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设施设备管理制度:设备动态管理制度
酒店设施设备管理制度:设备动态管理制度
1.设备规划、选型、购置
(1)设备规划、选型应遵从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经营上适用的原则,充分考虑其工作需求、可靠性、维修性、节能性、环保性、灵活性、经济性等因素,力求达到最佳的投资效益;特种设备选型,应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和符合国家的标准;
(2)国内通用设备的选型,由工程部和使用部门负责;
(3)精、大、稀设备及进口设备的选型,由主管领导组织工程部、使用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人员参加的领导小组负责;
(4)自制设备(包括委托设备制造厂专门设计制造的专用设备)的选型由主管领导负责,设备使用部门参与设计的审查,包括设备的结构、性能、精度及设计的先进性、合理性、维修性及技术文件的完整性、标准化等内容;
(5)仪器、仪表的选型由计量管理部门负责;
(6)交通及运输车辆的选型由客务部负责。
2.设备选型、订购审批
(1)一般设备,由本单位设备管理部门填写《设备购置(调拨)审批单》,经本单位主管领导审批;
(2)重点、重要及进口设备,由本单位设备管理部门填写《设备购置(调拨)审批单》,并写出技术、经济论证报告,经总经理批准后,报管理公司经核部、工程部审批;
(3)《设备购置(调拨)审批单》经批准后,方可由本单位、采购部门进行订货、采购,并严格按《设备购置(调拨)审批单》执行;进口设备订货,要明确提出修理技术资料和维修配件方面的要求,并遵守商检部门的有关要求。
3.开箱验收及安装、调试
(1)新设备到货后,由设备使用部门和工程总监厂经理、采购部门共同做开箱验收工作,检查主机、附机、备件及技术文件是否相符,运输过程中有无损伤和锈蚀,并填写《设备开箱验收单》,发现问题应及时按订货合同与有关单位联系解决;
(2)随机技术文件、技术图纸由工程总监/经理整理后,交部门总监秘书存入技术档案;
(3)设备的安装、调试,应由能胜任工作的单位和人员承担,设备使用部门和工程部按技术要求进行质量检查、精度、性能试验;空运行及负荷试验等,发现问题及时与有关单位联系解决;
(4)设备安装、调试竣工后,填写《设备安装竣工报告单》,并办理移交使用的正式文件,同时办理转人固定资产手续;
(5)自制设备须经一年以上使用验证,精度和性能达到预定技术要求,图纸资料齐全,经过验收后,办理移交使用手续,正式移交使用,转入固定资产;
(6)设备在初期使用中(一般在半年到一年内),要加强管理,及早发现问题,收集信息并分析处理,属于设计、制造上的问题,同设计、制造单位反馈;属于安装、调试上的问题,向安装、调试单位反馈;属于须采取维修对策的,向维修部门反馈;属于规划、选型方面的问题,向规划、采购部门反馈;
(7)进口设备在开箱验收、安装调试及试运行期间,应加强管理,及时发现问题,若有供货方责任问题,必须在索赔期内要求索赔
4.停用、闲置设备的封存
(1)连续停用六个月以上的设备,由使用部门就地封存,填写《设备封存单》报工程部、财务部门及主管领导审批;
(2)封存设备应切断电源,放净油箱,将设备擦拭干净;导轨及光滑表面涂油防锈,覆盖防尘罩,挂牌标明保管人,负责妥善保管,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随意拆卸零部件,以保持完好;所有附属设备、附件及专用工具均应随同主机清点封存,防锈保管;
(3)现场封存设备需启封使用时,使用部门持原封存单到工程部和财务部门办理启封手续并填写《设备启封单》;
(4)停用封存一年以上或已确定不需要的设备,由工程部汇总,经主管领导审批后报管理公司经核部和工程部列入闲置设备管理,并积极做好利用和转让。
5.设备移装
(1)凡正式安装并列入固定资产的设备,使用部门不得擅自移位,确须移装者,必须由原使用部门、调人部门会签《设备移装单》,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重要设备的移装须上报管理公司经核部和工程部审批;
(2)设备移装前,要经过技术论证,做好技术准备,保证设备在移装后,不降低原有技术性能和寿命。
6.设备内部调拨
(1)调拨双方填写《内部调拨单》,逐级上报审批;
(2)设备调拨后,及时修正设备台账和财务各账项记录
7.设备更新、改造
(1)改造、更新方案的审批,一般设备的改造与更新由酒店工程部和使用部门联合提出方案,报总经理批准;重要设备改造、更新由单位主管领导组织技术经济论证,填写《设备改造(大修)审批单》逐级上报审批;设备改造应结合大修进行;
(2)设备更新原则上是用技术性能先进的设备替换技术性能落后又无法修复、改造的老设备,凡达到报废条件的设备必须更新;
(3)设备改造竣工后,由设备管理部门组织验收,并填写《设备改造(大修)竣工报告单》。
8.设备报废条件
(1)经过测试,并大修理后,技术性能仍不能满足需要;
(2)设备老化,技术性能落后,耗能高,效率低,经济效益低;
(3)大修后虽然能恢复精度,但不如更新经济;
(4)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身安全与健康,进行改造又不经济;
(5)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设备;
(6)因工艺变更、技术改造等换出的旧设备,又不能利用和调出;
(7)其他应当淘汰的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