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纪律管理制度
纪律管理制度
(1)严格遵守《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
(2)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工作服从分配。
(3)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得迟到、早退。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先征得主管领导同意。
(4)上班时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有特殊情况需事先向主管领导说明。
(5)上班时间注意保持室内安静,做到“三轻”:走路轻,说话轻,敲门轻。
(6)关心集体,团结同志,相互关心、爱护,坚持良好工作作风,积极维护机关整体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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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篇 防突队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为加强劳动纪律管理,维护本队良好的生产经营秩序,用制度来规范、约束职工的日常行为规范,使职工保持良好的身体素质和旺盛的精力,抛弃我行我素的自由主义,弘扬纪律严明的团队精神,努力做好本职工作,保证本队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矿有关规定,结合本队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所有职工按时参加班前会,早班7:30、中班15:00、夜班23:00点名,迟到者每次罚款10元。班前会结束后到者,当日不安排工作,以旷工论处。
2、班前会上要认真听取值班队长工作任务布置,对工作任务不清楚的,在会后必须问清。对于不服从工作安排的,当日不安排工作并以旷工论处。
3、对在工作中无理取闹、寻事滋事的,停工3-7天进行反省,情节特别严重者交由矿保卫科处理。
4、本队职工参加各种会议,穿着应整齐(不得穿拖鞋、背心等),违者每次罚款10元。
5、坚持班中汇报制度,每班在班前会之前当班班组长应将本班工作情况汇报值班队长。未汇报每次扣班组长50分,晚汇报每次扣20分。出班后未及时填写台帐,每次扣班组长20分。
6、对于直接威胁矿井安全的“一通三防”隐患或损坏通风安全设施的行为要及时汇报矿调度室。
7、严禁在井下睡岗,一经被队里发现,每次罚款100元,被矿发现除矿对本人处罚外,队里加罚100元,情节严重的调离本队交劳资科处理。
8、对于无故不上班者,按旷工论处,旷工每天罚款50元,旷工者必须交清罚款后,值班队长才能允许其上班,未交罚款值班队长私自安排工作的,罚值班队长每次50元。
9、职工有事需请假者,按本队考勤管理制度执行。
10、对于矿、队安排的临时或紧急任务,任何职工接到通知后,必须不折不扣的执行,凡是不执行的,每次罚款100元。
11、未完成生产任务且未经大组长、跟班队长或值班队长允许而私自升井者,当日无工,且罚款100元。
12、大组长、跟班队长井下跟班期间,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及时纠正违章及不规范操作,如违章及不规范操作被矿上查出,扣当班班组长、跟班队长50分。
13、一个季度累计严重违章三次,调离本队交劳资科处理。
14、所有职工严禁饮酒后上班,班前会上发现饮酒上班者可不安排工作。井下发现酒后上班者立即责令停止作业,且对其罚款100元。
第3篇 教职工劳动纪律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强化教职工劳动纪律,杜绝旷工、失职、浪费等违纪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合于本校全体教职工,包括兼职教师和临时工。
第二章请假
第三条:法定假
1、教职工在结婚、办理丧事、生育小孩期内,可办理法定请假手续。
2、教职工在法定期假期内,不影响评优评先,不影响基础工资、效益工资、奖金,享受有关福利,但不发岗位津贴。法定期假期内请假人的工作由学校统一调配。
3、学校鼓励教师在法定期假期内上班,上班作加班处理。
4、法定假期的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婚假:3天。晚婚(男、女双方分别满25岁,23岁以上结婚为晚婚)15天。
丧假:请假人父母、岳父母、配偶去世可办理丧假手续,5天。
产假:51天,晚婚者增加12天,晚育(已婚妇女二十四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孩子为晚育)增加三十天,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另增加产假三十天。我校女职工于预产期前十天办理产假请假手续,休假一个学期,最长不超过六个月(含寒暑假),如涉及到跨度两个学期的,按一个学期(6个月)的假休满(含寒暑假)。
5、如需要超过法定假期限者,必须按事假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论处。
第四条:病假
1、教职工患病需要住院或不能坚持工作,凭医院证明办理病假手续。
2、一次性请病假一个月以上(含一个月)(病假请假天数计算含双休日在内)者,只发基本工资,不享受病假后一年的学校所有福利待遇(特殊情况另行处理,如因公受伤、精神分裂症等)。全期病假累计每超过1个月以上者,扣除一个月效益工资;病假累计超过三个月以上者,扣除全年年终奖金的一半,不能评优评先;病假累计超过6个月以上者,扣除全年年终奖金,不能评优评先。
3、每请病假一天按实际天数每天10元扣除当月岗位津贴,病假超过15天以上者,不发当月岗位津贴。
4、病假期间的工作由学校统一调度。
5、长期病休人员由本人申请,学校签具意见,由教育局批准后,方可办理长休手续。长休期间只发基本工资,不享受任何福利。
第五条:事假
1、教职工因事需要请假者,可以申请事假,事假必须事先一天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特殊情况需以电话形式向主管领导请假。
2、凡事假必须自行调整好课务和相关工作并报告备案。
3、事假按实际天数每天20元扣除当月岗位津贴。一次性请事假10天以上(含10天)(事假计算天数不含双休日),请假人只发基本工资,不享受事假后一年所有学校福利。当月事假累计超过10天,不发当月岗位津贴。全年事假累计超过1个月以上,扣除年终奖金的一半,不评先评优。全年事假累计超过3个月,取消全年奖金福利,不评先评优,不晋升职称。
第六条:公差
1、公差一律由党政办公室归口管理、登记,并经校长室批准后方有效,否则以旷工论处。
2、1天以内公差由科室派遣,由科室负责人向党政办公室申请、登记,报主管领导批准,超过一天的公差一律由校长批准派遣,党政办公室登记备案。
3、公差人员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先填好出差请假表,到有关科室安排好工作。
4、公差超过规定时间,如无特殊原因延期或未销假者以旷工论处。特殊情况必须用电话与党政办公室联系,并获得批准。
5、公差人员的课务由学校统一调度。
第七条:学习
1、公派学习。根据工作需要由学校安排的外出学习为公派学习。凡寄发给个人的通知或其他地方索取的通知、电话通知、口头转达学校均不受理。公派学习视为出勤,不影响岗位津贴及其他福利待遇。公派学习期间的工作由学校负责安排。学习人员必须办理请假手续。
2、学历培训。教职工为达到合格学历或取得第二学历等方面的函授或脱产学习视为学历培训,一律凭有关通知办理请假手续。培训期间的工作由学校统一调配,视为出勤,不影响岗位津贴及其他福利待遇。在职教师经过批准自费读研的,在未正式调出人事工资关系的情况下,可办理停薪留职三年,三年后未回教学岗位的,按自动离职处理。(本规定出自《醴陵市中小学教师人事调动有关规定》)
第八条:加班
1、节假日根据工作需要,经学校领导安排了工作的人员,视为加班。加班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按时完成其工作任务。凡在正常工作量内未经学校派遣的不作加班。
2、加班一律由科室负责人提出申请,报主管领导同意签字,由校长批准。
3、加班统一由党政办公室归口管理。由科室负责人到党政办公室领取加班申请单,经领导签具意见后交党政办公室存档,党政办公室负责登记,月末汇总。
4、未及时办理加班手续或未经批准,一律不作加班处理。
第九条:请假权限及手续
1、请假权限:1天之内,由主管领导批准;超过1天,由校长批准,会议请假由会议主持人批准。
2、请假手续:请假人到党政办公室领取请假条,由科室负责人、主管领导、校长签字同意后,交党政办公室登记备案。凡涉及到教学工作的在交党政办公室前一律到教学管理科办理手续。
第三章 常规管理
第十条:签到
1、教职工上班期间必须按《醴陵市陶瓷烟花职业技术学校签到管理规定》签到。
无故缺签累计2次按旷工一天处理。
第十一条:旷课、旷工
1、任课教师要坚持教学第一的原则,不管有无正当理由,凡出现空堂现象均以旷课论处。
2、凡教职工在作息时间内未经请假而不在工作岗位者,均以旷工论处。
3、旷课一节扣除50元岗位津贴,且给予全校通报批评;旷工半天扣除50天岗位津贴。旷工一天取消全月岗位津贴,且相应扣除一个月的效益工资。旷课2节按旷工一天处理。
4、全期旷工三天以上者,不计发效益工资和年终奖金,取消评先评优和晋升职称资格。
5、凡要求调动岗位的教师,必须按照组织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在没有办理相关手续之前,不得擅自脱离原工作岗位。经组织批准而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按旷工处理。
6、教师无正当理由未办理好请假、病休、停薪留职等手续脱离工作岗位的,一律按旷工处理,同时按照人事部《关于印发《全民所有制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辞职暂行规定》的通知第十三条规定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一年连续旷工15天或累计旷工30天的,作自动离职处理。
第十二条:迟到、早退
1、教职工必须严格按作息时间上下班。未在规定时间内按时签到或提前离岗者按迟到或早退处理,迟到或早退超过30分钟作旷工半天。迟到、早退每次扣除岗位津贴5元。
2、任课教师上课迟到或早退,每次扣除岗位津贴5元;超过5分钟按旷课一节处理。
3、凡学校召开的会议,每迟到或早退一次扣除岗位津贴5元,旷会一次扣除10元,请假(除学校安排工作者外)一次扣除5元。
4、升旗按会议处理。
第十三条:私自调课
1、教师请假按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后,一律经由教学管理科签字,属学校安排工作的由教学管理科调整好课务。属自行调整工作的由本人调好课后告知教学管理科备案待查,均不能私下调课。
2、凡私自调课,调课人作旷课论处,被调课人扣除20元岗位津贴。
第十四条:凡在上班时间内因特殊情况需临时请假者,需向科室报告,征得批准后,告知出勤管理人员假毕及时销假,但不得超过2小时。2小时以内按正常出勤看待,超过2小时,需办理请假手续,未办手续者按旷工论处。
第十五条:上班时间内严禁下棋、打扑克、玩麻将、炒股等,不得聚众闲谈,违者视情况每次扣除20元以上岗位津贴。
第十六条:根据学校需要安排值班的人员,一律按规定履行职责。未履行好职责的除扣除值班津贴外,视情况扣除岗位津贴。
第四章 出勤考核及奖励
第十七条:实行按日签到,分周公布,月末汇总的考勤登记制。
第十八条:学校设立出勤管理岗位,归口党政办公室管理。
第十九条:负责出勤管理的人员,月末按汇总登记表算出个人出勤量,学期结束,汇总算出全期个人出勤量,张榜公布并记入教师人事档案。
第二十条:设立50元每月的全勤奖,当月出满勤的教职工,享受每人每月50元的全勤奖。当月请事假病假的教职工一律不享受出勤奖励。
第二十一条 各科室都必须严格执行劳动纪律管理制度,不得假公济私或为当事人辩解、说情,否则追究科室负责人的责任。
第二十二条:学校不定期对劳动纪律情况予以检查。凡在检查中查出的问题,当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脱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于20xx年xx月xx日起执行。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解释权属学校校长办公会议。
第4篇 镇学生纪律管理制度
1、上课认真听讲、多动脑、勤思考,积极回答老师提出的问题,不做小动作,不捣乱课堂纪律。
2、不将小刀、玻璃瓶、玩具等危险物品带入教室。
3、集合时做到“静、快、齐”,结束时有秩序疏散、不起哄。
4、上下楼梯要有秩序,轻步、礼让、不推搡,不追逐,不要用力敲
门、踢门。
5、爱护公共财物,不损坏门窗、玻璃、桌椅、黑板、电器及教学设施。
6、要养成热爱劳动的好习惯,积极参加班、校组织的各种劳动。
7、进入校园后,不得二次走出校门,必须严格遵守出入登记制度。
8、不在校内拉帮结派,滋生事端,不群殴,不骂人。
9、上课铃响后不得有任何喧哗吵闹的声音,不得在校园乱窜。
10、晚休铃响后,全部进入休息状态,不得小声说话,吃东西,影响他人休息。
11、坚决杜绝在校园内乱喊、打口哨。
12、仪表整洁,着装得体,佩戴好红领巾。
第5篇 纪律管理制度范例
纪律管理制度
纪律管理制度
(1)严格遵守《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
(2)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工作服从分配。
(3)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得迟到、早退。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先征得主管领导同意。
(4)上班时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有特殊情况需事先向主管领导说明。
(5)上班时间注意保持室内安静,做到“三轻”:走路轻,说话轻,敲门轻。
(6)关心集体,团结同志,相互关心、爱护,坚持良好工作作风,积极维护机关整体形象。
第6篇 纪律管理制度模版
纪律管理制度
(1)严格遵守《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
(2)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工作服从分配。
(3)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得迟到、早退。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先征得主管领导同意。
(4)上班时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有特殊情况需事先向主管领导说明。
(5)上班时间注意保持室内安静,做到“三轻”:走路轻,说话轻,敲门轻。
(6)关心集体,团结同志,相互关心、爱护,坚持良好工作作风,积极维护机关整体形象。
第7篇 洗煤厂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为了维护生产秩序促进全厂的文明生产,特制定本办法:
一、上班劳保用品穿戴整齐,否则不准上岗。
二、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迟到五分钟罚款二十元,超过五分钟停止当日工作,并罚款五十元;严禁早退,早退一次罚款五十元,造成事故本人负责。
三、严禁酒后上班及班中饮酒,发现酒后上岗,立即停止工作,当日按旷工处理,班中饮酒,每次罚款100元,按旷工处理,并对该车间主任处以100元罚款。
四、旷工一次罚款100元。
五、上班期间必须坚守岗位,严禁干私活,不得脱岗,串岗,造成事故或影响生产,后果自负。
六、请假必须办理手续,写出请假条,三天内由车间主任批,超过三天者必须经厂长审批。
七、上班期间必须爱护公共财物,及安全设施,发现丢失、损坏,由岗位司机按价赔偿。
八、不请假、长期不上班者视为自动离职,并停发所欠工资。
九、符合下列条件者交由公司处理:
(1)偷窃公共财产者;
(2)触犯国家法律构成刑事犯罪者;
(3)上班喝酒闹事者;
(4)不服从指挥无理取闹不听劝告者;
(5)打架斗殴、聚众赌博等造成不良影响者。
第8篇 工艺纪律管理制度
1、目的与适用范围
为稳定和提高工厂产品质量、严格工艺纪律,特制定本制度。
2管理内容及要求
2.1总则
严格工艺纪律是加强工艺管理重要内容,是建立工厂正常生产秩序、确保产品质量、搞好安全生产、降低消耗、提高经济效益的可靠保证。工厂各级领导和有关人员都应严格执行工艺纪律。
2.2工艺纪律管理内容
2.2.1企业领导及职能部门的工艺纪律。
2.2.1.1企业要有健全、统一、有效的工艺管理体系和完整、有效的工艺管理标准及各类人员岗位责任制。
2.2.1.2工艺文件必须做到正确、完整、统一、清晰。
2.2.1.3生产安排必须以工艺文件为依据,并做到均衡生产。
2.2.1.4凡投入生产的材料、毛坯和外购件、外协件必须符合设计和工艺要求。
2.2.1.5设备必须确保正常运转、安全、可靠。
2.2.1.6所有工艺装备必须按工艺要求设置,并应经常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计量器具及工艺装备应坚持周期检定,并保证量值准确、统一,工艺装备完好。
2.2.1.7要有专业培训规定,做到工人初次上岗要必须经过专业的培训,做到定人、定工种。
2.2.2生产现场工艺纪律
2.2.2.1车间技术质量负责应组织职工进行工艺规程和车间工艺纪律的学习,车间领导应对工艺纪律贯彻执行负责。
2.2.2.2操作者要认真做好生产前的准备工作,生产中必须严格按设计图样、工艺规程和有关标准的要求进行加工装配,对有关时间、温度、压力、真空度二电流、电压、材料、配方等工艺参数,除严格按规定执行外,还应做好记录,以便存档备查。
2.2.2.3精密、大型、稀有设备的操作者和焊工、锅炉工、电工及质量检测人员等必须经过严格考核,合格后发给操作证,凭操作证操作。
2.2.4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和新装备必须经验证、鉴定合格后纳入工艺文件方可正式使用。
2.3工艺纪律的检查与考核
2.3.1工厂必须建立健全的工艺纪律监督体系,是加强工艺纪律检查确保不断提高工艺文件质量和稳定提高产品质量的重要措施。
2.3.2全厂性的工艺纪律应由分管副厂长委托技术科组织质检科、供应部等有关职能部门进行检查评定,生产现场的工艺纪律应由质检科负责日常监督,技术科进行抽查,车间领导负责进行日常检查并作好相应的记录。
2.3.3工艺纪律主要考核内容:
a.工艺管理机构、职能落实和人员配备;
b.工艺管理制度是否完备;
c.技术文件的准确率,完整率与统一率;
d.工艺文件的贯彻率;
e.设备完好率;
f.工艺装备的完好率;
g.计量器具的周期检定率;
h.生产的均衡率;
i.定人、定机、定工种的符合率;
j.定置管理的定置率和文明生产情况。
2.3.4检查与考核
2.3.4.1全厂性工艺纪律大检查每半年一次。
2.3.4.2生产现场的工艺纪律由质检部门负责日常监督,各车间技术质量负责人负责日常执行情况的检查(有记录),技术科对各车间上报反馈表进行抽查核对签字,上报有关职能部门。
2.3.4.3技术科负责按月对照车间工艺纪律对车间进行抽查,每月至少2次。
2.3.4.4各车间工艺纪律月度考核由技术科负责。
第9篇 纪律严明厨房管理制度
军式化管理——创造一个纪律严明的厨房。 家庭化管理——让员工享受亲情,变被动为主动接受管理。 学校化管理——激励员工学习,培养学习兴趣保证厨房出品推陈出新源动力。制度化管理——科学严谨的制度,就象红炉一样,必须遵守,不能去违犯。
一、搞好职工的自身素质。遵守职业道德,明确管理章程,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和生产标准, 抓好每个环节的组织、指挥、监督和调节。必须培训后上岗,奖勤罚懒,促使职员上进,每天要有例会制,总结缺点,发扬优点。
二、落刀成才,物尽其用。 把原材料的使用率提高到最高点。成本原料是菜式的基础,成本大小决定利润高低,所以选料上压低成本, 让利给消费者,以便售价让顾客更好的接收。 菜式品种建立标准卡,规定其所用原料品种,规格和数量,精确核算成本, 一切出品按规格标准操作,这样即控制了成本,又保证了出品质量一致性,做到标准化,对保持饭菜质量十分有利。
三、以龙头菜式带动经营主动权。 从中档菜式中不断推出本店的特色菜,并以成本稍高价售出,来刺激客人消费, 活跃酒店气氛,而且还要使其适应各档次消费者的需求, 以便抓住饮食业经营主动权。
四、食无定味,适口而择。不论经营什么菜肴, 都要入乡随俗,把当地人口味考虑到前边,适应地方口味变化, 能让消费者接受,顾客认为好吃那就'万岁'。不管是:鄂菜、粤菜、 湘菜、川菜;等都应该结合当地生活习惯,在突出保持其特点的基础上,一定要适应当地人的口味和生活习惯。
五、要安全生产,各部门把握好自己责任区(包括原材料、卫生等等)。实行分片包干制, 定期检查各部门卫生、生产情况,形成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 还应该了解顾客口味特点、 消费习惯等。只有掌握了顾客消费心理、口味,才能做到知已知彼,科学决策, 找到经营路子。传统的菜式与改良引进的西餐和创新菜三路齐头并进。只有拓宽思路, 才能适应当今饮食业市场经济社会的消费需求,才能在激烈竞争中站稳脚,领导餐饮的朝流。 厨师技术力量组合和管理: 在管理上不仅采取军式化的垂直管理, 又结合了传统的家族技术传播形势,以'以人为本, 以德义为核心'的管理思想成立了管理委员会,使全体员工明确整个目标、自己职责、 工作意义、相互关系等,从而能够主动地、积极地、 创造性地去完成自己的岗位职责,所以说选择厨师队伍十分关键。
第10篇 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为确保生产工作正常进行,必须有一个严格的劳动纪律加以保障,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特对项目部劳动纪律作如下规定:
1.出勤规定
⑴项目部员工每月出勤必须在22天以上。
⑵事假、病假、轮休假都必须先请假再休假,凡不请假的不管任何理由都作旷工处理。请假必须以正规的请假条经签字才有效,口头请假无效。员工请假1-2天须经班长同意和分管副经理签字,请假2天以上必须经班长、项目部分管副经理同意和经理签字方生效,并在调度室留条备案;病假先到医院开具证明,后由分管副经理批准签字和项目经理签字生效并留条备案;轮休假必须先向班里请假,再由分管副经理和项目经理签字生效并留条备案;否则以旷工处理。
2.作息时间规定
⑴项目部必须安排有24小时值班人员,有问题时能及处理。
⑵机、电辅助工安排24小时值班,有问题能随时处理,无故拖延或者迟到者按规定处罚。
3.上班正常时间纪律规定
⑴任何岗位员工都不得擅自离开,离岗者必须经分管领导或调度室领导同意,否则以脱岗处理。
⑵上小班人员必须在入井前30分钟到进班室参加进班会,接受当班任务,不准出早班。
⑶上小班人员必须在现场交接班。
第11篇 a收费站收费纪律管理制度
收费站收费纪律管理制度
第四章 收费纪律管理制度
第十七条 在岗期间着装不整、仪容仪表不规范、标志佩戴不齐全,一次扣考核分2分。
第十八条 未经班长批准,擅自离岗,一次扣考核分4分。
第二十条 状态不佳、坐姿不正、反映迟钝,一次扣考核分2分。
第二十一条 私自出亭、串亭、亭门未上锁一次扣考核分1分。
第二十二条 在收费亭内闲谈、打闹、带非工作用品,一次扣考核分2分。带手机、个人钱款为违纪,扣20分,清洁严重报稽查科处理。
手机上交后,不经值班站长同意,上班期间严禁到监控室拿走手机。违反一次扣当事人考核分2分,涉及严重违纪的报稽查部门处理。
第二十三条 在岗回楼时间不允许超过15分钟,就餐时间不允许超过规定时间30分钟,每班次回楼次数不允许超过2次,否则一次扣考核分2分。(特殊情况除外,如:拉肚子、身体存在病患等)。中午换饭,上岗人员应在11时25分到达各收费窗口,时间延后,扣大班长2分。
第二十四条 不服从班长及稽查小组成员管理,一次扣考核分5分。
第二十五条 睡岗一次扣责任人考核分4分,扣当班班长考核分2分,扣当班监控员核分2分,监控员睡岗扣责任人6分,监控员睡岗2次调离原岗位。
第二十六条 班长负责传达站务会议精神,传达不到位,不及时,视后果追究班长责任,一次扣考核分4分。
紧急通知由团支部负责传达,传达不到位,不及时,视后果追究当事人责任,一次扣考核分4分。
第二十七条 私放人情车按最远路程补费,属于严重违纪,按相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八条 每天7:50、16:50、23:45,接班人员由班长带队进入票管室(监控室),领用备品,准备上岗,发现一次扣考核分1分。
第二十九条 上班前班长要组织本班人员在门前列队,内容包括:临时通知、车道安排情况、仪表着装、鞋颜色、发型发色、首饰佩戴进行自检、互检,钱、票据领取、百元箱上锁等。否则一次扣考核分1分。上、下岗队列(大于等于3人必须列队)不严肃、不整齐,一次扣班长考核分2分,班员各扣考核分1分。
稽查或检查中发现百元箱不上锁、扣当事人10分。弃票箱不上锁扣当班票管员10分/人。
第三十条 “绿色通道”要先签字后验货,日记记录车牌、照片、货物种类、电话号、司机签字,照片每车3张,出现漏记情况视情节扣考核分4-10分。
计重车道客货未切换、减免车辆记录信息不全视情节扣考核分2-10分。
第三十一条 上岗期间佩带手饰、化浓妆、染发,男同志留胡须、蓄长发,一次扣考核分2分,并限期改正。
第三十二条 班长要保证岗上开足车道,并且要视情况及时增开车道,如发生堵车现象(每个车道排队等候车辆非航班期间不允许超过5台,航班期间车道开足即可),一次扣班长考核10分,不服从班长管理,私自关闭车道,一次扣责任人考核分20分。因为个人原因交接班时导致投诉,一次扣考核分10分。
第三十三条 出口收费员误操作一次扣考核分1分(出口实习期1个月)。车牌照录入准确率应控制在3‰以内;入口收费员在卡机发生故障采取人工辅助发卡的,每月发卡错误率应控制在3‰以内,超过一次扣考核分1分。监控室审核未通过一次扣1分。
第三十四条 交接班记录不工整,内容不详,一次扣责任人考核分1分。出口etc点车队键未记录、闯关逃费车等特殊车辆未记录一次扣4分。
第三十五条 出口收费员钱款不符每月超过3次,从第四次开始一次扣考核分2分,每个班次长款上缴,短款补齐。
第三十六条 出口收费员误收假币,由个人赔偿。
第三十七条 私存收费票据、ic卡,属违纪行为,按最远距离4型车补费,并按规定处理。
第三十八条 出、入口岗亭内不允许出现不明ic卡(即散卡),特殊情况的ic卡要上交当班班长,由当班班长妥善保管,并在班长日记上记录卡号及原因,下班后上交票管员,否则追究当事人责任,扣当事人10分,视情节追究责任。
出口收费员收费中因卡夹机故障产生的散卡,要做好记录,并投入百元箱,不做记录,未投入百元箱扣当事人10分。
第三十九条 入口动用快速发卡必须经省局收费处同意,由监控或值班站长对岗上班长、大班长下达指令,未经站内下达指令,私自操作,扣当事人10分,待岗学习一周。
第四十条 入口出现未领卡或自动发卡机产生的散卡必须及时投入弃卡箱,如发现卡数不符,视为倒卡嫌疑,视情节追究责任。岗上班长应每小时对卡机出现的散卡进行清理,票管员中午换饭和下午结账完毕后要到岗上将散卡全部收回(投入百元箱的散卡除外)。未按规定回收ic卡,扣中午换饭(下午接班)票管5分。每月及时上交收费科。
第四十一条 出口收费后将物理坏卡投入百元箱,如因个人原因造成卡遗失,扣当事人考核分5分,补交ic卡工本费,并视情节追究责任。
第四十二条 贪污、挪用票款,倒卖、伪造通行费票据和通行卡,一经发现报上级相关部门处理,建议局、分局解除其劳动合同。
第四十三条 遇有遗弃票据未及时加盖作废章(或写“作废”),未按规定时间放入指定的弃票箱内,一张扣考核分2分。
当有航班时,弃票及时盖章,可在收费完毕后车辆较少时再投入弃票箱,此行为必须在监控范围内操作,并及时告知监控。
第四十四条 混用、串用身份卡,混票、串票,一次扣考核分10分。新报到收费员在没有身份卡时,经值班站长同意可以暂时串用身份卡(请假人员的身份卡)。
第四十五条 结帐次序混乱,一次扣班长考核分4分。
第四十六条 交接班时间错误,视造成的情节轻重,追究责任,扣责任人考核分10分。
当车辆已经进入车道,并已经读卡,因车型、入口站或计重等问题产生异议,司机拒绝缴费,时间在23:58分时,岗上班长要将屏幕信息进行照相,妥善处理,待0:00上班后再按坏卡键选择核实后的入口收费站进行收费。
第四十七条 因个人原因造成设备损坏,视后果追究个人责任,扣责任人考核分5分或10分,并按维修价或原价给予赔偿。
第四十八条 班次清帐表,签字不及时(1个大班之内),一次扣收费员考核分1分,当班票管员考核分2分。
第四十九条 出口收费员的回收卡数应与票据数、军车等特殊车辆相符,否则多出一张卡,扣考核分5分。
第五十条 etc车道和入口车道8:00-20:00之间机务专职看守。有车队通过时,提前15分钟做好准备。
第五十一条 文明服务
(1)不使用文明用语,一次扣考核分2分。不做
礼仪手势,一次扣考核分2分。
(2)与司机发生争执,一次扣考核分4分。
(3)因不文明服务遭司机投诉,一次扣考核分10分,并取消本年度评优资格。与司机发生冲突,一次扣考核分20分,待岗学习一周,待岗期间在站学习文明礼仪知识,并视情节追究责任。
(4)在节日或重大活动期间,由于文明服务不好,遭司机投诉,该收费人员待岗一周,待岗期间在站学习文明礼仪知识,扣考核分15分,班长负连带责任扣5分。情节严重的取消当年评优资格,工资等级申报时降一级。
第五十二条 倒班吃饭、临时回楼涉及换岗的,班长要合理安排。
(1)为了防止出口收费员倒班吃饭或临时回楼换岗时,出现长短款现象,要求替班时,原则上非本班人员只替etc、发卡机看护岗位和班长岗位,特殊情况除外。
(2)倒班吃饭时岗上最少保证7人在岗。倒班吃饭时楼内工作人员第一轮上岗替班。正副班长不允许同时吃饭(大班长上岗时除外)。
第12篇 劳动纪律管理规章制度
一、为严肃公司纪律,规范员工日常工作行为,制定劳动纪律管理规章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二、员工除遵守本条例外,还应主动遵守***有限责任公司员工守则以下简称守则,违反守则相关规定的,根据情节轻重比照本制度给予处罚。
三、处罚分类:本公司员工的惩处分为“解除劳动合同”、“记大过”、“记过”、“警告”。
四、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属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应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处分
1. 假借、滥用权力营私舞弊或者利用职权吃、拿、卡、要者。
2. 盗窃公司财物,或挪用公款,或故意毁损公物者。
3. 有危及或威胁他人人身安全行为的。
4. 擅自在外兼职影响本职工作或者利用公司财、物为兼职工作提供便利的。
5. 泄漏公司机密或泄露本岗位规定应当保守的工作秘密的。
6. 品行不端,严重损及公司信誉或者其他直接导致公司在新闻媒体出现负面报道的。
7. 伪造公司印鉴、管理人员签字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8. 故意为自己或他人设置工作障碍导致工作无法正常开展的。
9. 与客户直接接触的岗位工作人员对待客户态度恶劣,辱骂客户或与客户发生肢体冲突的。
10.严重渎职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或多次(两次以上含两次)严重渎职的。
11.月份内迟到或早退5次(含5次)以上者。
12.顶替签到或打卡者(本人及顶替者)。
13. 连续旷工3个工作日、三个月旷工累计达5个工作日或六个月旷工累计达8个工作日者。
14.不能胜任本职工作又拒绝公司培训或岗位调整的。
15.严重违反本岗位工作规程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损失或多次违反本岗位工作规程的。
16.严重违抗上级主管的合理指令或工作不当又拒绝上级主管的批评的。
17.设计人员“做私单”,或相关监督、管理类人员发现设计人员“做私单”隐瞒不报的。
18.其他在相应岗位合同或岗位责任说明中列明属于严重违纪或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
五、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属于违反劳动纪律,予以“记大过”处分
1. 管理人员对所属人员明知舞弊有据,而予以隐瞒庇护或不为举报者。
2. 故意浪费公司财物或办事疏忽使公司受较大损者。
3. 故意违抗上级主管的合理指令但情节较轻者。
4. 泄漏机密或虚报事实但情节轻微者。
5. 品行不端有损公司声誉者。
6. 在工作场所酗酒滋事,影响秩序者。
7. 六个月内旷工或请假未获批准擅自休假累计3个工作日以上者。
8. 有探听与本职岗位职权无关公司机密的行为的。
9. 监督、管理人员对所监督、管理的对象违纪或违反公司其他规章制度的行为隐瞒不报的。
10.客户服务人员因工作态度问题被客户投诉经查证属实的。
11.工作疏忽大意,致使工作报表、工作文件等出现重大差错但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六、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属于轻度违反劳动纪律,应以予“记过”处分
1. 疏忽过失致使公物损坏造成较大损失者。
2. 未经准许,擅自带外人进入公司办公场所参观者。
3. 月份内迟到3次(含3次)或早退3次(含3次)以上者。
4. 旷工或请假未获批准擅自休假者。
5. 工作疏忽大意,致使工作报表、工作文件等出现差错的。
七、员工具有下列事情之一者,属轻微违反劳动纪律,予以“警告”处分
1. 遇突发事件,故意规避者。
2. 在工作场所内喧哗或口角,及其他影响正常工作秩序的。
3. 办事不力,于工作时间吃零食或有其他怠工行为者。
4. 办公时间,私自外出不超过30分钟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