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安全法律法规标准要求管理制度
公司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获取、更新、识别适用于本公司的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为体系的运行提供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本于公司获取、更新、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并建立台帐。
3.职责
3.1安全环保科负责获取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的收集、识别及更新并建立台帐,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确认其适用性,并追踪新的法律、标准和其他要求。
3.2安全环保科负责向各部门单位宣传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
3.3安全环保科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识别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进行符合性评价。
3.4各部门单位负责将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传达给员工。
3.5各部门单位获取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应及时传递到安全环保科。
3.6安全环保科负责编写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7各部门单位负责编写本部门单位的安全操作规程。
3.8安全环保科负责法律、法规及安全操作规程的发布。
4.程序
4.1获取途径
4.1.1由安全环保科通过标准化信息网、新闻媒体、行业协会、政府主管部门及其他形式查询获取国家的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
4.1.2上级部门的通知、公报等由综合办公室收集整理。
4.1.3各部门从专业或地方报刊、杂志等索取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应及时报送安全环保科进行识别和确认并备案。
4.2登记与识别
4.2.1根据公司生产、活动和服务过程中所有危险、有害因素,结合法律、法规的最新内容及版本,识别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
4.2.2根据本行业特点,识别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
4.2.3安全环保科组织有关部门对获取和识别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组织评审确认,报公司领导审核批准,并编制《适用法律法规清单》。
4.3更新
4.3.1当现行的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更新时,应重新及时识别。
4.3.2安全环保科每年进行一次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获取、识别、更新工作。
4.3.3当生产过程中的危险、有害因素发生变更时,应及时进行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重新识别。
4.4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发放、实施、检查与符合性评价。
4.4.1安全环保科及时将适用的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中的重要内容进行摘编,并下发到相关部门单位。
4.4.2各部门单位要组织学习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并在安全标准化运行中严格遵守,各部门单位培训学习情况记录与安全例会台帐,班组学习情况记录于班组活动记录中。
4.4.3安全环保科每年一次对贯彻安全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不符合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现象要组织相关部门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安全环保科建立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符合性评价记录。
4.5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
4.5.1安全环保科负责编写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下发到部门、单位及班组,各级人员应严格执行。
4.5.2各部门单位应根据工艺、技术、设备特点和原材料、辅助材料、产品的危险性编制安全操作规程,下发到班组,岗位人员应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4.6评审和修订
4.6.1安全环保科每年一次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对颁发的制度文件进行评审,对不适宜性文件及时进行修订。
4.6.2当发生事故时,工艺、技术、材料等发生变更时,各部门单位应及时对各种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修订,确保适用性和有效性。
4.6.3修订时应填写《文件更改审批表》,注明原因及更改内容,经安全副总批准后进行修订。
4.6.4新修订的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应及时发放到岗位,保证各岗位的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是最新的有效文件,原文件收回统一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