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hse培训管理制度
1 、新工人入场三级教育
1.1公司级安全教育(第一级)。教育内容以安全基本知识、法规、法制等为主,其主要内容如下:
①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
②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和法制观念。
③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纪律。
④公司安全生产形势和原来发生过的安全事故案例,以及今后应吸取的教训。
⑤当发生事故后应及时抢救伤员、排除险情、保护好现场并及时报告工地负责人。
1.2工程项目部级安全教育(第二级)教育内容以现场规章制度和遵章守纪教育为主,其内容如下:
①本工程的施工生产和安全基本知识。
②本工程施工或生产场地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定、纪律和安全注意事项。
③对机械设备、电气安全及高空作业的安全知识教育。
④根据本工程具体情况进行防火、防爆、紧急情况安全处理和安全疏散知识的教育。
⑤个人防护用品、工具使用基本知识教育。
⑥贯彻“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安全意识教育。
1.3班组级安全教育(第三级)。教育内容以本工种岗位安全操作及班组安全制度、纪律教育为主,其内容如下:
①本班组的作业特点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教育。
②本班组安全活动的制度和纪律。
③爱护和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装置、防护设施和个人劳保用品。
④本工种岗位容易发生的事故、不安全因素及防护措施。
⑤本岗位的作业环境,使用机械设备和工具的安全要求。
2、所有新进场人员必须经过福建炼油乙烯项目一体化的安全培训,学习一体化的零宽容条款和安全管理要求,并且经过考核合格才能进入工地。
3、必须建立班前hse学习制度,班组对每天工人进行`施工要求,作业环境的安全交底。主要内容包括:当天的hse作业环境,邻近高压线、地下管线、交叉作业情况、临边洞口、设备机具使用、气候条件(如台风、雨季、高温)工作内容性质,各个环节的操作,安全技术要求和特殊工种的配合等。
4、建立周一安全学习,主要内容包括:总结上周hse工作情况,拟好本周的学习内容,并根据施工生产的实际情况找出预防重点,提出本周hse工作的具体要求。解决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事故苗头和存在的隐患,纠正员工违章行为,提高员工的hse安全意识。
5、日常教育。由项目负责人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和遵章守纪教育,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
6、特殊教育
6.1特殊作业人员必须按要求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取得特殊作业证后方可从事特殊作业。
6.2对特殊作业人员按各业务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的期限组织复审拘换证。
6.3在新工程项目有要求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时,主管部门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新的专业教育,弄清要求,方能施工。
6.4发生重大事故和恶性未遂事故后主管部门要组织员工进行现场教育,吸取事故教训,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7、 安全技术交底
7.1分项工程及各施工工序开工前必须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讲解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预防事故措施、劳动保护和hse要求。
7.2交底内容除包括各项安全技术落后措施外,还应有:施工场所、环境、用电防火和季节特点的安全生产事项。
7.3多工种交叉作业应向工种进行“安全防护措施”交底。
7.4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要有针对性,双方应实行签字手续。
7.5安全技术交底应由项目部hse主管或技术负责人进行交底。
第2篇 在职员工培训管理制度
企业是由员工组成的,但是每个员工的素质不同,文化不同,而在同一个公司工作,需要统一接受公司的文化和公司的制度,方便统一管理。有助于公司的发展。现提供在职员工培训管理制度,希望对你有帮助。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公司全体员工的整体素质和专业技术水平,以适应企业的快速发展,结合公司的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与教育培训管理方面有关的各项工作。
第二章 教育培训机构
第三条 公司成立教育培训中心。总体负责公司员工教育培训工作。
第四条 公司教育培训中心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部,负责日常教育培训管理工作。
第五条 公司教育培训中心聘任专职教师、兼职教师若干名。负责培训教学工作。
第三章工作程序
第六条培训计划的拟定
1、部门依照培训实际需要,拟定“培训计划上报表”,送培训中心审核,作为培训实施的依据。
2、培训中心应就各部门所提出的培训计划汇编“年度培训计划汇总表”,呈报人力资源部领导审核。
3、各项培训课程主办单位应于定期内,填写:“培训实施计划表”,呈报审核后,通知有关部门及人员。
4、临时性培训课程,也需要填写“培训实施计划表”,呈报审核后实施。
第七条培训的实施
1、培训主办部门应依“培训实施计划表”按期实施并负责培训的全盘事宜,如培训场地安排,、教材分发、教具借调、通知讲师及受训单位等。
2、如有补充教材、讲师应于开课前一周将讲义原稿送培训中心统一印刷,以便上课时发给学员。
3、各项培训结束时,应举行测试,由主办部门或讲师负责监考,测试题目由讲师于开课前送交主办部门。
4、各项在职培训实施时,参加受训学员应签到,培训中心应确实了解上课,出勤状况。
5、受训人员应准时出席,因故不能参加者应办理请假手续。
6、培训中心应定期召开总结会,以评估各项培训课程实施成果,并纪录,送交各有关单位参考予以改进。
7、各项培训的测试缺席者,事后一律补考,补考不列席者,一律以零分算。
8、培训测试成绩,列入考核及升迁的参考。
第八条培训成果的呈报
1、每期培训结束后一周内,讲师应将学员的成绩评定出来,登录于“培训测验成绩表”,连同试卷送人力资源部,以建 立个人完善的培训资料。
2、主办单位应于每期培训结束后一周内填报“培训结报表”及“讲师钟点费用申请表”,连同“成绩表”及“培训评估表”,送培训中心,凭以支付各项费用及归档。
3、每三个月,各部门应填写“培训实施结果报告”呈人力资源部门与培训单位,以了解该部门最近在职培训实施状况。
第九条培训的评估
1、每期培训班结束时,主办部门应视实际需要分发“培训评估表”,供学员填写后与测试卷一起收回,并汇总学员意见,作为以后再举办类似培训的参考。
2、培训中心应对各部门评估培训的成效,定期分发“培训成效调查表”,供各单位主管填写后汇总意见,并结合业绩分析评估培训的成效,做成书面报告,并呈核后,分送各部门及有关人员作为再举办培训的参考。
3、外派培训
对因升迁、储备需要,于任职前可集中委托培训中心办理相关培训,但以每年二次为限。
第十条附则
1、另有因为工作需要参加外部培训的员工,应尽量以不影响工作为原则,正确处理工作与学习的关系。在职员工经批准后学习培训期间,要妥善处理好工作与学习的关系,不能因学习影响和延误工作。造成不良影响者,按公司有关考核办法处理考试时间时,在保证完成工作任务前提下,有部门负责人同意给考试时间;部门负责人考试时间,由分管经理批准。(参加考试时,凭准考证由主管领导准假。
2、在职员工自费参加业余进修学习,成绩突出被评为优秀学员者,公司可考虑给予一定奖励。
3、所有受训人员的成绩及资历,可提供给人力资源部作为年度考核、晋升的参考。
4、部门组织结构变动或引进新技术使工作流程等变化时,培训中心应配合实际需要修改培训规范。
基本工作程序:
培训项目实施程序:
培训中心根据年度培训计划,调整确定月度培训方案
培训实施前1周,培训小组向各部门下发
培训项目、培训方案及报名通知书
员工接到通知安排好工作,准时参加培训
培训实施
培训结束,学员填写讲师评价表
人力资源部培训中心进行学员培训记录登记
培训中心将学员培训情况反馈各部门主管
外训工作流程:
公司委托外培是指公司根据工作的需要选送员工参加的外培项目及外部的专项认证,这类培训的实施程序为:
培训需求
到人力资源部培训中心填写培训申请表
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培训中心负责课程的选择与联络
到财务部申请培训学费
第四章**公司培训体系
培训是一种全方位的立体培训体系。系统划分为:工作现场培训、集中培训二大类。
1、工作现场培训
工作中上级(或老员工)对下属(或新员工)的日常培训即为工作现场培训。就是通常所说的“师傅带徒弟”。
2、集中培训
集中培训就是短期脱离工作的培训,它几乎囊括了传统意义上的所有在职培训。其中包括:
1 新员工入职培训;
2 公司内部组织的其它集中培训,包括:
培训中心组织的全公司的公开培训;
各部门组织的专项技能培训;
部门之间的业务交流;
专项外培、公司委托外培。
3、培训流程
第五章 岗位基础培训
第一条 技术讲课每班每月4课时(每课时45分钟),由车间技术人员负责,讲课人须认真备课,有详细的教案,考核要
全面严格。讲课要有教学效果,学以致用。
第二条 安全培训:设想安全事故(如火灾、水灾、触电等等),进行安全事故演习,由车间安全员负责,同时做好演习
记录。
第三条 规程培训:《安全操作规程》《运行操作规程》《检修操作规程》三项规程考试,于每年五月份进行。要求公司生产一线全体员工参加,规程考试80分为及格。因故不能参加考试者,须有部门正式批假手续,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四条 新分、转岗、休假三个月以上及重新上岗人员,须经人力资源部备案,并经过相应的专业培训和规程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第六章 岗位技能培训
第五条 开展员工岗位技能培训工作,培养一批精业务、懂技术、一专多能的岗位高技能人才。
第六条 为保证岗位技能培训的质量,培训教师要制订本专业的培训教学计划和教学方案,经审核后实施。
第七条 培训采取半脱产和业余培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第八条 培训人员在培训期间其工作岗位待遇不变,在培训考试合格后,发给《岗位技能培训结业证书》,成绩记入员工档案,作为今后任用的依据,并给予适当的奖励。学习成绩不合格者待岗。
第七章外出学习
第九条 凡需外出参加培训学习的员工,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部门审核同意并签署意见,然后经人力资源部审批、备案,并办理相应的请假手续,方可参加培训学习。培训结束后须到人力资源部办理销假手续。不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岗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第十条 对个人要求学习,所学专业与本职工作相近,且工作需要,经公司研究同意后,可按公假办理请假手续,但学习期间的各项费用自理;未经公司同意,参加学习的,学习费用自理,学习必须利用业余时间。如占用工作时间,在工作许可的情况下,可按事假办理请假手续。
第十一条 公派学习,经考核获得毕业证书、结业证书或专业证书的,学习费用由公司报销,否则,由个人承担。
第十二条 因个人原因公派学习中途弃学或毕业后在我公司服务不满五年,主动要求辞职的,应按服务的年限按每年20%的比例归还学习期间公司支付的费用。
第八章 考核与奖惩
第十三条 公司员工有参加培训的权利,同时参加培训也是每个员工的义务。员工对于参加的每项培训,都需要认真对待,按时参加,公司也会进行严格考核。
1、考勤要求
公司安排的各类培训,受训人员一经确定,须按时到场,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提前请假,经部门经理同意后,以书面形式通知人力资源部,获批准后方可缺席。如果没有按照规定程序请假,将按旷工处理。
公司统一组织的培训项目,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考勤,参训人员按要求在考勤表上签到。
对各部门组织的培训项目,由部门负责考勤,培训结束后将培训出勤情况向人力资源部通报。
2、考核要求
培训结束后,视实际需要进行培训效果考核,受训员工按照要求独立完成测试,达不到要求者给予相应处理。
受训人员按要求填写培训评价反馈表,并进行培训总结。
对于参加外派培训的员工,返回公司后1周内应提交培训资料和培训报告。
第3篇 质监科部门培训管理制度
质监科本部门培训管理办法
接收部门
生效日期
操作标准---人员
制定人
制定日期
文件编号
审核人
审核日期
文件页数
批准人
批准日期
分发部门
目的:熟悉和掌握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加强质量意识、提高职业道德和责任心。
范围:质监科。
责任:质监科、办公室有关人员。
内容:
4.1培训计划的制定:
4.1.1质监科根据本部门的培训需求,在掌握对有关人员素质要求的基础上,制定年度培训计划,报厂办公室。
4.1.2培训的内容,应以满足产品质量特性检验需要为原则,加强质量监督检验人员的质量意识的教育,提高其检验基础理论知识和基本技能,并根据本企业生产品种的需要和人员素质的不同情况,有计划地安排质量检验方面的业务教育。
4.1.3培训的基本内容应包括:有关法规、规定、制度的培训,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GMP、产品质量标准及检验操作规程等。
4.2培训的要求:
4.2.1通过培训使他们认识到药品是特殊商品,药品的质量问题是一个严肃的原则问题。保证药品质量、增进药品疗效,保障人民用药安全有效是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宗旨。
4.2.2使其懂得实施GMP的有关知识、方法和评价的基本原则。
4.2.3进行药品监督检验专业知识的培训和本科室各岗位的SOP、岗位责任制的学习,使之了解本岗位的质量责任。
4.3培训的方式:
4.3.1厂外培训:有计划的选派有关人员参加厂外相关的学习班、培训班,使他们成为本科室的业务骨干力量。
4.3.2厂内培训:采用集中或个别培训,请厂内质量技术负责人讲课或请教授、专家来厂授课。
4.4培训的管理:
定期进行考核和考评工作,以示培训的成效和各人员的素质水平。并归档保存。
第4篇 山庄物业安全管理部员工培训制度
山庄安全管理部员工培训制度
1.0目的
树立员工的职业意识和从业热情,明确安管员的职责与任务。
2.0适用范围
zz山庄管家服务中心安全管理部全体员工
3.0职责
3.1安管主管负责组织开展部门级别的培训;
3.2安管班长负责组织开展班级级别的培训;
3.3服务中心经理负责为安全管理部各项培训提供支持。
4.0培训制度
4.1岗前培训
4.1.1公司基本知识,公司的现状与未来展望;
4.1.2安管服务的规章制度和与物业管理有关的政策、法规;
4.1.3安管员的职责、纪律、礼仪及奖惩制度等;
4.1.4安管服务的基础知识,包括灭火器的基本使用方法、紧急集合的一般常识;
4.1.5军事基础知识、交接班动作、拳术、车辆指挥手势;
4.1.6岗位作业指导书。
4.1.7其他有关知识。
4.2在岗培训
4.2.1岗位作业指导书;
4.2.2安管基础知识;
4.2.3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理原则和方法;
4.2.4队列、体能、消防、车辆指挥手势、擒拿格斗、防卫术等;
4.2.5与物业管理和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
4.2.6岗位专业知识;
4.2.7礼节礼仪。
第5篇 汽修厂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汽车修理厂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1、进厂技术工人(包括学工)必须参加生产技术部门组织的岗前培训工作,培训由生产技术部门负责。
2、培训内容
(1) 行业主管部门相关法律、法规、安全操作规程、劳工纪律和职业道德。
(2) 机动车的结构及工作原理,维修装配数据的基本知识。
(3) 机动车的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应用。
(4) 机动车保养相关知识。
3、根据生产需要有计划、有组织输送技术骨干外出学习或参加职业技校短期培训,提高员工技术水平,确保维修质量。
4、参加行业主管部门上岗培训,持证上岗。
5、召开现场临时会,针对发生的维修质量事故,组织相关人员参加,现场作技术分析,教育培训员工,促进技术的提高和加强责任心。
6、组织全体员工每季度召开一次座谈会,就机动车维修保养问题进行交流和探讨,先进经验互相学习、难题集体攻关。
第6篇 某培训学校学员管理制度
培训学校学员管理制度
一、入学注册
1、按照学校招收学员条件,同意招收的学员,必须持有关证明(证件)到培训处(招生办)办理入学手续。
2、学员持入学证明到财务室交纳培训等费用。
3、学员进校后,一般不允许退学。退学者不退费。
4、学员培训期间的生活、学习等费用一律自理。
5、学员在培训期间,一般不允许请假。重大事情非请假不可者,应写出书面请假条经教研室签字后,由校长批准。
6、学员在校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政策法令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7、及时安排学员宿舍和床位,配发教材、服装及被褥等。
二、成绩考核
1、学完单科或全科时,学员必须参加单科或全科的考试(考核),无故不参加者不记成绩。
2、成绩考核的评定实行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级制。
3、成绩考核分理论和实践两种形式,教师对学员成绩的评定应结合平时的学习情况,客观、公正的评定出学员的学习成绩。
4、学员的各科学习成绩应真实的记入学籍档案。
5、学员学习成绩考核除理论课、技能课考核外,学员在校表现情况及操行成绩,亦同时记入学籍档案。操行成绩评定也采用四级制。
三、毕业或结业
1、学员完成培训计划规定的课目,经考核合格者,准予结业或毕业,由学校发给结业证或毕业证。
2、短期单科班发结业证,半年和一年制的全科班除发结业证外,另发给进修证。
3、单科学员结业后,学校可择优推荐工作,全科班毕业学员,学校将分批推荐安置工作。
4、毕业学员不服从安置者,其工作自行解决。
第7篇 实验小学校本培训管理制度
实验小学校本培训管理制度
教师是教育思想、方向、方法最集中的体现,他不仅决定教育质量而且制约教育事业的发展水平,所以《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中就明确指出“振兴民族教育的希望在教育,振兴教育的希望在教师,建设一支具有良好政治素质,结构合理,相对稳定的教师队伍是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根本大计。”
因此,为培养造就一支品德高尚、教育观念新颖、业务精湛的师资队伍,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学校素质教育,培养创新人才;为全面推进课程改革,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同时参加校本培训是每个教师的权利和义务,全体教师必须按规定完成相应的培训任务。特制订以下培训制度:
一、培训目标
1、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提高教师职业道德水平和自身素质。
2、不断更新全校教师的教育观念,优化教师的知识结构和能力结构,提高教师的理论素养和实际教育教学能力。
3、进一步发展教师的个性特长,使之具有鲜明的教育、教学个性,并创造出自己的教育、教学风格。
4、提高教师课改的研究、探索能力,提高全体教师的科研水平。
5、引导教师树立终身学习观念,指导教师学会学习,促进教师自主学习、自主成长和提高。
二、培训组织
成立校本培训领导小组,由组长、副组长和成员组成,主要有以下职责:
1、制定本校教师培训计划、建立评估考核措施、建立参培教师业务档案。
2、定期检查指导培训教师的学习和教学、帮助教师解决学习与教学中的疑惑困难。
3、每学期期末总结教师校本培训情况,评估考核。
4、经费和时间保证。积极投入资金,为顺利开展校本培训提供必要的物质基础;开展培训时,领导要大力支持各个负责人组织的活动,确保教师培训时间,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教师参加各式培训。
同时也规定教师职责:
1、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培训活动。不得无故缺席和迟到、早退,活动考勤纳入教师培训考核中。
2、认真学习新的教育理念,提高自己理论水平,做到读书有笔记,学习有体会,教研有案例或课例,研究有论文,课题有成果。
3、新理念要与教学实践研究反思相结合,学习实践、反思提高、探索新课程理念,并把新课程理念从课堂教学中体现出来。
4、整理自己的业务档案。
三、培训内容
1、师德培训。通过各种形式加强教师的职业道德意识,造就一支品德高尚的教师队伍。
2、有关课程改革的教育教学能力、教研科研能力的培训。
3、探索、研究如何构建“学为中心”的小学课堂。
4、对教师现代教育技术知识的培训,要求教师普遍掌握现代教育信息技术。
四、培训形式
学校校本培训的方式灵活多样,切实可行,采取主要以下形式:以会代培、以研代培、以课代培、以学代培等,不搞形式,不走过场,可以与校本教研相结合,对不同层次的教师提出不同的培训要求,但都应在原有的基础上提高,使教师不断的提升自己的专业发展水平。
五、校本培训管理办法
1、为使校本培训逐渐走上规范化、制度化,按照z市教师教育院的要求,规定每学年每位教师参加校本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将学时数分解到每个培训项目上,根据出勤率、考核成绩等实际情况评定最终成绩。
2、加强校本培训的过程管理,有专人负责管理教师参训的考勤、记录、考核、总结等,促进学习和研究的良性互动。
3、建立校本培训档案。校本培训档案资料包括“各级领导职责、各项规章制度、培训计划和实施方案、培训教材、培训记录、考核成绩、科研成果、培训总结等有关材料。
4、建立健全校本培训教师个人档案,内容涵盖学校集体培训、学科培训、情况记录、个人反思、自学笔记、有关材料、听课记录等。
5、建立健全校本培训考核制度。学年末校本培训考核小组对教师进行考核。
6、培训考核:校本培训组织者和实施者必须根据校本培训方案规定的内容组织培训活动,并做好笔记,每次有出勤统计,有过程记载。每学年对教师参加校本培训的情况进行考核,考核要坚持严格、全面的原则;考核结果分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无故不参加校本集中培训三次以上视作不合格。校本培训的考核情况将作为教师年度考核评优,职务聘任、晋升的必备条件。
7、资料建档:学校对开展的校本教研和培训活动以及教师参加该活动的各种资料,做好建档工作,将课程理念、教学观、学生观方面的认识和变化、收获与感悟等记录下来,做好教师成长过程中的资料积累。
第8篇 公司企业员工培训管理制度
企业(公司)员工培训管理制度
一、员工培训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办法依据本公司人事管理规划第三条的有关规定制订。
第二条 员工培训的宗旨与目的。
(1)加强人事管理,提高员工的素质。
(2)使员工认识本公司对社会所负的使命,并激发其求知欲、创造心,使其不断努力充实自己。
第三条 本公司员工的培训分为不定期教育训练与定期教育培训两种。
第四条 本公司所属员工必须接受本办法所定的制度。
第二章 不定期培训
第五条 本公司员工培训由各部门主管对所属员工经常实施。
第六条 各部门主管应拟定培训计划,并按计划切实推行。
第七条 各部门主管经常督导所属员工以增进其处理业务能力,充实其处理业务时应具备的知识,必要时要指定所属员工阅读与业务有关的专业书籍。
第八条 各部门主管应经常利用*,以专题研讨报告或个别教育等方式实施培训。
第三章 定期培训
第九条 本公司员工定期培训每年两次分为上半期(3月、4月)及下半期(11月、12月)举行,视其实际情况分别办理。
第十条 各部门由主管拟定培训计划,会同培训部安排日程并邀请各单位干部或聘请专家讲课。
第十一条 不定期培训依其性质、内容分为初级班(普通员工)及高级班(主管及以上干部),但视其实际情况可合并举办。
第十二条 高级干部培训分为专修班及研修班,由总经理视必要时随时培训,其培训的课程、进度另定。
第十三条 普通班其培训内容包括一般实务(公务概况、公司各种规章、各部门职责、事务处理程序等)、精神教育以及新员工的基本教育。
第十四条 普通技术班其培训内容应包括一般实务外,并重视技术管理,专修计算机的各种知识。
第十五条 高级班以其培训内容为主管必修的知识与技能。
第十六条 高级技术班培训内容为法律法规,了解设计,严格督导,切实配合工作进度,控制资材,节省用料,提高技术水准等研修课题。
第十七条 各级培训的课程、进度另定。
第十八条 各部门主管实施培训的成果作为平时考绩考核记录,以作年终考绩的资料,成绩特优的员工,可选派赴国外实习或考察。
第十九条 凡培训人员接培训通知时,除因重大疾病或重大事故经该单位主管出具证明申请免予培训外,应在指定时间内向主管单位报到。
第四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培训除另有规定外,一律在总公司内实施。
第二十一条 在培训期间,除提供饮食补贴外,不给其他津贴。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经总经理核准后实施。
二、在职员工培训制度
第一章 目 的
第一条 为提高本公司从业人员素质,充实其知识与技能,以增进工作质量及绩效,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 适用范围
第二条 凡本公司所属从业人员的在职培训及其有关作业事项均依本办法。
第三章 工作职责划分
第三条 培训部。
(1)全公司共同性培训课程的举办。
(2)全公司年度、月份培训课程的拟定、呈报。
(3)培训制度的制订及修改。
(4)全公司在职教育培训实施成果及改善对策呈报。
(5)共同性培训教材的编撰与修改。
(6)培训计划的审议。
(7)培训实施情况的督导、追踪、考核。
(8)外聘讲师。
(9)全公司外派培训人员的审核与办理。
(10)外派受训人员所携书籍、资料与书面报告的管理。
(11)其他有关人才发展方案的研拟与执行。
(12)各项培训计划费用预算的拟定。
第四条 各部门。
(1)全年度培训计划汇总、呈报。
(2)专业培训规范制订及修改,讲师或助教人选的推荐。
(3)内部专业培训课程的举办及成果汇报。
(4)专业培训教材的编撰与修改。
(5)培训后的督导与追踪,以确保培训成果。
第四章 培训规范制订
第五条 培训部应召集各有关部门共同制订“从业人员在职培训规范”,提供训练实施的依据。
(1)各部门的工作职务分类。
(2)各职务的培训课程及时数。
(3)各培训课程的教学大纲。
第六条 各部门组织机能变动或引进新技术使生产条件等变化时,培训部即应配合实际需要修改培训规范。
第五章 培训计划的拟订
第七条 各部门依培训规范及配合实际需要,拟订“在职培训计划表”,经培训部审核,作为训练实施之依据。
第八条 培训部位应就各部所提出的培训计划汇编“年度培训计划汇总表”,呈报人力资源部核签。
第九条 各项培训课程主办单位应填写“在职培训实施计划表”,呈报人力资源部核签后,通知有关部门及人员参加培训。
第十条 临时培训课程,亦需填写“在职培训实施计划表”,呈报人力资源部核签后实施。
第六章 培训实施
第十一条 培训主办部门应依“在职培训实施计划表”按期实施并负责该项培训的全部事宜,如培训场地安排、教材分发、教具借调,通知讲师及受训单位等。
第十二条 如有补充教材,讲师应于开课前一周将讲义原稿送培训部统一印刷,以便上课时发给学员。
第十三条 各项培训结束时,应举行考试,由主办部门或讲师负责监考,考试题目分3~4种,由讲师在开课前送交主办部门。
第十四条 各项在职培训实施时,参加受训学员应签到,培训部应了解上课状况。
第十五条 受训人员应准时出席,因故不能参加者应办理请假手续。
第十六条 培训部应定期召开检查会以评估各项培训课程实施成果,并记录,送交各有关单位。
第十七条 各项培训考试缺席者,事后一律补考;不补考者,一律以零分计算。
第十八条 培训考试成绩,供考核及升迁参考。
第七章 培训成绩报告
第十九条 每项培训结束后一周内,讲师应将学员的成绩评定出来,填入“在职培训测验成绩表”,连同试卷送人力资源部门,以建立个人完善的培训资料。
第二十条 主办单位应于每项培训办理结束后一周内填报“在职培训结报表”及“讲师钟点费用申请表”,连同“成绩表”及“学员意见调查表”,报培训部门,凭此支付各项费用及归档。
第二十一条 如需支付教材编撰费用时,主办部门应填写“在职培训教材编撰费用申请表”,送相关部门核签后凭此予以支付。
第二十二条 各部门对所属人员应填写“从业人员在职培训表”。
第二十三条 每三个月,各部门应填写“在职培训实施结果报告”,报送人力资源与培训单位,以了解该部门最近在职培训实施状况。
第八章 评 估
第二十四条 每项培训办理结束时,主办部门应视实际需要分发“在职培训学员意见调查表”,供学员填写后与考试试卷一并收回,并汇总学员意见,作为以后再举办类似培训参考。
第二十五条 培训部应对各部评估培训的成效,定期分发“培训成效调查表”,供各单位主管填写后汇总意见,形成书面报告后,分送各部门及有关人员作为再举办类似培训的参考。
第九章 外派培训
第二十六条 因工作或升迁等任职新工作前的需要,各部门推荐有关人员送培训部审议后,呈总经理核准后外派培训,并依人事管理规章办理出差手续。
第二十七条 外派培训人员返回后,应将培训的书籍、教材及资格证件等有关资料送培训部归档保管,其培训成绩亦记录在培训资历表。
第二十八条 外派培训人员应将培训所学知识整理成册,作为内部培训教材,并举办培训班,担任讲师培训有关人员。
第二十九条 报销培训费时,培训部应审核其外派培训的资料是否缴回,并于报销单据上签注,如未经审核,会计部门不应予以付款。
第三十条 本条款适用于参加公司外的培训,对因升迁、储备需要,于任职前可集中委托外协部办理培训,但每年以两次为限。
三、新进员工培训制度
第一条 新员工的培训,除人事管理规则及员工教育实施办法另有规定外,均依本制度实施。
第二条 本制度所谓新员工系指临时职员、试用人员、临时雇用人员及其他认为应接受培训的员工。
第三条 本
培训的宗旨与目的。
(1)为新员工明了企业机构组织系统,进而了解本公司组织概况、各部门分管事务、经营方针及人事管理规章,使之能恪遵章则,完成本职工作。
(2)使新员工深切体会本公司远大的抱负,激发其求知欲、创造心,不断充实自己,努力向上,借以奠定公司基础。
第四条 本培训根据新进员工每批报到人数的多少另行确定培训时间,经核准后即可依照本制度实施。
第五条 新进员工经培训后,视其能力给予调派适当职务,但依实际需要得先行调派职务者容后始补训。
第六条 凡经指定接受培训的人员,除有特殊情况事先经人事主管签报核准得予请假或免训者外,一律不得故意回避或不到,否则将从严论处。
第七条 培训课程的内容除以公司组织、各种管理章则、各部门掌管的事务及营业方针等一般摹本实务教育外,精神教育同时配合实施。
第八条 培训课程的编排及时间,得依实际需要另行制订。
第九条 本制度经总经理核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四、各类管理人员培训制度
第一章 高层管理人员培训
第一条 本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必须有创新和开拓的思想观念,为此应做到以下两点。
(1)从旧观念的羁绊中解脱出来,勇于创新。
(2)解除过去经验的束缚,接受新思想、新观念,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第二条 凡高层管理人员应具有下列意识。
(1)引进新产品或改良原有产品。
(2)掌握新的生产方法,了解公司经营的新技术。
(3)努力开拓新市场、新领域。
第三条 每位高层管理人员必须随时培养自身素质,要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
(1)身为高层管理者的责任心、使命感。
(2)独立经营的态度。
(3)严谨的生活态度。
(4)诚实、守信的经营方针。
(5)热忱服务社会的高尚品质。
第四条 凡本公司高层管理人员须以企业经营效益的提高为目的,培养创造利润的思想观念。
第五条 高层管理人员应随时进行市场调查研究,以推进营销活动,促进效益的提高。
第六条 营销研究的基本步骤。
(1)确定研究主题,决定研究的目标。
(2)决定所需要资料及资料来源。
(3)选择调查样本。
(4)实地搜集资料。
(5)整理、分析所收集的资料。
(6)进行总结并写出报告。
第二章 中层管理人员培训
第七条 对中层管理人员进行教育培训的基本目标。
(1)明确公司的经营目标和经营方针。
(2)培养相应的领导能力和管理才能。
(3)使其具有良好的协调、沟通能力。
第八条 凡本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应坚持以下标准。
(1)是否为下属的工作、晋升提供了足够的支持和机会。
(2)是否适当地分派了工作,使下属有公平感。
(3)所订的计划,是否得到了下属的理解和衷心的支持。
(4)是否信守向下属许下的诺言。
(5)是否在发布命令、进行指导时,做了妥善的考虑。
第九条 中层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相关工作的知识。
(2)掌握本公司的管理方法。
(3)熟练掌握教育培训技术。
(4)努力培养作为领导者应具备的人格。
第十条 中层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能力。
(1)计划能力。
①明确工作的目的和方针。
②掌握有关事实。
③以科学有效的方式从事调查。
④拟定实施方案。
(2)组织能力。
①分析具体的工作目标和方针。
②分析并决策职务内容。
③设置机构,制订组织图表。
④选任下属人员。
(3)控制能力。
①制订执行的客观标准和规范。
②严格实施标准,及时向上级反馈。
第十一条 中层管理人员应采用下列指示的方法。
(1)口头指示。
①条理清楚切合主题。
②明确指明实行的时间、期限、场所等。
③保证对下属传达的明确性。
④指出实行时应注意之处,并指明困难所在。
⑤耐心回答下属的提问。
(2)书面指示。
①明确目标,逐条列举要点。
②提前指示应注意的问题。
③必要时,以口头命令补充。
④核查命令是否已被下属接受。
第十二条 中层管理人员贯彻指示的要求。
(1)整理指示内容。
(2)严格遵循贯彻程序。
(3)确认下属已彻底理解指示。
(4)使下属乐于接受指示,并改进他们的工作态度,提高工作积极性。
第十三条 中层管理人员人际关系的处理要求。
(1)善于同其他管理人员合作,彼此协助。
(2)乐于接受批评、建议。
(3)彼此交换信息、情报,不越权行事。
(4)对上级与下属的关系处理,应以工作效果为原则,不得将个人情绪带到工作中来。
第十四条 中层管理人员接见下属的要求。
(1)选择适当的场所,以亲切的态度使下属放松。
(2)涉及私人问题时,确保为下属保密,使其减少顾虑。
(3)留心倾听,适当询问,使下属无所不谈。
(4)应注意不要轻易承诺。
第十五条 中层管理人员为维持正常的工作关系应注意的事项。
(1)认识到人是有差异的,尊重下属的人格。
(2)把握工作人员的共同心理和需要。
(3)公平对待下属,不偏不倚。
(4)培养下属的工作积极性,重视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并且保留他们的正确意见。
(5)妥善解决下属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问题。
第十六条 中层管理人员配置人力时应注意的事项。
(1)根据每位员工的知识、能力安排合适的职位,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2)给下属以适当的鼓励,使其在工作中具有成就感,形成良好的开端,增强工作的积极性。
(3)有效地实施培训,增强下属的工作能力。
第十七条 中层管理人员对待下属时应注意的事项。
(1)不要对下属抱有成见和偏见。
(2)不以个人偏好衡量别人。
(3)冷静观察实际工作情况,不要使下属产生受人监视的感觉。
(4)利用日常的接触、面谈、调查,多方面了解下属,严守下属的秘密,公私分明。
第十八条 中层管理人员发挥下属积极性应注意的事项。
(1)适时对员工加以称赞,即使是细微行为也不要忽视,同时不可以忽视默默无闻、踏实肯干的下属。
(2)授予下属权责后,不要做不必要的干涉,同时尽可能以商量的口气而不是下命令的方式分派工作。
(3)鼓励下属提出自己的见解,并诚心接受,尊重下属的意见。
(4)鼓励并尊重下属的研究、发明,培养其创造性。
(5)使下属充分认识到所从事工作的重要性,使之产生荣誉感。
第十九条 中层管理人员批评下属时应注意的事项。
(1)要选择合适的时间,要冷静、避免冲动。
(2)在适当的场所,最好是无其他人在场的情况下。
(3)适可而止,不可无端地讽刺、一味指责。
(4)不要拐弯抹角,要举出事实。
(5)寓激励于批评中。
第二十条 中层管理人员培养后备人选时应注意的事项。
(1)考察后备人选的判断力。
(2)考察后备人选的独立行动能力。
(3)培养后备人选的协调、沟通能力。
(4)培养后备人选的分析能力。
(5)提高代理人的责任感和工作积极性。
第三章 基层管理人员培训
第二十一条 基层管理人员与公司内部各级的关系。
(1)
和上级的关系――辅助上级。
(2)和下级的关系――指挥、监督下属。
(3)横向关系――与各部门同事互助协作。
第二十二条 基层管理人员的基本责任。
(1)按预定工作进度、程序组织生产。
(2)保证产品的质量。
(3)降低生产成本。
第二十三条 基层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职责。
(1)向新员工解释公司有关政策、传授工作技术,指导新员工工作。
(2)培训下属,使其有晋升机会。
(3)培训后补人员。
(4)其他教育培训职责。
第二十四条 基层管理人员处理人际关系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对下关系:进行家庭调查,举行聚会、郊游,为下属排忧解难。
(2)对上关系:反映员工意见,听取上级要求,报告自己的建议和看法。
(3)横向关系:与其他部门的同事通力合作。
(4)积极开展对外活动,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形成良好的公共关系。
第二十五条 基层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的能力。
(1)领导能力,管理能力。
(2)组织协调能力。
(3)丰富的想象力、敏锐的观察力。
(4)丰富的知识和熟练的工作技能。
第二十六条 基层管理人员教育培训的种类。
(1)后备管理人员教育培训。
(2)培训发展计划。
(3)再培训计划。
(4)调职、晋升教育培训。
第二十七条 考核管理基层人员教育培训时应注意的事项。
(1)出勤率。
(2)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3)产品的质量。
(4)原材料的节约情况。
(5)加班费用的控制。
第二十八条 高层管理人员和中层管理人员须授予基层管理人员合理的权力,并且进行必要的教育培训。
第四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凡公司管理人员(含高层、中层、基层)的教育培训均按本制度执行。
五、外部培训管理办法
第一条 目的。
规范外部培训管理,提高外部培训效果。
第二条 适用范围。
公司所有外派培训和外聘讲师到厂培训。
第三条 权责。
(1)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外部培训的计划及各单位外部培训申请的审核与组织管理。
(2)各单位提出外部培训需求,在核准后参加或实施外部培训。
第四条 内容。
(1)流程图。
第9篇 电梯作业人员培训考核管理制度
1、目的和范围
1.1目的
提高电梯作业的人员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了解国家有关电梯安全管理的法规、政策,自觉地履行电梯作业人员的各项职责。
1.2范围
规定电梯作业人员进行培训的内容、方式,组织电梯作业人员的方法,对培训取得的成果进行考核。
2、职责
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对电梯作业人员培训工作。单位负责职工教育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对培训情况进行考核。
3、电梯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3.1电梯作业人员必须持质量技术部门的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操作证方可独立从事相应的工种。
3.2电梯作业人员的培训包括:外委培训(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和单位内部培训两种。
3.3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建立该类人员的培训、教育档案,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参加电梯作业人员的换证考试,保持操作证的有效性。
3.4电梯安全管理人员每年应编制当年度电梯作业人员的培训计划,报告单位领导批准后实施。
3.5单位内部培训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实施,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国家有关电梯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电梯事故的案例的分析;电梯有关技术知识的学习。必要时可组织人员进行笔试。每次培训必须作好相应有记录。
3.6参加外委培训(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人员必须经单位领导同意,培训合格的予以报销相应的费用。
3.7电梯作业人员未按规定参加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制度予以处分或扣奖。
3.8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工作考核按质量技术部门的规定要求进行。
第10篇 集团公司培训管理制度
企业(集团公司)培训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公司的培训工作,提高培训效率和效果,确保培训工作的有序进行,充分开发人力资源,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所属各分(子)公司。
二、培训组织和职责
第三条集团公司培训需求调查的汇总与分析管理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中心负责,其主要职责有:
(一)负责集团公司年度培训咨询、培训方案的制定、执行和总结。
(二)负责指导各分(子)公司培训方案的制定。
(三)负责分(子)公司、部门培训工作的考核管理工作。
(四)负责各分(子)公司、部门培训教师的培训和考核。
(五)负责集团公司培训教材的编定。
(六)负责集团公司年度培训效果的评估。
(七)负责集团公司培训师资及教材的管理。
(八)负责集团公司培训费用预算的申报和执行。
(九)负责集团公司培训制度的修订和完善。
(十)负责集团公司培训档案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十一)直接负责集团公司中、高层管理干部、总经理级后备人才及总部科级以上管理干部的培训组织工作。
(十二)直接负责集团公司员工职称评定工作。
第四条各部门、分(子)公司的培训工作由其人事负责人承担,其主要职责有
(一)负责本公司、部门年度培训计划的制定、实施和总结。
(二)配合人力资源中心搞好集团公司开展的各项培训工作。
(三)负责本公司、部门培训需求的调查与分析。
(四)负责本公司、部门培训教材的编写。
(五)负责本公司、部门培训效果的评估工作。
(六)负责本公司、部门培训师资、培训教材的管理。
(七)负责本公司、部门培训档案资料的整理及归档。
(八)负责本公司培训制度的修订与完善。
(九)协助人力资源中心开展培训工作。
三、培训计划的制定与审核
第五条根据培训需求调查制定出所需的培训计划,填写培训计划表。
第六条培训计划所包含的内容
(一)培训的目的。
(二)培训能够取得的预期效果。
(三)培训的对象。
(四)培训的内容。
(五)培训的时间。
(六)培训的地点。
(七)培训的形式、方式。
(八)培训教师。
(九)培训组织人。
(十)培训考核。
(十一)培训费用预算。
第七条培训计划考评项目
(一)培训计划的可行性和针对性。
(二)培训对象的选择。
(三)培训讲师的选择。
(四)培训教材、教案。
(五)培训费用。
(六)培训计划的制定是否符合企业发展战略的需要。
第八条培训计划审批结束后,须公开发布。
四、师资和教材管理
第九条师资的建立:
(一)人力资源中心负责明确公司应开设的公共课程,各部门负责明确本部门应开设的专业课程。
(二)人力资源中心根据课程建立师资库。
(三)培训工作列入师资考核范围,考核结果进入个人档案,作为晋升的依据之一。
第十条内部讲师资格可以按照以下三级进行分类与评定
(一)内部助理讲师:从事公司内部培训课程的实施和辅导工作。
(二)内部讲师:讲授过新进人员岗前培训,以及资格晋升培训的科长级别的相关课程,须任职内部助理讲师两年以上。
(三)内部高级讲师:可讲授培训体系中任何公开课程和相关专业课程。
第十一条师资的考核
(一)每次上课必须有备课讲义,要按时上下课,要配合培训中心和各部门培训工作。
(二)人力资源中心通过学员考试成绩以及对学员的调查问卷来确定师资的教学能力,必要时进行淘汰。
第十二条教材的管理:
(一)培训教材如为公司购买则为公司财产,学员和教员领用的教材必须办理登记手续,并在培训结束后1周内交还公司。
(二)培训教材如为打印讲义,可不收回。公司有特别规定的,按照规定执行。
(三)讲师编写的备课讲义须复印一份交人力资源中心存档。
五、培训类别和方法
第十三条新进员工培训:向公司新录用的员工介绍公司的经营方针,传授公司员工所必须的基本知识和业务技能,提高其基本素质,使之成为符合要求的员工。
第十四条'师带徒'培训:由部门指派一位技术知识和实践经验比较丰富、行为道德较好的老员工负责对一个或几个新员工或技术水平较低的员工在技术上和行为上的指导。
第十五条在职培训:指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情况下在工作期间开展的培训。
第十六条晋升培训:员工进入公司后备人才库后,公司将给予员工所申请岗位应具备知识技能的培训。后备人才必须经晋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参加较高职位的竞争上岗或任命,特殊情况除外。
第十七条特殊工种培训:对国家有明文规定和公司设定的特殊工种必须经过培训持证上岗。
第十八条脱产培训:如送入大学进修本科、研究生或mba,或出国进修等。
第十九条培训方法主要有:授课、参观、操作示范、现场实习、模拟学习、列席较高级别的会议、参观访问、工作轮换、参与高层次管理、上级对下级的在职辅导、高级研习班、研讨会、报告会、多媒体教学(如录像教学)、自学、企业间高层交流、案例研讨、高等学历教育、出国考察等。
六、培训的实施
第二十条培训计划
(一)各部门、分(子)公司根据培训内容和实际需要,填写年度培训计划汇总表,于每年的12月10日前交培训中心。
(二)人力资源中心审核后于12月25日前汇编成公司年度培训计划汇总表,并报分管领导审批,12月30日前下发各部门、分(子)公司执行。
(三)各部门、分(子)公司应在每月20日前上交一份下月培训计划表,各部门、分(子)公司下月培训计划表须由各部门、分(子)公司负责人审批。
第二十一条培训计划的实施
(一)各部门、分(子)公司应依据培训计划按时实施培训并负责培训场地的选择、设备的准备、教材及讲义的分发、学员的学习和生活安排等。
(二)培训时,参加培训的学员应签到或由培训组织部门考勤。
(三)参加培训的人员应准时上课,因故不能参加者需办理请假手续。对于旷工、迟到、早退学员参照《奖惩管理制度》处罚。
第二十二条培训的考核
(一)人力资源中心及各部门、分(子)公司应评估每项培训的实施效果,并予以记录、分析。
(二)各项培训结束后,应有相应的考试、测试。
(三)各项培训考试因故缺席者,事后一律补考,补考无故不参加者,一律以零分处理。培训时间不记入上班时间,培训期间不另发工资。
(四)每期培训结束后,主办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让学员填写培训学员意见调查表,为今后再举办类似培训提供参考。
第二十三条对于培训效果主要由以下几方面进行评估:
(一)学员的满意度。
(二)培训计划与目标是否相符。
(三)计划中的预期目标是否达成,员工工作效率是否提高。
(四)整体培训安排的是否按计划执行。
(五)讲师的授课是否符合质与量的要求。
(六)培训的费用是否浪费或不足。
(七)培训设备、仪器、材料是否准备充分。
(八)文件整理:各个培训过程的执行与评估文件是否整理妥当。
第二十四条培训档案:员工的培训情况必须由主办部门记入员工培训档案,作为考绩和晋升的依据。
七、培训协议的管理
第二十五条公司一次支付的人均培训费用为500元及以上时,被培训人应与公司签定培训协议以确定双方权责关系,符合签定协议但不愿签定协议的不安排培训或在工资中扣除培训费用。
第二十六条培训协议的主要条款(见附件)
(一)培训时间。
(二)培训内容。
(三)培训费用。
(四)双方责权利关系及违约责任。
第二十七条有关培训费用的补偿问题
(一)由公司支付的一次培训费用为2000元(含)以上的,如培训后在公司服务期限未满3年,须由个人补偿公司培训费,按每服务一年减33%的培训费,剩余服务期限不满一年按一年计。
(二)由公司支付的一次培训费用为500元-2000元的,如培训后未履行合同中规定的在公司服务期限的,每多服务一年减50%的培训费,剩余服务期限不满一年按一年计。
(三)由公司支付的一次培训费用为500元以下的,暂不考虑培训补偿问题。
(四)出国考察公司支付的所有费用应计入个人的培训费。
第二十八条培训协议的备案:各部门、分公司的培训协议须在人力资源中心或分公司企管部存档。
八、培训的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九条公司承认公司举办的各类培训毕(结)业证书及考试成绩。
第三十条奖励与处罚措施
(一)新进员工培训:培训的成绩将记入个人档案,最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员工,公司将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二)上岗后培训:考核结果进入个人档案,并作为晋升、加薪、绩效考评及是否胜任本岗位等的依据。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员工,半年内不再安排各类培训,并需支付个人培训所需费用。
(三)对在各类培训中表现优秀的员工,给予30-100元的物质奖励。
(四)对利用业余时间完成与岗位工作有关的教育培训的奖励:公司承认其培训结果,并享受相应待遇。
(五)对自学成才的奖励:经人力资源中心备案的学历考试,公司认可取得的成绩并承认其学历,并享受公司规定的同等员工享受的待遇。
(六)将考核的成绩作为个人晋升的参考标准之一,同等条件下培训考核较好的优先给予升职。
第三十一条人力资源中心根据年度培训计划及月度培训计划,对以下内容进行监督与审核,对违反部门负责人扣除奖金50元/次:
(一)年度及月培训计划是否按时向人力资源中心上报。
(二)各部门是否严格按年度培训计划或月培训计划进行培训。
(三)每次培训前是否拟定详细的当次培训实施计划。
(四)每次培训是否有考勤及考试(核)结果。
(五)培训效果的评估与分析。
九、培训预算
第三十二条培训预算必须按照各公司、部门的培训计划进行合理的分配。
第三十三条年度培训预算必须交集团公司培训中心审批、备案,审批的资金预算实行专款专用,只能用于计划中的培训项目,不得超标,不得更换培训项目。
第三十四条培训预算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的费用:
(一)场地费。
(二)住宿费、交通费。
(三)膳食费。
(四)设备、材料、教材准备的费用。
(五)内部讲师讲课费。
(六)外聘讲师的酬金。
(七)外派学习费用。
(八)员工参加培训期间的员工工资和工作成本。
(九)其它在培训中发生的费用。
十、学员培训期间的待遇
第三十五条学员参加的公司统一组织的培训,如在上班时间培训,培训按上班时间考勤,如在下班期间或假期培训不计考勤。
第11篇 在职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在职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受控状态
编号
执行部门
监督部门
考证部门
第1章总则
第1条
为有效开发员工潜在能力,提高人力资源的利用效率,使员工最大程度地掌握完成本岗位工作所需的专业知识,促进员工自身的职业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凡本企业所属在职人员培训及相关事项均按本制度办理。
第2章在职培训管理规定
第3条
在职培训的内容
在职培训从总体上来讲包括高层管理人员的培训,中、基层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职能层人员的培训。
第4条
在职培训政策
(1)在职培训由人力资源部协同各部门共同进行规划与执行。
(2)高层管理人员每年度参加的培训应不少于100课时,中、基层管理人员每年度参加的培训应不少于120课时,职能层人员每年度参加的培训应不少于80课时。
(3)部门或人力资源部门的年度培训需求和计划的制订必须按照员工需求计划进行,部门的年度培训需求和计划必须上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备案。
第5条
培训计划的制订
应考虑到高层管理人员,中、基层管理人员和职能层人员及新员工的差异。
第6条
培训目标的确定
在职培训的目标是培养员工对企业的信任感和归属感,改善员工的工作态度,训练员工的工作方法,提高员工的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及企业的竞争力
第7条
培训地点的选择
(1)内部培训地点
采用普通授课、研讨、多媒体及录像教学的方式,培训地点可以是企业内部会议室,也可以是离企业较近的培训场所。若采用工作指导的方式,培训地点就是技术人员及操作人员的工作岗位。
(2)外部培训地点
若采用认证培训的方式,培训地点则是专业培训机构的培训场地和培训教室。
第8条
培训讲师的选择
(1)根据培训内容来选择
①专业培训,需由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员、技术总监和相应领域的专家来担任培训讲师。
②公共课和普通励志类培训,可由人力资源经理、培训机构的专职培训讲师来担任。
(2)根据培训讲师素质来选择
①培训讲师,需由相关领域的专家或企业的专业人员来担当。
②培训讲师的资历也很重要,需要熟悉所讲的技术内容,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才能更好地传授知识。
第9条
企业人力资源部和各部门于上一年度结束前提出在职培训计划并报总经理批准,下一年度的在职培训原则上按此计划严格执行。
第10条
凡参加在职培训的员工应由该部门将名单报至人力资源部,由企业人力资源部进行资格审查和核准;临时决定的在职培训项目,必须经部门经理、人力资源经理和总经理审批。
第11条
经过审批的在职培训计划,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实施。人力资源部负责参加培训员工的考勤、考核等工作。
第12条
在职培训结束后,人力资源部将在职培训的组织落实情况进行反馈并对其结果进行评估。
第13条
人力资源部审核参加培训员工的培训记录并对其进行归档。
第3章高层管理人员的培训
第14条
高层管理人员是指对企业战略决策有重要影响的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和高层的技术管理人员。
第15条
高层管理人员的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使高层管理人员掌握企业内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行业发展趋势和竞争重点以及进行相对科学和理性决策的程序与方法提高思维、决定和领导等各方面的能力,以确保其正确地对企业进行战略决策和规划。
第16条
高层管理人员的培训方式
高层经营管理人员的主要培训方式为:MBA学习、参加高等院校举办的各类高层经理研修班和海内外参观考察,高层技术管理人员尤其要经常参加一些与本行业相关的前沿性的技术交流培训,还要参加高等院校举办的同本企业技术发展方向相关的高级技术研讨班。
第17条
高层管理人员的培训内容
(1)高层管理人员的岗位技能的培训内容重点为:系统的管理理论和技能,如管理学、领导科学与艺术、企业经营战略和市场营销等。
(2)高层技术管理人员的培训重点为:了解本行业或相关行业的技术发展趋势及适合本企业发展的技术方向。
第4章中、基层管理人员的培训
第18条
中、基层管理人员是指企业各级部门的负责人。
第19条
中、基层管理人员的培训目标是:通过培训使中、基层管理人员提高综合的管理素质,改善管理工作的绩效及为企业培养高层经理的后备力量。
第20条
中、基层管理人员的培训方式包括短期管理专题培训班、对企业经营管理问题进行内部研讨等方式。对素质较高和有培养前途的中、基层管理人员可以对其进行管理岗位的轮流任职培训及参加高等院校的管理培训或MBA学习。
第21条
中、基层管理人员培训的重点为:管理的基本知识和技能、本职业务知识技能、工作方法的改进、对下级的管理和培养能力以及领导艺术等。
第5章职能层人员的培训
第22条
职能层人员是指按照企业的战略及本部门的工作要求实现本职工作的中、基层员工,包括技术人员、商务营销人员和各类职能人员。
第23条
职能层人员的培训目标
(1)技术人员:通过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知识、新知识和新技术,提高技术水平。
(2)商务营销人员:通过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培养通晓商务理论知识、谈判技能和商务合同及流程的商务人员;培养通晓营销战略和营销技能的市场营销人员;培养精通产品知识与销售技巧的销售人员。
第6章附则
第24条
在职培训所花的费用由培训项目负责人申请,报财务经理和总经理审核。培训结束后凭各种财务凭证到财务部报销,多退少补。
第25条
本制度提交总经理审批后颁布实施。
第26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可随时增补,并提交总经理审批后生效。
第27条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监督执行,最终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审核部门
修改日期
第12篇 电气车间岗位培训管理制度
1.运行人员必须做到“三熟三能”,不断提高技术水平。
三熟:熟悉设备及系统情况;熟悉操作和事故处理;熟悉本岗位规章制度。
三能:能分析运行情况;能及时发现和排除障碍;能掌握一般的维修技能。
2.
对新人必须经过现场基本制度的学习、现场见习和跟班实习,并经过考核合格,才能独立担任装备或箱体工作。
3.
对新进厂的学徒进行劳动纪律安全知识的三级教育,认真学习电器安全工作规程有关部分及有关规程制度,通过短期学习《生产车间安全管理制度》后方能到各车间进行现场培训。
4.
学徒进入车间后,在现场见习阶段,学徒在师傅指导下作简单工作,如:清扫设备、巡视设备、打扫卫生,不允许操作设备和联系进行业务。见习完毕后,按照《电气车间学员绩效考核管理制度(拟定)》进行培训绩效考核后,准允在师傅或有经验的车间主管的领导和监护下跟班实习,逐步参加实际操作。
5.
开展多种形式的技术培训工作:
5.1
组织技术学习、技术讲座,学习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现场运行规程有关的规程制度,学习事故通报和障碍异常运行资料及反事故措施,学习现有设备的新投入运行的设备构造和性能,新设备、新技术的应用。
5.2
进行反事故演习,每月一次,在演习记录簿内填写结果,作为学员考核的依据之一,检查新学员的操作能力,了解设备发生不正常现象时,新学员是否能迅速地运用现场规程,正确处理,帮助值班人员更好地掌握现场规程,熟悉设备的构造和运行特点。
5.3
现场知识考问,每周一次,采取班与班主管交叉考问或生产助理向新学员提问。考问后,必须登在学员培训考核表上(附下文),还可更具生产需要,开展以站为单位的“百问不倒”活动,不断提高运行人员的技术水平。迅速地运用现场规程,正确处理,帮助值班人员更好地掌握现场规程,熟悉设备的构造和运行特点。
6.建立技术培训档案,工作人员的各种考试成绩包括技术考问、反事故演习等均归档备查。
7.值班人员如果离开工作岗位一个月以上回到原工作岗位时,必须经过考试或跟班实习,合格后,方可进行正常值班工作。