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工部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学生会女工部是在校团委、校学生会的领导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高举“三个代表”的伟大旗帜,全心全意为全校女生服务的一个部门。主要以关心女同学为出发点,积极为广大女生服务。通过举办讲座,座谈等方式,配合有关部门共同解决女生的生活等问题,组织有益于女生的活动。为了更好地开展工作,特制定女工部规则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学生会女工部所有成员。
第三条、本制度由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学生会女工部负责实施。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四条、女工部设部长1名、副部长2名、委员6名。部长对女工部全部工作及所有成员负责,副部长对自己管辖工作范围及相应委员负责。女工部设通讯员一名,由部长确定,向部员通知部内各项决定活动。
第三章、工作制度
第五条、女工部每周四晚21:30在校学生会b室召开部内例会,参会人员必须提前5分钟到会签到,迟到者例会结束时签到;若有特殊情况不能到会者,必须事先向部长或分管副主席请假,事后请假视为缺席。
第六条、每次例会(包括部内会议、各学院部长会议)必须严格考勤并如实记录备案。会议记录人由部长确定。
第七条、活动总结和活动照片及时归档于办公室。负责采集的各种活动资料也应及时归档于办公室。
第八条、所有成员必须积极主动地为部门建设出谋划策。
第四章、奖惩制度
第九条、无故迟到、早退、缺席一次,会后口头批评,扣1分;迟到、早退累记4次或无故缺席2次者交检讨一份,并在下次例会的时候公开检讨,扣3分;迟到、早退累计5次或无故缺席3次予以劝退学生会,扣5分。
第十条、对于每次严格按照要求出席会议者给予口头表扬,评优时附加2分。例会时认真做好会议记录,积极活跃地参与组织建设的讨论者,加1分。无良好表现者不加分。扰乱会场秩序者扣1分。
第十一条、对于在活动中表现积极,工作认真负责,有突出贡献的个人,予以表扬,加1分。对于在活动中作风散漫,不负责任者予以警告,扣2分。在活动中所负责工作出现纰漏,致使本部形象受损,扣除2-5分,并在例会上做检讨。
第十二条、对私自挪用学生会财物者,一次予以记过,扣2分。两次予以除名处分。
第十三条、任何成员个人不得以学生会名义处理个人或其他组织事物,违反者一次予以记过,扣2分。两次予以除名处分。
第五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条例自2023年12月1日起实施。
第十五条本条例解释权属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学生会女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