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公司库房管理制度7
物业管理公司库房管理制度(七)
第一条 为加强基础管理,规范公司库房管理,保证存货的正确性,加强管理人员的责任,以达到财产管理的目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首先建立完整的库存明细帐,库管人员根据出入库情况据实记录库存明细帐,做到帐实相符。
第三条 出入库手续齐全
1.采购物品由办公室主任审签后方能办理入库手续,填写入库单。
2.物品出库需由办公室主任签字方可出库。建立库存商品领用备查台帐,物品出库须由领用人签字。
第四条 库管人员每月月底向财务报送一份《材料出入库明细表》,以便核查。
第五条 库管人员的的安全职责
1.保管好库内一切物品,防止物品损失。
2.合理安排物料在仓库内的存放次序,按物料种类、规格、等级分区堆码,不得混和乱堆,保持库区的整洁。
3.保持库内卫生,防止漏水、火灾等安全事故的发生,发现事故隐患及时上报,对意外事件及时处置。
4.库管人员不得私自外借、外送库内物品,要做到出入库帐目清楚,手续齐全。
5.做到以公司利益为重,爱护公司财产,不得监守自盗。
6.做好库房保卫工作,防止盗窃。
第六条 赔偿处理
库房管理人员有下列情况者,应送总经理议处或赔偿双倍的金额:
1.对所保管的财物有盗卖、掉换或化公为私等营私舞弊者;
2.对所保管的财物未经报准而擅自移转、拨借或损坏不报告者;
3.未尽保管责任或由于过失致使财物遭受被窃、损失或盘亏者。
第七条 为求存货的正确性,建立存货盘点制度。
1.盘点范围:系指物料、办公设备、办公用品等。
2.盘点方式:季末盘点,每季末所有存货,由办公室及财务部门实施全面清点一次。以当期20日举行为原则。
3.月份检查:由办公室和财务部门做存货随机抽样盘点。
第八条 盘点报告
1.财务部门应依'盘存表'编制'盘点盈亏报告表'一式三联,送办公室填列差异原因的说明及对策后,送回财务部门汇总转呈总经理签核,第一联送办公室,第三联转送主管副总经理,第二联财务部门自存作为帐项调整的依据。
2.不定期抽点,应于盘点后一星期内将'盘点盈亏报告表'呈报主管副总核示。年终盘点,应由财务部门于盘点后二星期内将'盘点盈亏报告表'呈报主管副总核示。
第九条 固定资产:
包括土地、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生产器具等资本支出购置者。固定资产取得后,即归办公室管理,库管人员应会同财务部门依其类别予以分类编号并贴粘样签。建立固定资产台帐。跟踪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