冶金公司安全费用管理制度
冶金公司安全费用管理制度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建立公司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加强公司安全生产费用管理,规范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使用,维护公司和职工利益,保证安全生产费用的真正使用到安全生产方面,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决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财务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安全费用提取标准,按原矿产量每吨8元,按月提取。
第二条财务部要建立安全费用专账,严格管理安全生产费的使用情况.
第三条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范围
(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矿山安全设备、设施。矿山和选场和防尘、地质监控、防火灭火、防排水和防洪、有毒有害气体的监测、通风系统和安全通道的完善、改造和维护所需的设备和设施;支护和防治井巷片邦、采空区封闭、巷道封闭,边帮滑坡、机电设备安全、供配电系统安全、运输(提升)系统和尾矿库(坝)的安全设备、设施等安全措施。
2、危险品库房和危险作业场所安全设备设施。炸药总库、井下(上)发放站、配电室、化验室、油库等车间和库房作业场所的监控、通风、防晒、防火、灭火、防爆、防潮、防雷、防静电、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措施)等设施设备。
3、生产使用的各种机械设备、物种和仪器的安全监测和检验。
(二)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护物品。
(三)安全生产检查、评比及安全生产评价。
(四)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及各类安全隐患的整改。
(五)安全技能培训、安全知识教育、安全文化、安全宣传、安全标志及安全生产领导和管理人员的培训学习。
(六)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事项。
第四条安全生产费用使用程序
(一)有计划使用:年初由生产部根据需求制定安全投入计划.
(二)随时申请使用:由于生产变化,需增加或更换安全设施,生产使用单位随时写出申请,由总经理审批后实施.
第五条安全生产费用验收审批程序:依照年初安全投入计划或审请,由资产部、安全部和生产部共同验收。由总经理审批后报财务部、企管部进行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