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阻燃胶带管理制度
一、 为加强管理,保障矿井生产安全,矿成立阻燃胶带专项管理小组,设在机电科,负责矿井用运输胶带管理工作。
二、 阻燃胶带的发放与监督使用由胶带管理组统一管理,参与阻燃胶带的到货验收,组织阻燃胶带的检验。
三、 手续不齐全的阻燃胶带不准验收入库,不经检验的阻燃胶带严禁下井使用。
四、 阻燃胶带专项管理组每月与使用单位核对一次领用情况,做到数量清、状态明、地点清、并做出日报表,把在管、使用、库存、报废等数据报机电科和机电矿长。
五、 负责对阻燃胶带领用与发放工作,领用与发放时严格按照物资的领用手续办理。
六、 使用单位要领用阻燃胶带,必须到阻燃胶带专项管理组办理领用手续,由本单位负责安装,现场管理、维修、保养、回收,由矿组织废旧阻燃胶带的再利用。
七、 阻燃胶带管理组根据阻燃胶带的使用情况,每月向矿提出使用与购置计划。
八、 各使用单位严格按照阻燃胶带管理制度执行,违者按以下规定处罚。
九、 全矿的阻燃胶带由阻燃胶带管理组统一管理,使用单位经矿长批准到小电组领用,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批发,违者罚款10元。
十、 新到货的阻燃胶带由阻燃胶带管理组协助质检科验收,入帐管理。
十一、 不符合各项标准的阻燃胶带严禁下井使用,因不检查或检查不细而造成事故的罚款100元,使用中因维修、保养不好造成事故的罚款100元,并限期整改或更换。
十二、 撤换的阻燃胶带要统一、集中保管,以备再使用。
十三、 阻燃胶带管理组要经常下井检查阻燃胶带的使用情况,协助使用单位做好阻燃胶带的管理工作。
第2篇 阻燃胶带管理、检验制度
一、机电科根据生产情况,每季度编制胶带使用计划,报供应科。计划应注明胶带规格、型号、带强、每卷长度等。
二、供应科根据计划进货、催货。如因使用周期变化及时通知供应部确保急需。
三、供应部门购置的胶带必须为阻燃带,供应部门要认真负责、严格按mt147—1995、mt450—1995标准采购胶带,不得购进无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无产品合格证的胶带。对无两证的胶带,领用单位可以拒绝使用。
四、胶带到货后,由供应科组织,机电科有关人员参加进行验收。验收时,应先检查资料是否齐全(煤安标志证书、阻燃试验报告、合格证书),资料不齐全,不得办理入库手续。然后按照计划型号对胶带进行外观检查是否符合要求。确认无问题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对其阻燃性,可抽样检验试验。
五、胶带的领用、发放、回收
1、胶带领用审批由机电科负责,各单位未经审批私领胶带按每米10元处罚。
2、安装皮带机延长或更换胶带时,安装单位、使用单位持领料单到机电科设备组签字记帐后到设备组领取,领料单上应标示清楚胶带机使用地点、安装、延长、更换等字样到机电科设备库领取胶带。
3、对回收或更换下来的胶带要在5天以内交设备库,拖欠一天不交按每天每米1元收取计划外租赁费。
4、入库的胶带要按要求捆好,放到指定地点,否则,每卷罚款100元。
5、对入库的胶带要分类存放,妥善保护,不得乱堆乱放。
6、正常使用的胶带,不经机电科同意割成短节,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7、工作面回收或更换的胶带,每割一个头罚款500元,(以皮带两端是否有皮带扣为准),对责任人罚款100元。
六、对于撕裂胶带按以下几种情况进行处罚:
1、经济损失1万元以下者,对责任单位按规定收取租赁费,对有关责任人罚款200元。
2、经济损失1~3万元者,对责任单位按规定收取租赁费,对分管队长罚款200元,对责任人罚款500元。
3、经济损失3~10万元者,对责任者单位按规定收取租赁费,对分管队长罚款300元,对责任人罚款800元。
4、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对责任单位按规定收取租赁费,对分管队长罚款500元,对责任人罚款1000元。
七、胶带现场管理
1、胶带管理人员对分管范围的皮带机运行状况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督促整改。
2、现场检查发现皮带跑偏(以上皮带边缘超过上托辊边缘为准,下皮带以磨支架为准)每跑偏一处罚200元,胶带在滚筒处跑偏一处罚款200元,用圆木或钢管等物体塞在皮带架子或机尾处防跑偏,按公司三违进行论处。
3、胶带在工作现场乱扔乱放,按每米2元处罚。
4、现场随意截割皮带做挡煤皮子或作它用,按截一个头罚款500元,每米按胶带原值处罚。
八、对井下升井入库的旧胶带,机电科要根据情况进行分类存放,对能继续使用的单独分类存放,对有修复价值的组织进行修复,无法修复使用按规定程序向有关部门报告处理。
第3篇 矿井下阻燃胶带防着火措施管理制度
目前我矿井下使用的皮带机很多,为切实防止井下皮带机着火事故的发生,特制定以下安全措施:
1、井下皮带机的胶带必须使用有“煤安”标志和“产品合格证”的正规厂家生产的阻燃胶带。供应部门在进货时必须严格对此进行把关,查验并作好有关的台帐和记录。各皮带安装使用单位在领用胶带时,必须严格进行检查,严防非阻燃、不合格胶带入井。
2、井下使用单位的干部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重视和抓好皮带机安全管理,坚持巡回检查制度,严格执行和落实上级和本矿的各项有关皮带防着火的规定及措施。
3、由使用单位负责,在每条皮带机机头要至少备放两个灭火器和不少于0.2m3的灭火砂,并配备至少1条25米的胶管和快速接头:由通灭部、通风队负责在每条皮带巷安设灭火水管,从机头开始每50米安设一个水咀且要保证水管经常有水,安设好后交使用队看管,使用队配上25米长的胶管并要进行日常检查维修,发现问题时汇报处理
4、由通灭部,通灭队负责在皮带机机头、转载点及沿线按“一通三防”有关规定安设齐全喷雾降尘装置,并按规定落实皮带巷粉尘冲洗工作,并每周至少冲洗一次巷道,冲洗时水不能洒在皮带上,以防皮带打滑和跑偏自动下滑而损伤皮带。
5、各采掘队要在煤仓上口安装规格为300×300mm筛网或采取其它有效的限制大块煤、石头的方法和措施,禁止往煤仓拉大块石头和木料等,以防止压带、撕带,造成皮带摩擦着火和其他意外事故的发生。
6、采区皮带机必须用水介质液力偶合器,不准使用油介质偶合器,防止喷油着火。
7、皮带机头硐室,皮带巷内禁止存放废油、木料等易燃物品。更换下的旧皮带必须在一周之内回出地面。棉纱、破布等必须存放在密封容器内,运出地面。
8、当井下在皮带机附近使用电焊、气割时,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写出安全措施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执行。队干部必须现场跟班,瓦检员检查瓦斯、安检员安全现场检查。
9、皮带巷巡回检查人员严格监视皮带运输过程中的有关情况,发现异味,烟雾等异常情况时,立即停机,汇报调度室及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10、通灭队要在选煤楼上也按规定装上防尘管路和喷嘴、闸门,保证防尘水的供给,选运队每周要冲洗一次。
11、主要巷道内带式输送机机头两端各20米范围,都必须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12、跑偏和打滑保护必须完好灵敏,以防止皮带打滑和跑偏引发火灾。
13、井下各皮带机必须装设齐全防滑,防跑偏保护装置,条件具备的应设温度、烟雾、自动洒水装置。各保护必须定期进行检查试验确保其灵敏可靠。
14、逐步在皮带机上推广应用软启动装置。
15、井下使用皮带必须是阻燃胶带,试验数据齐全,下井前对胶带进行检查,禁止使用非阻燃胶带。
第4篇 井下阻燃胶带防着火措施和管理制度
目前我矿井下使用的皮带机很多,为切实防止井下皮带机着火事故的发生,特制定以下安全措施:
1、井下皮带机的胶带必须使用有“煤安”标志和“产品合格证”的正规厂家生产的阻燃胶带。供应部门在进货时必须严格对此进行把关,查验并作好有关的台帐和记录。各皮带安装使用单位在领用胶带时,必须严格进行检查,严防非阻燃、不合格胶带入井。
2、井下使用单位的干部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重视和抓好皮带机安全管理,坚持巡回检查制度,严格执行和落实上级和本矿的各项有关皮带防着火的规定及措施。
3、由使用单位负责,在每条皮带机机头要至少备放两个灭火器和不少于0.2m3的灭火砂,并配备至少1条25米的胶管和快速接头:由通灭部、通风队负责在每条皮带巷安设灭火水管,从机头开始每50米安设一个水咀且要保证水管经常有水,安设好后交使用队看管,使用队配上25米长的胶管并要进行日常检查维修,发现问题时汇报处理
4、由通灭部,通灭队负责在皮带机机头、转载点及沿线按“一通三防”有关规定安设齐全喷雾降尘装置,并按规定落实皮带巷粉尘冲洗工作,并每周至少冲洗一次巷道,冲洗时水不能洒在皮带上,以防皮带打滑和跑偏自动下滑而损伤皮带。
5、各采掘队要在煤仓上口安装规格为300×300mm筛网或采取其它有效的限制大块煤、石头的方法和措施,禁止往煤仓拉大块石头和木料等,以防止压带、撕带,造成皮带摩擦着火和其他意外事故的发生。
6、采区皮带机必须用水介质液力偶合器,不准使用油介质偶合器,防止喷油着火。
7、皮带机头硐室,皮带巷内禁止存放废油、木料等易燃物品。更换下的旧皮带必须在一周之内回出地面。棉纱、破布等必须存放在密封容器内,运出地面。
8、当井下在皮带机附近使用电焊、气割时,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写出安全措施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执行。队干部必须现场跟班,瓦检员检查瓦斯、安检员安全现场检查。
9、皮带巷巡回检查人员严格监视皮带运输过程中的有关情况,发现异味,烟雾等异常情况时,立即停机,汇报调度室及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10、通灭队要在选煤楼上也按规定装上防尘管路和喷嘴、闸门,保证防尘水的供给,选运队每周要冲洗一次。
11、主要巷道内带式输送机机头两端各20米范围,都必须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12、跑偏和打滑保护必须完好灵敏,以防止皮带打滑和跑偏引发火灾。
13、井下各皮带机必须装设齐全防滑,防跑偏保护装置,条件具备的应设温度、烟雾、自动洒水装置。各保护必须定期进行检查试验确保其灵敏可靠。
14、逐步在皮带机上推广应用软启动装置。
15、井下使用皮带必须是阻燃胶带,试验数据齐全,下井前对胶带进行检查,禁止使用非阻燃胶带。
第5篇 矿用阻燃胶带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矿用阻燃胶带的采购和验收,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
一、采购验收
1、必须严格按照矿用阻燃胶带标准进行采购验收,证件必须齐全,包括试验报告、“三证一标志”等。
2、胶带到矿后,入井前应校验胶带长度,执行公式:
l=(d+d0)nπ/2
其中:d―胶带卷最大直径
d0―胶带轴直径
n―皮带层数
π―圆周率,取3.14
3、采购单位必须对胶带的安全运行负责,由于胶带本身强度不够造成的断带、抽卡等或胶带带芯不直造成的胶带跑偏等,经分析确认后由采购单位负责。
二、地面贮存
入库后的胶带禁止露天存放,禁止和含腐蚀气体、液体的物件混放,禁止存放在潮湿的地点。
三、入井审批
1、胶带下井前使用单位必须到机电管理部办理相关审批登记手续。
2、新胶带在入井前必须按规定到集团公司所指定的胶带检测机构做胶带阻燃试验,对试验不合格的胶带禁止入井使用。
3、不同批次,不同厂家胶带到矿后必须送检。
四、安装验收
1、新胶带在井下安装时综采工作面所用的胶带每卷长度不得少于100米,掘进工作面所用的胶带长度不得少于50米。
2、修复的旧胶带下井前必须经过机电管理部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胶带禁止下井使用(综采工作面所用胶带长度不得少于50米,掘进工作面所用的胶带长度不得少于25米)。
3、胶带安装时必须保证上层胶带在上面,严禁胶带铺反。
五、使用维护
1、井下所有胶带由机电管理部统一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把井下的胶带挪作它用,否则按胶带的原价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2、在运转的胶带各使用单位必须认真管理,上带两边禁止跑到上托辊的外侧,下带两边禁止与设备的支承架摩擦,禁止胶带下层与非滚动物体摩擦,因轴承损坏无法转动的托辊要及时更换,胶带连接卡处斜口不得大于20毫米,胶带连接卡的中间不准缺卡、断串针。
3、皮带清扫器和滚筒集泥器必须保证完好可靠。
4、各转折点、承载部严禁堆煤,以免擦伤皮带。
5、皮带机各种保护必须投入使用,达到灵敏可靠。
六、井下贮存与回收
1、使用单位对胶带机缩下的以及延伸备用胶带要妥善保管,严禁把胶带存放在有积水、淋水、煤泥的地点以及腐蚀物附近,胶带距离地面不得小于200mm。
2、使用单位缩下的胶带必须及时回收。如因实际困难或其它原因暂时无法回收的胶带必须征得机电管理部同意后,采取保护措施临时存放在井下。
3、回收胶带装车时严禁用叉车或铲斗硬顶硬铲,以免损伤胶带。
4、回收的胶带要及时交指定地点。接收单位要及时对回收胶带进行验收,开据回收验收单;并及时组织人员检修,严禁堆放在露天或有腐蚀物的地点。
5、回收胶带验收必须对胶带长度进行确认,可参照1.1公式。同时还需对胶带外部损伤情况进行鉴定,并做出相应的处理。
七、地面检修
1、检修单位不得私自截割胶带。
2、检修的规格、长度必须征得机电管理部同意方可进行。
3、检修胶带必须保证胶带的安全运行。截割胶带必须割正、割直,以免造成胶带跑偏。
4、检修后胶带卡必须打直、打平、打紧,无断卡、露卡、歪卡等,卡子深度必须满足要求。
5、检修成卷的胶带必须由机电管理部确认,并在带卷上标明长度。
八、报废
1、对由于宽度、长度、强度等不能满足皮带机安全运行和安全运输的胶带,由机电管理部组织相关单位做出报废鉴定。
2、报废胶带在处理前执行地面贮存的相关规定。
九、考核
1、如检查中发现使用不当的情况,根据实际情节每处处罚单位责任者100元至300元。
2、对在用的胶带不准随意截断,发现私自把胶带截断每次处罚责任者500元,造成胶带报废的按原值处罚责任单位。
3、对因操作不当、不负责任造成胶带在运转中撕裂或拉坏胶带连接卡而导致胶带断带的责任者要及时追查原因,作出处罚决定,并通报全矿。
4、胶带未做阻燃试验,造成不合格入井,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单位500-1000元罚款,并责令使用单位立即回收。
5、胶带贮存违反管理规定的相关内容,视情节轻重对责任人处以100-500元罚款,并责令立即整改。
6、对安装时造成胶带铺反的责任单位除责令其把胶带重新铺设以外,同时处以100-500元罚款。
7、对回收的胶带构成损伤的,视损伤程度对责任单位处以300-800元罚款。如果胶带局部构成报废,对责任单位按损坏胶带长度原值的100%给予处罚。
8、检修单位私自检修、截割胶带,造成胶带损坏,视情节轻重给予500-1000元罚款。
9、检修单位对检修后的胶带质量负责,由于检修质量造成胶带报废,按事故论处,并按检修后规格长度等值赔偿。
10、在用或储备的胶带被私自挪作它用,根据情节处以挪用胶带原值的40-90%进行处罚,由此造成胶带报废的参照第8条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