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配电检修规程办法
目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职责................................................................................. 1
4 管理内容与方法....................................................................... 1
5 配电基础资料......................................................................... 4
6 配电检修人员的管理................................................................... 5
前言
本标准是根据江苏省电力公司标准化工作的需要,为规范配电检修管理工作而制定。
本标准由江苏省电力公司标准化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部门:生产运营部。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杰关志坚
审核:
批准:
本标准委托生产运营部解释。
配电检修管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配电检修管理的职责、管理内容与方法以及配电检修必备的各种资料、记录。
本标准适用于江苏省电力公司10kv及以下配电设备的检修管理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原电力部(dl-409-91)《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
原电力部 《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
国家电力公司2000.9.28《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
发输电输[2001]57号 《关于提高客户供电可靠性的指导意见》
3 职责职能
3.1 江苏省电力公司生产运营部是配电检修技术的归口管理部门。在生产副总经理和总工程师领导下负责全省配电检修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
3.1.1 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配电检修管理的各项规程、规定,组织制定省公司范围内配电检修管理标准和有关规章制度。
3.1.2 负责要求、监督各供电分公司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配电检修管理标准和规章制度,指导、督促其开展和完善配电检修各项工作,并组织相应的检查和考核。
3.1.3 建立和健全配电检修各种技术资料,及时掌握全省范围内配电运行管理状况,制定和落实反措计划,组织消除共性和重大的设备缺陷。
3.1.4 负责配电检修技术归口管理,组织学习、交流和推广应用先进的配电检修技术、工艺和检修设备材料。
3.1.5 负责组织配电检修专业的培训、交流和技术比武。
3.2 江苏省电力公司下属各市供电分公司、县(市、区)供电子公司(以下统称供电企业)分别由生产副局长(经理)或总工程师分管配电检修管理工作,生技部门作为配电检修管理职能部门,在上级生技部门的领导下,开展本企业范围内配电检修管理工作。生技部门的主要职责:
3.2.1 根据上级有关配电检修管理标准和规章制度,制定适合本企业的配电检修管理标准、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并严格执行。
3.2.2 要求、监督下属有关单位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配电检修管理标准、规章制度、实施细则,指导、督促其开展和完善配电检修各项工作,并组织相应的检查和考核。
3.2.3 参与所直接管辖城市配网的检修管理工作,参与检修计划的编制、审核和与执行,审查各种报告、报表、记录,参与检修现场管理。
3.2.4 建立健全本企业范围内配电检修管理的各种技术资料,定期召开配电检修工作会议,及时掌握配电检修情况,每月进行研究和分析,制定和完善提高配电检修工作和设备健康水平的各种措施,及时下发、加强宣传,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报告,以便检查和监督。
3.2.5 负责本企业配电检修技术归口管理,及时掌握专业发展动态,组织学习、交流和推广应用先进的配电检修技术、工艺和检修设备材料。
3.2.6 对本企业配电运行管理及相关人员进行培训,组织技术交流和劳动竞赛。
3.3 各供电企业所属配电工区、检修公司或其他负责配电设备检修工作的单位,其主要职责有:
3.3.1 贯彻执行上级配电检修管理标准、规章制度、实施细则,认真编制本单位的配电检修管理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
3.3.2 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质量第一”的方针,合理安排、开展配电检修工作,确保配电设备安全、可靠运行。
3.3.3 加强配电检修过程管理、加强人员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保证配电检修工作的顺利进行。
3.3.4 建立健全本单位配电检修管理的各种设备档案和技术资料,每月进行配电检修情况分析,及时有关分析报告、技术资料按规定报送配电运行单位和上级生技部门。
3.3.5 学习先进的配电检修技术、工艺,采用先进的配电检修设备、材料,积极开展技术革新活动。
3.4 各供电企业所属配电工区(公司、班组)等配电运行单位,其主要职责有:
3.4.1 负责提出配电检修需求并监督配电检修工作的实施。
3.4.2 负责配电检修有关档案、资料的收集、归档工作。
3.4.3 参与检修现场的操作、许可、验收等管理工作。
3.4.4 对月度配网检修情况进行分析,提出改进意见,并上报生技部门。
4 管理内容与方法
4.1 管理原则
4.1.1 配电检修管理必须正确贯彻执行上级对配电专业管理制定的有关标准、规范和制度;坚持 “预防为主”和“质量第一”的方针,按照“应修必修,修必修好”的原则,合理安排设备检修,以确保配电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
4.1.2 配电检修应积极采用新工艺、新材料和新技术,努力实现技术进步和技术创新,逐步推广状态检修。要大力推广带电作业,努力开发带电作业新项目,在保证安全的基础上积极稳妥地进行配电带电检修和试验。
4.1.3 检修工作应主辅并重,加强配合检修,尽量缩短停电时间,努力提高配电客户供电可靠率,配电设备检修应与技术更新、完善化改造工作相结合。
4.1.4 检修工作应努力做到安全好、质量好、工效高、用料省。
4.2 配电检修计划管理
对配电设备进行有计划的检修,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是保证电网安全运行的基础,编制好检修计划是完成检修任务的首要条件。配电检修计划内容以消除设备缺陷和实施安措、反措为重点。
4.2.1 检修计划的编制依据:
4.2.1.1 检修管理制度(包括省、市公司供电设备状态检修暂行规定的有关精神);
4.2.1.2 设备检修规程和上级有关指示;
4.2.1.3 设备检修、试验、校验周期;
4.2.1.4 设备运行中发现的缺陷;
4.2.1.5 有关反事故技术措施;
4.2.1.6 技术监督要求采取的改进意见;
4.2.1.7 本单位供电可靠性考核要求。
4.2.2 检修计划的编制要求
4.2.2.1 配电年度检修计划由设备管理单位提出,由生技部门在每年10月底前审查、汇总,经分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4.2.2.2 季度计划由各单位按照批准的年度检修计划,结合设备技术状况、存在缺陷,及配网施工、用户接电情况,于每季度末月10日前编制完成,报生技部门汇总、平衡后下达实施。
4.2.2.3 月度检修计划由各单位按照批准的季度计划,综合考虑设备状况和配合工作及停电允许情况,在每月20日前编制完成并上报生技部门,经公司月检修计划综合平衡会议研究后下达。具体停电检修时间以调度下达为准。月度计划下达后,不得随意变更,对确有特殊原因需要调整的应报分管领导批准。
4.2.3 检修计划的实施
4.2.3.1 配电设备检修计划的实施应充分考虑供电可靠性的要求,尽可能采用不停电或少停电的检修技术和工艺;停电检修计划应按照优质服务的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告。
4.2.3.2 配电设备停电检修应机动灵活,积极配合,实现综合检修,避免重复停电;
4.2.3.3 在保证检修计划顺利完成和检修质量的前提下,采取多种措施,尽量缩短检修停电时间;
4.2.3.4 各单位月度检修计划执行情况应于下一季度10日前上报生技部门汇总。
4.3 检修现场管理
4.3.1 安全管理
4.3.1.1 根据上级安全生产奋斗目标,建立健全配电设备检修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分解落实,做到个人无违章,班组无未遂,工区无障碍。
4.3.1.2 现场检修工作必须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公司有关规定,落实保证安全的各项措施。由于配电网络装设了较多的分段和联络开关,部分开关没有明显的可见断开点,因此应特别加强工作现场接地线保护人身安全的安全措施的执行,在各个可能来电的方向都应设置接地线,且接地线应安装良好,可靠接地。
4.3.1.3
4.3.2 检修前的准备
4.3.2.1 提出设备停电检修或带电作业的申请。
4.3.2.2 开工前应编写和审核“三措”方案、开工报告、工作票,并组织人员学习。
4.3.2.3 开工前要做到方案、材料、备件、工具四落实,明确检修任务、职责分工、工作范围。
4.3.3 检修现场管理
4.3.3.1 检修现场应设工作负责人,工作负责人应检查各项准备工作是否完备,个人安全工器具、安全帽、工作服、工作鞋等劳动防护用品符合要求。
4.3.3.2 检修单位专职安全员应不间断监护,并对重要地点和工作项目进行重点监护,同时提醒各工作班安全监护人加强监护,严肃工作秩序,纠正违章行为。
4.3.3.3 班组长、各工作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应坚持工艺质量标准,做到应修必修、修必修好,应试必试、试必试全。发现问题后,应及时反映汇报。
4.3.3.4 检修施工应严格执行可靠性管理要求,工作班组应在计划停电前赶至工作现场,做好开工前各项准备工作,等候设备停电。检修工作接近完成时,工作负责人应预先向调度部门汇报,以便操作人员提前赶至现场等候恢复送电。
4.3.3.5 检修工作完毕后,坚持内部“三级验收”制度,发现问题立即消除。
4.3.3.6 收工后,工作负责人召开全体工作人员会议,总结本次工作任务完成的情况,汇总现场施工记录和变更记录。总结安全施工中的好人好事,以及违章违纪的不良行为,设备健康水平的评价,提出今后工作新要求。
4.3.3.7 工作票盖“已执行”章,并保存一年。
4.3.3.8 所用工器具清理干燥入库房,剩余材料入库。
4.3.4 检修的验收及竣工管理
4.3.4.1 坚持三级验收制度,检修单位必须设质量专责人,检修施工后根据《架空送配电线路现场施工及检修标准》等有关规程对检修的项目、质量进行自检,然后检修负责人进行复验,最后由运行单位验收,必要时领导或配网专职进行监督性验收。
4.3.4.2 检修资料必须及时分类归档。原始记录、测验记录、技术总结、评级鉴定、工时、材料消耗等应归入综合档案。资料数据完整、准确、字迹清楚,应有专人管理。
4.3.4.3 备品备件的储备、保管、使用必须有明确的责任制,其储备应由生技部门组织审定,既要满足生产需要,又要避免积压。
4.3.4.4 加强定额管理,对检修的人工、材料消耗应逐步积累资料,在保证检修质量的前提下进一步完善各类设备的定额。
4.3.4.5 检修施工单位应在检修结束后一个月内做好竣工决算,每季度将检修完成情况及费用使用情况在次季度10日前上报生技部门。
4.4 缺陷管理
4.4.1 加强设备缺陷管理,严格按缺陷分类上报,并及时处理。生技部门应掌握紧急和重大缺陷,工区(班组)应掌握全部缺陷。
4.4.2 缺陷分类原则:
ⅰ类缺陷:系指对安全运行有严重威胁,短期内可能导致事故,或一旦发生事故后果极为严重,必须迅速处理。
ⅱ类缺陷:系指对安全运行有一定威胁,短期内尚不可能导致事故。
ⅲ类缺陷:系指设备存在一定缺陷,但对安全运行威胁较小,在较长时期内不会导致事故。
4.4.3 各级职能部门和工区接到缺陷汇报或通知单后,应根据缺陷类别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尽快安排消缺工作。
ⅰ类缺陷应立即处理(一般不超过24小时)或采取必要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临时处理,并作好相关记录;
ⅱ类缺陷应结合月度计划消除,消除前应加强监护;
ⅲ类缺陷应结合季度或年度计划消除,一般缺陷年消除率应在85%以上,未及时消除的应注明原因。
4.4.4 缺陷管理工作应制度健全,流程畅通,实行闭环管理。
4.4.5 配电运行、检修管理单位应建有各种事故抢修方案,保证抢修工具和备品备件的供应和可用,确保在各种故障和事故的情况下及时抢修和恢复送电。
4.5 状态检修
4.5.1 配电设备检修在保周期、保质量的前提下,也要创造条件大力推广状态检修,以提高检修的科学性、预知性,努力提高检修的必要性;
4.5.2 积极采用红外测温等在线检测技术,加强配电设备巡视,健全设备状态评估制度,结合设备定级对设备状况进行综合分析评估,逐步实现状态检修;
4.5.3 各市供电分公司配电设备状态检修工作由生技部门扎口管理,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其下属工区、子公司根据有关规定确定状态检修范围,报由市公司生技部门审批、备案。
4.5.4 对于运行虽已达到规定检修周期,但运行状态良好,需延期检修时,各单位应填写设备延期检修申请单,报生技部门审查,必要时由总工程师批准。
4.5.5 对实行状态检修的设备,如有配合停电机会时,仍应根据情况加强常规性的停电检查、检修和试验工作。
4.5.6 设备在运行或电气试验中发现异常或严重缺陷需提前检修时,由设备管辖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生技部门批准后执行。
5 配电基础资料
5.1 有关规程、规定
各级配电检修单位都应加强有关规程、规定的收集,完整保存,并经常性组织学习和认真、严格执行,对管辖范围内的规程、规定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要充分发挥各种规程、规定的指导作用,提高配电检修工作的效率和工作质量,确保检修工作顺利执行,配网安全、可靠运行。各单位所应具备的规程、规定有: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及变电所、电力线路部分);
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
电力法;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
电力线路防护规程;
架空配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
电缆线路设计技术规程;
电力设备接地设计技术规程;
电力设备过电压保护设计技术规程;
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
电业生产人员培训制度;
供电系统用户供电可靠率统计评价规程(暂行);
配网调度规程;
各类配电设备现场运行规程;
上级单位下发、转发的其它有关规程规定;
本单位制定的配电管理标准、规章制度、实施细则等;
下级单位有关管理标准、规章制度、实施细则;
其他有关规程、规定。
5.2 资料和图纸
配电资料和图纸应及时变更,与现场情况保持一致。对经常性变动的技术资料如单线图、网络图等应定期进行修订。应积极推广应用计算机辅助管理,对配电基础资料和检修有关资料随时进行变更。
5.2.1 省公司生产运营部应具备:
各种配电设备技术资料;
部分下级单位配电单线图、图络图等;
5.2.2 各供电企业生技部门应具备:
各种配电设备技术资料;
所辖配电系统单线图、网络图;
较大型检修项目的竣工报告、试验报告、验收报告;
部分较大型设备的预防性试验报告;
所辖配网设备事故、障碍及分析报告;
5.2.3 各供电企业所属配电工区(公司、班组)应具备:
配电系统单线图、网络图;
各类配电设备技术资料;
检修记录及竣工报告、试验报告、验收报告;
预防性试验报告;
架空线路杆塔台帐;
电缆线路台帐;
变压器设备台帐;
环网柜设备台帐
电缆分支箱设备台帐
开闭所设备台帐
配电室设备台帐
柱上开关台帐;
跌落保险台帐;
避雷器台帐
低压台片图;
5.3 记录和报表
5.3.1 省公司生产运营部应具备:
配电运行月度分析报告;
配电设备事故、障碍记录;
配电设备评级季报;
重大及普遍性设备缺陷;
月度配网停电汇总表;
5.3.2 各供电企业生技部门应具备:
配电运行月度分析报告;
配电设备事故、障碍记录;
配网设备评级季报;
配电设备事故、障碍记录;
配电设备缺陷报告;
事故备品清册;
临时上报的配电设备缺陷及设备评级记录;
5.3.3 各供电企业所属配电检修单位应具备:
设备修试记录;
设备检修记录;
安全工具试验记录;
工作票记录;
停电申请;
设备检修计划;
本单位配电检修工作月报;
上级单位有关配电检修月度分析材料。
5.3.4 各供电企业所属配电运行单位应具备:
设备修试记录;
设备检修记录;
设备评级记录;
设备缺陷记录;
设备状态评估记录;
停电申请;
设备检修计划;
安全工器具试验记录;
事故备品清册;
配电设备事故、障碍记录;
配网设备评级季报;
两票(工作票、操作票)记录;
本单位配电检修工作月报;
上级单位有关配电检修月度分析材料。
6 配电检修人员的管理
6.1 各市、县供电分公司在明确配电检修单位的基础上,根据上级岗位设置有关规定,以适应所辖配电设备数量及技术发展需求为目标,合理安排配电检修人员配置,明确岗位职责。
6.2 配电检修人员应事业心强,思想作风端正,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水平,经过
考试合格后担任检修工作。其职称评定、晋升晋级均按技术系列进行,享受其他同类技术人员同等待遇。
6.3 各单位应定期组织配电检修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按照“三熟三能”的要求,联系生产实际,以学、考、问、演、讲、竞赛等多种方法进行技术培训工作。
6.4 配电检修文明生产及劳动纪律等,按有关管理规定执行。
第2篇 变配电所检修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上岗条件
1、 检修工应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2、应具有一定的电气理论知识和电工基础知识,掌握检修技术、检修工艺、质量标准和安全技术要求及其它有关规程和标准。
3、掌握触电急救方法和人工呼吸法及电气设备防、灭火知识。
二、安全规定
1、必须有2人以上的人员从事检修工作。
2、班前不准喝酒,上班时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严格遵守本操作规程及有关规程规章的规定。
3、需进行倒闸操作时,由变(配)电所的值班人员按倒闸操作规定的顺序和安全要求进行。
4、严禁带电作业,检修工在距带电体较近或在危险地点工作时,应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并设专人监护,否则工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工作命令。
5、在进行高压故障修理或高压试验时,工作场所必须用遮栏挡住,并悬挂“高压危险”警示牌。
6、严禁在他人检修的线路上擅自进行作业,在同一线路上进行两个以上检修项目作业时,必须分别办理停电手续。
7、在回路上工作时,必须切断一切可以反送电的电源,严禁带电作业。
三、操作准备
1、根据工作任务填写工作票,送有关人员审批。
2、工作负责人向参加本项工作的全体人员宣读工作票和安全技术措施,并向全体工作人员布置任务,明确专门负责停送电的操作人员、具体检修工作地点及质量标准、检修工艺要求等事项。
3、检修工作前,参加检修人员要对所使用的工具、仪表、、仪器和材料配件进行清点登记,同时要对所使用的各种安全保护用品进行认真的检查,以确保安全可靠。
4、检修前,由工作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及变(配)电所值班负责人一起对现场的安全措施、停电部位、带电部位、运行方式及工作区域进行核对,确认无误后,双方签字,然后工作,负责人才能将工作人员带入工作现场。
四、正常工作
1、按工作票规定的任务和时间要求进行检修工作,并保证检修质量。当由于现场情况变化和其它原因需要变更任务内容时,应先行报告任务下达部门,经批准后方可变更。发生紧急情况时,可在处理后立即报告。
2、检修人员进入工作现场后,不得进行入检修以外的其它地段和触动与检修无关的设备及零部件。
3、在高压柜内工作时,开关柜的上隔离开关处必须加装临时隔板或套绝缘筒。若检修的开关柜为电源开关和有可能送电的开关时,还必须切断前一级电源开关出线电源,经验电、放电、封地线,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示牌,加装接地线后方准工作。
4、在电压互感器的二次回路上工作时,二次线应做可靠的短路,同时不准在短路端子之间和导线上工作。
5、断路器解体检修时,必须按拆卸顺序进行。对位置要求对号配合的零部件做好标记记录,同时放到指定位置,以防组装时弄错。在检修断路器底部时,应避免撞击其它部位,以免损坏设备。
6、拆卸有瓷件设备螺钉时,如有卡紧现象不准用工具敲打。在搬运有瓷件设备时一定要轻拿轻放,以防损坏瓷件。
7、搬运电容器时,不准搬电容器的瓷瓶,要搬电容器的把手。在电容器上检修作业时,有放电装置的待停3~5分钟后方可作业,如放电装置已坏,要对单个电容器进行3~5次的重复放电后,方准许工作。在连接电容器母线引流线时,螺钉拧得不易过紧。
8、检修电抗器时,严禁攀登电抗器的线圈,严禁用力摇晃。清扫电抗器时,严禁用坚硬的清扫工具,应用毛刷和吸尘器等工具除尘。
9、检修蓄电池时,要防止电气短路,严禁电气明火如确实需要用火时(如焊接等),必须制定可靠的安全措施,经有关领导审批后再进行工作。
10、在二次控制回路上工作时,一定要拆除控制熔断器,以防接地、短路造成机构动作。
11、在二次保护回路上工作时,要防止二次线接地短路,以避免保护装置误动作。
12、在信号、事故音响回路上作业时要防止接地、短路,保障作业顺利进行。
13、检修或更换低压回路、二次回路的熔断器时,要使用专用工具或带绝缘手套。
五、收尾工作
1、检修工作结束后,要进行自检、互检,确认无误后经工作负责人及变(配)电所值班负责人检查验收、签字后再向站长或主管科长汇报请示送电,站长或主管科长同意后,方可恢复送电并填写记录。
2、检修人员工作完后,要清理现场,清点工具、仪表、仪器、材料、配件,待送电正常后方可撤离工作地点。
第3篇 低压配电室维护检修安全操作规程
1、配电室内的照明和通风设施要定期检查,保持完好;保持地面干净、仪表清洁。
2、定期检查电缆沟,保持沟内无杂物和积水。
3、定期检查巡视电柜内的元件标号和端子牌号。发现模糊不清时应及时标识。
4、配电盘上的指示灯、指示仪表要重点检查,保持完好无损。
5、重点检查负荷开关、刀开关的运行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每两个月检查一次接触器、空气开关触头的接触面积与压力。
7、每两个月检查一次接触器衔铁吸合状况,并调整其接触压力。
8、每三个月检查一次热继电器的保护功能,及时更换失效的热继电器。
9、检查用电设备时,必须先停机,然后断开隔离开关(或空气开关),再验电、放电,确认无电后,挂好警告牌,方可检修。
10、更换熔断器的熔件必须按技术标准配备,不准随意更改。
11、检修母排时必须切断电源进线开关和联络电源开关,然后验电、放电,做好短路接地措施,挂好警告牌,方可检修。
12、检修补偿电容器柜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开关,然后放电、验电,确认无残存电压后方可检修。
13、检修保护控制电路时,不准随意改变接线方式,若必须改动时,应在图纸上标识。
14、一般不准带电作业,若必须带电作业时,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并有专人监护。
15、带电巡检时,必须由两人进行,并与带电体保持0.3米以上的距离。
16、检修完毕后,必须清理现场,拆除临时线路,按停、送电操作规程,恢复送电,送电后若无异常现象方可取下警告牌。
17、配电室每年应停电检修一次。
第4篇 配电防雷设备保养检修规程
配电系统防雷设备保养、检修规程
1.为防雷设备安全可靠运行,防止变配电设备遭受雷击损害,特制定此规程。
2.所有参加防雷设备检修保养的人员,必须按照安全规程的要求,认真做好各种安全措施,以保证人身安全。
3.时间:防雷设备应该定期保养(每年保养、检修1次),定期巡视(每周1次)。
4.内容:
(1)防雷设备表面干燥,清洁,无污染,无机械损失;
(2)检测防雷设备的各种参数,应在安全范围内;
(3)检查接地线连接良好,无松脱、断股、锈蚀、机械损失等缺陷;
(4)定期测量接地电阻,不应超过规定值,确保接地良好;
(5)雷雨天气应加强巡视。
5.处理:
发现防雷设备出现故障或存在隐患,应立即报告,组织力量进行修理或更换;但是如果在雷雨天气,应尽量避免将防雷设备退出运行,待天气好转,再行处理。
6.其他:
(1)防雷设备的检修保养应做详细记录,包括人员、时间、内容、参数等,并作为以后的参考资料存档;
(2)防雷设备的检修保养应尽量不影响供电。
第5篇 变配电所检修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上岗条件
1、 检修工应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2、应具有一定的电气理论知识和电工基础知识,掌握检修技术、检修工艺、质量标准和安全技术要求及其它有关规程和标准。
3、掌握触电急救方法和人工呼吸法及电气设备防、灭火知识。
二、安全规定
1、必须有2人以上的人员从事检修工作。
2、班前不准喝酒,上班时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严格遵守本操作规程及有关规程规章的规定。
3、需进行倒闸操作时,由变(配)电所的值班人员按倒闸操作规定的顺序和安全要求进行。
4、严禁带电作业,检修工在距带电体较近或在危险地点工作时,应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并设专人监护,否则工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工作命令。
5、在进行高压故障修理或高压试验时,工作场所必须用遮栏挡住,并悬挂“高压危险”警示牌。
6、严禁在他人检修的线路上擅自进行作业,在同一线路上进行两个以上检修项目作业时,必须分别办理停电手续。
7、在回路上工作时,必须切断一切可以反送电的电源,严禁带电作业。
三、操作准备
1、根据工作任务填写工作票,送有关人员审批。
2、工作负责人向参加本项工作的全体人员宣读工作票和安全技术措施,并向全体工作人员布置任务,明确专门负责停送电的操作人员、具体检修工作地点及质量标准、检修工艺要求等事项。
3、检修工作前,参加检修人员要对所使用的工具、仪表、、仪器和材料配件进行清点登记,同时要对所使用的各种安全保护用品进行认真的检查,以确保安全可靠。
4、检修前,由工作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及变(配)电所值班负责人一起对现场的安全措施、停电部位、带电部位、运行方式及工作区域进行核对,确认无误后,双方签字,然后工作,负责人才能将工作人员带入工作现场。
四、正常工作
1、按工作票规定的任务和时间要求进行检修工作,并保证检修质量。当由于现场情况变化和其它原因需要变更任务内容时,应先行报告任务下达部门,经批准后方可变更。发生紧急情况时,可在处理后立即报告。
2、检修人员进入工作现场后,不得进行入检修以外的其它地段和触动与检修无关的设备及零部件。
3、在高压柜内工作时,开关柜的上隔离开关处必须加装临时隔板或套绝缘筒。若检修的开关柜为电源开关和有可能送电的开关时,还必须切断前一级电源开关出线电源,经验电、放电、封地线,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示牌,加装接地线后方准工作。
4、在电压互感器的二次回路上工作时,二次线应做可靠的短路,同时不准在短路端子之间和导线上工作。
5、断路器解体检修时,必须按拆卸顺序进行。对位置要求对号配合的零部件做好标记记录,同时放到指定位置,以防组装时弄错。在检修断路器底部时,应避免撞击其它部位,以免损坏设备。
6、拆卸有瓷件设备螺钉时,如有卡紧现象不准用工具敲打。在搬运有瓷件设备时一定要轻拿轻放,以防损坏瓷件。
7、搬运电容器时,不准搬电容器的瓷瓶,要搬电容器的把手。在电容器上检修作业时,有放电装置的待停3~5分钟后方可作业,如放电装置已坏,要对单个电容器进行3~5次的重复放电后,方准许工作。在连接电容器母线引流线时,螺钉拧得不易过紧。
8、检修电抗器时,严禁攀登电抗器的线圈,严禁用力摇晃。清扫电抗器时,严禁用坚硬的清扫工具,应用毛刷和吸尘器等工具除尘。
9、检修蓄电池时,要防止电气短路,严禁电气明火如确实需要用火时(如焊接等),必须制定可靠的安全措施,经有关领导审批后再进行工作。
10、在二次控制回路上工作时,一定要拆除控制熔断器,以防接地、短路造成机构动作。
11、在二次保护回路上工作时,要防止二次线接地短路,以避免保护装置误动作。
12、在信号、事故音响回路上作业时要防止接地、短路,保障作业顺利进行。
13、检修或更换低压回路、二次回路的熔断器时,要使用专用工具或带绝缘手套。
五、收尾工作
1、检修工作结束后,要进行自检、互检,确认无误后经工作负责人及变(配)电所值班负责人检查验收、签字后再向站长或主管科长汇报请示送电,站长或主管科长同意后,方可恢复送电并填写记录。
2、检修人员工作完后,要清理现场,清点工具、仪表、仪器、材料、配件,待送电正常后方可撤离工作地点。
第6篇 配电检修规程
前 言
本标准是根据江苏省电力公司标准化工作的需要,为规范配电检修管理工作而制定。
本标准由江苏省电力公司标准化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部门:生产运营部。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杰 关志坚
本标准委托生产运营部解释。
配电检修管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配电检修管理的职责、管理内容与方法以及配电检修必备的各种资料、记录。
本标准适用于江苏省电力公司10kv及以下配电设备的检修管理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原电力部(dl-409-91)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
原电力部 《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
国家电力公司2000.9.28 《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
发输电输[2001]57号 《关于提高客户供电可靠性的指导意见》
3 职责职能
3.1 江苏省电力公司生产运营部是配电检修技术的归口管理部门。在生产副总经理和总工程师领导下负责全省配电检修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
3.1.1 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配电检修管理的各项规程、规定,组织制定省公司范围内配电检修管理标准和有关规章制度。
3.1.2 负责要求、监督各供电分公司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配电检修管理标准和规章制度,指导、督促其开展和完善配电检修各项工作,并组织相应的检查和考核。
3.1.3 建立和健全配电检修各种技术资料,及时掌握全省范围内配电运行管理状况,制定和落实反措计划,组织消除共性和重大的设备缺陷。
3.1.4 负责配电检修技术归口管理,组织学习、交流和推广应用先进的配电检修技术、工艺和检修设备材料。
3.1.5 负责组织配电检修专业的培训、交流和技术比武。
3.2 江苏省电力公司下属各市供电分公司、县(市、区)供电子公司(以下统称供电企业)分别由生产副局长(经理)或总工程师分管配电检修管理工作,生技部门作为配电检修管理职能部门,在上级生技部门的领导下,开展本企业范围内配电检修管理工作。生技部门的主要职责:
3.2.1 根据上级有关配电检修管理标准和规章制度,制定适合本企业的配电检修管理标准、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并严格执行。
3.2.2 要求、监督下属有关单位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配电检修管理标准、规章制度、实施细则,指导、督促其开展和完善配电检修各项工作,并组织相应的检查和考核。
3.2.3 参与所直接管辖城市配网的检修管理工作,参与检修计划的编制、审核和与执行,审查各种报告、报表、记录,参与检修现场管理。
3.2.4 建立健全本企业范围内配电检修管理的各种技术资料,定期召开配电检修工作会议,及时掌握配电检修情况,每月进行研究和分析,制定和完善提高配电检修工作和设备健康水平的各种措施,及时下发、加强宣传,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报告,以便检查和监督。
3.2.5 负责本企业配电检修技术归口管理,及时掌握专业发展动态,组织学习、交流和推广应用先进的配电检修技术、工艺和检修设备材料。
3.2.6 对本企业配电运行管理及相关人员进行培训,组织技术交流和劳动竞赛。
3.3 各供电企业所属配电工区、检修公司或其他负责配电设备检修工作的单位,其主要职责有:
3.3.1 贯彻执行上级配电检修管理标准、规章制度、实施细则,认真编制本单位的配电检修管理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
3.3.2 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质量第一”的方针,合理安排、开展配电检修工作,确保配电设备安全、可靠运行。
3.3.3 加强配电检修过程管理、加强人员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保证配电检修工作的顺利进行。
3.3.4 建立健全本单位配电检修管理的各种设备档案和技术资料,每月进行配电检修情况分析,及时有关分析报告、技术资料按规定报送配电运行单位和上级生技部门。
3.3.5 学习先进的配电检修技术、工艺,采用先进的配电检修设备、材料,积极开展技术革新活动。
3.4 各供电企业所属配电工区(公司、班组)等配电运行单位,其主要职责有:
3.4.1 负责提出配电检修需求并监督配电检修工作的实施。
3.4.2 负责配电检修有关档案、资料的收集、归档工作。
3.4.3 参与检修现场的操作、许可、验收等管理工作。
3.4.4 对月度配网检修情况进行分析,提出改进意见,并上报生技部门。
4 管理内容与方法
4.1 管理原则
4.1.1 配电检修管理必须正确贯彻执行上级对配电专业管理制定的有关标准、规范和制度;坚持 “预防为主”和“质量第一”的方针,按照“应修必修,修必修好”的原则,合理安排设备检修,以确保配电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
4.1.2 配电检修应积极采用新工艺、新材料和新技术,努力实现技术进步和技术创新,逐步推广状态检修。要大力推广带电作业,努力开发带电作业新项目,在保证安全的基础上积极稳妥地进行配电带电检修和试验。
4.1.3 检修工作应主辅并重,加强配合检修,尽量缩短停电时间,努力提高配电客户供电可靠率,配电设备检修应与技术更新、完善化改造工作相结合。
4.1.4 检修工作应努力做到安全好、质量好、工效高、用料省。
4.2 配电检修计划管理
对配电设备进行有计划的检修,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是保证电网安全运行的基础,编制好检修计划是完成检修任务的首要条件。配电检修计划内容以消除设备缺陷和实施安措、反措为重点。
4.2.1 检修计划的编制依据:
4.2.1.1 检修管理制度(包括省、市公司供电设备状态检修暂行规定的有关精神);
4.2.1.2 设备检修规程和上级有关指示;
4.2.1.3 设备检修、试验、校验周期;
4.2.1.4 设备运行中发现的缺陷;
4.2.1.5 有关反事故技术措施;
4.2.1.6 技术监督要求采取的改进意见;
4.2.1.7 本单位供电可靠性考核要求。
4.2.2 检修计划的编制要求
4.2.2.1 配电年度检修计划由设备管理单位提出,由生技部门在每年10月底前审查、汇总,经分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4.2.2.2 季度计划由各单位按照批准的年度检修计划,结合设备技术状况、存在缺陷,及配网施工、用户接电情况,于每季度末月10日前编制完成,报生技部门汇总、平衡后下达实施。
4.2.2.3 月度检修计划由各单位按照批准的季度计划,综合考虑设备状况和配合工作及停电允许情况,在每月20日前编制完成并上报生技部门,经公司月检修计划综合平衡会议研究后下达。具体停电检修时间以调度下达为准。月度计划下达后,不得随意变更,对确有特殊原因需要调整的应报分管领导批准。
4.2.3 检修计划的实施
4.2.3.1 配电设备检修计划的实施应充分考虑供电可靠性的要求,尽可能采用不停电或少停电的检修技术和工艺;停电检修计划应按照优质服务的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告。
4.2.3.2 配电设备停电检修应机动灵活,积极配合,实现综合检修,避免重复停电;
4.2.3.3 在保证检修计划顺利完成和检修质量的前提下,采取多种措施,尽量缩短检修停电时间;
4.2.3.4 各单位月度检修计划执行情况应于下一季度10日前上报生技部门汇总。
4.3 检修现场管理
4.3.1 安全管理
4.3.1.1 根据上级安全生产奋斗目标,建立健全配电设备检修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分解落实,做到个人无违章,班组无未遂,工区无障碍。
4.3.1.2 现场检修工作必须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公司有关规定,落实保证安全的各项措施。由于配电网络装设了较多的分段和联络开关,部分开关没有明显的可见断开点,因此应特别加强工作现场接地线保护人身安全的安全措施的执行,在各个可能来电的方向都应设置接地线,且接地线应安装良好,可靠接地。
4.3.1.3
4.3.2 检修前的准备
4.3.2.1 提出设备停电检修或带电作业的申请。
4.3.2.2 开工前应编写和审核“三措”方案、开工报告、工作票,并组织人员学习。
4.3.2.3 开工前要做到方案、材料、备件、工具四落实,明确检修任务、职责分工、工作范围。
4.3.3 检修现场管理
4.3.3.1 检修现场应设工作负责人,工作负责人应检查各项准备工作是否完备,个人安全工器具、安全帽、工作服、工作鞋等劳动防护用品符合要求。
4.3.3.2 检修单位专职安全员应不间断监护,并对重要地点和工作项目进行重点监护,同时提醒各工作班安全监护人加强监护,严肃工作秩序,纠正违章行为。
4.3.3.3 班组长、各工作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应坚持工艺质量标准,做到应修必修、修必修好,应试必试、试必试全。发现问题后,应及时反映汇报。
4.3.3.4 检修施工应严格执行可靠性管理要求,工作班组应在计划停电前赶至工作现场,做好开工前各项准备工作,等候设备停电。检修工作接近完成时,工作负责人应预先向调度部门汇报,以便操作人员提前赶至现场等候恢复送电。
4.3.3.5 检修工作完毕后,坚持内部“三级验收”制度,发现问题立即消除。
4.3.3.6 收工后,工作负责人召开全体工作人员会议,总结本次工作任务完成的情况,汇总现场施工记录和变更记录。总结安全施工中的好人好事,以及违章违纪的不良行为,设备健康水平的评价,提出今后工作新要求。
4.3.3.7 工作票盖“已执行”章,并保存一年。
4.3.3.8 所用工器具清理干燥入库房,剩余材料入库。
4.3.4 检修的验收及竣工管理
4.3.4.1 坚持三级验收制度,检修单位必须设质量专责人,检修施工后根据《架空送配电线路现场施工及检修标准》等有关规程对检修的项目、质量进行自检,然后检修负责人进行复验,最后由运行单位验收,必要时领导或配网专职进行监督性验收。
4.3.4.2 检修资料必须及时分类归档。原始记录、测验记录、技术总结、评级鉴定、工时、材料消耗等应归入综合档案。资料数据完整、准确、字迹清楚,应有专人管理。
4.3.4.3 备品备件的储备、保管、使用必须有明确的责任制,其储备应由生技部门组织审定,既要满足生产需要,又要避免积压。
4.3.4.4 加强定额管理,对检修的人工、材料消耗应逐步积累资料,在保证检修质量的前提下进一步完善各类设备的定额。
4.3.4.5 检修施工单位应在检修结束后一个月内做好竣工决算,每季度将检修完成情况及费用使用情况在次季度10日前上报生技部门。
4.4 缺陷管理
4.4.1 加强设备缺陷管理,严格按缺陷分类上报,并及时处理。生技部门应掌握紧急和重大缺陷,工区(班组)应掌握全部缺陷。
4.4.2 缺陷分类原则:
ⅰ类缺陷:系指对安全运行有严重威胁,短期内可能导致事故,或一旦发生事故后果极为严重,必须迅速处理。
ⅱ类缺陷:系指对安全运行有一定威胁,短期内尚不可能导致事故。
ⅲ类缺陷:系指设备存在一定缺陷,但对安全运行威胁较小,在较长时期内不会导致事故。
4.4.3 各级职能部门和工区接到缺陷汇报或通知单后,应根据缺陷类别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尽快安排消缺工作。
ⅰ类缺陷应立即处理(一般不超过24小时)或采取必要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临时处理,并作好相关记录;
ⅱ类缺陷应结合月度计划消除,消除前应加强监护;
ⅲ类缺陷应结合季度或年度计划消除,一般缺陷年消除率应在85%以上,未及时消除的应注明原因。
4.4.4 缺陷管理工作应制度健全,流程畅通,实行闭环管理。
4.4.5 配电运行、检修管理单位应建有各种事故抢修方案,保证抢修工具和备品备件的供应和可用,确保在各种故障和事故的情况下及时抢修和恢复送电。
4.5 状态检修
4.5.1 配电设备检修在保周期、保质量的前提下,也要创造条件大力推广状态检修,以提高检修的科学性、预知性,努力提高检修的必要性;
4.5.2 积极采用红外测温等在线检测技术,加强配电设备巡视,健全设备状态评估制度,结合设备定级对设备状况进行综合分析评估,逐步实现状态检修;
4.5.3 各市供电分公司配电设备状态检修工作由生技部门扎口管理,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其下属工区、子公司根据有关规定确定状态检修范围,报由市公司生技部门审批、备案。
4.5.4 对于运行虽已达到规定检修周期,但运行状态良好,需延期检修时,各单位应填写设备延期检修申请单,报生技部门审查,必要时由总工程师批准。
4.5.5 对实行状态检修的设备,如有配合停电机会时,仍应根据情况加强常规性的停电检查、检修和试验工作。
4.5.6 设备在运行或电气试验中发现异常或严重缺陷需提前检修时,由设备管辖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生技部门批准后执行。
第7篇 变配电所检修工:操作规程
一、适用范围
第1条本规程主要适用煤矿地面变(配)电所、井下中央变(配)电所检修工,也适用于采区变电所的检修工。
二、上岗条件
第2条检修工应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无证不得上岗工作。
第3条应具有一定的电气理论知识和电工基础知识,掌握检修技术、检修工艺、质量标准和安全技术要求及其他有关规程和标准。
第4条掌握触电急救法和人工呼吸法及电气设备防、灭火药味知识。
三、安全规定
第5条必须有2名以上的人员从事检修工作。
第6条班前不准喝酒,上班时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严格遵守本操作规程及有关规章的规定。
第7条需进行倒闸操作时,由变(配)电所的值班人员按倒闸操作规定的顺序和安全要求进行。
第8条严禁带电作业,检修工在距离带电体较近或在危险地点工作时,应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并设专人监护,否则工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工作命令。
第9条在进行高压故障修理或高压试验时,工作场所必须用遮栏挡住,并悬挂“高压危险”警示牌。
第10条严禁在他人检修的线路上擅自进行作业,在同一线路上进行两个以上检修项目作业时,必须分别办理停电手续。
第11条在回路上工作时,必须切断一项可以反送电的电源,严禁带电作业。
四、操作准备
第12条根据工作任务填写工作票和停电申请单,经有关分管部门领导签字后,分别送到电力调度、变电所签证。
第13条工作负责人向参加本项工作的全体人员宣读工作票和安全技术措施,并向全体工作人员布置任务,明确专门负责停送电的操作人员、具体检修工作地点及质量标准、检修工艺要求等事项。
第14条检修工作前,参加检修人员要对所使用的工具、仪表、仪器和材料配件进行清点登记,同时要对所使用的各种安全保护用品进行认真的检查,以确保安全可靠。
第15条检修前,由工作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及变(配)电所值班负责人一起对现场的安全设施、停电部位、带电部位、运行方式及工作区域进行核对,确认无误后,双方签字,然后工作,负责人才能将工作人员带入现场工作。
五、正常操作
第16条按工作需要规定的任务和时间要求进行检修工作,并保证检修质量。当由于现场情况变化和其他原因需要变更任务内容时,应先行报告下达部门,经批准后方可变更。发生紧急情况时,可在处理后立即报告。
第17条检修人员进入工作现场后,不得进入检修以外的其他地段和触动与检修无关的设备及零部件。
第18条 在高压开关柜内工作时,开关柜的上隔离开关处必须加安装临时隔板或套绝缘筒。若检修的开关柜为电源开关和有可能送电的开关时,还必须切断前一级电源开关出线电源、经验电、放电、封线,悬挂“有人工作,禁止送电”的警示牌,加装接地线后方准工作。
第19条在电压互感器的二次回路上工作时,除采取正常安全措施外,必须拔下二次熔断器,严禁在带电的电压互感器上工作。
第20条在带电的电流互感器的二次回路上工作时,二次线应做可靠的短路,同时不准在短路端子之间和导线上工作。
第21条断路器解体检修时,必须按拆卸顺序进行。对相对位置要求对号配合的零部件做好标记记录。同时放到指定位置,以防组装时弄错。在检修断路器底部时,应避免撞击其他部位,以免损坏设备。
第22条拆卸有瓷件设备螺钉时,如有卡紧现象不准用工具敲打。在搬运有瓷件设备时一定要轻拿轻放,以防损坏瓷件。
第23条搬运电容器时,不准搬电容器的瓷瓶,要搬电容器的扳手。在电容器上检修作业时,有放电装置的待停3-5分钟后方可作业,如放电装置已坏,要对单个电容器进行3-5次的重复放电后,方准许工作,在连接电容器母线引流线时,螺钉傧相得不宜过紧。
第24条检修电抗器时,严禁攀登电抗器的线圈,严禁用力摇晃。清扫电抗器时,严禁用坚硬的工具清扫,应用毛刷和吸尘器等工具除尘。
第25条检修蓄电池时,要防止电气短路,严禁电气明火,如确实需要用火时(如焊接等),必须制定可靠的安全措施,经有关部门审批后再进行工作。
第26条在二次控制回路上工作时,一定要拆除控制熔断器,以防接地、短路造成机构误动作。
第27条在二次保护回路上工作时,要防止二次线接地、短路、以避免保护装置误动作。
第28条在信号、事故音响回中上作业时要防止接地,短路,保障作业顺利进行。
第29条检修或更换低压回路、二次回路的熔断器时,要使用专用工具或带绝缘手套。
六、收尾工作
第30条检修工作结束后,要进行自检、互检,确认无误后经工作负责人及变(配)电所值班负责人检查验收、签字后再向调度汇报并请示送电。调度同意送电后,方可恢复送电并填写检修记录。
第31条检修人员工作完后,要清理现场,清点工具、仪表、仪器、材料、配件,待送电正常后方可撤离工作地点。
第8篇 变配电设备检修安全规程
一、 停电
1、 将停电设备可靠脱离电源,将所有有可能给停电设备送电或向停电设备倒送电的各方面电源,全部断开。
2、 断开电源,至少要有一个明显的断电点。目的做到一目了然,使停电设备和电源之间保持一定的空气间隙。
3、 邻近带电设备与工作人员在进行工作时,正常活动范围距离必须大于0.7m(10kv以下),当小于0.7m而大于0.4m时,该带电设备应同时停电或在工作人员和邻近设备之间加设安全遮拦,当小于0.4m时,必须同时停电。
4、 对有自锁装置的开关,必须在操作把手上加锁。
二、 验电
1、 验电时采用电压等级合适且合格的验电器。验电器(电笔)在工作前必须首先在有电设备上试验,以确证验电器指示良好。
2、 高压验电时,使用高压验电器,必须戴试验合格的高压绝缘手套。
3、 验电应分相逐相进行,对断开位置的开关或刀闸进行验电时,还应同时对两侧各相验电。
4、 当对停电的电缆线路进行验电时,应过几分钟,等电缆中的剩余电荷放光以后再进行验电。
三、 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拦
悬挂标示牌可提醒有关人员及时纠正将要进行的错误操作和做法。标示牌主要有: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止步,高压危险;禁止合闸,线路有人工作等。
四、 装设接地线
1、 装设接地线时,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拆时与此相反。
2、 接地线与接地端用夹具固定,采用插入式接地棒时,接地棒插入深度不得小于0.6m,装设接地线严禁用缠绕的方法进行短路和接地。
3、 应在施工设备各个可能送电的方面都装上接地线。
4、 接地线应挂在工作人员随时可见的地方,并在接地线处持“有人工作”警告牌。工作监护人经常巡查接地线是否保持完好。
第9篇 变配电设备检修规程办法
变配电设备检修规程
1、电工人员接到停电通知后,拉下有关刀闸开关,收下熔断器。并在操作把手上加锁,同时挂警告牌,对尚无停电的设备周围加放保护遮拦。
2、高低压断电后,在工作前必须首先进行验电:
3、高压验电时,应使用相应高压等级的验电器,验电时,必须穿戴试验合格的高压绝缘手套,先在带电设备上试验,确实好用后,方能用其进行验电。
4、验电工作应在施工设备进出线两侧进行,规定室外配电设备的验电工作,应在干燥天气进行。
5、在验明确实无电后,将施工设备接地并将三相短路是防止突然来电、保护工作人员的基本可靠的安全措施。
6、应在施工设备各可能送电的方面皆装接地线,对于双回路供电单位,在检修某一母线刀闸或隔离开关、负荷开关时,不但同时将两母线刀闸拉开,而且应该施工刀闸两端都同时挂接地线。
7、装设接地线应先行接地,后挂接地线,拆接地线时其顺序与此相反。
8、接地线应挂在工作人员随时可见的地方,并在接地线处挂“有人工作”警告牌,工作监护人应经常巡查接地线是否保持完好。
9、应特别强调的是,必须把施工设备各方面的开关完全断开,必须拉开刀闸或隔离开关,使各方面至少有一个明显的断开点,禁止在只经断开油开关的设备上工作,同时必须注意由低压侧经过变压器高压侧反送电的可能。所以必须把与施工设备有关的变压器从高压两侧同时断开。
10、工作中如遇中间停顿后再复工时,应重新检查所有安全措施,一切正常后,方可重新开始工作。全部离开现场时,室内应上锁,室外应派人看守。
第10篇 配电所变电所检修工作业操作规程
1.必须有2名以上的人员从事检修工作。
2.班前不准喝酒,上班时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严格遵守本操作规程及有关规程规章的规定。
3.需进行倒闸操作时,由变(配)电所的值班人员按倒闸操作规定的顺序和安全要求进行。
4.严禁带电作业,检修工在距离带电体较近或在危险地点工作时,应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并设专人监护,否则工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工作命令。
5.在进行高压故障修理或高压试验时,工作场所必须用遮栏挡住,并悬挂“高压危险”警示牌。
6.严禁在他人检修的线路上擅自进行作业,在同一线路上进行两个以上检修项目作业时,必须分别办理停电手续。
7.在回路上工作时,必须切断一切可以反送电的电源,严禁带电作业。
8.根据工作任务填写工作票和停电申请单,经有关分管部门领导签字后,分别送到电力调度、变电所签证。
9.工作负责人向参加本项工作的全体人员宣读工作票和安全技术措施,并向全体工作人员布置任务,明确专门负责停送电的操作人员、具体检修工作地点及质量标准、检修工艺要求等事项。
10.检修工作前,参加检修人员要对所使用的工具仪表、仪器和材料配件进行清点登记,同时要对所使用的各种安全保护用品进行认真的检查,以确保安全可靠。
11.检修前,由工作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及变(配电所值班负责人一起对现场的安全设施、停电部位、带电部位、运行方式及工作区域进行核对,确认无误后,双方签字,然后工作,负责人才能将工作人员带入现场工作。
12.按工作票规定的任务和时间要求进行检修工作,并保证检修质量。当由于现场情况变化和其他原因需要变更任务内容时,应先行报告任务下达部门,经批准后方可变更。发生紧急情况时,可在处理后立即报告。
13.检修人员进入工作现场后,不得进入检修以外的其他地段和触动与检修无关的设备及零部件。
14.在高压开关柜内工作时,开关柜的上隔离开关处必须加装临时隔板或套绝缘筒。若检修的开关柜为电源开关和有可能送电的开关时,还必须切断前一级电源开关出线电源,经验电、放电、封线,悬挂“有人工作,禁止送电”的警示牌,加装接地线后方准工作。
15.在电压互感器的二次回路上工作时,除采取正常安全措施外,必须拔下二次熔断路,严禁在带电的电压互感器上工作。
16.在带电的电流互感器的二次回路上工作时,二次线应做可靠的短路,同时不准在短路端子之间和导线上工作。
17.断路器解体检修时,必须按拆卸顺序进行。对相对位置要求对号配合的零部件做好标记记录,同时放到指定位置,以防组装时弄错。在检修断路器底部时,应避免撞击其他部位,以免损坏设备。
18.拆卸有瓷件设备螺钉时,如有卡紧现象不准用工其敲打。在搬运有瓷件设备时一定要轻拿轻放,以防损坏瓷件。
19.搬运电容器时,不准搬电容器的瓷瓶,要搬电容器的扳手。在电容器上检修作业时,有放电装置的待停3~5分钟后方可作业,如放电装置已坏,要对单个电容器进行3~5次的重复放电后,方准许工作。在连接电容器母线引流线时,螺钉拧得不宜过紧。
20.检修电抗器时,严禁攀登电抗器的线圈,严禁用力摇晃。清扫电抗器时,严禁用坚硬的工具清扫,应用毛刷和吸尘器等工具除尘。
21.检修蓄电池时,要防止电气短路,严禁电气明火:如确实需要用火时(如焊接等),必须制定可靠的安全措施,经有关部门审批后再进行工作。
22.在二次控制回路上工作时,一定要拆除控制熔断器,以防接地、短路造成机构误动作。
23.在二次保护回路上工作时,要防止二次线接地、短路,以避免保护装置误动作。
24.在信号、事故音响回路上作业时要防止接地、短路,保障作业顺利进行。
25.检修或更换低压回路、二次回路的熔断器时,要使用专用工具或带绝缘手套。
26.检修工作结束后,要进行自检、互检,确认无误后经工作负责人及变(配)电所值班负责人检查验收、签字后再向调度汇报并请示送电。调度同意送电后,方可恢复送电并填写检修记录。
27.检修人员工作完后,要清理现场,清点工具、仅表、仪器、材料、配件,待送电正常后方可撤离工作地点。
第11篇 低压配电室维护与检修安全操作规程
1、配电室内的照明和通风设施要定期检查,保持完好;保持地面干净、仪表清洁。
2、定期检查电缆沟,保持沟内无杂物和积水。
3、定期检查巡视电柜内的元件标号和端子牌号。发现模糊不清时应及时标识。
4、配电盘上的指示灯、指示仪表要重点检查,保持完好无损。
5、重点检查负荷开关、刀开关的运行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每两个月检查一次接触器、空气开关触头的接触面积与压力。
7、每两个月检查一次接触器衔铁吸合状况,并调整其接触压力。
8、每三个月检查一次热继电器的保护功能,及时更换失效的热继电器。
9、检查用电设备时,必须先停机,然后断开隔离开关(或空气开关),再验电、放电,确认无电后,挂好警告牌,方可检修。
10、更换熔断器的熔件必须按技术标准配备,不准随意更改。
11、检修母排时必须切断电源进线开关和联络电源开关,然后验电、放电,做好短路接地措施,挂好警告牌,方可检修。
12、检修补偿电容器柜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开关,然后放电、验电,确认无残存电压后方可检修。
13、检修保护控制电路时,不准随意改变接线方式,若必须改动时,应在图纸上标识。
14、一般不准带电作业,若必须带电作业时,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并有专人监护。
15、带电巡检时,必须由两人进行,并与带电体保持0.3米以上的距离。
16、检修完毕后,必须清理现场,拆除临时线路,按停、送电操作规程,恢复送电,送电后若无异常现象方可取下警告牌。
17、配电室每年应停电检修一次。
第12篇 供配电设备检修保养规程4
供配电设备检修保养规程(四)
1目的
预防和及时处理供配电设备故障,确保设备性能,保证安全正常运行。
2适用范围
适用于高压配电设备、低压配电设备、变压器及附属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
3职责
3.1值班配电工负责高、低压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维修电工配合检修。
3.2工程管理员负责对维修保养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及外协修理的联系工作。
4一般原则
4.1变配电房内低压配电设备由配电工负责维护保养,高压配电柜、变压器的检修和校验由工程管理员负责申请外协。高压配电柜、变压器外部环境的保洁工作由值班配电工负责。
4.2工程管理员每年年底制订下年度《供配电设备检修保养计划》,并按运行情况制订中修、大修计划。
4.3配电房领班根据年度供配电设备检修保养计划,制订每月检修保养计划,并安排实施。
4.4维修保养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程序、停电管理工作程序。
4.5维修组按《年度设备维修维护计划》进行维护保养、认真填写《配电柜、控制柜年保养记录》,零部件更换及大修情况同时记录于《设备管理卡》。
4.6供配电设备故障维修一般不超过8小时,若在8小时内无法解决的重大故障,应将故障原因、解决方案、解决时间书面上报管理处,限期解决。
4.7凡是夜间发生的,不影响物业正常运营的,不会产生严重后果的供配电故障,可以由次日早班值班配电工和维修电工进行处理。
4.8工程管理员提供工作指导及检查监督。
5工作程序
5.1低压配电柜检查保养程序
5.1.1准备工作
a.在配电柜停电检修保养的前一天,工程管理员以工作联系单形式书面通知管理处停电的起止时间,由管理处负责通知有关用户。
b.停电前做好一切准备工作,办理好工作票手续,特别是工器具的准备应齐全。
c.由工程管理员负责统一指挥,力求参加检修保养的工作人员任务明确,思想统一,行动一致,分工协作合理,以便高效率完成工作。
5.1.2保养程序
a.实行分段保养。
b.先断开保养段的电闸。
c.逐级断开低压侧空气开关,然后断开供变压器电的高压侧真空断路器,合上接地开关,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警示牌。
d.检查母线接头处有无变形,有无放电变黑痕迹,紧固联接螺栓,螺栓若有生锈应予更换,确保接头连接紧密,检查母线上的绝缘子有无松动和损坏。
e.用手柄把总开关从配电柜中摇出,紧固各接线螺丝、清洁柜内灰尘,试验机械的分、合闸情况。
f.把各分开关柜从抽屉柜中取出,紧固各接线端子。检查电流互感器、电流表、电度表的安装和接线,检查手柄操作机构的灵活可靠性,紧固空气开关进出线,清洁开关柜内和配电柜后面引出线处的灰尘。
g.导线与器具连接必须连接紧密,压板连接时压紧无松动,螺栓连接时,在同一端子上导线不超过2根,防松垫圈等配件齐全好用。每运行一年应全面检查紧固一次。
h.保养电容柜时,应先断开电容器总开关,用10mm2以上的导线把电容器逐个对地放电,然后检查接触器、电容器接线螺丝、接地装置是否良好,检查电容器有无胀肚现象,并用吸尘器清洁柜内灰尘。
i.按以上各项要求保养完毕配电柜后,拆除安全装置,断开高压侧接地开关,合上真空断路器,观察变压器投入运行无误后,向低压配电柜逐级送电。
5.1.3安全注意事项
a.停电后应验电。
b.操作高压侧断路器时,应穿绝缘靴,戴绝缘手套,并有专人监护。
c.保养电容器柜时,在电容器对地放电之前,严禁触摸。
d.保养完毕送电前,应先检查有无工具遗留在配电柜内。
5.1.4低压配电柜检查保养表
序号检查保养项目保养内容(含使用材料)周期
01配电屏清洁月
02电器仪表外表清洁,显示正常,固定可靠月
03继电器、交流接触器外表清洁,接触完好,无过热现象,无噪音月
04控制回路压接良好,标号清晰,绝缘无变色、老化月
05指示灯、按钮、转换开关外表清洁,标志清晰,固定可靠,转动灵活月
06电容无功补偿功率因素达0.9以上,电容接触器完好,电容补偿三相平衡月
07母线排压接良好,色标清晰,绝缘良好年
09配电屏对地测试接地良好年
相关质量记录:
1.《设备年度维修维护计划》
2.《配电柜、控制柜年保养计划》
3.《设备管理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