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电部煤气工段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落实各项消防安全责任制,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我工段的生产的顺利进行及为员工的人身安全创造和谐的工作氛围,特制订制度如下:
一、 组织机构
组长:工段长
副组长:副工段长
组员:(各班组长)
二、 管理职责
1、 组长职责:
1.1负责召集班组成员参与部门组织的专项检查,召开各种会议,布置班组工作。
1.2根据部门相关制度制定与本工段相符的检查标准与制度,以及考核方法。
2、副组长职责
2.1在组长的领导下,对班的日常工作进行检查。
2.2负责对工段员工进行技能培训、考试。
2.3领导工段员工对专业器材、设施的使用,保养进行监督检查。
2.4落实各项制度与考核办法。
3、成员职责
3.1成员在组长、副组长的领导下负责本工段消防安全的管理工作。
3.2定期对本工段的消防器材、设施每周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记录台账上。
三、管理制度
1、消防器材、设施只限消防专用,禁止占用、挪作它用或移动位置、损坏等。
2、器材及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坚持“谁使用,谁受益、谁管理”的原则。
3、各班组的器材、设备设施必须纳入生产设备管理中,设定专业设施、器材配置台账。
4、配备的灭火器一律实行挂牌责任制,实行定位放置,定人负责,定期检查维护的“三定”管理。
5、各班组必须在冬季对水溶性灭火器及室内消防栓采取间断性的维护、保养及防冻措施。
6、消防器材在使用后必须更换到位,在使用过程中应注意不要损坏,并保持无灰尘、无油污。
7、操作人员应会正确使用消防器材和灭火的基本方法,熟练各部位消防器材及设施的配备情况。
四、考核制度
1、消防器材、设施被挪用、占用或移动位置、设备损坏考核10元。
2、检查台账不齐全,使用记录不清考核10元。
3、消防器材、设施不挂牌,不定位,无负责人考核5元。
4、使用后不更换,保养不到位,有灰尘、油污考核责任人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