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电工 岗位安全管理制度
物业电工岗位安全管理制度
1.电工工作前,应穿戴绝缘防护用品,仔细检查各种工具,保证使用的工具绝缘性能良好;
2.电工手套使用前必须进行仔细检查和吹气试验,如发现有裂纹或漏气,不得使用;
3.电工鞋不准裸足穿用;
4.在作业场所检修低压线路和设备时必须停电进行,总闸必须挂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标志牌,或者拆除熔断丝,以防止启闸;
5.各供电器路操作开关,要有警示标志牌,停电时,先停负荷开关,后停隔离开关(即先用电点后供电点),送电时,先送隔离开关,后送负荷开关(即先供电点后用电点;
6.尽量不要带电作业,如必须带电工作时,应遵守带电作业的有关规定,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如要有专人监护等)
7.在带电检修或操作电气设备时,不准用湿手或带油,湿手套触摸电气设备;
8.在危险的场所或者危险的情况下,严禁带电作业;
9.严禁在倒闸操作和事故处理过程中交接班,若交接过程中有事故发生,应停止交接,由交班人员协助处理;
10.维修、保养工作完工时,必须认真清理现场,清点工具和物品,切忌遗留;
11.机房、井道因工作需要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遵守黄金洲高科大厦'金色家园'动火作业规定,指定专人操作和监控,事后清理火种,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12.严防水渗入机房或电梯,如电梯有水渗入应立即停止使用,以免发生触电事故,并立即采取相应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