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一中食堂财务管理制度
区第一初级中学食堂财务管理制度
为保证全校膳食的正常经济秩序,坚决执行学校有关食堂工作规章制度与指标,特制订本财务管理制度:
一、食堂财务实行独立核算,食堂费用实行一支笔的审批制度,如需添置、更新贵重、大型设备需报学校后勤处同意并报校长审批。
二、采购员实行备用金制,备用金暂定一万元。
三、额度超过2000元的凡能用支票支付的,原则上均以支票支付,领用支票须先填写领用单,注明日期、用途和限额,用后三天内报销;禁止领用全空白的转帐支票;转帐支票原则上由采购组长领用,除采购员外,不能转让他人使用。
四、领用现金必须写明用途、金额、姓名,经后勤处批准后才能支付,不能以领代付,现金报销经后勤处审批签字后才能支付。
五、大额用款时,须事先征得后勤处的同意。
六、现金往来当面点清,超过规定限额的现金每天及时存交银行。
七、实施批零差价的物品,原则上都应附有原始单据。
八、购菜回校后三天内报销、清帐。
九、凭证、帐单分类按月装订保存,钱帐相符,帐物相符,定期盘存和结帐。
十、接受上级和审计单位的监督、检查、指导。
本制度如有不妥,以上级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