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设备缺陷管理制度二
酒店设备缺陷管理制度(二)
1.缺陷的划分
(1)危急:设备和建筑物发生了直接威胁安全的问题,需要紧急进行处理的缺陷;
(2)严重:设备发生问题,程度较重,不及时处理还可以暂时运行的缺陷;
(3)一般:设备问题较轻,不处理时对安全运行威胁不大的缺陷。
2.缺陷管理办法
(1)设备缺陷,无论是危急、严重或一般,均应由当值人员共同签订,并记入缺陷记录;
(2)发现危急缺陷立即报告配电中心室,采取措施进行消除,在没消除前应加强监视,随时掌握缺陷发展变化情况;
(3)发现严重缺陷应立即报告上级;
(4)在缺陷没消除前,要重点加强监视,有了变化及时上报,并记录在运行日志中;
(5)缺陷消除后,由当值登记消除缺陷日期和单位;
(6)领导或负责人每月组织所有人员对缺陷进行一次会诊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