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用电管理制度
1. 严格遵守“电业安全规程”运行基本制度和规范,执行用电管理。
2. 实行工作票和操作票制度,对每一个出线开关的操作,开票人应是各班组负责人和各个单位的在现场负责人才有开票的权利。
3. 在0.4kv盘柜适当的位置必须挂上0.4kv网络图,根据送电开关位置进行送电的操作。
4. 运行人员在进行开关送电时,见票是否符合开关的容量要求,才能进行送电。
5. 各个单位在进行各部位用电时,应现呈报用电的负荷情况,运行单位才有根据负荷量进行送电分析,
6. 用电部位的负荷不能超过开关额定容量,不能在用电设备搭设临时施工电源,否则开关和设备烧坏由用电单位负责更换。
7. 对厂用容量超过厂用系统容量的40%时,应现分析此电源点是否能承受的了,如承受不了,应通知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进行协助解决。
8. 厂用系统的总容量是3945kva,施工用电变压器是800kva,10kv总电流是260a,可能110kv施工变电站的对我施工变压器送电线路的保护定值可能偏小。在使用时应尽量不要超过厂用系统的总负荷的40%,待保护定值调整后,在增加用电负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