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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工作面初采放顶措施规程(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73

煤矿工作面初采放顶措施规程

第1篇 煤矿工作面初采放顶措施规程

1、工作面一开切眼形成后,首先利用原有的轨道自回风巷一端开始向进风巷依次将开切眼内的木棚支架更换为悬移支架(必须打好端头支架和工作面超前支护)。端头支架采用π形对梁形式支护(顶板破碎时必须加密支架):工作面超前支护不得小于20米,棚距1.0米一架,顶板条件不好必须加密支架。然后安装刮板输送机等机电设备,一切准备工作就绪后,才可投入工作面初采。

2、为了确保工作面安全,避免顶板大面积来压给工作面造成极大的压力,工作面初采前5~6个循环只采帮炮不放顶顶煤(推进约5~6米),之后开始放顶煤但不外出,用顶煤来充填采空区,降低直接顶与煤层空间距离,减经直接顶垮落时的巨大冲力,同时也维护了工作面的支架,使支架更稳固。但在移架放顶前需在相邻支架间打好戗柱,以防止移架后顶煤拥倒支架。

3、移架后应保持放顶线齐,放顶腿排布在支架尾端以内。放顶炮时严禁一次放炮过多,且放炮前必须先把支架进行二次注液,并保证支架有力。

4、在工作面推进约6~7米,开始放顶煤,按循环布眼,眼距1.2米,眼深必须穿入岩层0.6~0.8米,每眼装药量1~2公斤,,封泥长度不于1米(必须使用水炮泥)。在此过程中随着工作面的推进,空顶距离增大,直接顶为不稳定岩层,在其自重及上覆岩层的压力作用下会自行垮落,但不一定全部垮落而出现局部悬顶现象,因此放顶煤仍不外出,用来充填空区。此时必须严格要求支架质量,支架必须分布均匀,每1.2米一架,悬移顶梁要支平、支稳、梁头要顶紧煤帮,梁顶接顶要实;支柱要支稳、支垂直,并用钢丝绳拴好,中柱要全部支好,确保工作面支架完整。必要时要增加其它支护(木垛π型钢梁等)预防老顶初次来压对工作面支架造成破坏。

5、工作面自开采切眼开始推进10米左右顶板岩石没有全部垮落而存在部分悬顶时,必须采取爆破方法强制放顶。放顶时对岩石顶且炮眼封泥长度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第329条的有关规定,放炮时必须加强对采空区的瓦斯管理。放顶工作完成后,方可进入工作面正常回采作业循环。

第2篇 煤矿工人工作面胶带运输机司机技术操作规程

煤矿工人工作面胶带运输机司机技术操纵规程

(一)、一般规定

第1条、经过专门培训并获得合格证的职员方可持证操纵。

第2条、所有保护装置,如跑偏、低速、煤位、信号闭锁系统,制动及制动闭锁系统均应正确使用,且灵敏可靠。

第3条、使用具有灵敏可靠的超温洒水、烟雾报警系统。

第4条、禁止超负荷运转。

第5条、禁止任何职员在任何情况下乘坐胶带运输机。在职员跨越处须设有过桥。

第6条、对违章指挥,司机有权拒尽执行。

(二)、开机前的预备

第7条、检查动力传动系统,各种保护装置,连接件的紧固情况,信号闭锁系统的完好情况。

第8条、检查动力传动系统的油质、油位是否符合规定。

第9条、检查清扫器的磨损情况。

第10条、检查胶带的张紧程度是否适当,胶带接头是否良好。

第11条、检查胶带有无跑偏,中间架是否歪斜。

第12条、检查底胶带是否有摩擦异物的情况。

(三)、启动运行

第13条、发出启动报警信号方可开机运转。

第14条、禁止甩掉任何一种保护强行开机运转。

第15条、胶带运输机启动后,留意观察胶带运输机的运转状况,检查各部轴承的温度是否正常(温度不得超过75°),检查电动机温度是否超过厂家铭牌的规定(温度不得超过110°),检查液力偶合器温度(温度不得超过110°)。若有异常及时停机检查处理,杜尽拼设备现象。

第16条、胶带运输机运转过程中要巡回检查各部运转效果,集中精力听清开停车的信号,杜尽误操纵。

(四)、停车

第17条、停车时使胶带处在最小的负荷状态下,避免胶带运输机重载启动。

第18条、停车后重新检查各种保护及各部位的状况,处理异常现象。

第19条、离岗时,要切断电源。

(五)、缩胶带操纵

第20条、空负荷情况停车,切断电源并在胶带运输机尾打上闭锁。

第21条、检查缩胶带锚固装置是否安全牢靠。

第22条、根据胶带运输机尾承载段的长度拆除相应长度的中间架及托辊。

第23条、操纵收缩千斤顶,使承载段和装载机头的搭接间隔有半米为止。

第24条、启动张紧车进行储带。

第25条、胶带张紧好后,空机运转,检查调整胶带运输机尾和机头储带仓跑偏情况。

第26条、胶带运输机代载试运转,进一步检查胶带的跑偏和张紧情况,如有异常应及时处理

(六)、收胶带操纵(无卷带装置)

第27条、空负荷情况停机并切断电源。

第28条、停机前应使要收的胶带停在离收带绞车最近处。

第29条、停机后在收带处钉上闭锁。

第30条、在收带接头处把非收的胶带用专用的带夹夹住,并利用专用生根柱生好根,用带夹把所收的带连到绞车钩头上,绞车绳不对向时应加滑轮导向。

第31条、张紧绞车送电、松胶带。收带绞车司机根据专人的指挥中断地牵引收带,直到所收的带被全部拉出方可停止张紧绞车。

第32条、除往所收的带,接上胶带接头,整理好收带处的中间架,最后打开闭锁。

第33条、启动张紧绞车,使胶带紧张,主电机送电,打点空机试车,检查跑偏情况。

第34条、重负荷试机,如有异常及时处理。

(七)、收胶带操纵(使用专用裁带装置)

第35条、胶带空运转,将所要裁的胶带接头转到卷带滚筒处。

第36条、利用卡带装置卡住带。

第37条、松张紧绞车,抽开胶带一端接头,将储带端与卷带滚筒相接。

第38条、开动卷带滚筒,将胶带卷起,抽开胶带另一端并与主胶带空端相连,抽出卷带滚筒。

第39条、松开卡带装置,开动张紧绞车,将胶带张紧到规定要求。

第40条、空机试运转调整跑偏,然后再重载试机调整。

第3篇 煤矿井下机械安装工作业操作规程

1.上班前严禁喝酒,工作时精神集中,上班时不得干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2.进行安装(或拆卸)作业时,应设施工负责人、安全检查员,必要时应配瓦斯检查员。施工地点支护安全,起吊架固定牢固。在吊、运物件时,应随时注意检查周围环境有无异常现象,禁止在不安全的情况下作业。

3.在斜巷进行安装作业时,上部车场各出口处,应设警示标志。

4.在倾角大于15 °的工作场所进行安装(或拆卸)作业时,下方不得有人同时作业。如因特殊需要平行作业时,应制定严密的安全防护措施。

5.当安装现场20 米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超过1 %时,严禁送电试车;瓦斯浓度大于1.5 %时,必须停止作业,切断电源,撤出人员。

6.安装工应能正确使用安装工具,活扳手、管钳等不得加长套管、加长力臂,不得代替手锤使用。

7.井下需要电、气焊作业时,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中的有关条款执行。

8.了解所需安装(或拆卸)设备的技术性能、安装说明书和安装质量标准,熟悉安装工作环境、进出路线及相关环节的配合关系。

9.下井前要由施工负责人向有关工作人员传达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讲清工作内容、步骤、人员分工和安全注意事项。

10.按当日工作需要和分工情况选择合适的起重用具、安装工具、器械等,检查吊梁、吊具、绳套、滑轮、千斤顶等起重设施和用具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可使用。

11.合理选择起重运输工具,按照《起重工操作规程》中的有关要求进行作业;不得用带式输送机、刮板输送机运送设备、器材。

12.对安装的设备、器材等在下井前及运到安装位置后,均应设专人按施工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要求,逐件清点数量、检查质量、校核尺寸。对需要分部件运输的设备,应由专人做上明显标记、编号装车,对部件结合面要用软质材料妥善保护。

13.按安装施工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认真校核基础尺寸,找准设备的安装中心线和标高。

14.清理安装现场、基础表面和基础螺栓孔,以保证安装后二次灌浆的质量。

15.将所需安装的设备或部件的基座按照技术文件及安装说明书的要求置于所需安装的基础位置上,操平找正后上好基础螺栓,按要求进行灌浆。

16.将设备或部件置于基座上,按图纸及说明书等技术文件的要求校核尺寸后,上紧各连接件、销子、螺栓等。

17.安装带式输送机时要保持输送带平直,若巷道底板起伏不平,则应保持平缓过渡;做输送带接头时,应使接头两端中心线在同一直线上,并应远离转动部位5 米以外作业。如需点动开车并拉动输送带时,应叫作业人员离开带式输送机;严禁直接用手拉或脚踩输送带。

18.安装刮板输送机后试车时,如有漂链现象,应调整中部槽的平直度,严禁用脚蹬、手搬和撬棍别运行中的刮板链。

19.安装过程中,对隐蔽工程必须由施工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进行中间验收、各连接尺寸等技术数据要进行详细记录。

20 .设备安装后,试车之前应按施工要求的安装质量标准逐项认真检查:

(1)各部螺栓应齐全、紧固。

(2)减速器、油箱的油质应符合要求,油量应适当,无渗漏油。

(3)输送带、刮板链的张力应适当。

(4)联轴节间隙应符合要求。

(5)各转动部位的防护罩应完好、牢固。

(6)各仪表应齐全、完整。

(7)焊接部位应牢固,无开焊、裂缝等缺陷。

(8)设备周围,特别是转动部位周围,应无影响试车的杂物。

(9)按有关规定需要盘车的设备,应盘车2 ~3 转,转动应灵活。

(10)其他应检查的部位。

21 .检查相关设备和环节的配合情况。

22 .通知所有安装人员及相关人员远离设备转动部位,发出试车信号,按试车程序送电试车。在试车时认真检查:

(1)各运转部位应无异响。

(2)润滑油路应畅通。

(3)各部轴承温升应符合规定值。

(4)各仪表指示应灵敏、准确。

(5)设备整体震动情况。

(6)其他应检查的部位。

23 .拆卸设备前,应将车停在合适的位置。拆卸设备时,应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要先对本机停电、闭锁、挂停电牌,对相关的设备也应停电、闭锁并挂停电牌,并通知相关设备的司机及相关环节的工作人员,按事先确定的顺序进行拆卸。

24 .拆卸时,各小型零部件尽量不要拆下,以免丢失、但拆卸程度要尽量保证各部件装车后不超宽、不超高、不超重:必须拆下的易损件及小零件,要由专人妥善保管好,以免损坏、丢失。

25 .对设备的结合面、防爆面及易碰坏的零部件,在拆卸时要注意不要损坏。

26 .拆卸重型部件时,必须使用安全性能可靠的起重工具、设施。所有人员要精神集中,互相配合好,听从负责人的统一指挥。

27 .设备及其零部件的安装配合要随时做好详细记录。

28 .安装、拆卸设备竣工后,要认真清点工具及剩余的材料、备件,清理现场卫生。

29 .拆卸完设备并装上车后,负责人应对现场再检查一遍,有无丢下的零部件。

30 .保存好安装时的技术资料详细记录,以备整理上报、验收。

第4篇 煤矿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工作方案规程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意见》国发办(2022、99号)《煤矿矿长保护职工生命七条规定》(总局令58号) 减少煤矿事故,深刻吸取各类煤矿事故教训,切实强化安全管理,加大对“人、机、环、管”安全隐患的整改治理力度,全面落实矿井、科室(区队)、班组三级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推动矿井安全生产持续健康发展,按照《赤峰市元宝山区有效防范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工作方案》要求,针对我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管理理念,按照“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总体工作要求,通过安排部署、宣传发动、自查自整,全面排查、集中整治,跟踪落实和效果评估等阶段的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各区队班组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有效规范安全生产行为,全面消除事故隐患,实现安全生产管理零缺陷,防范和杜绝安全生产事故,形成“全面覆盖查隐患,多措并举抓整改,明确责任、严落实,节能降耗,狠反“三违” 的安全生产工作氛围,努力促进矿井安全生产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和整改生产现场存在的各类隐患,切实解决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促进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大力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夯实安全基础,筑牢安全防线,坚决杜绝各类事故发生,有效防范煤矿各类事故发生。

1、防范事故发生工作行动覆盖面达到100%;

2、防范事故发生工作方案落实贯彻执行率达到100%;

3、防范事故发生工作行动方案部署、标准、措施的执行率

达到100%;

4、防范事故发生工作行动排查隐患整改率达到100%。

三、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工作机制领导小组

为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矿成立防范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徐文久

副组长:于九龙

成 员:田秀清、王树德、刘占武、梁明富、郑建民、

王海军、马洪龙、孙万生、左庆、安玉宝、

李继富、

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主 任:田秀青

成 员:左 庆、李继富、安玉宝

四、防范生产事故方案行动工作任务分工

1、生产技术科:严格按照矿井核定能力下达计划,合理安排生产任务,严禁超计划组织生产。负责矿井水害防治专项整治工作以及顶板管理专项整治工作。

2、机电队:负责机电运输系统专项整治工作

3、安检科:负责 “一通三防”专项整治工作以及日常安全监督检查,协调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各项工作落实,对危及安全生产的重大隐患实施停产整顿。负责火工品管理专项整治工作。

五、防范生产事故方案主要工作内容及措施

(一)生产技术与采掘管理方面:由生产科组织牵头落实。

1、矿井生产系统是否完善可靠,生产布局是否科学合理;是否淘汰国家明令禁止采取的生产工艺。

2、查防止“三超”情况。是否严格按核定能力组织生产,杜绝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安排生产计划;

3、查掘进工作面工程质量情况。掘进工作面是否严格执行作业规程规定,是否存在空顶作业现象,悬顶距离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是否按作业规程规定的巷道断面、支护形式和支护技术参数和安全技术措施严格施工。

4、查规程措施审批程序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无措施施工、“万能”措施和措施滞后现象;措施的编制、审批和贯彻落实是否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执行。

5、查通信联络系统建设完善情况。井下通信系统是否健全完善,并在灾变期间能够及时通知人员撤离和实现与避险人员通话的要求。主副井绞车房、水泵房等主要机电设备硐室,是否安设电话。井下主要水泵房、爆破时撤离人员集中地点等是否设有直通矿调度室的电话。

(二)“一通三防”方面:由安检科牵头组织落实

1、查通风管理情况。通风系统是否合理,通风设施是否完善可靠,是否存在超通风能力生产和欠风生产现象;各作业点实际风量是否达到规定要求;是否杜绝无风、微风、不合理串联通风作业现象等。

2、查矿井瓦斯管理情况。是否杜绝了瓦斯超限作业现象;是否按规定配备瓦斯检查员,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瓦斯超限是否及时进行追查分析和责任追究;是否按规定审阅瓦斯日报;是否严格执行矿井瓦斯现场管理有关规章制度;爆破作业是否执行相关制度。

3、查粉尘治理情况。主要井巷、是否安装防尘喷雾设施并正常使用;是否采取湿式钻眼、冲洗井壁巷帮、水炮泥、爆破喷雾、等综合防尘措施,是否有煤尘堆积现象,作业场所粉尘浓度符合有关规定。

4、是否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为入井人员配备额定防护时间不低于30分钟的自救器。

5、查矿井上、下机电硐室及火灾易发地点是否配备灭火设施设备。

(三)水害防治方面:由生产科牵头组织落实

查矿井落实《煤矿防治水规定》采取防治水措施进行掘进作业情况。防治水机构、制度、队伍、装备体系是否健全完善,是否严格按照“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规定组织掘进;是否制定探放水安全技术措施及雨季三防安全措施与应急预案;是否建立完善防、排水系统;

(四)机电运输管理方面:由机电队牵头组织落实

1、检查落实是否按规定实现矿井双回路供电,供电系统是否合理完善,是否杜绝无计划停电事故;井下各类电气设备保护是否齐全,灵敏可靠,是否有电气失爆事故。

2、检查落实大型机电设备安全运行及维护情况,是否按规定组织开展机电运输设备安全检测工作,是否建立台账。

3、检查落实机电设备“三率”考核情况、机电设备使用考核评比情况,对查出的问题是否按期进行整改落实。

4、检查落实井下设备取得ma标志情况,是否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井工煤矿使用的设备。

5、检查落实提升运输安全设施是否齐全规范,人员操作是否执行安全确认制度,小绞车“四压两戗”是否符合要求。

6、检查落实机电管理干部上岗检查情况,是否按规定的时间开展上岗检查。

7、检查落实通讯系统建设完善情况。井下通讯系统是否有规划、有落实,逐步推进,提高矿井上下联络的便捷性。

8、检查落实井下监测监控、人员定位、通讯联络、压风、供水施救系统建设完善情况,井下避难硐室维护使用情况。

(五)安全基础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方面:由安检科、生产、调度室、机电队等相关单位落实。

1、检查落实有关于煤矿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查我矿安全理念的学习、宣传、贯彻情况;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落实情况;尤其是领导值班以及下井带班工作职责落实情况,下井班数是否达到规定,是否做到与职工同时入井、同时升井,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情况,带班签到、现场交接班记录是否规范填写等。

2、检查落实各项“制式”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和落实情况。重点是安全办公会、安全大检查、安全生产责任状、安全承诺制建设、立井提升公示、隐患排查治理记录、职工安全技术培训、安全生产抵押金协议书、班组安全建设日常考核记录以及区队班前会等制度执行情况。

3、检查落实“三项管理'人员培训复训情况,作业现场是否有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现象;入井人员持证情况,尤其是特殊岗位人员是否做到持合法有效证件上岗。

4、检查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是否按规定定期深入生产一线开展安全大检查、区队自查,对排查出的隐患是否按照隐患等级进行分类、登记、建档、报送,并按“五落实”原则进行整改处理;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隐患是否制定安全防范措施,现场是否严格落实;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预兆是否及时下达停产撤人并采取有效措施;是否存在国务院446号令规定的15类重大隐患及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所列出的64类隐患组织施工。

5、检查落实劳动定员情况。各单位是否按核定定员组织生产;是否严格执行每个掘进工作面内每班作业人员不超过规定。

6、检查落实六大系统完善情况、应急救援预案制定、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设施储备维护情况;

7、查各类事故教训吸取、防范措施执行与落实情况以及瓦斯和一氧化碳超限、电气失爆、无计划停电停风和电气保护甩掉不用等重大隐患的查处整改情况。

8、查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情况。是否严格执行《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安监总局1号令)、《煤矿职业安全卫生个体防护用品配备标准》(aq1051-2008);配备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是否取得安全标志。

9、检查落实环节人员培训、一线工人培训情况,结合班组建设,开展知识竞赛、技能比武、安全警示教等活动。

10、抓好煤矿'双基”建设(基层建设和基础建)完善组织机构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细化各项措施,不断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的提高,现场标准以人、机、物优化配置为重点,改善工作条件、加大安全投入。

(六)地面安全生产方面:安检科牵头组织落实

1、检查落实地面生产及辅助系统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和安全投入资金使用情况。

2、检查落实矿井火工品管理情况。是否存在违规购买、使用非法爆炸材料;是否建立并严格执行爆炸材料贮存、运输、发放、领退、使用等管理制度;是否发生火工品被盗或丢失情况等。

3、查地面各要害场所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查井上、下炸药库等易燃易爆场所,绞车房等重要公共设施等安全管理工作是否到位。

六、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工作范围及工作步骤

(一)工作范围

矿属各生产及辅助单位、各大生产系统及辅助系统。

(二)工作步骤

从2023年7月1日--今后各生产时期

1、宣传发动、自查自纠 、宣传发动,全面安排部署各项工作。各生产辅助科室结合自身实际,对本系统集中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同时,全面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即:各科室自查自纠,组织本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开展本系统自查自纠,包括生产、机电、安检、 区队班组等相关部门。

2、全面排查、集中整治由矿组织生产业务科室主要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及业务骨干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覆盖,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对查出的各类隐患进行集中整治,并汇总上报安检科备案,督促整改。对于重大不安隐患,严格按照项目、人员、责任、时间、资金“五落实”原则,在限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工作。

3、跟踪落实和整治效果“回头看”由矿各生产业务科室组团,对集中整治阶段排查出的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全面复查落实,未按期整改到位的实施处罚和责任追究。同时,对整个行动工作效果进行“回头看”,及时全面总结提高。

七、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工作方案是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发生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措。各级领导干部务必提高思想认识,站在讲大局的高度,在矿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从安全管理上、现场生产组织上、技术措施落实上全面剖析,认真排查,统筹部署、统筹推进。

2、制定方案,落实责任。本矿一把手,是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第一责任人,各科室领导是具体责任人,必须在认真组织实施本科室学习工作方案的基础上,做到工作有目标、整改有措施、措施有落实。各基层单位必须立即整改遏制行动中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一时难以整改的,要按照“五落实”原则按时整改。

3、全面排查,狠抓整改。各业务科室是安全生产监管主体,要切实按照遏制行动工作安排,组织好力量,全面细致排查本系统存在的隐患与问题,并及时督促各施工区队抓好整改;各区队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在认真落实上级部门下达的整改指令同时,要集中精力开展好本单位隐患的排查与整改工作,坚决把各类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4、严格质量标准化建设, 各区队班组要高度重视自身工作的重要性,提高安全意识、质量意识、责任意识,在全面开展掘进面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争创优良工程。

5、突出关键,严密防范。认真落实矿领导和科室安全生产职责。科室负责人每周必须到各区队进行安全督查,指导帮助基层施工区队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安检科、调度室、机电队将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区队班组进行督查,凡发现违反规定的,从严追究领导责任。

6、严肃查处,严格奖罚。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期间,矿对发生事故或发生重大事故隐患的施工单位及相关责任人严格按照集团公司及矿相关安全规定给予升级处罚与追究。

第5篇 煤矿矿井大型设备维修钳工作业操作规程

1.上班前不准喝酒、上班不得做与本职无关的工作,严格遵守本操作规程及各项规章制度。

2.维修工进行操作时应不少于2 人。

3.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种联合作业时,必须指定专人统一指挥。

4.作业前要切断或关闭所检修设备的电源、水源等,并挂“有人作业”警示牌。

5.高空和井筒作业时,必须戴安全帽和系保险带,保险带应扣锁在安全牢靠的位置上。

6.禁止血压不正常,有心脏病、癫痫病及其他不适合从事高空和井筒作业的人员参加高空或井筒作业。

7.高空和并筒禁止上下平行作业,若必须上下平行作业时,应有可靠的安全保护措施。

8.禁止在设备运转中调整制动闸。

9.需要在井下焊接作业时,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中的有关条款执行。

10.在试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时,应制定有相应的安全措施。

11.熟悉设备检修内容、工艺过程、质量标准和安全技术措施,保证检修质量及安全。

12.设备检修前要将检修用的备件、材料、工具、量具、设备和安全保护用具准备齐全。

13.作业前要对作业场所的施工条件进行认真的检查,以保作业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14.作业前要检查各种工具是否完好,否则不准使用。

15.维修人员对所负责范围内设备每班的巡回检查和日常维护内容如下:

(1)检查所维护的设备零部件是否齐全完好可靠。

(2)对设备运行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检查处理。

(3)对安全保护装置要定期调整试验,确保安全可靠。

(4)检查设备各部液压油量、油质和润滑油量、油质应符合规定要求。

16.按时对所规定的日、周、月检内容进行维护检修,不得漏检、漏项。

17.拆下的机件要放在指定的位置,不得有碍作业和通行,物件放置要稳妥。

18.拆卸设备必须按预定的顺序进行,对有相对固定位置或对号入座的零部件,拆卸前应做好标记。

19.拆卸较大的零部件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止下落和下滑的措施。

20.拆卸有弹性,偏重或易滚动的机件时,应有安全防护措施。

21.拆装机件时,不准用铸铁、铸铜等脆性材料或比机件硬度大的材料作锤击或顶压垫。

22.在检修时需要打开机盖,箱盖和换油时,必须遮盖好,以防落入杂物、淋水等。

23.在装配滚动轴承时,又无条件进行轴承预热处理时,应优先采用顶压装配,也可用软金属衬垫进行锤击。

24.在对设备进行换油或加油时,油脂的牌号、用途和质量应符合规定,并做好有关数据的记录工作。

25.对检修后的设备,要进行全面的验收,需盘车的设备,必须做盘车试验,检查设备的传动情况。

26.设备检修后的试运转工作,应由工程负责人统一指挥,由司机操作的,在主要部位应设专人进行监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7.设备经下列检修工作后,应进行试运转:

(1)设备经过修换轴承。

(2)电动机经过解体大修,调整转子,定子间隙。

(3)提升系统修换罐道、罐道梁,更换天轮、提升容器、连接装置及钢丝绳,调整、检修制动系统,解体大修绞车本体。

(4)主通风机经过解体大修,更换叶片,调整叶片安装角度

(5)主排水泵修换本体主要部件后。

(6)压风机解体检修、更换主要部件或调整进出气阀、安全阀、换传动胶带或调整气缸余隙、轴瓦、十字头、曲轴等处间隙后。

(7)减速器更换齿轮后。

(8)其他在检修任务书上所规定进行试运转的项目。

28.试运转时,监视人员应特别注意以下两点:

(1)轴承润滑等转动部分的情况及温度。

(2)转动及传动部分的震动情况,转动声音及润滑情况。

29.禁止擅自拆卸成套设备的零、部件去装配其他机械。

30.传递工具、工件时,必须等对方接妥后,送件人方可松手;远距离传递必须拴好吊绳、禁止抛掷。高空或井筒作业时,工具应拴好保险绳,防止坠落。

31.各种安全保护装置,监测仪表和警戒标志,未经主管领导允许,不准随意拆除和改动。

32.检修后应将工具、材料、换下零部件等进行清点核对。对设备内部进行全面检查,不得把无关的零件,工具等物品遗留在机腔内,在试运转前应由专人复查一次。

33.检修中被临时拆除或甩掉的安全保护装置,应指定专人进行恢复,并确保动作可靠。

34.试运转前必须移去设备上的物件。

35.检修结束后应会同司机及使用维护负责人共同验收,验收中发现检修质量不合格,验收人员应通知施工负责人,及时加以处理。

36.认真填写检修记录,检修部位、内容、结果及遗留问题等,双方签字,并将检修资料整理存档。

37.搞好检修现场的环境卫生,检修清洗零部件的废液,应倒入指定的容器内,严禁随便乱倒。烧焊后的余火必须彻底熄灭,以防发生火灾。

第6篇 煤矿矿井大型设备维修电工作业操作规程

1.上班前不准喝酒、严格遵守工种岗位责任制,上班时不得干与本职无关的工作,遵守本操作规程及《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

2.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检修或搬迁前,必须切断电源,挂好停电牌,并采取防止自转和自滑的措施。

3.在井下瓦斯浓度超过1 %时,禁止进行电气检修作业。当电气设备附近20 米内的瓦斯浓度达到1.5 %时,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及时汇报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4.高空或井筒作业时,必须佩戴安全帽和保险带,保险带应扣锁在安全牢靠的位置上。

5.需要变配电所的值班人员进行操作停送电的检修项目,停送电时,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并设专人联系停送电,严禁带电作业。

6.无论高压、低压供电系统停电作业,作业前必须挂“停电作业”牌,并进行验电、放电,接临时地线等项安全措施。

7.在电气线路、电气设备未经验明确实无电前,一律视为有电,在未做好安全措施前,不准用手摸带电体。

8.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种联合作业时,必须指定专人统一指挥。严禁在他人停电作业的线路上或设备上擅自进行工作,需要时应另行办理手续。

9.在试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时、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报领导批准。

10.作业前对所用工具、仪表、保护用品进行认真检查、调试,确保准确、安全、可靠。

11.检修负责人应向检修人员讲清检修内容、人员分工及安全注意事项。

12.作业前要搞清整个供电系统各部的电压等级,使用与电压等级相符的合格的验电笔时,要逐渐接近导体。

13.在进行定期检修或大修设备前,应按照作业计划,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

14.需要对6 千伏以上高压电气设备检修作业时,还必须遵守“高压设备作业规程”。

15.操作高压电气设备时,必须戴合格的绝缘手套、并穿电工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由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在停电后的开关上,挂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停电警示牌。

16.对所规定的日、周、月检内容按时进行维护检修,不得漏检、漏项。

17.各种电气安全保护装置应按规定进行定期维修、试验和整定。

18.对所维修的电气设备应按规定进行巡回检查,并注意各部温度和有无异响,异味,异常震动。

19.注意各种仪表应指示准确(如电流表、电压表、功率表、电度表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0.对高低压开关的保护装置应按规定进行定期整定。

21.注意检查变压器的声响和温度,变压器上层油温不应超过85 ℃。

22.检查电动机的运行情况,注意轴承温度,线圈温度,有无异响,异味等。

23.对提升机等大型设备的各项机电保护、后备保护、闭锁功能及相应的检测装置应定期检查试验,并保证动作灵敏可靠,指示正确。

24.向电气设备补充的绝缘油,应同原使用的绝缘油有相符的物理、化学

性能和不低于原使用油的电气耐压强度,电气设备绝缘油的更换和试验要做好记录(有特殊要求的电气设备,按产品说明书执行)。

25.在架空线路或电缆线路上工作前,必须将该线路可能来电的所有开关刀闸全部拉开,并加绝缘隔板,挂好停电警示牌。经验明无电后,对大地充分放电装设接地线时,必须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接触应良好,拆除地线顺序相反。

26.各种安全保护装置、监测仪表和警戒标志,未经领导批准,不准随意拆除和改动。

27.经检修负责人和操作监护人共同确认无问题后,方可按操作顺序进行送电。

28.对检修后电气设备,机械保护进行测试和联合试验,确保整个系统保护灵敏可靠。

29.设备检修后在送电前要清点人员、工具、测试仪器、仪表和更换的材料、配件是否齐全。

30.对检修作业场所进行清扫,搞好设备和场所的环境卫生。

31.检修后的设备状况,要由检修负责人向操作人员交待清楚,由检修、管理、使用三方共问检查验收后,方可移交正常使用。

32.认真填写检修记录,将检修内容、处理结果及遗留问题与司机交待清楚,双方签字。

第7篇 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方案规程

根据《水城县化乐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文件》的文件要求,结合我矿实际,制定本方案如下:

一、指导原则

立足于我矿安全实际,以持续推进本质安全型矿井建设为目标,牢固树立煤矿安全发展观、科学发展观及和谐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进一步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突出排查,重在整治;抓好当前,兼顾长远;强化监管,建立机制;着重解决影响安全的突出问题,同时抓好安全的各个薄弱环节;不断提高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水平,用足够的行政、经济手段遏制安全责任事故发生,确保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领导与工作分工

为了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作为重点日常工作来抓,矿成立安全生产专项工作机构及隐患专项排查治理机构,如下;

组 长:吴兴合(矿长)

副组长:王怀武(矿长助理)、曾能进(安全副矿长)、万中华(技术负责人)、李帮达 (生产副矿长)、胡平果(机电副矿长)、吴 刚(副总工程师)。

成 员:孙贵学、朱文、徐安云、惠泽顶、夏涛、谢玉怀、罗俊、张显。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隐患排查治理办公室设在安监科,由曾能进同志兼任主任,负责隐患排查治理台帐,登记、整改、回查、销号管理工作,总结通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展情况。

办公室下设隐患排查治理组:

安全组;

组长:曾能进

成员:罗俊、谢玉怀、黄相勇、邓成富、袁发成

安全组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在分管生产矿长和安全矿长的领导下,负责煤矿企业的安全检查、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安全管理制度的编制和实施,并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负责组织煤矿中长期的安全生产规划,年度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和实施。参与煤矿安全费用的提取及使用管理,对安技措工程进行检查、落实。

负责监督检查奖惩制度的执行。

参与安全奖励资金的管理使用。

定期组织安全大检查、安全专项检查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对发现问题和安全隐患及时采取“四定”措施,限期整改,并督促落实直至整改解决。

负责职业健康管理和职工健康档案管理,对煤矿新建,改扩建项目职业安全卫生严格按制度执行。

监督检查煤矿安全设备、设施装置和仪器的选型使用。参与制定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规划及具体实施细则,并落实实施定期检查验收。

参加本矿事故的调查、处理,提出预防事故的措施,并督促按期执行,组织安全事故抢险救援工作协同有关部门人员现场勘查、调查分析及处理工作。做好本矿安全教育计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工作,组织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办理上岗证件工作,监督检查其持证上岗情况。

定期分析本矿的安全生产状况以及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参与本矿重大工程项目的技术论证,采区及工作面设计,重点单项工程作业规程的审查。

对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的安全技术审查。参与各项目工程建设和建成移交验收工作。

参与煤矿矿井灾害预防计划和重大安全技术措的施编制和审查,并检查落实实施。

协同配合上级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

2、生产技术组:负责全矿井技术、图纸资料、采煤系统、掘进系统、井上井下运输系统排查整改工作。

组 长:万中华

成 员:胡平果、吴刚、张昌林、惠泽顶、晏光稳

3、机电组:负责井上、下机电系统排查整改工作。

组 长:胡平果

成 员:张昌林、张显、浦绍金

4、通风组:负责全矿井通风系统排查整改工作

组 长:万中华

成 员:吴刚、夏涛、晏光稳

5、综合组:负责地面“三防”、物资供应、后勤保障等排查整改工作。

组 长:胡德明

成 员:严华

三、排查治理范围、内容、方式

(一)、范围:全矿(井上、下生产系统、地面、供电、生活各系统)。

(二)、排查治理内容:在继续落实以往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全面排查治理安全生产的各个环节,各个细节及其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以及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具体内容:

1、矿井通风:矿井通风系统合理,设施完善可靠。采区实行分区通风,专用回风巷、总风量和各作业点实际风量要达到规程要求。重点查无风、微风作业现象,杜绝串联通风,综合防尘系统运行正常。由通风组负责排查、整改、验收。责任人:万中华。

2、瓦斯治理:健全完善瓦斯检查、监控系统、瓦斯探头安设位置、配备数量、质量和校验符合规定,瓦检员、安全员、巡回安全员的配备与生产作业面相匹配,严格执行“一炮三检”、“三人联锁”制。重点查:冒顶处、瓦斯抽放钻场、回风巷转角处、密闭处等容易积聚瓦斯的地点,确保安全生产。由通风组负责排查、整改、验收工作。责任人:吴刚。

3、采掘布置:矿井生产系统完善可靠,生产布局科学合理,采掘接替正常,工艺系统、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现场管理等方面安全可靠。由技术组负责排查、整改、验收工作,责任人:万中华

4、顶板管理:工作面有符合实际的作业规程,采掘作业及支护符合标准,悬顶距离不得超出规定,责任人:李帮达、惠泽顶。

5、机电运输管理情况。实现双回路供电,井下机电设备完好、无淘汰设备,电气设备无失爆,井上、下监测、通讯电气设备完好。斜井、人车、提升、运输设备、保护装置和安全防护设施齐全有效,安全可靠,由机电组负责排查、整改、验收。责任人:胡平果。

6、水害防治:落实矿井水文地质、采空区、相邻矿井、废弃矿井、老空积水防治措施,重点查:与相邻矿井连通情况,防排水系统是否完善。由技术组负责排查、整改、验收,责任人:万中华。

7、应急救援落实:应急救援、机构队伍健全,按规定配置救援物资、设备,制定综合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按规定组织演练,做到安全管理人员及调度值班人员熟悉应急救援措施,井下作业人员熟悉避灾路线。由隐患排查办公室负责排查、整改、验收,责任人:吴 刚。

8、自然灾害防治:制定自然灾害防治措施,落实暴风、暴雨、雷电、暴雪、冰冻、地震等可能造成停电、停风、淹井事故的防范措施,废弃井口填堵封实,雨季“三防”(防洪、防排水、防雷电)工作要制定严密措施。由技术组负责排查、整改、验收工作,责任人:万中华

9、火工品管理情况。严禁购买非法火工品,井下火工品发放及存放量要符合有关规定,建立并严格执行火工品储存、运输、发放、领用、退还、报废制度。由综合组负责排查、整改、验收工作。责任人:曾能进

10、制度落实情况。健全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领导干部下井带班制度,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殊工种人员要培训合格,持证上岗。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费用提取使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交纳,建立隐患排查各项制度。编制规程、措施要与井下实际相符,审批符合规定,井下作业人员经培训合格上岗。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入井人员佩戴有效自救器,严格执行入井人员检身制度和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由隐患排查办公室、技术组、综合组负责,责任人:曾能进。

(三)排查治理方式。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做到“四个结合”

1、坚持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深化煤矿瓦斯治理、顶板管理、安全专项整治结合起来。狠抓薄弱环节,解决安全生产中的突出问题。

2、坚持与日常安全检查相结合起来,加大打“三违”、治“三超”工作力度,消除隐患滋生根源。

3、坚持与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和技术进步结合起来,强化安全标准化建设和现场管理,加大安全投入,推进安全技术,夯实安全基础。

4、坚持与加强应急管理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制度,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落实隐患治理责任与监控措施。

四、实施办法

第一时段(整改时期):我矿现处于停产整改时期,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整改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中查出的问题,及市、县安全检查中查出的隐患问题,在第一时段内必须整改到位。暂时难以完成整改的,要做出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并加强监控。

第二时段:针对第四季度,赶任务、抢工期、现象增多和冬季雨、雾、冰、雪天气多发的特点,深入推进隐患治理,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

1、认真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认真排查整改各类事故隐患,落实防瓦斯、防火、防爆、防顶板、防尘、防静电、防寒风大潮、防冰雪灾害、防冻裂等措施。各单位要以隐患排查治理为契机,不断加强和规范安全管理,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2、认真总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成果和经验,提出改进措施和要求,健全我矿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使隐患排查治理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

各责任人要提高认识,增强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切实加强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和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以高度负责的精神研究布置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精神心布置落实,抓好此项工作。

(二)、实出重点、落实责任:

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治理不留后患,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队组,要明确监管责任人,做到挂牌督办,确保隐患治理工作的落实。

(三)建立台帐,完善机制:

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台帐,把排查的安全隐患逐一建档,做到安全隐患有登记,落实整改有措施,检查督导有记录,隐患销号有验收,做到安全隐患治理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形成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四)、标本兼治,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各科室、队、班要以隐患排查治理为契机,规范安全管理。吸取教训,举一反三,提高发现问题及解决矛盾和问题的能力,提升安全管理水平,使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落到实处。

(五)狠抓现场监管。严格执行“四位一体”现场管理制度,做到瓦检员、小班长盯点盯面;队长、安全员及井口巡回检查;矿领导跟班带班作业,井口、部门负责人现场巡回检查,督促整改人员对井下查出的问题开出隐患整改通知单,限期或现场进行整改,由部门、科室、班(组)相关负责人组织人员整改完成后再开除隐患整改回执单,由督促整改人员现场确认隐患整改完毕方可验收签字同时消号隐患。一般隐患由安全科负责落实;较大隐患由安监站指定专人负责落实;重大隐患由分管矿领导挂牌督办落实。

(六)为保障本方案顺利实施,特做如下规定:

1、一般隐患不按要求整改落实到位给予责任人100元罚款,督促整改人员不按要求落实督促整改给予督促整改人员100元罚款。

2、较重大隐患不按要求整改落实到位给予责任人500元罚款,督促整改人员不按要求落实给予督促整改人员500元罚款。

3、重大隐患不按要求整改落实到位给予责任人1000元罚款,督促整改人员不按要求落实给予督促整改人员1000元罚款。

4、检修时期科室、班(组)不按规定要求按质完成检修任务,一经查出,责任人处于500元罚款。

5、管理人员(督促整改人员)营私舞弊或履职不到位的给予5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坚决给予撤职或追究相关责任。

水城县大田煤矿

二○一二年十月二十八日

第8篇 煤矿机电安全治理工作规程

摘 要:近年来,随着各煤矿企业不断引进新技术,机械化水平不断进步,对煤矿机电的治理也日趋完善,但是当前煤矿机电治理工作中还存在机电监察力度和深度不够、超能力生产与设备老化、设备投进不足等题目。本文针对煤矿机电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题目进行探讨。

关键词:煤矿;机电治理

根据现场治理中存在的题目,结合实际情况进行了分析研究,提出应对措施。

1煤矿机电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题目

1.1 机电监察力度和深度不够

煤矿机电安全监察员在熟悉和素质上也有差距,煤矿机电专业性强,所涉及的知识面相当广泛,要求监察职员素质全面,而现行的执行标准有时又无具体的操纵说明,甚至有的还有一定的回旋余地,无十分正确而清楚的界限,这就不可避免地造成监察过程中有时难以把握。煤矿机电安全监察员大多从基层而来,深知基层之甘苦,有时一下难以完全放下情面。在专业性很强的机电安全监察中,又由于专业监察职员少,而机电运输系统战线长、范围广,安全监察普遍采用抽查式,监察的随机性大,缺乏全面性,缺乏主动性。

矿井机电较其他专业复杂,而现场监察中,基本上放在设备状况,是否失往防爆性能,一些表面现象掩盖不少深层次题目,缺乏对治理制度、安全性能、动态情况的了解。在监察中,自己往动手、往打开开关、往检查各类保护、往翻阅各类记录资料,深进采掘工作面、深进机房、深进到车间、区队发现题目、督促被检单位整改的情况少。

1.2超能力生产与设备老化

近年来,受经济快速发展的强劲拉动以及煤炭作为我国基础能源和重要原料的战略地位的影响,煤炭产量激增,未来仍将处在高位增长阶段,受利益驱动,煤炭企业常把生产任务摆在第一位,而机电安全则摆在被动应付生产、充当配角的位置,设备“连轴转”现象很普遍,没有足够的检验保养时间。

由于历史原因,安全装备和设备投进欠帐较多,随着煤矿安全生产的需要,对这些在用的设备提出了新的要求,国有煤矿中老绞车、老的防爆高压开关、未更换的非阻燃胶带、老主扇等数目很多。这些设备中,主提升机单线制动,高压开关保护不全,主扇满足不了矿井风量负压的要求,存在隐患很多,加之这些年对设备的技术测定不及时,测试手段落后,对存在的题目难以发现,事故隐患不少。

1.3深部开采对机电治理的影响

随着矿井延深开采,矿井的垂深一般都在600~800m,有的已达1000m以上,多水平提升,接力排水,造成了供电线路加长、负荷增加、网络复杂的现象。深部开采地温顺压力的不断增加,造成巷道、泵房、变电所等场所底鼓变形严重,导致管路、电缆受挤压,这些都给机电治理带来一定的难度。假如不加强治理,不进行技术改造,不加大安全投进,就有可能酿成大的事故。

2如何加强煤矿机电治理工作

2.1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力度

煤矿安全是一个系统工程,无论是治理者、职工、还是安全监察员,都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来做好安全工作,确保煤矿职工生命和国家财产的安全,尽一切气力扭转煤矿安全生产的被动局面。淮南矿业团体为搞好职工技能培训工作,采取自培、委培、自考和技能大赛等多种形式加快技能人才培养,实施“职工技能等级达标培训工程”,普及中级工等级培训,凡在岗的综采支架工、矿井维修电工、地面电工等特种作业职员,必须持证上岗,通过集中学习、定向培养等形式,强化专业工种、要害工种的安全技术培训;要完善激励机制等,充分发挥首席技术人才和高级技工职员的“传、帮、带”作用,加快建设一支高素质、能驾驭新技术的机电专业人才队伍,促进机电工作尽快走上良性循环、健康发展的轨道。

2.2进步机电安全监察员的整体素质

煤矿机电安全监察员,要认真学习专业知,全面进步自身的综合素质,集中上风的机电监察气力,对煤矿进行地毯式的逐台设备、逐线、逐面地全面监察,不折不扣地按《煤矿安全规程》和有关规定监察,不留情面,该停的果断依法停下来,决不手软。要用铁脸面、铁心肠、铁手腕往严格执法,公正执法,以身作则,摆正监察与被监察、监察与服务的关系。

2.3采取一切可行的手段,加大设备投进和改造

要争取国家政策性安全专项基金的扶持,采取多种形式的集资和融资,对照《煤矿安全规程》及有关行业标准,做出规划,确保煤矿必须的生产装备、安全监控设备的正常运转和更新换代,对保护装置不齐的设备如提升绞车、干式变压器,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完善保护或予以更换。要把好设备的进进关和维修关,保证按标准要求使用和维修设备,果断杜尽伪劣机电产品、无煤安标志产品、非防爆产品在煤矿的滥用,从源头上消灭事故源。

2.4积极采用新装备、新技术、新工艺

推广使用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特别是创造条件使用综合机械化采煤设备,避免采用低设备投进、大量投进职员、点多面广、效率低下的人海战术,应走出恶性循环圈,采用先进工艺流程,公道控制作业点和作业面个数,减少事故发生源的个数,真正实现矿井的安全、高产、高效。

优先使用大功率采煤机、综掘机、绞车变频调速装置、斜巷行人行车综合监测保护装置、轨道运输监测监控系统、胶带运输监测监控系统、变电所监测监控系统、副井钢丝绳张力自动平衡装置等先进技术和装备。

2.5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

制度是一种约束机制,是指导职工如何开展工作的标准,只有制度完善、治理到位、责任到位,才能保障机电设备的正常运转。而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最基本的一项安全制度,是企业所有安全生产治理制度的核心。因此,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必须严格落实生产责任制、工种岗位责任制、事故责任追究制等,实行安全工作人人治理,让每个人、每个部分、每个单位都要负起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使安全工作做到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

3结束语

煤炭治理部分要组织一支由技术水平高、业务能力强的专业职员组成的队伍,对每个煤矿进行“专家会诊”,对供电网络进行认真核算,找出供电系统、其他网络存在的主要题目,提出科学公道的系统优化方案。要做好机电治理,必须从搞好安全、服务生产、降本增效、技术创新的角度进行定位,把工作方向和着力点放在进步安全装备水平,引导生产力发展,要高度重视机电设备投进和技术创新工作,不断推进技术创新和升级。要结合企业实际,通过提升运输等固定设备的检验工作,加强井下电气设备和活动设备治理,进步机电战线各级领导干部及治理职员的履职质量。

第9篇 煤矿工作面皮带输送机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第1条 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合格证的人员方可持证上岗。

第2条 所有保护装置,如跑偏、底速、煤位、信号闭锁系统,制动及制动闭锁系统均应正确使用,且灵敏可靠。

第3条 使用具有灵敏可靠的超温洒水、烟雾报警系统。

第4条 禁止超负荷运转。

第5条 禁止任何人员在任何情况下乘坐胶带输送机。在人员跨越处需设有过桥。

第6条 对违章指挥,司机有权拒绝执行。

二、开车前应检查的项目和要求

第7条 检查动力传动系统,各种保护装置,连接件的坚固情况,信号闭锁系统的完好情况。

第8条 检查动力传动系统的油质、油位是否符合规定。

第9条 检查清扫器的磨损情况,清扫器与输送带的距离不大于2-3mm,并有足够的压力,接触长度应在85%以上。

第10条 检查胶带的松紧情况是否适当,不得打滑,胶带接头是否平直良好。

第11条 检查胶带有无跑偏,中间架是否歪斜,机架连接牢固是否可靠,机头、机尾固定是否牢固。

第12条 检查胶带是否有摩擦异物的情况。

第13条 检查各部位螺栓齐全紧固。

第14条 检查托辊齐全,并与输送机中心线是否垂直。

第15条 检查通讯、信号系统是否可靠,无故障。

三、起动运行

第16条 起动前必须与机头、机尾及各转载点取得信号联系,待收到正确信号,所有人员离开转动部位后启动报警信号方可开机。

第17条 注意输送带是否跑偏,各部温度、声音是否正常。

第18条 保证所有托辊转动灵活,机头、机尾无浮煤,杂物,无积水。

第19条 禁止甩掉任何一种保护强行开机运转。

第20条 胶带输送机启动后,注意观察胶带输送机的运转良好状况,检查各部位轴承的温度是否正常(温度不得超过75度),检查电机温度是否超过铭牌的规定(温度不得超过110度),检查液力偶合器温度(温度不得超过110度)。若有异常,及时停机检查处理,杜绝拼设备现象。

第21条 胶带输送机运转过程中要巡回检查各部位运转效果,集中精力听清开停车的信号,杜绝误操作。

四、停车

第22条 停机前应将输送带上的煤拉空,避免胶带输送机重载启动。

第23条 停车后重新检查各部位状况及各种保护,处理异常现象。

第24条 离开岗位时要切断电源。

五、缩胶带操作

第25条 空负荷情况停车,切断电源并在胶带输送机机尾上打上闭锁。

第26条 检查缩胶带锚固装置是否安全可靠。

第27条 根据胶带输送机机尾段的承载长度拆除相应长度的中间架及托辊。

第28条 操作收缩胶带装置,使承载段和转载机头的搭接距离有半米为止。

第29条 启动张紧车进行储带。

第30条 胶带张紧好后,空机运转,检查胶带机头储带仓和机尾的跑偏情况。

第31条 胶带输送机带负荷试运转,进一步检查胶带的跑偏和张紧情况,如有异常,应及时处理。

六、收胶带操作(无卷带装置时)

第32条 空负荷情况下停机并切断电源。

第33条 停机前应使要收的带在收带绞车最近处。

第34条 停机后在收带处钉上闭锁。

第35条 在收带接头处把不收的带用专用的夹带夹住,并固定良好,用绞车及夹带把所收的带拉出并装车。

第36条 除去所收的带,打接上胶带接头,整理好收带处的中间架,最后打开闭锁。

第37条 启动张紧绞车,使胶带张紧,主电机送电,打点空机试车,检查跑偏情况。

第38条 重负荷试机,如有异常现象,及时处理。

七、收胶带操作(使用专用裁带装置时)

第39条 胶带空运转,将所要裁的胶带接头转到卷带滚筒处。

第40条 利用卡带装置卡住带。

第41带 松张紧绞车,抽开胶带一端接头,将储带段与卷带滚筒相连。

第42条 开动卷带滚筒,将胶带卷起,抽开胶带另一端并与主胶带空端相连,抽出卷带滚筒。

第43条 空机试运转调整跑偏,然后再重载试机调整。

第10篇 煤矿液压支架井下检修工作业操作规程

1.上班前不准喝酒、上班不得干与本职无关的工作,遵守有关各项规章制度。

2.检修前支架应采取可靠的稳固措施。

3.当检修地点20 米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1.5 %时,必须停止作业,切断电源,撤出人员。

4.大的零部件检修时,要制定专项检修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并贯彻落实到人。

5.综采工作面所有支架要编号管理,要分架建立检修档案。

6.检修人员入井前,要向有关人员了解支架工作情况。

7.准备好足够的备件、材料及检修工具;凡需专用工具拆装的部件必须使用专用工具。

8.检修负责人应向检修人员讲清检修内容、人员分工及安全注意事项。

9.检修支架顶上的部件时,应搭好牢固的工作台。

10.接班后应对所有支架巡查一遍,对现场急需的问题应优先安排检修。

11.检修时,各工种要密切配合;必要时采煤机和刮板输送机要停电、闭锁、挂停电牌,以防发生意外。

12.支架液压系统的各种阀、液压缸不准在井下拆卸和调整,若阀或液压缸有故障时,要由专人负责用质量合格的同型号阀或液压缸进行整体更换。

13.在拆卸或更换安全阀、测压阀及高压软管时,应在各有关液压缸卸载后进行。

14.在更换管、阀、缸体、销轴等需要支架承载件卸载时,必须对该部件采取防降落、冒顶、片帮的安全措施。

15.向工作地点运送的各种软管、阀、液压缸等液压部件的管路连接部分,都必须用专用堵头堵塞,只允许在使用地点打开。

16.液压件装配时,必须用乳化液冲洗干净,并注意有关零部件相互配合的密封面,防止因碰伤或损坏而影响使用。

17.处理单架故障时,要关闭本架的断路阀。处理总管路故障时,要停开泵站,严禁带压作业。

18.组装密封件时,应注意检查密封圈唇口是否完好,加工件上有无锐角或毛刺,并注意密封圈与挡圈的安装方向必须正确。

19.管路快速接头使用的u 形卡的规格、质量必须合格,严禁单孔使用或用其他物件代替。

20.检修工作完毕后,必须将液压支架认真检查,并进行试压动作几次,确认无问题后方可使用。

21.检修时卸载的立柱、千斤顶要重新承载。

22.检修完工后,各液压操作手把要打到零位。

23.认真清点工具及剩余的材料、备品、备件,并做好检修记录。

第11篇 煤矿残采工作面作业规程

曲靖市麒麟区孙家沟煤矿南翼采区910残采工作面作业规程

编制人:孙稳清

年 月 日

一 、 作业地点概括

1、煤层名称:c9煤

2、煤层厚度:1.9米

3、煤层倾角:2-10度

4、开口位置标高2000米

二、工程设计

1、巷道净高2米 顶净宽1.4米 底净宽2.7米

2、支护方式采用圆木支护

3、木距中对中0.6米

4、每架坑木皮柴21根

5、选用小头15公分以上的坑木

三、施工方式及作业方式

(一)、采用人工开挖及人力运输。

(二)、四六班作业制

四、通风设计

1、通风方式及局部通风机的选择:910残采工作面选用局部通风机压入式通风。

2、局部通风机的选择:910运输巷选用一台11kw局部通风机。局部通风机:必须做到设备齐全。

a、局部通风机的位置选择在顶板完好,支护良好的地点,必须安设在风机架上离地高度大于0.3米,但不能影响行人 运输等工作。

b、局部通风机安设在910运输车场中,距910运输巷回风口大于10米。

c、局部通风机的电源由地面配电室供给,局部通风机必须实行“三专两闭锁”,并且各电气装置齐全,性能完好,灵敏可靠。供给局部通风机的风量必须大于局部通风的吸入风量,不产生循环风。

3、风筒的使用及管理

a、局部通风机配置直径为400mm抗静电,阻燃的胶质风筒,风筒严密不漏风,无反接头;风筒要反压边。转弯处必须用弯头;风筒必须吊挂平直,逢环必挂,有洞必补。

b、风筒出风口距掘进工作面迎头不得超过5米

五、工程质量要求

1、严禁出现空帮、 空顶现象。

2、大小坑木必须配套、木省严密合缝无歪曲迈步现象。

3、 严格控制巷道中线、中线偏差不得超过5公分。

4、 柱窝必须打在实底上、柱窝深度不得小于10公分。

5、 皮柴必须过江、每根皮柴必须关紧让皮柴真正使到应使到的力。

6、 坑木必须迎山靠背、梁头水平。

六、质量及成本管理

1、煤必须隔好、不得让夹矸混入煤中而影响媒的质量。

2、在过采空区过程中如有块煤,必须捡出来,捡够一车

那么将装运到地面。

3、煤、矸石不允许装得过满,以防止煤 矸石在井筒

泼洒。

4、施工人员不得有意的损坏及浪费施工材料。

七、全技术措施

<一>;、通风方面

1、施工人员在运煤过程中,随时注意风筒,以免

担划破及撤离风筒。

2、局部通风机必须实行挂牌管理,有瓦斯员负责管理。

3 、910运输巷掘进工作面不得停风;因检修 停电等原因停风时,必须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揭示“禁止入内”的标志。

4 、恢复通风前,必须检查瓦斯。只有在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米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不超过度0.5%时,方可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

5 、因检修 停电等原因停风时,在恢复通风前必须先检查掘进工作面巷道内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在3%一下时,由瓦斯员及班长组织排放,达到3%以上时必须制定专门措施由矿井通风负责人组织排放。

6 、瓦斯员必须坚守自己的工作岗位,必须严格执行瓦斯员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瓦斯检查“三对口”、交接班制度、巡回检查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及有关规定,并认真填写瓦斯检查手册、瓦斯检查牌板 班报,字迹必须清晰 工整。

7、当工作面瓦斯浓度达到1%时,必须立即停止工作 撤出人员进行处理。

8 、临时停工时,不得停风;否则必须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揭示警标,并向调度室汇报。恢复通风前必须先检查巷道内的瓦斯。有调度室组织排放并制定措施。

<二>;、探放水方面

1、在掘进过程中必须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坚持做到探30米,掘进10米,保20米的探放水原则。

2、打眼位置为沿头前方,左右巷帮 顶上。如果打眼出水时不能拔出钻杆,让钻杆起到一定的堵水作用,然后班长安全员负责观察钻孔的涌水情况。如水压力过大,涌水过大时,那么立即撤出人员,向井口调度室汇报。

3、如涌水均匀 水量不大时,班长必须安排人员清理排水沟及安排人员向出水的地点进行加强支护工作,以防止巷道在水的作用倒塌。

4、机电部门必须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对老窑水进行排放工作,以防止淹井。

5、电气设备被水威胁的必须立即断电及采取其他措施,以防止井下漏电。

6、在防水过程中必须控制水量,水量满足排水设备的要求,严禁水量大于排水设备的排水量。

7、涌水地点必须加强瓦斯检查工作,必须保持正常供风;如其他有毒有害气体超限时,必须加强供风,确保有毒有害气体降到《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

8、排放水时,必须组织有经验的人员进行排放;其次安排有经验的人员负责观察涌水情况,如水量过大时,必须向井口调度室汇报。并且安排岗哨,以免其他人员误入。

<三>;、过老巷、顶板破碎带、断层等方面

1、在过老巷的过程中,必须对老巷10米内加强支护并且随时检查后路支护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过老巷、顶板破碎带时,必须打过梁,以防止顶板垮落。

3、施工时,必须安排有经验的人员观察顶板,出现异情时,必须撤出人员。

4、过老巷、顶板破碎带、断层时,必须缩短木距,确保顺利通过。

5、出现断层涌水时,必须加强支护,采取相应的措施将断层水进一步处理,以防止水淋湿施工人员。

6 、如果出现冒顶 背帮时,必须等稳定后方可组织人员进行工作。其次必须架顶 背帮。

7 、必须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 敲帮问顶制度。

<四>; 、 其他方面

1、施工人员不得乱动矿用电气设备及通风设施。

2、施工人员必须遵守我矿的一切规章制度。

3、防尘管路必须紧跟沿头,每隔20米设一个三通阀门,外必须要有防尘用水及管路通畅,每班必须用水防尘2次。

4、巷道中浮煤不得超过2mm,其次必须随时安排人员进行浮煤清理。

5、施工人员不得在井下任意开闭矿灯 敲击矿灯。

6、矿灯必须保持电充足,不缺螺少件,确保防爆率达到100%,其次施工人员不得在井下睡觉。

<五>;、避灾路线

一、灾害预防措施

1、预防瓦斯爆炸措施:

(1)加强通风管理,杜绝瓦斯超限。

(2)严格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跟班人员严禁脱岗,瓦斯检查记录必须真实有效。

(3)搞好通风防止瓦斯积聚,及时处理积聚瓦斯,防止电器失爆,产生电火花引爆瓦斯。

(4)杜绝明火下井,关键是要执行严格检身制度和严禁穿化纤衣服。

(5)严禁井下明火打点,带电搬迁或作业,回风井50m以内杜绝任何火源。

(6)严禁在井下电焊、气焊、喷灯等工作,不准用灯泡取暖。

2、矿尘灾害防治:

(1)尽量减少浮游矿尘的产生,工作面喷雾洒水,将矿尘消灭在尘源地点。

(2)合理分风用足够的风量加以稀释,防止矿尘飞扬进入风流中。

(3)加强个体防护,每个员工都使用防护口罩,每班如此。

二、火灾、瓦斯煤尘爆炸避灾路线

910工作面 --910运输巷--2000水平车场--2000水平井底车场--人行斜井--地面

三、水灾避灾路线

910工作面 --910运输巷--2000水平车场--2000水平井底车场--人行斜井--地面

内线电工操作规程

液压式升降机安全操作规程

升降机安全操作规程

第12篇 煤矿外线电工作业操作规程

1.上班前不得喝酒,上班时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遵守有关各项规章制度。

2.在线路施工时,工作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着工作装。

3.外线高空作业应遵守以下安全规定:

(1)高空作业必须使用保险带(对地3 米以上为高空),蹬杆前应检查蹬杆工具是否安全可靠,电杆根部是否牢固可靠。木杆腐朽严重者,应采取可靠的防倒措施,方可蹬杆。

(2)新立的电杆,在基坑没有填平夯实以前不准上杆作业。

(3)保险带应系在电杆或牢固的构件上,不得系在电杆端头上。

(4)在有过往行人地段时,应在施工杆(塔)周围架设防护栏,禁止行人靠近,防止高空坠物伤人。

(5)杆塔施工时,严禁向上或向下抛扔物件。

(6)攀蹬杆塔时应检查随身物件,以防坠落。

(7)高空作业时,要有防止工具、金具坠落的措施,地面应有人监护。

4.倒闸操作应遵守以下安全规定:

(1)倒闸操作必须填写“倒闸操作票”,操作时使用合格的绝缘工具,戴绝缘手套,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2)倒闸操作应按规定顺序逐项进行,操作完毕后,应进行复查。

(3)雷雨天气时,一般不进行倒闸操作,必须操作时,要有可靠的防雷雨措施。

(4)在变压器台上操作时,应先拉开低压开关,后停高压熔断器,恢复时顺序相反;停分支熔断器时,应取下熔断器熔体。

(5)发生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情况时,可不等待命令先行拉开电源开关,但事后应立即向变(配)电所值班员及领导汇报。

5.高低压电气设备维修作业应遵守以下安全规定:

(1)在变压器、电容器台上工作时,至少应由两人进行。

(2)更换变压器或调整相序后,应检查电压和相位是否正确。

(3)拉合高低压熔断器,必须使用绝缘工具,不许赤手摘挂高压熔断器。

(4)变压器台上的预防性试验工作应有专人监护。

(5)落地式变压器台,应设遮栏并加锁。

(6)对停电的电容器或有电容的线路或设备,均应充分放电,对有静电感应的设备,应接地线后才能接触。放电时需用有限流电阻的专用放电棒,放电人员应戴绝缘手套。经重复放电、验电后方可开始工作。

6.挂接地线应遵守以下安全规定:

(1)线路经过验电确认无电压后,各工作班(组)应立即在工作地段两端挂接地线。凡有可能送电到停电线路的分支线也要挂接地线。如有电压感应到停电线路上时,应加挂接地线。

(2)同杆架设多层电力线路接地线时,应先挂低压后挂高压,先挂下层后挂上层。

(3)挂接地线时,应先接接地端,后接导线端。接地线连接要可靠,不准缠绕,拆接地线时程序与此相反。装拆接地线时,工作人员应使用绝缘棒或绝缘手套,人体不得碰触接地线。

(4)若杆塔无接地引下线时,可采用临时接地棒,接地棒在地面下深度不得小于0.6 米。

(5)接地线应有接地和短路导线构成的成套接地线。成套接地线必须采用多股软铜线组成,其截面不得小于25 平方毫米,严禁使用其他导线用作接地线和短路线。

7.带电作业按水利电力部颁发的《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各项规定执行。

8.铜导线与铝导线连接处,必须使用铜铝过渡线夹。

9.巡线人员禁止攀蹬杆塔。

10.对任何违反规程的命令不应执行,并向发令人说明理由,必要时报告上一级领导。

11.施工前,工作负责人要向全体工作人员宣读工作票,讲清工作内容、工作程序和有关注意事项。

12.工作前要认真清点、检查施工中所使用的材料、备件、工具。安全用具必须完好、可靠。

13.指定专人负责联系停送电、装拆短路接地线,挂停电作业警示牌。有反送电可能的刀闸,加绝缘隔板。工作负责人在得到已停电的通知后,指令安全负责人进行验电,在确认线路已停电无误后,立即下令在作业区两端装设短路接地线,经安全负责人检查合格后,通知工作负责人,工作负责人方可发令开始作业。

14.新建高压架空线路或撤除高压线路,在施工前应根据新建高压线路施工设计或撤除线路的任务对以下情况进行一次实地勘查,并根据实地勘察情况编制作业计划和安全措施,做好施工准备工作。

(1)线路走向沿途的地形、地貌、植被、道路、建筑物情况。

(2)电杆(塔)、电缆(线)滚筒等物件的运输路线、拟采用的运输方式。

(3)沿途的施工障碍情况。

(4)施工线路与其他线路、设施等的跨越情况。

(5)待接入或待断开处的供电线路情况。

(6)需要进行爆破施工,应按照规程要求对其爆破点及周围环境进行认真勘察,并做好爆破前的相应准备工作。

15.线路巡视工作按以下要求进行:

(1)巡线工作应由有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巡线时必须由2 人进行。观察线路途经地带及其周围环境对线路的影响情况,用望远镜观察架空线路及金具和杆塔顶部有无异常现象。

(2)巡线应沿线路外侧进行。大风天气巡线应沿线路上风侧行进,以免触及断落的导线。事故巡线应始终认为线路带电,即使明知线路已停电,也应认为随时有送电的可能。

(3)巡线人员发现导线断落地面或悬吊空中以及其他异常情况后,应设人

监护,防止行人靠近故障地点20 米以内,并迅速报告领导,等候处理。

16.线路检修、维护工作按以下要求进行:

(1)线路停电检修或在高低压设备上工作,应填写工作票并发作业牌。在高压线路或设备上工作时,应由主管电气、供电工作的领导或技术人员填写工作票,一式两份,交值班长或变(配)电值班员,审核操作程序无误后,由值班长或变(配)电值班员签发交给工作负责人。停电工作结束后,工作负责人将工作票交回值班长或变(配)电值班员。

(2)工作票签发人应负下列责任:

①工作开始前向有关工作人员宣读工作票;

②正确和安全的组织工作;

③指导工作人员遵守规程,执行安全措施。

(3)工作负责人应由工作票书面指定的有实践经验的人担任:

(4)在部分停电和邻近带电线路上工作时,应设专人监护。

(5)在多路出线的工作地段检修时,工作负责人应向检修人员指明带电和停电线路,并做好监护工作,防止误蹬电杆。一般停电检修时,互相之间应做好监护工作。

(6)外线高空作业时必须遵守本规程有关高空作业的安全规定。

(7)工作完毕后,工作负责人应检查设备完好、地线收撤情况。人员、工具、材料应全部撤离现场,经检查正常后方可交回作业牌。工作负责人与调度联系停、送电时,双方要复诵无误。严禁约定时间停、送电。

(8)在变压器台上测量低压电源时,可使用钳型电流表。应注意不得触及其他带电部分,防止相间短路。

(9)测量带电线路导线的弛度、交叉跨越距离时,应使用测量仅器进行测量计算。严禁使用钢圈尺、皮尺、线尺测量或抛挂绝缘绳的方法测量。

(10)测量电杆、变压器台、避雷器的接地电阻或解开及恢复接地引线时,应戴绝缘手套,严禁接触与地断开的接地线。解开地线时,应先解开导体端,后解开接地端,恢复时相反。

(11)砍伐靠近带电线路的树木时,不得蹬杆。树木和绳索不得接触导线。人和绳索应与导线保持安全距离,并系好保险带。

(12)为防止树木(树枝)倒落在导线上,应设法用绳索将树木(树枝)拉向远离导线方向。绳索应有足够长度,以免拉绳人被倒落的树木(树枝)砸伤。树枝接触高压带电导线时,严禁用手去取。砍剪的树枝离带电导线很近时,若没有可靠的控制措施,必须申请停电后再进行操作。

(13)砍剪的树木(树枝)下面应有专人监护,防止砸伤行人。

(14)工作中遇有雷电或远方雷鸣时,应立即停止工作。

17.装运工作按以下要求进行:

(1)装运长、大件时,应遵守起重工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

(2)运输前指定专人对运输道路进行调查,以确定运输路线。对易发生事故的坡路、弯路、冰雪路等处,应向运输人员及司机交待清楚。

(3)装运货物,必须绑扎牢固。装运重物或超高超长大件时,车箱内不准坐人,禁止客货混装。

(4)运输及装卸货物、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安全,起吊物下面不得站人,运输过程中防止重心偏斜。

(5)用绳子牵引电杆及其他重物上坡时,必须将电杆及其他重物绑牢,绳子不得触磨地面。电杆两侧5 米内不得有人。用专用运杆车运输时,车厢两旁不准坐人。

18.基础施工:

(1)挖掘松软土质或流沙时,应保持其自然坡度,或用挡板、沉箱以防倒塌。此项工作至少有两人在一起操作。

(2)杆坑的边缘不准堆放重物,以防压塌基坑。坑深超过1.5 米时应戴安全帽。

(3)岩石基础打眼时,撑钎人应戴安全帽、手套、眼镜,打锤人不得戴手套,防止脱手伤人。

(4)同一地点的炮眼,待全部打完后,方可装药。

(5)放炮地点周围建筑物,不符合安全距离时,应采取保护措施。

(6)土石方坑放炮前,应将工具材料全部撤离现场,所有工作人员撤到放炮的反方向,石坑200 米,土坑100 米,裸露药包爆破300 米以外隐蔽。如深孔加大药量时,可适当增加安全距离。

(7)放炮人员应由专职工种或受过爆破专业培训的人员担任,并设专人监护。采用电雷管放炮时,连线与放炮必须由同一人进行。

(8)雷管与导火索连接要紧密,禁止碰击雷管部分。

(9)放炮人员应根据导火索燃烧速度,确定其长度,一般不少于600 毫米。

(10)往炮眼内装药时,必须使用木棍捣实,不准使用钎子。

(11)放炮时遇有瞎炮时,需等待20 分钟后,再进行处理,可在孔内灌水使炸药失效,轻轻取出雷管。放炮工作结束后。剩余雷管应当场销毁或作妥善处理,严禁个人收藏。

(12)点炮人在同一地点不能同时点炮4 个以上。必要时可集体连接导火索。在坑内点炮时,必须有撤离现场措施。

(13)不准在瞎炮处继续打眼,重新打眼时,要离开瞎炮处600 毫米处与原炮眼平行打眼。

19.立杆、撤杆:

(1)立杆、撤杆要有专人指挥。立、撤杆前现场负责人向全班人员讲明分工、立撤杆方法、注意事项,详细说明指挥信号,并检查工作人员熟悉信号程度。

(2)在居民区和交通道路上立、撤电杆时,应设专人看守。

(3)组立杆塔所设的地锚,根据不同的地质及受力情况加以确定,利利用树桩和大石块代替地锚时,必须经现场负责人检查后方可使用。

(4)起重杆塔应使用合格的起重设备,当起立的杆塔稍离开地面时,起吊暂停,对各受力点进行检查,确认无问题后继续起吊。

(5)起立杆塔前,应清理场地。主牵引地锚、杆塔中心、桅杆顶、尾绳应在一条直线上。

(6)杆塔起立过程中,除指挥人员和指定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撤出杆塔高度的1.2 倍以外。

(7)起立杆塔用的桅杆,应受力均匀,不得左右倾斜。

(8)杆塔起立过程中,不准下坑找正,应暂停起立,可在地面进行清理或用绳索帮助找正,工作人员必须站在起立电杆的两侧,并有专人监护。

(9)在起立过程中,不准攀登杆塔。当杆塔起立45 °后,应减缓起立速度,注意拉紧各侧拉绳。

(10)使用吊车立、撤电杆时,钢丝绳套应吊在电杆的适当位置,防止电杆突然倾倒,并在电杆上部两侧拴上拉绳,控制电杆摆动方向。

(11)在撤杆工作前,应先检查杆根,采取防止倒杆措施,再拆除杆上导线。在挖坑前应先在电杆上部适当位置两侧绑好拉绳。

(12)已经立起的电杆,只有在杆基回土夯实、完全牢固后,方可撤去叉杆及拉绳。

20.放线、撤线、紧线:

(1)放线、撤线和紧线工作,均应设专人统一指挥,有统一信号,紧线工具及设备应保持性能良好。

(2)交叉跨越各种线路、铁路、公路、河流等放撤线时,应先取得主管部门的同意,做好安全措施,如搭好跨越架、在路口设专人持信号旗看守等。

(3)放线要有专人领线,并时刻注意信号。放线用的滑车要固定牢固,转动灵活,并设专人看守。

(4)工作人员应站在导线走向半径外侧,放线、紧线遇有障碍时,及时发出信号。

(5)放、紧、撤线过程中,跨越架必须设专人看守,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发出停止过线信号。

(6)爆破压接时,工作人员离开现场雷管开口端反向30 米以外,一般在市区繁华地带不准进行爆破压接。

(7)跨越需停电的高压线时,停电、验电后挂地线,地线应在导线两端分别挂起。

(8)搭跨架必须牢固,比新建线路的横担长3 米,并和线路中心位置一致,跨高压线路应可靠封顶。

(9)搭架用的绳索一般用耐磨的尼龙绳、棕绳或麻绳,一定要防止导线磨断绳索。接近带电体部分,禁止使用铁线绑扎。

(10)在带电线路上搭跨越架的操作人员应站在架子远离电源的外侧。

(11)跨越架与带电体最小距离:

电压等级 3 ~10 千伏 35 ~110 千伏

水平与垂直距离 1.0 米 1.5 ~2.0 米

对地线距离 0.5 米

(12)搭跨越架时人身、工具材料与带电体的安全距离:

3 ~10 千伏 0.6 米

35 千伏 1.0 米

110 千伏 1.5 米

(13)跨越架与铁路、公路、通讯线路、低压线路的最小距离:

铁路 公路 低压通讯线

水平 2.5 米 0.6 米&nbs p; 0.6 米

垂直 6.0 米 5.5 米 0.6 米

21.每日下班后,工作负责人应详细填写工作记录。

22.工作完毕后,工作负责人应与安全负责人一起,亲自检查线路施工地段的情况,组织清点人员、工具材料,拆除接地线,经检查正常后,工作负责人向调度汇报并联系送电,待线路正常送电后,工作人员方可撤离现场。

煤矿工作面初采放顶措施规程(十二篇)

1、工作面一开切眼形成后,首先利用原有的轨道自回风巷一端开始向进风巷依次将开切眼内的木棚支架更换为悬移支架(必须打好端头支架和工作面超前支护)。端头支架采用π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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