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池公司办事处监控管理制度
电池有限公司办事处监控管理制度
ee公司[2010]―09号
为了加强办事处的安全保卫,维护办事处的财产安全以及减少和预防各类安全事件的发生,对公司的电子监控设备管理特作如下规定:
一、总经办负责监控工作的领导、管理、检查和考核。
二、办事处工作人员爱护和管理好监控的各项设备和设施,进一步确保办事处监控的正常运行。
三、办事处负责人应密切注意监控设备的运行情况,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监控。未按该制度执行的,严格按公司相关规定考核办事处200元/次。
四、办事处工作人员应确保监控摄像头设备的完好,发现损坏应及时通报总经办进行维修,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五、该制度从2023年01月26日起开始运行。
ee电池有限公司
2023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