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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吊装安全作业证的管理制度
1、《吊装安全作业证》由机械电力处负责管理。
2、《吊装安全作业证》由项目单位负责人办理,填写相关内容,交施工单位负责人批准。
3、吊装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特殊工种作业证,吊装质量大于10吨的物体应办理《吊装安全作业证》,由施工单位主管领导初审签字,工程总公司负责人审批、签字。吊装质量大于40吨以上或不足40吨但环境恶劣、危险性较大的作业,必须制定吊装方案,由工程总公司主要负责人或主管工程师初审签字,厂机电部门审批。
4、严禁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部位,应重新办理。
5、吊装作业指挥、安全监护人由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指定,在起吊作业中要严格执行起吊作业的安全要求和“十不吊”规定。
6、《吊装安全作业证》批准后,项目负责人应将《吊装安全作业证》交给作业人员,作业人员应检查《吊装安全作业证》确认无误后方可作业。对吊装作业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部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第2篇 吊装安全作业证管理制度
1编制目的
规范厂区吊装作业,保证作业安全
2适用范围
本公司区域吊装作业
3作业证管理要求
3.1《吊装安全作业证》由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管理。
3.2 施工单位安全负责人从设备部门领取《吊装安全作业证》后,要认真填写各项内容,交施工单位负责人批准。对本规程1.6.5条规定的吊装作业,必须编制吊装方案,并将填好的《吊装安全作业证》与吊装方案一并报机械能源部门负责人批准。
3.3《吊装安全作业证》批准后,项目负责人应将《吊装安全作业证》交作业人员。作业人员应检查《吊装安全作业证》,确认无误后方可作业。
附录:(标准的附录)
4吊装安全作业证
吊装地点
起重设备名称及牌号
起重人员
吊装现场(负责人)
作业时间
起重设备使用证编号
吊装内容
起吊物单件最大重量(吨)
起吊高度
安全措施:
施工单位负责人:(签字)车间负责人:(签字)
施工单位安全员:(签字)车间安全员:(签字)
设备部门审批(会签)意见:
设备部门负责人(签字)年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