 捞坑 dredging sump
又称斗子捞坑。构成洗水循环系统之一的水池,沉淀在其中的煤泥或末煤用脱水斗式提升机连续地排出,水池的周边或旁侧有溢流堰,可流出澄清水。
3.17 覆土造田 land reclamation
在矸石层或塌陷区上覆盖土壤造田的过程。选煤厂排放的矸石充填塌陷坑或排到沟、洼处,再覆盖好土,达到种植的目的。
3.18 数控无线调车系统 numerical control system dispatching car
由机车司机、调车员和调度室调度员三者采用对讲机指挥调车作业。代替长期沿用的灯、旗信号调车作业。
3.19 警冲标 warning board
警惕移动车辆碰撞停放在站线上车辆的标志。
3.20 调车绞车 dispatching winch
选煤厂用于受煤坑和装车仓下调度车辆。
3.21 欠电压释放保护装置 low voltage protection
低电压保护装置,当供电电压低至规定的极限值时,能自动切断电源的继电保护装置。
3.22 粉尘 dust
粒度细到足以在空气中悬浮的固体物料颗粒。
4 总则
4.1 为规范选煤厂的安全生产,保障职工安全和健康,防止和减少事故,根据《煤炭法》、《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环境保护法》,制定本规程。
4.2 从事选煤生产和选煤厂建设活动,必须遵守本规程。
4.3 选煤厂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以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具备法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实现安全生产。
4.4 选煤厂必须建立、健全各级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职能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以及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和安全生产办公会议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
选煤厂厂长是本厂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对本厂安全工作负技术责任。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对本职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车间主任、班组长对所管辖范围内的安全工作直接负责。
矿务局(集团公司)局长(经理)、矿长必须监督选煤厂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投入,并对选煤厂的安全生产承担相关责任。
4.5 选煤厂必须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适应工作需要的安全生产人员和装备。
4.6 选煤厂必须实行安全目标管理,层层分解指标。安全生产内容必须纳入经济承包责任中,并定期检查考核。
4.7 选煤厂必须经常组织安全检查,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当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有关负责人应当组织职能机构制定安全措施,限期整改。
4.8 选煤厂在编制生产建设长远发展规划和年度生产建设计划的同时,必须编制安全技术发展规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安全技术措施所需费用必须列入企业财务、供应计划,不得挪作他用。
4.9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设计必须符合本规程的规定。不符合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要求的设计,不得批准;不符合设计要求的工程,不得验收投产。
4.10 选煤厂必须编制年度防洪、防火、防雷、防爆、防冻等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并组织实施。
4.11 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
4.12 选煤厂发生事故后,矿
第2篇 选煤厂电修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电修工要认真熟知选煤厂高压、低压供电系统装置和停送电装置,在未弄通时不能停送电工作。
二、严格遵守《操作电气设备安全行为规范》规定。
三、检修时,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并办理停送电相关手续后,并要有人监护方可工作。做到停电、验电、放电、短路、接地、挂标志牌、加锁。否则,不能工作。
四、掌握供电设备,各技术特征和性能,搞好自主保安,对本岗位的安全工作负责。
五、交班时,要交清接明,共同对设备的运行操作、保护、信号、监控等系统及工具备件等进行记录登记,进行加强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六、大风、雷雨天气要加强巡视高低压线路,需要室外操作时要严格执行安全防护措施。
七、要努力学习、钻研业务技术,确保设备的安全正常运行。
第3篇 选煤厂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规定
1. 所有工作人员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并认真学习选煤厂《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特殊工种的作业人员必须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2. 按要求按时参加班前(后)会,并认真听取当班工作任务、安全注意事项及其它要求。
3. 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长发应盘入帽内。禁止穿裙子、穿短裤、戴围巾、穿高跟鞋、穿拖鞋和赤脚在现场作业。
4. 所有岗位必须在岗交接班,了解上班设备运行情况,并检查记录,接班后要认真巡检;
5. 岗位工应熟悉设备的性能、原理、构造,应会维护、会保养、会操作、会处理一般性故障;熟悉本岗位设备的流程、闭锁关系。
6. 清扫工作现场时,严禁用水冲洗电气设备、电缆、照明、信号线路以及设备传动部件,不得用水淋浇轴瓦降温。
7. 工作现场应经常保持整齐清洁,地面做到“四无”(无积煤、无积水、无积尘、无杂物),设备做到“五不漏”(不漏煤、不漏水、不漏油、不漏电、不漏气)。
8. 作业前要对作业场所的施工条件现场安全情况及隐患进行认真的检查,以保作业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9. 各种电气、机械和闭锁装置必须保证齐全完好,动作灵敏可靠,严禁甩掉不用。
10. 所有外露的转动部位必须设置安全可靠的防护罩或网。严禁用人体或工具接触运转的设备部件。设备在运转中发生故障,必须停机处理。必须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
11. 除维修外设备的防护装置必须保持完好,维修时拆除的防护设施必须放重新安装后才能启动设备。特殊情况下必须有详细严格的监督预防措施。
12. 维修作业前必须认真检查所需工具,质量要合格。详细检查施工现场,确保作业现场安全。
13. 设备在运转中发生故障,必须停机处理。检修设备或进入机内清理杂物时,必须严格执行停电挂牌制度,并设专人监护。
14. 多人同时作业时,必须指定一人指挥施工和一名安全负责人,工作前必须开好施工会议。
15. 各台设备检修或抢修时,开竣工必须通知集控。检修完毕,集控室启动设备开机前必须发出启车信号。集控室做好记录。
16. 严禁任何人跨越运行的设备、输送带、钢丝绳和链条,需要通过时必须走安全桥或绕行。行人横过铁路应当走安全道或安全桥。
17. 严禁由厂房高处抛扔东西;高空作业或清扫煤仓时,必须系安全带,并有专人监护。
18. 重点防火区,禁止明火及吸烟。确因维修或其他工作需要进行电、气焊接时,必须经防火部门批准,并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后,方可施工。
19. 设备检修完毕后,应清理工作现场,不得将杂物或工具留在设备内。检修后的设备要组织试车,待各种参数正常,一切良好后,方可认为检修合格,否则司机有权拒绝开车。
第4篇 选煤厂电修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电修工要认真熟知选煤厂高压、低压供电系统装置和停送电装置,在未弄通时不能停送电工作。
二、严格遵守《操作电气设备安全行为规范》规定。
三、检修时,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并办理停送电相关手续后,并要有人监护方可工作。做到停电、验电、放电、短路、接地、挂标志牌、加锁。否则,不能工作。
四、掌握供电设备,各技术特征和性能,搞好自主保安,对本岗位的安全工作负责。
五、交班时,要交清接明,共同对设备的运行操作、保护、信号、监控等系统及工具备件等进行记录登记,进行加强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六、大风、雷雨天气要加强巡视高低压线路,需要室外操作时要严格执行安全防护措施。
七、要努力学习、钻研业务技术,确保设备的安全正常运行。
第5篇 选煤厂商品煤制样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一般要求
第1条 必须经过本工种专业和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后,方可持证上岗。
第2条 上岗时,按规定穿戴好劳保用品。
第3条 制样就是按照规定的程序减小煤样的粒度和数量,其目的是为了从大量的样品中缩制出能代表原物料物理、化学性质的各种用途的煤样。
第4条 商品煤制样工应熟悉制样理论和方法,会使用和保养本岗位的各种制样机械和工具。为了保证在制样过程中不破坏样品的代表性,必须按照有关标准和规程进行操作。
第5条 商品煤样工必须遵守有关安全生产规程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安全生产。
第6条 能书写各种标签,熟悉采样所用工具设备的名称、规格和用途。
二、安全规定
第7条 制样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a) 破碎煤样前,清拣煤样中的铁块、木屑等杂物。
b) 破碎煤样时,发现杂物进入破碎机,立即停机检查清理,并设专人监视电器开关。发现煤样下料不好,使用小木棒垂直捅煤样。严禁用手和铁棒捅煤样。
c) 破碎机工作时,不得触摸传动装置及破碎部件。
d) 使用多钵干式粉碎机时,盖好防护罩。禁止开罩运行。
三、作业前的准备
第8条 按规定的方法检查各种设备、工具的完好情况。如发现情况及时报告,进行处理。
第9条 清扫工作场地、制样工具及设备,避免煤样受污染
四、正常操作规定
第10条 认真检查、核对煤样标签,检查煤样与标签所填内容是否相符,煤样的粒度、数量应符合要求。
第11条 制样前,应认真清拣煤样中的铁块、木屑等杂物。
第12条 破碎机的使用严格执行《煤样破碎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13条 商品煤样严格按照gb474-2008《煤样的制备方法》进行制样。
第14条 样品制完后,根据来样标签抄录好新的煤样标签贴在煤样瓶外。
五、操作后应做工作
第15条 煤样制完后要及时填写煤样登记簿及相关日志。
第16条 煤样制完及时清理工作现场及设备,做到人走灯灭。
第6篇 选煤厂通用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规定
1. 所有工作人员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并认真学习选煤厂《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特殊工种的作业人员必须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2. 按要求按时参加班前(后)会,并认真听取当班工作任务、安全注意事项及其它要求。
3. 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长发应盘入帽内。禁止穿裙子、穿短裤、戴围巾、穿高跟鞋、穿拖鞋和赤脚在现场作业。
4. 所有岗位必须在岗交接班,了解上班设备运行情况,并检查记录,接班后要认真巡检;
5. 岗位工应熟悉设备的性能、原理、构造,应会维护、会保养、会操作、会处理一般性故障;熟悉本岗位设备的流程、闭锁关系。
6. 清扫工作现场时,严禁用水冲洗电气设备、电缆、照明、信号线路以及设备传动部件,不得用水淋浇轴瓦降温。
7. 工作现场应经常保持整齐清洁,地面做到“四无”(无积煤、无积水、无积尘、无杂物),设备做到“五不漏”(不漏煤、不漏水、不漏油、不漏电、不漏气)。
8. 作业前要对作业场所的施工条件现场安全情况及隐患进行认真的检查,以保作业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9. 各种电气、机械和闭锁装置必须保证齐全完好,动作灵敏可靠,严禁甩掉不用。
10. 所有外露的转动部位必须设置安全可靠的防护罩或网。严禁用人体或工具接触运转的设备部件。设备在运转中发生故障,必须停机处理。必须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
11. 除维修外设备的防护装置必须保持完好,维修时拆除的防护设施必须放重新安装后才能启动设备。特殊情况下必须有详细严格的监督预防措施。
12. 维修作业前必须认真检查所需工具,质量要合格。详细检查施工现场,确保作业现场安全。
13. 设备在运转中发生故障,必须停机处理。检修设备或进入机内清理杂物时,必须严格执行停电挂牌制度,并设专人监护。
14. 多人同时作业时,必须指定一人指挥施工和一名安全负责人,工作前必须开好施工会议。
15. 各台设备检修或抢修时,开竣工必须通知集控。检修完毕,集控室启动设备开机前必须发出启车信号。集控室做好记录。
16. 严禁任何人跨越运行的设备、输送带、钢丝绳和链条,需要通过时必须走安全桥或绕行。行人横过铁路应当走安全道或安全桥。
17. 严禁由厂房高处抛扔东西;高空作业或清扫煤仓时,必须系安全带,并有专人监护。
18. 重点防火区,禁止明火及吸烟。确因维修或其他工作需要进行电、气焊接时,必须经防火部门批准,并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后,方可施工。
19. 设备检修完毕后,应清理工作现场,不得将杂物或工具留在设备内。检修后的设备要组织试车,待各种参数正常,一切良好后,方可认为检修合格,否则司机有权拒绝开车。
第7篇 选煤厂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全厂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与自己工作有关的《岗位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交接班制度》。
二、工作人员必须经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取得岗位证后,方可持证上岗。
三、熟悉本岗位设备的性能、原理、构造,应会维护、会保养、会操作、会处理一般性故障。
四、所有进厂工作人员,必须穿戴规定的劳动保护用品,包括安全帽,安全鞋等,女工必须把长发盘进帽内。
五、严禁酒后上岗,工作时间内不准睡觉。
六、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七、上班时,要集中精力工作,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不准打闹;不准擅自脱离工作岗位,如有急事请假,岗位必须有同等资质的人代管。
八、岗位人员未经值班主任及操作员的允许,不得擅自启动或关闭任何设备,如工作需要必须与集控员、值班主任联系,取得同意后进行。
九、严格禁止横跨或乘坐皮带运输机、刮板运输机等,运送工具、备件等,一定要横跨运输机时,要通过人行过桥。
十、严禁用手或身体其它部位触动设备运转部分,运输中严禁用扫帚等工具清扫胶带运输机滚筒。
十一、对安全设施要经常检查并保证完好无缺,当人身或设施安全受到威胁时,应立即停止工作,并立即报告。
十二、在停机检修或要求工人到机器上工作时,必须严格按停送电制度执行。
十三、严禁由厂房高处向下抛扔物品。
十四、高空作业或清扫煤仓时,必须系安全带,并有专人监护。
十五、进入厂房内严禁烟火。
十六、不准乱动或滥用通讯工具进行与工作无关的联系。
十七、厂内消防器材专人管理,任何人不得将器材挪作它用,使用完灭火器后立即报告、更换。
十八、外来参观人员必须经相关领导同意后由专人陪同参观,同时应严格遵守安全规定。
十九、除维修外,现有设备的防护装置必须放在原定的位置,维修时拆除的防护件要重新安装好,然后才能启动设备。
二十、禁止厂区内乱扔杂物,工作现场都应保持干净整洁,做到定期检查。
二十一、发生人身事故或重大设备事故,应立即报告值班主任或主管,并由值班主任或主管及时向选煤厂领导和地面部领导汇报,并逐级上报。
第8篇 选煤厂除铁器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一般要求
第1条 必须经过本工种专业和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后,方可持证上岗。
第2条 熟悉本作业的工艺作用,了解煤的含杂物量情况。
第3条 熟知除铁器的结构、性能及工作原理,熟悉其操作方法,安全要求和排除一般故障的方法。
第4条 严格执行《选煤厂安全规程》、技术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交接班制度和其他有关规定。
第5条 上岗时按规定穿戴好劳保用品。
二、安全规定
第6条 带式自卸式除铁器运行过程中,严禁在卸铁前方位置停留,并严禁将身体任何部位进入卸铁溜槽下方。
第7条 带式输送机和除铁器在运行及工作状态时,严禁除铁操作。
第8条 绝对不准用水冲洗该设备。
第9条 严禁站在除铁器正下方清理铁器等杂物。
三、工作前的准备
第10条 开车前按“选煤厂机电设备检查通则”的要求检查除铁器各部位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第11条 认真检查各安全防护装置是否安全可靠,除铁溜槽有无堵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12条 检修或处理除铁器故障时,必须切断电源。
第13条 除铁器运行时,严禁在除铁器及铁器下料口四周走动,停留或清理铁器,以防铁器伤人。
四、正常操作的规定
第14条 除铁器必须待主皮带开车前启动,停车时,必须待主皮带物料拉空停车后,方可停车。
第15条 吸出的铁器要及时进行回收清理,发现雷管必须上交车间,严禁私藏。
第16条 工作过程中要经常检查设备运转情况,当发现有胶带跑偏、接头卡子开,
必须停车处理。
第17条 带式输送机上除铁器吸铁较多,确需进行除铁或每天停产检修时必须进行的除铁是应做到:
①事先通知调度室,待带式输送机物料运净停车后,方可进行清理工作。
②带式输送机停下后,将带式输送机头操作箱“就地”、“集空”主令开关达到“停车”位置,并挂“停车牌”。
③在除铁器控制柜上给除铁青停电,并在操作按钮上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停电牌。
④将除铁器上落下的铁器全部清理干净,恢复除铁器送电,摘除机头操作箱“停电牌”,将主令开关打到“集控”(就地)位置,通知调度恢复生产。
五、操作后的工作
第18条 正常停车,除铁器卸完料后,应将除铁器处于停电状态。
第19条 就地开车时,接到停车信号后,待设备上无物料时,方可按下停车按钮进行停车。
第20条 集控开车时,由调度集中控制停车。
第21条 交接班前应将工作区域卫生清理干净,各类物品码放整齐。
第22条 应在现场进行交接班,向接班人员详细交待清本班除铁器的运转状况、出现的故障及存在的问题,按要求认真填写好本班运转日志,履行完交接班手续后,方可交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